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热点丨紧急提醒:个人销售抗原试剂违法!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近日

  继连花清瘟、布洛芬“断货”外

  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简称)

  也成为了“抢手货”

  不少网友反映

  在药店买不到抗原检测试剂

  有人却在社交平台上兜售

  甚至促销

  在此很明确告诉大家

  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按照国家明确规定,销售新冠抗原试剂盒须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6840含体外诊断试剂),仅取得二类备案不得零售与批发,而且新冠抗原是三类,没有资质的企业和个人倒卖抗原是犯罪行为!

  北京一摄影工作室近日就因

  哄抬物价+无证经营

  被市场监管部门拟罚30万

  案例

  近期,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是否存在未明码标价、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检查和严厉打击。

  事情是这样的

  12月12日下午,海淀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接到举报线索,辖区某摄影工作室高价代售抗原检测试剂盒,执法人员紧急出动,对上述摄影工作室进行了突击检查。

  经查

  执法人员在该工作室内发现已售空的不同厂家的抗原试剂盒7箱,并在收银台发现三张手工记录的销售明细表和未售出的抗原检测试剂盒2盒。经查,该摄影工作室将每盒25支的抗原检测试剂盒以250元的价格对外销售。执法人员依法依规对相关情况进行处置,并对涉案物品进行证据固定和暂扣处理。

  同时,执法人员现场与企业法定代表人取得联系,要求其进一步提供相关进销货凭证,并接受下一步处理。

  该企业销售抗原检测试剂盒的价格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抗原检测试剂盒的价格,该行为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其立案调查,并对该企业是否构成无证经营并案处理。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及初步调查,对涉嫌哄抬物价及无证经营的违法行为,海淀区市场监管局拟作出并处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第八十一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10年内不受理相关责任人以及单位提出的医疗器械许可申请,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30%以上3倍以下罚款,终身禁止其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

  (一)生产、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

  (二)未经许可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活动;

  (三)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

  有前款第一项情形、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据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公众号

  “江西法院”介绍

  个人私自贩卖抗原检测试剂属违法

  如果试剂出现造假、以不合格冒充合格

  情节严重的可判处无期徒刑

  企业是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主体,且必须获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个人不能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包括第二类)经营活动,个人在朋友圈等网络平台销售新冠抗原试剂盒是违法行为!

  如果个人销售的抗原试剂检测又是假冒伪劣产品的话,或者是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而且销售金额较大的,那么还会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此提醒广大经营者

  请严格履行社会责任

  依法合规诚信经营、严禁哄抬价格!

  广大消费者

  如发现价格违法线索

  留好相关票据

  及时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购买抗原试剂

  一定要从正规渠道购买

  避免上当受骗!

  来源:上海市场监管、奉贤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