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湖、资兴、桂阳公布新增9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12月1日12时至12月1日21
12月1日12时至12月1日21时,我市北湖区、资兴市、桂阳县公布新增9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如下:
北湖区检出3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
11月30日至12月1日,北湖区检出3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经市疾控复核确认,目前均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治疗。
感染者1:刘某林,男,54岁,系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杜某涛的密接。
感染者2:邝某湘,男,36岁,系广东省返郴人员。
感染者3:张某英,女,50岁,系广东省返郴人员。
经初步流调,主要轨迹如下:
感染者1:
11月27日
08:00与肖某清、梅某庭共乘101班车至西河桥,再乘坐黄某刚私家车至桂阳县正和镇黄家坪黄某刚工厂装货
11:00 装完货坐阳性感染者杜某涛的货车回郴
12:00 到华塘镇吉祥如意饭店吃中饭,打一盒饭给杜某涛(未下车)
13:28 在华泰城换乘3路公交车(湘LB9291),约20分钟后到下湄桥司马洞社区建材居民组附近下车
18:00 搭乘肖某清电动车回家,后未再外出
11月28日
接到疫情指挥部电话后一直在家未外出
21:00 闭环转运至定点隔离酒店(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11月29日
在定点隔离酒店(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11月30日
在定点隔离酒店初筛阳性,后闭环转运至市定点医院
感染者2:邝某湘,男,36岁,11月30日乘坐G6012次列车从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返郴,系外省返郴闭环管理人员。12月1日凌晨在新冠病毒核酸例行检测中发现结果呈阳性,经市疾控中心复核确认阳性,全程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感染者3:张某英,女,50岁,11月30日在广州市乘分流专车到广州南站后返郴,系外省返郴闭环管理人员。12月1日凌晨在新冠病毒核酸例行检测中发现结果呈阳性,经市疾控中心复核确认阳性,全程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如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社区(村)或北湖区疾控中心(24小时值班电话:0735-2222260)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北湖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1日
资兴市在集中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1例省外输入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
感染者1:陈某某,女,65岁,11月30日从河北省石家庄市抵郴后,乘坐闭环专车转入资兴市集中隔离酒店。11月30日晚上核酸检测初筛阳性,12月1日经复核确诊阳性。目前已由集中隔离酒店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流调,感染者陈某某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1月30日
04:45 乘坐Z501次列车(17车112号)从石家庄抵武昌站后,转换至Z501次列车(3车9号)返郴
11:40 到达郴州火车站,乘坐闭环转运专车返资
13:00 到达资兴市集中隔离酒店
资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1日
桂阳县在集中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5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
12月1日,桂阳县在集中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5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
感染者1:付某会,女,33岁,11月30日从广州南站乘坐高铁返湘。12月1日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经市疾控复核确诊阳性,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感染者2:蒋某辉,男,48岁,11月30日从广州南站乘坐高铁返湘。12月1日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经市疾控复核确诊阳性,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感染者3:李某忠,男,43岁,11月30日从广州自驾返湘。12月1日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经市疾控复核确诊阳性,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感染者4:宁某,女,35岁,11月30日从广州南站乘坐高铁返湘。12月1日晚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经市疾控复核确诊阳性,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感染者5:刘某伟,男,45岁,11月30日从广州南站乘坐高铁返湘。12月1日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经市疾控复核确诊阳性,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流调,感染者1付某会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1月30日
09:24从广州南站乘坐G1002次列车(03车厢09C座)返回郴州。(自述未上洗手间,未在车厢内走动,全程佩戴口罩)
10:29抵达郴州西站,下车后进入外省人员专用通道,在登记处登记信息,在临时隔离点等候转运。(自述全程佩戴口罩)
11:30乘坐闭环转运专车抵达桂阳县集中隔离点。
经流调,感染者2蒋某辉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1月30日
09:54从广州南站乘坐G6004次列车(5车厢02C座)返回郴州。(自述未上洗手间,未在车厢内走动,全程佩戴口罩)
11:14抵达郴州西站,下车后进入外省人员专用通道,在登记处登记信息,在临时隔离点等候转运。(自述全程佩戴口罩)
11:40乘坐闭环转运专车抵达桂阳县集中隔离点。
经流调,感染者3李某忠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1月30日
10:00从广州市白云区自驾私家车返回郴州。
15:00抵达许广高速桂阳县流峰出入口,在临时隔离点等候转运。(自述未上卫生间,全程佩戴口罩)。
16:00由救护车引导至桂阳县集中隔离点。
经流调,感染者4宁某、感染者5刘某伟同乘一趟高铁返郴,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1月30日
18:27从广州南站乘坐G6038次列车(11车厢02D座、12车厢07C座)返回郴州。(自述未上洗手间,未在车厢内走动,全程佩戴口罩)
19:46抵达郴州西站,下车后进入外省人员专用通道,在登记处登记信息,在临时隔离点等候转运。(自述全程佩戴口罩)
21:00乘坐闭环转运专车抵达桂阳县集中隔离点。
如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社区(村)或桂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4小时值班电话:0735-4422066)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桂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1日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郴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主动报备行程。从省外或省内有本土疫情的市州入(返)郴人员,须提前48小时通过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入湘报备”小程序或电话等有效方式向目的地报备。未提前报备的,须在火车站、汽车站、机场、高速公路咨询服务点、国省道第一入郴点现场报备。
2.完成核酸检测。从省外或省内有本土疫情的市州入(返)郴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郴,抵郴后立即进行一次“落地检”,前三天每天须完成一次核酸检测(“三天三检”),第五天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3.落实健康管理。从省外或省内有本土疫情的市州入(返)郴人员抵郴后不满5天的,严禁外出,拒绝探访。确需外出的,经所在社区批准后,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进入公共场所,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
4.规范社会活动。凡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密闭空间、室外人群密集场所,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参加聚集性活动时,以及从事高风险岗位人员在岗期间,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主动扫场所码,配合体温检测,出示行程码和健康码,保持1米线社交距离。机关单位、公共场所、经营主体要安排专人查验、提醒。
5.配合流行病学调查。因疫情防控需要接受流行病学调查的,应主动配合、如实报告,不得拒绝或瞒报、谎报病情、旅居史、接触史、活动轨迹等涉疫信息。
对未履行以上疫情防控责任的个人,引起本人被感染或疫情传播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属于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由纪检监察机关追究相关责任。
来源:北湖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资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桂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编辑:王园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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