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一个13周岁的孩子故意杀死100个未成年人,请问会怎么判决?

  我一直在想,关于未满13周岁少年犯罪,不划入刑事犯罪里面,不会有死刑处罚,如果一个13周岁的孩子故意杀死100个未成年人,请问会怎么判决?

  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

  乔帮主七岁就灭了卖药的门,索马里小孩七八岁就操着AK扫射,恐怖分子七八岁就拿刀割别人的喉咙,原因都是没有这部刑法,所以别老念叨刑法如何如何

  如果一个13周岁的孩子故意杀死100个未成年人 —— 按法律判的话,是无罪的。不管他杀多少人,不管他用什么残忍的手段。那100个未成年人死了白死。

  那个将同班同学杀死并分尸的13岁小姑娘,那个把一岁婴儿扔下楼的10岁小姑娘 —— 她们不是什么事都没有吗?

  所以,当侵权人和被侵权人都是未成年时,被侵权方的权益得不到任何保护。此时,未成年保护法,只保护加害方,不保护同样是未成年人的被害方。

  刑法也一样,比如强奸罪: 强奸幼女是重罪,轮奸是重罪(成年人犯案都要加重判决)。但如果是不满14岁的男孩去强奸幼女,轮奸幼女 —— 就无罪。此时,刑法对幼女的特殊保护,就没用了。

  所以,在未成年人之间,谁先动手谁占便宜,谁杀人谁占便宜,谁狠毒谁占便宜,谁强奸谁占便宜 ——被害方只能认倒霉。

  相当于死了100条野狗,不用受到任何刑事上的责任。虽然说起来这个结果很残酷,但这就是事实,未成年人杀人这个法律的漏洞存在很久了,但是压根没有弥补漏洞的意思。反正某些所谓的法律专家都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根本就不会管这种东西。

  送进精神病院关一辈子

  这个问题现在有答案了

  2020年12月26日刑法修正案十一通过,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通过的修正案十一特别增加了一款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犯罪的刑事责任,将刑事责任年龄有条件的降到了十二周岁,这也算刑法领域的一重大进步,由无数血淋淋的悲剧促成。法律源于生活,也滞后于生活。虽然年龄降低到十二岁,但适用有许多的限制条件。

  十二岁到十四岁未成年犯罪负刑事责任需符合以下几点:

  1、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此处的刑事责任年龄包含十二周岁,不含十四周岁,犯罪时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适用“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规定。

  2、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此处是指具体的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的罪名,即只要实施了故意杀人、伤害行为,而不是指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

  3、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

  4、需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

  5、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

  《刑法》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由于犯罪主体系未成年,1、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2、不适用死刑。

  综上,故意杀害100个未成年,经最高检核准,大概率无期徒刑。

  刑事责任年龄降低到12岁,大连13岁杀人男孩能被判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