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根据中央、国家广电总局及北京市关于开展“八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文件精神,北京市广播电视局组织编制了《北京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精神,结合北京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有关《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的战略部署和北京市委有关《北京市全面依法治市规划(2021—2025年)》的工作要求,围绕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十四五”时期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媒体优势和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深入开展新时代北京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为“十四五”时期首都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坚持以高质量普法推动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本行业优势,着力推动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迈出新步伐,推动法治文化润京城。到2025年,北京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法治宣传主阵地进一步巩固,守法普法学法用法的实践性、深入性、实效性进一步增强,在推动全社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提升本系统从业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开展工作能力上取得长足发展,进一步促进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普遍共识。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北京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和各方面,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践中,始终保持本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正确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宣传教育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以首都人民群众在法治领域的新期待、新要求为宣传教育重点。坚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法治宣传教育依靠人民、为了人民、服务人民,充分发挥广电行业和基层首创精神,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

  坚持服务大局。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立足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的实践中展现首都广电系统的责任担当和积极作为,为推动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持。

  坚持深度融合。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把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有机融合,不断强化法治思维、法治素养,提升依法开展工作的能力。推动全媒体时代普法传播手段深度融合,用好社会资源、社会力量以及网上网下资源渠道共同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让法治成为生活方式和共同信仰。

  二、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新发展阶段首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广泛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活动。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部门(单位)、各班组学习的重点内容,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和法治工作实践等结合起来,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带头学习、深入贯彻、自觉践行。

  (二)突出宣传宪法

  深入持久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立法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维护国家法治统一。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加强宪法实施案例的宣传,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大力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不断强化全行业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对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法治认同、情感认同和事实认同。

  (三)突出宣传民法典

  将民法典学习宣传作为重点工作,大力宣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和核心要义,阐释好民法典所蕴含的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法典学习宣传全过程。注重从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民法典与广播电视行政管理的关系、民法典对广播电视行业发展的影响等内容角度,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充分利用法治频道频率和网络视听平台,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加强对全社会民法典教育,组织创作民法典相关的公益广告、短视频等优质普法产品,宣传好民法典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聚焦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和北京新视听法治建设,广泛宣传著作权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公司法等民商法,预算法、审计法、税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经济法,劳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环境保护法等社会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深入宣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行政法律法规,深入宣传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等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首都高质量发展加强地方性法规规章普法宣传,结合解决民生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问题,拓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为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发挥好主阵地功效。

  (五)深入宣传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法律法规规章

  强化对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著作权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切实加强对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新出台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与广播电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公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规定,推动全系统全行业人员熟悉掌握、准确理解与所从事工作密切相关的法规制度,提高全行业法治化水平。

  (六)深入宣传党内法规

  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和相应的考核指标,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加强广电媒体公益普法,壮大法治宣传阵地

  巩固和壮大北京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法治宣传主阵地,加强法治频道、法治节(栏)目、网络视听法治传播矩阵建设。综合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与移动端等“网、端、微、屏”全媒体形态和平台,主动设置法治议题,通过媒体报道、新闻评论、影视节目、短视频等形式,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跨屏、跨域、跨网、跨终端有效衔接,扩大法治宣传文化阵地。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普法优势,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乡村振兴战略、优化营商环境等开展主题法治宣传,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国家安全、禁毒、扫黑除恶、消防、安全生产等宣传教育活动,因地制宜建设法治视听文化阵地,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推动法治宣传报道更通俗易懂、更接地气。

  专栏1:推动北京智慧广电普法

  1.探索“智慧广电+普法”模式

  适应新时代首都发展新要求,探索建立全媒体普法传播格局,充分发挥“智慧广电”在普法宣传、法律服务和社会综合治理中的独特作用,壮大全媒体普法传播矩阵,更好地服务北京智慧城市、智慧社区、智慧家庭、智慧乡村等建设。

  2.加强“智慧广电”法律服务功能拓展与应用

  以普法宣传、法律服务为核心,提升北京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信息服务能力和功能承载能力,通过开设法治栏目、互动交流等形式,向用户提供法律知识学习、法律问题咨询、法律服务对接、法治工作交流等法律服务。

  (二)鼓励法治题材视听产品创作生产,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加强法治视听文化产品创作,丰富视听文化产品的法治内涵,激发法治视听文化创作活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鼓励创作生产与精神文明“五个一”工程等文艺精品工程有机衔接的优秀法治视听文化作品,加强红色法治文化保护、宣传、传承,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加强对优秀自媒体普法作品创作的引导,打造新媒体普法精品内容。

  专栏2:提升法治视听文化产品质量

  1.进一步打造品牌法治节目栏目

  鼓励和支持北京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区融媒体中心、网络视听服务机构开办法治节目栏目,创建培育一批具有北京特色和全国影响的法治视听文化传播品牌节目、栏目和工作室,进一步强化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的社会文化基础。

  2.强化法治视听文化产品制作播出

  鼓励制作播出法治专题节目和法治题材的电视剧、广播剧、动画片、纪录片、公益广告、微电影、短视频等法治视听文化产品,加强视听产品法治专题供应,积极参加北京市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展映活动,促进法治文化传播。

  3.大力提升法治公益广告质量

  探索建立普法公益广告制作播发机制,把法治类公益广告纳入媒体公益广告内容和有关评比中。配合北京国际公益广告大会的举办,开展法治公益广告创意征集、优秀法治公益广告展播展映、法治公益广告主题研讨等活动,进一步提升法治公益广告质量水平。

  (三)创新普法方式和手段,提升普法宣传实效

  充分运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新技术新业态开展“智慧普法”,切实提高普法效能。鼓励系统内各单位优化资源配置,努力把分散的、优质的资源要素向法治宣传教育倾斜,开展具有自身特色的普法活动。完善广播电视媒体法治宣传报道工作交流机制,进一步完善广电普法联盟运行机制,提升市区两级融媒体单位的普法效能。适时组织开展空中课堂、网络法律知识竞赛、直播答题等活动,提升广电普法实效。运用新技术、新场景创新普法传播方式,形成各具特色的普法宣传阵地,用通俗易懂、寓教于乐的形式,阐述法律法规知识,促进法治宣传教育由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场景式、自助式、菜单式传播转变,接地气,润人心,提升普法的覆盖面、便捷性、生动性和实效性。结合北京文化历史特点和地域传统文化,在重大节日、法律法规实施日等时间节点,鼓励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促进法治宣传教育下基层。

  专栏3:提升媒体融合普法宣传实效

  1.提升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机构普法宣传实效

  广播电视机构要充分依托近年来媒体融合发展成果,推动各类媒体资源、生产要素有效整合,推动普法信息内容、技术应用、平台终端、人才队伍共享融通,全方位创新创造媒体普法新格局,提升观众、听众的法治意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要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加强普法宣传工作,适时创造高质量、个性化普法产品,引导提升普法内容的到达量、浏览量、点赞量,提升网民的法治意识。

  2.强化融媒体单位普法宣传互动协作

  探索推动市、区融媒体单位普法互动协作机制,尝试常态化、跨区域的法治新闻与数据共享,适时组织开展跨区域融媒体单位普法交流活动,努力推出法治宣传特色作品与新媒体普法精品。

  (四)坚持普治并举,实现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有机结合

  不断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力度,把普法宣传教育深度融入法治实践、基层治理和日常生活。注重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有机结合,充分利用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制定和颁布时机面向社会开展普法,通过不同的途径和形式解读其主要内容,增强公众对法律法规规章的理解和认知。大力开展面向行政相对人普法工作,加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相关法规、行政许可、有关告知承诺和备案制度的宣传力度,通过政府网站、办事大厅、微信公众号等途径,主动公开相关事项的法律依据、办事指南、文书格式;结合产业促进、公共服务等工作,向服务对象宣传有关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方面的法规政策;结合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政府信息公开等案例及时开展相应的普法,强化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融合。创新提升“法律十进”活动,以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企业、进网络、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等为载体,通过“北京视听零距离”面对面互动交流、宣传宣讲、以案释法等方式,延伸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法治宣传触角,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整体实效。发挥广电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应有功效,持续加大对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普法力度,推动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统一。切实推进法律顾问、公职律师队伍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

  专栏4:深化“法律十进”重点活动

  1.深入开展法律法规进重点企业和园区活动

  以法律进企业活动为载体,结合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相关业务工作,通过宣传解读、专家辅导、法律咨询、调研交流等方式,面向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重点企业以及园区开展法治宣传互动活动,有效提升法律法规进企业、进园区活动的成效。

  2.强化法律进网络工作

  相关职能部门通过以会代训、行业培训等方式,统筹抓好行政相对人对基本法律法规和网络视听法规规章的学习理解和把握,推动网络视听机构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做到依法依规经营,引导广大网民崇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构建更加清朗有序的网络视听空间。相关互联网视听平台切实履行公益普法职责,在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等重要法律法规在网络空间的宣传活动和视听节目播映活动。

  3.创新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

  加强与高等院校、中小学校的沟通联络,通过宣传宣讲、专家授课、法律咨询、展览展示等不同的形式,适时开展面向青少年的法治宣传和教育。注重发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知名法治栏目节目和主持人的影响力,努力拓展青少年法治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

  4.持续推进法律进乡村、进社区工作

  通过深化“北京视听零距离”活动,深入乡村、社区与居民群众面对面互动交流,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出新出彩。注重发挥品牌栏目、节目的宣传优势和推进建设中的“北京视听小站”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加强与公检法机关和知名律所合作,努力为百姓答疑解惑。

  (五)健全完善普法工作机制,强化普法工作抓手

  认真落实普法宣传工作责任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协调协作落实机制,明确普法具体内容,切实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工作抓紧抓好。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创新普法理念和工作机制,在强化本系统干部职工普法学法用法的同时,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媒体的优势和作用,努力开展面向社会、面向公众的公益性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促进公益普法常态化、制度化。相关单位(部门)应主动加强与公检法司等部门及法律服务机构的联络沟通,形成普法工作合力。注重发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组织及“普法联盟”的作用,增强法治宣传教育整体社会效果。适时对全系统全行业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专栏5:强化普法宣传机制建设

  1.强化普法责任清单落实机制

  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普法要求和普法责任清单,研究和完善本单位(部门)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所担负的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废改情况和年度普法工作重点进行动态调整,强化协调联动和执行力,切实将普法责任清单和相应的任务落到实处。

  2.完善媒体公益普法机制

  进一步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单位(机构)自觉履行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知识产权宣传周以及重大纪念日、传统民族节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并建立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例及时权威解读机制,积极引导社会法治风尚。

  3.建立普法响应和联动机制

  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系统宣传优势,推进建立“及时响应、上下联动”普法工作机制,不断强化对重点普法内容的宣传解读和播映,适时组织系统单位开展经验交流学习活动,推动普法职责履行和相应普法任务落实。市区两级广播电视播出单位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应主动加强与公检法司、网信、文化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普法联动,形成法治宣传教育整体合力。

  (六)强化行业普法和培训,提升从业人员法治素养

  进一步完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学法用法制度,注重把经常性学法与重要时节、重点内容学法有机结合,把有组织集中学法与自我学习提升相互融合,坚持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统一。认真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示范领学和“头雁”效应,带动和深化全员全岗学法用法,着力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推进工作和创新发展的能力。通过学习座谈、研讨交流、专家授课辅导、组织参加“全国广播电视网络法纪知识竞赛活动”等形式,不断强化全系统全行业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实效。探索分级分类把宪法、民法典、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和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法规等纳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内容,持续开展广电系统法治培训,推进本系统本行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工作能力。重视并加强对本领域中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的管理人员与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促进依法经营管理、依法开展活动。注重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综合运用知识问答、展板展示、主题活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宣推等形式,组织开展法治知识普及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各区融媒体中心、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其他相关企业和制作公司要定期组织策采编播发、经营管理等从业人员开展法治主题讲座、培训和研讨活动,着力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健全法治工作部门(机构),强化法治工作骨干培养,提高骨干队伍和涉法人员开展法治工作的能力。

  专栏6:强化行业人员法治素质培养

  1.加强广播电视行政和执法人员法治教育

  认真落实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学法用法制度,各相关单位(机构)、部门全年组织开展“会前学法”应不少于4次。抓好行政人员初任(任职)法治专题教育培训,在强化对基本法律法规学习掌握的同时,注重将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内容作为重点,加强学习培训和工作交流,定期组织旁听庭审和案例分析等法治活动,不断提升学法用法实效和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能力。适时开展法治教育督查考核,推进相关工作落实。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岗位法治培训,开展以案释法和研讨等活动,促进行政和执法人员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2.提升策采编播发和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素养

  根据相关要求,研究和推动将法治素养列为法治类节目栏目制播人员从业资格考评的重要内容,作为相关人员入职、晋升的重要依据。各单位(机构)要结合岗位工作实际,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策采编播发及经营管理人员开展法治教育和培训,着力提高法律素养和风险预防能力。

  3.注重广播电视法治工作骨干培养

  各单位(机构)应积极适应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形势任务要求,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法治工作部门(机构),着力强化法治骨干培养和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没有专责法治工作部门的单位(机构)应按要求落实专(兼)职工作人员主责法治工作。要分期分批组织法治工作骨干参加相应的培训和研讨交流,促进法治工作骨干全面提升法治素养。探索建立激励评价机制,充分发挥法治骨干中坚作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创优。

  (七)加强对外法治文化传播,展示法治北京新形象

  坚持贴近北京实际、贴近国外受众需求,加强法治文化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指导协调本系统相关单位(机构)适时开展对外法治文化传播工作,重点宣传好习近平法治思想,探索推进对外阐释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法治内涵和法治主张,讲好中国法治故事,展示法治北京新形象。加强法治视听文化产品对外合作与国际传播,探索在北京优秀影视剧海外展播季增加法治题材剧目内容,开拓北京法治视听文化产品走出去工作,推动法治视听产品的合拍、展映、节目互换。支持北京市律师协会建立专业的影视传媒争议解决机制,为北京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扩大开放提供专业化国际化法律服务。

  四、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广电系统各单位(机构)、各部门要把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放在工作大局中谋划部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抓好落实。要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坚持党政同责、统筹推进,压实普法责任,突出普法重点,创新普法方式,扎实推进普法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党委(党组)统一领导、职能(综合)部门统筹推进、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主要负责人要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认真履行相应的领导责任,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问题,认真组织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二)加强经费保障

  根据普法有关要求和落实普法任务需要,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工作经费列入本单位(机构)年度预算,或结合实际安排相应的经费。充分发挥工作经费使用效益,加强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做好绩效评价工作,保证普法项目落实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探索拓宽经费来源,主动加强与人大、公检法司等职能部门沟通联系,争取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和资源支持。鼓励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法治宣传教育、给予公益性投入。研究探索把法治视听文化产品制作纳入有关评奖、扶持基金范畴,激励法治视听产品创作,提升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媒体公益普法热情。

  (三)加强评估检查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研究推进普法考核评价机制,把法律知识掌握和依法开展工作能力作为干部职工述职述廉述法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实落细。加强日常指导和督查,适时组织开展履职评议和抽检活动,对落实普法任务及责任清单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的,及时发出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提出整改要求或视情况通报批评。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和北京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认真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和总结验收,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查找短板、解决问题,推动评估考核结果运用,确保“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适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组织评选本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五、总体安排

  第八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从2021年开始实施,到2025年结束。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宣传启动阶段:2021年,市广电系统各单位(机构)、各部门根据本规划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八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或实施意见,落实相关措施,做好宣传教育启动工作。

  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下半年至2025年,市广电系统各单位(机构)、各部门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单位(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本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检查验收阶段: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北京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八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及规划落实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总结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