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内未参加培训无条件退费!

  原标题:7日内未参加培训无条件退费!北京监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预收资金

  没错!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多家单位

  联合发布实施

  《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单用途预付卡预收资金监管细则(试行)》

  具体内容快来看看吧

  丨哪些培训机构在监管范围?

  《细则》所称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含外商投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指的是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并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面向社会开展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的机构。

  丨预收资金按比例纳入资金存管

     支取须由谁同意?

  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且预先向培训学员收取培训服务费用的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要全部纳入单用途预付卡服务备案范围。

  培训机构预收培训服务费用的,采用银行存管模式开展预收资金监管。培训机构自主选择一家北京辖区内商业银行作为存管银行,并签署服务协议,开立唯一的预收资金存管专用账户,将全部预收资金直接存入专用存管账户,并即时向存管银行传送交易信息。培训学员支付现金的,培训机构应于一个工作日内将预收资金存入专用存管账户,同时将相关交易信息报送存管银行。在开通银行存管服务前,培训机构不得预收资金。

  支取存管资金时,要与培训服务进度相匹配,存管银行根据培训机构提交的培训服务完成情况和相应的资金支取需求,经培训学员确认后,于两个工作日内拨付存管资金。

  丨付费后七日内没有参加培训的

     可以无条件退费吗?

  学员自签订合同并完成付费之日起七日内没有参加培训的,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并要求培训机构退费,培训机构应当自学员要求退费之日起五日内按原渠道一次性全额退费;学员因付费获得的赠品或者赠送的服务,应当退回或者支付合理的价款。确实无法按原渠道退还的,需由学员确认变更退费渠道。

  如培训机构未按照约定提供培训服务,或双方协商一致,或属于法律规定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只要学员要求退费,培训机构应当按照约定期限一次性退回预收款余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自学员提出退费要求之日起十五日内退回。

  丨人社部门如何对资金进行监管?

  人社部门依法依规对培训机构发行、兑付预付卡及相关培训服务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市级人社部门负责会同本级其他相关部门,制定培训机构单用途预付卡预收资金监管政策,指导各区人社部门开展辖区培训机构的预收资金监管工作。

  各区人社部门负责督导培训机构按要求进行预付卡服务备案,向存管银行提供培训机构分级评估结果和预收资金存管比例确认书并及时动态更新,督导预付卡服务备案的培训机构落实预收资金监管要求。

  来源:“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