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深检

  光明区检察院建院之初就把创建未成年人检察示范院作为重点工作,在筹备区办公面积极其紧张的情况下,专门设置了一百多平方米的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区,配置了社工孵化区、心理辅导室等区域,并在市检察院、团市委、高校支持下,成立了精准帮教实训基地、青少年司法社工培育基地。

  以光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丽华为班长的院领导班子,在未检的机构设置、人员、办公场地等诸多方面提供了全力保障。即将投入使用的光明区检察院新办公大楼,专门设置了一整层楼作为未检综合保护工作区。

  “保护光明的孩子,就是保护光明的未来。”这是李丽华检察长常说的话。李检亲自抓“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亲自参与一线社区未成年人精准普法活动,并作为光明高级中学的法治副校长,在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通过不到一周时间内,就前往光明高级中学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的专题讲授活动。

  在院党组高度重视和有力支持下,龚江开展未检工作如虎添翼。“我们是一支共同创业的创客团队。”这是龚江经常和未检团队、社工团队说的话。龚江带着未检团队协同专业司法社工,共同将未检工作挡位加速到最高挡,“网红”的他也把光明打造成为了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的“网红地”,开创了诸多全市第一:

  首个在校学生综合保护机制、首个被侵害未成年人保护全覆盖介入、首个临界预防保护处分专业介入机制、首个校园欺凌、监护侵害专业化介入机制、首个刑事立案后全链条系统精准帮教等。

  光明区经过系统精准帮教合格,不起诉率达到87.5%,跟踪率100%,再犯率目前为0,合格不起诉率达到全市平均水平的2.3倍,位列全市第一,精准保护的介入率从以往不足5%提升到77%以上,在校学生犯罪预防、监护侵害等多部门联动,光明区迅速成为深圳创建未检先行示范区的“网红”引领区。

  “新院新气象,小院大作为,每天唤醒我的是奔向光明的梦想。”这是李丽华检察长每次谈未检工作都会说到的。

  而龚江关于梦的故事,则是“逐梦、筑梦、圆梦”——在他办理的每一个未成年人案件中,都希望涉案的未成年人和他们的家庭看似遥不可及的梦想能够实现。

  龚江今年办理的涉罪未成年人案件,共促成刑事和解11宗,赔偿被害人24人,具备刑事和解可能性案件100%实现了和解。他促使的每一个刑事和解的背后,往往是每一个涉罪未成年人的成长和他们家庭共同改变的体现。“帮教道路千万条、改变成效第一条。”这是龚江经常和团队说的话,帮助这些涉罪未成年人从一个社会的破坏者,改变为社会的建设者,帮助他们和家庭逐梦、筑梦、圆梦。

  在疫情期间,龚江通过远程视频、异地协作,穷尽措施开展帮教工作。至今,他已经帮助六十多名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正轨,也帮助越来越多被侵害的未成年人恢复正常生活。每一个未成年人的保护之路,都有他的团队默默付出时间和精力,他办理的案件中有被评为全省未检典型案例,也有报送全国未检指导案例的评选。

  “助人自助,见证成长,这是未检工作的特别之处。通过帮助案件中未成年人和家庭实现成长,我们自己也获得成长和成就,自己的工作、生活甚至是家庭,都因此受益。”龚江未检团队和社工团队,经常为了帮教工作在工作日的夜晚或者周末开展帮教督导和培训工作,全力保护案件中每一个未成年人,也正是经过每个个案的精耕细作,光明未检团队和司法社工团队的专业性都得到了同步提升。

  龚江的“逐梦、筑梦、圆梦”之路从未停歇。借助光明未保的实践工作,龚江参与的一系列调研和理论总结工作两次获得深圳市检察理论研讨一等奖,并参与编写《未成年人检察工作3.0版新模式》、《深圳精准帮教的理论和实践》。2019年,光明区检察院作为唯一基层院申报的课题被最高检立为重大课题。

  经过两年多来和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国首个党委领导、检察主导、政府主责、社会协同的光明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委员会已经组建完毕,通过整合部门职能,统一配置专业司法社工、建立分级保护标准及考核体系,借助科技手段,力争克服以往未成年人保护“九龙治水”的弊端。

  “未检工作需要敬业和情怀,龚江对未检工作非常热爱,积极主动求极致。”这是李丽华检察长在一次座谈中说的话,既是对龚江的肯定,也是期待。

  新《未成年人保护法》明年即将生效,光明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委员会构建的以司法保护联动上游五大保护,是检察机关参与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有益探索,对于推动构建未成年人全面保护生态体系的梦想,龚江和所有深圳未检人已经出发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