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连花”系列产品在市场出现,以岭药业发声明:公司保留追究权!
11月22日,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官方微信公号发布《以岭药业关于市场上出现假冒“连花”系列产品的声明》。声明称,近期近期市场上出现诸多名称为“连花清温茶”“链花清温茶”“莲花清温膏”“莲花清温口服液”“莲花清温植物饮料”及“莲花清温丸”的商品,以上商品及类似商品均非公司生产、销售或授权生产、销售。
以岭药业表示,上述产品与公司生产的“以岭连花清瘟”(药品)及下属公司生产的连花牌“连花清菲茶”(饮品)品牌名称、外包装等相近或相似,极易混淆,已有消费者对此产生重大误解。
以岭药业还提到,“连花清瘟”“连花”“连花清”“连花清菲”为该公司依法注册并获得商标专用权的商标,而其生产的“连花清瘟胶囊”的外观设计专利未授权他人使用。对生产、销售假冒、混淆公司产品及其它侵犯公司商标专用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保留追究责任人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据天眼查App显示,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已成功注册多枚“连花清瘟”“连花”“连花清”“连花清菲”商标,其中“连花”商标最早申请于2005年。目前,该公司仍在申请“连花”“连花清瘟”等商标,最近一次提交申请为今年10月。
此外,多家公司申请注册“连花清温”“莲花清温”“莲花清瘟”“连花青温”商标,以及“连花清温片”“连花清温茶”等商标,申请人涉及药业公司、生物公司、互联网公司、食品公司等,国际分类包括医药、医疗器械、方便食品等,其中多枚商标已被驳回或处于无效状态,其余状态多为“等待实质审查”。
以岭药业成立于1992年,2011年7月A股上市,主营业务是专利创新中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中连花清瘟系列胶囊/颗粒因多次进入新冠肺炎诊疗方案而受到关注。
该公司介绍,连花清瘟系列胶囊/颗粒是首次应用络病理论探讨外感温热病发病规律与治疗,指导研发的专利新药,可有效抑菌,调节免疫,抗炎退热,止咳化痰。2020年4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连花清瘟胶囊/颗粒在原批准适应证的基础上,增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轻型、普通型”的新适应证。
目前以岭药业并未直接披露过连花清瘟的业绩,不过10月28日公开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中,以岭药业提到,2022年前三季度,公司配方颗粒业务销售收入同比增长较好。今年3月17日的一个提示性公告中以岭药业曾提及,2021年前三季度,公司连花清瘟产品实现营业收入33.7亿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41.6%。
来源:综合天眼查、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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