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以永日:安妮宝贝散文精粹 情爱世界邂逅神圣
我在一九九八年,兴之所至,以一个随意的笔名开始写作。从二〇〇〇年出版《告别薇安》起,至今出了十二本书,写作的生涯已行进到十五年。这些书题材纷杂,有短篇小说、长篇小说、散文、摄影图文、采访、与音乐摄影的合作集等等。比较集中的依旧是散文和长篇小说。
对读者来说,有些更偏爱我的小说,有些更偏爱散文,取向不一致。而我会一直把散文和小说交错着写下去,不会放弃任何一种其他形式。因小说与散文的属性完全不同。
小说对一个写作者来说,是重大的舞台,人物轮番上场,虚拟出一个悲欢离合的世界。散文是小花园,有茶席,有一炉香,花好月圆,有一个聆听的人。小说呈现写作者的价值感和思考,有探索个体和世间之秘密的动力。散文轻巧许多,但需要真性情。
我的散文,写得最多的,不过是自己的生活。旅行、家人、物品、阅读、情爱观、人生观、审美观……把这些文字写给自己,以此作为一种思省、记录、整理、清洗。而当它们印刷流动之后,我就忘了它们。我会继续开始写下一本书。我在生活中很少回忆往事,但若在某个时刻,有必要,则会丝毫不差地回忆起若干细节。它们是一些被打包起来的行李,搁置在某个角落。
一些读者在他人的散文里读到自己的经验,或感受到种种印证和确认,也很正常。文字需要真实的性情,阅读一样需要真实的性情。若其中任何一方不够诚意,这种联接无法成立。所以,人们选择自己阅读的书,书也一样在选择阅读它的人。
我的写作经验是慢慢积累和生长的,并非那些一出手就不凡的作者,所以,会更喜欢自己后期的新的作品,而对早期的一些作品产生挑剔的审视。虽然如此,早期作品里性情的痕迹压过了文字本身的技巧或表现力,无法跳过它们。它们是一路走过来的铺路石。
之前全部作品出版过一套作品集,没有出过选集。这是第一本散文精选集,由郜元宝教授选择篇目和做评注。这个尝试很有意思。看到别人如何从他的角度,来选择这些文字。如果由我自己选,那么篇目会有何区别?自己看自己,和他人看自己,终有不同。
[与郜元宝教授]
认识郜元宝教授是在二〇〇一年的上海。在出版公司组织的聚会上,他恰好坐我身边。我不擅长交际,人不热闹,那晚,他是我唯一一个说过话的人。我们讨论的一本书叫《耶稣的一生》。此后我一直未曾再出席过这样的场合,也甚少参加写作和评论圈子的活动,但他与我探讨一本书的因缘却断断续续留存下来。
至二〇〇六年,出版长篇小说《莲花》。当时《新京报》编辑想讨论这本书,便牵线我与郜元宝教授对谈。他说,“文字岂能抵达神性体验的万一?文字不必,也不配。但文字无法回避。神性感动忽然而至,文字只能不管不顾地迎上去。”此刻,好像又回到了在桌子边的第一次相识,众人喝酒喧哗,而我与他交谈着一本关于耶稣的书。
那次对谈之后,又再没有见过面。偶尔几次,他来北京,一起吃了饭,但也不曾说过什么。
二〇一一年我出版长篇小说《春宴》。这是我写作历程中很重要的一本书,我个人喜爱它的程度超过《莲花》。但它的写作方式任性,叙述密度大,有大量哲思,人物的行径复杂,未免让一些读者产生阅读障碍。那本小说,郜元宝教授又写了一次评论,在其中写道,“《春宴》颇考验读者的耐心和眼光。全书命意,渐次显明,非读至卷末不能明白作者用心。翻到一半便下判断,那就易生误解。”
其间,我们交流了一些电邮。如果我对他的某个观点不甚认同,便会写邮件给他,阐述自己写作时的想法和初衷。他亦说出他的旁观之想。他曾写来一信,告知在阅读中产生的,对《春宴》某些字词和修辞的意见,供我参考。认真而细致的探讨,对文字的尊重和讲究,是老派作风。仿佛回到不复再来的旧时代。
那个时代,文人应如此联接,沟通异同。而这个时代终究是速度过快了,发生和消失都很迅速。彼此给彼此下的结论太快。
记得一个冬天,在北京吃饭小聚,是旧四合院的餐厅,结束时走过庭院,他深吸一口气,说,北京的冬天冷得特别。他当时搓掌露出一种对寒冷的好奇和欣喜。只有心里敏感和对万物关注的人,才会有这种当下的体会。这即是一种真性情。
我素来游离在文坛的圈子之外,与学院派的评论家们生疏。大概是性情中某一脉相近的属性,使我与郜元宝教授之间的文字联接持续到今日,并最终一起合作了一本书。
这次出版散文的选集,由郜元宝教授选择篇目和进行评注,是因着这延续了十多年的清净而恬淡的因缘,他给予我的对镜映照。
[与写作]
所谓的对镜映照,是在别人剖析和观察我们的心迹时,自己也可以得到更清晰的观照,得到成长。因为里面有流动,有印证,也会有在写作时不曾想过的新的发生。作品需要被理解,而在被故意或偏执地曲解或攻击的时候,也可以保持孤立。作品是可以被无限地解读的。作品也是始终孤轮独照的。
世间的事物,一直都在变化。人们总是习惯随意想象和归类他人,冠上各式概念和标签,仿佛他人是没有生命的物体。人与人之间缺少安静、耐心,缺少聆听、阅读、感受、体会,缺少进入彼此心灵和思考的尝试,却觉得一切理所当然。
通常,一个写作者的作品,如果被大量广泛地推动,就只有百分之二十左右的人,才会真正去试图了解它们说了什么。
作品被读者以各种方式各种层面去解读,是一种孤独。被剧烈地夸赞,剧烈地攻击,也是一种孤独。跟风的人很多,对他人口唇刻毒的人很多。写作者会被当作大众娱乐对象,当作大众心目中被幻化出来的偶像。但人们所夸赞的,不过是一个幻象。所攻击的,也不过是一个幻象。
此刻,写作者不能被自己的这个幻象冲跑了方向。他更需要知道自己处在哪里,在做什么。
同样,读一本书,也不在于别人说了什么。听闻了它如何好,或如何不好,都抵不上自己与它亲身贴近时的感受。
十余年写作,伴随着作品的争议一直像暴风雨一样。我的心却在这些风浪里越来越静。也由此看到自己的局限,个体的局限,思考与实践之间的局限,写作与阅读之间的局限。但局限是可以被打开,被融合的。潜入越深,越容易看到阔远的空间。对一个写作者来说,持续写出新的作品,是重要的事。
而且作品不能只是为当下的人而写,也应该是为过去和未来的灵魂而写。
安妮宝贝
北京
二〇一三年五月
消失
[壹]终鲜兄弟 ,维予二人——情爱随笔
消失
你们去看海。在她年少的夏天。烈日灼伤的海岛,走在被阳光照得白茫茫的盘山公路上,像两个赤裸而天真的孩子。她在路边的小摊上买冰冻可乐喝,你捉了蓝绿色的大翅膀蝴蝶给她。把它装在空瓶子里。
在照片上,她短头发,脸颊圆鼓鼓的。她站在暮色里,看着大海。你给她拍照片。你给她拍了那么多黑白照片。每一张照片上,她都在笑。眼睛那么明亮,露出雪白的大颗牙齿。你已经在她的脸上看到了属于未知的阴影。那种对危险和自由纵身扑入的决绝。
很多年之后,她在那些你给她拍的黑白旧照片上,看到了隐藏起来的气息。你的伤感。
她离开这个城市的时候,拿着命运递给她的车票。是一张单程票。她后来一直在陌生的城市里停留,巨大空旷的城市,像洞穴一样。没有童年,也没有回忆。这样她在陌生的人群里出没,没有人可以说出她的来路和历史,除非她自己愿意。这样即使有很多人出现,要和她在一起,也不能把她留下来,除非她自己愿意。
因为激情曾经这样地丰盛。所以,才会有如花般盛开的幻觉和回忆。
没有人站在她来时的路上,她亦不再回头张望,只是往前行走。
这么长的时间过后,你们已经彼此消失了。
你知道,有些想念会随着彼此的消失,渐渐变成了空白。如同永恒。
如果有什么东西能够永恒,那只是消失。
我要告诉你。我的爱。
我们真的要走到很远很远,才能够明白,自己的家曾经在哪里,又是如何的,不能再回头找到它。
在曾经缓慢长大的房间,有青春的气味和声音,一点一点地消磨冰冷。在这个房间里和男孩子约会,光着脚在电脑前面写作,看书,喝水,一个人跳舞,坐在窗台上看鸟群……后来流连于陌生城市里一个又一个的出租公寓。不再有自己的家。
墙壁上还有一张黑白照片。她拿走了大部分,留下了一张。照片装在黑色木相框里。她站大海边,短发被风吹起来。手臂上有一个银镯子,戴了很多年。丢失了。又买了一只。她在笑。脸上因为有剧烈的阳光,一半沉浸在阴影里。
你们不会彼此遗忘,只会彼此消失。用短暂的青春,把属于你们的前生用完。夜色中的河水,夏天午夜的凉风,天空中的星群,年少的爱情,温暖芳香的回忆。
一个有着长睫毛和柔软头发的男人,呼吸中有柠檬清香的男人,一米八二的高大清瘦男人,容易害羞的男人,在难受的时候落下泪来的男人。一个光着脚的女孩。有时候像孩子一样无邪,有时候像野兽一样激烈。一个常常趴在你的背上要你抱起来的女孩。一个不合理的甜美的女孩。
你结婚生子。她远走他乡。
我要告诉你。我的爱。
我们真得要过了很久很久,才能够明白,自己会真正怀念的,到底是怎样的人,怎样的事。
——《蔷薇岛屿》(2002年)
想起来的爱情
在路途上想起爱情来,觉得最好的爱情是两个人彼此做个伴。
不要束缚,不要缠绕,不要占有,不要渴望从对方的身上挖掘到意义,那是注定要落空的东西。而是,我们两个人,并排站在一起,看看这个落寞的人间。
有两个独立的房间,各自在房间里工作。
一起找小餐馆吃晚饭。
散步的时候能够有很多话说。
拥抱在一起觉得安全。
不干涉对方的自由。哪怕他还在和旧日女友联络。
不对彼此表白。表白是变相的索取。
很平淡,很熟悉。好像他的气味就是你自己身上的气味。
不管在何时何地,都留给彼此距离。
随时可以离开。
想安静的时候,即使他在身边,也像是自己一个人。
有一致的生活品味。包括衣服,唱片,香水,食物等等。
不太会想起对方,但累的时候,知道他就是家。
我们很容易碰到的,都是自私或者愚蠢的人。他们爱别人,只是为了证明别人能够爱自己。或者抓在手里不肯放,直到手里的东西死去。
成熟的感情都需要付出时间去等待它的果实,但是我们一直欠缺耐心。有谁会用十年的时间去等一个远行的人,有谁会在十年的远行之后,依然想回头找到那个人。有些爱情因为太急于要得到它的功利,无法被证明,于是也就得不到成立。
——《蔷薇岛屿》(2002年)
爱人
爱一个人,是一件简单的事。就好像用杯子装满一杯水,清清凉凉地喝下去。你的身体需要它,感觉自己健康和愉悦。以此认定它是一个好习惯。所以愿意日日夜夜重复。
爱一个人,没有成为一件简单的事,那一定是因为感情深度不够。若要怀疑,从价值观直到皮肤的毛孔,都会存在分歧。一条一条地揪出来,彼此挑剔和要求。恨不能让对方高举双手臣服。但或许臣服也并没有用。
因为你就是爱这个人不够,所以连他多说一句话都会有错。
年少的爱情,务必要血肉横飞才算快意。玩具已经不是所需要的款型,但习惯了抓在手里,依旧丢不下。一边抱怨一边绝对不离不弃。置身感情之中并不懂得宽悯。除了需索还是需索。开口质问必是,你为什么不再爱我。仿佛爱是所有企图的终极。
要过很久,才会明白,爱,并不是一个事件,一种追寻。也不针对任何一个确定的对方。不是拿来满足自己自私及自大内心的工具,也不是用来对抗虚无本质的武器。它只是一种思维方式。它是一种信仰。
一定不能想要在对方身上获取你所缺失的东西,不管是物质还是感情。原谅对方也是脆弱的有缺失的人,又怎么能够去奢求他的保护及成全。即使你需要一个偶像。但那一定不会是你的爱人。不要希望互相拯救。
他应更像是你独自在荒凉旅途中,偶然邂逅的旅伴。夜晚花好月圆,你们各自走过漫漫长路,觉得日子寂寞而又温情跌宕。互相邀约在山谷的梨花树下,摆一壶酒,长夜倾谈。
它是愿意在某段时间里,与一个人互相交换历史,记忆及时间的信任。交换各自生命中重要而隐匿的部分,却对各自无所求。
当它存在的时候,就已经失去所谓的结果。
——《清醒纪》(2004年)
男子
每个女人,都会有对男人的好色之心。如同喝水般自然。漂亮的男子,如同空气中的花香,虽不是生活的基本原料,但与精神层面的自我暗示有关。它使一个女子对自己的身体和感情产生敏感。
世间关于美的标准,总是一贯乏味。清凉眼眸,甘甜唇齿。一双骨节清晰的手,手背上宛转延伸的蓝色静脉如同山峦起伏。这样的男子,脸上会混合女人与孩子的轮廓特征。这样他才会美。
他们很少出现。对你的生活实际内容没有实质性推进。你不会希望与他谈一场恋爱。因为会畏惧试图穿越那具光华的皮囊,触摸到一颗庸碌而与常人无异的心。他们像光线一样出现。漫无边际,照亮天地。这是唯一的作用。
而见到最多的平常男子,面容相似,衣着单调,有鲜活雷同的世间性情,用途广大并且作用实际:共事,恋爱,畅谈,或者结婚。他们像所能购买到的结实而价格适宜的牙刷,每天都要相见并且使用。每过几个月都想换,但换与不换也并无明显不同。
你可以在任何一个时间和地点遇见他。此起彼伏。是注定彼此联盟的另一半。
男人在睡觉,受伤,吃饭,信任某个女人的时候,会像个孩子,有着天然的脆弱和纯真。而女人不同。女人会随着岁月变得坚硬实用。
每个女人在对男人的具象选择上,都会有自己的一些微小记号。有些女人喜欢男人有长的眼睫毛(落泪的时候让人心碎),理非常短的平头(攻击性的象征),穿灯芯绒裤子(性格温和),偶尔会非常干净地穿一件白色细麻衬衣(内心有对人际关系及梦想的洁癖)。这都是私人化的情结。
她会如何对待她的父亲,哥哥或者弟弟,就会如何地对待她爱的男人。越是计较的感情,越是依赖至骨髓。有时候她像一个母亲一样无私。有时候像孩子一样需索。男人很难明白女人对他们的感情。
而在一个女人的一生中,其实很少有机会碰到真正适合她的男人。她会有大量的时间,浪费在与普通牙刷的互相依存上,从黑暗的青春期开始。就好像大浪淘沙,来势汹涌,身不由己。她走在超市里寻觅一柄牙刷的姿态,看起来是一个悲剧的形式。再怎么走,也是在超市里。再怎么找,找到也只是牙刷。每天刷完牙,还是失望。
好的男人,能够帮助一个女人提升自己。带她摸索灵魂的另一个层面,替她打开一扇门,看到别处的天地。她因此而更喜欢那个新的被发掘的自己。被一双聪慧的手雕琢,有了高贵的线条。她获得改造。
而这样的男人,非常少。并且他们在塑造完一件作品之后通常会有倦怠之心。因为他们不是牙刷,不能被用来日日夜夜使用。
女人对一个男人的态度,要么如同隔岸观烟花,心里惊动,无关痛痒,满目照耀。要么就是冷暖自知,血肉纠缠,不依不饶。她没有中间状态。
——《清醒纪》(2004年)
素食爱情
某个朋友热衷一夜情,最喜在酒吧里搭讪初次见面的男子,带他回家。日光升起,各奔天涯。
有男性公然声称自己的三大恋爱原则,不主动,不拒绝,不为女人花钱。又有一条件优异的外籍男子,提到那些为各种目的接近他的内地女孩,说她们太功利。但我也可以接受身体,什么也不给。言语落地有声。
茶餐厅。如花妖媚的年轻女孩坐在形容猥琐的中年已婚男子身边。漆黑发亮的长靴子。一双市价一万多的名牌靴子,是否值得出卖青春。物质与对爱的感知互相比拼。
而她说。反正青春迟早会过去。我一样会一无所有,还是贫乏。深夜穿梭的肮脏地铁车厢里,眼圈发青的十八岁模特。眼神冷漠。
城市动物们有他们的速食爱情。此起彼伏,轰轰烈烈,这样热闹,却也落寞。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江湖过于广阔深远,便让人有了畏惧。总觉得走不长,也走不远。急功近利的人,用欲望剩余的唾沫,湿润卑微的心。
这所有的事,所有的人,如同电影胶片无序地拉过。相同的是,台词精彩纷呈,但都似乎与爱没有关系。它们辛辣鲜香,形状奇突,唯独缺少的,却是爱情。
一直觉得会有一种素食爱情。清淡、朴素。吃起来无味。手工种植最为珍贵。事隔多年。依旧会让人觉得缓慢。并且温柔。就像《春逝》里风吹过田野的声音。即使有再多的眼泪和挫折,到最后,留给自己的,还能是一片空阔清明的天地。
《春逝》中那个忠厚落寞男子的情怀,是接近素食爱情的表达方式。
是走在凛冽深夜寒风之中,醒着亲吻的滋味。在睡梦中可以握在手里的另一双暖而柔软的手。给予温柔的誓言,即使不能天长地久。这来自内心的供词,也因坦白而获得了生命。慢慢地一起走路。生老病死。心里有爱,所以会有忧有惧,让人变得脆弱。但这火焰,让人暖,并且获得重生。
即使离开。也是要记挂着彼此的好。时时想念。这就是留给自己在动荡世间的,一簇小小温暖火焰。有情有意。心有留恋。
——《清醒纪》(2004年)
对话
她说,可以坐一会儿吗?
当然。
你的女伴呢?
我一年之前离婚了。十年婚姻史。二十二岁结的婚。是早婚。
呵。我仰慕早婚并且长久的男子。
为什么?
那时候若做不到,以后就更加难做到了。
其实并不是我想离婚。是她要走。
她爱上别人?
她觉得我和太多女孩子做爱。
为什么?
那时候还没有足够的老。
现在就老了?
是。老了。
现在你会和什么样的女子不做爱?
觉得彼此之间应该有更深入的关系。做爱会阻止它。
容易喜欢一个人还是爱一个人?
喜欢比爱困难。爱很容易发生,只是一种撒娇。喜欢里面有敬畏。
你有过很多女人吗?
为什么你有那么多问题?
其实我根本就没有任何问题,只是想找点话说。她说,我走了。
好吧。晚安。
再见。
再见。
——《清醒纪》(2004年)
合适
当爱得以成立,一切变得恰如其分。
阅人无数,历经沧桑也好。游戏人生,嬉笑怒骂也好。放荡不羁,轻描淡写也好。心灰意懒,坚不可摧也好。只要你在爱,你就依旧是十六岁的少女。白衣蓝裙,头发上粘着芳香的栀子花瓣,睁着无辜的眼睛,一颗惴惴不安的水晶般的心。
你仿佛遗忘了所有的人与事,只为与他相见。他为你重新打开一个童年的世界,满足你对感情有过的一切期许。所有属于时间的尘土自动粉碎跌落。你因为他而变得简单,剔透,并且天真。所以,他是那个RightMan。
你会知道,遇见一个对的男人,有多难。
——《清醒纪》(2004年)
可能
我们可以在与一个男人做爱之前先与他相爱吗。
她对我说,不。绝无可能。
即使有短暂时间的彼此试探,貌似在相爱。那也只是为了在等待与之做爱。不想与之做爱的男人,要爱上他,绝无可能。
如果有人只愿意长时间地交谈电影,旅行和天气,而没有兴趣肌肤相亲,那么他们也许是视彼此为中性。没有爱情,友情照样也很寡淡。精神化活动不足够成为男女之间的强有力支撑。很快就会视同陌路。
如果一个男人,在认识的最初,没有想与之在一天里连续做爱三次之上的热情。那么,这样的恋情,就不会存在。她说。即使有,也注定不会长久于三个月之上。最长也就是半年。
这听到的言论,过于强调身体之间的本能与力量。
但我相信:爱,是与婚姻,与年龄,与身份,与个性……任何一种社会性配置无关的东西。它有时只是一朵随遇而安的花。开一开,就要谢下来。与花的身体性,并无异样。
——《清醒纪》(2004年)
叙旧
在南方的清晨里醒来,天气非常闷热。他打来电话,对她说,他在长途汽车站,要去一个小城看工厂,问她是否有空和他同去。打车赶到汽车站,他站在车门外。高大清瘦,深苔绿麻质长裤,理一个清爽的平头。她最后一次见到他,是在四年之前。
他们行走在非典时期的车站和人群里。闷热和疾病使这次外出显得盲目轻率。但她知道他们彼此想见上一面。他说,为了早上这个邀约,凌晨四点左右醒来辗转反侧,无法入睡。然后一早来到车站买了两张票。说,如果打不通你的电话,我再把那张多余的票子退掉。
他依然在使用她很多年之前送给他的皮夹和皮带,已经磨损得斑驳破旧。姿态自然,仿佛那是他身体的一部分。在车上他们一言不发,但并不觉得生疏。电视机播放着热闹的好莱坞大片,声响喧嚣。她喝他递过来的矿泉水。看他手指上的婚戒,是一圈简洁的白金戒指。听他说话。知道了这几年,他自组公司,业务做得很好。娶妻生子。已经买了大房子,准备装修。
他说,我的生活平庸安定,这几年就如同在温水里沉堕。做任何事情都很顺利。只是依然是一个沉闷的男人,不爱交际,留恋家里。有时候一个人开车去附近的郊县买大盆兰花和柏枝,挑选明清老式家具,最爱的也不过是抱着两岁的女儿去公园散步,与她一言一语对应。她说,能够这样,我很放心。我也希望你能够这样地生活。
到了小城,在一家咖啡店里吃午餐。他点了大份水果拼盘,综合咖啡和凤梨炒饭给她。自己却吃得极少。她很自然地把他剩下的菜夹到自己的盘子里吃掉。两个人在郊外找工厂。兜转周折。他终于办完了正事,谈妥业务。她等着他。在极其炎热的阳光剧烈的午后。站在阴影里抽烟。回家的路途上,彼此一身热汗,非常疲累。她靠在座位上差点睡去。一直寡言的他却开始轻声对她说话。
他说,今日见你,觉得所有的时间和空间仿佛都没有存在。那种见到你就心里欢喜的感觉,依旧这样强烈。只是以前快乐的时光,都回不来了。她说,我们也有恨得咬牙切齿的时候。他说,我都不记得了。只记得我们好的时候。她说,那时候我们都太年轻,桀骜任性,对生活有诸多不甘和失望,因此彼此折磨。很多人如果换一个时间认识,就会有不同的结局。他便微笑。
那略带着羞涩的温柔笑容,她非常熟悉。曾经用生命里最透明纯粹的三年,为彼此的青春过渡。而现在,窗外,已经是沉静下来的微凉黄昏和田野。一切恰到好处,散发出成熟的芳香。
——《清醒纪》(2004年)
晚餐
晚上约一个朋友吃饭。去泰国菜馆。以前没去过的一家。点了鱼,什锦蔬菜,木瓜沙拉,两只椰青。抽光了我的寿百年和她的爱喜。但凡感情不错的女朋友,在一起总是要讨论感情与婚姻。一顿饭吃到快十点。
一条观点:优秀的男人非常多,但能全心全意以你为重的男人就很少。更何况,优秀的男人,优秀是他自己的,和你有什么相关。你只要一个男人好好疼你就够了。另一条观点:脚上的西班牙凉鞋很漂亮,这样喜欢,所以小一码也毅然买下了。穿在脚上很不舒服。这是为喜欢付出的代价。对男人,就是这样取舍的勇气。你是要一双漂亮但是穿着不舒服的鞋,还是要一双不漂亮很舒服但见不了人的鞋子。
都是不完满的。讨论并没有结果。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扛不住了。到最后,时间和孤独,慢慢就让人扛不住。所以很多女子最终会选择妥协地安全地嫁掉了,或者决然地冒险地离掉了。一直单身的女子,需要多么强大的内心力量。
——《清醒纪》(2004年)
烟花会
看一场烟花,终于看到头仰得脖酸目痛。风太冷,于是我们决定要回家歇息。寻求温暖的臂膀,看到自己老去,力气和能量逐渐不够。于是我们决定不再爱着彼此。
不用想起。哪怕是一闪而过的记得。任何一个人,失去了另一个人,都会活得一如既往。黯然酸楚是属于怀念的事情。但是遗忘更轻省。
不是你想的那样。真切的感情,从来都不会是坚韧的。
——《清醒纪》(2004年)
情书
有一个朋友很喜欢《情书》,一直念念不忘。问他最喜欢哪一处,他说是电影最后,藤井树看到书卡背后画像而感动落泪的时候。仿佛百转千回,豁然开朗。爱的无心隐藏和善意袒露,到最后都是人性深处共通的折射面。
电影《情书》是岩井俊二在中国一举成名的代表作,即使后来他有更具备深度的《燕尾蝶》及《关于莉莉周的一切》等作品出场。但《情书》的简单纯粹,却更像一个小小记号,鲜明得不假思索。
我忘记是几时看的碟了,也不知道能不能再翻出来。有些镜头是一直记得的。比如一开场的苍茫大雪。感冒中的短发女孩收到陌生人的问候信。女孩藤井树在自行车停车处等待男孩藤井树。他从山坡上跑下来,用一个袋子罩住她的头。恶作剧是典型的内向少年表达感情的方式。两个少年的美丽容颜,有像月光一样的明亮光泽。镜头感是很干净的。有对细节和光线的讲究。作家导演的特质非常明显。
不知道小说里的少年藤井树,会不会是岩井俊二写给自己的一个映照。散漫懒惰,不善于和人打交道。特立独行却又心意执着。“他那样的人,经常眺望远方。那双眼睛总是清澈的,是我迄今为止见到的最漂亮的……他喜欢登山和绘画。如果不是在画画,就是在登山。”
寥寥数言。深情的男子,总是更像一棵沉默的树。一个真实的创作者,在自己的作品里,投影的不仅仅是自我,也许还有他企望中的世界。即使只是幻觉。
我想,那种樱花般淡淡清香,繁盛留恋,又可以寂静而坦然地走向离别的感情,应该是他所喜欢的吧。所以他写,所以他拍。
一段少年往事中的暗恋,随着博子与藤井树之间的通信,被逐渐地抽丝剥茧,真相大白。而对几个当事人来说,就如同在挖掘宝藏一样,突然之间,发现时间深处,居然有一段如此宛转曲折的心意存在。无论如何,它都像是缓慢渗出,静水流深的清凉泉水一样,是能让人的心变得柔软及澄澈的回溯。
曾经和朋友聊起过关于爱的方式。在一个充满了死亡,离弃,怀疑及不信的成人世界里,是否能够有古典及洁净感的感情存在。
古典感的爱,可以在静默中没有任何声响和要求地存在。暗中点燃的小小火焰,只用来温暖自己的灵魂,照亮对方的眼睛。而洁净的爱,它也许会有盲目,犹豫,创伤,但一定不会有任何功利性的目的,也无私心,仿佛只是为了信仰而存在。
不知道有多少人是在把爱当作一个信仰来追问和找寻。也许它更容易被粗糙地沦落为种种工具,标准,衡量,评判和误解。它需要的耐心和容量太大。以致很多人没有信心。
博子在雪地上醒过来,仰脸看着雪花飘落的海报,本身似已成为一种情感源泉的象征。生与死的对照,记忆与消逝的回响,以及对爱与时间的真挚追问。一切都多么珍贵。
所以真实的感情最终是和一切盛大无关的事。和幽深艰涩的宗教哲学无关。和坚不可摧的道德伦理无关。和瞬息万变的世间万物无关。也许仅仅就是白雪皑皑的群山之中一次泪流满面的问候:你好吗?我很好。眷恋和想念着一个人,就像留恋我们无可言喻的生之欢喜和苍凉。
如果说有盛大,那也仅仅只是属于时间的记忆和线索。
——《清醒纪》(2004年)
记得
记得
有些事,你会在幽暗或者细微中记得。枕头上的气味。床罩上的绣片。中式老家具的色泽。矿泉水。院子里的粗壮向日葵。洗手间里的剃须刀片残留细碎的胡须茬还未洗去。香水瓶子白底黑字有木头的芬芳。楼梯上的灯光,一直亮着。十点到一点。你的鞋子脱在楼梯下。光脚上楼,打开门。来时的女孩,穿着她的红色丝绸裙子,裹着被子睡在寒冷的空调之中。十二点二十三分。你回家。一个女孩躺在你的床上。你脱掉衣服,睡在她的身边。拥抱她。她很热,一次次在汗水和头痛中醒来。看到微光中的寂静房间。你皮肤上的刺青。你们不能做爱不能彼此撒娇不能靠近。只是一直都握着手。无法入睡。她从不打电话,从不出现,仿佛可以随时来随时走,也不说明。非常自私。总是沉默地失踪。你也是如此。不表明对彼此的需要,仿佛一点也不相爱,没有一丝丝感情。仿佛只要忘记就可以死去。仿佛你们是带着禁忌的情人。仿佛可以就此消失再不相见。
——《清醒纪》(2004年)
恋情
甜腻黏稠的恋情,令人生疑。恐怕是彼此掉入幻觉之中,翻江倒海,最后爬上岸,发现仓促间不过是池塘里蹚了浑水。如此剧烈地追寻彼此内心,是英雄气短的事情。
有力的恋情,是从容不迫的,也是清淡如水的。相信彼此有漫漫长路可走,可以说完心里的话,做完想做的事,且还会有无数新天新地逐一展开。大可轻盈端庄,气定神闲。
内心有着沉实恋情的人,不会让身边的人轻易察觉,你只会觉得他们的眼神中有暖意,笑容有童真,感情浸润着他们,使他们更柔软和敏感。他们像守护着一团火焰一样,小心翼翼。他们让身边的人觉得空气里有情缘的美好自在,而不是荷尔蒙的腥臊味道。
这断然有区别。
——《素年锦时》(2007年)
花瓶
花瓶
男人接近一个喜欢的女子。她一直置身公众之中,看起来遥不可及。但他只觉得她普通,并且在高处封闭,并未见过世面。感情天真,内心单纯。他最终轻易得到她。以不奢望的姿态接近,心里无盘算,打开她的心扉。本来这个女子,将始终如一只精美寂寞的瓷器,贡奉在与真相无关的猜测和摒弃之中。与其独自灰化成泥,不如进入寻常百姓家。哪怕做一只花瓶使用,沾染人间的温暖俗气。
这条道理,可用来解释一些公众人物的行径。貌似高傲的女子,其实可以低到了尘埃里去。不是所有的男人都能够把一只昂贵的瓷器当作花瓶使用。他要会识货,肯下工夫索取。敢于狠下心来毁灭它,并且重塑。他本身就需要足够强大。或足够无畏的不自知。
一些优秀骄傲的男人或女子,最后总是与平常配偶为伴。不愿意低俯下来靠近好的东西,怕被拒绝。他们过分自重,没有耐性。只愿索取不肯付出。
——《素年锦时》(2007年)
他
他
身边经常可见奇形怪状的男子。打扮时髦,出手也算大方,善于与女子暧昧,周转灵活,身上却不见任何承担的重量。有些尚且自恋到一定程度,全身上下的名牌,告诉你他的鞋子购自东京,领带来自罗马。也能畅谈一下哲学或者诗歌,时不时亮出无从考证的身份,炫耀左右逢源的能力。男人无趣到只能以吹嘘或谈话来扩充自己,天花乱坠,没有主题,证明社会的个人价值取向已有畸形之处。浮躁,虚荣且无力。女人身陷诸如此类的男子之中,眼花缭乱,却难以找到一个品性温厚纯良的男子为偶。
真正有趣的男子,他应知道怎么修理草坪,耐心种一盆花,养活一缸鱼,手工做一个木书架,或下厨煲出一锅汤。这一切远胜过在酒吧呼朋唤友,左拥右抱。他应是安静的,不多话。多话的男人多有儿童的幼稚心态。但他却又保留有童真,那是对自我的一种认同和坚定,不受世间标准的左右界定,来去自如,生性逍遥。
专注工作,并且独具一格。用一生来做对和做好一件事情。内心分明他的取舍和执着所在。干净,健康。挺着肚腩或骨瘦如柴的男子终究不好看。经常健身和运动的男子,心态平和,身上有均衡有力的肌肉,这是讨人喜欢的。他可以从一而终只喜欢粗布裤和球鞋,但简单的衣服穿在身上自显得风清月朗。他的感情显得有重量。
男人性感的定义是,女人愿意与之生儿育女,成为他的妻子。对。不是一夜情,也并非性伴侣。女人对一个男人最彻底的爱慕,是想为他生养孩子。
——《素年锦时》(2007年)
余地
余地
女人若出于安全感的需求,没有控制天性中的缺陷,在感情中会节节败退。
提问太多,你爱不爱我,会不会一直爱我,并为此翻来覆去考验,求证,推敲,怀疑。暴露太多的人会显出脆弱,因她丝毫不懂得后退及隐藏,留给彼此的余地。每天追打电话探听行踪,自动献身,出入对方公寓把自己的东西随便放置,像个母亲一样无微不至照顾起居,姿势太过放低,态度太过热情。很多女人到被离弃的一刻,依旧不知道自己曾经做过一些什么。最终,从高高墙头一朵迎风招摇的嫣红花朵,跌堕成墙脚的一堆烂稀泥,让男人捧不上,甩不脱,左右为难。
只有一种女子,如同浪迹玫瑰,攀藤四处生长的蔷薇。她们不知归宿,在男子生命里煽动黑暗火焰,使之余生沦陷,无法解脱。
爱恋中的女子,一定要警觉做一朵蔷薇,哪怕艳丽而痛楚。也不要被踩成一堆黏湿可憎的稀泥。
——《素年锦时》(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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