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县民政局2022年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 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精准落实政策,筑牢兜底底线。一是认真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严格实行动态管理,着力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感染艾滋病儿童的基本生活。专门为每一名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感染艾滋病儿童建立档案,做到一人一档,长期保存。目前,1-6月全县各类享受基本生活费儿童166名,其中,社会散居孤儿82名,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10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60名,艾滋病感染儿童14名。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艾滋病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补助标准为每月1280元;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补助标准为每月1980元。共发放110.65万元。二是全面落实社会兜底政策,常态化开展帮扶救助工作。上半年,未成年人享受城市低保352人,农村低保4989人,特困供养216人。三是落实好孤残儿童福祉。全面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着力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感染艾滋病儿童的基本生活。1-6月,共发基本生活费110.65万元。四是社会福利院严格落实弃婴(童)救助政策。罗平县社会福利院于2014年开办,设置床位30张,有工作人员10人,其中,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1人为院长),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8人(6人为保育员,2人为炊事员)。2014年至2021年共接收公安机关处置的弃婴(童)31名。目前,有在院养育儿童10人,其中女童4人,男童 6人。符合送养条件的,先后办理收养登记回归家庭20人,患病医治无效死亡1人。1-6月共拨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10.12万元。五是严格落实儿童收养安置工作政策。严格按照《民法典》规定,依法进行登记,全面落实执行《民法典》、《收养登记办法》等政策法规,加强收养登记工作规范化,严格收养程序,杜绝违法收养事例的发生。1-6月以来,收养家庭能力评估5户,办理收养登记5件,即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弃婴3件,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2件。创新收养登记工作,做好收养家庭评估工作。为做好社会弃婴的收养登记工作,在接到收养登记申请后,成立收养评估小组,按照《收养能力评估指引》,对收养申请当事人开展入户调查,通过询问申请人、走访邻居及所在村(居)会或者单位负责人等形式,对收养家庭进行调查核实,确定收养家庭是否符合收养条件,确保收养合法合规。六是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全面落实,确保未成年残疾人生活保障。1-6月,新纳入未成年残疾人护理补贴148人,困难生活补贴93人。上半年,全县共发放未成年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303110元。七是健全救助站工作机制,确保流动儿童应救尽救。认真摸底排查,以保护为重点,以教育为根本全面开展工作,按照“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要求,进行摸底排查,对流浪未成年人登记造册,实行一人一档,逐一查明去向,确保流浪未成年人不失管不失控,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真正做到了发现一个救助保护一个。目前,共救助流浪未成年人1人。八是制度化开展“孤儿福彩圆梦”工作,为困境儿童插上腾飞的翅膀。为了让每一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大学生都能跟其他孩子一样完成学业,根据“孤儿福彩圆梦”助学工程相关要求,孤儿大学生每人每年资助1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大学生每人一次性资助0.2万元。 1-6月共资助21名大学生,资助9.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