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微课堂】女星刘浩存母亲开舞蹈学校致学员瘫痪引关注!长假来了,孩子在培训班受

  

  QUIET TIME

  最近,因主演张艺谋电影《一秒钟》《悬崖之上》而走红的女星刘浩存频上热搜。然而,被热议的原因不是演技,而是其母亲旗下的舞蹈培训班因操作不当,导致某六岁女孩下肢瘫痪的事件。现在正是暑期,给孩子报班的家长想必不少,万一发生不测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SUMMER

  培训班不省心,受伤案例真不少最近,一条以“刘浩存妈妈舞蹈培训班的小女孩因下腰部当下肢瘫痪导致终身残疾”为标题的话题登上了热搜,咱不“吃瓜”,只看事件本身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启发。——据悉,2012年,刘浩存妈妈创办的舞蹈培训机构里,一名老师在给一名女学员训练“下腰”动作时,因为对危险性估计不足,没有提前采取预防和避免损害发生的相应措施,导致其受伤并至今瘫痪不起。一边是刘浩存星光璀璨,一边是生活难以自理的瘫痪女孩,网友纷纷表达了同情。同时,有媒体采访到瘫痪女孩的父亲,得知双方已经达成和解,妥善解决。现如今,培训班的种类越来越丰富,棒球、冰球、攀岩……其中蕴含的危险,家长都知晓吗?

  ——近日,深圳家长林先生就遭遇心碎一幕,他的妻子带着5岁儿子参加了某亲子实验课,在操作名为“法老之蛇”的实验时,正在添加酒精的器材突然蹿出火苗,孩子的衣服瞬间就被点燃了,随后被送往医院进行紧急救治。孩子受伤已经够糟心的了,如果遇上爱推诿扯皮的培训机构,那才真叫心累。——不久前,杭州的汪先生给孩子报了一个英语培训班,但是孩子却在上课途中磕伤了眼皮,花了一千多元才治好。之后好不容易和培训班谈好了补偿方案,但没想到对方却又变了卦,无奈之下只好找来记者帮忙协调解决。

  近年来

  校外教育培训市场繁荣

  但由于监管机制和安全保障机制的不完善

  未成年人在培训机构

  受到损害的事件屡见不鲜

  一定要引起重视

  

  ·普法:培训班受伤谁担责?

  首先,孩子在培训机构受伤的,由培训机构承担责任,如果是由第三人造成的或者培训机构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一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已经将每种情况下的责任划分的很明确,可有效避免学校和侵权人的法定代理人及第三人之间相互推诿的情况,最大限度保障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并且可以明确的是,学校以外的其他教育机构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均须尽到管理职责,否则将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其次,在选择校外培训机构时,应认真审查培训机构的办学许可、备案登记情况,对培训机构的安全保障机制、培训人员的从业资质要尽可能有所了解,确保孩子在合法、规范、安全的培训机构接受教育。一旦发生不测,也建议家长冷静处理,切莫因一时“上火”造成更大的损失!

  注:图片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