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TQA3526片II期临床试验-评价TQA3526单药/联合UDCA治疗在P

  1

  合并HBV、HCV、HIV、梅毒等感染者;

  2

  现有其他合并肝脏疾病或有肝脏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原发性硬化性胆管炎(PSC);酒精性肝脏疾病;明确的自身免疫性肝病(不包括PBC)或重叠综合征;疑似或确认Gilbert综合征;已知胆管梗阻;疑似或证实肝癌;

  3

  存在PBC临床并发症或有临床意义的肝功能代偿不全,包括:肝移植史、准备肝移植、终末期肝病评估模式(MELD)评分≥15分;门脉高压并发症(包括重度胃或食管静脉曲张、难控制的或利尿剂抵抗性腹水、静脉曲张出血史);肝性脑病;自发性细菌性腹膜炎;肝细胞癌;肝肾综合征;肝肺综合征;

  4

  肝硬化患者Child-Pugh B级或C级;

  5

  肌酐(Cr)≥1.5倍正常值上限且血清肌酐清除率

  6

  ALT或AST>5×ULN;TBil>3×ULN;

  7

  入组前2个月内有重度瘙痒者;

  8

  存在临床有关的心律失常或相应病史,研究期间可能影响生存期;或治疗前QT延长或男性QTc间期≥470ms、女性QTc间期≥480ms;

  9

  有能够干扰试验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或排泄(包括影响大肠中胆盐代谢)的任何疾病或生理情况。炎症性肠病患者、或既往接受过胆汁分流术史、胃旁路术者;

  10

  存在可能引起非肝性碱性磷酸酶升高的疾病(如Paget's病),或可能导致预期寿命少于2年的疾病;

  11

  在过去5年内,存在任何器官系统的恶性肿瘤病史(不包括皮肤局部鳞状细胞癌或接受过治疗的宫颈上皮内瘤样病变),无论是否接受治疗,不论是否有局部复发或转移证据;

  12

  在使用研究用药前3个月内使用过研究药品、或参加了药物临床试验(不包括TQA3526);

  13

  使用过下列药物:n入组前1个月内禁止使用:奥贝胆酸;硫唑嘌呤;秋水仙碱;环孢霉素;甲氨蝶呤;霉酚酸酯;己酮可可碱;非诺贝特或其它贝特类;辛伐他汀或其他他汀类;布地奈德或其它全身性激素;肝毒性药物(包括α-甲基-DOPA、丙戊酸钠、异烟肼、呋喃妥因等);n入组前 2 个月禁止使用:针对白介素或其它细胞因子或趋化因子的抗体或免疫疗法;

  14

  当前或在筛选前1年之内大量饮酒连续三个月或以上(一般将大量饮酒定义为女性超过20g/日,男性超过30g/日)和/或研究中心进行的AUDIT问卷评分≥8(作为病史的一部分);或研究医生无法可靠地定量酒精用量;

  15

  在初次给药之前8周内献血或失血400ml或更多;

  16

  妊娠者、计划妊娠者、有生育能力但不愿在试验期间及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采取高度有效避孕措施(≥1种有效避孕方法);哺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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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者认为不适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