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疫情防控期间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财政部7日发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公告。对进入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并与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相关的防控产品,免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对进入药品特别审批程序、治疗和预防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感染肺炎的药品,免征药品注册费。免征航空公司应缴纳的民航发展基金。

  转自:证券时报网

  返回产经网首页 >>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7254。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