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下出租车开门致人死亡,谁应该来承担这个责任

  乘客下出租车开门致人死亡,谁应该来承担这个责任

  从我们刚开始学车的时候,教练就告诉我们:“”下车时一定要注意看后面是不是有行人或者车子经过。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人都忽略了这个严重的问题。因为不注意看后方有没有车辆和行人经过,已经导致了很多的交通事故。今年3月份也发生了这样一件事,乘客下出租车开车门的时候,正好一辆电瓶车撞上来,导致电瓶车车主身亡。让我们一起来回顾一下怎么回事吧!

  事情发生在湖南长沙,在3月29号晚上11点左右,乘客邓某和平常一样,叫了一辆出租车前往中天国际公寓,在快到达了中天国际公寓门口的时候,邓某对出租车司机说:“你把车开到公寓里面去吧!”司机却不愿意进去,他说道:“进去了不好出来,我就停在门口附近吧。”

  邓女士只好同意了司机的说法,就在附近下车。她下车的时候随便往后面瞄了一眼之后,好像是没有人就匆忙地打开了车门。没想到,就在这个时候,一辆高速行驶过来的电瓶车直接撞在了车门上,车主瞬间倒在地上,陷入了昏迷。

  邓某瞬间也可慌了神,赶紧拿出手机打电话给120急救中心。没过多久,救护车就赶来了,她们一起把倒在地上的电瓶车车主抬上车送往医院。很不幸,这个电瓶车车主经过医院的数十天抢救之后,依然没有抢救过来。

  事后,司机不愿意承担主要责任,他认为是邓某下车下车时没注意才时导致的电瓶车车主死亡,邓某却不同意,邓某一位是出租车司机的责任,他当时坐在驾驶座上,他当时完全可以看到出租车附近的情况。于是将出租车司机告上了法庭。

  经过交通部门的鉴定之后,认为对于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还是在出租车司机身上,他没有及时提醒邓某应该承担主要的责任,而邓某承担次要的责任,由于电瓶车车主在事故中不幸丧生,电瓶车车主不承担任何责任。

  随后,出租车司机和出租车公司先行赔付给电瓶车家属68万元人民币,而乘客邓某也应承担起相应的赔偿。但是,邓某却不赞同这个结果说道:“因为司机没有靠边停车,没有及时的提醒她,这才造成了引发了这起事故。”

  而且,电瓶车的车主是不是也因该承担自己的责任呢?他当天喝了很多酒,伴有酒驾的嫌疑,而且骑车速度也非常快,所以才会撞上出租车的车门的。

  这个判决一出,就引发了很多网友的争议。

  有的网友认为:“交警判的很对,出租车不仅没有按规定停车,还没有及时提醒邓某,就应该承担主要责任;而乘客也没有尽到开门前仔细观察的义务,才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应承担次要责任;电瓶车车主他是靠右行驶,本身就逆向行驶,就算没有酒驾、超速,也一定会因为躲避不及时和出租车撞上的。对此,你们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