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中有什么比死更可怕的事情?

  人 生下来都免不了一死,为什么人总看不透这一点,为什么不在有限的时间发挥自己最大潜力多干点自己喜欢的有意义的事情?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

  (一)

  生亦何欢、死亦何惧。许多人并不理解。其实,死亡对于人类来讲,无非一种状态,理论上很可怕,到底不过是虚无。而世间的人欲横流,社会的光怪陆离,个人被命运安排下的予取予夺,相比死亡的无意识,现实更加残酷。就人类而言,哪怕欲望受挫,也能轻易让人“生不如死”。

  人性的欲望可以有多顽固,反正俗话 “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对此也无能为力。没错,人性不会变,欲望甚至可以穿越生死。真的,身体可以消失,但灵魂即便成了鬼,仍然执着。

  我叫吕晨,一个靠着独立学习,考起大学的书呆子。我不喜欢被欲望吞噬性格执拗的人。可倒霉的是,却总遇到。大学期间,很偶然地一次际遇,居然爱上了一个执拗的鬼。

  这种“鬼事”与个体差异有关。从小,我就知道自己有些特别,体弱爱幻想,喜欢一个人发呆,能感应到许多别人感应不到的事,即俗话说的有灵根。怎么说呢?喏,就是我可以发现或感觉到那种解释不清楚的玩意儿。知道你不信,起初连我自己都不信,直到被纠缠过几次,才恍然明白。

  以下讲述的,不是故事,就当鬼话吧。

  1991年,我到魔都上大学。初到魔都,一切都是新鲜的。开学不久就是国庆节,高中同学相约去外滩看灯,原来都是在电视上看到过外滩,万国建筑博览群,想想都激动,现在可以近距离感受,自然满心期待。

  都说想得太美,这是真话,过程不提也罢。虽然外滩的灯光的确很瑰丽,让人觉得有种大上海的魔气,但真正震撼的却是那排山倒海的人流。那天晚上,由于交通管制,我们是走过去的。一过河南中路,我们这个集体就被人流冲散了,只见路上人越走越多,慢慢地人流汇集,所有人自发地形成一种姿势,就像小时候玩的“老鹰捉小鸡”的游戏,双手推着前一个人的背,后面的人推着自己,大家肩并肩、脚跟脚地顺着人流走。是的,这个姿势好像看起来荒唐,却是维持秩序最好的办法。当你身处其中,人流的惯性会紧紧牵引着你,让你身不由己地淹没在这人潮之中,内心充满了莫名的惶恐和孤独,仿佛奔腾的江河中一朵小小的浪花。在人流中小心翼翼地走了3个小时,唯一留下深刻记忆的,是南京路口武警的拉链式人墙,巨大的人流竟然被武警人墙指针扫描式的引导,这种独特的分流方法,其它地方还真没见过。等到绕了一圈,路上依然人头攒动,相约一起的同学却身影皆无,只剩下自己孑然一身。生活中有许多这样的场景,一起出发的人,走着走着就散了,而且在不知不觉间。看着外滩的茫茫人海,突然涌出一阵无助,好想有个人,陪我笑、陪我悲,陪我一起面对这城市喧嚣下无尽的孤独。

  当时没有手机,无法联系。凭着来之前看地图的模糊记忆,我就顺着路标的指示,一直朝西往学校走去。深夜12点半,终于找到了徐闵线,“谢天谢地,还好上海的公交线路24小时营业。否则,真不敢想象”。

  看灯的路线是一个上海本地同学建议的,估计也没用心,只说不远,建议我们走路。可就这一句“不远”,让我们硬是用脚步丈量了一遍上海市东西的距离。大上海真是超出我们这些出生在三线城市人的理解,也难怪上海本地人总喜欢把“乡下人”挂在嘴上。我们一行5点就从上海医科大学朝外滩方向走去,这说起来不远的路,来回我竟走了7个半小时。凌晨1点半左右,我终于下了公交车。那天晚上,一坐上徐闵线,抵不住的困意就席卷而来,眼皮沉重的无法睁开,整个人始终处于半梦半醒之间。到东川路的时候,仅是下车那一瞬,我睁了一下眼睛,凭着记忆辨别方向,然后,迈着毫无知觉的大腿,大脑却依然睡着,实在太困。 从公交车站到学校大门,约有600米距离,过一条河就到了。学校是新建的校区,昏黄的灯光下,路上空无一人,周边的田野,不时吹过阵阵凉风,伴随着蛙鸣声声,一切静谧的仿佛梦境。

  过桥的时候,自己突然感觉到一阵空气扰动,好像有个人朝我走来,大脑里一阵轰鸣,莫名的悸动一下子让我清醒起来,赶忙睁眼,望向四周。说实话,在深夜行走,不怕撞鬼,就怕撞人,看看报道中的案子,哪个不是人为的。但见毫无异状,心才放到了肚子里,只是右咯吱窝底下一阵抖动,然后,觉得身上好像重了一些,心跳地厉害,大半夜也不敢多想,赶忙进了校门,向宿舍奔去。

  (二)

  国庆节一收假,校园又恢复了忙碌而有序的节奏,同学们有的忙着上课、有的忙着去图书馆,都有目的,只有我除外。连续一个月,我都在魂不守舍的日子中挣扎,一切又好像都是自找的,与旁人无关。能怪谁呢?简直难以启齿,真是见鬼。说起来也怪,就是每天晚上,总会梦遗,而白天一上课,就想睡觉,整个人神情萎靡,对什么都毫无兴趣。同寝室好友建议,让我去看看医生,因为据他描述“我的脸色不大好,有点泛青”。

  当然,原因我知道,只是不好意思明说。

  熬不过舍友的催促,鼓起勇气到校医院看了医生,并且本着不能讳疾忌医的科学精神,把一切如实相告。我低着头陈述完毕后,悄悄抬了一下眼角,但见对面的医生面无表情,心里正高兴呢,“这才是职业的态度嘛”。这时,他缓慢张口,语重心长地教导我,“失恋了吧,大学生还是要把心思放到学习上,不要沉迷于恋爱,更不要封建迷信。”“这是哪儿跟哪儿呀,怎么我讲了半天,他就听不明白呢?”看着他开给我的安神药,我真是无语。

  医生的话貌似有理,好像对又好像不对,他猜对了结果,却无视了过程。显然,他根本不相信我说的事情。所以,病灶完全没有弄清楚。当然,这种超自然的事,旁人无法理解,我也不怪他。事实上,我只是无法接受他的论断。从小一直专心读书的我,别说恋爱的实质过程,就连恋爱的影子我都没碰过,他凭什么断言我由于失恋而导致思春呢?可是我又无法彻底无视他那顶医生的头衔,总是忍不住去想,但想得翻来覆去,除了让我在心里感到更加羞愧外,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帮助。

  实际上,无需医生提醒,现实中的我早已经被羞愧所包围。虽然,这种“羞愧感”只是来自于渴望获得集体认同所导致,而认同的具体点就在于“换内裤”。事情是这样的,每天早晨醒来,无一例外,我的内裤上总是会沾满那种东西,你知道的。因此我必须要换内裤。当时的学生没有天天洗澡的习惯,而我,早晨醒来,第一件事就是忙着换内裤。换内裤没问题,问题是在我没有洗澡的情况下却天天换。这背后的含义难免让人浮想联翩。起初,我每天都换、每天洗,可是两天以后就无法继续了,因为,这种独特的行为需要一个合理的解释。住过寝室的人都知道,在寝室里,你所有的生活都暴露在公众的眼皮底下。虽然,现代人时刻把保护隐私挂在嘴上,但是,作为一个血脉里流动着儒家文化传统的人,骨子里天生就有按捺不住窥视别人的冲动。这是文化,无法改变的东西。所以,我可以换内裤,每天换,没问题。但我得给别人一个合情合理的解释,以此来弥合个人与集体的不同。

  为了不让寝室的舍友们感到我的异样,我可谓绞尽脑汁。只能积攒起来,三天左右洗一次,而且把三条内裤叠在一起晾晒。有时候也不行,上海的冬天常有连续的阴天,内裤叠在一起根本无法晾干。那时没有纸尿裤,一到阴天我就发愁,这该死的天气啊。即便如此,时间一长,舍友们还是发现了一丝端倪。你想,谁成天到晚总在晒内裤,而且叠着晒。舍友们那诧异的眼神,以及躲躲闪闪的窃窃私语,每天都在无情地嘲弄着我。当然,也可以解释为无言地提醒着我--慎独。这种道德的压迫,时刻强迫自己打起精神,小心地与羞耻周旋,这完全是一场让人绝望的斗争。本来,我的行为倒也没有在实质上侵犯舍友们的利益,只是为了适应集体的需要而已。有好几次,看见他们欲言又止、满脸问号的生动表情,我差一点就坦白了。但一想到看医生的自取其辱,这才作罢。心中有鬼,无以应对,三缄其口是唯一选择。

  11月中旬的一天,我们联谊寝室的3个女生突然光临,这在工科学校的男生看来,就像怀春的宫女受到皇帝宠幸一般地激动。看着他们一个个没尝过腥的花痴表情,一种优越感油然而生。我心里门清:“征服的过程才刚刚开始,还漫长着呢。”又不好扫大家的兴,只能装作配合地样子,帮忙打下手。男女相处,关键在“处”,因此要千方百计地拖延时间。为了营造气氛,有舍友提议,大家一起煮方便面。这个提议得到了所有人的赞同,那时的工具只有“热得快”,一次只能煮一包,7个人煮方便面就可以花掉1个半小时,相处的时间就这样被创造了出来。煮的过程,需要男女搭配,正好可以相互试探。实际上动物求偶的过程,与战争的本质一样,存在着激烈的竞争。舍友们格外卖力,相互比赛着展露个人魅力,女生们也积极配合,宿舍里充满了欢声笑语。只有我平静地看着这一切,一个多月的沧海经历,这些小把戏,丝毫提不起我的兴趣。

  有时候,事情的发展也不讲逻辑。整个过程,我一直保持低调,自认为已经可以忽略不计。不过即使这样,还是没法逃过欲望的打劫。一个北京女孩不知为什么,注意到了我。她本来坐在我对面,不知如何操作的,吃完后大家开始聊天时,若不是咯吱窝那儿一阵跳动,我才赫然发现,她已经做到了我旁边。趁着大家互相加深印象开始单独勾兑的时机,北京女孩很主动,“我发现你挺特别的”,我看了她一眼,不知深浅地反问 “哪里特别?”也许,她也没多想,脱口而出“你身上有一股独特的味道,像麦芽糖那种”。

  本来只是我们两人的谈话,声音也不大。可她的话,就像黑夜里刺出的一把利剑,恰好洞穿了我那隐藏的秘密,让我无法招架。又像春雷,轰隆隆突然降临,一下子唤醒了所有蛰伏的八卦。那一刻,好像时空突然被按下了暂停键。然后,先是我的舍友们,后是那两个女生,一个个憋不住地捧腹大笑。笑声中,我隐约看见那个北京女孩脸上一红。当然所有的人,不约而同地,没错,一边盯着我,一边放肆地发泄着,好像我没穿衣服似的。

  我面上装作若无其事般尴尬地陪着笑,内心却止不住地惊涛骇浪,“什么叫冤,这都能躺枪,到底招谁惹谁了?”

  凝结的怨气堆积在胸口,久久不平。那一刻,我深深懂得了什么叫“无地自容”。

  其实,对于人类,尤其是男性这个物种而言,性爱与革命是完全可以同构替换的一件事。对性的追求以及幻想,始终是大学生活中无法忽视的存在。虽然人们表面上追求的是爱情,但内心真正的目的,无疑都是在憧憬、渴望、巧计安排直到真实地占有。尽管人们都对“性”煞费苦心,但在面对性冲动所引起的行为及反应时,所有人,无一例外地仍然会感到茫然无措。

  (三)

  有人说“男人都是下半身动物”。不过,事情并非如你所想。梦里的际遇,说出来没人会相信。自从国庆节那个晚上开始,每天晚上我就开始做梦。这样说并不准确,因为做梦不稀奇。可梦里总是出现同一个地点、同一个人,还是原来不认识的,而模样却异常清晰,这就很稀奇。意识到这一点,让我很不安。因此,每天晚上,我都在暗暗地抗争,在无意识的梦里有意识地发起挑战。没错,一个莫名其妙又不经同意就出现的人,既然无法躲避,只能挑战。

  这个人,是一个民国范打扮的,缟裳练裙且亭亭玉立的女性。她不施脂粉却天生有丰致娟秀的五官,一副永远温婉贤淑的笑容,神态幽闲、凌波微步,既恪守传统又飘飘欲仙。更稀奇的是,梦里的她和梦里的环境,逼真的让人吃惊。

  通常是,甫一入睡,她就出现,就像日月交替,毫不违和。她好像变成了我梦里固有的一部分,连我的大脑对此都熟视无睹。也是无奈,想着顺其自然,来就来吧。按正常桥段展开也行,好比一个人到别人家做客,总应该谨守一下客人之道吧。可她完全不一样。怎么说呢?梦,就是她的舞台;她,就是梦的灵魂。不恰当地形容,在梦中,她就是我的全职太太(可当时我并未结婚),一个全心全意扑在家里、尽心尽力侍候丈夫的贤妻形象。

  退一步讲,从各方面看,她又非常称职。以我有限的经验来衡量,上得厅堂,进得卧房,又纯又欲,实在无可挑剔,一切都显得如此自然、如此和谐。所以,在我的梦里,她才是主角。最后说实话,她美得摄人心魄,又百般温柔。而女人最大的撒手锏,就是温柔。起初,我也有过如天下所有男人一般的庆幸,但白天的道德羞辱逐渐渗透进了意识,坚定了我即将融化的决心。

  有时仔细一想,明明是在我的梦中、我的地盘,为什么一切却由她主导?这委实太难理解,笼罩的阴影始终挥之不去。

  (四)

  梦境与现实,差距到底有多大,不得而知。不过,现实中的爱恋一般遵循日久生情的规律,可是梦境中的经历于我而言,正好相反,我是日久生恨。一个月以后,我的羞愧和愤怒已经快达到了极限,无法控制。我计划过至少3个方案,拟将她赶出我的梦境。一是对大脑输入强制关停的暗示,每天睡觉前坚持。二是如果关停无效,就直接摊牌,以理相劝,说服她离开。三是如果还是无效,就凌辱虐待,让她知难而退。

  “事实”(当然是梦里的)证明,计划往往被“现实”撕得粉碎,“想和做”完全是两回事。想用心里暗示想解决复杂问题,更是彻头彻尾的幼稚。

  我,之所以迟迟未能摆脱,一方面的原因在于制定的方案一旦带到梦里,就变形走样。但这并不是问题的主要方面。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在于缺乏真实面对自己的勇气。这么说吧,一切充满了讽刺。白天,我有多愁苦郁闷;黑夜,我就有多恣意快活。

  每一次入梦,当我看到她的身躯如蛇一般缠绕过来,我就知道,我又可以尽情尽兴为所欲为了。

  虽然免不了有一丝怀疑,更多地却是一阵惊喜。她,为什么要如此委屈?我,又为什么会如此着迷?当吹弹可破的脸颊贴近,小心翼翼的双手缠绕着我时,我能立即能感到一种火热和感恩的情绪同时在自己的血管中爆炸,自然的欲望让一切逐渐迷离,人一下子仿佛回到了原始形态,现实中的困窘也好羞赧也好惊悸也好,尽皆荡然无存。道德、伦理、秩序——这些人类社会中反复强调的教条,如脱掉的衣服,统统丢在一边。整个世界只剩下两个人,两个纯粹而彻底的雄性和雌性动物,在抵死挣扎。每一次旖旎的画面,总是伴随着我肆无忌惮的咆哮而定格。好多次,我都忍不住想告诉她,我的心已被快乐冲击的几乎要发狂了,我愿意一直这样为她倾泻出自己的一切。但我不允许她只是谄媚和顺服,我希望那是两个人灵与肉完全契合的完美境界。无数个瞬间,我觉得自己不是在梦中,这恍若天旋地转的快乐顶点和征服一切的满足巅峰,相对于醒来后巨大的空虚、失落、还有难以名状的羞愧,让我一次又一次地渴望品尝--死亡的滋味,是的,我宁愿就这样一丝不挂地死去。我知道,我已经无可救药地沉溺了。就像《失乐园》中描写的:男女之间,幸福到极致,除了毁灭,别无选择。

  当阳光出现时,意义的世界也随之出现,我又回到了校园,一切又按照白昼的秩序开始了所谓正常的运转。上课下课,时间流逝,脚步不停。大家谈论着理想,忧虑着现实,可当身边经过一个美女时,总是立即就能吸引到热烈的目光,还有彼此心照不宣,以及掩饰的尴尬。实际上,这个世界上真正让人活着的,唯欲望而已。可我们却羞于讨论。人类的丑陋,只不过人类自己不知道而已!

  (五)

  必须承认,制定方案还是有些益处的,至少对行为有一定的引导。当在梦中发现这点的时候,简直让我欣喜若狂。因为,我和她的关系,终于摆脱了一见面就“捣蒜”的羞羞,从纯粹的动物世界进入了文明时代。我们,可以相互聊天了。

  她叫吴菁莲,祖籍上海闵行,生于民国初年,家中世代经商,家境优渥,还在上海震旦大学念过书。受当时风气影响,憧憬自由恋爱,一心想嫁个知识青年。她的理想吓坏了保守的父母,家里决定及早了断。十九岁时,按照父母之命、媒灼之言,把她嫁到了无锡粮商崔家。表面上看,这也算一段门当户对的美满姻缘。崔家还是书香门第,殷实富户,外有良田百顷,内有婢媪、侍女照应。然而不料,新婚不久,丈夫出去贩粮时,遭遇兵匪抢劫,一命归西,抛下她走了。崔家对她还算疼爱,只希望她为儿子居孀。无奈,每天孤灯独影、残照无眠,让她愁肠百结,后悔没有坚持自己的理想。3年后,受战乱影响,崔家避难到上海,吴菁莲借机回到了娘家。本想着,回家散散心,没曾想,却饱受父母兄弟白眼。命运的捉弄,让她彻底绝望。10月份的一个晚上,趁着家人熟睡,一个人悄悄来到河边,毅然投河,从此香消玉损。

  她的身世让我唏嘘感叹,对她的感觉不知不觉间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一丝尊重在我内心萌芽。接下来的梦境,我们越发像正常的恋人,开始相敬如宾,或者相安无事。

  人一闲,就喜欢多想,哪怕在梦里。一个关键的问题悄悄浮出水面,为什么是我?每每一想到这点,我就一阵冷汗。奇怪的是,梦里百依百顺的菁莲,在这个问题上却总是敷衍,先是回答“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这显然既不肯明说,又有点玄妙。后面把她逼急了,她又回答 “倾心相遇、便是缘起,从此,孤独的魂魄,便有了梦的牵挂。愿我之名,冠君之姓。”

  意思当然懂,可内心却不愿罢休。不知道什么原因,那段时间,我成了碎碎念,每次做梦,就缠着菁莲,不停地问。“你怎么能断定,那秋日深夜星辰中的一个路人,就能一见倾心呢?”“我误了青春韶华,失了情窦初开,甚至丢了一身皮囊,到如今人生的意义,就是寻觅喜欢,就像浩劫余生,漂流过沧海,终见陆地。”“这是掩盖重点,这么复杂,能不能简单点,讲关键。”“嗯,简单说,我能感觉你在发光呀!”菁莲娇俏地回应。

  有时,我又会问她,“你觉得爱是什么?” “爱,就是在一座缘分的桥上相遇,喝一碗相思的汤,拥一颗不变的心,过一种简单的生活,然后彼此牵手,一生人一辈子。”“你呢?你觉得爱是什么?”菁莲反问。“我还是觉得,爱就是停不下来的运动”说着,我就扑了上去……

  (六)

  其实还有一个问题,只不过实在不好意思张口。比如,做爱为什么像捣蒜?又为什么明明没有人教我们性知识,却并不妨碍大部分人对这件事,仍然无师自通。当时我也不明所以。多年后,偶然间看到一篇“精子大赛”的理论,才恍然明了。该理论非常有趣,记录如下。八十年代初期,一个英国人杰夫·派克提出了“精子大赛”的理论。其核心思想是说,在采取杂交模式的哺乳动物群体中,比如人类和黑猩猩,不同雄性的精子在雌性阴道中会发生激烈的竞争。这个理论解释了很多现象,比如男人之所以会有一个如此巨大的阳具----在193种灵长类和猴子中,人类阳具的绝对大小和相对大小都名列第一,是为了让自己的精子能够跑到竞争对手的前面;它还可以用来解释为什么男人的阳具前面会有一个冠状沟和龟头,并需要在阴道内多次抽送才能引发射精----这种捣蒜一样的活动,可以有效地将排在他前面的弟兄们的精液清除出阴道。杰夫·派克的这个“精子大赛”理论因为一个现象而得到了确认:当男人嫉妒或怀疑配偶不忠的时候,他的射精量会比平常增加25%。最让我记忆深刻的是该理论还提到,男人一次射精会释放出上亿的精子,但其中只有不足百分之一的精子具备让卵子受孕的能力。有百分之二十的精子是体态臃肿的畸形,它们的任务是留在子宫颈粘液中,阻挡后来者;另有百分之八十的精子被称为杀手,头上顶着一小罐毒素在子宫和输卵管里四处巡逻,遇到其他男人的精子就大干一场,与敌人同归于尽。抛开词语的贬义,精子如士兵,子宫如战场,精子大战,尸横遍野,气味确实不好闻。这一点,我可以作证。

  有人说,梦的意义是认识自己。我觉得还可以补充,我的回答是还可以认识到“自己的欲望”。

  (七)

  虽然,在梦境中的我,俨然已为人夫,经历了人事。但在现实中,其实还是个十足的生瓜蛋子,恋爱经历约等于零。那个北京女孩后来又见过两次。每次一看见我,就像见了鬼一样的奇怪表情,既夸张又做作,一副促狭的嘴脸。想想都可笑,又不是我请你来的,又要来、又要装,既打又拉,真不知是个什么鬼心思。与这种人相见,不如不见。

  随着时间的交替,自身需求得到满足,我承认,内心隐隐地有了一种厌倦心理,但更多的是一种无以名状的痛苦和负担。梦的背景,让这一切太不真实,与鬼交欢,太违常情。

  不知从何时起,梦里的菁莲喜欢从背后抱着我,就这样默默地什么也不做、什么也不说,直到天明。记忆中她总是呢喃,“你有什么遗憾吗?”开始我以为她是自言自语,有一次听清后,我还故作深情款款地回答“在梦里,我看过、抚摸过你身体的每一寸肌肤,唯独不知道现实中到底是什么味道?这就是我最大的遗憾。”本是无心,可话一说完,就感到背后的菁莲如遭雷击,整个人一下子僵硬起来。我瞬间明白了汤显祖在《牡丹亭》中的名句:“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

  只是从此,在梦里,我们都变得小心翼翼。

  再后来,她照例常常从后面抱着我,小心又宠溺地在我耳边轻语,“如此可好?如此可好?” 我知道菁莲话中的真实含义,她是在问心,可我却无法回答。

  有了爱的滋润,现实中的我,很快又充满了活力。

  袁林夕,是我大二时,迎接的一名新生。开学那天,她一个人来报到。一群新生中,她的清丽一下子就吸引了我的注意。第一眼看上去,她竟有一种久违的熟悉。这种感觉让我惊讶,转念一想,又觉俗套,贾宝玉的套路。她最突出的特征,是那双扑闪扑闪的大眼睛,好像会说话。不过起初,我并没有意识到,或者说还故意保持一定的距离。那种书呆子与生俱来的道德感,还是担心一惹情丝,就再难解脱,必定要历无穷之困难,受无量之恐怖,增无尽之烦恼,最终落个青衫泪湿两头空,这实非我之本意,亦非菁莲所愿也!

  心里一边想着,行为上我却并没有表现出任何过分的亲昵。“你好,很高兴认识你,我是大二年级的吕晨,负责接待新生。”说着,麻利地帮袁林夕接过行李,一边介绍着学校,一边送到她所住的寝室,最后告诉她报到的程序,完全一副公事公办的模样。放好行李后,我就离开了,没有一丝拖泥带水。剩下的几天,让人难以置信的事情发生了。冥冥之中就像有一根线,把我和她栓在了一起。就是无巧不成书,只要我出门,无论去吃饭、去图书馆还是去邮局,每次都能遇见她,并且我们的目的总是不约而同地一致。出于礼貌,见面总要打个招呼,然后很自然地两个人就相约一起。一来二去,我和她很快熟络了起来。没有想到的是,她好像对我也有意思,而且很主动,任何学习或生活中的难题,总是不耻下问。被一个学妹如此崇拜,感觉特别好。其实,男人都喜欢被人崇拜。

  欲望,会让人奋不顾身。更关键的,因为林夕的出现,我脑海中的方案4逐渐成型,我把它称为“替代”计划。想好以后,那段时间,我开始频繁去林夕的宿舍。虽然,每一次去,身体上都有明显的不适,要么下肢沉重,要么情绪消沉。总之,都有意外发生。而且,一进林夕的寝室,感觉就无法控制自己。事后回忆,自己的表现真是奇怪,大脑仿佛不受控制,自己也不清楚自己在说什么,为什么这么说?嗓音都与平时不同。自己也尝试着在心里不断地提醒自己,自然一点、正常一些,结果身体还是像个亢奋的疯子,手舞之足蹈之。最荒唐的是,感受到自己的莫名其妙,内心挣扎着,却无能为力,感觉很丢脸。当然,这些只是我自己的感受。万幸的是,事实证明,这世上被欲望和魔鬼占据的人,绝不仅仅只有我一个。受欲望牵引的人,智商都不行。

  每天中午,当我评估计划时,考虑到菁莲的阻挠和反对,我越发坚信,该计划可行。

  一想到就我这些拙劣低端的表现,林夕都能欢天喜地得接纳,看来是真爱。相应地,我发现,我也喜欢上了她。当然,这一切都是如此地自然,如此地真实,“岁月如有意,情来不自禁”,就这样,袁林夕走进了我的内心。

  心中有鬼,梦里却不好过。一到晚上,就觉得无颜面对菁莲。而她却一如既往,平静无波。我还发现,最近,她经常画画,似乎也在故意回避两人之间的尴尬。看她画了一段时间后,出于好奇,我凑了过去。说实话,总体上她画得不错,看得出来是有一定功力的。而且这是一副自画像,只见“画中菁莲,素衣长裙,神情沉静,眉目温婉,手摸荼蘼花,风致嫣然。”仔细一看,但见空白处有云:“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看到这句诗,瞬间有点凌乱,即便在梦中。

  我越发不敢面对菁莲了。因为,她分明洞察了一切,还每天阻挠我去林夕寝室,当面却什么也不说。我们已经不在做爱了。只是偶尔,她还是会从背后抱着我,那温柔的呢喃又在耳边响起“如此可好,如此可好?”那话语直钻入人的内心深处,五味杂陈,又好像身陷囹圄时,听到四面楚歌的悲凉。这种感觉一点儿都不好,既委屈又压抑,还处处透露出一种诡异。“干脆,断舍离吧,反正与魔鬼的契约也做不得数”。我心里暗下决心,这种脚踩阴阳两条船的感觉,该结束了。

  (八)暑假期间,在青城山一个道士那里,我请到了一张驱鬼符箓,我想试试。与道士讲得很清楚,我并不是要对付她,更不想伤害她,只是希望让她安静地离开,重新投胎做人。说服道士,费了我许多口舌,最后道士终于明白了我的意图。按照道士的方法,符箓只是个容器,可以吸引女鬼魂魄,但还需一只黑猫来驱赶。方法并不复杂,晚上睡觉时,将符箓压在床底下,让黑猫待在房间里即可。开学后,我就迫不及待地付诸实施。开始,打算去买一只黑猫,正向同学打听到哪儿买时,一个同学建议,校园里有许多流浪猫,抱一只回宿舍养就是了,根本无需买。我觉得是个好主意。听说我驱邪,舍友们积极帮忙,我们3个人花了一个下午在花园里寻找,终于抱回来一只黑猫,懒洋洋地,估计饿坏了。可这只懒猫,一进寝室就喵喵叫个不停,而且一开门,撒腿就往外跑,辛苦准备的大排和鱼都不能挽留它离开的决心。好在我眼疾手快,每次都能快速跑到走廊,趁它不熟悉环境,拎着脖子就回。

  夜幕终于降临了,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既矛盾又复杂。早早就躺到了床上,准备迎接那即将到来的重大时刻。也许是睡得太早,导致生物钟紊乱了,翻来覆去、辗转反侧,怎么也睡不着。不仅睡不着,反而有点亢奋,索性睁着眼睛,望着天花板,仿佛能把它看穿似的,直到眼睛酸涩。就这样一直纠缠着、彷徨着、犹豫着,当感觉窗口有了一丝泛白的光影,想着天就快亮了,一放松,才沉沉睡去。在梦中,隐约听到一个声音,如泣似诉,顺着声音寻去,模糊而黑暗的界面突然消失,一张符箓中闪现出一副画面,但见一个女子,“黛蛾双蹙,抚树而哭,泪丝界面,鬟低而纤腰欲折。其声之宛转缠绵,凄清流动,如孤鸾之啼凡,如雏雁之呼群,一时枝上栖禽,尽闻声而惊起。”悲痛,一下子像刀一般刺进心脏,我想呼唤,却无法张口。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画面消散,突然感觉到一阵冰凉,我立即伸手去抓,冰冷的感觉瞬间传到了手心,我立刻睁开眼,靠近一看,那是一滴眼泪!

  那只黑猫,趁着没有人注意,不知何时跑了。我正好也不想看见它。现在,它成了我无法原谅的见证。

  梦里凄凄怨怨,醒来恍若重生。头昏脑涨的我在宿舍睡了一天。也许被舍友夸大的消息吓到了。下午,正迷迷糊糊的时候,突然听到林夕的声音,“吕晨,你怎么啦,我们上医院,好吗?”我睁开眼,袁林夕那张哭得梨花带雨的面庞映入眼中。“我没事,就是觉得有点冷。”我只能这么说。“我能帮你什么吗?” 说着,袁林夕不顾大白晴天,也不顾这是男生寝室,突然,径直躺倒在我身边,隔着被子紧紧地抱住我,“如此可好,如此可好?”刹那间,时空仿佛静止了,我脑袋里轰地一声,感觉自己又穿越回到了梦中。林夕的奋不顾身,不仅感动了我,也惊呆了舍友。不一会儿,他们就望风而逃,把整个寝室留给了我们。被林夕拥抱的感觉特别美妙,那是一种真实的少女味道,如果不是那该死的实在憋不住的由里而外的燥热、还有狂热,打死我也不想动,只想这样永远被她抱着。感觉到我像着了火一般的温度,林夕这才坐了起来,可能也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她的脸更红了,尤其那双扑闪扑闪的大眼睛,好像蒙上了一层迷离的雾气,整个人就像一朵粉色的莲花,摇曳生姿、娇羞无限。内心的渴望再也按耐不住,我腾地坐了起来,顺势抱住了她。我们彼此热烈地吸吮着对方,大胆而酣畅,通过行为表达着彼此的爱。感觉,那是一生中最长的一次,就这么相拥相吻,从黄昏一直到黑暗。看着我生龙活虎的劲头,傻子也明白,我屁事没有。那一刻,我灵台清明,这一次自己是真的坠入爱河了。后来才知道,从那天起,我出名了,成了整栋宿舍里所有男生羡慕的对象,怎么说呢,比叠晒内裤时更有名。

  (九)

  日子突然又变得明亮起来,内心里那最后一丝惆怅也随之烟消云散。爱,的确充满了魔力,顷刻间就融化了内心里那累积的忧伤。

  每天,一睁眼,我就开始想见林夕,想黏在她身边,难以遏制。总之,她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一言一语,成了那段时间的我,唯一的牵挂。而且吃惊的是,我发现,林夕的温柔,好像似曾相似,就连英容笑貌,都神似菁莲。那种熟悉且刺激的感觉,再次回到了身边,只是场景不同。

  国庆前夕,因为林夕的计划变来变去,结果,我们错过了与朋友出行的打算,只好待在上海。林夕安慰我,保证她回姑姑家打个蘸水,就立即回来陪我。2号后,我们就可以自由安排。没办法,国庆节的白天,舍友们全部忙着过节去了。只有我,一个人在空房里独自修行。看了一天的小说,觉得有点累,内心失去了依托,记忆的闸门便轰然洞开,我忍不住想念林夕了。一个人正沉侵在相思的体验中无法自拔时,突然,一阵敲门声传来,门一打开,眼前竟是林夕。

  爱绝对是心意相通的,否则无法解释。看到林夕,内心的柔情如海浪,奔涌而来。我们像分别了几个世纪,迫不及待地向床上靠近,那才是我们的港湾。褪去了束缚和羞涩的林夕,倔强而顺从。那一瞬间,我分明又看到了菁莲。是的,那个从暗夜里滋生的妖精,带着两幅面孔,时而小鸟依人般温存、时而狂放不羁般放荡,不停地向我散发着致命的诱惑,来自本能的欲望就像咆哮的野兽,只想,立即进入她美丽的深渊,永不回头。

  整个世界只剩下了两个人,两个纯粹而彻底的雄性和雌性动物,在抵死挣扎。每一次旖旎的画面,总是伴随着我肆无忌惮的咆哮而定格。

  累了,就睡,醒了,继续。一次又一次,我觉得自己就是在梦中,在恍若天旋地转的快乐顶点,在征服一切的满足巅峰,我一次又一次地呼唤着菁莲的名字,抱着她,告诉她,我渴望品尝--死亡的滋味,是的,宁愿就这样一丝不挂地死去。我知道,我无可救药地沉溺了。

  我们是被一股血腥味赶下床的。床单上一大片殷红的血迹,赫然提醒了我,林夕的呼喊并不是幸福。流血过多的她面色苍白,连呼吸都有点微弱。那一刻,我吓坏了。当我把她送到医院时,医生吃惊不已,“你们不是在做爱,你们完全是不要命。”在医院陪护林夕的两天,看着虚弱的林夕,愧疚和自责一并袭来。我都无法解释这是为什么,我怎么会如此粗暴?我觉得自己就是个畜生,不可饶恕。

  林夕的情绪始终萎靡,但比起情绪,更让我担心和害怕的,是那双曾经会说话的眼睛,原来的温柔和清澈消失了,现在竟隐隐流露出清冷和鄙视,苍白且棱角分明的脸上,写满了拒人千里的冷漠。我无法要求她,只能默默地承受。出院后,林夕就再没有来找过我。在一个人的意识中,哪怕是恋人,从人变成鬼,只需一次冒犯,一次就足够。就这样,我成了袁林夕心中的魔鬼。

  放假之前,有一天回宿舍的路上,我看见了林夕,一个人孤独地站在路边,神情漠然,她应该是故意在等我。我走了过去,看见我,她没有任何表情,转身就走,一言不发,我只能紧紧地跟着,出了校门,她才放慢了脚步。我赶忙小心地靠近,“你不想解释一下?”林夕的语气冰冷。“林夕,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很抱歉。”“事情说起来有点复杂,菁莲是个鬼”。还没说完,林夕就停住了脚步,转身面对着我,眼里射出一道犀利的寒气,“吕晨,我们毕竟有过一段,你没必要再敷衍我。今天,我就是来做个了结,你愿意解释也好,不愿意也罢,无需说谎。”“林夕,我知道你可能不信。菁莲真的是个鬼。”“我觉得你才是个鬼。”林夕说完,鄙视地看了我一眼,转身扬长而去。我一愣,倔劲儿上来,爱信不信,真是见鬼,我也懒得再追。

  我,就这样被林夕甩了,既不敢愤怒也没有资格失望,甚至还要违心地赞同和支持。只是内心这些纠缠的杯具,我又到哪里去发泄呢?

  这世界,太多人没有时间审视自己、解剖自己,只会亦步亦趋地于茫然中被社会牵引着。凡来自社会的声音,装B,有人信,撒谎,也有人信,讲真话,没有人信,把心中的鬼讲出来,更没有人信。

  人们需要自我觉醒。时间无言,一直向前,带着满身的疲惫,我毕业了。

  世间的爱情有很多,但只有爱而不得最让人遗憾。更遗憾的,是曾经有个最宝贝我的人,却被我弄丢了。

  有过欲望受阻的经历,人才会明白,这世上,根本不存在实现,只有--“遇见”。

  差点忘了,毕业前,我收到了林夕的一封信,是一张林夕的照片。拿出照片,只见“片中林夕,素衣长裙,神情沉静,眉目温婉,手摸荼蘼花,风致嫣然。”照片底下留有一行字:“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

  看到这句诗,瞬间,我就模糊了双眼,意识一下子被撕裂,内心歇斯底里地哀叹:这到底是在现实中,还是一直在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