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国》中伦理思想与政治思想的张力论文 理想主义伦理学(十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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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本文首先简述了《理想国》中的城邦正义和个人正义。然后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理想国》中反映的柏拉图哲学体系下伦理思想和政治思想的统一和矛盾。最后尝试着达到对《理想国》的“同情之理解”。

  关键词:柏拉图;理想国;正义;伦理思想;政治思想;统一与矛盾

  《理想国》是柏拉图对当时的政治现实进行批判和反思而写就的著作。系统地阐释了作者的正义观、政治思想和伦理思想。我们从柏拉图的理念论体系来理解《理想国》中的正义、幸福、政治思想和伦理思想。可以更深入地理解柏拉图关于国家政治设计的目的,了解柏拉图的国家思想对后世政治哲学中制度设计的影响。

  一、城邦的正义与灵魂的正义

  《理想国》以讨论“什么是个人正义”作为开始,依次讨论了城邦的建设、城邦中的三个等级和城邦的正义等问题,最后回归到“什么是个人正义”。在柏拉图看来,一个理想的城邦是由智慧、勇敢、节制三种理念构成的。这三种理念分别在现实世界中形成了城邦中的三种品质,也同时相对应地形成了三个阶级,分别是护国者、护卫者和被统治者,其本质上就是学者阶级、军人阶级和劳动阶级。而城邦的正义就是能够使智慧、勇敢、节制在这个理想的城邦产生,并在它们产生之后一直保护着它们的那个品质。简单来说城邦的正义就是三个阶级各安其职、各尽其责、互不僭越,正义就是一种秩序。正义的目的是为了使全体公民得到最大的幸福。“我们建立这个国家的目标并不是为了某一阶级的单独突出的幸福,而是为了全体公民的最大幸福”。而在其德性幸福论的体系下,只要每个人完美地拥有其依附的这一个阶级的品格,不僭越,则国家中的每个人就都是幸福的。这个国家的任务就完成了。这就是柏拉图的早期政治思想。

  类比的方法论是柏拉图著作中的很大一个特点。柏拉图认为可以先读“大字”,再读“小字”,由大见小。因此在讨论了城邦正义的基础上,柏拉图借苏格拉底之口在接下来的对话中论述了什么是个人正义。和城邦相类似,个人的灵魂有三部分组成:理性、激情和欲望。“我们每个人如果由于自身内的各种品质在自身内各起各的作用,那他就是正义的,即也是做他本份的事情的。”也就是说,正义的人就是拥有其应该拥有的品格的人。每个人拥有其应该拥有的品格就是正义的人,正义的人就会得到幸福。

  这里我们注意到,《理想国》中的个人灵魂的正义是在城邦的正义下才得以成立的。每个人在城邦中拥有其个人独特的技艺,属于其独特的阶级。当每个人拥有他个人作为该阶级成员需要拥有的品格的时候,他就是正义的。护国者拥有智慧,能完善地治理国家的时候,他就是正义的;护卫者拥有勇敢,能有保护国家不受外来袭击的时候,他就是正义的;劳动者能够提供劳动,提供物质资料,并且节制自己的欲望,使自己服从于统治阶级的时候,就是正义的。因此可以认为,在柏拉图的政治和伦理体系中,伦理思想中的品格“真实存在的东西并不是个别人而是人类,对柏拉图来说,伦理思想变成了政治思想”。下文将对柏拉图的`《理想国》中展现的伦理思想和政治思想的统一和矛盾进行分析。

  二、理念论体系下伦理思想和政治思想的统一

  “理念论”的方法论思想深深影响了《理想国》中对国家政治和个人伦理的探讨。柏拉图的“理念”在方法论上来讲,可以被界说为类的概念,“所以无论何种类概念均属于纯形式的更高级的世界”。具体来看,《理想国》中的苏格拉底多次使用了类比的方法来推出结论。最大的类比就是城邦正义和个人正义的类比。这个类比形成了理想国的整体骨架。还有城邦中的三个阶级和个人灵魂中的三种品格的类比。其中个人的理性可以上升为城邦中的学者阶级,个人的勇敢可以上升为城邦中的军人阶级,个人的欲望可以上升为城邦中的劳动阶级。

  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柏拉图认为个人正义是的更高形式就是城邦的正义。在理念论的思想下,个人正义一定具有更高层次上的类概念,也就是城邦的正义。虽然柏拉图在《理想国》中申明是为了寻找个人的正义才虚拟了一个理想的城邦,由大见小,“先探讨在城邦里的正义是什么,然后在个别人身上考察它”,但是很明显看到《理想国》的主要目的是想论述柏拉图的政治思想,也就是他的理想城邦思想。因此,从柏拉图的逻辑来看,不是由城邦的正义来推导个人的正义,而是个人的正义上升为城邦的正义。 ? 可以认为,柏拉图哲学的伦理思想不在于个人的能力和幸福,而在于类的伦理的完美。因此,在柏拉图理想城邦中的人,并不是单个存在的,而是从属于其类概念上的城邦的。对柏拉图来说,其伦理思想就上升成为了政治思想。这样,在理念论体系的影响下,柏拉图的伦理思想和政治思想得到了统一。这种统一是对当时雅典,甚至是整个希腊城邦政治日趋腐化的对抗。在柏拉图的时期,雅典城邦民主政治已开始败落,“在当时希腊政治生活分崩离析,个人幸福风靡一时,柏拉图理论与之抗衡,将国家的概念提高大驾驭一切的高度”。⑥如此就可以解释为何柏拉图哲学中的伦理思想是低于并且服务于政治思想了。

  但是,柏拉图使个人伦理从属于国家政治体系的做法,必然导致极端限制公民的个人自由,弱化个人利益,甚至不能谈个人利益。这样一来,《理想国》中的国家理想就变成了为实现科学理论的军事国家了。因此,如果排除柏拉图的理念论体系对伦理学的影响,我们就可以看出他的伦理思想和政治思想中间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下文将论述这种矛盾。

  三、柏拉图伦理思想与政治思想的矛盾

  柏拉图的伦理思想是“德性幸福论”,他宣称只要拥有了其该有的品德就是幸福的,这里拥有品德和幸福同一的,不是手段与目的的关系。但是与后世的德性幸福论不同的是,柏拉图的“德性幸福论”适合其政治思想联系在一起的。在其理想的城邦中,个人的品德(也就是个人的幸福)是和这个城邦的政治制度联系在一起。

  具体来说,柏拉图认为,在他的理想城邦中每个人只要拥有其该有的品德就是幸福的。但是,他的理想城邦中的人是有阶级差别的。每个阶级的人应该拥有的品德是不一样的。学者阶级的品德是智慧,因此拥有了智慧,这个阶级的人就拥有了幸福;军人阶级的品德是勇敢,拥有了勇敢,这个阶级的人就拥有了幸福;而在柏拉图的《理想国》中,劳动阶级,也就是被统治阶级好像没有被赋予他们独有的品德。

  如此看来,按照柏拉图的逻辑,由于每个人隶属于各自的阶级,因此每个人应该拥有的品德是不一样的,因此在他的理想城邦中三个阶级中的人的幸福标准是不一样的,有等级差别的。为了解释他的这种有差别的品德和幸福论,特别是为了让被统治者相信这种有差别的幸福。柏拉图甚至引人了“腓尼基神话”。

  但是伦理学研究“正义”、“幸福”、“品德”这些概念,都无非是为了找到一种具有普世价值的,能够排除等级差异和政治制度影响的标准。而柏拉图的伦理思想却不是这种目的。柏拉图的“德性幸福论”就和其政治思想发生了尖锐的矛盾。为了调和这种矛盾,柏拉图使其哲学中的伦理思想就附属于其政治思想。比如阅读《理想国》前几卷我们会认为柏拉图论述城邦的正义仅仅是为了与个人灵魂的正义做类比。

  由于《理想国》中伦理思想和其政治思想的矛盾,柏拉图的理想国就成为了极端限制个人自由的、弱化个人利益的国家。就如马克思所说,“他的理想国只是埃及种族制度在雅典的理想化”。虽然这种伦理思想和政治思想的结合在当时的雅典社会具有现实的意义,但是却泯灭了个人的自由。

  四、理解《理想国》

  虽然,柏拉图的《理想国》中存在着许多矛盾,但是如陈寅恪先生所提倡的“同情之理解”读书法所言,我们对《理想国》首先应有的态度是尝试着理解。柏拉图提出的这种政治制度虽然已经被当作空想的乌托邦抛弃了。但是柏拉图站在“教育公民达到使之真正幸福的”的高度上,严格按照理性来设计人类社会合理结构的做法却是后世政治哲学所效仿的。

  试论《理想国》中伦理思想与政治思想的张力

  论文摘要:本文首先简述了《理想国》中的城邦正义和个人正义。然后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理想国》中反映的柏拉图哲学体系下伦理思想和政治思想的统一和矛盾。最后尝试着达到对《理想国》的“同情之理解”。

  论文关键词:柏拉图;理想国;正义;伦理思想;政治思想;统一与矛盾

  《理想国》是柏拉图对当时的政治现实进行批判和反思而写就的著作。系统地阐释了作者的正义观、政治思想和伦理思想。我们从柏拉图的理念论体系来理解《理想国》中的正义、幸福、政治思想和伦理思想。可以更深入地理解柏拉图关于国家政治设计的目的,了解柏拉图的国家思想对后世政治哲学中制度设计的影响。

  一、城邦的正义与灵魂的正义

  《理想国》以讨论“什么是个人正义”作为开始,依次讨论了城邦的建设、城邦中的三个等级和城邦的正义等问题,最后回归到“什么是个人正义”。在柏拉图看来,一个理想的城邦是由智慧、勇敢、节制三种理念构成的。这三种理念分别在现实世界中形成了城邦中的三种品质,也同时相对应地形成了三个阶级,分别是护国者、护卫者和被统治者,其本质上就是学者阶级、军人阶级和劳动阶级。而城邦的正义就是能够使智慧、勇敢、节制在这个理想的城邦产生,并在它们产生之后一直保护着它们的那个品质。简单来说城邦的正义就是三个阶级各安其职、各尽其责、互不僭越,正义就是一种秩序。正义的目的是为了使全体公民得到最大的幸福。“我们建立这个国家的目标并不是为了某一阶级的单独突出的幸福,而是为了全体公民的最大幸福”。而在其德性幸福论的体系下,只要每个人完美地拥有其依附的这一个阶级的品格,不僭越,则国家中的每个人就都是幸福的。这个国家的任务就完成了。这就是柏拉图的早期政治思想。

  类比的方法论是柏拉图著作中的很大一个特点。柏拉图认为可以先读“大字”,再读“小字”,由大见小。因此在讨论了城邦正义的基础上,柏拉图借苏格拉底之口在接下来的对话中论述了什么是个人正义。和城邦相类似,个人的灵魂有三部分组成:理性、激情和欲望。“我们每个人如果由于自身内的各种品质在自身内各起各的作用,那他就是正义的,即也是做他本份的事情的。”也就是说,正义的人就是拥有其应该拥有的品格的人。每个人拥有其应该拥有的品格就是正义的人,正义的人就会得到幸福。

  这里我们注意到,《理想国》中的个人灵魂的正义是在城邦的正义下才得以成立的。每个人在城邦中拥有其个人独特的技艺,属于其独特的阶级。当每个人拥有他个人作为该阶级成员需要拥有的品格的时候,他就是正义的。护国者拥有智慧,能完善地治理国家的时候,他就是正义的;护卫者拥有勇敢,能有保护国家不受外来袭击的时候,他就是正义的;劳动者能够提供劳动,提供物质资料,并且节制自己的欲望,使自己服从于统治阶级的时候,就是正义的。因此可以认为,在柏拉图的政治和伦理体系中,伦理思想中的品格“真实存在的东西并不是个别人而是人类,对柏拉图来说,伦理思想变成了政治思想”。下文将对柏拉图的《理想国》中展现的伦理思想和政治思想的统一和矛盾进行分析。

  二、理念论体系下伦理思想和政治思想的统一

  “理念论”的方法论思想深深影响了《理想国》中对国家政治和个人伦理的探讨。柏拉图的“理念”在方法论上来讲,可以被界说为类的概念,“所以无论何种类概念均属于纯形式的更高级的世界”。具体来看,《理想国》中的苏格拉底多次使用了类比的方法来推出结论。最大的类比就是城邦正义和个人正义的类比。这个类比形成了理想国的整体骨架。还有城邦中的三个阶级和个人灵魂中的三种品格的类比。其中个人的理性可以上升为城邦中的学者阶级,个人的勇敢可以上升为城邦中的军人阶级,个人的欲望可以上升为城邦中的劳动阶级。

  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柏拉图认为个人正义是的更高形式就是城邦的正义。在理念论的思想下,个人正义一定具有更高层次上的类概念,也就是城邦的正义。虽然柏拉图在《理想国》中申明是为了寻找个人的正义才虚拟了一个理想的城邦,由大见小,“先探讨在城邦里的`正义是什么,然后在个别人身上考察它”,但是很明显看到《理想国》的主要目的是想论述柏拉图的政治思想,也就是他的理想城邦思想。因此,从柏拉图的逻辑来看,不是由城邦的正义来推导个人的正义,而是个人的正义上升为城邦的正义。

  可以认为,柏拉图哲学的伦理思想不在于个人的能力和幸福,而在于类的伦理的完美。因此,在柏拉图理想城邦中的人,并不是单个存在的,而是从属于其类概念上的城邦的。对柏拉图来说,其伦理思想就上升成为了政治思想。这样,在理念论体系的影响下,柏拉图的伦理思想和政治思想得到了统一。这种统一是对当时雅典,甚至是整个希腊城邦政治日趋腐化的对抗。在柏拉图的时期,雅典城邦民主政治已开始败落,“在当时希腊政治生活分崩离析,个人幸福风靡一时,柏拉图理论与之抗衡,将国家的概念提高大驾驭一切的高度”。⑥如此就可以解释为何柏拉图哲学中的伦理思想是低于并且服务于政治思想了。

  但是,柏拉图使个人伦理从属于国家政治体系的做法,必然导致极端限制公民的个人自由,弱化个人利益,甚至不能谈个人利益。这样一来,《理想国》中的国家理想就变成了为实现科学理论的军事国家了。因此,如果排除柏拉图的理念论体系对伦理学的影响,我们就可以看出他的伦理思想和政治思想中间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下文将论述这种矛盾。

  马克思政治思想张力论文

  马克思在其论著中对“政治”并没有一个定义性的描述,但是,他对政治的思考却深邃而清晰。一方面,马克思深刻地揭示了现代政治的特性与本质——与强制性权力、国家紧密相关(以国家为中心),即现代国家政治;另一方面,马克思在建构其未来的理想社会中呈现了与这一理想社会相融合的政治特性——与理想社会秩序、人的自主能力和交往能力完满相结合意义上的政治(以社会为中心),从而使他的政治思想具有了理想性的特征。正是在这种独有的现代性和理想性的张力关系中来理解和把握政治,展示了马克思对政治思考的独特和奇妙卓越之处。我们对马克思政治思想的探究,既要把握政治作为国家强制性权力的现代性,也要把握政治作为人类自我治理需要的理想性,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深入认识二者之间的张力关系,惟有此,才有可能把握马克思对政治所具有的纵深历史感以及他的政治思想对现代政治文明建设的指导意义。

  一、马克思政治思想的现代性

  现代的人们一谈到政治就会想到权力。在人类思想史上,把政治与权力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是马基雅维利。自他开始,从权力、暴力即强制性权力来说明和阐释政治,在西方近现代政治思想中一直占据主导地位。韦伯、拉斯维尔和达尔等人对政治的理解都深受马基雅维利思想的影响。马克思在批判黑格尔的国家理论、剖析资产阶级政治解放的局限性、阐述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时,也从现代性的政治出发,把政治与权力直接联系在一起,并从国家的暴力即强制性权力出发来解释政治的内涵,赋予政治以政治国家的称谓x。现代政治国家的基本特征被马克思概括为“是统治阶级的各个人借以实现其共同利益的形式,是该时代的整个市民社会获得集中表现的形式”,是“相对于个人而独立的虚假共同体”。“政治权力,是一个阶级用以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有组织的暴力。”“一切阶级斗争都是政治斗争”,而“至今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1]132,124,294,281,272,等等。

  在马克思看来,人类社会发展到市民社会阶段,政治国家与社会不再像以往那样呈现出一体化的状态,而是相互之间对立发展的二元态势。其根由,马克思认为需要从市民社会的性质及市民社会的内在分裂来说明。国家和社会的二元化问题是黑格尔首先提出来的。黑格尔区分了社会与国家两个概念,在他看来,国家高于市民社会,国家的本质是作为一种世界性和普遍性的绝对精神而存在,它的最主要任务就是通过协调形形色色的特殊利益,从而担当着协调社会生活、促进个人道德水准、推动社会发展的历史重任。如果没有国家,市民社会除了利害关系之外,人与人之间便不存在其他关系,更不存有伦理道德关系和政治关系。马克思虽然接受了黑格尔关于国家与社会二元对立的观点,但比黑格尔更为深入。马克思不仅对市民社会的异化和经济剥削性质进行了淋漓尽致地批判,而且由揭露这种性质的市民社会深入到由市民社会所决定的现代政治国家的本质。他指出,市民社会中的“每个人都力图创造出一种支配他人的、异己的本质力量,以便从这里面找到他自己的利己需要的满足。”人的“一切激情和一切活动都必然湮没在发财欲之中。”[2]132,135“它使人和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任何别的联系了。??????总而言之,它用公开的、无耻的、直接的、露骨的剥削代替了由宗教幻想和政治幻想掩盖着的剥削”。因此,在马克思看来,市民社会依赖的是货币关系而不是政治关系,它是“抛弃了共同体的一切外观并消除了国家对所有制发展的任何影响的纯粹私有制”[1]275,131的社会,直接“表现为私有财产、资本的单纯统治”[2]84。正是由于市民社会这种纯粹的经济私有性质和剥削性质,使国家作为共同体的形式“获得了和市民社会并列的并且在市民社会之外的独立存在。”[1]132马克思意义上的“市民社会”是资本占统治地位的社会或资本主义社会。

  尽管马克思有时候会把市民社会的概念泛指为一般意义上的社会x,也依据现代市民社会的发展逻辑提出了一般社会形态发展的思想y,但市民社会在马克思那里始终是——直接从扩大的了生产和交往(引者加黑)中发展起来的社会形式。市民社会的构成,在马克思看来,主要是生产关系或者说经济关系,社会的性质与以往的社会相比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它完全抛弃了任何政治外观,摆脱了政治的限制,成为经济化的社会,不再是作为共同体的形式即人的社会性需要而存在。如果说它还具有社会的特点——在马克思看来社会的真正意义在于它的社会性——那么市民社会的社会性也仅仅体现于自然分工发达基础上所产生的大工业力量——生产力(在马克思看来,此时的生产力也是自发性质的生产力,尽管是人们共同活动的结果,但仍然是一种异己的力量,而不是真正的社会性力量)和个人竞争形成的依赖于物的普遍交往(在马克思看来,此时的人与人之间的普遍交往形成的关系也是一种物化关系),更由于这种交往关系具有不同于以往社会的异化和经济剥削性质,它并非是社会的真正本质所在,而是非人类社会发展的最后阶段。由纯粹的经济私有性质和剥削性质的市民社会所决定的现代政治国家是一种什么样的面貌呢?马克思认为,从市民社会中脱离出来的现代政治国家,褪去了黑格尔笼罩其上的“最高伦理精神实体”的神圣光环,它作为普遍利益和共同体的形式虽然与市民社会相对立,但受资本力量的影响,实际上是为资本或经济服务的虚幻的共同体形式x;现代政治国家的显著特征就是以强制性的权力为核心,趋向于掠夺和压迫,政治则演变为统治权的争夺和阶级之间的斗争了。

  用马克思本人的话来讲“,国家政权在性质上也越来越变成了资本借以压迫劳动的全国政权,变成了为进行社会奴役而组织起来的社会力量,变成了阶级专制的机器。每经过一场标志着阶级斗争前进一步的革命以后,国家政权的纯粹压迫性质就暴露得更加突出。”[3]53这是马克思对现代性的政治所做的最为清晰地描述,也是对现代政治国家所进行的最彻底的除魅——现代政治国家与社会的对立使政治国家所具有的伦理道德色彩已经消退,政治国家已经无关乎好和善、以及公共生活的问题。由此,马克思认为,劳动者遭受了双重的剥削和压迫:在社会中遭受资本私人占有对劳动的强制性剥削,在政治国家中遭受强制性权力的压迫。当政治国家为资本私人占有服务时,则使得这种剥削和压迫达到了人类社会存在以来的最高峰,即劳动者作为一个群体存在的人——无产阶级,不仅被隔离于社会之外,而且被政治国家所排斥。

  马克思所引入的阶级概念揭露了这一点。马克思把生活在最底层的劳苦大众,界定为无产阶级,这是“一个被戴上彻底的锁链的阶级”,它“承担社会的一切重负,而不能享受社会的福利,它被排斥于社会之外,因而不得不同其他一切阶级发生最激烈的对立。”[1]14,90马克思特别强调了无产阶级对资本的反抗和与资产阶级的斗争不同于一般意义上对政治权力的反抗和斗争,而是争取“全人类解放”的最后的反抗和斗争“,工人阶级的解放包含全人类解放”[2]101。马克思的阶级概念不仅表达了其关于现代社会与政治国家之间的矛盾状态,而且是他重构未来理想社会与政治的关键性概念,阶级概念所特有的政治意蕴使马克思的政治思想在现代性的基础上凸显其超越现代性的特点。按照马克思的思想进程,当人类社会发展超越了“市民社会”这一特殊阶段的时候,与市民社会相适应的特有政治形式——现代政治国家必然被扬弃,新的人类社会的政治形式则必然会出现。对于未来理想社会的政治的论述,是马克思更为卓越的理论贡献。

  二、马克思政治思想的理想性

  马克思是在对现代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矛盾的批判中孕育和建构着他的政治信仰。对于现代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的矛盾,德国古典哲学家黑格尔已经从哲学的高度上给予了阐释。黑格尔认为,现代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之间的对立是存在于人自身的个性与共性、特殊性和普遍性之间的对立统一矛盾,它实际上是一个现代人自身存在的悖论。黑格尔之前的英法启蒙思想家们则从社会契约论出发阐述现代政治国家的产生和个人自由权利之间的矛盾关系——人的天性是追求独立的自身的利益,但是这种个人利益的追求之间又会相互产生矛盾,威胁到人的存在,为此,人又必须以依赖契约而形成的某种形式的共同体方式——政治国家而存在。在马克思那里,政治国家与社会的分离和对立依然被视为突出的现代性问题。对于市民社会与现代政治国家之间矛盾的真正解决,黑格尔把它放在了理想国家的建构上,而马克思则把这种矛盾的解决放在了具有现实性和理想性相贯通的未来的.社会与政治相融合的社会建构上。在马克思所建构的未来社会中,作为阶级对抗产物的国家消亡了,但政治依然存在。这时的政治是以与这一理想社会相适应的——即与社会相融合的状态存在着。也就是说,当马克思完成他的批判之时,并未就此“消灭”了与人类生存息息相关的政治。但政治失去了现代性的权力本位的“国家”意义,而彰显出人的真正自主、自我治理和自我管理的社会意义y。政治的理想性,是由未来社会的理想性质所决定的。未来的理想社会,在马克思看来,是这样的社会:对象对人来说成为社会的对象,人本身对自己来说成为社会的存在物,而社会对人来说成为人的本质。成为人的本质力量的规定和存在的社会“创造着具有人的本质的这种全部丰富性的人,创造着具有丰富的、全面深刻的感觉的人作为这个社会的恒久的现实”[2]126127。

  马克思在一生中不断地重申他关于未来理想社会所展现出的人的本质特性:在1848年的《共产党宣言》中,马恩指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1]294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则认为未来的理想社会是“一个更高级的、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4]239“劳动已经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而且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3]305。在此,个人的全面发展、每个人的自由发展和社会化了的生产力x,以及劳动(作为人的第一需要的劳动,可以说就是人的自由个性的直接的、现实的表现)y等,都是马克思借以说明人类所达到的人性完善的状态,这种完满的人性状态与理想的社会阶段即人类终极目标的社会互为表征。人性的发展和完善成为未来理想社会的主要标志,而理想社会就是完满人性的规定与充分展示。理想社会的性质决定了与其内在一致的政治的面貌。这种政治的首要的目的是促进和展现高度社会化关系中个人的自我发展——即个人社会化的交往能力和自主能力。具体言之,这种致力于社会秩序治理活动的政治,既是个人的自我控制和自主水平的体现,也是社会的自我控制和治理程度的体现。因为国家消亡了,走向真正自由人联合体的自治状态的障碍也就被消除了,这时的政治正是自由个性的人的自治状态——即自我管理、自我控制的表征,它不再有与国家相结合的那种特性——强制性权力的统治,而与昭示人自身存在的社会相融合,是人的自主性即人的本质力量的充分展现。在马克思看来“,这是社会把国家政权重新收回,把它从统治社会、压制社会的力量变成社会本身的生命力”[3]95所在。对此,马克思在不同的著作中有过十分具体的论述。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就特别强调了未来社会人们对自身社会生活条件的自我控制[1]8586;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针对拉萨尔派的社会总劳动的公平分配问题,对未来社会中的资源、财富的分配和管理则做了更为具体的论述[3]302303。

  从马克思的论述中,可以看出,马克思肯定了未来社会中同样存在着现代社会存在的复杂的社会资源和财富的管理和分配问题z。未来理想社会,马克思认为是一个在技术、生产力等各个方面远比现代社会更为复杂的社会,它更需要合理的、合乎人性的治理方式即理想性的政治存在。马克思用了自由、平等、民主等价值来表达理想社会人类的存在状态,我们可以用“自由基础上的充分的社会化民主”来表达马克思这种与社会高度融合的政治状态。这种状态在人类的历史之初,也曾经以它特有的形式闪耀过。马克思在《人类学笔记》中为我们详细地阐述了他的考察和研究{。

  在马克思看来,在人类早期的社会状态中,人的个性是不存在的x。因而未来理想社会“(即更高级的社会制度)将是古代氏族的自由、平等和博爱的复活,但却是在更高级形式上的复活。”[5]398这就是说,民主原则同样是未来理想社会的基本原则,民主制度是未来理想社会的最基本的政治形式。民主并不必然就是与现代政治国家联系在一起的政治价值,也不必然具有现代性政治的特点。马克思认为,民主作为人类社会的治理形式,与人的社会化程度紧密相关,真正的民主是高度社会化基础上的人的自治和自主。这样一种高度的自治和自主,如果国家——即强制性权力不消亡,是不可能实现的,因为“所有各种形式的国家都是社会身上的赘瘤”[5]646。可以看出,马克思的国家消亡论实际表明了,人类的最后解放存在于无产阶级专政这个国家消亡之后的社会所获得的完全解放,因为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已经是建立在消除了资本私人占有统治的社会基础上,因此,人类的最后解放是社会从国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国家的消亡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在这个历史过程中,无产阶级像历史上其他阶级一样,将不得不继续利用国家的力量来促使国家的自行消亡。因此,国家仍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只不过这个国家“由一个高踞社会之上的机关变成完全服从这个社会的机关”,是向未来理想社会过渡的一个环节或中间阶段。因此,它要从组织上、制度上不断地保证民主的实现,从而最终使国家权力回归社会,由社会自行掌握。综上,当我们理解马克思政治思想的理想性的时候,马克思对建立在消除了社会的经济私人占有的强制性质基础上的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的理解需要我们格外注意。

  马克思认为,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不同于市民社会基础上的政治国家性质,就在于它自身具有塑造未来理想社会的能力,主要表现在它将不断努力地削弱其阶级统治的压迫性或权力的强制性,不断扩大全社会范围的民主和创新民主的管理形式。对此,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总结巴黎公社革命经验时,特别提到新型国家政权要把国家权力还于社会[3]5758。一方面,马克思认为这是新型国家政权的性质使然,即打碎资产阶级国家机器,建立无产阶级的政权,消除阶级统治,恢复“社会”的本质;另一方面,马克思认为无产阶级国家的各项职能须回归社会,扩大社会的自治权,吸引社会中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参加国家政治的管理,最终创造国家自行消亡的社会历史条件。但是无产阶级国家的这种具有超越自身的现代性特征努力趋向未来社会的能力和表现,在过去被我们一直强调无产阶级专政国家也是阶级统治的暴力机器所湮没了。

  此外,还需要我们特别注意的是,当马克思从现代性立场来论述政治问题的时候,总是把政治和国家紧密联系在一起,并称之为政治国家。因此,从单纯的理论形态上看,马克思似乎将现代国家政治的本质表现扩张至“至今一切的社会”。这使我们在认识和把握马克思政治思想的时候,会把马克思所理解的现代政治国家和社会的二元对立问题看成是迄今一切社会历史发展阶段都具有的普遍性问题;会认为在古代社会同样存在一个需要解决的“那个时代的现代性”问题;会认为这样的政治(即现代政治国家)也将贯穿到马克思所建构的未来理想社会之中,如此一来,得出的结论必然就是当国家消亡的时候政治也消亡了。应该说,这与马克思所认为的未来理想社会中国家消亡但政治依然存在的思想是冲突的。显然,这样的理解没有真正把握马克思政治思想的精髓。现在我们重温马克思的政治思想,对于我们所从事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尤显弥足珍贵。

  浅谈视觉张力与平面设计论文

  就视知觉而言,映入事物对视觉的反映与印象的被注意值,往往不是客观存在的自然物象,因为这些物象以自然的方式重复着它的存在方式,比如长年不变的山、树、石、草的形态及位置等。重复的物象使视知觉处于近乎麻痹的状态,它不会对视知觉产生某种提示或暗示,因为重复是视觉对物象的长时间的同一反映,很快会对视觉产生疲劳感,因此,它不会引起视觉的注意力和兴奋感。

  从动画形成的原理来说,重复是表现静态的主要手法,比如在一定的时间段重复播放同一图像。由此我们可以这样来理解,重复等同于静态,静态的物象对人的视觉的影响是有限的。与其相反,人的视觉对运动着的物象,却有着与上述完全不同的反映。所谓的运动是指某一物体的位置的移动,这种移动是物理原理的反映。但反映到视觉上的运动感,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间接的。直接指的是,我们在生活中直观看到的物理移动现象,如人、车以及船的移动等。间接则指的是在动感媒体上感受到的运动现象。

  视觉对运动物象的注意值远大于静态物象,这是因为人的眼部肌肉为适应运动物象,必须作出相应的变化所致。这种变化是视觉始终处于一定程度的紧张与兴奋的状态。由此可见,运动的物象能引起祝觉的关注,并能产生一系列的生理及心理反应,作出相应的反馈。这些显然是由于运动中的物象所产生的动能所致,动警悬守生视觉张扬力的主要因素。它的本质是使视觉产生异觉感,处于活跃状态,所以形成所谓的视觉张力现象。

  就平面视觉艺术而言,张力的产生显然不能依赖物此根本不存在真实的运动。在平面视觉艺术中是看不到平面中所看到的运动现象只不过是视x元素向某些方向某种意向而非事实。如康定斯基所说的,它体现了一种那么,平面视觉中的运动感是如何产生的呢?以人运动张力感的心理反应,主要来自于对生活经验的反馈与联想,如:物象在空间中的移动,必然会留下相应的运动轨迹,船的波痕、飞机的尾气等。还有,在运动中改变了物象结构与形态的现象,比如:运行中的车轮、飘扬的悬挂物及运。因为,这些运动现象造成了物象轮廓的变异,同时形成了物劳平面设计艺术学造型艺术与形式探究形态的模糊现象。

  除此以外,打破平衡将物象进行倾斜与偏移,自然就产生了运动动感,因为,这种现象偏离了正常的物理稳定现象。以上现象说明,在平面视觉中,物体的显现在处于正常状态(静态)下,其对人视觉的影响不会很大,但这种状态一旦偏离了其固有的位置或轨迹,并对人产生了某种生理和心理上的影响或暗示,自然地会产生紧张或不安感,这种感觉所带来的心理震动会牵动视觉处于兴奋状态中。尽管这种偏离和移动以静态的方式出现,还是能够体现到运动与张力给我们带来的视觉压迫感。在平面静态属性中表现运动中的张力,并非简单地理解为物象的随意置立,物理运动中的物象,其运动的过程是一个完整的移位过程,从头至尾,人的视线可以随着物象的移动进行浏览,其过程极其流畅与自然。而静态中的运动物象是根据物象的位置与方向来判断和想象来完成运动过程,由此,我们不得不对静态物象的位置与方向有一个较为严格的定位要求,例如物象位置的左右及其上下的合理置放,物象倾斜程度的自然与完美以及运动轨迹的奔放与流畅等。

  从生活经验记忆中,感受运动性质的形态给我们带来的视觉样式,是静态表现动态的常用手法,也是视觉接受运动样式的圭要来源。如前所述,飞奔的车轮、展翅的飞鸟、滔滔的波浪以及川流不息的人潮等等。视觉可以从生活物理的运动中得到行进移动的运动经验,从而获得前进、奔腾、冲刺及撞击等生理及心理感受。

  我们可以从更多的平面艺术作品中感受到所反映的视觉元素的运动样式。这种视觉样式为表现出运动张力,极尽展现了物理性的动能力及爆发力,如起飞中的飞机、飞驶的火车、出膛的子弹及瞬间的爆发力的气态等。用视觉元素的非合理组构,来取得心理撼荡的视觉效果。打破常规的组织法则;打破我们通常认为的黄金分割率法,打破约定俗成的组构定位模式是取得视觉张力的最好方式。所以说,将视觉元素偏离正常的组构轨迹,使人产生出其不意的视觉效果,这样才会使人产生新奇和震撼的视觉感受。

  我们可以在二维平面空间的纸面上组构视觉元素,将其置在某一个极端的位置,如极右端,我们会发现,我们的视点会不由自主地落在右边,右边就会产生紧张感,这种紧张来自于左边极端的空旷感对右边视觉元素的有力挤压。这种现象的基本原理是人的心理视觉平衡的失衡所致。因此追求心理视觉平衡是人的本能,所以这种超越常规的现象出现,自然会出现这种不适感,显然也不会不使我们无动于衷,造成视觉紧张的平面空间位置,一般都在纸框空间四边的任何一点的位置上,也可以是纸距空间的绝对中间的位置上,这些位置都是偏离了正常视觉的轨迹与轨道。

  当然,平面视觉艺术设计,最终都必须遵循一个突现与均衡的美学法则。在此,我们探讨的是视觉元素在空间位置上的视觉张力感,并不排除最终取得视觉效果的平衡性。不同的是如何在取得视觉平衡的基础上,最大限度的发挥视觉张扬力,平面视觉艺术尽可能地展示其最富魅力的一面。

  自由与公正之张力论文

  摘 要:消费自由与消费公正同为基本人权,都是人们社会经济生活所必需,具有同等的内在价值,但二者之间又存在复杂的张力关系。低碳消费伦理在消费自由与消费公正的关系中,更加倾向于对消费公正的关注,尤其是代际公正和生态公正,因而有削弱消费自由之嫌。在这样的语境下,如何伸张消费自由,如何消解消费公正与消费自由之间的反向张力,就成为低碳消费能否成为人们普遍接受的消费方式的关键,同时也是低碳经济发展能否成功的关键之一。

  关键词:低碳经济;低碳消费;消费自由;消费公正

  低碳经济(lowcarboneconomy)是当前国际社会的核心话题,是风靡全球的人类共同呼声。中国基于自身经济发展需要及对人类未来的思考,一开始便予以强烈关注,并于提出了低碳经济发展战略。有学者认为,低碳经济是“人类社会继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之后的又一次重大进步。”[1]34低碳经济之所以如此被关注,有着经济与伦理上的双重意义和考虑,其中,低碳消费更多体现了人们对经济生活中的道德关注。

  低碳消费是一种基于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态化消费方式,其实质是以“低碳”为导向的一种共生型消费。低碳消费有五种基本类型:一是“恒温消费”,消费过程中温室气体排放量最低;二是“经济消费”,对资源和能源的消耗量最小;三是“安全消费”,消费结果对消费主体和人类生存环境的健康危害最小;四是“可持续消费”,对可持续发展危害最小;五是“新领域消费”,转向消费新能源,鼓励开发低碳技术、研发低碳产品,拓展新的消费领域。[2]低碳消费是低碳经济发展模式的主要组成部分,是低碳经济能否成功的关键之一,而低碳消费能否成为人们普遍接受的消费方式,成为一种社会认可的消费价值观,关键在于调整处理好经济伦理的两个核心价值观———消费自由与消费公正之间的张力关系。

  张力,本为物理学概念,指物体内部的一种结构性力量,即物体内各部分之间相互拉拽而形成的一种平衡力,具有正向和反向的性质和作用。所谓消费自由与消费公正之张力,是指二者之间具有一种微妙而复杂的拉拽关系:既相互支撑、含摄,又相互排斥、销蚀。本文试图以理论自觉的态度,探讨并厘清二者之间的复杂关系,消解其在低碳经济模式下不相兼容的反向张力,使之达到一种和谐的动态平衡。

  一、消费自由与低碳消费

  “自由”一词(freedomorliberty),一般意义上是指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进行的活动,有符合自我意愿、不受强制、没有障碍等特征。广义上的自由包括没有外在障碍的行为可能性和没有自身障碍的行为能力。哲学意义上偏重没有自身障碍,如精神自由。

  伦理学意义上强调没有外在强制,即来自于社会的人为干涉。我们讨论消费自由,指的是这种没有来自社会强制的自由。

  自由具有内在与外在双重价值,一方面,它是人类的一种基本欲望、基本需要、基本目的,是人性中最深刻的追求之一;另一方面,它是达成个人自我实现、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繁荣进步的根本条件。[3]162所以,自由被确立为现代社会的基本原则———自由原则,被确立为人的基本权利之一,并受法律强制力保护,具有神圣不可侵犯的性质。

  消费自由是消费主体自觉、自愿和自主的消费行为,消费主体可以根据自我意愿和喜好,选择不选择、接受不接受商品或服务,不受外在人为的强制。

  消费自由是一项基本权利受法律保护,同时也是市场经济的重要原则和根本前提之一。

  在经济过程的四个环节(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中,消费是终点和最后目的的结束行为,但它又会反过来作用于起点(生产)并重新引起整个过程。

  消费对生产和经济发展的作用日益受到重视,尤其是在经济萧条时期,所以现代政府几乎无一例外的将刺激消费、扩大需求作为主要的经济政策。在现代消费型社会中,消费俨然代替生产环节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驱动力量。由于消费在经济发展中作用的上升,消费自由也就格外受到保护,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被放大了。现代“消费主义”的盛行,以及以“消费主义”为特征的消费社会的出现,虽有诸多复杂因素,但消费自由的助力“功不可没”。

  发端于西方社会的“消费主义”,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和全球化的到来,有向全球蔓延的趋势。由“消费主义”带来的日益加剧的社会和生态危机,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已经有深切的体验,学术界对“消费主义”的本质也有种种剖析,如消费异化论、价值虚无论等,并站在理论高度对人们发出了严重的警告。笔者认为,从消费伦理角度看,“消费主义”是消费自由走向极端的结果(虽然不一定是必然结果),而“消费主义”导致消费自由悖论,使消费主体成为物的奴隶,属物的消费品挤占了人的主体地位,主客体发生颠倒。正如弗洛姆所指出的那样:“在工业化的国家里,人本身越来越成为贪婪的被动的消费者。物品不是用来为人服务,相反,人却成了物品的奴仆。”[4]174自由消费没有使人的幸福感相应增强,反而销蚀了人的自由空间。

  尽管我们对“消费主义”有种种指责,从自由(包括消费自由)具有内在价值而确立为基本人权的事实来说,只要人们在享受消费自由时承担了相应义务,即,不违反国家法律、不损害他人和社会公共利益,并且不与社会道德规范相冲突,那么以“符号消费”①*为表征的“消费主义”价值观及其生活方式,就不会受到法律的强制干涉,也没有太大的道德风险。

  但是,在低碳经济模式中,消费自由与低碳消费之间却呈现出微妙的反向张力关系。低碳消费倡导理性消费,主张节约、适度、循环和绿色环保,放弃或尽量减少“一次性”(如一次性碗筷)、“便捷式”(如塑料袋等)及“高能耗”(如大排量汽车)的消费。公权部门为了实现低碳经济发展目标、形成良性的低碳消费文化,在制度上做出相应安排,如限制高能耗、高排放、高污染消费品的生产,提高奢侈品的消费税率,开征环境税等,这些行为无疑会对消费自由造成压力。在这样的态势下,如何伸张消费自由,甚至如何重新界定消费自由,就成为发展低碳经济、实现低碳消费所要解决的现实伦理难题。

  二、消费公正与低碳消费

  “公正就是给人应得”,这是对公正(justice)最简明而经典的定义。《美国百科全书》这样描述:“公正是一个社会的全体成员相互间恰当关系的最高概念。”它“以一切人固有的、内在的权利为基础;这种权利源于自然法面前人人皆有的社会平等”。

  我国有学者认为,公正是公平和正义的统一。

  笔者赞同这一观点,而且认为,公平显然表达一种公共关系德性,突出体现社会群体中各主体间的平等意义。正义虽然也属于关系范畴,但它突出表达的是个体的价值、尊严和自然权利。“正义的本质是有关人生意义和人类价值的哲学问题,它所面对的绝不是物的世界,而是人的社会和人的意义世界”。

  人的意义和价值问题构成了正义的核心问题。[5]117所以在汉语中,正义有私德倾向,如“正义感”即指个人的道德情感。

  公正兼具公德与私德性质,但在相当多情况下,公正与正义常常混用。笔者认为,由于正义有私德倾向,在涉及明显的公共关系领域中使用公正更加确切,如政治公正、经济公正、制度公正等。具体到消费伦理,为突出消费的`公共关系性质,使用公正一词更加恰当,因此,我们在此使用“消费公正”来表达。

  “正义(公正)就其基本含义而言,就是一种平衡的关系以及为建构、规范、维护这种平衡关系而确立的普遍的、合乎道义的规则。正义(公正)本质上是一种得所应得、付所应付的道德价值和道德精神。”[6]44-45因而公正与自由一样,具有内在与外在的双重价值,是人的基本权利之一。

  公正必须借助权利—义务(包括道德上和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来表达。所谓“得所应得”即是权利,“付所应付”即是与权利相对应的责任义务。可以说,权利—义务的平等交换乃公正之实质。公正本身不仅是基本人权,也是衡量其他权利的天平,如维护生存与发展的基本权利是公正的主要道德功能之一。公正正是通过调节与维护这些权利显示其价值的。

  所谓消费公正就是在消费领域中“得所应得、付所应付”的权利—义务的平等、自由交换与平衡关系。

  低碳经济下的消费公正有三种类型:代内公正、代际公正和生态公正,其中,代际公正和生态公正是主要的关注点。

  代内公正是指当代社会内部的消费公正。低碳经济下应该在不同阶层之间形成现实的消费公正,确立公正的消费规则;代际公正是调节前后相续各代人之间,主要是当代人和后代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公正。在低碳消费时代,怎样在代际之间达成利益和谐,尤其是在消费主义大行其是的当代社会,如何在保证当代人生存与发展的基本权利、行使消费自由权时又不损及后代子孙生存与发展的基本权利,是代际公正的核心所在。

  生态公正是生态伦理学的主题之一,而生态伦理是当代伦理学发展前沿中具有挑战性的课题。传统伦理学认为,道德是调节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只有人才是道德主体和权利主体。但是20世纪40年代,西方伦理学界中“非人类中心主义”学派,基于自然权利论提出了“动物权利”、“生物权利”或“物种权利”说,将伦理范围从人类社会延伸至人与自然的关系领域。低碳消费下的生态公正关注的是,有理性的人类如何公正对待动物、生物及整体生态系统,对自然万物负有怎样的道德义务,从道德层面入手,维护和调整人与生态的良性互动,形成一种公正的和谐关系。低碳消费是人类为自身可持续生存与发展而考量的,但直接关涉的却是人与自然的关系,这就无可避免地使生态伦理问题成为人们的聚焦点之一,使生态伦理研究与实践朝纵深推进,从而加深人类对自然万物的认识。

  三、低碳经济下消费自由与消费公正之张力

  自由与公正同为基本人权,都是人性的基本追求,二者之间本具微妙而复杂的张力关系。首先,消费自由虽然突出消费者个体的不受强制性,似乎与公正无关,因为公正是处理公共关系的伦理,凸显的是社会成员交往中的恰当关系。但由于消费产品、消费方式等无不与社会和环境发生联系,消费就不再是孤立的个人行为,而是公共关系的一部分,而只要涉及公共关系,就不能免于公正与否的道德评判。

  其次,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具有消费自由,但是人与人之间的消费自由是否平等(平等是最重要的公正),就是消费公正的重要内容了。再次,消费自由作为一项权利具有相对性,这个相对性就是责任与义务。

  人们在享受消费自由权时必须承担相应的、对等的义务。这种权利—义务的对应对等要求,恰好表明消费自由必须在消费公正的制约之下,或者说消费自由不能以损害消费公正为前提。

  低碳经济下的消费自由,侧重于个体生存与发展的需要,侧重于当代人幸福的获得,而消费公正则主要解决人类的生存发展问题,协调当代与未来世代的消费关系。二者之间存在一种此消彼长的反向张力关系。

  低碳消费伦理倾向于对公正的偏爱,这种偏爱有合乎逻辑的事实依据。自由与公正被确立为基本人权,是启蒙运动以来人类理性觉醒的结果,在人类历史进程中显示了巨大的进步性,但是,由于偏重于以个体为中心的自由权,难免使人有意无意间淡忘了与自由具有同等价值的公正。市场经济在早期发展中过于依赖“看不见的手”的调节,经济自由走向经济自由主义,由此衍生出严重的贫富分化和由此带来的社会对立。可以说,经济公正是在经济自由化带来严重后果后才获得足够关注的,是未被公正对待的弱势群体的权利意识觉醒后持续抗争的结果。这种在现实生活中不断重复上演的事实表明:只有当弱势群体发出呼声且很强烈时,公正才有可能实现;在公正与自由的张力关系中,自由总是居于优越地位。

  消费自由与消费公正也同样出现了严重失衡的现象,这使得人们无止境的欲望借由过度的消费自由,以物态形式迅速膨胀,并使人类面临前所未有的诸多危机:一是意义危机。消费的本来目的是为人的生存与发展提供条件,为幸福的获得做物质铺垫,而消费自由为此提供了可能,但是,由过度消费自由带来的“消费主义”使人们将消费这个手段视为目的,将不断升级的物质消费中的快感体验视为幸福,忘失了超越性的人生价值和终极目标。二是生态危机。人类的过度消费使本来良性循环、和谐共生的生态平衡一再被打破:水源枯竭、森林消失、物种退化;气温变暖、洪灾泛滥、旱魃肆虐,种种“自然”灾害此起彼伏。三是伦理危机。生态危机的背后是生态伦理危机,人类几千年来在与自然交往中形成的朴素却和谐的道德,诸如尊重自然、慈爱生命的观念被抛掷脑后,人类之外的一切都被视为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工具。在这种生态伦理危机的背后又隐含了人类代际间的道德危机,环境恶化、资源枯竭已严重侵犯人类后代的生存与发展权。

  由于对人类未来生存与发展的强烈忧患,在消费自由与消费公正的关系中倾向公正而非自由;在权利-义务关系的平衡中,更加强调义务而非权利,就是顺理成章的逻辑。

  但是,要改变消费社会背景下消费自由与消费公正的不平衡关系,使之在低碳经济环境下达到一种合理而和谐的平衡,通过历史上由弱势的公正对处于优势地位的自由发起抗争的方式是不可能的,原因就在于代际间的权利—义务对应关系的特殊性。示意如下:代际之间(a—前代,b—当代,c—后代):a(义务)=b(权利);b(义务)=c(权利);而一般情况下(a、b为二个人):a(权利)=b(义务);a(义务)=b(权利)。

  从代际之间权利—义务的对应中可以看出,虽然每代都有平等的消费权利与义务,但权利—义务的对应对象却是前后传递的。当代(b)承传消费自由权利与义务时对应的对象均“不在场”:前代(a)已逝,后代(c)未来。因此,当代人要充分行使消费自由权,有赖于前代自觉履行义务;同样的,人类的后代作为“不在场”的权利主体,其生存与发展的命运掌握在我辈手中,有赖于我辈公正的恩惠。

  从这种特殊的权利—义务对应关系中,我们可以清楚地认识到,所谓的基本人权(包括消费自由)虽是基于人生存与发展内在需要的自然权利,同时也是从前代继承的结果,也需要在对后代自觉履行义务中获得。因此,要解决低碳消费的代际公正问题,完全寄希望于当代消费者自觉履行责任与义务。

  罗尔斯对此提出了代际公正的“合理储备原则”,要求遵照“合理的储备率”,保证“为子女辈储备的东西同自己有权从父辈处索取的东西在数量上保持平衡”。[7]275-283对类的关照是一切生命的本能。“动物对类的关照是本能的、直接的、不需要任何理由的……而人对类的关照则是形而上学的、是反思的,人的存在是本能和超本能的。”[8]27人的超本能就是人类特有的理性,依靠人的本能,人类才能生存,而依靠理性,人类才能永续生存与发展。

  低碳消费伦理并不因为对公正的偏爱就漠视消费自由,而是强调消费自由的伸张必须在公正的制约之下。低碳消费伦理的新态势,对消费自由

  的发挥未尝不是“因祸得福”的好机会,因为它可以使人们对物态产品的消费偏好能有理性的自我控制,能够转向理想的精神消费、文化消费领域,使物质消费与精神消费达到合理的平衡;有助于消除人们以物的消费彰显人的价值及其存在现状、标示社会地位与身份的异化现象;有助于人们消费质量和消费品味的提升,实现文明消费,使人能够真正在消费中体验精神的愉悦和道德的升华。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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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王云霞.从传统伦理到消费伦理—当代伦理学变革中的一种立场[j].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5).

  论文摘要:由于生态环境的脆弱性,工程师在工程实践中不仅要注意工程建造的专业内容,还要关注环境保护,尽可能减少工程对自然环境的不利影响.因此,高校的工程教育在培养学生的过程中,应引入可持续环境伦理思想,使未来的工程师树立正确的环境伦理观,明确自身的环境伦理责任,从而在今后的工程实践中能以节约资源与能源为准则,不再破坏生态环境,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1世纪初,美国国家工程院公布了20世纪20项最著名的工程成就,包括电气化、汽车、飞机、给排水系统、电子工程、广播电视、农业机械化、计算机、电话、空调与制冷、高速公路、宇航、因特网、家用电器、核技术和新材料,等等.在这样一个技术主导的世界里,几乎所有的领域都涉及工程,如铁路工程、通信工程,它们缩短了人们时空上的距离,使交流变得快捷和方便;而水利工程在防洪减灾的同时还可以灌溉、发电.工程使人们的生活变得更加便利,但它也影响和改变着周围的自然环境.随着工程技术活动的不断增加和大型工程项目的不断涌现,工程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也越来越大,环境污染问题与生态破坏问题也愈加凸显.20世30年代以来陆续出现的全球八大环境公害事件,使人类对环境问题有了更深层次的思考,人们开始审视以往对待自然的方式,并引发了关于环境伦理观的大讨论.同时,一种新的伦理观—可持续发展环境伦理观也逐渐被人们接受和认可,并成为研究热点.从工程实践的角度出发,可持续发展环境伦理思想在工程中的作用更是不容忽视的.作为工程的实施主体—工程师,只有树立正确的环境伦理观和相应的环境道德素养,才能在今后的工作中尽可能减少工程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和影响.那么,培养高素质的工程师,使之不仅具备过硬的专业知识,更拥有正确的环境伦理价值观,是高等院校的工程教育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

  1工程师的环境伦理责任

  在现代社会中,“工程”一词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就狭义而言,工程定义为“以某组设想的目标为依据,应用有关的科学知识和技术手段,通过一群人的有组织活动将某个(或某些)现有实体(自然的或人造的)转化为具有预期使用价值的人造产品过程”.就广义而言,工程则定义为由一群人为达到某种目的,在一个较长时间周期内进行协作活动的过程圈。

  环境广义上就是指人类生存的家园地球,它包括岩石圈、土圈、水圈以及生物圈.环境为工程系统提供一切物质资源,如生态资源、生物资源、矿产资源等.同时,环境又是承载工程活动的产品和副产品(如“三废”)的主要场所.环境与工程作为两个相互依存的系统,它们时刻进行着物质和能量的传递,这样一种互动方式又可以分为两种性质不同的互动方式:一种是良性的互动方式,即工程系统的输人一输出过程中,基本上没有造成环境的破坏,良好的环境为工程系统的进一步实施提供了条件;另一种是恶性互动方式,即在工程系统的输人一输出过程中,环境被严重地损害和掠夺,被损害的环境反过来对工程系统的发展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害。

  工程与环境的相互关系表明,在工程与环境的互动发展中,具有主观能动性的工程活动主体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航空工程的先驱者、美国加州理工学院冯·卡门教授曾说过,“科学家研究已有的世界,工程师创造未来的世界”.工程师在现代工程活动中始终扮演着一个极其重要的社会角色,他们是现代工程活动的核心,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和操作都是由技术人员即工程师去完成的.换言之,工程师是工程活动的设计者、管理者、实施者和监督者.美国学者维西林和冈恩也认为,“工程师与其他职业不一样,其直接涉及环境的保护.无论什么工程,工程师都是做事的人.建造一座水坝需要许多专业人员的技能,如会计师、律师和地质学家,但却是工程师实际建造了水坝.正因为如此,工程师对环境负有特殊的责任.”这种特殊的责任也就是工程师的环境伦理责任。

  传统的工程师责任只局限于社会责任方面,如对雇主忠诚,完成的工程项目要能达到赢利的目的,满足雇主的要求;对社会大众安全负责,工程质量要过关;对同事要互利互助,体现团队合作精神;等等.而工程师环境伦理责任,作为一种崭新的责任形式,则要求工程师在工程实践中不仅要注意工程设施设备的结构、尺寸和工艺技术的可行性,而且还要关注环境保护和生态平衡,关心当代人的生存现状以及子孙后代的长远利益.这是时代的发展的要求,也是工程师不可推卸的责任。

  2可持续发展环境伦理观

  环境伦理观是人类在处理人与自然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时形成的一种思想观念.从古至今,一共出现了人类中心主义、非人类中心主义以及可持续发展三种环境伦理观。

  人类中心主义环境伦理观承认自然界对人类的价值和意义,认为人类拥有改造和利用自然的能力,它以征服自然、主宰自然为特征,肆意向自然界索取最大的经济利益,这种价值取向导致了严重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资源浪费.在这种环境伦理观的指导下,中国曾出现了大炼钢铁、围湖造田等严重违背自然规律的工程实践,这些工程给生态环境带来了严重而长远的危害。

  非人类中心是与人类中心主义完全对立的一种环境伦理观,它将人类同动物、植物、岩石等一起视为生物圈中的平等成员,人类不应该影响到其他成员的生存和发展.这种伦理观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人与自然日趋紧张的矛盾,但它过分强调人类活动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不主张人类的发展,这种伦理观对发展中国家是极不公平的.因为,在工业革命时期,发达国家已基本完成了各种改造自然的工程建设,如在水力资源的开发方面,挪威和美国的水资源开发率已经达到了80%,而中国目前只为40%.所以说,非人类中心主义环境伦理观具有片面性和不公平性。

  可持续发展环境伦理观承认自然不仅具有工具价值,也具有内在价值,但又不把内在价值仅归于自然自身,而提高为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整体性质.这样,由于人类和自然是一个和谐统一的整体,那么,不仅是人类,还有自然都应该得到道德关怀.另一方面,可持续发展环境伦理观在人与自然和谐统一整体价值观的基础之上,承认现代人类中心主义关于人类所特有的“能动作用”,承认人类在这个统一整体中占有的“道德代理人”和环境管理者的地位。

  因此,作为工程实践主体的工程师,应积极发挥自身能动作用,以可持续环境伦理观为指导,在工程实践中以节约资源与能源为准则,不再破坏岌岌可危的生态环境,开发并应用环境友好技术,从而实现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3目前工程教育存在的问题

  高等院校的工程教育是培养未来工程师的一种专业教育,21世纪的工程师是新世纪人类文明的直接创造者和推动者.当代工程教育的内容是否科学与全面,则直接关系到工程师的素质,关系到一个国家甚至整个世界的未来.面对当今脆弱的自然生态环境以及未来不容乐观资源状况,当代工科大学生必须具备相应的环境伦理知识和环境道德素养,从而在将来的工作中做出正确的判断和抉择.环境伦理教育是培养当代大学生树立正确世界观和价值观的重要途径,是促进我国社会、经济、文化、生态环境协调与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保证和有力措施.将可持续环境伦理思想融人到工程教育中,可以更有效地帮助工程师明确环境伦理责任,树立正确的环境伦理观.

  中国目前的工程教育还没有融人环境伦理思想,这主要是由于以下几点原因:

  (1)环境伦理教育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尚未渗透在整个教育理念之中.目前中国的工程教育只重视专业知识和实用技能的培养,环境伦理教育尚未被普遍纳人工程教育体系中。

  (2)在校工科类大学除了环境类专业外,多数还没有正式将环境伦理学相关课程纳人必修课程,也比较缺乏相应的教材,其直接后果是中国未来的工程师无法树立正确、系统的环境伦理观并明确相关的环境伦理责任,间接后果则是工程建设中将累积更多的环境问题,导致工程系统与环境系统的恶性互动,从而影响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3)中国高校目前从事环境伦理学研究的教师并不太多,很难满足环境伦理教学的需要.另一方面,高校承担环境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常常具备的是自然科学背景,在环境伦理道德教学工作中,往往“力不从心”,一些教师采取了不讲或少讲的办法,避开这一教学内容,从而影响了大学环境伦理教育的效果。

  4对策与建议

  (1)要在教育界达成共识,明确开设环境伦理学课程的必要性,将环境伦理教育纳人到工程教育体系中,建立健全以可持续发展环境伦理思想为理念的工程教育体制。

  (2)积极开发环境伦理课程的相关教材,组织专业研究人员及教师参与教材的编写,并制定全国统一规划教材.各高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发适合不同专业的环境伦理学教材。

  (3)工科院校要将环境伦理教育提升到一定的高度,给予足够的重视.首先,从课程安排上来说,要将环境伦理的相关课程作为一门必修课,并且在考试中作为一项重要的考核内容.其次,从课时安排上来说,要保证足够的课时量,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课堂理论教育与课外实践教育相结合的方式。

  (4)在师资方面,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要给予财政保障,加强专业师资队伍的培养,积极通过各种途径来提高承担环境教育公共课程教师的环境伦理学的理论水平。

  论文摘要:由于生态环境的脆弱性,工程师在工程实践中不仅要注意工程建造的专业内容,还要关注环境保护,尽可能减少工程对自然环境的不利影响。因此,高校的工程教育在培养学生的过程中,应引入可持续环境伦理思想,使未来的工程师树立正确的环境伦理观,明确自身的环境伦理责任,从而在今后的工程实践中能以节约资源与能源为准则,不再破坏生态环境,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1世纪初,美国国家工程院公布了20世纪20项最著名的工程成就,包括电气化、汽车、飞机、给排水系统、电子工程、广播电视、农业机械化、计算机、电话、空调与制冷、高速公路、宇航、因特网、家用电器、核技术和新材料,等等。在这样一个技术主导的世界里,几乎所有的领域都涉及工程,如铁路工程、通信工程,它们缩短了人们时空上的距离,使交流变得快捷和方便;而水利工程在防洪减灾的同时还可以灌溉、发电。工程使人们的生活变得更加便利,但它也影响和改变着周围的自然环境。随着工程技术活动的不断增加和大型工程项目的不断涌现,工程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也越来越大,环境污染问题与生态破坏问题也愈加凸显。20世30年代以来陆续出现的全球八大环境公害事件,使人类对环境问题有了更深层次的思考,人们开始审视以往对待自然的方式,并引发了关于环境伦理观的大讨论。同时,一种新的伦理观—可持续发展环境伦理观也逐渐被人们接受和认可,并成为研究热点。从工程实践的角度出发,可持续发展环境伦理思想在工程中的作用更是不容忽视的。作为工程的实施主体—工程师,只有树立正确的环境伦理观和相应的环境道德素养,才能在今后的工作中尽可能减少工程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和影响。那么,培养高素质的工程师,使之不仅具备过硬的专业知识,更拥有正确的环境伦理价值观,是高等院校的工程教育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

  1工程师的环境伦理责任

  在现代社会中,“工程”一词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就狭义而言,工程定义为“以某组设想的目标为依据,应用有关的科学知识和技术手段,通过一群人的有组织活动将某个(或某些)现有实体(自然的或人造的)转化为具有预期使用价值的人造产品过程”。就广义而言,工程则定义为由一群人为达到某种目的,在一个较长时间周期内进行协作活动的过程圈。

  环境广义上就是指人类生存的家园地球,它包括岩石圈、土圈、水圈以及生物圈。环境为工程系统提供一切物质资源,如生态资源、生物资源、矿产资源等。同时,环境又是承载工程活动的产品和副产品(如“三废”)的主要场所。环境与工程作为两个相互依存的系统,它们时刻进行着物质和能量的传递,这样一种互动方式又可以分为两种性质不同的互动方式:一种是良性的互动方式,即工程系统的输人一输出过程中,基本上没有造成环境的破坏,良好的环境为工程系统的进一步实施提供了条件;另一种是恶性互动方式,即在工程系统的输人一输出过程中,环境被严重地损害和掠夺,被损害的环境反过来对工程系统的发展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害。

  工程与环境的相互关系表明,在工程与环境的`互动发展中,具有主观能动性的工程活动主体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航空工程的先驱者、美国加州理工学院冯·卡门教授曾说过,“科学家研究已有的世界,工程师创造未来的世界”。工程师在现代工程活动中始终扮演着一个极其重要的社会角色,他们是现代工程活动的核心,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和操作都是由技术人员即工程师去完成的。换言之,工程师是工程活动的设计者、管理者、实施者和监督者。美国学者维西林和冈恩也认为,“工程师与其他职业不一样,其直接涉及环境的保护。无论什么工程,工程师都是做事的人。建造一座水坝需要许多专业人员的技能,如会计师、律师和地质学家,但却是工程师实际建造了水坝。正因为如此,工程师对环境负有特殊的责任。”这种特殊的责任也就是工程师的环境伦理责任。

  传统的工程师责任只局限于社会责任方面,如对雇主忠诚,完成的工程项目要能达到赢利的目的,满足雇主的要求;对社会大众安全负责,工程质量要过关;对同事要互利互助,体现团队合作精神;等等。而工程师环境伦理责任,作为一种崭新的责任形式,则要求工程师在工程实践中不仅要注意工程设施设备的结构、尺寸和工艺技术的可行性,而且还要关注环境保护和生态平衡,关心当代人的生存现状以及子孙后代的长远利益。这是时代发展的要求,也是工程师不可推卸的责任。

  环境伦理观是人类在处理人与自然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时形成的一种思想观念。从古至今,一共出现了人类中心主义、非人类中心主义以及可持续发展三种环境伦理观。

  人类中心主义环境伦理观承认自然界对人类的价值和意义,认为人类拥有改造和利用自然的能力,它以征服自然、主宰自然为特征,肆意向自然界索取最大的经济利益,这种价值取向导致了严重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资源浪费。在这种环境伦理观的指导下,中国曾出现了大炼钢铁、围湖造田等严重违背自然规律的工程实践,这些工程给生态环境带来了严重而长远的危害。

  非人类中心是与人类中心主义完全对立的一种环境伦理观,它将人类同动物、植物、岩石等一起视为生物圈中的平等成员,人类不应该影响到其他成员的生存和发展。这种伦理观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人与自然日趋紧张的矛盾,但它过分强调人类活动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不主张人类的发展,这种伦理观对发展中国家是极不公平的。因为,在工业革命时期,发达国家已基本完成了各种改造自然的工程建设,如在水力资源的开发方面,挪威和美国的水资源开发率已经达到了80%,而中国目前只为40%。所以说,非人类中心主义环境伦理观具有片面性和不公平性。

  可持续发展环境伦理观承认自然不仅具有工具价值,也具有内在价值,但又不把内在价值仅归于自然自身,而提高为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整体性质。这样,由于人类和自然是一个和谐统一的整体,那么,不仅是人类,还有自然都应该得到道德关怀。另一方面,可持续发展环境伦理观在人与自然和谐统一整体价值观的基础之上,承认现代人类中心主义关于人类所特有的“能动作用”,承认人类在这个统一整体中占有的“道德代理人”和环境管理者的地位。

  因此,作为工程实践主体的工程师,应积极发挥自身能动作用,以可持续环境伦理观为指导,在工程实践中以节约资源与能源为准则,不再破坏岌岌可危的生态环境,开发并应用环境友好技术,从而实现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3目前工程教育存在的问题

  高等院校的工程教育是培养未来工程师的一种专业教育,21世纪的工程师是新世纪人类文明的直接创造者和推动者。当代工程教育的内容是否科学与全面,则直接关系到工程师的素质,关系到一个国家甚至整个世界的未来。面对当今脆弱的自然生态环境以及未来不容乐观资源状况,当代工科大学生必须具备相应的环境伦理知识和环境道德素养,从而在将来的工作中做出正确的判断和抉择。环境伦理教育是培养当代大学生树立正确世界观和价值观的重要途径,是促进我国社会、经济、文化、生态环境协调与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保证和有力措施。将可持续环境伦理思想融人到工程教育中,可以更有效地帮助工程师明确环境伦理责任,树立正确的环境伦理观。

  中国目前的工程教育还没有融人环境伦理思想,这主要是由于以下几点原因:

  (1)环境伦理教育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尚未渗透在整个教育理念之中。目前中国的工程教育只重视专业知识和实用技能的培养,环境伦理教育尚未被普遍纳人工程教育体系中。

  (2)在校工科类大学除了环境类专业外,多数还没有正式将环境伦理学相关课程纳人必修课程,也比较缺乏相应的教材,其直接后果是中国未来的工程师无法树立正确、系统的环境伦理观并明确相关的环境伦理责任,间接后果则是工程建设中将累积更多的环境问题,导致工程系统与环境系统的恶性互动,从而影响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3)中国高校目前从事环境伦理学研究的教师并不太多,很难满足环境伦理教学的需要。另一方面,高校承担环境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常常具备的是自然科学背景,在环境伦理道德教学工作中,往往“力不从心”,一些教师采取了不讲或少讲的办法,避开这一教学内容,从而影响了大学环境伦理教育的效果。

  4对策与建议

  (1)要在教育界达成共识,明确开设环境伦理学课程的必要性,将环境伦理教育纳人到工程教育体系中,建立健全以可持续发展环境伦理思想为理念的工程教育体制。

  (2)积极开发环境伦理课程的相关教材,组织专业研究人员及教师参与教材的编写,并制定全国统一规划教材。各高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发适合不同专业的环境伦理学教材。

  (3)工科院校要将环境伦理教育提升到一定的高度,给予足够的重视。首先,从课程安排上来说,要将环境伦理的相关课程作为一门必修课,并且在考试中作为一项重要的考核内容。其次,从课时安排上来说,要保证足够的课时量,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课堂理论教育与课外实践教育相结合的方式。

  (4)在师资方面,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要给予财政保障,加强专业师资队伍的培养,积极通过各种途径来提高承担环境教育公共课程教师的环境伦理学的理论水平。

  柏拉图与孔子政治伦理思想区别分析论文

  孔子的“仁政”思想是经过他一生的政治实践之后总结和归纳出来的一种道德实践法则,而柏拉图则不同,他的理想国家理论是未经过社会实践的,其政治伦理思想偏重于理论构建,甚至可以说是一种纯粹逻辑思辨的产物。

  一、天下归仁与城邦秩序

  孔子与柏拉图政治伦理思想都重视道德作用,赵敦华在其文章中写道:“苏格拉底和孔子一样,一生都在追求人心中的道德原则……他们关于道德原则的陈述虽然不同,但两者的功能是相同的,这就是,把各种不同的德目统一起来,并以德目的统一性来解释日常道德行为的共同本质。”在孔子的政治伦理思想中的道德则更加重视实践的效用,更多的是以一种实践原则出现的。而在柏拉图的政治伦理思想中的道德或者德性,更多的是一种理论的设计和构想,是以一种信仰和理念方式存在的。

  孔子的施政原则是“仁者爱人”,是一种以道德准则为最高法则的政治原则。而柏拉图施政原则是有限法制下的人治。孔子的“爱人”思想是其“德政”思想的基础,孔子的所谓“爱人”是一个表示人我关系的内涵丰富、外延广泛的政治学、伦理学概念。“爱人”包括对他人的关心、爱护、理解、尊重、宽厚、信任、尽心等。“仁者,其言也讱”,“克己复礼为仁”,“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这些都体现了孔子“爱人”的内涵。只有通过“爱人”才能体现德政,才能使社会稳定和发展。“爱人”体现的是“以民为本”、“民为贵”的思想,这是儒家“为政以德”的基石。柏拉图在《法律篇》中较为系统地阐述了其法治理论,提出了依法治国的观念。在柏拉图看来,法治国家是奉法律至上的,法律是最高的统治权威,统治者和臣民都应自愿而非强制性地接受法律的统治。在政治秩序的构建上,孔子更加重视民心风化,主观意愿,自律自发,是一种崇尚自然,发自内心的自主性。这种自主性不仅能提升个人修养推己及人,还能够由个人推及整个社会,这种伦理秩序的实现是自下而上的。而柏拉图更加重视统治秩序,也更崇尚各司其职的节制,并认为伦理秩序的构建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强制性行为。

  孔子提出的是带有政治改良性质的仁政德治,而柏拉图的主张是以理念论为基础的理想政治。孔子重视人间现实,在政治统治中崇尚以民为本;而柏拉图主张在政治统治中,以正义等理念的实现为最高标准。相比较而言孔子的德治更为现实。

  二、圣人与哲人

  在柏拉图的理论中,人天生就是生活在城邦中的动物,所以,实践就是城邦中的实践,实践生活就是人参与政治活动的生活方式。

  哲人是把理论当作实践,他参与实践的方式就是理论。苏格拉底以及柏拉图关涉政治是以哲学的方式去关涉,如其早年探索自然的奥秘一样,追问“什么是一一”是苏格拉底和柏拉图的一贯风格,即苏格拉底和柏拉图追问的不是政治现象,而是政治现象的普遍规定,政治事件的本性,即最正当的制度、最正义的秩序。相对于哲学,孔子更着意于政治。孔子思想的特点不仅仅在于其哲学性,更在于其践履性。如若说苏格拉底是一个哲人,那么孔子则是一位圣人。

  圣人的地位则意味着孔子超越了哲人身份,其还有另一身份:上位者,圣人是哲人与上位者的合一。作为圣人,在孔子那里,有“道”之世不仅曾经存在过,而且也可能在未来出现,只要上者敦乎其德,由“正己”而“正人‘,从而实现治国平天下的目的。

  柏拉图的哲学王身上则包含了完美的一切,哲学王就是至善的存在形式,没有比哲学王更好的人格存在了,而且哲学王是应当存在的。柏拉图的哲学王是治国技艺与道德智慧的结合体,是理念至善的人格体现,哲学王思想认为哲学王是实现城邦理想的关键。而孔子的圣王理想则不同,圣王思想中不仅要求君主尽其能,还要求士大夫们都能发挥自身的作用。圣人在孔子的思想中是不曾存在过的,在孔子看来圣人也只是一种理想的存在,而人总是不完美的,人是在实践过程中去走向完美,在孔子的思想中向圣人接近的路是永无止境的。政治统治者是政治伦理秩序中的一面旗帜,柏拉图的.哲学王是可以在人间实现,但是哲学王却不在人间,因为他只是一种理论假设;而孔子认为人间没有圣人,但是圣人在人间指引世人,圣人就是一个道德实践的目标。

  就孔子与柏拉图两人的生命历程来看,孔子直接参与鲁国的政治改革,有丰富的执政经验,并且其政治思想大部分都是以一种直接的政治主张和具体的政治手段来体现的。而柏拉图并没有直接的参与到希腊城邦的政治活动当中去,这就使得柏拉图政治伦理思想中的理论色彩较为浓厚。

  三、一元世界与二元世界

  从哲学文化传统的特性上说,中国哲学是一个世界,西方有两个世界。孔子的政治伦理秩序很重视人的作用以及实践的效果,内在的道德属性是与外在的礼法秩序和政治统治是具有一致性的。

  后世的帝王将道德与政治统治结合,开创了一条亘横两千余年的道统路线,成为了中国古代社会政治伦理构建的的主旋律。而柏拉图的理念论是决定其理想国家秩序的根本原因,二元世界的划分以及理念世界的预设就成为了柏拉图政治伦理思想的本体论基础。

  东方世界的政治伦理一直遵循着从人本身出发,以实践效能为最高标准的原则。以人为本、为人所用则是孔子及整个古代中国儒学思想中最为典型的形态。而古代中国人对大一统政治形态的尊崇,也是道统形态的伦理统治之学在东方社会最为直接的一种实现。而中原农耕民族对北方游牧民族以及西南少数民族的同化,也是从衣冠礼法等伦理道德上的改造开始的。而普遍的农业生产方式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天下归仁“、”以德配天“这样道德理想的产生。而柏拉图哲学二元世界的划分揭示了理念与现实之间的永恒冲突,这也导致了苏格拉底之后西方二元对立的哲学传统的形成,由于二元世界的基本理念,西方哲人和学者在古代社会里更多的关注理念以及本质化的存在以及彼岸世界的繁华,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的两条路线导致了西方人的哲学思维具有了一种形而上的特点。希腊罗马时期政治与哲学间的冲突到中世纪时期又演变成政治与神学的冲突,政治刚从哲学的虚无中挣脱出来,就沦为了神学的裨女,政治伦理的最高准则也在真理和信仰之间来回反复。

  到文艺复兴之后人文主义兴起,回到人本身的人本主义思潮又开始为西方政治思想提供了另外一条政治伦理路径。众多不同的政治伦理原则也可能就是导致欧洲政治格局如此复杂而又多元的原因之一。总的来说,东方哲学一元世界的哲学观念则为古代中国的道德社会和大一统政治格局的形成提供了养分,而柏拉图哲学中两个世界的观念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西方政治局势多元化的特点。

  【参考文献】

  [1] [ 古希腊 ] 柏拉图着,王晓朝等译 . 柏拉图全集 [m]. 人民出版社 .

  [2] 王利军 . 莫把柏拉图当孔子一一论柏拉图对政治伦理思想的解构 [j]. 社会科学论坛,.

  [3] 成官泯 . 什么叫政治伦理 [j]. 学习与探索,.

  [4] 韦伯着 . 儒教与道教 [m]. 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

  [5] 钱穆着 . 中国文化史导论修订本 [m]. 商务印书馆,1994.

  柏拉图的理想国中诗人被放逐的原因以及对当今文论文

  论文摘要:本文着重讨论了诗人在理想国中的地位及他们被放逐出理想国的原因和允许诗人又重新进入理想国的先决条件。此外,在结语部分分析了该著作中的观点对当今文学创作的启示和当代诗人的责任。

  论文关键词:诗人的地位理想国放逐先决条件责任

  简介

  柏拉图(plato,约公元前427一一前347)是古希腊伟大的哲学家。他与老师苏格拉底和学生亚里士多德共同奠定了西方文化的哲学基础。阿?诺?怀特海说:“如果为欧洲整个哲学传统的特征作一个稳妥地概括,那就是,它不过是对柏拉图哲学的一系列注脚。”在西方文艺理论史上,他是对文艺根本问题进行全面深入思考,并对西方历代文论产生重大深远影响的第一人。

  柏拉图出身于雅典的名门望族。他的哥哥格罗康和阿德曼诗都以年轻学者身份出现在和苏格拉底的对话录中。柏拉图20岁时,师从苏格拉底求学八年。公元前3,苏格拉底被民主派处死,柏拉图才出游埃及和昔勒尼;公元前388年,柏拉图又出游西西里,曾去锡拉库萨讲学并推行其政治主张。40岁时,回到雅典阿卡德米学园,讲学著述,直到逝世。

  柏拉图一生著作有40篇左右。内容涉及哲学、美学、文艺、教育、政治、伦理多种学科;其中大部分采用的是对话体。其中一部分代表了苏格拉底的思想,也包含有柏拉图自己的思想和主张,有学者认为在柏拉图的对话录中的苏格拉底是被柏拉图化了的苏格拉底,借苏格拉底之口在文中阐述自己的哲学思想。理想国这部著作大约成书于公元前386年,是柏拉图的壮年时期之作,是在他外出游历之后回到雅典,创办学园后不久完成的。这部著作内涵丰富,影响深远,共分为l0卷,涉及了国家和社会的一系列问题,是关于人类理想国家的蓝图,也可以说是柏拉图制定的一个治国计划纲要。

  1理想国中诗人的位置

  正像对作品可以有不同的阐释一样,自古以来,人们对作家(诗人)的看法也大相径庭。可以说,在西方文论史上,自始至终贯穿着对诗人的非难和同时进行的对诗人的辩护。

  那么,诗人在柏拉图的《理想国中的地位又如何呢?柏拉图认为,诗人有三种不同的角色:第一种角色,诗人是神的代言人,即灵感神授者,这是就诗的创作状态而言。第二种角色,诗人是模仿者,即是对与真实世界隔了一层的现实世界的模仿,这是从他的模仿说得出的结论。第三种角色,也是实用的角色是颂诗诗人,即歌颂神的至善,至美,教导青年勇敢,节制,这是他构想理想国时对诗人提出的要求。

  柏拉图认为诗人的灵感来源于诗神,来源于神明的启示。所谓“灵感”,就是诗神凭附后的神力驱遣。“诗神就像这块磁石,她首先给人灵感,得到这灵感的人们又把它传递给旁人,让旁人接上二他们,悬成一条锁链……通过这砦环,神驱遣人心朝神意要他们走的那个方向走,使人们一个接着一个悬在一起。”…灵感的源泉是神,诗人只是接受赐予,传达着神的指示。“这类优美的诗歌本质上不是人的而是神的,不是人的制作而是神的诏语;诗人只是神的代言人,由神凭附着。最平庸的诗人有时也会唱出最美妙的诗歌。”

  柏拉图认为,诗滋养欲念,因此,为了有利于培养理想国的保卫者,就要坚持对诗人和所创作的诗歌进行严格的审查。他认为,诗人的模仿不利于读者对诗歌的理解而且诗歌本身不能反映真实世界,而且与“理世”世界的真理隔了三层,诗人离真理最远。在柏拉图的`哲学范畴中,“理式”是作为事物的典范和标准而先验存在的、绝对真实的客观实体。神创造床的“理式”,工匠模仿“理式”制造作为实物的床,工匠是“床的制造者”;艺术家只能摹仿工匠的成果,制作床的相似物,即所谓的床的艺术形象。诗歌和艺术既不能产生、也不能制作实物,而只是提供一些不具有实体形态的拙劣的仿制品。柏拉图还认为,“一切事都是开头最关重要,尤其是对于年幼的,因为在年幼的时候,性格正在形成,任何印象都留下深刻的影响”。“我们不应该随便允许我们的儿童去听任何人说的任何故事,把一些观念印在心理,所以我以为我们首先应该审查做故事的人们,做得好,我们就选择;做得不好,我们就抛弃。我们要劝保姆们和母亲们选那些入选的故事给儿童讲。让她们用故事来形成儿童的心灵,比起用手来形成他们的身体,还要非更多的心血。但是她们现在所讲的那些故事大部分都应该抛弃”。…从这一点我们可以看出柏拉图的文艺价值论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