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社会调查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对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是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的重要内容,也是法治文明程度提升的一个重要标志,为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11月24日上午,我院检察业务部主任李美刚带领未检干警到县公安局调研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开展社会调查情况。

  

  在县公安局,未检干警通过调查卷宗和交谈,主要了解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时,侦查机关是否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的家庭背景、生活环境、监护教育状况、个人性格、心理特征等情况进行调查。通过检查发现,侦查机关社会调查报告内容不够全面,千篇一律,套话居多,未与普通刑事案件社会调查报告区分开。

  最后李美刚指出,完善未成年犯罪人社会调查制度是所有办案部门共同责任,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社会调查要求来制作社会调查报告,以促进对未成年犯罪人的保护。县公安局对我们提出的意见建议表示认同,下一步将积极整改。

  编辑:央拉

  审核:李美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