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与家庭文明建设的促进
近日,《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出台,明确要求每个村(社区)至少设立一名儿童委主任,这是为了从基层治理层面破解社会发展进化过程中因父母外出务工造成的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家庭支持不足、保护不够的问题。今后,儿童委主任为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方面将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作为村党支部,也要着力给予相应支持,确保儿童委主任正常履职,成为儿童健康成长的守护者,为促进家庭文明建设夯实基础。
支部重视、支持儿童委主任工作,促进未成年人与家庭关爱之间的桥梁作用形成。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需要呵护的嫩苗,村党支部发挥基层治理引领作用,坚持督促、教育和指导家庭为主的传统教养、保护模式,推进形成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有利环境,把村集体文明建设和家庭文明建设有效结合,以文明城市创建为契机,把儿童保护工作同文明家庭创建作为丰富新时代党组织工作内容之一,在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文明建设宣传工作中统一协调,坚持每年年初摸清儿童家庭监护缺失情况,与相关委托监护人签订年度监护责任书,做到儿童关心关爱有具体负责人。
纵深推进,开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格局。儿童委主任实质上是在家庭和学校之外距离未成年人最近的地方,是国家设置的一个可以连接家庭、学校和社会,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角色。因此扎实开展好儿童委主任到期入户摸排是儿童委主任履职尽责的重要保证,在实际工作中,儿童委主任往往身兼数职,因此给予儿童委主任工作时间保证是基础,在儿童委主任走访中要求儿童委主任不但了解儿童家庭情况、儿童身心健康等,还要给予儿童适当关心关爱,让儿童对儿童委主任有深厚的信任基础,关心关爱既可以是物质上的适当投入也可以是精神上的有效支持,我村采用儿童委主任提前报告工作计划、需要物质投入以及人力支持等情况,以获取支部统一安排,和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的计划协调一致。
完善激励机制,促使儿童委主任担当作为,加强宣传,引导社会舆论形成关爱儿童的大环境。儿童委主任不但需要激励,促使其担当作为,以积极的工作态度下沉到儿童家长中去认真摸排调研儿童家庭情况,为关心关爱儿童身心健康保驾护航;村组工作群也要积极宣传儿童保护工作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及时传递党和国家对儿童的关系和关爱,确保全社会每一个成员都能够具备保护儿童意识,为促进家庭教育良好沟通夯实基础。(李真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