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经营场所不得随意 供未成年人玩“剧本杀”

  转自:新安晚报

  7月26日,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了《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值得关注的是,《修订草案》对社会比较关注的剧本娱乐、医疗美容、文身服务等方面设置了未成年人保护条款,对向未成年人提供剧本娱乐以及医疗美容服务作出限制性规定。此外,对剧本娱乐、医疗美容、文身等服务的经营者也明确了相应法律责任。

  建立防控欺凌和预防性侵制度

  《修订草案》明确,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制订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责任清单。教职员工发现未成年学生有明显的情绪反常、身体损伤等情形,应当及时沟通了解情况,可能存在被欺凌情形的,应当及时向学校报告。

  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预防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工作制度。对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学校、幼儿园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禁止为未成年人提供充值、打赏等服务

  《修订草案》明确有关部门、学校、家庭、信息处理者、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等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中的具体责任;并对防止未成年人网络沉迷、直播打赏作出了规定。

  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用户实名制要求,禁止为未成年人提供充值、打赏等服务,不得诱导未成年人参与应援集资、投票打榜、刷量控评等网络活动。

  违规为未成年人文身最高或罚50万

  根据规定,剧本娱乐经营场所使用的剧本脚本应当设置适龄提示,标明适龄范围;除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以及寒暑假期外,剧本娱乐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剧本娱乐活动。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文身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未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医疗美容服务。

  在法律责任方面,《修订草案》规定,相关经营者违反规定的,由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