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力争明年底实现城市街面无流浪未成年人
帮助流浪孩子早日回归——民政部有关负责人就“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答问
作为社会特殊群体,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和管理长期以来一直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为有效保护流浪儿童权益,帮助他们早日回归家庭、回归社会,近日,民政部、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卫生部联合下发通知,部署在全国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
26日,民政部有关负责人就“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接受了新华社记者的采访。
力争到2012年底基本实现城市街面无流浪未成年人
问:为什么要在全国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
答:针对未成年人被胁迫、诱骗、利用乞讨和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等问题,为全面、及时、有效救助保护流浪未成年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实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提出的“最大限度减少未成年人流浪现象,坚决杜绝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目标,在充分沟通和协商的基础上,民政部会同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卫生部等部门从2011年底到2012年底在全国开展以“保护儿童,告别流浪”为主题的“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帮助流浪未成年人顺利得到救助保护,早日回归家庭、融入社会,防止其再度流浪。
问:“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的目标是什么?
答:“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是依法严厉打击拐卖、拐骗未成年人以及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和实施违法犯罪等活动,积极主动救助和保护流浪未成年人,帮助流浪未成年人回归家庭、告别流浪,力争到2012年底基本实现城市街面无流浪未成年人,并致力于通过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建立流浪未成年人长效救助机制。
他们为何不愿回家?
除了少数被外力胁迫、非自愿离家的孩子,还有相当数量的孩子主动离开家庭,并且千方百计不愿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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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可依,为何流浪儿童乞讨现象依旧存在?
相关分析认为,虽然我国出台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一系列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但我国尚未形成环环相扣、缜密完善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因此工作缺少一个坚实的法律和制度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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