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工作者自述精选(九篇)

  第1篇:社区工作者自述范文

  社区全科医生个人述职报告1作为一名基层的医务工作者,该怎样来定位自己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社区全科医生个人述职报告,供您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社区全科医生个人述职报告1本人于年到医院社区工作,年月被调入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26年来一直从事社区卫生工作,年被聘为主治医师。现将本人任职以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在政治思想方面,始终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以及江总书记的“三个代表”等重要思想,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主导思想,坚持改革、发展和进步,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

  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维护领导、团结同志,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工作任劳任怨、呕心沥血、最重要就是对工作敬业。

  在工作中,本人深切的认识到一个合格的全科医生应具备的素质和条件。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不断加强业务理论学习,通过社区卫生工作学习有关卫生知识,丰富了自己的理论知识。并多次在社区认真学习新的社区知识和医疗技术以及方法,从而开阔了视野,扩大了知识面。

  始终坚持用新的理论技术指导业务工作,能熟练掌握社区的常见病、多发病及疑难病症的诊治技术和公共卫生技能。工作中严格执行各种工作制度、诊疗常规和操作规程,一丝不苟的处理每一位病人,在最大程度上避免了误诊误治。

  自任现职以来,无医疗纠纷发生。并且热情接待每一位前来就诊的患者,坚持把工作献给社会,把爱心捧给患者。同时,严格要求自己,不骄傲自满,坚持以服务医务工作为重,遵守各项纪律,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树立了自身良好形象。坚持精益求精,一丝不苟、救死扶伤的原则,做到无私奉献、无怨无悔。

  在社区工作期间,积极围绕社区卫生工作方针,以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为前提,以增强理论知识和提高业务技能为基础,坚持走全科医疗和公共卫生工作相结合的道路,努力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自从选择了医生这个职业,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选择了奉献。医务工作者从事的是救死扶伤的职业,曾被誉白衣天使和生命的守护神,可只有医务工作者才知道实际工作中的艰辛。

  回首过去的工作,总的感觉是忙与累,但我觉得很充实;尽管付出了很多,但面对患者的赞许、夸奖和认可,我觉得所有的付出都值得。自任职以来,开展全科医疗和社区卫生工作。

  在卫生人员的培训中提高了社区卫生工作能力,真正发挥了业务骨干作用。

  在社区工作期间,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认真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指标和计划,为进一步完成社区卫生工作制定了良好的目标。 积极 配合主管领导,完成各项目标任务,配合各级领导,当好参谋,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积累了大量的实施材料,在省市抽查、评估、验收时,顺利通过。

  学习、宣传、落实卫生局社区卫生有关文件,整理收集有关材料,书写版面,组织人员利用宣传车到各集市、乡镇宣传,散发宣传材料,带领同志们办起宣教室,并帮助指导各乡镇办宣教室或宣传栏,为社区卫生相关文件的落实打下一定基础。积极主动服务为不便于就诊的患者提供主动服务。

  自2020年本人进入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以来,团结各位同志,齐心协力、求真务实、大胆创新,不断吸取先进的管理经验,坚持走全科医疗与社区卫生相结合的路子,通过改善提高医疗水平,使社区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在管理方面,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行风建设,注重思想教育,任人唯贤,积极发挥业务骨干带头人的作用,通过岗位责任制,职称评聘分开等措施的实施,极大的提高了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强化了主人翁意识。

  一年多来,社区工作有了新的突破。社会保健工作也得到了进一步完善,极大地提高了两个系统化管理率,使社区的各项工作有了新的飞跃。

  综上所述,本人从政治表现、任职年限、业务技术、科研能力等方面已经具备了担任主治医师资格,评聘后,本人将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为社区卫生工作贡献毕生力量。

  社区全科医生个人述职报告2这一年来,我在社区中心领导的带领下,坚持以十x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中心的发展大局,认真开展各项医疗工作,全面履行了社区全科医生的岗位职责。

  一、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一年来,能够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比较系统地学习了十x大精神,做到思想上、政治上时刻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时,坚持学以致用、用有所成的原则,把学习与工作有机结合,做到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两者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工作上对照先进同事找差距,查问题,找不足,自己在思想、作风、纪律以及工作标准、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等方面都有了很大提高。

  二、认真负责地做好医疗工作。

  “救死扶伤,治病救人”是医疗工作者的职责所在,为此,我本着对患者负责、对中心负责的精神,积极做好各项工作。

  1、是坚持业务学习不放松。

  坚持学习全科医学理论研究的新成果,不断汲取新的营养,促进自己业务水平的不断提高。

  2、是坚持“精益求精,一丝不苟”的原则,热情接待每一位患者,坚持把工作献给社会,把爱心捧给患者,从而保证了各项工作的质量。

  三、严格要求自己,积极为中心的发展建言出力。

  作为中心的一员,知情出力、建言献策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同时,严格要求自己,不骄傲自满,坚持以工作为重,遵守各项纪律,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树立了自身良好形象。

  一年来,在领导的帮助和同志们的支持下,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组织的要求还差得很远,与其它同志相比还有差距,在今后工作中,要继续努力,克服不足,创造更加优异的工作成绩。

  社区全科医生个人述职报告3记得第一次见到x主任,就被她屋里那一墙的锦旗所吸引,那一句句热情洋溢的表扬深深感染着我。当时想,这是怎样一个医生呢,能如此的深入人心,博得这么多老百姓的赞扬?渐渐的,从那水泄不通的诊室和诸多慕名而来的病人,从她对待病人认真仔细的态度和对工作一丝不苟的精神,以及病人那一副副看完病后欣慰的表情,我得出了答案。

  正是这种心中时刻有病人,将病人的苦痛感同身受,热情认真地对待每一位患者,才能得到大家的认可,这也正应了那句话“金杯、银杯不如百姓的口碑”。

  通过这些,使我深刻理解到了以人为本的意义,也深深的感染着我,激励着我。我暗下决心,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倍努力。

  不知不觉中才发现自己已经工作三个多月了。在这三个月中,我学习到了很多东西,有专业知识上的,有工作上的,也有生活中的。这其中很多事情,很多场景都深深的感动着我,但是最让我受益匪浅的却是在这小小社区中心里,大家那种以人为本、健康为上、社区为家、诚信为民的服务理念。

  前几天发生的一件事也深深的触动着我,感动着我。一个已经被确诊甲流正在隔离的患者打电话来要求买药,我的同事x和x二话没说,穿上防护衣、戴上眼睛和口罩便去了患者家里。在现在甲流严峻的情形下,不顾自己的健康安危,去履行自己作为一名医护工作者的承诺,是何等的高尚啊!

  九月份的时候,第一次下乡,近距离的感受到了村民对于健康的那种迫切需求。现在生活条件好了,大家不会再为填饱肚子而到处奔波,随之而来的是对自己身体的健康越来越重视。

  这次下乡,带去的不单只有基础的检查,还提供健康知识讲座,给村民们普及健康知识,让他们及早发现、及早治疗,防患于未然。这也正体现了我们卫生服务中心健康为上的服务理念,以便更好的服务于人民。

  当然在这三个月里,拨动我心中那根为人民服务的弦有很多次,也越来越让我感受到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一个社区中的重要位置。就像它的名字一样是一个社区的中心,一个社区的灵魂。

  它会在第一时间里给你提供身体健康基本指标。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居民健康状况,我们为辖区每一位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对筛查出的慢性病人进行管理,提高居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为妇女提供免费体检,对孕妇进行定期产前检查、高危孕妇筛查与管理、产后访视、孕期保健与咨询;为儿童建立健康体检卡,定期的健康体检、评估、免疫接种、常见病诊疗、健康咨询以及儿童营养指导及保健;对老人实行优先就诊、优先取药、对于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上门服务,健康咨询、讲座;对残疾人提供相应的康复技术服务等等。

  这些服务都向着“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家家拥有社区家庭医生”的目标而努力着,而我们这些社区卫生服务人员也会将理念铭记于心,恪尽职守做好本职工作,为了实现目标和更好的去诠释“以人为本、健康为上、社区为家、诚信为民”的社区卫生服务理念而努力。

  对于我,我会虚心向同事学习,扎实自己的基本功,为了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献上自己的微薄之力。

  社区全科医生个人述职报告4各位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

  首先感谢大家能用一颗认真的心来听我的述职报告,希望各位会因为我的报告而有一个好心情。一年以来,在科主任领导下,认真开展各项医疗工作,全面履行了主治医的岗位职责。

  一、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一年来,能够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比较系统地学习了x精神,做到思想上、政治上时刻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时,坚持学以致用、用有所成的原则,把学习与工作有机结合,做到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两者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特别是通过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评比活动,对照先进找差距,查问题,找不足,自己在思想、作风、纪律以及工作标准、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等方面都有了很大提高。

  二、认真负责地做好医疗工作

  “救死扶伤,治病救人”是医疗工作者的职责所在,也是社会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我以对患者负责的精神,积极做好各项工作。一是坚持业务学习不放松。坚持学习骨科学理论的新成果,不断汲取新的营养,促进自己业务水平的不断提高,全年共计:记业务工作笔记5万字,撰写工作报告2份,撰写业务工作论文4篇。二是坚持“精益求精,一丝不苟”的原则,热情接待每一位患者,认真对待每一例手术,坚持把工作献给社会,把爱心捧给患者,从而保证了各项工作的质量,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全年共计接待患者200人,实施手术100例,治愈病人198人(次)。

  三、严格要求自己,积极为医院的发展建言出力

  作为医院的一员,“院兴我荣,院衰我耻”,知情出力、建言献策是义不荣辞的责任。一年来,紧紧围绕医院建设、医疗水平的提高、业务骨干的培养等方面开动脑筋、集思广益,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发挥一名老同志的作用。同时,严格要求自己,不摆老资格,不骄傲自满,对比自己年长的同志充分尊重,对年轻同志真诚地关心,坚持以工作为重,遵守各项纪律,坚持代病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树立了自身良好形象。

  一年来,在领导的帮助和同志们的支持下,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组织的要求还差得很远,与其它同志相比还有差距,在今后工作中,要继续努力,克服不足,创造更加优异的工作成绩。

  社区全科医生个人述职报告5一年来,我在院领导的指导下,在同志们的热心帮助下,在自己的不懈努力下,在思想上、业务水平上都有了很大的提高。我以“服从领导,扎实工作,认真学习,团结同志”为标准,始终严格要求自己,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学习任务,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全面履行了医生的岗位职责。

  这一年来,我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随便脱离岗位,以保证患者及时得到诊治。我遵守医务室制定的工作制度,按医院和医务室的基本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坚持正常门诊,对病员进行认真的检查、诊断和治疗。严格按药性和剂量使用药品,遵守有关医疗规程,给病人开写处方,书写门诊病历记录。随时听取门诊病员的意见,做好病员的思想工作。

  本人能够认真并负责地做好医疗工作,在工作中,深切的认识到一个合格的基层卫生院医生应具备的素质和条件。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不断加强业务理论学习。为了使自己的业务水准能得到全面的提高,我于2020年参加全国执业医师考试并取得了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于2020年4月至10月在县中医院内儿科进修,期间也曾在会宁县卫校进行了为期七天的“西学中,中学经典”的培训。通过学习从而极大地开阔了视野,很好地扩大了知识面。

  并且经常通过网络学习始终坚持用新的理论技术指导业务工作,能熟练掌握基层卫生院的常见病、多发病诊治技术,能熟练诊断处理一些常见病、多发病。工作中严格执行各种工作制度、诊疗常规和操作规程,一丝不苟接待并认真负责地处理每一位病人,在程度上避免了误诊误治。参加工作一年以来,本人认认真真工作,踏踏实实做事,很少发生一起差错事故,也从未同病人发生一起纠纷。

  第2篇:社区工作者自述范文

  述职报告可以说是工作报告中的总结性报告,它作为综合性较强的公文,属于报告的一种,又与总结和讲话稿相似。今天小编整理了2020年终个人述职报告模板5篇供大家参考,共同阅读吧!

  年终个人述职报告1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叫__,_月份刚到__社区,担任社区的__专干。虽然时间不是很长,但我依然勤勤恳恳尽心尽力的干好我的本职工作,当然一定会有不足的地方欢迎大家的指导,给我改正的机会。现在我将20__年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全面清理社区外环境

  今年在全区开展创文明城区活动,__社区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动员大会,统筹规划,分阶段分步骤有制度有计划,定人定岗,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形成全社区齐抓共管,整治环境卫生的良好局面。

  二、开展“牛皮癣”整治活动

  按照__街道工作任务的部署,认真开展清理乱张贴工作,社区十分重视对小街巷、新楼道的乱张贴“牛皮癣”现象的专项清理整治。每月的清洁日也针对社区的脏、乱、难角落集中清理,现已清洗永强三道街,二道街,一道街等。通过各种措施专项整治乱张贴“牛皮癣”,使得乱张贴小广告得到有效的遏制。

  三、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根据区爱卫办“除四害”工作布置,开展春、夏季爱国卫生活动和环境大整治。每月定期两次外环境消杀(对社区内垃圾箱地下水道、地下车库以及楼梯口、绿化带等进行消杀),发动群众及时清理废弃物。翻盆倒罐,清除室内外各种闲置积水、有效防止蚊子滋生。

  虽然我刚到社区不久,但我仍以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完美的完成了各项工作!社区工作繁琐而复杂,综治、环境卫生、冬季除雪,在众多的工作当中,我都任劳任怨的毫无怨言的做着,因为付出的背后换来的是居民的一句谢谢!

  作为一名社区工作者,我觉得对人真心最重要,居民来了热情接待,不能给他们冷面孔,他们能来社区就是相信我们,所以我要不断学习不断增加新知识,掌握新业务,真心真意为居民服务!

  新的一年即将到来,我要扬长避短,吸取好的工作方式与人处世,让自己能在新的一年里,把自己的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此致

  敬礼!

  述职人:___

  20__年_月_日

  年终个人述职报告2尊敬的校领导:

  您好!

  从执教的第一天起,本人就要求自己的举止行为要更加规范,因为从今以后我自己将为人师表,一言一行都影响着下一代,本人要对他们负责。基于以上认识,本人在工作上兢兢业业,不敢有丝毫马虎,备好每一节课,上好每一堂课,批好每一份作业,教育好每一个学生,努力去做一个深受学生尊重和信赖的老师。

  一、做一个思想进步的教师

  要想做一个合格的人民教师,你首先应该有一个健康进步的思想。与时俱进,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热爱学生,尊重学生。我积极参加各种学习培训,为了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每周五我认真进行政治学习,并做好学习笔记。我还深知要教育好学生,教师必须先以身作则,时时做到教书育人,言传身教,以自己的人格、行为去感染学生。作为一名教师,自身的师表形象要时刻注意,在工作中我积极、主动、勤恳、责任心强,乐于接受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劳任怨。在不断地学习中,努力使自己的思想觉悟、理论水平、业务能力都得到较快的提高。

  二、做一个有爱心的教师

  我自己把热爱学生放在第一位,有了这种心境,师生之间就能处于一种和谐的状态,许多事情便迎刃而解。因为爱是无声的语言,是沟通与孩子们之间距离的有效手段。我报着一颗爱孩子、爱工作的心精心的呵护着我的班级,与孩子们平等相处,做他们的好朋友,尊重他们、信任他们、理解他们,积极主动与他们相处。在课上只要是对学生有好处的,我都会尊重。在课下,与学生共同解决难题,只要学生提出的问题,我总会不厌其烦的回答他们。学生的成绩总会有好坏之分,无论成绩好坏,我都一视同仁。对性格孤僻的学生,更多的给以热情的帮助。意图使出他们恢复自信,走出自我评价的误区。人的感觉是相互的,教师的真诚学生是能感受到的。我坚信:只有当学生接受了你这个人,才可能以主动的态度接受你的教育。

  三、做一个理念新的教师

  目前,新一轮的基础教育改革已经在全国全面推开,我在认真学习新课程理念的基础上,结合自己所教的学科,积极探索有效的教学方法。开成自已的教学风格。我把课本知识与学生的生活相结合,为学生创设一个富有生活气息的学习情境,同时注重学生的探究发现,引导学生在学习中学会合作交流,提高学习能力。在教学上,我一改以往教师演示、学生模仿的传统教学方式,在学生中开展探究式学习,使学生的知识来源不只是老师,更多的是来自对书本的理解和与同伴的交流。促使学生在轻松的环境中学会学习。

  此致

  敬礼!

  述职人:__

  2021年_月_日

  年终个人述职报告3岁末临近,新春将至,不知不觉,20__年转眼间就要过去了,回顾这么多年的工作历程,心情是紧张而愉快,工作是繁琐而充实。我一直在输变电运行一线上班,从最初一名普通变电值班员晋升正值班员,在不断的工作累计中,我对工作的各个方面有了更深的了解和认知,对发生的各类事故有一定的分析能力,做好了一名正班应尽的职责。

  一、思想方面

  自工作以来,在单位领导的精心培养和教导下,通过自身的不断努力,无能是在思想上,学习还是工作上,都取得了长足和巨大的收获。思想上,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关心国家大事,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一切规章制度。

  二、学习方面

  我相信一分耕耘,一份收获,所以我一直努力,不断的努力学习,不断的努力工作。20__年我参加四川西华大学电气技术脱产学习,用三年的时间,以优异的成绩取得了大专毕业证书。同年11月,还在四川电力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参加了变电值班员高级工培训,同样以优异的成绩拿到了高级工证书。

  三、工作方面

  在工作中,能吃苦耐劳,认真负责。变电运行的正常和千千万万人们的正常工作紧密联系在一起。不管遇到什么问题,都要做到虚心诚恳的请教随时笔记随时总结随时反省,绝对不允许出现自欺欺人。而我自己身为一班之长,既是生产者,又是不成名的管理者。我始终明确一点,只有以身作则,身先士卒,班员才能信得过,听得进,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去影响班组成员,带动他们。今年公司组织两次安规考试,一次调规考试,每次都取得较好的成绩,_月10日我们班还参加由公司组织三个部门的标准化演练,得到其他部门的认可和公司领导的肯定。

  在具体操作中严格按《安全规程》做事,杜绝违章作业和误操作事故的发生,能与副班严格执行“两票三制”能正确地根据调度命令完成好每一个操作任务,做到定期巡视,定期检查,发现设备的隐患要及时上报并记入《值班记录薄》和《设备缺陷记录薄》中,尽快消除,以免事故的扩大。

  为提高我们处理事故的能力,我们在正常的学习技术之外,变电运行中心领导还为我们准备了一些反事故预演,以提高各位运行人员在遇到事故时不慌乱,能准确判断,及时汇报,尽快处理在短时间内恢复了供电,把用户的损失减少到最低。

  虽然我在运行岗位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一些小小成绩,但我深感自身技术水平还不足、在今后要多多学习业务,积累实际经验,拓宽思路,深化细化本职工作,使变电运行和班组管理逐步提高水平,努力为企业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年终个人述职报告4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行政人事部__,20__年_月因工作需要从前厅部培训师调至行政人事部,20__年_月_日起正式被任命为行政主管。下面我向大会作__年度任职期间的述职报告:

  一、主要工作

  行政人事部是一个承上启下、沟通内外、协调左右的重要枢纽部门,是推动各项工作朝着既定目标前进的中心。行政工作事无巨细又千头万绪,常常一天下来都记不起来自己做过些什么,更不要说回忆一年了。在这一堆琐碎中,我东拼西凑,大致概括为以下几点:

  1、做好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2、协助起草酒店的部分文字性材料,如总结、文件、会议纪要等;

  3、按时完成酒店证照的年审及办理工作;

  4、策划和筹备员工活动,如乒乓球比赛、拔河比赛、周年庆晚会等;

  5、员工事务工作及其他日常事务工作。

  行政工作虽然琐碎,工作量却不大,通常情况下完成一天的工作都不需要花费_小时。时常有人对我说:__,真羡慕你们这么轻松。每当这时我就会觉得像被狠狠抽了两个大嘴巴一样难受。在工作上,我自认不是一个懒惰的人,不愿意白拿钱不做事,也不愿意为了凑时间硬把一个小时能做完的事掰成两个小时来做。为此,我主动向上级申请担负起酒店网站的部分工作:负责稿件的初审以及网站版块《__人》、《职场心灵》、《主题专栏》的编辑工作。在充实自己的同时,顺便分担一些其他部门同事的工作压力。

  对于兄弟部门需协助的事宜,我也尽力而为,如:应客房部请求完成了“晚安卡”和“快捷离店卡”的设计;应前厅部请求利用业余时间完成了大厅秋季氛围的设计与布置等。也许作品的专业性有所欠缺,但都是我尽心尽力的成果。尽管如此,工作还是很轻松。

  二、存在的问题

  在行政人事部的一年多时间,学到和见到了在一线不曾接触的东西,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

  首先,缺乏系统的、专业的知识作指导。在准备述职报告时,查阅网上的资料,知道要对照岗位职责进行报告。也是在这时才发现了我们的管理手册中没有“行政主管”的岗位职责。现行的管理手册是四年前制定的。经过四年的经营,酒店在岗位设置上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管理手册却没有得到及时修订。作为行政人事部的一名主管,肩负草拟规章制度的职责,如此疏忽其实这是缺乏专业知识的结果。

  其次,在工作中容易突显个人性格缺点,与人交流说话太秉性、直率,不懂得含蓄、委婉地表达意见与建议。

  20__年是我在的第四年。个人认为前三年是能力提升最快的阶段,这一年则是心智变化最大的一年。站的角度不同,见的东西也不一样,从一年前初到行政人事部的紧张好奇逐渐变得成熟事故或看透人生。对于这样的改变,我不能确定是好还是坏。同时,由于现实与个人期许上的落差,工作中时常出现焦躁的情绪。

  三、20__年目标

  总结__年,我没有在行政主管这个岗位上得到自我提升,没能有效地履行岗位职责,也没有体会到工作的乐趣,我深感惭愧。面对__年,心里有太多的迷茫与惆怅,很想作一个明确的规划和表态,又不知从何说起。只给自己一个简单的目标,那就是——不放弃,不放弃自己能好好成长的期盼,不放弃快乐工作的信心,不放弃追求真实与单纯的可能性。

  以上是我于__年度任行政主管期间的述职报告,请予审议。

  此致

  敬礼!

  述职人:___

  20__年_月_日

  年终个人述职报告5尊敬的领导:

  您好!

  入职以来,在街道和社区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在社区全体同事的帮助下,以社区党建为核心,以服务群众为宗旨,紧紧围绕强基础、创载体、重服务的工作方针,着力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确保任务的圆满完成。现就20__年在社区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工作内容

  目前,我主要配合社区党建领导做好党建的文字材料工作。通过对党建材料的整理,了解了党建的工作流程及相关业务,配合各支部开展各项活动,努力做好党务居务公开工作,及时更新各支部远程教育学习记录。由于刚入职,对社区党建这块内容还比较陌生,工作之余,我认真学习有关党务知识,翻阅各类相关文件资料,虚心学习老同志的经验和做法,大胆进行工作尝试,将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工作中来。

  其次,积极配合社区网格化的建设,现在各个社区都大力推广网格化建设,这项工作对于村改居的社区来说,困难度远远大于纯社区。某某社区的特点是房屋分布不规则,流动人员多,且相对复杂,这样加大了我们入户和网格划分的困难度。以往我们社区是按照小组来划分,这样就会造成小组人员信息和网格人员信息不一致的问题。我们也一直就此问题与街道、电信多次探讨,力求更好的把小组人员信息与网格信息相挂钩。

  我还通过对社区各口信息的采集,汇总,及时更新社区网站,让居民能及时的知道社区的最新动态。积极配合社区做好精神文明建设的档案归集工作。

  二、工作体会

  通过总结经验和认真思考,对于社区工作,我有几点体会:

  第一,我感受到了当一名社区工作者的不易,社区工作绝不是单打独斗而是整个社区全体工作同仁一起努力才能把工作做好。只有各口积极配合,才能把繁琐的社区工作做得井井有条。

  第二,我感受到了当一名社区工作者在思想上不断完善,在政治上不断求强,在工作上不断求精,从而使自身综合素质不断提高。

  第三,在未来的职业生涯中,可能有机会经手相关业务经费,我应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基本道德规范,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不用权谋私,公平、公正、敬业,上为社区分忧,下为百姓解愁。

  三、存在不足

  由于个人经验有所欠缺,在工作中还存在一定不足:

  一是,自身学习仍需要进一步加强。随着城市管理体制的不断发展,社区工作职能将不断更新。对社区专职工作者的知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社区党员群众服务的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身份转变不够迅速。由于经验不足,个人在为人处事方面还不够严谨、细致,今后要更加努力改正,也请领导和同事给予批评指正。

  四、今后的工作

  综合以上不足,我今后要更加努力地工作,积极进取、不断创新,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为搞好社区工作而作出努力。同时也请各级领导、同事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给予批评与指正,我将认真反省并及时改正。

  此致

  敬礼!

  述职人:___

  第3篇:社区工作者自述范文

  简单地说,社区教育工作者,就是指从事社区教育工作的人员,它主要由三种群体构成:社区教育专职工作者、社区教育兼职工作者及志愿者。其中社区教育专职工作者是这支队伍的核心和骨干,它与兼职工作者及志愿者最大的不同点,在于他是专门从事社区教育工作的人员,社区教育工作是其固定的专门的职业。从其活动属性来看,社区教育专职工作者有其专门的、不同于其他职业的职业属性。因而这一职业对其从业者有着不同于其他职业的特定的专业要求。从这一层面来说,既然有着特定职业的专业要求,其专业化发展就是其本身应有之义。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社区教育专职工作者兼具社会工作者和教师这两种职业的双重属性,而社会工作者和教师是被公认的专业性的职业,由此,社区教育工作者也理应成为一个专业性的职业,而这种专业要求更高和更为广泛。

  二、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化研究现状综述

  从目前的研究现状来看,有关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化的研究还较为薄弱。经笔者在中国知网数据库中的检索和甄别,以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化为研究对象的文章仅有10余篇。虽然数量不多,但也产出了一批有价值的学术成果,这些成果为本文的研究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刘雪莲是较早研究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化问题的学者,她从实践层面探讨了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化的问题和需求,并针对理想和现实的差距,提出了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发展的对策建议。马定计、应一也以2007年上海市组织的一次调查数据为基础,分析了社区教育工作者的现状,论述了社区教育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发展的内涵和必要性,并从政策制度支持和加强教育培训两个维度,探讨了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化的路径。南红伟以专业化对社区教育工作者素养的要求为切入点,分析了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素养的构成,指出了专业化现状与理想之间差距的具体表现,提出了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化发展应注重政府、社区、个人和理论研究四个方面的结合。黄健借鉴社会学领域的成果,对“专业”和“专业化”的内涵作出了界定,探讨了影响一个职业专业化的各种主要力量,深入分析了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化的现实起点,认为应从政府、学术共同体、专业人员自我及其所在机构四个方面,来促进社区教育专职教师队伍的专业化。熊菲以比较研究法和案例研究法,探讨了中美城市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化的现状和差异。基于比较分析的结果,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提出了我国社区教育工作专业化发展的相关建议。乔维德以无锡市为例,通过调查访谈,分析了社区教育工作者在思想素养、知识素养和能力素养上存在的问题,并从政府、社区和工作者自身三个方面论述了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素养的提升策略。赵彦斌、花月阐述了美国社区教育工作者的专业化特色,分析了其在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化方面的经验,并从专业保障制度、专业组织、专业培训、专业资格和专业道德方面探讨了对我国的启示。黄静芝撰文指出,当前的社区教育队伍存在着专业知识体系缺乏、学历层次偏低、高龄化现象严重、道德观念淡薄、自制力不足和专业发展意识欠缺等问题,分析了社区教育队伍专业化建设在经费、管理等方面的制约因素,提出了社区教育队伍专业化程度的提升策略。王秋芳探讨了社区教育工作者从“职业”到“专业”转型的发展策略,从专业精神、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三个方面论述了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化发展的目标,构建了社区教育工作者职前和职后一体化的培养培训模式。以上这些研究成果,分别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回答了社区教育工作者为什么要专业化、什么是专业化、专业化的现状以及怎样专业化等基本问题,在理论上指明了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化发展的方向。然而,从实践层面上来看,社区教育专职工作者专业化发展的现实却不容乐观,实然于应然之间差距还较为明显。为此,分析探讨影响社区教育专职工作者专业化发展的现实症结,就十分必要和迫切,这也正是本文成文的原因。

  三、社区教育专职工作者专业化发展的现实症结

  1.社区教育专职工作者专业化发展的重要性

  和紧迫性还未得到相关部门充分地认识我国的社区教育,一直以来主要是靠教育部门在推动。实际上,教育部门对社区教育工作者队伍建设的重要性早有认识,这从其颁布的一系列文件中就可以看出来。早在2000年,《教育部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社区教育实验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2000〕14号)就指出,要健全管理队伍,加强师资建设,注重对管理人员和教师的培训。2004年,教育部印发了《教育部关于推进社区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4〕16号),进一步对社区教育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各地要加强社区教育队伍的建设,制定岗位规范,开发培训课程,建立培训中心。2013年3月,教育部职成教司又印发了《社区教育工作者岗位基本要求》(教职成司函〔2013〕35号),明确了社区教育工作者的分类及岗位职责和岗位要求。根据教育部这一系列文件的要求,全国各地也纷纷出台了相应的细则,加强社区教育工作者队伍建设。这些文件的出台,为社区教育工作者的配备、教育培训和进修等提供了依据,奠定了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化发展的基础。然而,社区教育毕竟是个大教育的观念,它超出了教育部门的范畴,涉及劳动、民政等多个部门,仅靠教育部门孤军奋战,必然陷入难以推动的困境。教育部门制定的政策由于缺乏其他相关部门的配合,而未能在实践层面有效地展开,使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化发展陷入困境。

  2.社区教育专职工作者专业化发展缺少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保障

  国外实践经验证明,加强立法和建立政策制度保障,是社区教育取得发展成功的经验之一。以美国为例,美国有着相对完备的社区教育工作者队伍专业化发展保障制度,主要通过一系列政策和法律法规保障和鼓励社区教育工作者进行专业提升。这些政策和法律对社区教育工作者的素质要求、从业资格和专业培训等内容作出了规定,为社区教育工作者的专业发展提供了保障。再比如韩国,韩国于1999年制定了《终身教育法》,并专章对终身教育士的资格获取、工作任务、教育培训、工作分配等作了明确的规定,极大地促进了韩国终身教育事业的发展。反观我国,社区教育的实践已经走过了三十多个年头,发展过程中的政策体制障碍早已暴露出来且日益加剧,而有关终身教育方面的立法工作虽经多次提起,却迟迟没有得到解决,这已成为制约我国社区教育深入发展的瓶颈,并殃及社区教育工作者队伍的专业化进程。《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是我国大陆第一部关于终身教育的成文立法,开创了地方终身教育立法的先河。该法的颁布对推动地方终身教育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同时,由于该法内容与原则方面的不够完善,不少与终身教育密切相关的事项,如对作为终身教育的主要实施者———社区教育工作者等,没有做出具体规定,从而导致在实践层面困难重重。在现行法律法规缺失的情况下,由于缺乏强制措施和相关部门认识不足,我国有关促进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化发展的政策制度缺位严重。只有教育部门在唱独角戏,难以统筹协调其他各相关部门,形成合力,来共同推动社区教育专职工作者专业化的发展。笔者在与社区教育工作者日常工作交流中发现,大部分社区教育专职工作者对于在更高层面出台社区教育工作者岗位认定、专业职务晋升等方面的政策制度表现出强烈的关注和需求。社区教育机构的领导也对此表示出强烈的关注,希望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制度,作为社区教育工作者聘任、考核、晋升等方面的重要依据。然而,现实层面政策制度的缺失却一直得不到有效解决,严重阻碍了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化发展的进程。

  3.社区教育专职工作者专业化发展的队伍基础十分薄弱

  当前的这支社区教育专职工作者队伍基础十分薄弱,这也是制约其专业化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首先,从数量上来看,社区教育专职工作者的配备在总数上明显不足,但其由于工作职责广、服务对象众、工作任务繁杂,每天都要疲于应对各种工作事务,无暇参与各种专业化的培训和研究社区教育的规律,不利于其专业发展;其次,从来源上来看,社区教育专职工作者主要是从其他部门转行而来,绝大部分人员缺乏与工作相关的学科基础和专业背景,加大了其专业化发展的难度;第三,从年龄上来看,社区教育专职工作者的年龄结构趋于老化,年龄的老化,导致这支队伍总体自我专业发展的意愿不强烈;第四,从学历上来看,社区教育专职工作者队伍的学历水平相比于其他类型的教师队伍明显偏低,导致了这支队伍自我专业化发展的能力欠缺;第五,从流动性上来看,社区教育专职工作者队伍流动率较高,从业年限较短,队伍的稳定性不足,不利于专业化队伍的形成。总之,社区教育专职工作者专业化发展的队伍基础之薄弱,对其专业化发展而言,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四、社区教育专职工作者专业化发展的策略

  从以上论述来看,整体而言,阻碍社区教育专职工作者专业化发展的现实症结,既有外部的因素,也有内部的因素。因此,针对这些症结,须内外结合、双管齐下。

  1.制定法律法规,是社区教育专职工作者专业化发展的前提

  制定法律法规,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并对社区教育专职工作者的职业身份和社会地位予以确认,是社区教育专职工作者专业化发展的前提。否则,在各部门职责不明、社区教育工作者职业身份模糊的情况下,社区教育专职工作者专业化发展必然会遭遇合法性危机。从已有的研究成果来看,几乎所有研究者都提出应建立法律保障体系。可见,关于立法工作已经成为业界的共识。国外的实践经验也证明,立法是最为直接有效的手段。因此,我国应尽快出台社区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并在其中明确社区教育专职工作者的职业身份、入职要求、职责权利等内容,使社区教育专职工作者获得合法性的角色定位。在法律法规出台的过程中,各级各类社区教育的研究机构、业务指导机构、办学机构应强化自身的政策咨询职能,积极主动配合政府部门做好立法的各项筹备工作,促成社区教育法律法规的早日出台。国家层面出台法律法规,由于涉及面较广,须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因此酝酿周期难免较长。为了应对社区教育实践的迫切需求,各省可以根据本省社区教育的实际,先行制定省级层面的法律法规。一来可以解燃眉之急,二来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这方面,可以学习上海的经验。《上海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于2011年5月正式实施,条例对从事终身教育的专职教师的入职资格、职务评聘、业务进修、专业技术考核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该条例的出台,解决了专职人员的岗位晋升、专业发展与公平待遇问题,为专职教师的专业发展奠定了基础。

  2.建立健全政策制度,是社区教育专职工作者专业化发展的关键

  建立健全政策制度,是社区教育专职工作者专业化发展的关键。法律法规由于其普适性和高度凝练性,它只能从宏观上作出概括性的规定。因而,实践层面,还需制定相关的政策制度,形成可操作的规范性文件,明确社区教育工作者在数量配备、岗位要求、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培养培训等方面的问题。政策制度的出台要站在更高的层面,超越教育部门的范畴,方具有实践上的执行力。笔者认为,可以采取市县成立社区教育委员会的办法,在省级层面成立由省领导挂帅,教育部门、劳动部门、文化部门等相关部门参与的终身(社区)教育委员会,明确各部门职责和任务,整合协调各部门力量、形成合力,共同出台促进社区教育工作者专业化发展的方针政策。具体说来,社区教育专职工作者专业化发展的政策制度应主要涵盖:(1)岗位资格制度。建立岗位资格制度,是社区教育专职工作者从职业走向专业的重要标志。(2)职业准入制度。聘用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人员从事社区教育工作。(3)专业职务晋升制度。明确社区教育专职工作者的职称评审系列,提供明晰畅通的渠道,是稳定社区教育专职工作者队伍的关键。(4)进修培训制度。强化队伍的培训,明确培训的时长和要求,提高培训的针对性、系统性、常规性和实效性。

  3.加强培养和培训,是社区教育专职工作者专业化发展的重点

  由于社区教育工作者队伍大部分是从民政、中小学和职业学校等部门转行而来,因而普遍缺乏学科知识和专业背景,学历层次也普遍偏低,知识和能力素养远不能适应岗位的需求。因此,必须加大队伍的培养力度,提升培养的层次。这方面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国外各发达国家普遍实现了依托大学开设学科专业来培养社区教育工作者。而我国大学尚未开设社区教育方面的专业,仅少数大学在其他学科门类下设立了社区教育的研究方向。我们应该吸收国外的成功经验,广泛依托有条件的高校,设立终身教育或社区教育方面的本科专业,同时在研究生的培养上也设立该方向,并科学地设置相关学科课程,寻求积极的培养方案,从源头上解决社区教育工作者学科知识缺乏、专业素养薄弱的问题。在高校开设专业培养社区教育工作者,虽然解决了源头上的问题,但毕竟周期较长、见效较慢。眼下,加强对当前在职人员的专业培训是首要选择。从目前社区教育工作者培训现状来看,虽然各地都不同程度地组织了社区教育工作者的理论和业务培训,但由于专业伦理和专业标准同一性的缺失,和对培训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培训往往流于表面,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因此,加强队伍的培训,首先是要建立同一性的专业标准,明确专业知能要求,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其次,培训要有系统性,根据培训需求,制定完整的培训计划,开展系统完整的培训;第三,培训工作要常态化,要作为一项常规工作来开展,明确培训的时长和频率;第四,培训形式要多样化,可采用交流研讨、学术报告、实地考察等灵活多样的形式;第五,培训要有层次性,针对不同年龄阶层、不同学历层次、不同专业背景、不同岗位性质,开展分类分层培训;第六,注重培训的实效性,建立培训评价考核机制,提升培训实效。

  4.加强自我学习,是社区教育专职工作者专业化发展的基础

  第4篇:社区工作者自述范文

  [关键词]编修;民族乡概况;思考

  民族乡(镇)是县(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的基层政权机构,是我国为保障散居少数民族平等权利和民利而设立的乡一级行政区域,是我国特有的少数民族自己管理自己内部事务、依法行使当家作利的一种基层政权形式,它是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一种补充形式,是我国民族平等政策的一种具体体现。民族乡(镇)比一般乡(镇)有较多的自。民族乡工作是民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正确、全面了解民族乡,加快民族乡的发展,是值得重视的问题。这就需要方志人全面客观地记述民族乡概况。笔者在参与《中国民族乡概况》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乡概况》的编纂过程中有一点粗浅之见,现特奉献于各位同仁学者。

  一、民族乡概况及其编写意义

  党的十胜利召开给修志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同时也赋予修志工作者新的使命。要想做好民族乡概况的编纂工作,首先要弄明白什么是民族乡概况?民族乡概况是全面、客观、准确地记录民族乡地理环境、人口与民族,以及成立以来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以资政、教化、存史为目的的综合性官方性资料工具书。

  民族乡,是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建立的乡级行政区域,是少数民族依法行使当家作利的一种基层行政建制,是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一种必要补充形式。据《中国民族年鉴》(2012卷)统计,截至2011年,全国有民族乡1128个,分布在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上海、山西、海南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未设立民族乡,民族乡最多为贵州和云南,分别达到252个、145个。民族乡工作是我国民族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作好民族乡工作对于不断推进我国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十分重要的。民族乡概况的编写,直接关系着民族工作的科学发展,它以客观公正的立场,图文并茂地展示了民族乡的资源环境、经济发展、社会现状、科教卫生、风土人情和文化艺术,就民族乡的科学发展提出了实事求是的对策建议,其中的真知灼见可助推民族地区和各族群众脱贫致富,也能为和谐社会构建、新农村建设和民族文化创新提供历史借鉴和智力支持,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不仅对总结过去有着较强的现实意义,而且对我们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也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同时,编修民族乡概况不仅可以让大家更了解民族乡的基本情况,推动民族乡工作的开展,而且有助于对民族乡现实发展状况的理论探讨。

  总而言之,编修好民族乡概况,对于民族区域自治的研究,祖国的历史发展,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和民族关系,各民族乡的繁荣昌盛,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同时,还对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加强民族团结,实现民族平等,维护祖国统一,促进各民族乡经济、文化建设的共同繁荣和发展,进一步总结和研究新中国成立以来民族工作的成就、经验和问题,发展我国民族学、民俗学、语言学、社会学等的研究,都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与此同时,民族乡概况能为政府机关的政策制定和专家学者的学术研究提供资料和参考,能引导社会各界更加关注少数民族和民族宗教工作。

  二、关于内容的编写

  民族乡概况应记述哪些内容呢?虽然文章在这方面的论述几乎没有,但我们可以参考乡(镇)志的编写方式和体例,以及已出版的民族乡概况。

  首先,我们要明确编写民族乡概况坚持的原则和编写重难点。民族乡概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尊重事实,充分体现党的民族政策,体现“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体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编写民族乡概况要以改革开放为重点,充分展示30多年民族乡的发展变化,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貌,以科学翔实的史料使世人和后人全面了解民族乡的历史与现状,起到资政、教化、存史的功能。

  其次是要详细制定编写提纲,突出重点。值得参酌的有两个,一个是不少省市、直辖市民族(宗教)事务部门编纂出版的民族乡概况,如《贵阳市民族乡概况》、《四川省民族乡概况》、《黑龙江省民族乡概况》、《湖南省民族乡概况》、《浙江省民族乡(镇)概况》、《重庆民族乡概况丛书》等。另一个是2013年9月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组织编纂的《中国民族乡概况》,尚未出版。笔者认为,编写民族乡概况要继承并创新《中国少数民族自治区地方概况丛书》(于2009年由民族出版社出版)和已出版的民族乡概况的编写体例,介绍各民族乡的基本情况,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促进各少数民族地区的科学发展。综合起来,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情况或乡情概述(环境、资源、气候、人口、民族)、历史文化(风俗习惯、名胜古迹等)、历史沿革与行政区划、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农业、乡镇企业、交通通信、财政税收与金融、旅游、教育科技、人才队伍、文化艺术与广播电视、医疗卫生与体育、社会保障与扶贫开发、乡镇建设与环境保护等)、民族(宗教)事务工作、大事记等。既要反映本民族乡经济建设的成就,也要重视社会事业发展的展示,要有一定的信息量和厚重感。同时,突出新发展、新变化和亮点,突出本民族乡的地域特色和民族特色。

  三、编写民族乡概况要注意的事项

  (一)找准编写出发点和立足点是关键

  社会主义新方志是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进行编修的,因此,民族乡概况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运用新观点、新方法、新资料系统记述各民族乡的历史发展和现状,突出时代特点、民族特点和地方特点,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起到“资政、教育、存史”的作用,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当然,在站稳马克思主义的立足点的同时,也要注意志书的客观性。志书是“志”而不是“史”,它是用来“资政、教育、存史”的。客观、如实地记述、反映各民族乡的发展规律,是志书的灵魂。因此,民族乡概况不能单纯地从主观愿望出发,在志书中使用政治色彩浓的、带有评论性的字眼,以免志书失之偏颇。

  民族地区编写民族乡概况的特殊意义何在?笔者认为,那就是为了全面、客观地记述各民族乡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这既是我们的出发点,也是我们的立足点,而且又是它的特殊意义所在。民族乡概况作为民族乡的第一部志书,是地方志书的一员,把各民族乡人民的活动作为重点记述,立足于各民族乡,记述各民族乡的建立史、发展史。

  (二)准确记述各民族乡历史沿革是必要内容

  民族乡的产生有其一定的历史背景,提出建立民族乡与提出建立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是同时的。这主要基于抗日战争时期,为了最大程度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即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国共产党在解放区首先提出来的。(1)1942年4月,陕甘宁边区政府划定了定边的四、五区和城关镇的两个自然村为回民自治区。9月,又划定曲子县的三岔镇为回民自治区。以后,边区政府又在伊克昭盟建立了城川蒙民自治区,还在回民聚居的农村(如关中正宁县)陆续建立了一些少数民族自治区、乡。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内,由少数民族自己选举区、乡长,管理自治区内的政治、经济、文化事业。(2)这就是我国最早建立的民族自治区和民族乡。同时,民族乡和民族区域自治地方都是在党的同一政策的指引下发展和完善的。中国共产党从一开始就把建立民族乡作为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内容和形式来考虑,早期的民族自治地方就包括区、乡、村三级。1954年颁布的我国第一部宪法,规定少数民族聚居的乡称民族乡,不冠以自治名称。对此,中共中央统战部在对1954年宪法草案中有关少数民族几个问题的说明中指出:“宪法草案上规定,少数民族聚居的乡称民族乡,不冠以自治名称,这是因为几年来的经验证明,在相当于乡一级的自治区,由于地区很小,人口很少,受条件限制,不可能行使宪法草案第二章第五节规定的自治权,所以不叫自治乡,而叫民族乡,以区别于民族自治地方。”(3)1983年2月,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起草的《民族区域自治法》征求意见稿说明中指出:“1954年宪法颁布以前,县以下的区、乡范围的民族聚居区都可以成立自治地方,但后来鉴于只在一个区、一个乡的民族聚居区建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有困难,因而从1954年宪法颁布以后,这些民族聚居区,不再建立自治地方,只设立民族乡,以适应这些小聚居民族成分的特殊情况。”(4)

  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民族乡数量发展到现在,已有1100多个。编写民族乡概况的关键就在于准确记述各民族乡的历史沿革,如建立时的历史和变更的情况。这是对历史负责,对我们党负责,也是对我们自己负责,对后人负责。值得一提的是,在续志时要及时修订、补充和完善。

  (三)明确民族乡的性质和地位,如实记述各民族乡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是重中之重

  民族乡与一般乡都是县以下的基层政权,但民族乡与一般乡比较,具有更多的自,体现出自治的性质。而与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相比,民族乡又不是完全的自治区域,因为在只有一个相当于区或相当于乡的少数民族聚居区内,事实上不可能完全行使宪法中规定的各种自治权。民族乡不可能建立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等完善的立法机构以及其他与民族区域自治有关的部门以行使自治权。民族乡虽然属于民族区域自治范畴,但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上看只能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补充形式――这就是民族乡在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中的地位。因此,在明确了民族乡的性质和地位后,编修人员要本着实事求是、尊重事实的原则,要充分反映各民族乡成立以来在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方面的发展变化。这是民族乡概况记述的重点。

  (四)注意突出地方民族性和时代特色

  编修人员要通过自然环境、民族构成、历史沿革、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鲜活史料来多方展现各民族乡的地方民族性特点,将历史资料与现实的活史料有机地结合与统一起来,做到既能贯通古今,反映出民族发展变迁的历史脉络,又能详今略古,表现出鲜明的时代特色。

  (五)注重甄选有代表性、有特色的图片

  当现代摄影技术走入古老的地方志后,作为方志传统体例之一的图,发生了质的变化。民族乡概况中,文字不易表达的内容可以通过图片来反映,或者补充文字叙述说明的不足,使得民族乡概况所记录的事物更加完整、形象、具体。所选的图片除要符合志书要求外,还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要充分反映民族乡时代风貌的纪实性,直观显示地方特点和民族特点,较完整地保存人文史迹。同样,照片选材要尽量是本地区别于它地区独有的,不能拼凑“十样锦”。

  四、几点思考

  一是领导重视,成立编写小组。希望相关部门组织编写民族乡概况,给予财力、物力、人力的支持,将民族乡概况的编写纳入地方志书编纂体系,准确认识其所能发挥的“资政、存史、教化”作用。同时,要提高地方志的使用率,首先要求志书的内容和形式与民族乡科学发展的需要相适应。

  二是要处理好继承和创新的关系。总结第一轮《中国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概况》丛书的编写经验,一些章节目的设置,凡可前后照应的尽可能都要照应。如在记述经济方面的内容,可以设置一些相应表格来完成。读者通过表格,可以一目了然地看到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变化情况。在志书门类划分标准上,尽管志书传统的横分门类、以类系事的方法仍适用于民族乡概况的编写,但那些具有鲜明时代特色和地方特色的事物要在概况中得到充分反映,就必须不拘一格,灵活地使用其他分类方法,如大事记不只是记大事,也可记微观的具有典型意义的人和事;图片除地图外,圆形结构图、曲线图、折扇图等各种统计图同样可以丰富民族乡概况的内容。

  三是民族乡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无论是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还是民主法制建设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民族乡工作在长期的时间中不断得到充实,创造了许多宝贵的经验。但同时,民族乡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在新的发展机遇中,民族乡同样将面临更大的挑战。民族乡的研究不仅要研究民族乡的发展历史过程、历史背景,更重要的是要深入研究民族乡的现实发展状况。没有新情况、新问题、新发展的研究就不可能有理论上的提高和发展,要对现实状况进行研究就离不开准确系统的统计数据和深入的田野调查。遗憾地是到目前为止,尚没有专家、学者对西北部民族乡的发展状况进行深入实地的、系统的、全面的调查,更没有与此相对应的各民族乡志。希望本文能够引起相关部门和学者的重视,加大力度对民族乡的现状展开更为深入的研究。

  注释:

  (1)朱秀宏、姜勇:《试论关于民族乡的建立及其制度建设问题》,《新疆师范大学学报》2004年第1期,第14―16页。

  (2)参见中共中央统战部:《民族问题文献汇编》(1921年7月―1949年9月)《前言》,第8页。

  (3)陈海超、王尚仁:《新疆民族乡建设的几个问题》,《民族理论研究》1990年第2期。

  (4)王尚仁:《新疆民族乡问题初探》,《民族理论研究》1987年第2期。

  参考文献:

  [1]覃乃昌:《关于民族乡的几个问题》,《民族研究》2003年第3期。

  [2]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会编,滕新才、陈兴贵主编:重庆民族乡概况丛书,四川金城出版社,2013年3月1日第1版。

  [3]湖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编,李增夫主编:湖南省民族乡概况,湖南省出版社,1997年12月第1版。

  [4]四川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会编:四川省民族乡概况,四川省出版社,1993年7月第1版。

  [5]贵阳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会编:贵阳市民族乡概况,贵阳市出版社,1992年1月第1版。

  [6]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编:浙江省民族乡(镇)概况,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9年10月1日第1版。

  第5篇:社区工作者自述范文

  大家好!

  我负责社区的民政工作。回顾这一年的工作,我心中时常在反思,我在本职工作中应该做些什么,做了些什么,做好了什么?有了这些追问,使我的工作更有意义。为今后更好的工作,现将一年的工作做如下述职:希望能给予指教。

  一、思想方面:

  “德高为师,身正为范”,以德为首。在工作中,告诫自己,“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勤勤恳恳,出以公心。”才是社区工作者必备的道德风尚。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同事,作风正派。保持一颗平常心。有时及燥,不够耐心。

  二、工作方面:

  经过今年的复审我社区截止目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有33户居民,受助人口76人,每月发放低保金19089元。其中有17户有房屋补贴。12户有残疾人,2户双残户。其中一户享受特困救助。取消3户低保资格。调标2户,降标18户。享受廉租房补贴的29户,其中有3户享受经适房的补贴。其中有一户做了实物配租。残疾人26名(其中:肢体残疾人有12人,智力残疾人5人,视力残疾3人,听力残疾人2人,精神残4人)。新增4人。现有22名老人领取70岁生活补助金,80岁老人10名领取生活补助金。死亡人口:6人。火化率达到100%。在“八一”前夕走访慰问了社区现役军人5户。上半年进行了网络平台的录入,我社区共录入了:人在户在:644人、空挂157人、寄宿566人、暂住人口91人。注册志愿者电子档案,达141人,对志愿者个人概况、服务时间、项目,进行了登记造册。但没达10%标准。

  三、认识方面

  小区的民政工作,日常事务确实是相当繁琐,不同的层次、不同的家庭情况,需要做大量深入细致的调查工作,要走访核实。对一些不了解、不理解民政有关的政策、措施、条例的居民,还要做好解释和引导工作。

  一年来在民政工作中,我深感自己肩上的责任重大,即要对这一工作热情尽心,又要对这一工作有奉献精神和有一套过硬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在办理相关手续时,我社区本着为民服务的宗旨,以优质的服务为民排忧解难。

  认真做好低保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低保工作要求,及时了解困难居民生活状况,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居民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使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得到了较好的保障。对新增的低保户,严格按照“提出申请一入户调查一评议讨论一张榜公布”的程序办理,有效地提高了透明度。

  对低保边缘户,耐心做好解释工作,讲清政策,尽可能给予各类救助,逐步帮助他们走出困境。这些不同类型的家庭和人员,基本上是弱势群体,需要我们把工作的层面更贴近他们的需求,满足他们的愿望,使他们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得到最完美的解决。力所能及地帮助到他们,通过各种途径为这些居民群众服务,给他们带去社区党组织的关心和问候。

  我居委会成员紧密团结,在民政工作量大我有困难时大家都给予了很大的帮助,共同完成任务。在这里表示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有成绩也有不足。宠辱不惊,闲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漫观天外云卷云舒。今天我把它作为述职报告的结束语,为的是提醒自己,能以一种平和而真诚的心态面对大家,客观的、真实的向大家汇报一年来我的工作情况,忙忙碌碌中一年的时光转瞬即逝,在xx里这一年的锤炼虽然脚步蹒跚但受益匪浅,积累下一笔宝贵的财富。

  谢谢大家!

  社区工作人员个人述职报告二入职以来,在街道和社区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在社区全体同事的帮助下,以社区党建为核心,以服务群众为宗旨,紧紧围绕强基础、创载体、重服务的工作方针,着力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确保任务的圆满完成。现就20xx年在社区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工作内容

  目前,我主要配合社区党建领导做好党建的文字材料工作。通过对党建材料的整理,了解了党建的工作流程及相关业务,配合各支部开展各项活动,努力做好党务居务公开工作,及时更新各支部远程教育学习记录。由于刚入职,对社区党建这块内容还比较陌生,工作之余,我认真学习有关党务知识,翻阅各类相关文件资料,虚心学习老同志的经验和做法,大胆进行工作尝试,将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工作中来。

  其次,积极配合社区网格化的建设,现在各个社区都大力推广网格化建设,这项工作对于村改居的社区来说,困难度远远大于纯社区。xx社区的特点是房屋分布不规则,流动人员多,且相对复杂,这样加大了我们入户和网格划分的困难度。以往我们社区是按照小组来划分,这样就会造成小组人员信息和网格人员信息不一致的问题。我们也一直就此问题与街道、电信多次探讨,力求更好的把小组人员信息与网格信息相挂钩。

  我还通过对社区各口信息的采集,汇总,及时更新社区网站,让居民能及时的知道社区的最新动态。积极配合社区做好精神文明建设的档案归集工作。

  二、工作体会

  通过总结经验和认真思考,对于社区工作,我有几点体会:

  第一,我感受到了当一名社区工作者的不易,社区工作绝不是单打独斗而是整个社区全体工作同仁一起努力才能把工作做好。只有各口积极配合,才能把繁琐的社区工作做得井井有条。

  第二,我感受到了当一名社区工作者在思想上不断完善,在政治上不断求强,在工作上不断求精,从而使自身综合素质不断提高。

  第三,在未来的职业生涯中,可能有机会经手相关业务经费,我应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基本道德规范,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不用权谋私,公平、公正、敬业,上为社区分忧,下为百姓解愁。

  三、存在不足

  由于个人经验有所欠缺,在工作中还存在一定不足:

  一是,自身学习仍需要进一步加强。随着城市管理体制的不断发展,社区工作职能将不断更新。对社区专职工作者的知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社区党员群众服务的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身份转变不够迅速。由于经验不足,个人在为人处事方面还不够严谨、细致,今后要更加努力改正,也请领导和同事给予批评指正。

  第6篇:社区工作者自述范文

  【关键词】法律服务工作者;民诉法解释;司法解释

  2015年1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了《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民诉法解释》),《民诉法解释》第八十八条规定“诉讼人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提交授权委托书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提交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以及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内的证明材料”,笔者认为,上述司法解释要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提交“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内的证明材料”值得商榷,简述如下:

  一、上述解释与十八届四中全会“发展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队伍…”的精神相悖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律师一样,同为法律服务职业人员,对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与公平正义具有重要作用,做出了积极贡献。

  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依法治国决定》),勾画出法治中国的新蓝图,吹响了依法治国的新号角,是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献。“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发展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队伍…”明确写进了《依法治国决定》中,显然,发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是党中央对基层法律服务制度的顶层设计,是基层法律服务建设的总纲领;党的领导又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党的决定理当贯彻执行。因此,“发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应当得到模范践行。

  上述司法解释,无论其解释目的和动机如何,客观上都是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地域的极大限制和发展空间的极度挤压,这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发展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队伍”有关“发展”的精神相悖。

  二、上述解释有违法之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和第五十九条“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之规定,当事人有权自由聘请“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作为自己的诉讼人,而无需听命或受制于法院,更无需法院审批,同时也无需向法院提供什么《证明材料》;而《民诉法解释》第八十八条第二项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擅自增设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提交“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内的证明材料”限制性条款,超越了法律界限。

  根据法的位阶,上位法优于下位法。下位法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司法解释不得与法律本身相抵触。既然作为基本法的民事诉讼法都未作出“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内”的限制性规定,立法机关也无相关法律解释;作为下位法的《民诉法解释》第八十八条第二项怎能凌驾于作为上位法的《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和第五十九条之上,公然越权,背离立法原意,做出如此“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内”的限制性规定呢?同时,上述司法解释也不符合立法的目的、原则和原意,违反立法法有关法律解释和司法解释的规定。

  三、上述解释是对当事人诉权的不当限制和变相剥夺

  法无禁止即自由,这是一个简单的法理。作为社会公众的当事人来说,法无禁止即可为,当事人委托何人作为自己的诉讼人是当事人自己的事,是当事人的自由和权利,是法律价值、法律秩序和公平正义的体现。既然《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均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人,当事人就有权自由地聘请自己信任的律师或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作为自己的诉讼人,而无需考虑也不应受制什么辖区。这是基本法赋予当事人的自由和权利,也是当事人最基本的诉权;而《民诉法解释》第八十八条第二项“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内”的规定,却剥夺/限制了当事人寻求法律服务的(地域)选择权,是对当事人诉权的不当限制和变相剥夺,挑战了诉讼的信任基础。

  试问:倘若“当事人双方均位于(某法律服务工作者)辖区之外”的某一当事人,出于信任关系始终坚持要聘请该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法院该如何处理―是强迫当事人更换人或是为其推荐(暗示)人?倘若当事人执意不更换人或不接受推荐(暗示)的人,人民法院又将咋办―继续推荐(暗示)或是干脆剥夺/变相剥夺当事人委托诉讼人的权利?

  四、上述解释有越权之嫌

  众所周知,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对于国家机关(包括司法机关)的公权力来说,“法无授权即禁止(不可为)”,应当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

  有权不可任性,依法治国,尤其要依法治权。司法审判权不能替代司法行政权,这是法律常识。依照职权法定原则,对公正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包括执(职)业分类和(区域)管理当属行政职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律师如何执业、如何管理系司法行政管理问题,而非司法审判问题,当由司法行政部门主管,不宜由审判机关代劳。上述司法解释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内”的区域限制,难避越权和越俎代庖之嫌。

  五、上述解释有违司法公正,不利于社会和谐

  公平正义与社会和谐是人类的不懈追求。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

  公正是和谐的基础,和谐是公正的保障;没有公正,岂能和谐。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与律师同为法律服务市场主体,为民主法制建设和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性和当事人法律服务需求的层级性,决定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与律师将长期共存,这是客观事实也是客观规律。上述司法解释打破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与律师和谐共存的平衡基础,带有明显的偏袒色彩,引发了不少热议和对公正的质疑,不利于社会和谐。

  六、结语

  司法解释应当立足于具体条文,并符合立法目的和立法原意,不得超越法律创制义务和附设条件。

  我国司法解释尤其是民商领域的解释、规定、批复、决定、意见、纪要、通知等存在诸多问题,其制定、修改、废止也较为频繁。究其原因,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固然是其根本原因,但情绪化的解释思想、值得思考的解释技巧、缺乏民意的解释程序却令人深思。

  针对司法解释存在的问题,新修订的立法法新增一条,加强了对司法解释的备案审查和规范监督(李建国副委员长关于《立法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六)关于对司法解释的规范和监督”),足以说明司法解释确实有待于规范,从实际出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加强司法解释的科学化和民主化,规范司法解释,提高解释质量,乃时代的呼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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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篇:社区工作者自述范文

   

  关键词: 社区矫正;刑罚制度;改革 

  一、“社区矫正”的概念

      第一种观点认为,社区矫正是一种非监禁刑的刑罚执行活动。根据“两院两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对我国社区矫正所下的定义,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在这个概念之下,该《通知》明确规定社区矫正适用于如下罪犯: (1)被判处管制的; (2)被宣告缓刑的; (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 (4)被裁定假释的; (5)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通知》强调,对于这些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犯罪人中,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应当作为重点对象,适用上述非监禁措施,实施社区矫正。

      第二种观点认为,社区矫正仅是刑罚执行方式,并不是非监禁刑的执行方式,社区矫正并不完全等同于非监禁刑。非监禁刑是与监禁刑相对应的刑种概念,社区矫正不是刑种概念,而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非监禁刑需要采取社区矫正的方式来执行,我国非监禁刑包括管制与剥夺政治权利;被判处监禁刑的罪犯经过法定程序裁定,也可以采取社区矫正的刑罚执行方式,例如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符合一定的条件,包括认罪态度好、刑罚执行满一定年限等等,通过假释或保外就医、监外执行等,也可以对其采用社区矫正的执行方式[1] (第67页) 。

      第三种观点认为, 应当将社区矫正的范围放宽一些,不能仅仅将社区矫正定位在刑罚执行方面,还应当考虑将出狱人的社会保护、受刑人的安置帮教工作、监狱行刑社会化等内容纳入这个系统,以发挥统一作战的协调功能,尽量从各个方面实现犯罪人再社会化的目的。因此,社区矫正就是指在国家专门机关的领导和指导下,发动社区群众、整合社区资源,对在社区中服刑和处遇的犯罪人给予教育、改造、保护的刑事执法活动以及对出狱人进行帮助、保护的社区社会工作[2] (第30页) 。

  上述各种观点对我国社区矫正的概念的表述各不相同,有的认为是非监禁刑的刑罚执行活动,有的认为是刑罚执行方式,还有的认为是刑罚执行活动和社区社会工作。但总的看来,上述观点对社区矫正概念的表述均有一定的不足,均不能全面准确地表达社区矫正的含义,具体分析如下:

      第一种观点将社区矫正定义为非监禁刑之行刑方式,显然是对非监禁刑的刑罚概念的误解。在我国的自由刑种类中,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这些剥夺人身自由的刑罚,都是要将罪犯放在监狱和拘役所里,以监禁的方式执行刑罚的,因而属于监禁刑。只有管制这种限制人身自由的自由刑,不需要将罪犯放在监狱,而是放在社会上执行,因此,管制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惟一的一种非监禁刑。如果将非监禁刑的概念作广义的解释,可以把它理解为监禁刑以外的刑罚种类,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附加刑。但无论如何,非监禁刑的概念也不可能将缓刑、假释、监外执行等刑罚裁量制度、刑罚执行制度、刑罚执行方式都包括进去。我们不能为了把社区矫正的概念简单化,而刻意对非监禁刑作扩大范围的解释,因为这样的理解非监禁刑是与刑法理论中的非监禁刑的概念相悖的。所以,将社区矫正的概念定义为非监禁刑的行刑方式是不准确的。

      第二种观点虽然发现了第一种观点以非监禁刑的刑罚执行活动来定义社区矫正的不足,指出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监禁刑的罪犯,通过适用缓刑、假释,也可以成为社区矫正的对象。但对社区矫正的概念简单地定义为刑罚执行方式,也是存在着明显的缺陷的。从目前进行社区矫正的几种对象来看,缓刑是附条件的不执行原判的刑罚,假释是附条件的提前释放,对缓刑犯和假释犯而言,只是监督考察他们在考验期内能否遵守有关监督考察的规定,如果能够遵守有关规定,对他们所判的刑罚(假释犯是假释时所剩余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从完善法律制度的角度看,对缓刑和假释确实存在一个监督考察制度进一步完善的问题,但对缓刑犯和假释犯的监督考察活动无论如何也不能混同于刑罚执行方式。从逻辑上讲,如果将附条件的不执行刑罚还称为执行刑罚的方式,那就必然会得出“不执行还是执行”的悖论。从目前被列入社区矫正对象的几种情况看,只有监外执行是惟一的一种刑罚执行方式,并且它还仅仅是监禁刑的一种变通性行刑方式,还不能将其称之为非监禁刑的行刑方式。

      第三种观点将出狱人的社会保护、受刑人的安置帮教工作、监狱行刑社会化等内容统统都纳入社区矫正的概念,使社区矫正成为一个无所不包的庞大的社会工程。这一概念的缺陷一方面在于它将监狱行刑的社会化也纳入社区矫正,人为地把社区矫正扩大到监狱矫正的领域。另一方面,它又将出狱人的社会保护、安置帮教等都纳入社区矫正,将社区矫正的范围又扩大到对犯罪人提供社会福利保障的领域,超越了矫正教育的内容。如果这样界定社区矫正的概念,必然造成社区矫正工作的严重变形,使得社区矫正成为向犯罪人提供社会福利保障的一项社会工作,并且犯罪人在社区矫正中所享受的这些社会福利保障,是社会上遵纪守法的下岗待业公民都无法享受到的,而对犯罪人来说只是因为他们犯过罪,服过刑就能够轻易享受到,这样的社区矫正无异于鼓励善良的人们去实施犯罪。基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对社区矫正的概念可以作如下表述:社区矫正是矫正机构将罪犯放在社区里进行矫正教育,在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有效地利用社会资源开展对罪犯矫正教育工作的新型矫正方式。

     

  二、社区矫正与刑罚制度的关系

      (一)刑事法律所规定的刑罚方法和刑罚制度是社区矫正的法律依据

  第8篇:社区工作者自述范文

  今天,我们讨论管制、缓刑和假释已经不是由于这些做法制度化之初的立法意图①了,而是在当今和可预见的此后的社会实况条件中,为了避免监禁刑,尤其是短期监禁刑,对实现惩罚目的同时造成副作用大于正面作用的问题,尤其是兼顾刑罚成本问题,这和当初废除肉刑的逻辑并无根本区别。社区矫正之所以发生,和当年自由刑渐次取代肉体刑一样,或者说与肢体残缺的刑罚对于刑罚初衷越来越“得不偿失”一个道理,封闭式剥夺自由的刑罚弊端随着社会生活的演进越来越不能以其功过相抵后的收益证明其自身的合理性,尤其在法定犯领域和过失犯等轻微刑事犯罪领域,但这都并不能自动地证明“社区矫正”会成为那个被“降大任”的“MR.Right”———刑法对其作出规定和“倚重”,并不必然注定“社区矫正”会在我国刑罚体制中按照各种美好的期待实现立法和改革的初衷。而谈到社区矫正实行的预期效果和实际效果,我们先从加入社区矫正修改后刑法内容来看:第三十八条关于管制的条文为:“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第七十八条关于缓刑的条文修改为:“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第八十一条假释条文为:“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在社区的影响。第八十五条还规定“: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从上述修改后条文能够读出立法对以非监禁方式服刑人员的关注加强,并因此体现出加大适用非监禁刑罚的用意。社区矫正终于在“千呼万唤”中而“登法入律”,得到了广泛的肯定与赞赏②。本文赞同以开放的态度对待来自任何国家的经验和做法,前提是只要这样的“引进”经过了“洋为中用”的门槛:知道引进来的是什么,干什么用,我们是否适用。如果我们说的“社区矫正”确实是communitycorrection,那么它必然会带来更好的刑罚效应吗?或者说如果communitycorrection给英吉利或者美利坚带来了更好的情形,而“社区矫正”也会顺其“亦然”吗?再或者,怎样相信或者怎样保证“社区矫正”在中国会如同“communitycorrection”在英国或者美国那样起到实现立法的美好愿景呢?固然,“任何进步都不会像看上去那么伟大”,本文并不是伸出顽固的扼杀改革之手,只是想在人人皆曰“可以”的时候,一定清楚一些基本的问题,并期待也更愿意以此为基础再进一步去相信和笃行。

  社区矫正的理论预设与现实处境分析———从典型观点切入讨论

  社区矫正、正确理解和借鉴其他国家相关经验所必须注意的一个前提性差异是,我国刑法典中犯罪定义是包含“定量因素”的,而相同的行为在其他国家已经明确包含在犯罪行为之中,但在我国可能并不构成犯罪。这意味着一系列相关的犯罪统计数据含义也相去甚远。比如,在犯罪案件统计中,实际上包含了我国的治安处罚、人民调解等诸多非刑事案件。因此,很多国家讨论的非犯罪化问题,空间是非常大的,也是他们之所以统计社区矫正人数大大多于监狱服刑人数的原因。若不正视和充分理解这样的差别带来的在各个方面的意义,就很难真正探讨我国的社区矫正问题。下面从比较有代表性的关于社区矫正的观点①来探讨我国社区矫正必须面对的问题:(一)关于社区矫正降低重新犯罪率2011年社区矫正课题调研组《关于推进中国特色社区矫正工作的调研报告》一文认为,适用社区矫正的“重新犯罪率较之于监禁服刑人员大幅降低,而且有逐年降低趋势。自2003年7月中央部署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以来,社区服刑人员的年平均重新犯罪率低于0.8%。虽然我们很难查到准确的监禁刑罪犯释放后的重新犯罪率,但综合有关零星数据分析,至少高于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的10倍以上。”并以2008年奥运会和2009年建国六十周年北京市六千社区服刑人员的“四无”为例描述了社区矫正的成绩〔5〕。首先,适用社区矫正的服刑人员主要是管制、缓刑(适用于三年以下有期或者拘役的相对罪行较轻并且已经司法确认“不致再危害社会”)、假释和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人。上文说比较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和监禁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的情况,是基于怎样的对比模式呢?管制和缓刑犯是前后都在非监禁状态的,剥夺政治权利本就在监禁刑后再行执行,那么就是假释犯吗?恐怕也不是。假释顾名思义就是提前释放的,这几种社区矫正对象实际上都没有前后的可对比性。那么对比来自哪里?是不是因为有社区矫正的施行,从前可能判处监禁刑又转而判处管制、单处剥夺政 治权利从而适用社区矫正?从我国刑罚结构来看,这种情形鲜能成立。从该文文义上分析则应该是,一部分犯罪人在没有社区矫正制度的前提下应适用监禁刑,而试行社区矫正后则在社区服刑,对这部分服刑人员的重新犯罪率进行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