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查严查借疫生财不法行为!事关抗原,这样做最高可判无期!

  

  (新华时评)快查严查借疫生财不法行为

  进价27.8元一盒的连花清瘟胶囊被电商炒至百元出售,拒绝单卖的抗疫“套餐”里搭售与抗疫无关的“豪华”保健药……近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重拳出击,公布一批查处涉疫物资价格违法典型案例,严惩一批涉疫药品哄抬价格违法行为。

  近期有些药店、医药公司趁疫打劫、借疫生财的行为,加重了群众抗疫负担,损害群众利益。当前,对将非法牟利之手伸向群众急需药品的不法行为,应从快从严查处,这是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维护抗疫大局的要求。

  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必须全力保障好群众的就医用药。药店等防疫用品销售单位是群众购买药品时最方便快捷的窗口,严格管好这个渠道,群众在需要用药时才会踏实放心。药店需严格落实涉疫物资价格稳定责任,对于一些无视法律条文、践踏道德底线、打抗疫药品歪主意的违法行为,必须加强“全链条”监管,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切实保护群众利益。针对部分药品等涉疫物资价格异常波动情况,市场监管总局近日部署全国市场监管系统集中摸排,进一步加大价格监管执法力度,让不法行为无所遁形。

  对借疫生财不法行为要形成“伸手必被抓,露头就要打”的高压态势。同时通过进一步提高药品产能和供应水平,畅通物流渠道,满足居民合理需求,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事关抗原,

  这样做最高可判无期!

  在“新十条”颁布之后,社区防疫和核酸检测变成了精准防控、科学防疫、适当放开。然而,一些人却利用“放开”钻空子,趁机开始在朋友圈销售抗原试剂检测盒和退烧药等各类药品,甚至不乏有人低买高卖,还有人因此上当受骗。

  个人售卖抗原属违法

  严重可判无期!

  最近,大家或多或少

  都在朋友圈看到过

  卖抗原检测试剂的相关信息

  

  殊不知,个人私自贩卖抗原试剂属违法,如果试剂出现造假、以不合格冒充合格,情节严重的可判处无期徒刑。

  2020年3月30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中国对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和防护用品的监管要求及标准》,将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作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申请经营许可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条件的有关资料。

  另外,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做好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具备相应储存条件的零售药店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可销售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

  企业是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主体,且必须获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个人不能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包括第二类)经营活动,个人在朋友圈等网络平台销售新冠抗原试剂盒是违法行为!

  如果个人销售的抗原试剂检测又是假冒伪劣产品的话,或者是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而且销售金额较大的,那么还会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加价50%卖抗原?!警方出手!

  近日,上海市公安局会同市场监管、药监等行政监管部门,持续加大查处各类囤积居奇和哄抬防疫物资价格的违法犯罪行为。

  

  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董某在无相关经营资质的情况下,购入大量抗原试剂盒,并加价50%以上对外销售,非法获取利益。目前,董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正告:警方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囤积居奇和哄抬防疫物资价格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全力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广大市民群众如发现此类情况,请及时拨打110向警方提供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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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 新华社、中国警察网、央视新闻客户端、上海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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