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瓯海区合适成年人指派工作培训班开班啦!团团带你走进合适成年人制度
合适成年人指派工作
培训班开班啦
2月28日上午,2023年瓯海区合适成年人指派工作培训班顺利开班,来自我区的30余名合适成年人参加了本次培训,团区委副书记郑茜茜、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列席培训。
本次培训邀请了中共十九大代表、资深合适成年人宋玲华老师以及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陈莉章律师,分别围绕合适成年人岗位业务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进行讲授。
此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我区合适成年人的思想认识,夯实了合适成年人的知识与业务基础,推动瓯海合适成年人指派工作有序进行。
你了解合适成年人制度吗?
你知道合适成年人的权利和义务吗?
快跟团团搭上科普直通车吧!
团团来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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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合适成年人?
合适成年人制度是在未成年人刑事诉讼中,其法定代理人无法到场参与讯(询)问或审判的情形下,由合适成年人代为行使其相关权利,以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及诉讼程序有序进行的制度,合适成年人也就是我们俗称的“代理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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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不得担任合适成年人?
《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第五十一条【选任限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到场合适成年人的情况进行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合适成年人:
(一)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处于缓刑、假释考验期间的;
(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
(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
(四)案件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员、翻译人员以及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五)与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
(六)其他不适宜担任合适成年人的情形。
团团来模拟
讯问开始前,合适成年人可以做什么?
讯问开始前,应由合适成年人先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简单会谈,向未成年人表明身份,说明工作职责,并询问未成年人有什么需求,了解其心理状态,以利于双方建立信任关系。
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有何不同?
作为合适成年人,如果有人打听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可不可以透露?
供稿:办公室
编辑、一审:陈彤盈二审:陈 瑞
三审:郑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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