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伦之恋”的集大成者《情人》:伟大的爱情都是“向毁灭而生”

  谈到杜拉斯的《情人》,最有名的句子是,“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而我最喜欢的,是一句被中文版淹没掉的英文:Very early in my life it was too late. 青葱岁月,却已为时已晚。(笔者试译)

  我不清楚法文的原文是怎么样的,但至少,法语翻译到英语的距离比中文小的多,所以我读的是英文版的翻译。在读到这一句的时候,我内心被震撼了很久。这是一句多么有冲击力的话,在中文版中它的翻译是:太晚了,太晚了,在我这一生中,这未免来的太早,也过于匆匆。

  每一次翻译都是一次再创造,我无意责难翻译家的诠释,不同的人对于不同的中文版描述感知力也不一样。然而,当我合上整本书的时候,在我脑海中萦绕不去的,始终是这一句“Very early in my life it was too late”。这是一句冲击力太强的感叹,是杜拉斯在70岁高龄写这本书的时候,回顾着她着波澜的一生,穿过时光隧道,回到十五岁的那年,回顾遇到他的那写岁月,带着一种无力对抗命运的无奈感,带着一种被时光操弄的遗憾感,感慨地写下了这心酸的一句话。

  她感叹的,不是爱情本身,而是当一个追求爱情的凡人,站在“命运”和“时间”这两个操盘手面前,它显得那么苍白脆弱。这一句话就能说明,这本书就远不是一本“爱情故事”,而是,通过回忆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晚年的杜拉斯在徐徐讲述她70年沉淀下来所有的人生体悟。

  变身为社科青年已久,每天都埋头在数据和学术期刊中,突然想写一篇关于爱情的书评,想暂时把“客观”“严谨”放下,人文主义一把,回归18岁那个文学青年的我,和大家聊聊这一部“必不能错过的经典爱情作品”。

  《情人》- 玛格丽特杜拉斯

  《情人》是一部自传性质的小说,杜拉斯在70岁高龄发表了这部作品,于1984年获得法国最重要的文学奖项 - 龚古尔文学奖(Prix Goncourt)。

  下图为年轻时候的杜拉斯。

  

  在书中,杜拉斯以第一人称“我”作为叙述者,却带着淡淡距离感的笔风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15岁那年的一天,法国殖民地湄公河畔,一位她比大12岁的华裔男子对她一见钟情,主动用他的黑色大轿车送她回学校。这以后,他们常在城南的一座单间公寓里私会。在这间公寓里,她和他有了自己的“第一次”,他们疯狂幽会,她不断接受他的经济援助,用来供养多病的母亲和无所事事的哥哥。最终,因父母之命,他娶了一位中国妻子,杜拉斯回到法国定居。

  多年之后,李云泰携妻子前往法国,给杜拉斯打了一个电话,在电话中他对她说:“和过去一样,他依然爱她,他根本不能不爱她,他说他爱她将一直爱到他死。”就是这句话,使杜拉斯重新拿起纸和笔,开始小说《情人》这部作品的创作。

  经典的爱情文学中,有一个分支是专门描写“不伦之恋”。不伦之恋的种类有很多种,比如,“幼女恋”的经典代表《洛丽塔》,“婚外恋”的经典代表是《失乐园》,“师生恋”经典代表有《神雕侠侣》……

  《情人》的爱情元素包含了“成人和少女”、“白种人和黄种人”、“嫖客和妓女”……《情人》, 是一部不伦之恋的集大成者。

  

  1. 不伦之“成人和少女”

  成人与少女的爱情纠葛的经典代表作《洛丽塔》,讲述了男主角Humbert Humbert不可救药地爱上了12岁的少女Lolita,并发展出一段不伦之恋的故事。一旦涉及爱情,很多隐蔽灰暗的角落似乎也被蒙上了圣洁的光芒,比如,大部分是拒绝用“恋童癖”来形容这一段爱恋的。“恋童癖”三个字,让一段爱情瞬间丧失了美感,变得丑陋不堪。人们总臆想,爱情应该是美好的,然而,太多刻骨铭心的爱情,其还是丑陋不堪的。因为丑陋和痛苦,人类还要苦苦追求,这不就是爱情独特的魅力吗?

  恋童癖(Pedophilia),泛指对未进入青春期之前的未成年人有特殊的性吸引,其实还有一个词,恋青少年(Ephebophilia),是对青春期中后期的青少年有性偏好者。在性伦理上,它被定义为对14岁至19岁的男生和14岁至16岁的女生有性偏好的性倾向。

  杜拉斯遇到“他”的那一年,不多不少,正好15岁半,70岁高龄的她,回忆起这段时间刻度居然分毫不差。才十五岁半。那时我已经敷粉了。才十五岁半。体形纤弱修长,几乎是瘦弱的胸部平得和小孩的前胸一样,搽着浅红色脂粉,涂着口红。加上这种装束,简直让人看了可笑。当然没有人笑过。我看,就是这样一副模样,是很齐备了。

  杜拉斯笔下青春少女,真实的可怕,这也是我为何如此爱她的地方。庸俗的作品大都逃不过“过度追求美化”,以为美的就是艺术的,可当美这面镜子扭曲了真实,假的艺术再美,也会让人有抗拒感。

  大多数人笔下的少女,都是单纯的、天真的、无限美好的……只有杜拉斯,敢用尖利的笔锋塑造一个虚荣的、故作美态的、贪恋享受的少女。青春期的少女总是迫切渴望快速长大,尤其是一名出身贫困的少女。作为一部自传体小说,杜拉斯在把自己的人生撕开,将自己15岁少女的内心赤裸裸袒露在读者面前。正是这样一个看上去“不可爱”的少女,当她爱起来,才可爱极了。我要求他再来一次,再来再来。和我再来。他那样做了。他在血的润滑下那样做了。实际上那是置人于死命的。那是要死掉的。

  每次读到这里,我都不禁感叹“青春的重量”。这一段的描写,我不认为写的是爱情,我认为写的是青春。我常常那一种物理现象来比喻爱情,即“重力加速度”产生的“势能”。当把一个小小的订书机从100层的高楼扔下来,订书机能造成的“作用力”早已经超过了自身的重量,因为重力加速度在时间轨道上推了它一把,让一个小小的订书机能产生巨大的下坠作用力。

  好多时候,爱情就是那个小小的订书机,时间、禁忌、金钱、性欲……这些自然界的能量托着原本渺小的爱情,让它变得能“毁天灭地”。在《情人》中,“青春”就是这里的“重力加速度”。

  蔡康永说,青春的迷人就在于“无知”,我完全赞同。青春的时候,我们无知到不知道自己无知,所以我们无畏。“我要求他再来一次,再来再来。和我再来”,任何“有知”的成年人大体不会作出这样的选择,而这样“无畏”的选择,才能把人从无奈的“平凡感”中解放出来,赋予我们这种生物“有血性、有追求、有胆识”的“高贵人格”。

  怀念青春,是在追求从“平凡感”中得到升华,而升华的途径,相比“理性和信念”,“无知和本能”显得更熟悉和容易。

  若杜拉斯和这个男人不是“成人与少女”的恋情,若杜拉斯在成年时遇到了这个男人,很可能这就是一段纯粹的“嫖客和妓女”的关系,以为她可以“有知”地在两性关系中计算得失,并且考虑代价,读者也就会遗憾地错失一部经典爱情作品。

  2. 不伦之“妓女与嫖客”

  也许很多人会反驳,这么刻骨铭心的爱情怎么可能是“卖淫”的本质,然而,这无法改变杜拉斯和这个男人是“妓女和嫖客”的关系本质,无论读者如何尝试“浪漫主义”这段关系。杜拉斯在文中也丝毫不避讳地数次谈起这个本质。

  可是,谁说“妓女和嫖客”就不能产生深刻的爱情?如果说,张爱玲的爱情观是“低到尘埃里,然后在尘埃里开出一朵花”,那么杜拉斯这朵“爱情之花”就建立在“卖淫嫖娼”这个片情感荒漠之上,但爱情就是这么奇妙,它像仙人掌一样,在最不可能发生爱情的地方发生了,这也是这个故事迷人的地方。戴上一顶男人戴的帽子,贫穷仍然把你紧紧捆住并没有放松,因为家里总需有钱收进,无论如何,没有钱是不行的。正是这个原因,母亲才允许她的孩子出门打扮得像个小娼妇似的,尽管这一点她并不自如。也正是这个缘故,孩子居然已经懂得怎么去干了,她知道怎样叫注意她的人去注意她所注意的钱。

  网上流传杜拉斯说过一句:如果我不是作家,我一定是一名妓女。贫穷让她很小就体会到“钱”很重要,她说,她的母亲“让贫穷给活剥了”了,所以,无论母亲如何默许甚至鼓励这一段“钱色交易”,如何庇护她不争气的哥哥,杜拉斯从不记恨她的母亲。同时,美丽让她很小就知道“男人”是获得“钱”的渠道。一个风度翩翩的男人正在看我。他不是白人……近三年来,白种男人在马路上也总是看我,我母亲的朋友总是很客气地要我到他们家里去吃午茶,他们的女人在下午都到体育俱乐部打网球去了。

  贫穷+美丽,或许还有“青春无知”这个共谋,杜拉斯上了第一个出现的有钱男人的黑色轿车。现在,这个孩子,只好和这个男人相处了,第一个遇到的男人,在渡船上出现的这个男人。

  杜拉斯的母亲问她:仅仅是为了钱你才去见他?后来她回答说:是为了钱。母亲又把她看了很久,说她不相信。我也不相信,不相信的是“仅仅”两个字。如果是“仅仅”,在她登上离开的船,在他标志性的黑色轿车和白色仆人渐渐消失在视野,她不会作出以下形容:这时,她也哭了。她虽然在哭,但是没有流泪,因为他是中国人,也不应为这一类情人流泪哭泣。

  自从我离开他以后,整整两年我没有接触任何男人。这神秘的忠贞应该只有我知道。

  她在用“不哭”来压抑自己的情感,可若没有爱情,有什么好压抑?她用忠贞纪念她的爱情,因为那段爱情已经镌刻在她的骨血里。她甚至痛苦到想纵身跃下甲板,想去在大海的乐声中找寻他。

  这是一段丝毫不高尚、甚至粗鄙的爱情,而爱情的生命力在这样的故事里,可敬极了。

  在《情人》那个时代,最大的“不伦”是跨种族通婚,本来想把重点放在最后写,没想到已经篇幅至此。“跨种族通婚”在现代也无法引起太多共鸣,这一次就先略过不提。

  这么多“不伦之恋”的爱情都成为经典,也许,伟大的爱情大多都伴随着“毁灭”这个主题。被铭记的爱情故事,大多都是“禁忌之恋”,如《神雕侠侣》之中被禁止的“师生恋”,或者《罗密欧与朱丽叶》中的“世仇恋”等,都是明知不该爱,但是爱情还是发生了的故事。那些被歌颂的爱情都有一个共性,在几乎所有爱情被禁止生长的干涸地界上,它们顽强生长,只要有一丝光照入缝隙,它都能冲破土壤开出浪漫的花朵。

  在巴黎,杜拉斯回忆起那个爱情的地方,她说:那是一个令人窒息的地方,接近死亡的地方,是暴力、痛苦、绝望和可耻的地方。那就是堤岸的那个地方。它在河的彼岸。只要渡过河去,就到了那个地方。

  痛苦是一把筛子,能把“真爱”从那么多庸庸碌碌的爱情中分离。所有爱情都是痛苦的,痛苦的沙粒碾磨着情人们,那些经不住蹂躏的,就会下跪臣服。臣服不是“分开”,分开尚需要能直视孤独的勇气。臣服是对“爱情的痛苦”下跪,堵上了“得过且过”的爱情观,两个人在痛苦中互相折磨,又因为爱情的淫威不舍分开。但有些情人,会直视爱情的苦,享受爱情的苦,或许说,他们勇敢到“爱着彼此,但痛恨爱情”。杜拉斯的《情人》,说的就是如此。

  更何况,《情人》,是一种“向毁灭而生”的爱情,或许,她比“向死而生”的人生更伟大,因为它不涉及生存,它是一种追求。

  Very early in my life it was too late.

  希望你找到这本书的时候,还没有为时已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