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管控!陕西西安全面停售“四类药品”
本文转自【央视新闻客户端】;
12月21日下午,陕西西安市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疫情防控的相关情况。
自12月18日起,陕西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西安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作出了全面停售“四类药品”的决定。同时药品经营企业需严格落实省、市疫情防控部门的要求。
“四类药品”具体是指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类药品。大家都知道,新冠患者初期有发热、咳嗽、流涕等症状,与普通感冒相似,如不到医院就诊,自行买药服用,既会耽误治疗,又会产生极大的传染风险。从全国疫情防控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来看,多地都发生过新冠患者到药店购买“四类药品”后发生大面积病毒传播的案例,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因此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必须对“四类药品”的销售实行严格管控。(总台记者 李志 高涛 孟涛 赵振凯 曹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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