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车难题新解:两难处境下的自由意志和自主责任
主要出于这个原因, 黑尔曾站在效益主义的立场上极力贬低电车案例, 认为它脱离现实, 缺乏说服力。其实, 这种理屈词穷的回避态度根本就站不住脚。思想实验的确不同于技术实验, 只能围绕理论上设计出来的抽象场景展开分析演绎, 几乎没办法在日常实际生活里检验。但要是我们因此断言电车难题忽视了人生在世的具体内容, 缺乏现实意义, 没有必要深入探究, 好像就有点强词夺理了, 甚至是忘记了下面的常识:任何伦理学理论都不可能只是细致而微地直接处理张三李四在日常生活中实际遇到的具体道德问题, 却拒绝结合像电车难题这样生动形象的特定案例展开逻辑上的理论分析。无论如何, 如此多的普通人在如此长的时间里热衷于参与这个思想实验, 还发表了大量针尖对麦芒的鲜明见解, 就充分证明了一点:电车案例远比当前伦理学界关注的众多理论问题更有现实意义, 更值得我们认真严肃地正面应对, 而不可仅仅因为它向我们的规范性立场提出了严峻挑战, 就采取鸵鸟政策予以回避, 因为那样只会让我们的理论研究更加不接地气, 最终沦为学究式的空谈。
这样辨析之后, 我们就能发现一个有点反讽意味的事实:尽管直到今天人们仍然倾向于认为电车难题构成了针对后果论的严峻挑战(它也的确触及了后果论的致命弱点, 即只从定量角度计算善恶后果的大小多少, 却忽视了定性维度上的主次轻重), 但它归根结底是道义论才会面临的一场噩梦。如上所述, 倘若将自己的原初立场贯彻到底、不加修正, 纯粹效益主义虽然也会觉得死了一个人有点可惜, 却不会认为取五舍一是个多么艰难的选择。倒是强调“ 人是目的” 的康德主义式道义论和人们的日常道德直觉, 以及那些用“ 一条人命也很重要” 的道义原则修正了自己原初立场的非纯粹效益主义, 才会在救五个还是救一个的问题上犯难, 以至于打出了“ 权益” 这张定性王牌的自由主义也会感到棘手:单靠定量计算支撑起来的取五舍一固然无法接受, 但要是为了尊重一个人不可侵犯的神圣生命权, 就让五个人同样不可侵犯的神圣生命权被否定, 岂不是也说不过去?如果说一个人是目的, 难道五个人就不是目的了吗?如果在同样神圣的生命权之间出现了冲突, 我们该赋予哪一边的生命权更高的权重, 或者说该让哪一边的生命权更神圣呢?通俗一点说, 两边出的都是至高无上的“ 权益” 王牌, 到底哪一边能够压过另一边呢?严格说来, 两难之难的关键就在这里, 不然也不会出现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的僵局了。
为了走出僵局, 本文试图在坚持不可害人、尊重人权的规范性正义底线的前提下, 引入自由意志的视角(当然不是西方学界依据二元对立架构谈论的那种在决定论氛围下甚至搞不明白是否真实存在的自由意志, 而是人们在日常生活里实际拥有的与因果必然链条保持两位一体关系的自由意志), 仔细辨析人们在不同选择方案下理应承担的自主责任。事实上, 由于自由意志在哲学上被看成空虚幻觉, 同时由于人们在把电车案例当成思想实验讨论时, 较少考虑自己在现实生活中必须承担的自主责任, 以往学界很少从这个视角探究人们应对电车难题的选择方案, 结果留下了一片盲区, 没有意识到解开这个难解之谜的关键恰恰就在其中。此外, 由于电车案例的原初设定, 人们主要提出了两种实质性的解决方案, 即“取五舍一” 与“取一舍五” , 本文当然也无法另辟蹊径地给出其他解决方案, 而只能从自由意志和自主责任的视角出发, 针对这两种基本的道德选择展开学理分析, 以推进对此难题的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