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阳性隔离全楼与入室消杀是有用的防疫措施吗?
申明: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任何组织与单位
看到上海有人说非密切接触者的阴性居民也被要求集中隔离,以及防疫人员对居民家中进行消杀时,最初的震惊仅仅维持了很短的时间,随之而来的是一种麻木与无奈。
现在看到这些消息已经不会有“不可思议”的感觉了。回想一个月前看到一条柯基在马路上被所谓“无害化”处理时,若非亲眼看到视频,我大概还是会怀疑其真实性的。短短一个月,“离谱”的阈值竟被如此迅速地提高,照此发展,再过几天,恐怕连最初的震惊都将不复存在,只剩下麻木与无奈。古人云“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大抵也是在讲类似的道理。
但无论是否还对上海乃至内地发生各种事情存在惊讶感,这些事情本身有无科学性并不会因此而改变。
以一人阳性,全楼隔离这件事来说,其科学性的问题本质在于隔离的科学性问题。
隔离不是没事就把人关起来,而是通过把感染者或潜在的感染者与未感染者分开,阻断病毒的传播。两类人需要隔离,也对应了两种隔离。
一类是确认了的感染者,也就是阳性病人,是确诊的新冠感染者。把他(她)们隔离是为了防止病毒传播,所以对应的隔离时间是他(她)们有传染性的阶段,英文里这种隔离叫做isolation。从英文用词来看就知道这是比较严苛的,因为确诊阳性意味着这人是明确有传染性的,不单独隔离开,周围的人有被感染的切实危险。
另一类是潜在的感染者,如阳性病人的密接者。他(她)现在不是阳性,但可能还在潜伏期。这些人也要隔离,但和阳性病人的隔离不一样,这些人隔离是为了及时确认他(她)们到底有没有感染。英文里叫做quarantine,翻译成检疫隔离。注意这里面“检”是关键。检疫隔离对应病毒的潜伏期,期间通过检测来确认是否感染,如能在这个隔离阶段发现感染,就防止出现传播给其他人的情况。
可以看出无论是隔离还是检疫隔离,都有明确的目的——减少或阻止传播的出现,也对应明确的人群与时间段——传染期与潜伏期。
楼里出了阳性就把整栋楼给拉去隔离,符合隔离或检疫隔离吗?隔离肯定不符合,因为这些人是阴性。检疫隔离呢?也不符合!因为这些人只是刚巧住在了同一幢楼,按上海不少居民足不出户,或者至少不是同时出户的情况看,并不是密接。
而且检疫隔离的目的是防止传播。按楼里出了阳性,整幢楼就拉去隔离的做法,这些人最后去哪里隔离?很有可能是某个方舱或人员众多的隔离酒店。这些地方有什么特征?一是人多、密集,二是里面可能有确诊的阳性或者还在潜伏期的人,说白了,是一个感染风险很高的地方。把那么多非密接、实际风险非常低的人,拉到一个感染风险很高的地方,这不叫防止传播,这叫增加传播风险。
因此,把阴性的同楼住户拉去隔离的做法,不仅不符合隔离的科学初衷,反而在个体层面上给居民带来健康风险,在防疫上带来病毒进一步扩散的隐患。
随着所谓防疫的常态化,任何防疫措施都要考虑其科学性、必要性,对普通百姓的影响,对资源配置的影响,不应该想到哪出就来哪出。
隔离或检疫隔离,这种措施对于被隔离的人,必然是限制其自由、影响其生活的,对任何一个人做出这样的措施,一定要建立在绝对的必要性上,应该是“不得已而为之”,不能是攀比谁网撒得大。像隔离同楼住户这种做法,对普通老百姓正常生活是巨大、非必要的干扰,还平白无故增加了大量的隔离人员,增大了防疫工作量。
同样在科学性与必要性上可疑的是入室消杀。作为一种呼吸道传染病,新冠通过物品表面接触传播的可能性是非常低的。实际上除了中国,其他国家地区都没有报道物传人现象。甚至是在中国,这些报道也是猎奇性质高于科学严谨性。
在这样的科学基础上,去居民家中做消杀的必要性本身就极为可疑。去做室内消杀,背后的思想基础是只要一个阳性的人待过,这个地方就一直存在活病毒。这一思想其实是极为荒诞的。病毒又不是不死的妖怪。任何病毒都是寄生生活的,离开了宿主都很脆弱。
以新冠病毒为例,离开了人体,在环境中没法复制,不会增加活病毒的数量,随着时间推移,活病毒反而越来越少。即便检测出来物体表面阳性,大概率也只是病毒尸体,尸体是感染不了人的,消杀又有什么必要?
实际上早在2020年,以色列科学家在有新冠病人的医院与隔离酒店中做环境检测,就发现虽然能检测到病毒基因组,但都不具备活性【1】。今年年初,英国科学家也发现在更接近现实的环境中,气溶胶中的新冠病毒会迅速失活,20分钟就会失去90%的传染性【2】。
这些研究都指向,接近真实环境,新冠在物体表面维持活性的时间非常短暂,接触传播风险极低。需要注意,一些研究中新冠在物体表面长期存活,往往都是基于实验室的特殊条件,与现实差距较远【3】。
甚至按实验室中较理想的物体表面病毒存活时间来分析,一个新冠感染者呆过的房间在感染者离开72小时后,无论是否做表面消毒,再发生接触传播的风险也能忽略不计【4】。
综合这些研究来看,做所谓的室内消杀,完全是多此一举。
关于即使阴性也要集中隔离以及防疫人员的入室消杀,不少人从公民权利角度表达愤慨,这无疑是对的,也是更重要的角度。只不过,即便抛开一切法律制度、公民权利不谈,单从科学依据上看,这样的防疫措施也是毫无必要,甚至是对防疫只有副作用或反作用的。
在新增病例走低,处于所谓最后攻坚阶段时,何必采用这些有弊无利,且又占用大量人力物力的措施?
参考资料:
https://pubmed.ncbi.nlm.nih.gov/32919072/
https://www.medrxiv.org/content/10.1101/2022.01.08.22268944v1
https://www.nature.com/articles/d41586-021-00251-4#ref-CR7
https://www.cdc.gov/coronavirus/2019-ncov/more/science-and-research/surface-transmissio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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