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视频

  腾讯视频创作平台服务协议

   

  欢迎您使用腾讯视频创作平台服务!

  为使用腾讯视频创作平台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您应当阅读并遵守《腾讯视频创作平台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以及《腾讯视频用户服务协议》《腾讯服务协议》《腾讯隐私政策》《腾讯视频隐私保护指引》《QQ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QQ号码规则》《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微信个人帐号使用规范》。

  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根据国家相关法令及政策设定的要求及条款、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对用户权利进行限制的条款、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和司法管辖的条款等,以及开通或使用某项服务的单独协议或规则,并选择接受或不接受。其中,限制、免责的条款或者其他涉及您重大权益的条款可能以加粗形式进行提示,您应特别注意。

  除非您已阅读并接受本协议及相关协议的所有条款,否则您无权使用本服务。您按照页面提示勾选或点击“同意”或“下一步”,或者您对本服务进行申请开通、登录、查看、使用、创作内容上传/发布、授权合作申请、账号管理等行为,或者以其他任何明示或者默示方式表示接受本协议的,均即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本协议的约束, 同时视为您已同意使用互联网信息技术以数据电文形式订立本协议并认同其效力。如您不接受本协议,请勿使用本服务。

  您确认,在您开始开通使用本服务前,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与您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尤其是,如果您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请在法定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本协议及其他相关协议,并特别注意未成年人使用条款。若您违反前述约定,您及您的监护人应依法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特别提示服务使用人,如作为创作平台用户的代表或代理进行操作,使用人应具备相关用户的合法有效授权,且应避免使用私人账号开通本服务。

  一、【总则】

  1.1 定义

  在本协议中,下列词语应具有如下含义,除本协议另有定义外,本规范中的特定词语应与《腾讯视频用户服务协议》项下的定义词语具有相同含义:

  (1)“本服务”是腾讯在创作平台中向您提供的信息发布、内容管理、品牌推广合作、费用结算以及与此相关的互联网技术服务。具体服务内容、类型和范围以创作平台届时实际提供的为准。

  (2)“您”是指提交有效申请并注册后,在腾讯视频开通、使用创作平台相关服务的用户。

  (3)“腾讯”是指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服务可能存在的运营关联单位,但不包括第三方功能及相关服务的实际提供方。针对上传发布服务而言,腾讯在该项服务中是向您提供网络信息存储空间的网络服务提供者。

  (4)“腾讯视频”是指腾讯运营的腾讯视频网站(https://v.qq.com/)及腾讯视频客户端软件提供的相关产品和服务,具体以《腾讯视频用户服务协议》约定为准。

  (5)“腾讯业务平台”是指由腾讯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拥有、运营或使用的各类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平台或应用,包括但不限于:腾讯网(www.qq.com)及其下属子页面、腾讯视频、腾讯体育、微视、视频号、微信看一看、QQ浏览器、QQ空间、QQ看点、腾讯新闻、快报、企鹅直播等互联网产品及服务;同时包括腾讯公司或其关联公司为开展互联网电视(OTT)、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数字电视等业务,基于各类信息网络,通过SDK、APK、Launcher等方式与第三方合作运营的内容播出平台、专区,包括但不限于:极光TV和极光硬件系列(旗下包括但不限于:云视听极光、New TV极光、CIBN极光、CIBN微视听、云视听More TV、企鹅TV、泰捷视频以及CCTV.新视听等视听软件;腾讯极光盒子、企鹅极光盒子、腾讯极光投影仪、腾讯极光快投等智能视听硬件产品。您理解并同意腾讯有权根据业务需求自行调整腾讯业务平台的具体产品及服务内容,如果您继续使用本服务,即视为您已接受调整后的腾讯业务平台,如果您不接受腾讯业务平台的调整,则您应当停止使用本服务。

  (6)“创作平台”是腾讯视频的产品功能之一,基于该功能,腾讯为符合条件的创作平台用户提供内容上传、发布、合作、费用结算等服务。创作平台整合并替代了原腾讯视频VIP开放平台(mp.v.qq.com)、原腾讯视频创作平台(cc.v.qq.com),在各个相关协议中应被视为前述两个平台的新版本。“创作平台”在移动端与网页端可能显示和称呼为“创作中心”,在本协议中,二者均具同等含义。

  (7)“创作平台账号”是指您用于开通和使用本服务的腾讯视频账号,该腾讯视频账号与您登录腾讯视频的QQ账号或微信账号对应。

  (8)“用户”是指所有直接或间接使用腾讯业务平台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您属于用户之一。

  (9)“个人用户”是指使用本服务的自然人用户。

  (10)“机构用户”是指使用本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用户。

  (11)“粉丝”是指关注您的创作平台账号的用户。

  (12)“项目授权合同”是指在您通过单项内容授权合作服务项下与腾讯达成的关于特定项目音视频内容(“授权内容”)的授权合同(名称例如:《授权合作合同》,文件名称变化不影响认定和效力);基于该合同,您授权腾讯(或其关联公司)享有授权内容的网络播放相关的权利、腾讯有权按照该合同约定使用授权内容,您有权依据该合同享有相应的授权费用(可能是单点或收益分成等形式)。具体事项应以您与腾讯实际签订的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13)“品类”是指创意内容主题类型的概称,包括但不限于:网络电影/电影、网络剧/电视剧、动漫、纪录片、少儿内容、微短剧、综艺、小节目、知识类内容(知识付费)、游戏类视听内容、短视频等。

  (14)“法律法规”是指用户所属/所处地区、国家届时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地方规章、司法解释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该等文件的不时修改和补充,同时应包括适用于相关主体的行业监管政策规定等。

  1.2文件组成与冲突适用

  1.2.1本协议是您与腾讯之间关于您使用本服务所订立的协议。本协议内容同时包括腾讯可能不断发布的关于本服务的相关协议、服务声明、业务规则及公告指引等内容(以下统称为“专项规则”)。上述内容一经正式发布,即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您同样应当遵守。您对本协议的接受,即视为您对前述任何专项规则的接受。

  1.2.2本协议应被视为《腾讯视频用户服务协议》的补充协议,是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其构成统一整体。本协议与《腾讯视频用户服务协议》存在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予约定的,仍按照《腾讯视频用户服务协议》执行。

  1.2.3本协议应被视为您与腾讯此前达成的下述协议(以下统称“原服务协议”)的新版本,替代原服务协议全部内容,但不影响原服务协议与其他协议或规范的关联关系:(1)关于使用腾讯视频VIP开放平台服务而达成的《腾讯视频VIP开放平台用户注册协议》(原网址:https://mp.v.qq.com/notice/20200320379143E5)《腾讯视频VIP开放平台隐私保护指引》(原网址:https://privacy.qq.com/document/preview/efce46f5f5c04552851f7d85e39ad863);和/或(2)关于使用腾讯视频创作号服务而达成的《腾讯视频创作号开通服务协议》(原网址:https://v.qq.com/biu/agreement?type=usercreation)。

  1.2.4在使用单项内容授权合作服务(服务说明见下文第3.1条)时,您可能会与腾讯签订项目授权合同。您应同等遵守本协议及项目授权合同,本协议与项目授权合同之间的冲突适用关系应以项目授权合同约定为准;本协议与项目授权合同在效力上相对独立,本协议或项目授权合同之一未生效或无效或被终止,不必然导致另一份文件未生效或无效或被终止。但项目授权合同另有约定的,应按照该等另行约定执行。

  1.2.5基于本服务届时的产品设计,您可能有权申请使用创作平台届时提供的特殊功能服务。若需开通和使用特殊功能服务,请仔细阅读相关特殊功能服务条款及其他规则(下称“特殊功能规则”),您一旦接受或使用任何特殊功能服务,即视为您已经阅读并同意接受该等特殊功能规则及本协议其他条款约定,且受到该等特殊功能规则及本协议其他条款的约束。就您而言,您所适用的特殊功能规则属于专项规则的一种,与其他专项规则共同构成您与腾讯达成的本协议的组成部分。若该等特殊功能规则与本协议约定冲突的,在特殊功能规则约定的事项范围内,冲突部分以特殊功能规则约定为准;若特殊功能规则未予约定的,仍按照本协议约定执行。

  1.2.6需特别说明的是,创作平台中可能存在腾讯以外的第三方服务商与您进行交易或为您提供服务,您应仔细识别实际服务提供方,并向其主张权利和责任。腾讯将依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的义务和责任,除此之外,腾讯将不会对该等第三方的行为承担其他义务或责任。

  1.2.7您应知悉并理解,因实际需要,特定的规则可能会存在名称、标题的修改、变更,对此您明确认知并认可,该等情况并不构成对相关规则内容的变更,也不影响相关规则条款的效力。

  1.2.8您理解并同意,腾讯有权根据业务需求自行调整本服务的具体产品及服务内容,同时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本协议条款。本协议条款变更后,腾讯将通知您修改后的协议文本,您也可以在相关服务页面查阅最新版本的协议条款。如果您继续使用本服务,即视为您已接受调整后的相关规则,如果您不接受创作平台的调整,则您应当停止使用本服务。

   

  二、【服务开通】

  2.1在申请开通本服务前,您应通过您享有合法使用权的QQ账号或微信账号在腾讯视频上完成授权登录。授权登录后,您需要使用您前述QQ账号或微信账号申请开通本服务功能。腾讯有权根据用户需求和产品需要对创作平台账号注册和绑定的方式进行变更。

  2.2您应当按照创作平台要求填写和提交相关账号资料,腾讯有权依据您填写和提交的全部或部分账号资料,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向其他用户展示。具体请详见《腾讯视频隐私保护指引》

  2.3资质要求

  在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您应当自行取得并持续具备签订、履行本协议及项目授权合同(如适用)所需的资质。前述“资质”包括但不限于:依照法律法规需要取得的许可、需要进行的备案或其他需要完成的监管手续和结果性文件。腾讯有权要求您提供与前述资质相关的证明文件,并有权进行审核。如您未能完整提供该等资质的证明文件或发现资质存在瑕疵,腾讯有权拒绝或终止提供本服务或相关单次授权合作,同时,依照本协议对违规账号进行处罚。因此给腾讯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您应当依法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

  其中,特别提示注意:

  2.3.1如您通过本服务自行上传、发布视听节目(例如:短视频品类项下合作),则您需特别遵守以下规范:

  2.3.1.1主体资质要求:(1)如您是具备《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开办单位,则您应在《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所载明的业务范围内上传视听节目,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您自行承担。(2)如您不具备《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由腾讯公司作为视频上传服务的开办主体,按照国家视听节目管理的各项要求,对视频内容履行各项管理责任。您上传的视频内容范围不得超出腾讯公司《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所载明的业务范围,前述业务范围包括:(i)第二类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第一项:时政类视听新闻节目(中央、广东省及深圳市广播电台、电视台播出过的节目)转载服务;(ii)第二项:文艺、娱乐、科技、财经、体育、教育等专业类视听节目的主持、访谈、报道、评论服务;(iii)第三项:文艺、娱乐、科技、财经、体育、教育等专业类视听节目的制作(不含采访)、播出服务;(iv)第四项:网络剧(片)的制作、播出服务;(v)第五项: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类视听节目的汇集、播出服务;(vi)第六项:文艺、娱乐、科技、财经、体育、教育等专业类视听节目的汇集、播出服务;(vii)第七项:一般社会团体文化活动、体育赛事等组织活动的实况视音频直播服务。

  2.3.1.2内容资质要求:(1)您上传的内容应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内容资质(包括但不限于:用于网络播放所需的资质,例如,《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电视剧发行许可证》、互联网视听节目上线备案等。(2)除非您拥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经营许可证》且在其所载之业务范围内,您不得自制、转发其他用户上传的自制主持、访谈、报道类视听节目以及广播电台、电视台形态节目和时政类视听新闻节目。

  2.3.2如您希望通过本服务与腾讯进行单项内容授权合作(服务说明见下文第3.1条),则您应具备并应按照创作平台要求提供《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或其他法律法规要求的资质文件,具体以创作平台各个内容品类合作页面要求为准。否则,腾讯有权拒绝单次授权合作。

  2.4您应知悉并理解,不同品类在开通服务或申请合作时所需满足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资质条件)可能会有不同。针对不同品类,您应按照创作平台要求分别申请开通相关品类的服务,届时您在创作平台已填写和提交的资料信息无需重复填写或提交,但尚未填写和提交的资料仍需要补充填写或提供。

   

  三、【服务说明与使用】

  3.1服务说明

  本服务主要向创作平台用户提供如下服务:

  3.1.1内容上传发布服务,即创作平台用户可以通过创作平台上传其享有合法权利的特定品类(目前仅支持短视频品类,具体以创作平台届时实际支持的品类范围为准)内容,进而通过创作平台进行分发;同时,创作平台用户可以通过创作平台对相关音视频内容的传播效果数据和/或其他信息进行查看、管理;

  3.1.2单项内容授权合作服务,即针对创作平台用户享有合法权利的特定品类(例如:网络电影、网络剧集、动漫、纪录片、少儿、微短剧、综艺、小节目、知识类内容、游戏类视听内容等品类,具体以创作平台届时实际支持的品类范围为准)的内容,创作平台用户可以通过创作平台申请就该项目进行网络播放相关的授权合作,并另行签订关于前述授权合作相关的项目授权合同;同时,创作平台用户可以通过创作平台进行与前述授权合作相关的项目评估、介质/物料交付、合同查阅、收益查看、收益结算等工作;

  3.1.3特殊功能服务,创作平台力争不断丰富服务内容,并向创作平台用户提供多样的特殊功能服务,进而助力创作平台用户的创作,例如:素材著作权授权、认证服务、商务合作相关服务等,特殊功能服务的具体范围应以创作平台届时实际提供的范围为准。需提示的是,在使用特殊功能服务之前,创作平台用户可能需要另行同意并遵守该等特殊服务功能所适用的服务条款及其他规则,否则将无法使用。

  3.1.4创作平台届时实际提供的其他服务。

  需说明的是,由于下列因素,不同创作平台用户实际可以使用的服务可能有所不同:用户类型(个人用户或机构用户)、实际申请合作的品类、实际使用的特殊功能等。

  3.2单项内容授权合作服务特别约定

  3.2.1针对创作平台支持单项内容授权合作的任一品类,您可以就单个项目(下称“拟合作项目”)与腾讯开展授权合作。届时,您应登录您的账号,在创作平台指定页面,依据页面提示或信息,就拟合作项目授权合作填写项目合作相关信息,并依据腾讯要求(可经腾讯通知不时发出或更新)提供符合腾讯要求的项目样片、正片、宣发材料、项目相关资料及信息、权利证明文件等。如您拟就该项目与腾讯进行独家授权合作的,您在创作平台填写拟合作项目合作信息后的30个工作日内(下称“独家洽谈期”)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平台就该项目信息网络传播权等相关权利授权合作进行洽谈。

  3.2.2腾讯收到您提交的单个项目授权合作信息后将进行查阅、评估、与您联系洽谈(如需),并在合理时间内向您反馈项目评级、分成周期、授权性质、授权权利、授权区域、授权期限等有关授权合作的商业条件。在信息查阅、评估过程中,腾讯有权要求您补充、替换、更新相关项目信息、资料,您应及时提供。

  3.2.3您应仔细阅读,审核考虑是否同意腾讯提供的授权合作商业条件,如您对合作条件有异议的请及时向腾讯提出,腾讯将予以考虑并确定是否向您反馈经更新的商业条件。腾讯每向您反馈一次商业条件,您应在腾讯反馈后的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接受或同意。您以相应页面提示方式对腾讯提供的商业条件表示同意或接受后,腾讯将向您提供以您同意的商业条件撰写的、加盖腾讯电子章的项目授权合同,并通知您。

  3.2.4您收到腾讯上述通知(下称“签约通知”)后,应登录创作平台,查看相应项目的项目授权合同。您应仔细阅读项目授权合同,审慎考虑是否同意并接受。如您对项目授权合同中任何条款有问题或疑义,请联系腾讯予以解答或沟通。如您同意并接受的,请依据相应页面提示,下载打印加盖腾讯电子章的项目授权合同,在相应位置完成签署(自然人主体签名、法人或其他组织加盖机构公章以及骑缝章),与腾讯要求的其他资料一并寄送至腾讯指定地址。请您务必在收到签约通知后7个工作日将前述已盖章的纸质版项目授权合同原件以及其他腾讯要求的资料寄送至腾讯指定地址。如您在前述7个工作日内未作出任何回复、拒绝接受或未向腾讯寄送已签署的纸质版项目授权合同原件的,腾讯有权选择您拒绝与腾讯就该项目进行授权合作。

  3.2.5为不断方便用户的使用,创作平台可能调整签约流程或签署方式(如:采用电子签名形式),具体签约流程和签署方式应以创作平台实际提供的服务为准。如您对此有任何疑问,欢迎与我们取得联系。

  四、【服务使用与管理】

  4.1您开通本服务后,有权使用创作平台所提供的相关服务功能,但具体操作范围取决于创作平台届时提供的服务范围以及您在创作平台中的已实际开通的功能范围。

  4.2您不得将您登录的账号获得的本服务进行任何形式的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售卖或以其他方式变更使用主体,否则腾讯有权对相关账号与您采取警告、限制本服务功能、关停本服务、终身禁止使用本服务等措施。

  4.3如您为机构用户,您应理解并同意,您使用本服务的账号实际将由您的代表或代理进行管理和操作。这些实际账号使用人的行为应被视为您的行为,您应认可该等账号活动及实际账号使用人代表您做出的行为,并承诺对此负责,为此您应注意管理接触和使用账号的人员身份和权限,并确保实际账号使用人已得到您的合法有效授权。为了方便机构用户的使用,创作平台可能允许同一机构开立多个账号(具体以创作平台届时实际支持的情况为准),您应确保每个账号的实际账号使用人均已得到您的有效授权。

  4.4针对作为用户代表或代理的自然人(如:账号使用人、联系人等)(下称“用户代表”),在开通本服务前应已经取得其所代表或代理用户的合法有效授权。腾讯有权利(而非义务)要求账号使用人提供相应的授权证明文件(例如:认证公函),并进行核对,同时有权要求其进行认证。为避免机构代表与机构用户之间的关系变动影响服务正常使用,建议避免使用私人账号用于申请开通本服务。

  4.5您应知悉,为保证项目授权合同的正常履行并顺利地向您支付合作收益,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您可能需要适用特别的账号注销条件和流程,您应自行阅读和了解相关注销规则。为免影响您和相关用户的权益,请注意避免使用私人账号开通本服务。如作为个人用户或机构用户的代表或代理使用本服务,您可以联系相关个人用户或机构用户尝试变更代表或代理。如对本服务账号的注销有任何疑问,欢迎与我们联系。

   

  五、【用户行为规范】

  5.1 【信息内容规范】

  5.1.1本协议所述信息内容是指用户使用本服务过程中所制作、复制、发布、传播的任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创作平台账号头像、名称、用户说明等注册信息及认证资料,或文字、语音、图片、视频、图文等发送、回复或自动回复消息和相关链接页面,以及其他使用创作平台账号或腾讯视频服务所产生的内容,也称“腾讯视频信息内容”。

  5.1.2 您理解并同意,腾讯视频一直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文明健康、规范有序的网络环境,因此您不得利用创作平台账号或腾讯视频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如下干扰腾讯视频正常运营,以及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内容:

  5.1.2.1 发布、传送、传播、储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

  (1)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 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

  (5)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6)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7)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8)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9)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10)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1)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12)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3)不符合《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要求,或不符合遵守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利益、公共秩序、社会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七条底线”要求的;

  (14)含有法律、法规、政策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5.1.2.2 制作、复制、发布含有下列内容的不良信息:

  (1)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

  (2)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的;

  (3)不当评述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灾难的;

  (4)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人产生性联想的;

  (5)展现血腥、惊悚、残忍等致人身心不适的;

  (6)煽动人群歧视、地域歧视等的;

  (7)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的;

  (8)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的;

  (9)其他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内容。

  5.1.2.3 发布、传送、传播、储存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声音权等人格权益,以及侵害他人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利的内容;

  5.1.2.4 涉及他人隐私、个人信息或资料的内容;

  5.1.2.5 发表、传送、传播骚扰信息、广告信息及垃圾信息或含有任何性或性暗示的内容;

  5.1.2.6 发布、传送、传播谣言、虚假信息或其他含有不实信息的内容;

  5.1.2.7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序良俗、社会公德或干扰创作平台或腾讯视频正常运营,或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内容的信息。

  5.1.3您制作、发布、传播的内容需遵守《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利用基于深度学习、虚拟现实等的新技术新应用制作、发布、传播虚假信息。您在发布或传播利用基于深度学习、虚拟现实等的新技术新应用制作的非真实音视频信息时,应当以显著方式予以标识。

  5.1.4您应当谨慎发布以未成年人作为主要参与者或者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接收对象的内容。如您发布该等内容,应当获得未成年人监护人的适当同意,并承诺发布内容满足《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如适用)等相关法律法规。

  5.2【平台使用规范】

  5.2.1本条所述平台使用是指用户使用本服务所进行的任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注册登录、账号运营推广以及其他使用创作平台账号或腾讯视频服务所进行的行为。

  5.2.2您不得利用创作平台账号或本服务或腾讯视频服务进行如下行为:

  5.2.2.1提交、发布虚假信息;

  5.2.2.2强制、诱导其他用户关注账号、点击链接页面或分享信息的;

  5.2.2.3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误导、欺骗他人的;

  5.2.2.4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声音权等人格权益,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个人信息、隐私等合法权利的内容;

  5.2.2.5填写和提交账号注册与认证资料违反本协议规定,或运营行为与注册信息所公示身份无关的;

  5.2.2.6未能按照腾讯视频业务流程注册和使用本服务,违反本服务功能限制或运营策略,或采取任何措施规避前述流程、限制或策略,干扰本服务或腾讯视频正常运营的;

  5.2.2.7未经腾讯书面许可利用创作平台账号和/或本服务的任何功能,以及第三方运营平台进行推广或互相推广的;

  5.2.2.8未经腾讯书面许可使用插件、外挂或通过其他第三方工具、运营平台或任何服务接入本服务和相关系统的;

  5.2.2.9利用创作平台账号或本服务或腾讯视频服务从事包括但不限于欺诈、传销、违法物品营销等任何违法犯罪活动的;

  5.2.2.10制作、发布与以上行为相关的方法、工具,或对此类方法、工具进行运营或传播,无论这些行为是否为商业目的;

  5.2.2.11仿冒、混淆他人账号昵称、头像、功能介绍或发布内容等,或冒充、利用他人名义的;

  5.2.2.12未经腾讯书面许可,自行或授权、允许、协助任何第三人对信息内容进行非法获取,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宣传、增加阅读量、浏览量等商业用途的。“非法获取”是指采用包括但不限于“蜘蛛”(spider)程序、爬虫程序、拟人程序等非真实用户或避开、破坏技术措施等非正常浏览的手段、方式,读取、复制、转存、获得数据和信息内容的行为;

  5.2.2.13未经腾讯书面许可,与第三方达成任何形式的协议、承诺或确认,在腾讯视频发布任何对本服务所提供的任何功能进行排他、排斥、排除、妨碍、阻碍、强制选择等非善意竞争的内容;

  5.2.2.14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腾讯与第三方产生纠纷、争议或诉讼的行为。

  5.2.3 您在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不得从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也不得为以下行为提供便利(包括但不限于为用户的行为提供便利等):

  5.2.3.1 删除、隐匿、改变本服务显示或其中包含的任何专利、著作权、商标或其他权利声明;

  5.2.3.2 以任何方式干扰或企图干扰腾讯任何产品、任何部分或功能的正常运行,或者制作、发布、传播上述工具、方法等;

  5.2.3.3 除无法绕开的内容显示需要外,未经腾讯书面许可,不得以腾讯名义使用任何腾讯商标标识或其任何变体、缩写、改写等;

  5.2.3.4 避开、尝试避开或声称能够避开任何内容保护机制,或导致用户认为其直接与腾讯及腾讯相关产品进行交互;

  5.2.3.5 除无法绕开的信息内容显示需要外,在未获得腾讯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以任何方式使用腾讯URL地址、技术接口等;

  5.2.3.6 在未经过用户同意的情况下,向任何其他用户及他方显示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提供该用户的任何信息;

  5.2.3.7 在没有获得其他用户和腾讯明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以腾讯的名义向其他用户发布、发送商业广告等信息;

  5.2.3.8 为任何用户自动登录到腾讯视频提供代理身份验证凭据;

  5.2.3.9 提供跟踪功能,包括但不限于识别其他用户在个人主页上查看、点击等操作行为;

  5.2.3.10 自动将浏览器窗口定向到其他网页;

  5.2.3.11 未经授权获取对腾讯产品或服务的访问权;

  5.2.3.12 发布的信息内容中含有计算机病毒、木马或者其他恶意程序、链接等任何可能危害腾讯或用户权益和终端信息安全等的内容;

  5.2.3.13 捏造或虚构事实,或未经腾讯书面同意,公开表达或暗示,您与腾讯之间存在合作关系,包括但不限于相互持股、商业往来或合作关系等,或声称腾讯对您的认可;

  5.2.3.14 其他腾讯认为不应该、不适当的行为、内容。

  5.3 【对自己行为负责】

  您理解并同意,您必须为自己注册账号下的一切行为负责,包括您所发表的任何内容以及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您应对本服务中的内容自行加以判断,并承担因使用内容而引起的所有风险,包括因对内容的正确性、完整性或实用性的依赖而产生的风险。腾讯无法且不会对因前述风险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

  5.4 您保证:不对平台、技术接口、本服务数据进行反向工程(reverse engineer)、反向编译(decompile)或反汇编(disassemble);不对平台、技术接口、本服务数据进行内容、功能、逻辑及界面等任何方面的修改;不得将平台、技术接口、本服务数据或业务用户本协议以外目的。

   

  六、【广告与商业推广信息】

  6.1未经腾讯书面许可,您不得在使用本服务所产生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上传、制作、发布、分享、推荐或传播的视频、图片、标题、描述等信息)中,以任何方式投放任何商业性广告、非商业性广告、其他任何类型的商业信息和非商业信息,否则,有权腾讯按照本协议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6.2除非腾讯与您之间有其他相反约定,您理解并同意,腾讯有权自主决定基于您使用本服务而产生的成果,以各种方式投放商业性广告、非商业性广告、其他任何类型的商业信息和非商业信息,腾讯无需为此向您支付任何对价。

   

  七、【数据的储存和使用规则】

  7.1 腾讯将按照行业标准和最佳实践采取合理措施储存和使用您的数据。对于在本服务中经合理最大努力后仍不可掌控的数据风险,您理解并同意,腾讯不对相关数据删除或储存失败承担相应的责任。

  7.2 腾讯有权根据最小必要原则,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单个创作平台用户在本服务中数据的最长储存期限,并在服务器上为其分配数据最大存储空间等。您可根据自己的需要自行备份本服务中的相关数据。

  7.3 如果您停止使用本服务或服务被终止或被取消,腾讯可以从服务器上永久地删除您的数据。在服务停止、终止或取消后,腾讯没有义务向您返还任何数据。但如法律法规另有要求,我们将依法执行。

  7.4 本服务涉及的数据中归属于腾讯的数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腾讯享有全部权利,且是腾讯的商业秘密。未经腾讯事先书面同意,您不得为本协议约定之外的目的使用前述数据,亦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前述数据提供给他人,不得有任何破坏腾讯与其客户之间业务关系的行为。

  7.5 您在必要情况下若需要收集、保存或使用其他用户任何数据的,必须事先获得该用户的明确同意,且仅应当收集为运营及功能实现目的而必须的该用户数据,同时应告知该用户相关数据收集的目的、范围及使用方式等,保障该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7.6 一旦您停止使用本服务,或腾讯基于任何原因终止您使用本服务,您必须立即删除全部从腾讯获得的数据(包括各种备份),且不得再以任何方式进行使用。

  7.7 除本服务为保障数据安全而采取的各类安全技术措施之外,您应自行对因使用本服务而存储在腾讯服务器的各类数据等信息,采取合理、必要、安全的技术措施,确保其安全性,并对自己的行为所引起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八、【知识产权声明】

  8.1 腾讯在本服务中提供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软件、技术、网页、文字、图片、图像、音频、视频、图表、版面设计、电子文档等)的知识产权归腾讯所有。未经腾讯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任何机器人、蜘蛛等程序或设备监视、复制、传播、展示、镜像本服务中的内容)。

  8.2 腾讯尊重并保护用户及他人的名誉权、姓名权、肖像权、声音权、隐私权等人格权利,以及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其他合法权益。您保证,在使用创作平台服务时上传的文字、图片、视频、音频、链接以及直播表演等均属于您原创或已经取得合法授权,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名誉权、姓名权、肖像权、声音权、隐私权等人格权利,以及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其他合法权益,其中需要获得授权的,已获得第三方权利方完整、有效、合法授权;并且上述内容不存在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内容。您使用创作平台服务时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均归属于您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对您上传的内容,腾讯不具有管理、控制和实质审查的能力或义务,尽管在特定情形下,腾讯可能会出于平台安全等考虑,对上传内容进行形式审核,但该审核并不意味着腾讯对您上传的内容进行任何承诺、保证和/或责任承担。因您上传的内容所引起的任何纠纷,您应自行处理并承担可能因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如因您的侵权或其他不当行为导致腾讯及其关联方、控制公司、继承公司遭受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经济、商誉等损失),您还应足额赔偿腾讯及其关联方、控制公司、继承公司遭受的全部损失。

  8.3 为使您的作品得到更好的分享及推广,除非您与腾讯另行达成了相反的书面约定(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授权合同中的相反约定),您知悉、理解并同意您将使用本服务所发布、传播的内容(包括但不限文字、图片、视频、音频、视频及/或音视频中包括的演员肖像权、表演者权、音乐作品、声音、对话等),授权腾讯及其关联方、控制公司、继承公司可在全球范围内免费、非独家、可转授权地使用,使用/转授权平台包括但不限于腾讯业务平台或其他平台、应用程序、产品或终端设备等,使用/转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腾讯及其关联方、控制公司、继承公司或其转授权的第三方有权对相应内容进行修改、复制、发行、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改编、翻译、汇编或制作衍生产品,使用/转授权终端包括但不限于电脑端(含PC)、平板电脑端、移动端、互联网电视(OTT)设备(例如:机顶盒、一体机等)、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设备(例如:机顶盒、一体机等)、数字电视设备。如您希望删除被分发至腾讯其他平台的上传内容,您可将相关内容链接、您的上传者身份信息以及您针对该内容的上传截图发送至腾讯的客服邮箱262377852@qq.com,腾讯将及时处理。

  8.4 为使您的作品得到更好的分享及推广,扩大您的影响力,在特定情形下,腾讯会根据您的选择(如选择标记“原创”标签)或在获得您的授权(包括与您达成特殊功能规则等)后,在不影响作品完整性的前提下,为您的作品提供额外的一些展示和推广的机会。

  8.5 您应确保您使用创作平台服务期间发表、上传的全部内容拥有合法权利或取得相应授权,如果第三方提出关于知识产权的异议,为了保护合法权利人的知识产权,腾讯有权对相关内容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并尽可能在处理之后通知您,以便与您与权利人沟通解决相关事宜。

  8.6 为提高您作品曝光量及发布效率,以便供给您更优质的服务,您同意您通过创作平台所发布的全部内容均授权腾讯以您的账号在电视、电脑、手机、平板电脑四屏自动同步。您在创作平台发布、修改、删除内容、使用评论、点赞、私信等使用腾讯视频软件中各功能的操作,以及因使用前述功能、关注、消息、设置、搜索等功能而获得信息或结果,均会同步到腾讯视频的前述各版本客户端软件及网站。

  8.7为向所有用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腾讯可能会对创作平台账号的昵称、头像等公开非保密内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使用。您知悉、理解并同意,为促进您所发布、传播内容的更好传播,腾讯将在腾讯业务平台及腾讯转授权的其他网站、应用程序、产品或终端设备中与您所发布、传播的内容一并展示您的创作平台账号的昵称、头像等公开非保密内容。

  8.8 除另有特别声明外,腾讯提供本服务时所依托软件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均归腾讯所有。

  8.9 腾讯在本服务中所使用的“QQ”、“腾讯”、“TENCENT”、企鹅形象、“创作平台”、创作平台图标及LOGO等商业标识,其著作权或商标权归腾讯所有。

  8.10 上述及其他任何本服务包含的内容的知识产权均受到法律保护,未经腾讯、用户或相关权利人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使用或创造相关衍生作品。

  8.11 您理解并同意,您向任何第三人分享、转发、复制腾讯视频信息内容的行为,均应遵守腾讯视频为此制定的规范和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展示方式应为该信息或内容的原链接、确保附属于该信息或内容的功能可正常使用等。

  8.12 任何未经腾讯书面同意及权利人许可的非法获取行为,均属违法侵权行为。您确认并同意,为及时、有效地保障您基于本服务的合法权益,您授权腾讯在发现您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人身权、知识产权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可能受到侵害时,有权(但非义务)代为向涉嫌侵权的第三人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授权采取的法律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发函警告、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移送侦查机关处理等。同时,如您希望腾讯协助您维权,您也可以告知腾讯,并由腾讯自主决定是否可以提供协助。

  8.13 您仅拥有本协议约定合法使用本服务或腾讯提供相关技术接口的权利,与本服务相关的技术接口、相关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相关全部权利归腾讯所有。未经腾讯许可,您不得违约或违法使用,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售、转让、授权腾讯的代码、技术接口及开发工具等。

  8.14针对您用于单项内容授权合作的各个品类的项目,其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事项应以项目合作合同约定为准。

   

  九、【法律责任】

  9.1 如果腾讯发现或收到他人投诉用户违反本协议(包括专项规则、您适用的特殊功能规则)约定的,腾讯有权不经通知随时对相关内容进行删除、屏蔽,并视行为情节对违规账号处以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删除部分或全部粉丝、限制或禁止使用部分或全部功能、账号封禁直至注销的处罚,并公示处理结果。腾讯也有权依照本协议及专项规则的规定,拒绝再向该主体提供服务。如果您发现任何人违反本协议规定或以其他不当的方式使用本服务,请立即向腾讯投诉,腾讯将依法进行处理。

  9.2 您理解并同意,腾讯有权依合理判断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对违法违规的任何人士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并依据法律法规保存有关信息向有关部门报告等,您应独自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9.3 您理解并同意,因您违反本协议、专项规则或相关服务条款的规定,导致或产生第三方主张的任何索赔、要求或损失,您应当独立承担责任;腾讯或其关联方因此遭受损失的,您也应当向腾讯及其关联方赔偿。

  9.4 您理解并同意,为及时保障用户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若您的创作平台账号存在权益纠纷,腾讯有权根据情况,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暂停、冻结该创作平台账号的部分或全部功能等保护措施,直至有权机关作出生效裁判或用户在不违反本协议的前提下协商一致,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与腾讯无关。

  9.5 为保障平台管理措施的有效执行,避免利用注册不同账号、设立或使用不同主体进行注册等方式绕开、避开或对抗平台的管理,对于同一主体,或其存在关联关系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存在母子公司、总分公司关系,直接或间接的控股关系,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该主体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关系,协议控制VIE结构,或从证券市场披露、其官方宣传等能够确认存在关联的关系等)单独或合计多次存在违法、违规或违反本服务相关的协议规则的行为,腾讯有权不再提供申诉渠道,亦有权拒绝再为该等主体提供服务。

   

  十、【通知】

  10.1 您使用本服务即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受本协议的约束。腾讯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本协议条款。腾讯可能会以包括但不限于在相关服务页面展示、网页公示、网页提示、电子邮箱、手机短信、常规的信件传送、您注册使用本服务的账号管理系统内发送站内信息等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向您送达关于本服务的各种规则、通知、提示等信息,您可以在相关服务页面查阅最新版本的条款。本协议条款变更后,您将可以通过以上途径获知修改后的协议文本。

  10.2 您同意,任何由于电子邮箱、手机号码、通讯地址等信息错误或其他不可归咎于腾讯的原因,导致您未收到相关规则、通知、提示等信息的,均不影响该等信息对您所产生的法律效力,且您应受其约束,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您自行承担。

  10.3您清楚知悉并同意,若您有任何事项需要通知腾讯的,均应当按照本服务对外正式公布的联系方式或渠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腾讯将无法收到您的通知。

   

  十一、【其他】

  11.1 本协议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11.2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纠纷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不包括冲突法)。

  11.3 若您和腾讯之间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您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11.4 本协议所有条款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本身并无实际涵义,不能作为本协议涵义解释的依据。

  11.5 本协议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其余条款仍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