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健康人想要安乐死,该满足什么条件!?
今天的热搜:戈达尔没有生病,他只是感觉筋疲力尽: 自己亲手执导了人生的最后一幕,来自浪潮,归于湖水。我记得上次阿兰德龙是病痛缠身选择了安乐,但是戈达尔没有生病。
就是费用好贵啊!普通人真的享受不了,得努力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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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的痛不欲生应该与生理上痛不欲生同等,除了癌症晚期,一个身体健康的人,如果精神上很痛苦,也可以选择结束吧。我记得以前在微博英国那些事儿看过国外有个少女是长年重度抑郁症,非常非常痛苦,身体健康,但申请失败了
这位荷兰的29岁花季少女,长期受到抑郁症困扰,选择了安乐死的方式,对这个世界说了一声再见。
我们该如何这个世界说再见?
是否有人教过我们如何和这个世界说再见?
我们该如何坦然的和这个世界相处,最后说声再见?
我们缺少死亡教育,我们恐惧死亡、无法直视死亡、更甚至谈死色变,认为这是晦气至极的字眼。不愿接受尸检、拒绝捐献遗体和器官,大量需要器官捐赠的人失去器官移植的机会…
面临生命终结时,我们常常情绪暴戾,怨恨生活的不幸,怨恨家人朋友,怨恨医疗的冰冷和无助。
那么,我们最后和世界告别的方式有哪些?
通常情况下我们将死亡方式分为两类。
自然死亡:因年龄导致的器官老化后死亡-老死。无预兆的突然死亡-猝死病痛折磨后的器官衰竭死亡-病死。
非自然死亡:
他杀死亡,意外死亡,自杀死亡,还有我们今天要提到的安乐死。
在我国,第一个选择了与他人不同的告别世界方式的人,名叫王明成。1986年6月23日,王明成的母亲病危,身体已经极度消瘦,背上长满褥疮。几次她都要拿裤带把自己勒死……
当王明成得知母亲已经再也无法康复。看着母亲痛苦的样子,王明成请求选择“安乐死”结束其母的生命。
在医生蒲连升开具处方并注射之后,王明成的母亲于6月29日凌晨5时死亡。
随后,他和执行“安乐死”的医生蒲连升被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杀人罪逮捕。
但是,到了6年后,最高人民法院又宣告他们无罪。
无罪释放的法理依据是:社会危害性是犯罪最基本的属性,是刑事违法性和应受惩罚性的基础,是区分罪与非罪的重要标志,“安乐死”不仅不具有社会危害性,而且对社会是有益的,所以不应认为是犯罪。
说到这里,林医生想起他学生时代的英文课中,老师是这样教大家“安乐死”这个名词的:安乐死的英文叫做euthanasia,分开的意思就是,欧洲(euro)领先(than)亚洲(asia)。现实中,欧美国家的安乐死立法的确领先于世界其他地区。
荷兰是第一个将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对“安乐死”的权利设置了最低年限12岁。
在美国五个州、澳大利亚、哥伦比亚、加拿大、卢森堡、比利时和荷兰七个国家,允许安乐死或医生辅助自杀(EAS)。在比荷卢三国和加拿大,精神疾病患者有资格申请EAS。
当我们选择了安乐死和世界告别的时候,医生必须与我们确定满足了一下标准:
(1)确信我们的安乐死要求的提出,是自愿且经过充分考虑的请求
(2)确信我们正在遭受无法忍受的痛苦,而没有改善的希望
(3)明确告知当前的身体情况和远期预后
(4)一起得出结论,认为没有合理的替代方案来减轻患者的痛苦
(5)咨询过至少一名独立医师,该医师亲自探访了,并对恰当的安乐死标准进行了书面评估
(6)在适当的医疗护理和照顾下实施安乐死。
摘自:《应要求终止生命和协助自杀(审查程序)法》(2002年)
而抑郁症等精神疾患在安乐死的申请内尤为特殊。
当痛苦是由精神疾病引起时,法定标准的评估更加复杂。
1、精神疾病导致的决策能力受损和易受外部压力影响(例如来自亲属),可能会模糊标准的第一条:“自愿和考虑周全的性质”。
2、精神疾患的自发恢复的可能性和治疗方案的多样性,使满足第二条标准:“无改善前景”和“缺乏合理的替代方案”,成为一个不稳定的问题。
尽管精神疾患申请安乐死的绝对数字仍然很小,但荷兰精神病患者的申请越来越频繁。2008年至2017年,精神病患者EAS病例数从0例增至83例。
回到亚洲的韩国。
2009年,韩国最高法院命令医生对一名长期处于植物人状态的老年妇女,摘除她身上的呼吸机。
这导致人们越来越认识到终末期病人的权利,并引发了关于停止无效的维持生命治疗(LST)的公开辩论。
2016年2月,法院裁定,患者可以作出LST决定。
2018年2月,医生将能够从垂死患者中撤回LST,如化疗、呼吸机、心肺复苏和血液透析。这将对韩国的生命终结(EOL)决策产生深远影响。
安乐死分类
一般分为两大类:
1、积极的(主动的)安乐死,指采取促使病人死亡的措施,结束其生命,如当病人无法忍受疾病终末期的折磨时。
2、消极的(被动的)安乐死。即对垂危或者植人状态病人,不给予或撤除治疗措施,任其死亡。如停止无效的维持生命治疗(LST)
无论从伦理学还是从法学的角度来看,消极的安乐死接近自然死亡,而积极的安乐死则接近故意杀人。
选择了安乐死和这个世界告别前,
我们需要做什么?
1.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及时派工作人员到病房或专门场所主持申请的书写活动。法院必须指定公证机关到场公证。
2.医师对病人情况作出书面诊断结论-法院立即指定病人所在医院的权威医师(至少一名)以及其他医院的权威医师(至少两名)对病人的病情分别独立的进行诊断,在7天之内作出书面结论。
3.达成安乐死实施协议。
4.最后实施实施的全过程中,病人的亲属或朋友、法院工作人员、公证人员必须在场,任何一方中途不得随意离开。
安乐死实施方法
1. 注射氰化物:在中国,氰化物不用于医用,只在工业上运用。氰化物的方法虽然更快速,但会使死者面色发青,如果亲属不能接受,就不会使用。
2. 大剂量注射麻醉剂:使患者入眠,再注射有呼吸抑制作用的中枢麻醉剂,
3. 注射凝血剂:凝血剂的作用机制主要是作用于人体的血液蛋白的凝血因子,造成血液的凝结,形成血栓,造成血管的阻塞。
当前在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使用较多的是第三种方法。
法律规定安乐死药物选择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必须满足深度睡眠,无痛无知觉;
2. 安乐死必须选择在最短的时间(几秒至15秒内)无知觉的方式,以避免因任何意外所造成的痛苦。
3. 此外,安乐死还必须考虑家属的情感,如第三种方式,死后表情和生前一样,非常安详,呈睡眠状。
现在的我们要学会的是,如何与疾病与世界坦然相处。
To Cure Sometimes,To Relieve Often,To Comfort Always.
有时是治愈;常常是帮助;总是去安慰。
这是长眠在纽约东北部的撒拉纳克湖畔的特鲁多医生的墓志铭,却也是世界上所有医生的墓志铭。
人类所面临的大多数疾病均是无法治愈的,现在的我们要学会的是,如何用平和的心与疾病共处。
世界第一例人体心脏移植的医生告诉我们:
“当死亡无法预防时,医生的责任是尽最大努力保持生命质量,而不是试图延长痛苦的生命。医生、护士和护理人员应该做的是:有时治愈,经常缓解,总是舒适。在晚期疾病中,首要目标不再是保护生命,而是使生活尽可能舒适和有意义。”
“死亡不是敌人。不人道才是。”
“Death is not the enemy. Inhumanity is.”
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们无法选择活着的机会,却也不能选择死亡的权利。
由于题主没说国籍,那么就只能假设是中国人……
要想合法合规地执行,瑞士是目前世界上唯一一个可以为外籍人士执行安乐死的国家,没有政府机构,由民间机构执行,申请条件为年满18周岁,被诊断患有绝症,余下日子不多,经过两次医疗和心理评估方可执行,整个过程大概70万左右……
或者移民,比利时、卢森堡、荷兰、哥伦比亚,其中荷兰只允许12周岁以上儿童在父母同意及一些限制下执行……
至于可以由医生合法协助自杀的国家有德国、加拿大、瑞士、美国和澳洲部分地区
不管任意一种方式,价格都非常昂贵且周期漫长。
仔细追究的话,自杀也是暴力的一种,生命是死亡无法交换的礼物,也是人生最坏的选择。
这个世界虽然不完美,但我们仍然可以疗愈自己,不妨找个人聊聊?
从我小时候:我拿刀把你砍死了我再自杀
到现在的:你要是敢死我立马跟着死
你们说我妈到底求个啥呢?
我发现我活着这些年真是花了大量的时间想有关死的问题
从我记事起我是一个人睡
但是在八九岁的时候开始想死了会怎么样
然后害怕到大半夜睡不着跑到爸妈房间
曾经我怕的东西很多。本身就很胆小的。怕一些小虫子(尤其毛毛虫和蚂蝗这种),怕别人欺负我,怕被骂,怕考的不好
后来就只怕死了。有人比我高比我壮想欺负我,我扛着打也要抓着他把他打疼。有人拿虫子往我身上扔,我能很淡定的魂他一眼然后把虫子扔地上(不是不怕了,而是不会很激烈的反应了)。被骂多了也没脸没皮了,考试睡觉题目没写完也成了我的常规操作。
有段时间我以为我不怕死了。那时候我经常做梦,然后我在梦里能知道我在做梦,然后我就去跳楼。对,这就是我梦想中的死法。拿刀砍太疼了,感觉下不去手,会疼太久了,要是被救回来了更难受。跳江淹死时间也太长了,那种一步步窒息的感觉想想就很恐怖。只有跳楼只要做好心里建设跨出那一步,几秒钟就能摔成一摊烂泥,也没个后悔的机会也没法救回来。然后我就不停的在梦里跳楼并且打算死之前去蹦一次极。
可是如今事到临头我还是怕了。
家里就有没封死的护栏可以直接跳下去。想死随时可以。但是心里害怕,脚下迈不开腿。
有人说害怕死亡的人都是心有眷念的人。我还想着什么呢?我妈经常喜欢给我吹说她以前成绩很好所有人都觉得她能上武大。真不明白所有人都看好结果没考上有什么值得拿出来吹的。我也就按部就班的学玩玩打打的混也能考到超过武大分数线—我的表现可没有人对我有期待的,倒是有长辈担心我考不上大学怎么办。也不知道是我表现的相对别人太差劲了,还是谁说了点什么。但是那又如何呢?我过了武大分数线我就是不去武大,甚至我都不想上大学的。我的人生目标只有等死了。这时候我应该去死的
但是我真的很害怕
像在啃老
我想给自己找个活下去的目标。但是真的找不到。我找了十年了。
我尽量不花钱。我最后一次有想要什么东西的时候,是我高考前我爸突然说我考的可以就给我买一部很贵的手机。三千起步。结果后来他给了我一个不知道用了多久的苹果四还是五。卡也不想办,就给我一个每天都要接一些可能是我爸不想接的电话的卡—每天都在头疼怎么跟陌生人交流。最后我想通了没有手机也没啥这种小事不重要,把手机还给他。我妈发现联系不到我,给我买了个oppo的千元机。(坏的真快)
后面我就慢慢想通了。很抱歉活这么久浪费他们这么多钱(可惜要他们生个二胎他们也不肯)。想办法说服他们能接受我死吧。说不定我妈说的信誓旦旦结果我死了她哭一场就好了呢?不生二胎也行,可以找亲戚过继一个。开放二胎之后好多想生儿子生了女儿不想养的。偶尔也考虑过他们再养一个会不会也养成我这样。自己都顾不上了还考虑别人呢
还说什么给我找个心理医生。国内真的有为平民服务的心理医生吗?不会是百度上的医生转行了吧?我持怀疑态度
我妈好像也只是说的玩玩。谁愿意浪费这种冤枉钱呢?他们那一代人看我们这一代人是怎么看的,在那些自杀的孩子的评论区底下能看出来,基本都在鞭尸。至于自己的孩子想死?—我赌你不敢!
我现在是真的还不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