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基本情况
1月30日周口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基本情况
2020年1月30日0—24时,7县(市、区)报告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病例11例,无新增重症、死亡、出院病例;新增疑似病例5例。其中新增确诊病例:示范区1例,郸城县1例,鹿邑县1例,沈丘县2例,西华县3例,项城市2例,太康县1例。
截至1月30日24时,我市累计收到9县(市、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报告确诊病例36例,其中重症病例2例,无死亡和出院病例;累计收到疑似病例31例。确诊病例中:商水县1例、项城市6例、太康县6例、西华县6例、郸城县2例、沈丘县6例、鹿邑县2例、淮阳区5例、示范区2例。
目前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567人,解除医学观察164人,诊断为疑似病例1人,尚有402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患者基本情况附下:
1.邓某某,女,40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长期在武汉务工,1月23日从武汉回家,26日出现无明显诱因的发热、咳嗽等症状,自行服药治疗效果差,28日就诊于周口市传染病医院,转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区,30日经市疾控中心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呈阳性,遂转入重症医学科隔离治疗,现病情稳定。该患者确认密切接触人员6人,现隔离观察中。
2.郭某某,女,44岁,郸城县人,为患者于某某的亲密接触者,1月27日由救护车接到郸城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查血常规、胸部CT并经救治专家组会诊后留观治疗,后经市疾控中心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呈阳性,遂住院给予相关治疗,目前病情稳定。该患者确认密切接触人员14人,现隔离观察中。
3.丁某某,男,45岁,鹿邑县人,在武汉从事货车运货生意,工作地点不固定,1月25日出现发热、寒战等症状,到鹿邑中山医院住院治疗,病情无明显缓解,经救治专家组会诊并经市疾控中心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呈阳性,30日转入鹿邑县人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现病情稳定。该患者确认密切接触人员10人,现隔离观察中。
4.李某某,女,41岁,沈丘县人,1月19日从武汉市桥口区自驾车返乡,28日出现发热等症状,到沈丘县人民医院就诊,经救治专家组会诊后怀疑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经市疾控中心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呈阳性,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普通型,目前患者体温正常,病情稳定。该患者确认密切接触人员9人,现隔离观察中。
5.刘某某,男,43岁,西华县人,1月25日因发热、咳嗽到西华县人民医院就诊,查体温37.4℃,化验结果正常,胸部CT示右肺上叶及中叶陈旧纤维灶,嘱其回家隔离观察,27日到西华县人民医院复诊,查血常规和胸部CT后请救治专家组会诊,怀疑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经市疾控中心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呈阳性,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并治疗,目前病情稳定。该患者确认密切接触人员5人,现隔离观察中。
6.彭某某,男,36岁,西华县人,1月23日到西华县人民医院就诊,体温正常,无相关症状,嘱其居家隔离观察,28日到西华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复诊,经救治专家组会诊后怀疑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由市疾控中心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呈阳性,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并治疗,现病情稳定。该患者确认密切接触人员6人,现隔离观察中。
7.卫某某,男,33岁,西华县人,1月29日因“发热、咳嗽6天”到西华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查血常规、胸部CT后请救治专家组会诊,怀疑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后经市疾控中心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呈阳性,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给予相应治疗,目前病情稳定。该患者确认密切接触人员2人,现隔离观察中。
8.冯某某,男,68岁,项城市人,1月25日出现发热、鼻塞、流涕、咳嗽等症状,到孙店镇卫生院输液,咳嗽好转,28日因高热到项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经救治专家组会诊后以“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收入隔离病区,后经市疾控中心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呈阳性,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并治疗,目前病情稳定,体温正常。该患者确认密切接触人员6人,现隔离观察中。
9.冯某某,女,79岁,项城市人,与确诊患者董某某系母女关系,1月21日出现发热等症状,服退热药后无明显缓解,28日到项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经救治专家组会诊后以“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收入隔离病区,后经市疾控中心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呈阳性,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并治疗,目前病情稳定。该患者确认密切接触人员2人,现隔离观察中。
10.姜某某,女,53岁,沈丘县人,1月23日从武汉自驾车返乡,25日出现发热等症状,27日到沈丘县人民医院就诊,经救治专家组会诊,怀疑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当日下午经市疾控中心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为阴性,嘱其隔离观察,29日体温正常、无明显不适,30日复查新型冠状病毒核酸呈阳性,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普通型,给予相应治疗,目前体温正常,病情稳定。该患者确认密切接触人员2人,现隔离观察中。
11.刘某某,女,46岁,太康县人,在武汉市青山区沙湖水果批发市场从事仓库管理工作,1月18日从武汉乘高铁及中巴车返乡,24日出现身体不适,到符草楼卫生院就诊,25日出现发热症状,自行服药后无好转,26日到太康县人民医院就诊,经救治专家组会诊后以“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收入隔离病区,后经市疾控中心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呈阳性,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并治疗,目前病情稳定。该患者确认密切接触人员40人,现隔离观察中。
(原标题:周口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