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后旗司法局做好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矫正工作

  杭锦后旗司法局以

  “四必谈”“四突出”

  谈话模式,做好未成年

  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矫正工作

  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以“四突出”“四必谈”的谈话教育矫正模式,奠定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科学规范管理基础。

  突出法治教育

  做好入矫谈话

  在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报到时,分管副局长和司法所长必须分别与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及其法定监护人进行入矫谈话教育。在明确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的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相关内容,要求法定监护人必须履行监护职责,告知其不履行相关监护责任的法律后果,明确矫正对象及其监护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突出道德教育

  开展定期谈话

  在未成年矫正对象日常报到时,司法所每月必须与其进行一次法制及道德教育谈话。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传统道德文化教育贯穿未成年人矫正教育的全过程。同时,利用重大节点开展党史、爱国主义、传统文化和举办“道德课堂”等特色教育。

  突出多方参与

  深入走访谈话

  司法所每月与未成年矫正对象的矫正小组进行一次对接,通过走访家属、监护人、村(居)负责人、邻居以及在校老师,了解掌握未成年矫正对象的日常表现情况和心理变化。根据矫正效果和掌握的信息,确定谈话主题和内容,每季度与未成年矫正对象进行一次回访谈话,并根据谈话效果调整矫正方案和矫正措施。同时,司法局联合杭锦后旗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专项监督活动,建立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定期监督和日常检查工作机制,形成未成年矫正对象帮教工作的合力。

  突出身心特点

  进行心理干预谈话

  根据未成年矫正对象的现实表现和矫正效果,每年与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一次心理矫治干预谈话。根据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状况、犯罪诱因、家庭情况及主要社会关系、就业需求、帮困需求、心理及法律服务需求等进行精准摸底,实施“一人一策”个性化帮教方案。同时,实行未成年矫正对象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

  2018年至今,全旗共接收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37人,顺利解矫34人,实现了无重新犯罪的工作目标。

  原标题:《杭锦后旗司法局做好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矫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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