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公司到底要不要讲企业文化?

  谢邀。他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

  什么叫处处被虐?

  典韦不被虐,早早就挂了。庞德不被虐,被关羽斩了。夏侯惇不被虐,当了半辈子独眼龙。夏侯渊不被虐,头铁不听我劝,被黄忠一刀咔嚓。

  最傻逼的就是许褚,脱了盔甲找马超单挑,输倒是没输,结果两军混战的时候身上中了两箭,你说大冬天的那么多人就你一个光膀子,不射你射谁?再说你要是穿着盔甲还能挡一挡,没事装什么逼?

  功夫再高,也怕菜刀,能打就打,不行就跑。曹营那么多名将,谁活得比我张郃长?

  你以为我水平很差?

  没错,我碰到马超只打了二十回合就跑了,第一次见赵云打了三十回合,第二次见赵云打都没打转身就跑,所以大家都觉得我很弱。

  但是你们想一想,那他妈是什么样的场合?

  打马超那次,马超摆明了是来要拼命的,眼睛都杀红了,九天时间就攻破了潼关,把曹洪徐晃打得灰头土脸。那天于禁先上去打了八九个回合就顶不住了,然后我上去打了二十回合,在曹老板面前也算是尽力了,我知道再打下去也没意义,所以我就跑了。

  没想到我刚下来,李通这个头铁的哥们就上了,结果几个回合被马超一枪刺死——什么叫做心里没有B数?马超什么水平你没看出来吗?没有金刚钻你揽什么瓷器活?

  超咬牙切齿,大骂:“操贼!歉君罔上,罪不容诛!害我父弟,不共戴天之仇!吾当活捉生啖汝肉!”说罢,挺枪直杀过来。曹操背后于禁出迎。两马交战,斗得八九合,于禁败走。张郃出迎,战二十合亦败走。李通出迎,超奋威交战,数合之中,一枪刺李通于马下。超把枪望后一招,西凉兵一齐冲杀过来。操兵大败。

  有人说连曹洪都打了四十个回合才跑,你张郃怎么才二十回合就不行了?呵呵,曹洪是什么人?人家是曹操的兄弟,我一个降将,为了多打二三十个回合搞不好把命都送了,何必呢?有意义吗?

  再说在汝南打赵云那次,那天赵云明显就是开了挂,一枪就把高览给刺死了——我和高览天天混在一块儿,高览的水平我是最清楚的,然后赵云只用了一枪,你说我能打得过吗?当然不打是不行的,不然曹老板以为我消极怠工,所以我打了三十回合意思意思,料敌不过就撤了。

  玄德正慌,方欲自战,高览后军忽然自乱,一将冲阵而来,枪起处,高览翻身落马。视之,乃赵云也。玄德大喜。云纵马挺枪,杀散后队,又来前军独战张郃。郃与云战三十余合,拨马败走。

  后来在汉中又碰到赵云,我和徐晃哥俩看赵云又是来势汹汹,所以打都没打就跑了。这里顺便说一句,曹营这帮将领里面,我最喜欢搭档的就是徐晃,这哥们碰到颜良打了二十回合就跑,碰到文丑更是打了三两下就跑,后来碰到受伤的关羽倒是来了劲,抡圆了斧头砍得关羽都架不住——什么叫会做人?这就是会做人。

  可惜徐晃后来飘了,跑到上庸孟达那儿装逼,满以为孟达才70几武力没什么本事,没想到那家伙射箭是S,一箭就被射中了脑门,一命呜呼,可惜可叹。

  所以我的原则就是,碰到马超、赵云这种吃了火药杀气腾腾的,能不打尽量不打,实在没办法就应付一下,犯不着为了面子把命都给丢了。

  不然你们还真的以为我连曹洪都不如?后来我在汉中被逼到生死关头,和张飞正面硬刚了五十回合,我吹过吗?除了吕布、马超,谁在张飞手下走过五十回合?

  多少牛逼哄哄的名将,就死在“头铁”二字。不只是我们曹营那几个,以前的老同事颜良文丑,蜀汉的关羽张飞,东吴的孙策太史慈,哪一个不是因为太飘,最后不得好死?

  那个太史慈死前还感叹:大丈夫生于乱世,当带三尺剑立不世之功;今所志未遂,奈何死乎!

  我说大哥你跟谁怄气不好,非要去和张辽怄气,你不知道张辽一碰到孙权就开挂?

  所以等这些人都死绝了,可不轮到我张郃成名将了吗?

  你们去翻翻《三国志》,看看陈寿是怎么吹我的:郃识变量,善处营陈,料战势地形,无不如计,自诸葛亮皆惮之。

  什么叫“识变量、料战势”,活得够长,就是最好的解释。

  只可惜老子聪明一世,最后居然遇上诸葛村夫和司马老贼合伙给我挖坑,不然我至少还能多活十年。

  话说回来,能让这两个全天下最狡猾的老狐狸合伙挖坑的,除了我张郃,还能有谁??

  更多回答:

  为什么罗贯中选择造神吕布?

  刘备同曹操互相交换势力,曹操最后会一样无力回天吗?

  阵前气死王朗之前,诸葛亮是否从未见过比他更厚颜无耻之人?

  为什么江南七怪武功不怎么高可名气这么大?

  水浒人物的武功放在天龙以及射雕三部曲,战力如何?

  为什么说宋江的《西江月》写得不好,差在哪些地方?

  《水浒传》中晁盖的死,为什么如此蹊跷?

  打不打得过我不知道,我只知道结局是灭霸其实是玉皇大帝在宴会上一颗不小心丢落人间的紫薯.......

  (一)

  寡姐在沃米尔星断魂台上纵身一跳的第二天,她过得糟透了。

  娜塔莎睁开眼睛,身处一片氤氲雾霭的白茫之中。

  透过那片白茫,她看见眼前站着一个白发的东方老妪,拿着一柄长勺在一口奇怪的大锅中轻轻地搅动。

  「我在哪里?」她开始头痛欲裂地回忆。

  最后的记忆停留在斯塔克发出通知号召大家对抗那个人时,后面的事全然记不起来。

  娜塔莎看着前方,嶙峋的黑色山体,蜿蜒崎岖的山路,老妪的身后是一条通往未知的路,而自己的身后……

  她转过身,发现自己并没有身后,无论从哪个方向看,都没有身后。

  「娜塔莎·罗曼诺夫,伊万之女,」老妪叹了口气,从锅里盛出一碗汤,「你要通过这里,必须喝一碗汤。」

  即使没受过任何训练的人也看得出来,这里处处透着诡异。

  娜塔莎并不打算在陌生的地方喝一碗来路不明的汤,她试图绕开老妪朝前走。

  可是无论怎么走,老妪和锅始终都在前方,距离不增不减。

  「你是谁?」

  「喝吧,喝了汤才能过去。」老妪没回答她,将汤放在旁边的方桌上,继续用长勺在锅里搅动,「要连喝五口。」

  「我已经死了吗?」娜塔莎想起在东方的神话里,死去的人要在一个老婆婆那里喝下某种神秘的汤剂。

  莫非自己的灵魂竟来到了东方?虽然她坚信自己死后无法上天堂,但也不应该来到东方的冥界。

  难道这也和那个东方的神猴有关?

  老妪依然没有回答她,自顾自地搅动着锅里的不明液体。

  英勇果决的娜塔莎从不畏惧任何阴谋,她连死亡都不怕,还怕喝一碗汤吗?她低头看那只碗,发现里面蒙着一层白雾,下面似乎深不见底。

  「这碗汤不是给你的,」老妪对身旁说道,「托尔,你考虑清楚了吗?」

  她身边的雾气散去一些,娜塔莎看见一个蹲着的身影站了起来。

  高大雄伟英俊又富有辨识度的男子,像古希腊的雕像那样完美无缺,金色的头发,金色的髭须,连眉毛也是金色的。

  「托尔?」娜塔莎惊呼一声,「你怎么在这里?你的身材,怎么恢复了?」

  在她最后的记忆中,雷神托尔已经变得大腹便便,邋遢而颓废,且嗜酒如命。

  虽然这些不重要,但在娜塔莎的记忆中,雷神是真正的天神,连灭霸都无法杀死的天神,她绝不相信雷神会死在孙悟空手里。

  托尔看也不看她,仿佛不认识似的,径直走到老妪跟前,用低沉的嗓音问道,「孟婆,碗这么小,怎么够喝?」

  叫孟婆的老妪道,「喝就是了!你怕什么?喝完汤,就可以通过往生门。」

  「第一次,我没砍死灭霸,我输了。第二次,我砍死了他,我还是输了。现在我宁愿自己已经死了。」

  雷神端起碗,一饮而尽。

  「还有四口。」孟婆面无表情地说。

  雷神示意自己已经喝完了,当他用余光扫到碗里,难以置信地发现那里面又变成了满满一碗汤。

  「我的族人被消灭了一半。」托尔道,又喝下一碗,目光晶莹,似乎有了微醺。碗里的汤又已自动续满。

  「托尔!」寡姐不放心地叫道,她发觉托尔的状态完全不对劲。

  她试图去体会这个骄傲的天神,尝到挫败的感觉,也许是他一千多年来从未曾有过的。

  「洛基死了,海姆达尔也死了。海拉想杀我,也被我反杀了。」托尔喝下了第三碗。

  「托尔!」寡姐着急了,伸手去拉拽托尔肌肉虬结的胳膊,却丝毫不能阻止他。

  「这九年我结交了很多朋友,经历了和过去不一样的战争,可是最近一年比过去的一千五百年更令人沮丧,最亲爱的母亲,她是全阿斯加德最有智慧的人,可是她死了。父亲是万神之神,也死了。连阿斯加德也毁了。」一滴眼泪落入了第四碗汤中。

  「托尔,别喝了!」娜塔莎想把孟婆的桌子掀翻,但那张小小的桌子却纹丝不动,稳如磐石。

  娜塔莎心急如焚,她无法想象全部喝完后会发生什么,但她更想知道,过去到底发生了什么。

  「孙悟空,你是个可怕的,但令人尊敬的对手。如果让我再来一次……」托尔没有说下去,他喝下了第五碗。

  孟婆面前出现了一道光门,托尔周身闪着电火花,他从容地穿过光门,消失了。

  一切回复到娜塔莎来的时候那样,似乎从来没有改变过。

  (二)

  「你叫孟婆吗?」

  娜塔莎终于想起以前在 KGB 受训时,来自中国的队员聂隐曾经分享过一个忧伤的故事:人死后,会通过一条黄泉路,路上有一条奈何桥,而桥上有一个叫孟婆的老婆婆,会给他喝一碗汤。汤由忘川之水熬制而成,喝完之后,便会忘掉前世所有的回忆,进入下一个轮回。

  「没错,是我。」

  「我想留着自己的记忆行吗?」

  那个老婆婆笑吟吟地望着她,眼神竟透出一丝慈祥,像看着自己的孙女。

  「我很好奇,既然喝完汤的人都会忘掉回忆,为什么还有人知道我的名字。难道有人从我眼皮底下溜过去了?」

  「你为什么不自己喝一口,看看是否忘记了加盐。」娜塔莎脸上的狡狯一闪而过。

  「看来特工组织对你的训练很有效果嘛。」孟婆笑道。她盛起一碗汤,并不当真喝下去,而是放在桌上。

  「我不喝。」寡姐再次拒绝了。

  「这也不是给你喝的。」

  这时一个黑脸大汉出现了,嘴里嚷嚷着,「孟婆,走程序还是直接过?我快渴死了。」

  娜塔莎惊异地望着眼前的人,虽然她见过不少外星人,却从来没见过如此丑陋的。

  与其说他是人,倒不如说是一只猪头安在了一个魁梧的身躯上。

  他长嘴大耳,脸上、脖子上鬃毛横生,皮肤的褶子里满是污垢。身上穿着黑色的法师长袍,缀满了补丁,头上戴着一顶棉布制成的帽子。

  「八戒,你才来么?」孟婆一指桌上的汤,「五口。」

  「最烦你这种装神弄鬼的。」叫八戒的壮汉嘟哝了一句,仰着喝下了第一口,喝了很久,仿佛那只小小的碗里装着十几加仑的液体。

  「嫦娥,你还好吗?」八戒的第一口和第二口之间几乎没有间隙,过了半分钟,终于放下碗,打出个惊天动地的长嗝。

  寡姐厌恶地想去捂住鼻子,她忽然意识到,这个黑汉倒像是个小一号的浩克。

  一想到班纳博士害羞的小受模样,寡姐又多了几分柔情,看八戒的眼神也没那么厌恶了,至少,他此刻心里在想一个女人。

  「第三碗,天帝!」八戒眼中要冒出火来,只是不知他口中的天帝是奥丁还是另有其人。

  「那个叫托尼的铁皮人,你竟然放火烧我。可别让我遇见你,不然一耙把你筑上九个窟窿!」第四碗。

  「师父,师弟,我先走一步了。」八戒喝下第五碗,越过光门而去。

  接下来是螳螂女和毁灭者。一个说着只有自己觉得好笑的尴尬笑话,一个大笑地附和着他,分别喝完汤后,一同离开了。

  早就猜到他们之间有事儿,寡姐心想。

  「为什么外星人也要到这里喝一碗汤?」她忍不住问道。

  「你怎么知道这里不是外星呢?」孟婆的话让她更困惑了。

  再后来是一个蓝脸的僧人,虬髯戟张,身后跟着九个沉默的僧人。

  「孟婆,他们一直跟着我是怎么回事儿?」僧人怒气冲冲地问。

  「沙悟净,这是你吃掉的九个取经人。你既然把他们的顶骨做成佛珠戴在项上,他们自然都跟着你了。」孟婆道,「倒要多费我九碗往生汤。」

  娜塔莎目送着他们一个接一个地走进去,她想不起来到底发生了什么。

  这场战争波及了复联和银护,对方显然也伤亡惨重。

  她胡思乱想着,心事重重。

  忽然,她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步伐矫健,身姿挺拔,脸庞棱角分明,身穿蓝色的作战服。

  「史蒂夫,难道你也死了吗?」寡姐忍不住流泪了。

  她从不敢想象,永远年轻的美国队长,也有一天会倒下。娜塔莎早已把复联当作自己的家,而美队就像是一家之长。

  如果他也倒下了,那种后果,她根本想象不下去。

  「娜塔,你好。」谢天谢地终于有人认识她了。

  「到底发生了什么?」寡姐带着哭腔问道,「复联怎么样了?」

  「不清楚,你见到巴基了吗?」美队反问道。

  「冬兵?他也死了?」

  「他用机械臂硬接了孙悟空一棒,左手被打碎了,后来战事一忙,我就找不到他了?」

  「又是孙悟空?」娜塔莎问道,「他到底杀了多少人?难道他比奥创,比灭霸还要强?」

  「强大太多了。」史蒂夫紧锁着眉头回忆道。

  (三)

  云层剧烈地旋转着,裹挟起一场大型的龙卷风暴,从天而降的孙悟空挥舞着金箍棒,如闪电般地劈向了身穿钢铁战甲的斯塔克。

  而托尼·斯塔克此时已完全无法招架,只能闭目待死。

  关键时刻是美队及时赶到,他抛弃前嫌,举着盾牌挡住了那惊天动地的一棒,将钢铁侠救下。

  振金盾牌能够吸收巨大的能量,当年接住雷神之锤也不在话下,但今天这一棒,却是生平中从所未有的力量,他感到浑身都在发麻。

  「又是你这美国小翘臀?」悟空戏谑道。

  「孙悟空,你为什么要对复联下死手?」美队不理会他的挑衅。

  「你倒不如问问他做了些什么?」悟空一指钢铁侠。

  「我不过是劝说你加入《索科威亚协议》。」钢铁侠耸耸肩,「你自己也看到了,你的破坏力这么大,必须接受超能力监管。」

  「所以你就用铁柱砸我,用火焰烧我?」悟空龇着嘴,露出白森森的獠牙。

  「那是导弹。」斯塔克道,「我知道伤不了你,但是再给我三个月时间,我一定能发明出反悟空装甲。」

  美队大致能想象发生了什么,毕竟这也是导致他和斯塔克之间发生龃龉的问题所在。自大的斯塔克总是强加自己的想法于他人,并以最坏的结果来设想。

  「我们不一定要成为敌人。」美队道。

  「我信不过你。」

  「那你待怎样?」

  「把你们全都打倒,打服,打到避着我走。」悟空生出一丝桀骜。

  「只怕没那么容易。」美队也气血上涌。

  「就凭你么,凡人?」悟空轻蔑地问,「刚才一棒,没有把你这把老骨头打折吗?」

  「我可以这样打上一天。」美队道,将手臂上盾牌的皮带勒紧,挥着盾牌,冲向了悟空……

  「后来呢?」寡姐关切地问道。<

  (一)

  寡姐在沃米尔星断魂台上纵身一跳的第二天,她过得糟透了。

  娜塔莎睁开眼睛,身处一片氤氲雾霭的白茫之中。

  透过那片白茫,她看见眼前站着一个白发的东方老妪,拿着一柄长勺在一口奇怪的大锅中轻轻地搅动。

  「我在哪里?」她开始头痛欲裂地回忆。

  最后的记忆停留在斯塔克发出通知号召大家对抗那个人时,后面的事全然记不起来。

  娜塔莎看着前方,嶙峋的黑色山体,蜿蜒崎岖的山路,老妪的身后是一条通往未知的路,而自己的身后……

  她转过身,发现自己并没有身后,无论从哪个方向看,都没有身后。

  「娜塔莎·罗曼诺夫,伊万之女,」老妪叹了口气,从锅里盛出一碗汤,「你要通过这里,必须喝一碗汤。」

  即使没受过任何训练的人也看得出来,这里处处透着诡异。

  娜塔莎并不打算在陌生的地方喝一碗来路不明的汤,她试图绕开老妪朝前走。

  可是无论怎么走,老妪和锅始终都在前方,距离不增不减。

  「你是谁?」

  「喝吧,喝了汤才能过去。」老妪没回答她,将汤放在旁边的方桌上,继续用长勺在锅里搅动,「要连喝五口。」

  「我已经死了吗?」娜塔莎想起在东方的神话里,死去的人要在一个老婆婆那里喝下某种神秘的汤剂。

  莫非自己的灵魂竟来到了东方?虽然她坚信自己死后无法上天堂,但也不应该来到东方的冥界。

  难道这也和那个东方的神猴有关?

  老妪依然没有回答她,自顾自地搅动着锅里的不明液体。

  英勇果决的娜塔莎从不畏惧任何阴谋,她连死亡都不怕,还怕喝一碗汤吗?她低头看那只碗,发现里面蒙着一层白雾,下面似乎深不见底。

  「这碗汤不是给你的,」老妪对身旁说道,「托尔,你考虑清楚了吗?」

  她身边的雾气散去一些,娜塔莎看见一个蹲着的身影站了起来。

  高大雄伟英俊又富有辨识度的男子,像古希腊的雕像那样完美无缺,金色的头发,金色的髭须,连眉毛也是金色的。

  「托尔?」娜塔莎惊呼一声,「你怎么在这里?你的身材,怎么恢复了?」

  在她最后的记忆中,雷神托尔已经变得大腹便便,邋遢而颓废,且嗜酒如命。

  虽然这些不重要,但在娜塔莎的记忆中,雷神是真正的天神,连灭霸都无法杀死的天神,她绝不相信雷神会死在孙悟空手里。

  托尔看也不看她,仿佛不认识似的,径直走到老妪跟前,用低沉的嗓音问道,「孟婆,碗这么小,怎么够喝?」

  叫孟婆的老妪道,「喝就是了!你怕什么?喝完汤,就可以通过往生门。」

  「第一次,我没砍死灭霸,我输了。第二次,我砍死了他,我还是输了。现在我宁愿自己已经死了。」

  雷神端起碗,一饮而尽。

  「还有四口。」孟婆面无表情地说。

  雷神示意自己已经喝完了,当他用余光扫到碗里,难以置信地发现那里面又变成了满满一碗汤。

  「我的族人被消灭了一半。」托尔道,又喝下一碗,目光晶莹,似乎有了微醺。碗里的汤又已自动续满。

  「托尔!」寡姐不放心地叫道,她发觉托尔的状态完全不对劲。

  她试图去体会这个骄傲的天神,尝到挫败的感觉,也许是他一千多年来从未曾有过的。

  「洛基死了,海姆达尔也死了。海拉想杀我,也被我反杀了。」托尔喝下了第三碗。

  「托尔!」寡姐着急了,伸手去拉拽托尔肌肉虬结的胳膊,却丝毫不能阻止他。

  「这九年我结交了很多朋友,经历了和过去不一样的战争,可是最近一年比过去的一千五百年更令人沮丧,最亲爱的母亲,她是全阿斯加德最有智慧的人,可是她死了。父亲是万神之神,也死了。连阿斯加德也毁了。」一滴眼泪落入了第四碗汤中。

  「托尔,别喝了!」娜塔莎想把孟婆的桌子掀翻,但那张小小的桌子却纹丝不动,稳如磐石。

  娜塔莎心急如焚,她无法想象全部喝完后会发生什么,但她更想知道,过去到底发生了什么。

  「孙悟空,你是个可怕的,但令人尊敬的对手。如果让我再来一次……」托尔没有说下去,他喝下了第五碗。

  孟婆面前出现了一道光门,托尔周身闪着电火花,他从容地穿过光门,消失了。

  一切回复到娜塔莎来的时候那样,似乎从来没有改变过。

  (二)

  「你叫孟婆吗?」

  娜塔莎终于想起以前在 KGB 受训时,来自中国的队员聂隐曾经分享过一个忧伤的故事:人死后,会通过一条黄泉路,路上有一条奈何桥,而桥上有一个叫孟婆的老婆婆,会给他喝一碗汤。汤由忘川之水熬制而成,喝完之后,便会忘掉前世所有的回忆,进入下一个轮回。

  「没错,是我。」

  「我想留着自己的记忆行吗?」

  那个老婆婆笑吟吟地望着她,眼神竟透出一丝慈祥,像看着自己的孙女。

  「我很好奇,既然喝完汤的人都会忘掉回忆,为什么还有人知道我的名字。难道有人从我眼皮底下溜过去了?」

  「你为什么不自己喝一口,看看是否忘记了加盐。」娜塔莎脸上的狡狯一闪而过。

  「看来特工组织对你的训练很有效果嘛。」孟婆笑道。她盛起一碗汤,并不当真喝下去,而是放在桌上。

  「我不喝。」寡姐再次拒绝了。

  「这也不是给你喝的。」

  这时一个黑脸大汉出现了,嘴里嚷嚷着,「孟婆,走程序还是直接过?我快渴死了。」

  娜塔莎惊异地望着眼前的人,虽然她见过不少外星人,却从来没见过如此丑陋的。

  与其说他是人,倒不如说是一只猪头安在了一个魁梧的身躯上。

  他长嘴大耳,脸上、脖子上鬃毛横生,皮肤的褶子里满是污垢。身上穿着黑色的法师长袍,缀满了补丁,头上戴着一顶棉布制成的帽子。

  「八戒,你才来么?」孟婆一指桌上的汤,「五口。」

  「最烦你这种装神弄鬼的。」叫八戒的壮汉嘟哝了一句,仰着喝下了第一口,喝了很久,仿佛那只小小的碗里装着十几加仑的液体。

  「嫦娥,你还好吗?」八戒的第一口和第二口之间几乎没有间隙,过了半分钟,终于放下碗,打出个惊天动地的长嗝。

  寡姐厌恶地想去捂住鼻子,她忽然意识到,这个黑汉倒像是个小一号的浩克。

  一想到班纳博士害羞的小受模样,寡姐又多了几分柔情,看八戒的眼神也没那么厌恶了,至少,他此刻心里在想一个女人。

  「第三碗,天帝!」八戒眼中要冒出火来,只是不知他口中的天帝是奥丁还是另有其人。

  「那个叫托尼的铁皮人,你竟然放火烧我。可别让我遇见你,不然一耙把你筑上九个窟窿!」第四碗。

  「师父,师弟,我先走一步了。」八戒喝下第五碗,越过光门而去。

  接下来是螳螂女和毁灭者。一个说着只有自己觉得好笑的尴尬笑话,一个大笑地附和着他,分别喝完汤后,一同离开了。

  早就猜到他们之间有事儿,寡姐心想。

  「为什么外星人也要到这里喝一碗汤?」她忍不住问道。

  「你怎么知道这里不是外星呢?」孟婆的话让她更困惑了。

  再后来是一个蓝脸的僧人,虬髯戟张,身后跟着九个沉默的僧人。

  「孟婆,他们一直跟着我是怎么回事儿?」僧人怒气冲冲地问。

  「沙悟净,这是你吃掉的九个取经人。你既然把他们的顶骨做成佛珠戴在项上,他们自然都跟着你了。」孟婆道,「倒要多费我九碗往生汤。」

  娜塔莎目送着他们一个接一个地走进去,她想不起来到底发生了什么。

  这场战争波及了复联和银护,对方显然也伤亡惨重。

  她胡思乱想着,心事重重。

  忽然,她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步伐矫健,身姿挺拔,脸庞棱角分明,身穿蓝色的作战服。

  「史蒂夫,难道你也死了吗?」寡姐忍不住流泪了。

  她从不敢想象,永远年轻的美国队长,也有一天会倒下。娜塔莎早已把复联当作自己的家,而美队就像是一家之长。

  如果他也倒下了,那种后果,她根本想象不下去。

  「娜塔,你好。」谢天谢地终于有人认识她了。

  「到底发生了什么?」寡姐带着哭腔问道,「复联怎么样了?」

  「不清楚,你见到巴基了吗?」美队反问道。

  「冬兵?他也死了?」

  「他用机械臂硬接了孙悟空一棒,左手被打碎了,后来战事一忙,我就找不到他了?」

  「又是孙悟空?」娜塔莎问道,「他到底杀了多少人?难道他比奥创,比灭霸还要强?」

  「强大太多了。」史蒂夫紧锁着眉头回忆道。

  (三)

  云层剧烈地旋转着,裹挟起一场大型的龙卷风暴,从天而降的孙悟空挥舞着金箍棒,如闪电般地劈向了身穿钢铁战甲的斯塔克。

  而托尼·斯塔克此时已完全无法招架,只能闭目待死。

  关键时刻是美队及时赶到,他抛弃前嫌,举着盾牌挡住了那惊天动地的一棒,将钢铁侠救下。

  振金盾牌能够吸收巨大的能量,当年接住雷神之锤也不在话下,但今天这一棒,却是生平中从所未有的力量,他感到浑身都在发麻。

  「又是你这美国小翘臀?」悟空戏谑道。

  「孙悟空,你为什么要对复联下死手?」美队不理会他的挑衅。

  「你倒不如问问他做了些什么?」悟空一指钢铁侠。

  「我不过是劝说你加入《索科威亚协议》。」钢铁侠耸耸肩,「你自己也看到了,你的破坏力这么大,必须接受超能力监管。」

  「所以你就用铁柱砸我,用火焰烧我?」悟空龇着嘴,露出白森森的獠牙。

  「那是导弹。」斯塔克道,「我知道伤不了你,但是再给我三个月时间,我一定能发明出反悟空装甲。」

  美队大致能想象发生了什么,毕竟这也是导致他和斯塔克之间发生龃龉的问题所在。自大的斯塔克总是强加自己的想法于他人,并以最坏的结果来设想。

  「我们不一定要成为敌人。」美队道。

  「我信不过你。」

  「那你待怎样?」

  「把你们全都打倒,打服,打到避着我走。」悟空生出一丝桀骜。

  「只怕没那么容易。」美队也气血上涌。

  「就凭你么,凡人?」悟空轻蔑地问,「刚才一棒,没有把你这把老骨头打折吗?」

  「我可以这样打上一天。」美队道,将手臂上盾牌的皮带勒紧,挥着盾牌,冲向了悟空……

  「后来呢?」寡姐关切地问道。<

  2016 年 6 月 30 日晚,我收到了一条验证消息。

  「秦天,你还好吗?我是周朦。」

  反应良久才想起来她是谁,一个六年未见的高中同学。

  我和她当初高中补习时见过几面,一直没有她的联系方式,所以毕业后就没怎么联系过。现在她也在海城,住的地方距离我就两个街道远。

  「好久不见……明天能出来见见吗?」

  1

  咖啡店里,周朦戴着墨镜,等候多时。

  近距离从面部轮廓来看,我没有认出她来,毕竟六年不见,有些陌生。

  但当她摘下墨镜的时候,我的头突然剧痛起来,稍纵即逝。再看她时仿佛已经和她相处了很久。

  「我要结婚了。」

  阿朦的声音一下将我带回了过去。

  高中的时候,她文静,高挑,有一头乌黑的头发,最让人印象深刻的便是她的声音,特别好听。

  「恭喜……」

  我脑海里飘过很多老同学时隔多年一见面就假借结婚之名要份子钱的桥段,心道真是苍天饶过谁,这事儿被我赶上了。

  她不说话,看着我,像是看不够一样,那种感觉让我下意识想回避她的眼神。

  「我……的未婚夫消失了……」

  上周未婚夫陪她去高中母校「探险」,结果第二天失踪了。

  听到这个消息,我的心里多少已经有了答案。现在恐婚、逃婚的人很多,但被她碰上多少有些不幸。

  「不是你想的那样。不是失踪,就字面意思,消失了。」

  她说她报警了,查看了监控,自始至终就是她一个人。警察电话了她的家人,也从来不知道什么未婚夫。

  大家觉得是她精神有问题。

  「他们说,我……有幻想症……大脑会出现一些不曾发生的记忆……」

  说完,她苦笑了一声。

  「我相信……你能帮我找到我的未婚夫。」

  「如果……真的是你幻想的呢?如果……真的从来没有这个人呢?」

  我知道这话很伤人,但我还是要问。

  出乎意料的是,她没有生气,看向窗外,良久,叹了口气。

  「那我希望,你能帮我把这个故事写下来,就当是为我和他的感情画上句号。」

  2

  她说了那天晚上的经过。

  我和阿朦都是安徽合肥人,母校合肥八中是本地最有名的三所高中之一。学校昔日马路对面,有一所培训机构,叫庐州书院,我们高中在那里一起补习过,这是背景。

  2016 年 6 月 24 日,周五,阿朦的未婚夫陪同阿朦一起来回母校故地重游,因为高铁订晚了,所以等他们到学校,已经是夜里 11 点整。

  学校在 2010 年后就搬迁到了政务新区。老八中最后一届高考完,老校址就分出去给当时的一所初中作为分校。

  阿朦说她当时就是想在结婚前去母校走走,看看那时候的教室,操场,寻找青春的步伐。

  「……高铁回去已经很晚了。可是一想到读书的时候自发晚自习留到十一二点,便一点都不紧张。这是我们的青春,没什么好怕的。」

  深夜的学校分外安静,漆黑一片,只有保安室的灯亮着。

  「……你还记得学校有个隐藏的侧门吗?」

  我俩相视一笑,我知道她指的是操场东南角的一处灌木丛。那边有两根栏杆的焊接口很松,连接着小卖部。那时候不方便走大门的时候,会偷偷从那里进出学校。

  「……我们从那里来到空旷的操场后,起初还有点怕,总觉得后面有人跟着,后来快步来到了教学楼才敢回头望,生怕被保安大叔发现。」

  她提到了一些细节,比如教学楼前面的树比当年粗壮了许多,一楼的教室有空调,楼上只有风扇,学校走廊的灯还是老旧的白灯等等,一点没变。

  这也都和我的记忆对的起来,没有问题。

  「……我们顺着楼梯口,小心地走着,生怕发出声响引来保安的巡查。走廊里有花的味道,应该是新换的盆栽。」

  阿朦说因为操场上一盏灯没开,楼梯里也没有灯光,所以他们只能蹑手蹑脚地一步步往上爬。

  甚至在楼梯间走了太久,担心走错了楼层。

  「……奇怪的是,我怎么也找不到我们原来的教室,那个我们高三的教室……」

  「等等,你是说,你和你的未婚夫也是高中同学?」

  她迟疑了一下,还是点了点头。

  我还想要问我是否也认识,但终究没说出口。

  「……我们好不容易来到了五楼,看到了走廊尽头的水泥长廊,那是通向马路边大楼的。从方位上看,这个楼的另一面应该是正对着马路,它整个楼身刚好和教学楼垂直相接。」

  说到这里的时候,阿朦下意识看了看我,似乎有意解释了一下,在等我回应。

  要说记忆偏差,确实有点,我完全不记得学校五楼和马路边的大楼有走廊连接。但想想看都那么多年过去了,新建个走廊,是很正常的事情。

  见我点了点头,不觉得奇怪,她继续说。

  「……之所以来这里看看,是因为当初学校教室装修,临时让我们换到这里,所以有特殊的感情。」

  听到这里,我的心里又咯噔了一下。

  换班级的事确实有过,但当时只有我所在的班级换了,是年级组班主任抓阄的,印象非常深刻,而且也不是换到这所谓马路边大楼的教室里。

  我抬起了头,阿朦看着我,像是在等我的回应。

  「你们当初也换了教室?」

  我发现阿朦看着我的眼神变灰了,像是听到一句非常失望的回答,眼泪止不住地就往外溢出。

  「阿朦,你别哭,怎么了?」

  我是说错什么话了吗?

  3

  平复了好一会儿,她才缓过来。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反应如此剧烈,一时不敢再说什么。

  良久,她喝了口水,继续道:

  「我们发现教室门很奇怪的没有锁,就进去坐了一会,因为害怕保安大叔看到我们,所以也没有开灯。他抱着我,就这么静静地坐着,借着路灯照进来的灯光,看着黑板,讲台,墙上的挂钟,那感觉像是回到了小时候……真好。」

  我一边听一边记,有趣的是,我对她所说的这些场景很熟悉,好像在哪里经历过,却又想不起来。

  这种熟悉感一度让我觉得是否是自己记错了什么……

  「然后,十一点半了,你知道的,留给我们的时间不多了。」

  因为有传闻很早以前学校这块地是乱坟岗,所以没有老师或者学生会在学校呆到 12 点以后,这是我们那时候就有的规矩。

  故事到这里,除了部分记忆与我有出入,大体没有问题。我不禁问道:

  「你的未婚夫,就是在回去的时候……消失的?」

  阿朦看着我,欲言又止。

  刚刚溢出眼眶的泪水已被她憋了回去。

  「……我们因为看到有保安在操场上巡视,就没敢从原路返回。想着直接从这幢楼的楼梯下去。」

  她说旁边的楼梯像是很久没有人打扫一样,楼道里没有灯,上下楼道中间都是被墙隔开的。好在每下一层楼都装了绿色的指示灯,不至于看不清路。楼梯靠学校操场的那一面有围栏,也可以看到操场上的场景,所以也不会太害怕。

  「我和他一点点摸索着下楼。其中四楼和三楼的楼道里摆放了一些很久不用的体育设备,还伴随着霉味。」

  「万一这楼的一楼是锁着在怎么办,会不会太冒险了?」我问道。

  阿朦抬起头,激动地看着我,眼神里仿佛有了光,但那光芒转瞬即逝。

  「……对……确实是的……他也是这么说的……我应该听他的……即便那里一点信号没有,可是我坚持要下去看看……都是我酿成的……」

  说着阿朦又有点情绪控失控,我递过去纸巾示意她缓缓。

  过了良久,她收拾了下情绪继续道:

  「……我们从五楼下来,结果到三楼与二楼的中间才发现在楼梯口有道铁门锁了起来。这楼因为面向马路,一楼二楼都是门面房,学校后来租了出去,二楼三楼并不相通。」

  「看来只能走原路返回了。」

  「是……他走在我前面,但当我再回到五楼的时候,一个转角的功夫,他不见了。就是你眼睁睁看着他爬上楼梯。但当你上去时,他消失了。就眨眼的功夫。」

  阿朦说她一开始以为他是在做恶作剧,可当她发现那条连贯教学楼和这边楼的走廊不见了后,吓得腿都软了。

  「……那走廊仿佛从来没有过一样。」

  从她的眼神中,我还是可以看出惊恐。

  联想到我对长廊没有一点印象,我甚至产生她从来没有未婚夫的想法。

  未婚夫,和那条长廊,都是她幻想出来的。

  但是之后她说的内容,打破了我的猜想。

  「我发誓,那长廊原先真的是有的,不然我如何会出现在这靠马路的教学楼……那楼道楼下是紧锁的,又没有长廊,我总不能凭空出现在这楼里,你说对吗?」

  一时之间我不知道怎么回答,这确实是我无法反驳的地方。

  「后来呢?」

  「我在那楼道里到处寻找出去的地方,但就是出不去,困在了这里。想要大声呼救,却没有一个人听见我的声音……直到第二天,太阳升起后,

  才有保安听到了我的喊声。」

  「后来你去报警了?警察怎么说?」

  「做了笔录,查了监控,还做了酒精测试和药检……关于我的未婚夫,我的手机像是中了邪一样,没有他的任何信息。至于我怎么出现的……警方的解释是我从一楼爬到二楼翻上来的……」

  我拿出纸笔,一边画着布局图,一边和阿朦确认,实在无法相信她能够有蜘蛛侠的本事。

  「秦天,你再想想,那条长廊我们小时候就有的啊!我就是从长廊过去的!」

  我看她情绪激动,不好多说什么,让她平复了一下心情。

  「帮帮我,我知道,他就在那里,他没有离开过,他在的……」

  她看着我,期待我能给她回答。

  那是不容拒绝的眼神。

  此时已经快到傍晚,夕阳的余晖下,我点了点头。

  「我答应你,我会查清楚的,等我消息。」

  4

  其实对于阿朦所经历的,我并没有完全相信,只是想到她的眼神,不忍心辜负她的信任。

  早上起来,我踏上了求证之旅,与阿朦约好,调查清楚再回海城碰面。

  高铁上望着窗外的景色,反复听录音,最终将关键指向了两个问题。

  一个是阿朦到底如何出现在那栋楼里,为何晚上的呼救保安却无人回应。

  其次就是在阿朦的讲述中哪些地方与我原有的记忆产生偏差,到底是我们谁记错了。

  前者其实很好解决,去学校问一下看过监控的保安就好。那天保安在警局做了笔录,一定知道一些东西。若想窥得全貌,必须要知道那晚执勤保安是谁,他的视角下故事是怎么样的。

  后者也不难,实地考察学校,再联系当初的几个同学,核实一下就行。

  一个人的记忆或许有偏差,群体的记忆总不至于出现大规模的差异。

  阿朦说的有多少可信度,很快就能水落石出。

  如果真的一切都是她幻想出来的,我也希望我之后的笔触可以为她这段从未「存在」过的感情画上句号。

  于是出站后,我一面和留在合肥的几个老同学取得联系,一面直接打车去八中的老校址。

  此时正值盛夏,桐城路上的梧桐树枝繁叶茂,学校一点没变,这里弥漫着青春的味道。

  我走近传达室说明来意,保安一开始怎么也不愿意说,担心我是什么媒体。直到我谎称是为了同学的病情而来时,才放我进来。

  「多好的姑娘,得了这种病。」他的眼神中,尽是惋惜。

  老八中不大,所以总共就三个保安。

  这位大叔姓李,是负责早班,夜里执勤的是钱大叔,还有一位大叔负责下午,这里不提。

  6 月 24 日,就是李大叔听到了阿朦的喊叫才及时施救,并联系警方。

  阿朦看到警方时不断地央求他们找人,可是无论是手机还是监控,完全没有那人的痕迹。

  关于她即将和男朋友领证的事情虽然被描述的煞有介事,但她也拿不出任何实际物证证明。警方在观看监控录像后不仅没有发现阿朦口中的男朋友未婚夫,连带着她自己也没有出现。

  校园内的监控下,除了保安老钱,并没有拍下任何一个人影。

  而困住阿朦的那栋楼,一楼和二楼作为门面,楼上基本废弃了,没有监控,且二楼和三楼楼梯口的那道铁门一直锁着。基本排除阿朦从一楼二楼先上去的可能。

  「其实能有什么事,估摸就是小姑娘顺着一楼的防盗网铁栏杆爬上去了,恰好有个死角监控没有拍到。」

  李大叔带我看了现场,只见那栋楼一楼铁栏杆防盗网虽然老旧破损,但爬上去不是不可能。

  「老钱那晚上一开始确实睡过去了,他做笔录的时候也说清楚了。但是我们三点钟是规定要巡查的,他说他没有听到任何动静。更何况,我们在这里呆多少年了,五楼有没有长廊还不知道?她这瞎话编的也是离谱。」

  李大叔说,估计是女孩儿贪玩儿,晚上躲楼道里睡着了最噩梦,以为自己喊了,实则没喊,没分清现实与梦境。

  正在这时,手机响了,里面传来熟悉的声音:

  「哎呦喂,这不是咱们网红大 V 秦天秦大少吗?什么风把你从海城吹过来了?这是线下约见女粉丝的节奏啊?」

  王立杰,高中同学,话痨嘴贱,但记忆力贼好,每次同学聚会回忆过往他比我们还了解自己。

  「你迟早要因为这张嘴被打。」

  「同庆楼还是宁国路,我安排。」

  「都行,你看着办吧。」

  「行嘞,我叫上胖子,晚点给你发地址。」

  挂了电话后,我又问了一些细节记录下来,然后拍了几张照片就准备离开。

  临走前李大叔让我签字登记一下,说是自从阿朦那件事后,学校管得严了,凡是校外人员,必须严格登记。

  当我签完字后,李大叔的表情不对劲了,反复念叨了两句,摇头笑了。

  5

  「啪」、「啪」、「啪」——王立杰开了三瓶啤酒。

  一杯酒下肚,我直接开门见山。

  「……你们记得咱们学校有个姑娘叫周朦吗?」

  「怎么不记得,175 大高个嘛……」王立杰贱笑起来,「看上人家了?」

  「我记得周朦高一好像是和咱们一个班的。」胖子一边剥虾一边说,「后来高二分班分出去了。女生 175 很少见,我到现在都记得。」

  王立杰笑道,「胖子你说啥?一个班的?我怎么记得是隔壁班的?」

  「高一我们一个班的,后来高二分班,我和她都学文,一起分到了隔壁 11 班,我会不记得?你少扯淡吧。」

  一种寒意顿时席卷全身。

  我对阿朦的全部记忆就是来自于庐州书院一起上课。至于在学校是否同班,我确实不记得了。

  「是这个人吗?」我拿出手机,打开了阿朦的空间相册,给他们看了一张照片。

  只见照片里的女生戴着大黑框眼镜,梳着马尾辫,穿着灰色吊带背心,背着黑色双肩包,笑容灿烂。

  「对,就是她……高一咱们都一个班,高二我和她去了 11 班。」

  「有吗?」王立杰挠了挠头,「我怎么和秦大少记得一样,没有和她同班过啊……」

  他们开始争论,我的脑子已经有点乱了。

  最开始我本以为是胖子记错了,但随着关于周朦的话题展开,我发现我和他俩的记忆都多少有一些出入。

  比如临时教室。

  「是胖子他们班去的,这个确实是你记错了。」王立杰点了支烟,吐了个烟圈,「咱们没去。」

  我拿出今天拍的照片给他们看。

  「是这栋吗?临时教室在五楼?」

  「对,对的对的,就是这栋。」胖子像是突然想起什么事情一样,「当时也是折腾,还好那时候学校五楼有一条长廊。」

  「对,我有次作业没写还在那里罚站过。」王立杰笑起来,「后来应该拆了,你看秦大少这照片里就没有。」

  此时我的脑子嗡的一下,浑身鸡皮疙瘩起了一身。且不说我印象里临时教室不在那栋楼里,便是在,又哪里来的长廊?

  耳畔更是回荡起保安李大叔下午说的话——

  「……我们在这里呆多少年了,五楼有没有长廊还不知道……」

  「五楼有过……长廊?」

  「有过啊,毕业的时候还在呢。」

  我已经没有心思吃饭了,匆匆告别后,回家寻找相册和同学录。

  可找遍高中三年所有洗出来的相片,每一张照片的背景都完美避开了五楼,没有找到那条长廊任何的蛛丝马迹。

  此时已经是凌晨 1 点,我瘫坐在地上,疲倦不堪。

  强打精神开始查一些类似的事件。

  我了解到了曼德拉效应,但在看过一些案例后,又觉得自己被误导了。

  阿朦这件事,或许存在大家的记忆偏差,但记忆偏差是不会让人平白无故消失的。

  我潜意识里已经排除掉阿朦顺着防盗网爬到马路边那栋楼里呆一夜的可能,把重点放在已知的线索上。

  桌上的录音笔反复播放阿朦的描述:

  「……我们因为看到有保安在操场上巡视,就没敢从原路返回。想着直接从这幢楼的楼梯下去。」

  12 点前,看到保安在操场上巡视?

  李大叔不是说,夜班老钱一开始睡过去了吗?

  不对不对,这绝对不是记忆偏差那么简单。

  「嗡嗡——」「嗡嗡——」

  看了眼手机,阿朦发来的:

  「秦天,睡了吗?我……很乱,你……方便出来吗?」

  「你在哪里?」

  「八中。」

  6

  当我赶到八中校门口的时候,阿朦正在路灯下等我。

  夜色中,她穿着灰色的吊带长裙,披着红色的外套,在路灯下向我招手,喊我的名字。

  走近她我才发现,阿朦是那么的好看。

  头发好像还专门新做了点卷,路灯下反射淡淡的紫红。

  她没有戴眼镜,耳朵上的耳环在路灯下闪着微弱的荧光蓝,更为她的妆容点缀了一丝神秘。

  我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开口介绍我今天的调查结果,就杵在那儿。但又不好意思盯着她看,慌乱中想把背包里的笔记本拿出来,结果一个没拿稳,掉地上了。

  我忙蹲下来捡,不料她也想帮我,结果两个人头磕到了一起。

  我忙说抱歉。

  「好看吗?」

  「嗯……好看……」

  我下意识的回答,甚至忘记两个人还都蹲在地上没有站起来,一时有些尴尬,赶紧站起来。

  她起身看着我笑,毫无拘束感。

  「那多看会儿?」

  我以为她在开玩笑,她则看着我傻笑起来。

  此时我才后知后觉,阿朦笑起来真好看。

  不过近距离看才发现,她眼角的妆容有些糊,像是刚刚哭过。只不过是晚上,不仔细看看不出来。

  她似乎注意到我的眼神,慌忙从手包里拿纸巾擦了擦眼睛。

  「这两天没有怎么休息好,黑眼圈都出来了,刚刚车上化了点妆,又滴眼药水,结果车一晃,妆差点花了,真有意思。」

  我点了点头。

  「我下午到的合肥。」

  「你什么时候来的?」

  异口同声。

  我俩相视一笑,又是几秒钟的沉默。

  我正要说自己今天的发现,她还是抢在了我之前开口:

  「我……请你喝一杯?」阿朦笑道,「你帮我那么大一忙,说不定明天就有结果,我请客也是正理所应当。」

  她说她见我来合肥后,想着自己的事不能一点不上心全推给我,下午就跟着过来了,顺带做了个头发。

  我实在拗不过,被她强拉着穿过马路,拐到一间巷子里的一间酒吧门口。

  「【平行时空】?这里原来是小朱麻辣烫吧?」

  「对的,学生时候我常来吃。」

  「巧了,我那时候也经常来吃,怎么当时没怎么见你。」

  「缘分这东西,又不是你想有就能有的。很多时候,一次擦肩而过的回眸都会改变很多人的人生走向。」

  看着门框上的装饰物的锈迹斑斑,估摸着生意一直不怎么样。

  「这酒吧看着也有年头了。」

  「是啊,10 年咱们高中毕业那会儿开的。」

  我们走进去,里面空荡荡的,找了一靠里有沙发的位置坐下。

  她把红色外套放在边上,坐在我对面。

  阿朦的美一点没有因为环境的灯光而减色,还是那么好看。若不是帮她这个忙,我怕是擦肩而过也不敢多看一眼。

  她没有问我要什么,直接点了两杯加冰伏特加。

  「没想到你喝这么烈的酒。」

  阿朦笑了:「我妈妈是内蒙人,我随我妈,达斡尔族。」

  「据说是契丹的分支后裔。」

  「所以啊,喝酒从不会扭扭捏捏。」

  说着她和我碰了杯,喝了一大口。

  不知道为什么,这一幕似曾相识,好像以前发生过一样。

  我情不自禁喝了一口,咳咳咳,这酒真烈。

  既视感突然出现,相同的场景相同的人,但时间却像是很久以前。

  我拿出笔记本,正要和她说我这两天的调查结果。

  「我有话说。」

  我顺势拿出笔,想着记录她的话,不料她一巴掌按在本子上。

  「不用记了,天天,不用了,结束了,快结束了……」

  「什么快结束了……」

  她又喝了一大口酒,低着头,不言语。

  正当我想说两句安慰她的话,她猛地抬起了头,两行清泪从眼睛里流出。

  「都结束了……从来没有未婚夫这个人,都是我幻想的,我就是个神经病,还让你帮我找……真蠢……天天,不用费力找了。」

  不知道是不是酒吧的灯太暗,她的眼睛仿佛失去了光。

  「什么?不会的阿朦,有我,我会帮你的,你千万别这样想。」

  「对不起,对不起……谢谢你,天天,谢谢你……」她话里伴着哭腔,似乎压抑已久的委屈得不到释放,「……可……可这感觉太糟糕,太痛苦了……我能感觉到我的身体很虚弱,我能感受到我的精神在崩溃的边缘,我能感受到我的记忆在不断变化……我要撑不下去了……」

  阿朦说她最近不敢睡觉,准确的说——从 6 月 30 日与我见过面后,到现在 7 月 3 日晚上凌晨 1 点半,总共加一起就睡 3 个多小时。

  「你不会相信的,那日分开后,我梦见他了。」

  她看着我,眼泪止不住地流。

  「但梦里他不记得我了,他一点不记得我了,纵然我穿上我们在一起后第一次出去玩时的衣服,打扮成我们相爱后第一次的样子,他还是一点都记不得我……他的世界,没有我了……他很好,很好,不怪他……我在惊醒后……发现……发现……我的记忆也在变化……我要永远地失去他了,永远永远地失去他了……哪怕最后一点残存的记忆……」

  「……天天……都是我幻想出来的……原谅我……我要放弃了……」

  我没有听懂她想说什么,但她已泣不成声。

  「天天……我是来和你告别的……」

  因为只有脑子过热的美国,从头亏到了尾……

  用军费让日本崛起,间接让中国腾飞成最后一个工业体系完善的工业国家。

  而自己血亏大几百亿美金(相当于现在的大几千亿美金)……

  想想都要哭了,怎么可能愿意提呢?

  中国比朝鲜有钱,这是帝国主义列强的共识。

  然而美国人却在 20 世纪中叶做了一个匪夷所思的选择——没有干涉中国内战,却花了百倍的代价去干涉朝鲜内战。

  美国人到底怎么想的呢?

  其实,早在 1944 年,美国驻华最高负责人史迪威,就向美国政府提交了一系列报告,其内容是关于日本投降后中国地区的局势走向。

  其中有一份报告是这么认为的:

  国民党政权无能,美国政府如果想要确保远东利益,防止出现一个新的大国强权,必须亲自出手介入中国内战。

  他提出两条建议:

  1、国民党必须进行深刻改革,成为一个更高效的政府;

  2、美国至少需要 7 个师 9 万人亲自下场参战,扑灭中国革命。

  这个人的名字,叫做魏德迈,驻华美军指挥官史迪威的接班人。

  他是第一个认识到,干涉一个利益丰厚的中国,远比事后到朝鲜喝西北风要合算的美国人。

  

  魏德迈提出这个建议,倒不是因为他有多么地深谋远虑,而是他和蒋介石的老婆关系挺好的,属于命题作文。

  大家不要误会,没有你们想的那种「关系」。当时很多美国上层人士被宋美龄迷得神魂颠倒,不图名不图利,死心塌地为宋小姐打工。

  凭着这层交情,魏德迈在解放战争期间三次试图介入中国内政,甚至不惜与解放军交火(《别了,司徒雷登》一文有提及),但都被美国政府紧急叫停。

  美国总统发善心了吗?

  才不是!

  杜鲁门虽然很喜欢中国这块经济殖民地,但他不同意中国很有潜力的说法。那年月欧洲才是「小甜甜」,亚洲,国民党负责牵制一下苏联就可以了。

  再说了,百万苏联红军还在东北驻扎,如果美军现在介入,苏联人直接开着坦克杀过来怎么办?

  得先把苏联人弄走。

  这事儿嘛,斯大林很守信用,没等国民党过来接收,1946 年 2 月苏军直接撤出东北,日军遗留的仓库一下子无人看守,东北野战军含泪就给收下了。

  对于中国的局势,杜鲁门当时是这么想的——卖国条约国民党已经签完了,只要中共加入联合政府,中国就是美国的经济殖民地。

  所以,是否消灭中共,对美国来说不重要,只要不耽误赚钱就行。

  嗯,以和为贵。

  马歇尔受命调停,不远万里来中国和稀泥。

  既然要调停,总得有个气氛。那个天天喊着介入中国内战的人,太刺眼了。

  说的就是「大战略家」魏德迈,中国战区已经取消了,国共也和谈了,剩下的事情马歇尔搞定,麻利点,卷铺盖滚。

  刚刚解决魏德迈,美国人又头大了。

  1947 年开始,欧洲就麻烦不断。

  1 月英国断粮,食物配给低到了二战标准;

  2 月意大利共产党搞事。

  别的好说,意大利这个传统二五仔……

  算了,忘掉中国这档子事吧,国民党一时输不了,咱还是赶紧回欧洲堵漏去。

  结果,马歇尔一走,国民党政权如同脱缰野马。

  「国府,将在三个月内,戡平内乱,彻底消灭叛乱割据之共产武装。」

  历史上一段经典的宣言,就这么出现了。

  什么联合政府,什么和平建国,什么调停。下刀之前的那个动作,才叫做「调停」。

  然而,才到了 1947 年 6 月,国民党军队就在东北被打哭了。急吼吼地找来魏德迈,看看怎么挽救一下。毕竟,美国人在国府身上投了很多钱。

  魏德迈一看大事不妙,马上给美国政府写了一份报告,内容很简单,立即援助,否则国民党要完。

  万万没想到,这份报告起了反作用。

  要知道,美国虽然有很多人靠援助中国发财,比如麦克阿瑟和陈纳德,但也有很多人不想花这笔冤枉钱。

  毕竟,陈纳德开的史迪庞克牌轿车,国会还有些议员开不上,突然又要一大笔援助,嘴上不好反对,行动上很多人却开始磨洋工。

  摸鱼嘛,只要想摸总是可以摸到的。

  多方拖延,援助方案拖到了 1948 年 4 月才通过,规模从 10 亿缩减到了 4 亿。

  国民党郁闷了,条约我都签完了,怎么这援助还吃回扣呢?

  宋美龄正要运作,欧洲又出事了。

  1948 年 6 月,美苏英法爆发柏林危机,苏联的 122 毫米炮管天天顶着美国人的脑袋:

  先生们,感受到慈父的爱了吗?先生们,感受到慈父的爱了吗?先生们,感受到慈父的爱了吗?

  当时的西方媒体变着法造谣,说苏军的 IS-3 重型坦克怎么碾过美军直扑英吉利海峡,渲染第三次世界大战,搞得人心惶惶。

  这么一闹腾,联合国五常有四常都围着柏林堆坦克,哪有心思理会世界其他地方。

  机会来了!

  这种机会就叫战略机遇期!错过了,没有后悔药。

  毛泽东主席牢牢抓住了这个宝贵的时间窗口,给出了一个论断——「抗日战争急不得,解放战争拖不得」。

  抗日战争急不得,因为八路军根本打不过日本人,只能拖死他。

  解放战争拖不得,因为苏美两国随时可能政治、武力干涉,必须在敌人回过味之前,解决问题。

  1948 年 6 月柏林危机刚刚开始发酵,解放军立即发动豫东战役,验证了平原地区就地围歼国民党军重兵集团的可行性。

  随后,1948 年 9 月东北野战军冒着被国民党军三大兵团夹击的危险,封闭锦州,发动辽沈战役。

  同月,华东野战军发动济南战役。

  

  后面的事情就是我们熟知的历史,至 1949 年 1 月平津战役结束,150 万国民党精锐被打败,其政权在大陆已成必败之势。

  这个时候,美国人才急了。

  都崩溃成这个样子了,没几十万美军,不可能在这几百万平方公里的战场上挽回败局。

  但要召集一支几十万人的军队跨过 5000 公里的太平洋,光伙食不得运几个月去?

  决断的时刻到了。

  1949 年 1 月,前美国外交官蒲立特递上《蒲立特向美援外会报告》,力主美军干涉。

  主要意见是,恢复陈纳德的志愿航空队,派遣麦克阿瑟等 600 名美国军官担任顾问,出动四万美军守卫主要城市。

  麦克阿瑟本人非常乐意,提出三条补充意见——立即给蒋介石大笔援助(入麦克阿瑟的账户);给陈纳德 500 架飞机扭转战局;美国海军参战(封锁长江)。

  美国海军根本没搭理他。

  长江口那条叫做「紫石英」的倒霉玩意儿你没看见是吧?

  当然,美国人的叫嚣还是起了点作用,苏联方面一直拿这个吓唬中共,要搞划江而治。

  笑话,中国共产党吓大的?

  

  过江!

  在这场波澜壮阔的渡江战役中,中国人民解放军始终将第二野战军数十万将士留在后方,准备应对传说中的 30 万美国干涉军(美国人真敢吹)。

  「关于美国出兵的问题,不去讲它不出兵,而是准备它出兵,并准备与之打,以取得主动,而不至于手足无措。

  应该认识到,我们力量越大,美国干涉的可能越小,帮助国民党打的可能也越小。」

  面对准备充分的解放军,美国政府犹豫不决,马歇尔直接采取鸵鸟姿态,辞职了。

  至 1949 年 5 月 27 日,人民解放军风卷残云般解放南京、上海、武汉等各大城市,国民党政权彻底土崩瓦解。

  人民解放军解放南京人民解放军解放南京人民解放军解放南京

  到这个份上,无论是苏联方面提出的划江而治方案,还是美国方面提出的武装干涉方案,统统失去了存在的基础。

  苏美两大强权都很郁闷,尤其是美国人,更郁闷。

  美国人亏得是最惨的。

  那时候,美国手握《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资本渗透到了中国的每一个角落,中国人连一根火柴都要叫「洋火」,钉子叫「洋钉」。

  在这个不平等条约的帮助下,仅 1946 年 3 月到 12 月,美国就从中国抽走了 4.7 亿美元的外汇储备。

  1947 年上半年,国民党政府将抗战后搜刮来的 8 亿多美元外汇,以及数百万两的黄金储备基本上霍霍完了。

  什么生意一年半就能净赚 9 亿美元?

  可以说,整个国家就是美国的提款机。

  美国无偿援助国民政府 45 亿美元打内战,按照《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的掠夺速度,9 年就能回本。

  万万没想到,不到三年国民党就垮台了,美国资本家血本无归。包括全部身家换成金圆券的陈纳德先生。

  这是一个史迪庞克牌轿车换面包的故事这是一个史迪庞克牌轿车换面包的故事这是一个史迪庞克牌轿车换面包的故事

  斯大林也很郁闷,如果划江而治,苏联有大把机会在大连、青岛等地驻军,面向太平洋的暖水港,连接西伯利亚大铁路的海军基地,这是多少代沙皇的梦想。

  新中国成立之后,这些治外法权统统都要收回,斯大林亲手丢掉了自 1840 年以来俄国在中国的一切特权。

  斯大林哪里吃过这么大的亏。

  对于这个急转直下的洗牌结果,两大超级强国都不满意。重新洗牌已是一种必然。

  正好,想瞌睡就有人送来了枕头。

  1949 年,中国共产党解放全国,给全世界被压迫的人民点燃了一盏明灯。

  帝国主义和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朝鲜同志牢牢记住了这句话。

  既然中国同志已经实现国家统一,推翻了美国人 45 亿美金支持的国民党政权,朝鲜同志没有理由不能成功啊!

  国民党政权虽说有很多问题,可好歹抗日有功,民族大义上是没问题的。可你李承晚就是一个美国人的傀儡,手下全是日本人养的「韩奸」,这样的政权连合法性都没有。

  1949 年 2 月,朝鲜代表团访问莫斯科,讨论武力统一的问题。因为当时苏联方面还存有划江而治的幻想,斯大林不同意。[3]

  当然不会同意。

  怎么说呢?

  韩国统治阶级都是日本人留下的傀儡,毫无合法性可言。对吗?

  对!

  帝国主义都是纸老虎,这句话对吗?

  也对!

  但是毛泽东主席在这句话后面还写了几句话。

  「美帝国主义是个纸老虎,它的强大是表面的、暂时的。它不可能像流水一样地援助蒋介石。

  对美帝国主义,对蒋介石,总的方面我们应该轻视他们,但对具体的敌人就不能轻视,如果轻视就会犯原则性的错误。」

  ——《在西北野战军前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 (一九四八年一月十五日)《毛泽东文集》

  看书一定要看全看透!

  1949 年美军没有干涉中国内战,是因为解放军已经在各个方面做好了反干涉的准备,美国人的武装干涉将付出重大代价,说不定要超过二战的投入。

  而美国人正为这一点权衡利弊的时候,解放军已经把国民党残余势力扫光了。

  朝鲜不一样,朝鲜太小了。

  收拾不了中国,还收拾不了朝鲜吗?

  只看到中国同志吃肉,没看到中国同志为了吃肉在背后藏着的菜刀。

  就凭美国没有干涉中国内战这个表面现象,就认定美国不会干涉朝鲜内战,甚至没有做好美国介入的准备,这就是拿国运来开玩笑了。

  要不说教条主义害死人呢。

  这一点,斯大林是懂的。

  但是到了 1950 年 2 月,斯大林突然同意了朝鲜方面的统一计划。[1]

  上火了,可以理解。

  不过,为了以防万一,避免承担不必要的责任,他告诉朝鲜方面,这事儿我不反对,不过你最好跟中国同志商量一下,如果他们也同意,那就可以执行。

  「计划已经得到莫斯科同意,但最后的决定权在中国和朝鲜。」

  ——1950 年 5 月 14 日斯大林回电(节选)

  但当时,我们正忙着解放台湾,这时候朝鲜越过三八线,万一美国干涉,中国不就成了垫背的了吗?[2](P176-180)

  于是中方只能委婉地提了个意见,朝鲜同志的计划太急,我们不好提供帮助。意思就是,万一美国介入,局面可能不好收拾,是不是缓一缓……

  朝鲜方当即表示,不用!我们不需要任何帮助。

  良言难劝该死鬼,中方只能同意。

  洗牌吧,万一洗出一副好牌呢?

  这次误判正好撞在美国人的枪口上,当时美国都在为谁丢了中国而互相指责。

  没办法,中国实在是太重要了——

  白花花的银子,几亿人的庞大市场,遏制苏联的一把大刀,潜在的地区强权,就这样拱手让人,任何一届美国政府都是不好交代的。

  正是敏感的时候,朝鲜半岛突然发生全面战争,美国人想都没想就认定是苏联人干的!

  已经丢了中国这么大的蛋糕了,还要再丢一个韩国吗?

  如果是这样,那以后谁还敢站在美国这边?在中国内战中不敢介入的美国,实际上也到了一个十字路口上。

  朝鲜战争的爆发,正好捅在美国人的痛点上。

  1950 年 6 月 25 日朝鲜人民军突破三八线,6 月 26 日美军立即干涉。

  麦克阿瑟开启暴走模式。

  同干涉中国内战的犹犹豫豫相比,干涉朝鲜这件事情上,美国可谓反应神速。这种神速甚至让人怀疑,美国人到底有没有好好地评估韩国的价值。

  从朝鲜战争开始到停战,美军消耗战费 300 亿美元,总经费 830 亿,是给国民党无偿援助的几十倍,订单全给了日本人,战败国日本就此崛起。

  折合 21 世纪初的美元价值,这笔钱大概相当于现在的 3410 亿美元和 9434 亿美元。21 世纪打了 20 年的阿富汗战争,美国也不过才花了 1.6 万亿美元而已。

  可以说这个项目打从一开始就超支了。

  李承晚:其实我贪得并不多李承晚:其实我贪得并不多李承晚:其实我贪得并不多

  可惜,这个时候美国麦卡锡主义泛起,决策已经有些非理性了。

  詹姆斯放弃6号球衣,他在做一个联盟球员领袖该做的事情。

  湖人官方宣布,詹姆斯将放弃6号球衣,穿回23号球衣。

  这件事情有其渊源:

  去年7月31日,伟大的超级巨星比尔-拉塞尔去世;为了纪念拉塞尔,联盟决定联盟为拉塞尔永久退役了6号球衣。但现役正在穿6号球衣的球员可以不换,詹姆斯就是其中一员。

  为什么这批球员例外呢?

  因为他们球衣和形象有代言,贸然换号可能导致球衣库存滞销,并影响其代言产品和周边产品的销售,严重伤害商业利益。

  詹姆斯作为顶流巨星,其影响更为深远,不可能贸然换号。

  不过,在经历一个赛季后,詹姆斯最终选择了换号。

  詹姆斯是NBA球员领袖,对联盟有很大的影响,从很多事情可以看出来:

  ——2019年,正是詹姆斯仗义执言,使得中国和NBA激化的矛盾有所缓解,因此他得到了人民日报和央视的表扬。

  ——2020赛季由于新冠疫情而停赛,詹姆斯等球员领袖主持了球员会议,帮助联盟实现在迪士尼乐园复赛。

  ——2020赛季由于七枪事件导致“希尔维新”,联盟面临再度罢赛的局面。詹姆斯为黑人发言,也给老板留下了口子,他说:“在对抗种族主义的运动必须进行,球队老板需要真正参与这一进程。”最终在劳资双方协调下,联盟再次复赛。

  ——2022赛季,欧文强硬抗议打疫苗,联盟总裁肖华表示:希望詹姆斯和字母哥可以帮助联盟承担一些责任,而且计划邀请他们两人参加联盟宣传打疫苗广告的代言人。但是与此同时肖华表示不会强迫他们两人去参加这项活动。肖华的意愿同样体现了詹姆斯的地位。

  总之,现在詹姆斯不仅是联盟球员领袖,还是黑人领袖。

  那么拉塞尔的地位呢?

  ——拉塞尔和拳王阿里是马丁路德金那会的黑人领袖,他的贡献远超出篮球之外。

  所以,詹姆斯在拉塞尔问题上,他尽管没有义务换号,但要身体力行,起到带头作用,这正是新黑人领袖对旧黑人领袖的致敬,具有象征意义。

  经历23赛季后,并和各利益相关方充分沟通后,他选择了换号。

  为啥恢复23号,而不选新号?因为詹姆斯NBA生涯只穿过两个号,6号和23号,换了6号就只有23号可以选了。

  在商业联盟,球衣号换太多是不利的。23号是为了致敬其偶像乔丹,同样是最优解。此外,詹姆斯换号,从来不是一个人说了算,这还是耐克的事情,还是联盟的事情。

  至于要做合订本,说骑士1.0时期,詹姆斯曾经建议联盟退役23号,这都是年轻时候心血来潮的事情,当时的詹姆斯还不是球员领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