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同向,公检联手丨筑牢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防线
同心同向,公检联手
筑牢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防线
为依法、妥善办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协同推进犯罪预防与社会治理,凝聚检警保护合力,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泸州市人民检察院于2021年9月向泸州市公安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公安机关在市、县两级成立专门的少年警务机构。
2022年3月18日,古蔺县公安局、古蔺县人民检察院少年警务衔接办公室正式挂牌成立,该办公室设立在古蔺县公安局集中办案区,集讯(询)问室、取证室、身体检查室、心理疏导等功能为一体。当日,还会签了《古蔺县人民检察院、古蔺县公安局关于开展少年警务衔接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吕刚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丹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治委员 胡宏基
县检察院专委 闵炼
实施办法涵盖了提前介入、一站式办案、社会调查、法律援助、司法救助、临界预防、未成人社会问题综合治理等方面的内容,旨在通过该实施办法的运行,提高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工作质效。
古蔺县人民检察院对少年警务实行法律监督,对县公安局涉未成年人治安管理活动开展行政监督,对怠于履行行政监管职责的,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职。为加强配合,古蔺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古蔺县公安局建立常态化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商讨、开展临界预防等涉未成年人工作。
联合国于1989年通过中国加入的《儿童权益公约》明确了“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编特别程序第一章明确规定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与成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进行了明显区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多次修订并补充了大量涉未成年人的内容。2021年6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也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司法保护工作作了有别于成年人的大量特别规定。
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作,少年警务衔接办公室的成立推动了未成年司法保护再升级,今后泸州市、县两级检警机关,将进一步加强联动,深化衔接机制,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专业化、规范化。
古蔺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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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 / 易 潇
编辑 / 石苇苇
审核 / 魏武权
签发 / 周世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