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香港名媛遭前夫家谋杀烹尸,现代版的农夫与蛇,又一起“依法”杀人案?

  原标题:香港名媛遭前夫家谋杀烹尸,现代版的农夫与蛇,又一起“依法”杀人案?

  每一个睿智的灵魂

  都置顶了毒鸡汤

  作者:毒哥 &玉成

  来源:毒鸡汤(ID:Du-JiTang)

  01

  这两天最轰动的新闻,香港名媛蔡天凤遭前夫一家谋杀,尸体被发现时已被分解和烹煮过,细节非常可怕。

  死者蔡天凤生前是香港名媛,年仅28岁,和很多明星都有过互动,出于对死者的尊重,这里就不放她的照片了。

  我们更应该关注的是在科技、法治都已高度发达的香港,在这2023年的朗朗乾坤之下,为什么还会出现如此可怕,连《法证先锋》都不敢这么编的事情?

  据香港警方交代,这起谋杀案涉及数以千万计的财产纠纷,说白了又是一起有人为了巨额利益而铤而走险的凶案,但要理清楚它究竟是怎么发生的,我们还得从头说起。

  死者蔡天凤出生在香港的富裕家庭,父母在大陆经商,据说身家上亿(存疑,我没找到原始出处),但也许工作太忙,忽略了对女儿的关注,以致蔡天凤15岁早恋拍拖,18岁就嫁给了第一任丈夫。

  蔡天凤的第一任丈夫名叫邝港智,虽然港媒没给此人定性,但按照我的经验,总觉得他就是个“杀猪盘”操盘手,和死者同年出生,但多年来没有正当职业。

  他曾经在2015年因涉嫌一桩诈骗案而被捕,当时他利用社交媒体伪装成同性恋,结识了好几名男性“密友”,谎称可以合作做黄金生意,收款之后逃之夭夭。

  至于邝家里面的其他人,可以说是五毒俱全,邝港智的父亲曾经是一名警长,任职于旺角警署刑事侦缉队,但在2005年因涉嫌强奸一名女事主而被捕和离职。

  邝港智还有两名兄弟,弟弟也许是年纪太小,没有什么前科,但哥哥邝港杰负债累累,多次被银行追债,后来蒙蔡天凤的照顾,才有了比较稳定的收入。

  邝港智和蔡天凤的结合,就好比穷屌丝一家攀上了白富美,自然就得不遗余力地吸血,一家人都没少受蔡天凤的照顾。

  两人婚后生了一儿一女,但在2016年左右离婚(原因未透露)。

  与此同时,蔡天凤在时尚界崭露头角,频繁出席活动、结交明星,成为了有头有脸的名媛。

  2016年底,蔡天凤和第二任丈夫,也就是香港著名饮食品牌“谭仔米线”创始人的儿子举行了婚礼,婚后同样生了一儿一女,但是两人没有领证,这里是一个重要的伏笔。

  与此同时,蔡天凤和前夫一家还有巨额的金钱纠葛,她曾出资购买了一间位于何文田加多利山的豪宅,价值好几千万港币。

  购买时间暂且不明,有两个说法,一是她和前夫还没离婚之前,二是2018年左右,也就是和第二任丈夫在一起之后。

  但无论是哪种说法,有一点都是明确的,那就是豪宅虽然是她出资购买,但房产证业主的名字是“邝球”,也就是前夫邝港智的父亲。

  直到命案发生之前,前夫一家都一直住在这间豪宅里面,去年年底,蔡天凤有意出售豪宅,提出将给这家人另外安排住所,但遭到了拒绝。

  至此,这家人和蔡天凤的关系便有了明显的裂缝,具体有没有发生过争执,现在已经不可考。

  但是就在2月21日,原本打算去学校接和前夫所生的女儿的蔡天凤突然失踪,家人随后报警。

  2月24号,警方在大埔龙尾村的一间村屋里找到了她的部分遗体,现场还有烹煮过尸体的痕迹。

  据附近的村民透露,2月21号晚上有人看到蔡天凤从一辆七人车上下车,跟随好几个人进入到村屋里面。

  警方很快就锁定了死者前夫一家人为嫌疑人,有监控视频拍到前夫的哥哥手持一个大型白色泡沫箱,靠近过上面所提到过的七人车。

  截至昨天,香港警方已经逮捕了死者前夫的父母、哥哥,以及试图跑路的前夫本人,初步断定前夫的父亲为主谋,案发当日指使大儿子迷晕死者,然后将她带到了村屋实施杀人计划。

  至此,一桩骇人听闻的杀人烹尸案有了初步的结论,剩下的就只是细节的问题了。

  毫无疑问,不适配的婚姻和巨额的财产纠纷,是这起悲剧的源头,然而事情真的这么简单吗?

  下面我们也来梳理一下案件的诸多疑点。

  02

  前面我们花了这么长的篇幅来介绍死者和前夫一家的背景,目的就是为了尽可能展现当中的利益关系。但相信不少看到这里的小伙伴,都会感到有些疑惑。

  一就是死者本人的背景,事情刚发生后不久,香港媒体和好些自称是死者朋友的人,都将死者描述成仗义疏财的白富美,哪怕离婚后都对前夫一家诸多关照。

  但是这种说法有好几个不自洽的地方,第一,如果死者本人原生家庭真的非常优渥,那她的家人究竟是怎么会接受女儿嫁给这样一个五毒俱全的穷屌丝的?

  比较大的可能性就是,死者本人的家庭虽然不差,但肯定比不上第二任丈夫,她的名媛之路是在嫁给第二任丈夫之后才越走越顺的。

  包括涉案的那套豪宅,虽然一开始有媒体说是死者多年前买下的,但现在越来越多官方证据表明,是死者嫁给第二任丈夫之后才买的,当中肯定有第二任丈夫的资助。

  所以这就引发了接下来的疑点:死者前夫一家和现任丈夫的关系,是不是有点太好了?

  有钱老公资助老婆买豪宅,写的却是前夫爸爸的名字,还让前夫一家人住了好几年。大度的男人不是没有,但大度成这样子,就未免心太大了。

  媒体报道两家人私下常有往来,前夫还曾怂恿死者现任丈夫投资鸡蛋仔生意,结果铺子亏了一百多万,最后灰溜溜结业。此外,前夫的哥哥还是死者本人的私人司机。

  要说前任和现任真的能发展出什么友谊,那就未免太抓马了一点,所以大概率就是两个可能性:

  一是前任的杀猪盘功力太高,薅羊毛直接薅现任头上了。

  二是前任和死者以及现任之间,还有一些不适合报道的利益关系。

  比如豪宅之所以会写在前任父亲的名下,有个说法就是死者为了“避税”。

  猜测是合理的,但毕竟好几千万的东西,写谁的名字不行,为什么偏要写给前夫一家呢?甚至连个像样的公证都没有。

  这里面展现出来的信任,已经非同寻常了,所以如果后续有什么案中案,我是一点都不会感到奇怪,大家不妨静候案件的调查结果。

  但无论如何,死者以及现任高估了前任一家人的人品,是个不争的事实,一间归属权不清不楚的豪宅,成为了凶案的导火线。

  如果死者请前夫父亲代持物业的动机真的是为了避税,那毫无疑问代价要比这点税款大太多了,从另一个侧面也表明了一个事实:

  擦法律边的灰色行为看着聪明,但实际上非常考验人性,大概率会出现请神容易送神难的后果。

  别说这么极端的案例,就在我们身边,也有很多诸如为了破限购而请人代持物业,以及假离婚的行为,最后很可能就是弄假成真,一地鸡毛,所以还是要三思而后行。

  但除此之外,我还想讨论一个很多人可能都没有意识到的祸根:婚姻法。

  03

  死者和前夫一家的关系,大概就是白富美和寄生虫,所以这里也出现了一个悖论:是什么仇什么怨,让前夫一家不惜把自己的金主给杀害了?

  真说有什么仇怨,自然是没有的,就算有,驱动力也肯定比不上真金白银。

  所以背后还是利益,而死者之所以能和前夫一家有利益纠葛,除了豪宅这一个不太寻常的因素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死者和现任并没有领证。

  说白了,虽然两人有婚礼、有事实上的夫妻关系,甚至还有两个孩子,但在法律上,他们就是两个独立的人,也自然没有夫妻共同财产这一说。

  也就是说,一旦她出了事,前夫一家大概率可以获得那套几千万豪宅,且必然会获得孩子从母亲那里继承过来的遗产。

  死者跟前任和现任都生了一儿一女,数量上均等,但是和前任的子女是婚生子女,和现任的子女是非婚生子女,在继承遗产中不一定有优势,所以说他们至少会获得死者一半的财产。

  如此大的金钱诱惑,足以让人铤而走险了,所以问题来了,为什么现任跟死者不领证呢?

  原因其实也非常浅显,和前任相比,死者是有产者,前夫一家是抢劫犯;但和现任相比,现任是有产者,他也担心死者会变成抢劫犯。

  这里顺便也说一句,在内地,我们有婚前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这一说法,但是香港沿用的是英式传统,名义上是“分别财产制”。

  也就是说夫妻双方的财产都是自己的,不会因为婚姻状态而改变,离婚时各自拿走自己的那一份就好。

  但如果真的是这样,富豪们也不会为了一纸婚书而挠破头了,尤其是有孩子的家庭。

  法庭为了考量孩子的利益,一般会要求男女双方清晰地交代自己的财产状况,计算家庭总资产及双方各占比例,然后命令一方向另一方提供其名下的资产或支付赡养费。

  这种法律给予了法官极大的操作权,也使得财产的分割充满了不确定性,甚至还有道德的考量,所以我们看到欧美很多家庭在离婚时互爆隐私,或者抢孩子抢得不可开交。

  还真的不一定说他们有什么深仇大恨,或者真的有多爱孩子,而是这些操作有助于他们在争产时取得更大的优势,背后都是真金白银。

  种种法律上的原因,让很多有钱家庭的婚姻充满了算计,更多的人是直接不领证了,但同样也不能规避风险,一个不小心就像这次的案件那样,让人付出生命的代价。

  所以我们也不得不思考:

  现代法律固然重要,但也不是完美的,反而有很多让人无力吐槽的地方。

  尤其是在婚姻的问题上,西方和我们国情本就大相径庭,一味地照搬照抄,必然会水土不服。

  中国传统强调家庭责任和伦理,西方因为资本的考量,更倾向于对财产的保护,后来又在多重思潮的夹击下,诞生了这种理论和现实大相径庭、过分强调照顾“弱者”,而忽略了是否真正公平合理的婚姻法。

  我也在思考,如果婚姻法不是如此苛刻,如果死者有和现任丈夫领证,凶手一家可继承的财产将大打折扣,恶人的收益大幅降低之后,一切会不会就不一样了呢?

  更需要让我们思考的是,前车之鉴已经在这里,我们是否还得相信西方的那套就是完美的呢?

  和香港相比,我们内地的法律还没有西化的那么严重,但也吸收了不少我认为是糟粕的东西。

  比如前两年出现过一起 “依法灭门” 案,简单讲是一对夫妻,妻子的爸爸,灭门了丈夫全家;妻子,也就是凶手的女儿,依法继承受害人全部财产,并以受害人妻子的身份与凶手,也就是自己爸爸,签订了谅解书,让凶手获得大幅减刑改判。

  我觉得性质跟今天的案件就有点像,其中法官的自主决定权也非常大。

  更drama的是,香港早在很多年之前就已经废除了死刑,也就是说前夫一家犯下了滔天罪行,但没有人需要付出生命的代价。

  尤其主犯还是个老人,过几年随便找个身体不好的借口就能出狱了,豪宅在手,还能要求死者的子女拿继承过来的遗产给他们养老,怎么想都是血赚。

  这就是全盘西化的结果,也是很多人整天要求的“废死”一旦实现后的结果,这是不是就是我们理想中的世界呢?

  大家不妨也思考一下。

  还是那句,学法律可以,但是别学着学着,就忘记了基本的道德和人性,法律可以高于人性,但绝不应该违背人性。

  但愿这样的“依法犯罪”事件,可以在法律的完善之下,慢慢地销声匿迹吧。

  作者:毒哥 &玉成

  来源:毒鸡汤 (ID:Du-JiTang)

  别怪我毒舌,生活比我的话更刻薄。负能量也是鸡汤,只不过它更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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