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你而来 法伴成长——“六一儿童节”《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教育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

  六一国际儿童节

  

  关 于《未 成 年 人 保 护 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最早颁布于1991年,中间经过了2006年、2020年的两次修订,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分为总则、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九章132条。

  家  庭  保  护  篇

  1

  禁止放任、唆使未成年人饮酒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烟(含电子烟,下同)、饮酒、赌博、流浪乞讨或者欺凌他人。

  2

  未满8岁小孩不能独自在家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未满八周岁或者由于身体、心理原因需要特别照顾的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看护状态,或者将其交由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不适宜的人员临时照护。

  3

  儿童安全座椅首次入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的家庭生活环境,及时排除引发触电、烫伤、跌落等伤害的安全隐患;采取配备儿童安全座椅、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规则等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

  学  校  保  护  篇

  老师的做法是不对的哦~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七条 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第二十九条 学校应当关心、爱护未成年学生,不得因家庭、身体、心理、学习能力等情况歧视学生。对家庭困难、身心有障碍的学生,应当提供关爱;对行为异常、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帮助。

  老师的做法是不对的哦~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八条 学校、幼儿园不得安排未成年人参加商业性活动,不得向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推销或者要求其购买指定的商品和服务。

  

  老师这样试图隐瞒处理的做法是错误的哦~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

        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

       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社  会  保  护  篇

  1

  学生吸烟危害大,学校周边卖香烟不可取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    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任何人不得在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吸烟、饮酒。

  2

  未成年人是否可以自己入住酒店呢?

  可以入住。但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单独入住须询问法定监护人联系方式进行确认;与其他成年人入住,须询问入住人员身份关系等,发现有违法犯罪行为应报告公安机关并通知监护人。

  3

  未成年人是否能够进入网吧、酒吧、KTV等

  娱乐场所?

  不能。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这些娱乐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酒吧、KTV等鱼龙混杂、经常发生打架斗殴事件、也是毒品等集散地,不适合未成年人进入。

  网  络  保  护  篇

  1

  手机到底能不能带进课堂?

  答案是不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经学校允许,未成年学生不得将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带入课堂。当然,如果一定要将手机带来学校呢,带入学校的手机应当统一管理。

  2

  多才多艺,精灵搞怪,能不能开直播当网红?

  答案是不行。《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为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时,应当对其身份信息进行认证,并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当然了,如果很有才艺的话,可以通过学校平台、参加正规节目等方式展现自己的才能。

  《未成年人保护法》

  就像是超能陆战队里的“大白”,

  身负六大技能,

  默默地守护在每一位

  未成年小朋友、大朋友的身边,

  为未成年人的成长保驾护航。

  

  扫

  码

  关

  注

  微信公众号 | 博爱宿州

  新浪微博 | 宿州红十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