提价 2 倍以上!医药公司哄抬连花清瘟颗粒价格被处罚

  日前,河北省邯郸市市场监管局通报,12 月 9 日,临漳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对临漳县盛星医药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 11 月 17 日至 12 月 5 日期间,在网络平台销售连花清瘟颗粒 ( 6gx10 袋 ) ,进货单价为 22.45 元 / 盒,销售单价由 11 月 17 日的 31 元/盒提高至 12 月 5 日的 67.43 元 / 盒,涨幅高达 117.5%,违法所得共计 9167.85 元。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第十四条第 ( 三 ) 项的规定,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临漳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拟作出没收违法所得 9167.85 元,从重顶格处以违法所得五倍罚款 45839.25 元的行政处罚,罚没合计 55007.1 元。

  潇湘晨报记者李姝

  更多精彩内容,请在应用市场下载 " 晨视频 " 客户端。欢迎提供新闻线索,一经采纳即付报酬。爆料微信关注:xxcbwx,24 小时报料热线 0731-85571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