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现在抗原两条杠了,到餐厅吃饭,算不算违法行为?

  如果这发生在新十条颁布之前,在明知自己阳性的情况下还到公共场所就餐,轻则违法,重则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不过随着新十条的发布,尤其是在“进一步优化核酸检测”的基础上,该行为已经稀松平常了,不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但站在道德层面上,如果抗原两道杠了,我们的行为最好有一个“度”。本着为他人健康和安全负责的态度,最好非必要不外出,减少出现在公共场所的频次,保护好他人。

  新冠的传播途径包括直接传播、飞沫传播、气溶胶传播,传播指数R0值最高可达21,呈现传播速度快、传播能力强的特点,甚至高过麻疹12-18的RO值。

  在临床上,用于判断病毒有无进入人体时,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是两个非常有效的方式。相较于核酸检测而言,抗原检测的速度更快,也更便捷,可以作为自主筛查的一种补充手段。

  如果抗原呈现两道杠,在排除假阳性之后,结合自身的一些症状表现,基本可以确认是确诊了。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秉持动态清零的原则,别说是确诊患者,就算是密接、次密接,也有相应的隔离措施,比如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等。

  在上述政策和措施的要求下,一旦确诊,几乎不会出现在社会面上,而是统一送到定点医院或者方舱接受诊疗,直至痊愈转阴。

  因此,倘若之前抗原呈现两道杠,外出就餐的可能性几乎是没有的,除非是尚未确诊,或者检测结果未出,不知道自己已经确诊的阳性或者无症状病例。

  

  当然,不排除一种情况,那就是明知自己已经确诊,却仍出现在公共场所等社会面上,或者堂而皇之的继续出入公共场所。对于上述这种情况,根据危害程度,是要被追究违法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的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处以警告、罚款或拘留等;根据《刑法》第330条的规定,引起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涉嫌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类似被追责的案例,全国各地此前屡有发生,比如今年11月份,蒋某从重庆返回四川邻水,依规应当隔离,但他却私自外出就餐、娱乐,后经检测为阳性,最终被当地立案调查;

  再比如赵某等一行10人在11月20日抵沪后,在健康自主监测期间私自出入游乐园、菜市场、美容美发等公共场所,造成疫情传播严重危险,最终也被立案调查。

  被“判刑”的案例也有不少,比如前段时间辽宁两个大货司机因隐瞒行程,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除了上述情况之外,像代替他人做核酸、无故不参加全员核酸检测、隐瞒行程、不扫场所码、拒不出示健康码、拒不执行隔离措施等等,都有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

  被追究责任的例子

  确诊后还进入餐厅就餐,这种行为就更不用多说了,显然会对防控无益,甚至会造成传播扩大化。

  举个例子讲,虽然就餐期间可能与他人无接触,也有可能没有通过说话、咳嗽、打喷嚏、流鼻涕等方式产生“飞沫”,但是传播的另一个途径是气溶胶传播,意思就是在封闭的环境中,吸入带有病毒颗粒的气溶胶,就会有被感染的可能性。

  由此可见,如果抗原两道杠了还去公共餐厅就餐,那么极易给他人造成感染,基于此前对该行为的追责,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来追求其刑事责任的概率是极大的,这是属于典型的明知故犯。

  

  其实被追究法律责任也是可以理解的,我们在过去的三年时间里,举全国人力、物力、财力对疫情严加防控,目的就是防止疫情扩散给大家带来健康和安全风险,倘若有人故意破坏,那么防疫成果就会毁于一旦,这是我们都不愿意看到的。

  所以之前追究这些人的责任也是出于威慑,防疫成果绝不能任由他人破坏。

  12月7日,疫情防控措施进一步优化,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在结合实际情况下,科学、严谨的提出和发布了“新十条”。

  自新十条发布之后,上述行为已经不在“违法”范畴了,根据是第二条中提到的“进一步优化核酸检测”:

  在这一条中,明确提到,“除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外,不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查验健康码”。

  也就是说,除非是上述特殊公共场所,否则包括餐厅、饭店、酒店、院线、市场等在内的普通公共场所,无需再提供阴性核酸证明,也不再查验健康码。

  换句话说,具体到餐厅,即便没有做核酸,或者核酸是异常、核酸是阳性的;或者健康码是黄码、红码,都不能成为禁止其进入餐厅的障碍,应当予以落实并畅通无阻。

  在此基础上,即便是阳性出入餐厅,也是被允许的,不存在违法或追责的一说。

  

  事实上就“放开”的这段时间来看,阳性或者阴性,抑或是有了症状但不检测,只要身体条件允许,都是不耽误正常上班或外出的。

  比如以我们单位为例,如果阳性了,可以选择带薪在家休息,如果手头有必要的工作,也可以安排单间单独办公,自己可以自由选择。

  再比如看到网上有一些餐厅、饭店,有些只接待阳性患者,反而不接待阴性,也是出于对阴性的一种保护。

  实际上既然已经逐步“放开”了,那么很多情况下,无需再进行划分或者界定,也许一视同仁才是更正常的状态。

  前段时间,使用了3年的行程码也下线了,这就意味着人员流动可以更宽松了,有些地区还取消了高中低低风险区的划定。

  

  从目前各城市的进度来看,基本上都处于“爬坡”阶段的达峰状态,除了像北京、石家庄、保定、邯郸这些城市已经达峰之外,不少城市会在这个月底或者明年1月份才达峰。

  站在这个角度上,各城市密集达峰已经无可避免,首轮达峰也就这一两个月的事。

  而从另一层面来说,虽然抗原或者检测阳性不再强制隔离、收治定点医院了,但出于对他人的保护,能避免外出的就尽量避免,防止传染给他人。

  尤其是对于绝大多数人而言,家里都有孩子或者老人,他们属于脆弱人群,本身抵抗力差且恢复能力差,而越晚感染则致病力越差,阳性尽量避免外出或者尽量不出入公共场所能最大程度上保护这类脆弱群体。

  在抗击疫情面前,我们终归站在同一个战线上,从道德层面来讲,阳了就尽量避免外出,于己于他,都是一件益事。

  

  现在我们都在说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负责人,其实从另一个角度上来说,每一个人也是他人健康的责任人,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应尽量避免传染给他人,毕竟虽然症状可能会很轻,但没有人愿意主动感染,我们还是更倾向于健康。

  

  综上来说,在“放开”之后,尤其是在新十条的新要求之下,除了几个特殊场所还需要查验阴性核酸证明和健康码之外,绝大部分公共场所不再核验,这也就意味着所有人都可以自由出入,即便是阳了,也是无法律责任的。

  但即便没有法律层面的责任,站在道德要求的层面上,一旦阳了,那就居家好好休息,尽量避免外出、避免接触他人,给他人以更好的健康保障,毕竟我们是一个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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