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雨山区公布第一批新冠肺炎疫点详细信息
0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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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马鞍山市雨山区公布第一批新冠肺炎疫点详细信息
1月30日,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过官方微博“雨山发布”发布了雨山区第一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点公告。
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家肺炎机制发〔2020〕5号),依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和流行病学调查报告,现公布雨山区第一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点。
公告详细披露了疫点的具体小区名称和门牌号,三个疫点分布在雨山区境内的市经开区、佳山乡、平湖街道,每个疫点还对外公布了两部咨询电话。公告明确上述疫点卫健部门已第一时间进行了消毒。疫点由公安部门设置警戒线,禁止疫点内人员外出。
据《马鞍山日报》报道,1月28日,马鞍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制定下发了《马鞍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点疫区防控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明确了县区疾控机构按照疫情可能波及范围划分疫点、疫区,提出疫点、疫区防控工作建议;县区政府决定划定疫点、疫区,发布公告。同时成立指挥小组,县区应急指挥部指派专人负责,成员由公安、卫生健康、城市管理、交通等部门和乡镇(街道)组成,指挥小组设立并公布咨询联系电话;公安部门设置警戒线,禁止疫点、疫区内人员外出,负责维持疫区秩序。交通部门负责转运物资和人员。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处理疫点、疫区内垃圾、污水、粪便。村(居)做好隔离人员生活保障,每日病家之外的环境卫生整治、消杀。卫生健康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工作。14天内无新发病例,疫点、疫区将宣布解除,同时,按要求在疫点、疫区进行一次彻底的终末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