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12岁女孩被强奸案一审宣判:4人获刑,12名公职人员被处理

  今日都要主要到,备受关注的“甘肃临夏12岁女孩被强奸案”终于有了最终的结果。

  《甘肃12岁女孩被轮奸案一审宣判:4人获刑,12名公职人员被处理》

  昨天4月17日下午,临夏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马某甲、司某某、马某乙强奸案和周某某强奸案的一审判决。

  对被告人马某甲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对被告人司某某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对被告人马某乙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判决被告人马某甲、司某某、马某乙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精神抚慰金90000元,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心理疏导费等4500元,共计94500元。

  对被告人周某某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判决被告人周某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精神抚慰金30000元,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心理疏导费等1500元,共计31500元。

  经审理查明:

  被告人马某甲、司某某于2021年7月30日,强奸未成年人。被告人马某乙对马某甲、司某某强奸行为提供帮助。被告人周某某于2021年7月31日,强奸未成年人。

  临夏市人民法院认为,马某甲、司某某、马某乙、周某某的强奸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已构成强奸罪,必须依法进行严惩。

  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作出上述判决。

  此外,临夏州纪委监委宣传部部长刘永贵在回答奔流新闻记者关于“本案在侦查阶段有没有办案人员履职不到位的情况?”的问题时表示:2022年5月,该案被媒体曝光后,州纪委监委立即成立了联合调查组进行深入调查,对12名涉嫌履职不到位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了严肃问责处理,其中包括对8人予以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对6人调离公安系统等组织处理。

  事件焦点,一波三折。

  此前有报道称:临夏一名12岁女童报案称被强奸,但警方表示“不予立案”!

  根据中国新闻周刊的报道,2021年暑假时,12岁的燕燕(化名)曾经两次自杀。她曾与网友见面,却遭到其强奸,而后燕燕及其家属报警,可是公安局却没有对此立案,三个涉案嫌犯也被抓了又放了。

  2021年8月初,报警被强奸第二天,临夏市一家宾馆内,马建强为侄女小燕梳头。图/受访者提供(中国新闻周刊)

  受害者小燕出生于2009年3月,她的父亲患有“小脑萎缩”,而在她出生后,母亲便离开了这个家庭。因此,平时小燕都由祖父母照顾,但由于老人年事已高照顾不周,小燕在5岁时被截断了四根手指。

  幼时遭到母亲抛弃,如今只能依靠其叔叔马建强在外地打工支付抚养费用。值得一提的是,小燕是一名残疾人。

  2021年7月,小燕12岁,正在家中度过暑假。因为无聊,她开始使用奶奶的手机学会了使用微信,并加了一个成年男子网友。

  2021年7月30日,小燕在网上认识的网友,以“到公园游玩”为借口,将小燕从临夏回族自治州和政县骗到临夏市。下午,小燕离开家后就再也没有回来。

  晚上,小燕的家人找遍了周围,但是没有找到她。于是小燕的奶奶便联系了外地打工的小叔马建强,他于当晚返回临夏。

  8月2日下午,小燕在临夏市中心广场被找到。当时见面后,小燕哭着躲到奶奶的怀里,向其坦言自己曾经遭到三个成年人的强奸。

  小燕的家属随后报案,民警让小燕给网友发信息,然后在中心广场将三人抓获被临夏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带回接受讯问。

  2021年8月6日,临夏市公安局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通知书显示,该局认为此案件无犯罪事实,因此决定不予立案。

  据临夏市警方人士称,最初未立案是因为嫌疑人拒绝承认知道小燕未满14岁,而且声称小燕主动与其约会。

  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小燕的叔叔马建强(化名)正在青海打工,为了侄女申请刑事复议和复核。

  2021年9月3日,临夏市公安局出具了一份刑事复议决定书。决定书显示认为之前的《不予立案通知书》所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准确、程序合法”,决定维持原决定。

  由于还是不予立案通,马建强继续向上级机关申请刑事复核。

  2021年11月17日,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安局出具一份决定书,宣布撤销此前的刑事复议决定书。

  2022年新年过后,临夏市公安局刑警队的马队长告诉马建强本案已经立案。据其介绍,三名男子中有两人被抓,另一名男子没有构成犯罪。

  马建强得知,这些犯罪嫌疑人所面临的指控不是《强奸幼女》,而是《组织未成年人淫乱罪》。

  然而,马建强及其家人无法接受这样的说法。

  2022年春季,马队长告诉他说,“此案已移交至临夏市检察院,检察院决定不予逮捕并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由于案件一直没有进展,当地开始流传各种谣言,让马建强一家感到非常尴尬,一度抬不起来。

  2022年5月21日,周六,小燕无意中看到一个名为“春树律师”的普法直播,并通过她奶奶的手机添加了该律师微信,并向他诉说了自己的遭遇,希望得到帮助。这位律师姓葛。

  接着,葛律师于5月22日晚特意与小燕家人通了电话,并详细了解了事件的经过。

  在葛律师的建议下,2022年5月30日,马建强把燕燕的遭遇写了一封《举报信》并发布在互联网上。

  这封《举报信》很快就在社交媒体上,引发广大群众舆论、关注和同情。舆论持续发酵中,引起了官方的注意!

  案子很快有了进展:

  2022年5月31日,临夏州联合调查组发布通报,同日临夏州临夏市公安局对涉嫌强奸犯罪的三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理由是“涉嫌强奸犯罪”。

  2022年6月3日,临夏州临夏市检察院对他们批准逮捕。

  2023年3月27日,该案件进行了一审庭审,4名犯罪嫌疑人(其中包括三名主犯和一名从犯)在庭审中当场认罪。

  2023年4月17日,一审宣判,宣判的结果就是文章开始时候所说的!

  小燕一家终于等两年终于等到了正义、公平和公正的结果

  受害者是一名残疾女孩,5岁时失去了4根手指头,从小被母亲抛弃,父亲患有小脑萎缩,只能和祖父母一起生活,抚养费由叔叔支付。该女孩的家属曾要求索赔300万民事赔偿,但法院最终判决12万6千元。

  女孩的叔叔透露,女孩在出事后在学校遭到了歧视,曾经产生过自杀的念头。

  残疾本身已经足够可怜了,从小就没有得到母爱,父亲又患有疾病,女孩的命运已经堪称悲惨。为什么还要这样残忍地对待她呢?

  女孩现在只有12岁,但她已经经历了这么多的苦难,这些肆虐者们难道不是父亲吗?他们为什么要做出如此残忍的行为呢?

  女孩的心灵受到了致命的打击,她的幼小身体也承受了巨大的伤害。而这些罪犯最高却只被判处15年的刑期,这让很多人感到愤怒和不满。

  结语

  作为一个新中国社会中一员,我非常关注现代社会中涉及儿童性侵犯的问题。最近,这起奸淫轮奸不满14岁幼女的案件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谴责。

  首先,我们必须明确一个事实:未成年人是受法律保护的弱势群体,而在这起案件中出现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的底线和道德的伦理底线。

  其次,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这种丑恶的犯罪行为并不仅仅是个人间的问题,它更是一种社会病态。在当今社会,许多人的价值观和道德底线已经被扭曲和颠倒,尤其是在网络时代,网络暴力和网络色情等问题的猖獗,更加加剧了性侵的风险。

  此外,我们也要对这种犯罪行为给予更加严厉的惩罚。虽然法律对性侵犯的连锁犯罪有明确的刑罚规定,但是面对这种罪行,我们需要更加严格的制裁和打击力度,以给犯罪分子一个警示。

  最后,作为公民,我们不能只是被动地关注和谴责,更应该积极参与到预防和打击性侵犯的行动中。我们需要从自身做起,正确引导年轻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同时也要严格监管网络内容,减少不良信息的传播。

  总之,这起奸淫轮奸不满14岁幼女的案件再次提醒了我们,性侵犯是一种恶劣的罪行,我们必须共同努力,坚决打击法律底线和社会伦理底线之下的暴力行为,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安全、健康、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