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染后出现哪些症状必须去医院?十堰卫健委回应
“阳了”到底怎样科学吃药?感染后出现哪些症状必须去医院?12月20日,十堰市卫健委相关负责人就市民关心的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阳了”到底怎样科学吃药?哪些情况下必须吃药?目前对症效果好的药物是哪些?
目前能治疗新冠病毒的特效药物不多,主要以支持、对症治疗为主,病程7-10天后多能自愈。对于无症状的感染者和部分轻症病例并不需用药,当存在相关症状时可根据条件选用,不建议同时使用两种以上的退热药。
1、抗病毒药物:连花清瘟胶囊、疏风解毒胶囊、paxlovid或阿兹夫定等;
2、退热药:对乙酰胺基酚、布洛芬等;
3、鼻塞、流涕、止咳:复方美敏伪麻溶液或复方福尔可定口服液等;
4、咽痛、发热、咳嗽、流涕:速效伤风胶囊、感冒灵或新康泰克等;
5、止咳、化痰:甘草片、肺力咳胶囊、福多司坦、半胱氨酸泡腾片等
二、发烧多少度才须吃退烧药?
当体温超过38℃,且存在明显不适时可考虑使用退热药。但退热药仅是一种对症处理,并不作为必须用药。
三、感染后出现哪些症状必须去医院看医生?
大部分新冠病毒感染者都是可以居家的,但出现5种情况时,建议到医院进行诊治:
1、出现呼吸困难和气短。
2、经过药物治疗后仍然持续发烧,超过38.5℃,且3天以上。
3、原有基础疾病症状明显加重,用原药不能控制。
4、儿童、小孩出现嗜睡、呕吐、腹泻、拒食等,治疗以后不缓解,超过2天。
5、孕产妇出现头痛、头晕、心慌、气短或者胎动异常等情况。
四、如果“阳了”去医院,十堰有多少发热门诊可供选择?
全市发热门诊由二、三级医院延伸至基层卫生机构,从最初的34个增加至现在的190个,各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民营医院、个体诊所等均可接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