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不小办|妻子离家6年不归,离婚成难题

  一起争议不大的离婚纠纷,原告无法提供被告准确信息致使无法成功送达,案件陷入无法开庭僵局,怎么办?近日,东港法院民一庭法官李宗刚给出了一个答案:借力被告户籍地镇政府,成功送达法律文书。

  杨某某和陈某某经人介绍于2008年登记结婚,婚后二人没有生育子女。2017年,陈某某回贵州老家探亲,一去不归。杨某某给其打过几次电话,陈某某均表示不再回来,之后就断了联系。2023年,无奈之下的杨某某诉至法院要求与陈某某离婚。

  接到案子后,办案团队按照程序向被告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拨打原告提供的被告手机号,无法接通;按照查询到的被告户籍地址邮寄送达,邮件退回;联系不上被告,甚至不能确定被告是否在老家,案件在送达环节被卡住了。

  案子不能不办,那怎么办?承办法官想到公告送达,公告送达需要到被告户籍地、住所地进行实地调查,而且需要一定的公告时限,费时费力,并不是最佳方案,但如果案子需要,再远的路该跑也得跑。

  办案团队成员上网搜索被告户籍地的地理位置信息,不想却意外发现了被告所在村书记的一则新闻报道。

  “能不能通过村委找到陈某某呢?”李宗刚闪出一个想法。于是,办案团队成员试图通过网络搜索这位村书记更多的信息,却没有找到任何联系方式。他们又尝试着查询到该村上一级党委政府的联系方式,并致电说明情况。当地镇政府表示可以给予协助,并通过网格员很快确认了陈某某就在村里。

  于是,李宗刚通过院办公室向该镇政府发出委托送达函,并附以起诉状、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当地镇政府收到委托送达函之后,很快将法律文书转交给村委,成功送达当事人,陈某某表示放弃诉讼权利,不出庭应诉。

  过程曲折但终送达成功,收到送达回证等相关材料后,办案团队立刻确定了开庭时间。

  最终,东港法院认为原被告双方互不进行沟通、交流,互不尽夫妻义务,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判决原告杨某某与被告陈某某离婚。

  道不尽的公平正义情怀,

  走不完的司法为民之路。

  婚姻家事案件,

  多为“接地气”的“小案子”,

  但在法官眼中,

  只要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幸福感,

  “小案”也不能“小办”。

  来 源:东港法院研究室

  文 字:姚杉

  编 辑:林彤

  原标题:《小案不小办|妻子离家6年不归,离婚成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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