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贩子背后的医院伦理问题思考

  打击号贩子的同时,还需要医院反思医院的种种伦理问题,把伦理问题厘清了,像号贩子这样许多的社会热点问题也就不复存在了,医院的管理水平发挥就自然而然地提升了。

  一、号贩子是医院伦理的漏洞

  医院号贩子一直都是让人深恶痛绝的存在,急需挂号的人在正规渠道无号可挂,想挂上号得加钱找他们帮忙。在某网购零售平台,《法制日报》记者曾以“儿童医院 挂号”为关键字进行搜索,出现诸多经营挂号的业务。记者随机选取了其中一家以“114预约挂号资助系统”为名的店铺。

  进入店铺,记者询问店主是否能挂“北京儿童医院的专家号”,店主给出了肯定答复。记者与店主的交谈时间是12月5日13时左右,店主表示能够挂12月6日上午儿童医院的专家号,服务费300元,挂号费自付。然而正常的挂号渠道却经常排队半个月也难以挂上。打击号贩子的呼吁从未停止过。

  笔者认为医院出现社会热点问题,在一个学习与成长型社会,首先要反思的不是社会,而是医院自己。

  伦理是人类社会中人与人之间,人们与社会、国家的关系和行为的秩序规范。任何持续影响全社会的团体行为或专业行为都有其内在特殊的伦理的要求。医院作为独立法人有其特定的医疗服务行为也有医院伦理的要求。

  二、国家的伦理要求

  国家对于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有如下的伦理要求:

  一是医疗服务的属性区分,将医疗服务分为基本医疗和特殊医疗,基本医疗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由国家统一定价;特殊医疗由市场调节,可以自由定价,只需要向价格主管部门报备。

  譬如一个专家在公立大医院的基本医疗服务,专家挂号费是国家统一规定的。而在社会办医院,或在大型公立医院的特需服务,其挂号费可以很高。这个挂号费的高低与需求成比例,靠市场来调节,由需求双方确定。

  正是因为这样的统一规定,才造成城市大型公立医院号贩子的出现。因为公立医院的专家门诊执行的是低收费的专家挂号,挂号费与专家的诊疗价值严重背离。

  二是医疗机构的分类,国家将公立医院定非营利性质,社会办和民营医院定为营利性性质(当然,这些医院也可以自愿选择并鼓励非营利性)。公立医院、其他非营利性医院,主要承担基本医疗服务,保障医疗行为的公益性,理应严格执行分级诊疗。按照分级诊疗,下级医院向上级医院转诊。在一个高度信息化社会,有以公立医院为主体的完整三级医疗服务体系,完全可以做到有序转诊,城市大医院主要所做的就是重症和疑难病的诊疗。而疑难病的诊疗在城市大医院,住院医疗才有可能保障医疗质量,门诊挂号诊疗模式早应被门诊预约诊疗所替代。城市大医院仍然像二级医院一样实行疑难病门诊诊疗,至少是对就诊者的不负责任。尤其是几分钟看一个专家门诊,尤似活佛开光,蜻蜓点水,专家比神仙还有本事?

  三是不论是公立或民营医院都统一实行聘用制,医务人员逐步职业化。医务人员通过选择适合自己的医院来实现自身价值。现在医生的多点执业就是朝着职业化所走出的一小步。聘用制度下,医务人员在不同的医疗机构,其价值体现与他所在的医疗机构或所从事的医疗服务性质不同而大有不同。

  三、医院挂号管理缺位

  如果城市大型公立医院只做基本医疗,不必完全垄断专家,将著名医学专家资源向社会医疗机构开放。真正支持社会办医,只允许社会或民营医疗机构开设特需专家门诊。而名医们通过多点执业或自由执业来实现自身的医疗价值,这样也不会出现号贩子猖狂了。

  号贩子在京城和一些大城市猖獗,不能只看媒体的一些炒作。沉进去分析下,就发现只是把社会和医院不承认专家的额外价值转移到号贩子的身上了。当然有些医院管理者会说,对于著名专家,医院给他的待遇足够体现了他的价值,挂号费与价值偏离是国家价格政策问题造成。如果大医院都严格地按照国家的医改政策,自觉执行分级诊疗,抛弃门诊利用知名专家的逐利思维,号贩子的生存也就失去了土壤。

  号贩子的存在,也与医院的挂号管理有关。互联网+的医疗,完全可以做到患者在家里预约等候诊疗。现在许多医院,在购买检查治疗设备上肯花钱,因为那样可以获得更多的利润。而在服务设施方面舍不得,不愿意投资更新或升级。马云能搞未来医院也许就是看到了公立医院管理者们的功利短板,在患者就诊服务上下功夫。但这增加了患者的就诊前经济负担,这种服务原本是公立医院和其他非营利医院给患者提供的诊前免费服务。

  四、专家资源应该公平分享

  现在的医疗机构一遇到医疗热点问题,总会去找社会的原因、改革的原因。其实社会对于公立医院的所作所为已经够宽容了,国家的改革政策也非常的到位和具体,但医疗机构的既得利益者们只拿有利的,不愿意实行有约束的和需要自律的。

  再深入说下患者自由挂号诊疗的伦理。医疗质量虽然与患者的配合有关,但其决定因素在医院。不严格执行分级诊疗、分诊医疗和预约医疗的自由挂号模式,是医院不愿意完全负起患者医疗质量保障的责任。如果医院在居民健康管理制度的配合下,完全提起患者的诊疗责任和医疗质量责任,这才是对于医患信息不对称条件的高尚道德。

  基本医疗是公共产品,公共产品是人人享有的,应该平等分享。专家号能炒成号贩子,说明城市大医疗的门诊专家资源并不能为所有人平等分享。既然不能平等分享,为何不把这种稀有的专家资源按社会公平的市场法则来做呢?

  五、医院需要提升管理水平

  挂号只是医疗行为的开始,一个简单的挂号被号贩子炒成了社会热点,可以反思医院管理还叫管理吗?难道说这显示大医院没管理水平?难道不是医院伦理问题在作祟吗?

  在笔者看来,打击号贩子的同时,还需要医院反思医院的种种伦理问题,把伦理问题厘清了,像号贩子这样许多的社会热点问题也就不复存在了,医院的管理水平发挥就自然而然地提升了

  来源:德励五合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