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优化≠放开不防!居家感染新冠怎么办?这些药千万别吃错了……
12月7日湖北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2例、无症状感染者299例
12月7日0-24时,全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2例(武汉市报告,均为轻型,其中2例为隔离管控人员),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99例(武汉市236例,其中148例为隔离管控人员;黄石市9例,其中1例为外省输入,8例为隔离管控人员;宜昌市9例,其中1例为外省输入,3例为隔离管控人员;荆门市8例,其中5例为外省输入,3例为隔离管控人员;荆州市7例,其中5例为外省输入,2例为隔离管控人员;随州市6例,其中1例为外省输入,5例为隔离管控人员;襄阳市5例,其中1例为外省输入,4例为隔离管控人员;潜江市5例,均为外省输入;十堰市3例,其中2例为外省输入,1例为隔离管控人员;仙桃市3例,天门市3例,均为外省输入;黄冈市2例,其中1例为外省输入;鄂州市1例,为隔离管控人员;咸宁市1例,神农架林区1例,均为外省输入),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6例(均为土耳其输入),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4例(均为土耳其输入),新增疑似病例0例,新增死亡病例0例,当日出院病例14例(均为武汉市确诊病例),当日解除无症状感染者医学观察560例(武汉市341例,鄂州市50例,荆州市36例,荆门市27例,仙桃市22例,咸宁市18例,襄阳市17例,黄冈市14例,恩施州10例,宜昌市4例,十堰市4例,天门市4例,孝感市4例,黄石市3例,神农架林区2例;境外输入4例)。
居家时感染新冠病毒咋办?权威回应来了!
居家时判定感染了新冠病毒如何应对?服用中药要注意什么?——权威专家回应防疫热点
奥密克戎病毒致病性在减弱,若居家时出现类似于感冒的症状,如何判定是否感染了新冠病毒?若感染,服用中药要注意什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组织权威专家——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院长刘清泉、北京大学第一医院感染科主任王贵强就公众关心的问题接受采访。
1.问:若居家时出现类似于感冒的症状,如何判定是否感染了新冠病毒?感染了如何应对?
王贵强:从当前全国病例来看,感染奥密克戎毒株后以上呼吸道症状为主,重症化的比例明显降低。随着疫苗接种的普及,逐渐形成了一定程度的免疫力,病毒致病力下降。
我们强调分层诊疗和救治,一般病人可居家观察治疗,重症或有重症风险的病人需到医院进一步诊治。居家时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可用解热镇痛药,物理降温或者在医生的指导下吃一些中药、抗病毒药等,同时建议抗原自测。
做完抗原检测后,如果是阳性应及时上传报备,并密切监测自己的身体状态,观察是否有异常症状,如果有明显的病情变化,比如呼吸困难、气短、基础病加重等,要及时跟社区医生联系报备,必要时到医院进一步诊疗救治。
2.问:若感染病毒,服用中药要注意什么?
刘清泉:从原始株到德尔塔再到奥密克戎,病毒的致病性越来越弱,而传染性强了。从中医角度看,核心病机的变化是一种风热夹湿夹毒的特征,表现出来的症状可能一是发烧,热程大概是1至2天;二是咽喉疼痛、咽干;三是乏力,有些人会在发烧前或者发烧中出现骨节酸痛、全身酸痛等。随着3至5天的变化,这些症状会逐渐消失。
对这种风热引起的外感类疾病,治疗上一般给予病人具有疏风、清热、化湿、解毒、解表功效的这一类中成药物。
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
据国家卫健委官方微信消息,按照进一步优化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有关要求,为有效做好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相关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组织制定《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并印发。具体内容如下:
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
一、适用对象
(一)未合并严重基础疾病的无症状或症状轻微的感染者。
(二)基础疾病处于稳定期,无严重心肝肺肾脑等重要脏器功能不全等需要住院治疗情况的感染者。
二、家居环境要求
(一)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居家治疗人员尽可能在家庭相对独立的房间居住,使用单独卫生间。
(二)家庭应当配备体温计(感染者专用)、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
三、管理要求
(一)社区(村)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要求。
1.建立联系。发挥各地疫情防控社区(基层)工作机制的组织、动员、引导、服务、保障、管理重要作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咨询电话,告知居家治疗注意事项,并将居家治疗人员纳入网格化管理。对于空巢独居老年人、有基础疾病患者、孕产妇、血液透析患者等居家治疗特殊人员建立台账,做好必要的医疗服务保障。
2.给予指导。居家治疗人员根据说明书规范进行抗原检测,必要时可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给予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有需要的人员给予必要的对症治疗和口服药指导。
3.协助就医。社区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到居家治疗人员提出的协助安排外出就医需求后,要及时了解其主要病情,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导急危重症患者做好应急处置,并协助尽快闭环转运至相关医院救治。要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上级医院与城乡社区的快速转运通道。
4.心理援助。以地市为单位建立畅通心理咨询热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区要将心理热线主动告知居家治疗人员,方便其寻求心理支持、心理疏导帮助。对于发现的心理或精神卫生问题较严重者,可向本地(市、县)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报告,必要时予以转介。
5.个人防护。与居家治疗人员接触时,应当做好自我防护,尽可能保持1米以上距离。
(二)居家治疗人员自我管理要求。
1.健康监测和对症治疗。居家治疗人员应当每天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和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可进行对症处置或口服药治疗。有需要时也可联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或通过互联网医疗形式咨询相关医疗机构。无症状者无需药物治疗。居家治疗人员服药时,须按药品说明书服用,避免盲目使用抗菌药物。如患有基础疾病,在病情稳定时,无需改变正在使用的基础疾病治疗药物剂量。
2.转诊治疗。如出现以下情况,可通过自驾车、120救护车等方式,转至相关医院进行治疗。
(1)呼吸困难或气促。
(2)经药物治疗后体温仍持续高于38.5℃,超过3天。
(3)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且不能控制。
(4)儿童出现嗜睡、持续拒食、喂养困难、持续腹泻或呕吐等情况。
(5)孕妇出现头痛、头晕、心慌、憋气等症状,或出现腹痛、阴道出血或流液、胎动异常等情况。
3.控制外出。居家治疗人员非必要不外出、不接受探访。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点对点到达医疗机构,就医后再点对点返回家中,尽可能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个人防护。居家治疗人员要做好防护,尽量不与其他家庭成员接触。如居家治疗人员为哺乳期母亲,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可继续母乳喂养婴儿。
5.抗原自测。居家治疗人员需根据相关防疫要求进行抗原自测和结果上报。
6.感染防控要求。
(1)每天定时开门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可用排气扇等进行机械通风。
(2)做好卫生间、浴室等共享区域的通风和消毒。
(3)准备食物、饭前便后、摘戴口罩等,应当洗手或手消毒。
(4)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盖口鼻或用手肘内侧遮挡口鼻,将用过的纸巾丢至垃圾桶。
(5)不与家庭内其他成员共用生活用品,餐具使用后应当清洗和消毒。
(6)居家治疗人员日常可能接触的物品表面及其使用的毛巾、衣物、被罩等需及时清洁消毒,感染者个人物品单独放置。
(7)如家庭共用卫生间,居家治疗人员每次用完卫生间均应消毒;若居家治疗人员使用单独卫生间,可每天进行1次消毒。
(8)用过的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以及其他生活垃圾装入塑料袋,放置到专用垃圾桶。
(9)被唾液、痰液等污染的物品随时消毒。
四、结束居家治疗的条件
如居家治疗人员症状明显好转或无明显症状,自测抗原阴性并且连续两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Ct值≥35(两次检测间隔大于24小时),可结束居家治疗,恢复正常生活和外出。
五、保障要求
(一)各地疫情防控领导机制中负责社区(基层、农村)工作的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作用,切实担当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指定专人承担感染者居家治疗健康咨询工作。社区(村)安排做好核酸检测、垃圾清运、环境消杀等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二)要组织医疗机构,通过远程指导、互联网医疗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居家人员提供康复指导支持和心理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加强对辖区居家康复人员的巡查指导和健康监测,二、三级医院要通过远程医疗的方式为基层医疗机构提供会诊指导。
(三)各地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常用药品、抗原检测试剂、指夹式血氧仪等储备,切实满足居家治疗人员用药和健康监测需求。
(四)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居家治疗的新冠病毒感染者特别是急危重症患者到医疗机构就诊。
附件1
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常用药参考表
附件2
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抗原检测指南
一、检测试剂获得
1.居家治疗人员可通过药品网络销售电商等购买抗原检测试剂,也可通过所在的社区(村)或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助购买抗原检测试剂。
2.社区(村)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为辖区内有需求的居家治疗人员,特别是老年人,提供获得抗原检测试剂的便利。
二、检测和结果判读
1.居家治疗人员可以按照说明书要求和流程自行进行检测和结果判读,也可以联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约服务医务人员,在其远程指导下完成检测和结果判读。
2.养老机构工作人员要在有需要时,按照说明书要求和流程为养老机构内的老年人进行抗原检测和结果判读。
没有核酸检测结果能看病吗?患有慢性病老年人能打疫苗吗?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12月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进一步优化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有关情况。没有核酸检测结果能看病吗?患有慢性病老年人能打疫苗吗?一起来关注!
进一步优化措施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随着大规模疫苗接种和新冠病毒变异,病毒传播力增强,但致病力减弱,给人群带来的整体健康风险趋于缓和,我国疫情防控正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
此前公布的二十条优化措施,是在科学评估第九版防控方案和国庆假期方案等实施效果的基础上提出的。实施后,我们密切跟踪各地实施效果,结合近期各地疫情应对过程中积累的经验和面临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十条针对性的优化措施。
进一步优化的十条措施在哪些方面作出了改变?
新制定的十条优化措施,对群众关心的核酸检测、阳性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管理,高风险区划定封控,老年人疫苗接种和群众就医用药保障,以及学校疫情防控和涉疫安全保障等防控工作进行了进一步优化。
这次的优化不是完全放开不防
这次的优化并不是完全放开不防,是主动的优化而不是被动的,是针对当前我国主要流行的病毒变异株特点、疫情流行特征,通过对疫情形势动态地研判,对现行防控措施的成效评价,特别是对二十条实施以后,地方的有益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总结等因素,综合考虑所作出的。
对于新冠患者有哪些治疗手段?
对于新冠病毒感染者,首先的治疗就是对症治疗。
第一,有一部分患者会发热、咽痛、咳嗽,对于这些症状,主要是对症治疗,比如给一些退热药,还有一些止咳化痰的药物。
第二,抗病毒药物,对于普通型或者有进展为重症风险因素的患者,可以尽早地进行抗病毒治疗,以减少向重症的转化。但抗病毒的药物一定要在医生的指导下来服用。
第三,中西医结合、中西医并重也是非常重要的。中药在病毒性感染治疗过程当中有着独特的优势,现有一些很好的中医中药也可以作为治疗非常好的选择。
第四,在治疗过程中,新冠肺炎的救治与基础性疾病的治疗要同时兼顾,不能因为感染了新冠,就停止基础性疾病的用药,比如说糖尿病、高血压这些患者,日常的治疗是不能间断的。因此,在治疗新冠的同时,也要特别关注基础性疾病的持续治疗。
没有必要囤积和抢购药物
我们已经要求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要加强对这些对症治疗的药物以及抗病毒药物,包括中药、西药等药物,包括抗原试剂,进行一定的准备。同时,通过分级分类的救治,有很多感染者会选择居家治疗的方式,所以要求基层的医疗机构,还有药品零售网点等也要做相应的准备,这样来保证药物的可及性。我们也会通过多种方式,让大家知道如何使用这些药物,以及如何使用抗原试剂,来保证用药的安全。
没有必要去囤积和抢购药物。随着整个工作的部署,无论是在药品销售网点,还是在医疗机构,这些药物是充足的。
发热门诊的接诊步骤是怎样的?
患者到发热门诊就诊,医生要询问一些病史,特别是症状、病程,同时做一些医学检查,包括血常规、病原学检测,通过这些检查医生判断是新冠病毒的感染者还是其他疾病。
同时,要求发热门诊执行首诊医生负责制,所以对他的转诊,转到哪些科室、哪些地方进一步就诊,都有一系列的安排。
同时,患者到发热门诊去就诊过程中,也要规范戴好口罩,按照医院的工作流程进行看病就医。同时,在发热门诊也要避免与其他人的聚集和接触,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
中国的新冠病毒疫苗非常安全,接种以后获益远远大于风险
中国疾控中心对我国已经开展接种的超过34亿剂次、超过13亿人的不良反应监测发现,我国新冠病毒疫苗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与我们常年接种的其他一些疫苗相当,而且老年人的不良反应发生率还略低于年轻人。
目前,我们国家已经累计向全球12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提供了超过22亿剂次的疫苗。从报道当中也可以看到,有30多个国家的元首、政府首脑、政府官员带头接种中国的新冠病毒疫苗。全球到目前为止,按照我们不完全统计,60岁以上老人接种中国的新冠病毒疫苗已超过10亿剂次,都非常安全。党和国家现职领导人都接种了新冠病毒疫苗,而且接种的都是和普通老百姓接种的一样的国产新冠病毒疫苗。
慢性病不是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绝对禁忌
有的老年人有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疾病,有一些担心,可以明确地告诉大家,这些慢性病不是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绝对禁忌,只要这些慢性病控制得好,处于稳定期,都可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目前确定了4种不能或者暂缓接种的情况。
第一种,老年人在既往接种疫苗有过严重的过敏反应时,比如出现过过敏性休克、喉头水肿等等,这类情况是不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
第二种,因为感染性疾病处于急性发热期,这个阶段建议暂缓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控制住以后再接种。
第三种,在慢性病的急性发作期,比如说肿瘤患者处在化疗期间,或者高血压患者处于高血压危象当中,一些冠心病患者在心梗发作期,还有一些神经性疾病的患者处于疾病的进展期,还有癫痫处于急性发作期,这类患者我们建议暂缓接种新冠疫苗,病情稳定后也可以接种。
第四种,因为严重的疾病或者慢性疾病已经处于生命的终末期,我们不建议接种疫苗。
再次强调,对于老年人来讲,只要满足条件,一定要加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做到应接尽接,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武汉新冠疫苗接种门诊名单来了
(可上下滑动查看↓↓)
跳出误区!了解如何科学消毒
(可上下滑动查看↓↓)
(注:图片及素材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电话:027-857216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