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从快打击!肇庆多家药店哄抬价格被立案调查!

  近日,

  “连花清瘟颗粒”“布洛芬缓释胶囊”等

  部分涉疫药品出现供应不足情况,

  一些不法经营者借机炒作、

  囤积居奇、哄抬价格。

  肇庆市市场监管部门迅速行动,

  依法从严从快打击

  借疫情之机

  囤积居奇、哄抬价格行为。

  

  为提高广大经营者依法经营的意识,

  加强以案释法,

  现公布肇庆市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的

  3宗涉疫物资价格违法典型案例,

  提醒相关生产、流通领域的

  经营者要引以为戒,

  立即进行自查整改,诚信合规经营,

  切勿以身试法。

  01

  案例一

  2022年12月8日,怀集县市场监管局在涉疫医药用品专项检查中发现,怀集县怀城街道向群路某药店2022年11月以折扣价18.57元/盒的价格销售石家庄以岭药业24粒装连花清瘟胶囊,2022年12月8日,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情况下大幅提高售价至交易价26.5元/盒(标价28元/盒),还曾一度提高至36元/盒,该药店上述行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怀集县市场监管局决定对其立案调查。

  02

  案例二

  2022年12月12日,怀集县市场监管局在涉疫医药用品专项检查中发现,怀集县幸福街道怀高工业区某药店对外销售4袋捆绑销售的药品,其中1袋标注的总标价为158元,里面包含有1盒连花清瘟胶囊、1袋板蓝根颗粒、1盒布洛芬片、1盒小柴胡颗粒、1盒抗病毒口服液、1包杀菌卫生湿巾、1盒复方金银花颗粒、1盒四季感冒胶囊;另外3袋标注的总标价为196元,里面包含有1盒连花清瘟胶囊、1袋板蓝根颗粒、1盒复方金银花颗粒、1盒抗病毒口服液、1包杀菌卫生湿巾、1盒布洛芬片、1盒四季感冒胶囊、1盒维生素C咀嚼片、1盒小柴胡颗粒。该药店涉嫌利用强制捆绑销售手段,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怀集县市场监管局决定对其立案调查。

  03

  案例三

  2022年12月13日,端州区市场监管局在涉疫医药用品专项检查中发现,肇庆市某医药有限公司端州区明珠分店从2022年12月10日起,将美林?布洛芬混悬液销售价格从35元/瓶提高至58元/瓶,该药店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美林?布洛芬混悬液价格,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端州区市场监管局于当日对其立案调查,并将于近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在此,肇庆市市场监管局

  提醒广大经营者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的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

  发现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

  价格违法行为

  请拨打12345、12315热线

  或直接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进行投诉举报

  资料来源:肇庆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