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汉文帝?

  吕后七年,一位长安的使者来到代地,邀请代王将封国徙至赵地。

  相比于贫瘠的代地,赵国显然是更好的封疆,然而年轻的代王却在考量过后回绝了:代王谢,愿守代边。

  仅仅一年以后,又一位朝廷的使者来到了代地,这一次他为代王带来的条件是:

  整个天下。

  一、是夜

  年轻的代王踏上了前往长安的旅途,然而直到此时,我们仍然难以说清他的心境如何。

  在面对这份突如其来的邀约时,代国群臣爆发了激烈的争论,张武认为此行过于凶险,但是宋昌则相信大可一试。

  尽管事后的历史似乎证明宋昌确有远见,但是如果我们立足于当时的情境之下,则会发现其中的凶险远远超过宋昌的预料:夫以吕太后之严,立诸吕为三王,擅权专制,然而太尉以一节入北军,一呼士皆左袒,为刘氏,叛诸吕,卒以灭之。此乃天授,非人力也。今大臣虽欲为变,百姓弗为使,其党宁能专一邪?方今内有硃虚、东牟之亲,外畏吴、楚、淮南、琅邪、齐、代之彊。方今高帝子独淮南王与大王,大王又长,贤圣仁孝,闻於天下,故大臣因天下之心而欲迎立大王,大王勿疑也。

  宋昌的关注点在于“刘氏”已然稳固,大臣们难以改刘氏而换代,因此对于宋昌而言,“方今内有硃虚、东牟之亲,外畏吴、楚、淮南、琅邪、齐、代之彊”是代王可以倚仗的助力。然而宋昌的分析存在三点问题:

  第一,同姓王一方面是安刘的助力,另一方面也恰恰是代王的威胁。诛吕之变由齐王兄弟首先发起,最终却未能登上王位,如果代王入继,应当如何处理自身与齐王系的关系?

  “内有硃虚、东牟之亲”的,究竟是代王刘恒,还是悻悻而归的齐王刘襄呢?“外畏吴、楚、淮南、琅邪、齐、代之彊”的,真的只有周勃陈平么?

  第二,“刘氏”的稳固,并不能保证代王个人的安危。“大臣欲为变”的形式远远不止改朝换代一种,对于功臣们而言,他们完全可以采取一种更为隐晦的形式伸张他们的权力,就像他们对少帝和惠帝子所做的一样。

  正当代王决意入京时,坐在未央宫中的少帝也进入了生命的倒计时,而在一百年后的未来,刘贺也仅仅在皇位坐了二十七天。因此,代王必须要考虑,怎样才能不让自己成为下一个少帝,在不久后沦为另一个“刘氏”天子入继的垫脚石。

  第三,即使只关注刘氏本身,彼时的形势也难称稳固。尽管我们已经十分熟悉“两汉四百年”“汉朝奠定中国大一统基础”等叙事,但是在代王入继的节点,刘氏的统治很难说真正形成了一种惯性。

  以此为节点,刘邦做了七年皇帝,惠帝做了七年,吕后做了八年,汉室统治天下一共只有22年,其中刘氏更是只有14年,作为对比的是,从曹魏代汉到高平陵之变,曹家统治魏国都有29年。换句话说,彼时刘氏的形式或许并没有宋昌描述的那样乐观,稍有不慎,汉家或许便将成为又一个秦朝。

  因此在我看来,宋昌之言,或许有为鼓励代王而作的夸张之意,数年后袁盎对于代王入继的评价,或许更为准确的反映了彼时的局势:诸吕用事,大臣颛制,然陛下从代乘六乘传,驰不测渊,虽贲育之勇不及陛下。

  代王来到长安的第一个考验,来自于周勃的迎接:昌至渭桥,丞相以下皆迎。……太尉勃进曰:“原请间言。”宋昌曰:“所言公,公言之。所言私,王者不受私。”太尉乃跪上天子玺符。代王谢曰:“至代邸而议之。”

  宋昌的举动无疑给了周勃一个下马威,然而除了确立君主的威势之外,宋昌在话语极力强调了“公”的重要性:宋昌曰:“所言公,公言之。所言私,王者不受私。”

  宋昌话语的直接渊源是战国末期的思想著作,如果观察战国中晚期的思想著作,我们会发现,无论遵奉何种学说,“公大于私”始终是诸子之间普遍的共识,后战国时代终究去战国不远,宋昌的话语正是这种共识的体现。

  另一方面,就诛吕之变、代王入继这个具体节点而言,宋昌强调“公”更具一层深意。诛吕之变的所有一切都发生在宫闱之中。无论是大臣们对于诸吕和惠帝子的处置,还是另立新君的争议,所有的一切都发生在宫墙之内。

  然而当代王入主,代国君臣们开始极力强调自身地位来源的公共性,以此宣示正统,而与此前的宫廷政变划清界限。就像我们即将看到的,这种观念几乎贯穿了这位年轻代王的一生。

  在进入长安的当夜,文帝便着手做了三件事:

  第一,“夜拜宋昌为卫将军,镇抚南北军。以张武为郎中令,行殿中”,卫将军与郎中令均是与宫廷军队密切相关的职位,通过将自己的心腹安置在上述职位,文帝在第一时间控制了宫廷局势,以防止二次宫变的出现。

  文帝的上述举动固然是主动出击,然而如果与后世的刘贺相比,我们会发现文帝此间的克制:昌邑王贺嗣立,官属皆征入。王相安乐迁长乐卫尉。受玺以来二十七日,使者旁午,持节诏诸官署征发,凡一千一百二十七事。

  与刘贺的浩大声势相比,文帝的安排隐忍而直击关键,在将心腹安置在紧要位置的同时,更为周勃、陈平等政变功臣保留了高位,在入继的当夜,文帝便展现出了其政治手段之中微妙的平衡。

  第二,於是夜下诏书曰:“间者诸吕用事擅权,谋为大逆,欲以危刘氏宗庙,赖将相列侯宗室大臣诛之,皆伏其辜。朕初即位,其赦天下,赐民爵一级,女子百户牛酒,酺五日。”

  在这份诏书中,文帝对诛吕之变做出了定性:政变的起因并非齐王刘襄或太尉周勃,而是诸吕“谋为大逆”,而发起政变的“将相列侯”与“宗室大臣”则是安刘氏宗庙的功臣。

  正是这份诏书,让焦急的周勃、陈平最终定下了心,或许也让他们相信,这位年轻的代王,确实是个正确的选择?

  第三,“夜,有司分部诛灭梁、淮阳、常山王及少帝於邸。”

  正在功臣们欢庆自己的胜利时,在没人注意的角落,另一些人在历史中永远失去了自己的姓名。

  尽管诛杀惠帝子显然是代王入继之前便已确立的方针,但是直到他真正登基,惠帝诸子生命的倒计时才最终敲响。当这一切真正发生时,这真的与那位年轻的代王全然无关么?

  与之类似的隐秘之事不止于此:代王王后生四男。先代王未入立为帝而王后卒。及代王立为帝,而王后所生四男更病死。

  尽管史记中对于代王后的身份未作说明,但是如果结合刘友被吕氏王妃揭发、刘恢因吕氏后妃而自杀来看,这位代王后很有可能亦为吕氏女。

  在数月之间,这位代王后及其所生四男相继病死,结合对惠帝子斩草除根之举,我们不禁必须重新审视这位少年:这位年轻的代王,或许并不像他所展现的那样庸弱。

  在入继的当夜,代王将自己的心腹安插在最为紧要的位置,以诏书的形式确立了功臣们政变的合法性,同时在不为人知的角落,将对自己存在潜在威胁的惠帝诸子斩杀殆尽。所有的一切,都发生在他进入长安的第一个晚上。

  睡个好觉吧,等到明日太阳升起,代王,就将成为文帝。

  二、文帝四年

  在文帝即位以后,吕后新立的琅邪、济川、鲁、恒山均被废除,淮阳及吕国也被废为郡,齐、楚、赵疆域得以恢复。至此,诸侯国疆域再次恢复了惠帝晚期的情形,吕后针对诸侯国所作出的集权措施被悉数废除。

  然而这样的稳定局势并没有维持太久,文帝元年,参与诛吕之变的齐王刘襄、楚王刘交先后去世,次年,以此为契机,文帝开始了针对齐王系的动作:立赵幽王少子辟彊为河间王,以齐剧郡立硃虚侯为城阳王,立东牟侯为济北王,皇子武为代王,子参为太原王,子揖为梁王。始大臣诛吕氏时,硃虚侯功尤大,许尽以赵地王硃虚侯,尽以梁地王东牟侯。及孝文帝立,闻硃虚、东牟之初欲立齐王,故绌其功。及二年,王诸子,乃割齐二郡以王章、兴居。

  在诛吕之变中,功臣们曾向刘章、刘兴居许诺了赵地与梁地,作为换取不立刘襄为帝的对价,然而文帝却迟迟不愿履行这一承诺,直到刘襄之死,才着手将齐国一分为三,作为兄弟两人的封地,显然是对齐国一系的打击。

  与打击齐王系同步的,是对于赵地的分割以及对文帝诸皇子的分封。换句话说,文帝二年对诸侯国所作出的种种动作,实际是对于吕后时代“众建诸侯”“以亲御疏”两大集权政策的延续,在短暂的退却之后,文帝重新启动了对于诸侯国“再征服”的进程。

  在打压诸侯国的同时,文帝也同步展开了对功臣的攻击。二年十月,丞相陈平死,文帝随即颁布了“列侯之国令”:今列侯多居长安,邑远,吏卒给输费苦,而列侯亦无由教驯其民。其令列侯之国,为吏及诏所止者,遣太子。

  如果想要进一步理解“令列侯之国”的意义,则必须要意识到权力的空间性。对于任何一个政治人物而言,必须要考虑自己的权力来源于何处?如何才能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自己的权力?

  对于刘襄等诸侯王而言,居于封疆显然对他们最为有利,因为在诸侯国内,他们拥有自己的官署、赋税以及军队,一旦脱离了封国,进入长安朝廷,便有如无本之木。

  然而对于汉初功臣们而言,情况却截然不同。尽管他们也拥有自己的侯国,但是他们在自己封地内拥有的资源显然无法与齐王、楚王相提并论,他们权力的来源并不在于自己的侯国,而是在于他们作为汉初功臣,在朝堂之上对政治的直接干预能力。陆生以此游汉廷公卿间,名声藉甚。

  在诛吕之变之前,陆贾能够联系周勃、陈平的重要方面便在于汉初功臣们大多居住于长安,也正是因此,等到天下有变,他们才能够在最短时间内发动政变,与齐王争夺政治上的话语权。一旦他们脱离了政治中心,他们的权力也就难以发挥。

  换句话说,相比于“绛侯”,“丞相”才是周勃真正的权力面具。而文帝的“列侯之国令”,对于汉初功臣们而言,无异于釜底抽薪。也正是因此,这一策略并未取得预想的效果,功臣们大多不愿配合,反而对提出这项建议的贾谊发起了攻击:诸法令所更定,及列侯就国,其说皆谊发之。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绛、灌、东阳侯、冯敬之属尽害之,乃短贾生曰:雒阳之人年少初学,专欲擅权,纷乱诸事。

  最终,年轻的贾谊遭受冷落,并在不久后被政治流放到长沙国,然而就像文帝长期以来采取的策略,在短暂的退却后,他仍然会再次出击,三年十一月,文帝再次下诏令列侯之国,并将矛头直指此时的功臣领袖周勃:诏曰: “前日诏遣列侯之国,辞未行。丞相朕之所重,其为朕率列侯之国。”遂免丞相勃,遣就国。

  如果我们观察后续的历史,我们会发现这位左袒安刘的功臣,似乎在一夜之间失去了生机:岁馀,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绛侯勃自畏恐诛,常被甲,令家人持兵以见之。

  在史记的书写体例之下,周勃的态度似乎只是之国后顺其自然的反应,但是我们不应该忘记,在这段话的开头仍有“岁余”二字,而在周勃之国的一年间,朝廷之上又发生了一件大事:厉王有材力,力能扛鼎,乃往请辟阳侯。辟阳侯出见之,即自袖铁椎椎辟阳侯,令从者魏敬刭之。

  淮南王刘长椎杀辟阳侯审食其,一时间成为震动朝野的大事。袁盎据此建议:“诸侯大骄必生患,可適削地。”但“上弗用”。如果仔细考察,文帝不仅仅是宽恕了刘长,反而进一步追捕审食其宾客:文帝闻其客平原君为计策,使吏捕欲治。

  因此,文帝并非仅仅饶恕了刘长,其实际上认可了刘长的作为。为了解释文帝的态度,我们需要注意刘长为自己辩护的理由:厉王乃驰走阙下,肉袒谢曰:“臣母不当坐赵事,其时辟阳侯力能得之吕后,弗争,罪一也。赵王如意子母无罪,吕后杀之,辟阳侯弗争,罪二也。吕后王诸吕,欲以危刘氏,辟阳侯弗争,罪三也。臣谨为天下诛贼臣辟阳侯,报母之仇,谨伏阙下请罪。”

  刘长举出了三条理由,其中每一条的落脚点都放在了“弗争”二字之上。对于汉初的朝堂而言,此种话语的意义甚至不亚于审食其之死本身。如果仔细观察的话,类似于“弗争”的表达前已有之,而其所指涉的对象,正是周勃本人:盎曰:“绛侯所谓功臣,非社稷臣,社稷臣主在与在,主亡与亡。方吕后时,诸吕用事,擅相王,刘氏不绝如带。是时绛侯为太尉,主兵柄,弗能正。”

  此段对话发生时,周勃的身份为“丞相”,因此这段对话发生的时间应为陈平去世、周勃独任丞相的二年到免相之国的三年之间,正是在相同的时段,发生了周勃领衔攻击贾谊一事。

  袁盎在此处对于周勃“弗能正”的争议,正体现出在文帝与功臣剑拔弩张的对峙之下,政治观念所发生的变迁。早在文帝继位的当夜,便将周勃、陈平定性为安刘的功臣,然而袁盎的话语,无疑进一步揭开了他们在吕后时代首鼠两端的面纱。

  正如我们此前对吕后时代的讨论一样,彼时的功臣往往都是吕氏与刘氏、朝廷与诸侯国之间的边缘人,除了少数如王陵、周昌一般的耿直之臣外,他们对效忠于谁并无特别的关心。

  在诛吕之变后,他们臣服于吕后,违背白马之盟的旧行,被视为隐忍之举而得以被掩盖。然而刘长的铁锥无疑彻底敲碎了这种脆弱的默契:

  在吕后时代,“弗争”的人,真的只有审食其么?

  只有基于这样的背景,我们才能理解“绛侯勃自畏恐诛,常被甲,令家人持兵以见之”所呈现出的恐慌,周勃不知道,敲向自己的铁锥将会在何时到来。

  文帝四年,“人有上书告勃欲反,下廷尉。廷尉下其事长安,逮捕勃治之。”彼时的廷尉正是贾谊的老师吴公,而河东守则是楚汉时期的老对手季布,周勃在狱中狼狈不堪,最终经过层层疏通,才由薄太后为之求情免罪:文帝朝,太后以冒絮提文帝,曰:“绛侯绾皇帝玺,将兵於北军,不以此时反,今居一小县,顾欲反邪!”……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复爵邑。绛侯既出,曰:“吾尝将百万军,然安知狱吏之贵乎!”

  在这里,我们看到了在文帝“列侯之国令”之下,汉初功臣们已然如同小县封君,难以在制度上发挥其政治影响力,而周勃“安知狱吏之贵乎”的感慨,则进一步说明了时代的变迁。

  当年被他精挑细选后选中的庸弱少年,真的像他所看起来的一样么?

  文帝三年,就在淮南王追杀审食其的当月,汉朝还发生了另一件大事:在诛吕之变中立下大功的城阳王刘章,死了。

  自文帝即位以来,我们已经记不清这是第几位突然去世的人物了,先是齐王刘襄和楚王刘交,之后是丞相陈平和燕王刘泽,再之后是城阳王刘章和周勃免相,与那场政变紧密相关的人,似乎都一个个退出了历史与政治舞台,而曾经策划那场政变的兄弟中,只剩下了济北王刘兴居一人:济北王兴居闻帝之代,欲往击胡,乃反,发兵欲袭荥阳。

  时至今日,我们已经无法揣度刘兴居的真实想法,但是伴随着这场叛乱的,却是文帝朝军事格局的重大调整。在此前的匈奴寇边中:遣丞相颍阴侯灌婴击匈奴。匈奴去,发中尉材官属卫将军军长安。

  如前所述,卫将军正是文帝入继当夜任命的宋昌,在匈奴寇边的危机解除之后,利用灌婴仍在边境的时间,文帝“发中尉材官属卫将军军长安”,即以宋昌为核心重整了京师防卫体系。

  而在刘兴居叛乱之后,文帝采取了进一步行动:诏罢丞相兵,遣棘蒲侯陈武为大将军,将十万往击之。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以匈奴寇边及刘兴居叛乱两次危机为契机,文帝彻底改变了此时的军事格局,而在这两次不同的危机中,主要受到打击的对象均为丞相灌婴——这位最后一位参与诛吕之变的重要功臣。

  在刘兴居叛乱被平后,文帝将济北国收为汉郡,这是除刘肥献鲁元公主汤沐邑外,朝廷第一次主动收取诸侯国疆域,即使是激进的吕后时代也并未采取如此直接的方式,文帝的这一举动,使得天下局势重新回到吕后时期,伴随着次年灌婴的去世,后战国时代正式迈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三、文帝和他的时代

  在前面两个部分,我们主要通过的叙述的方式梳理了从文帝即位当夜到文帝四年的政局变化,这也符合这一时期拨云诡谲的政治氛围。

  然而也正是从文帝四年开始,伴随着诛吕之变主角们的纷纷退场,文帝朝进入了一个相对稳定的状态,因此我们必须采用不同的叙事方式,来整体性的回顾文帝朝漫长的特征,而文帝六年淮南王刘长之死,则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切入点。

  关于淮南王刘长之死,历来多有争议,尽管《史记》中将其行为叙述为谋反,然而时人贾山却称“淮南王无大罪,宜急令反国”,结合直到文帝十二年,民间仍有为刘长惋惜的歌谣,其中的真相已然难以厘清。

  然而相比于淮南王一案的真相,在我看来更加重要的是这一事件背后的政治话语,通过人们关于淮南王案的表达,我们得以清晰的窥见,文帝朝相比于此前时代政治文化的重要变迁。

  正是基于此种变迁,我们才能够得出结论:正是在文帝时代,而不是吕后或景帝时代,汉朝的“后战国时代”迈出了它最重要的拐点。

  文帝朝政治文化的第一个重大变化在于:正是在这一时期,“汉法”成为了汉初政治的重要话题。

  尽管史书中将刘长定性为谋反,但是群臣在对刘长定罪时,却并未将谋反置于重要地位,反而着重强调了淮南王违背汉法:淮南王长废先帝法,不听天子诏,居处无度,为黄屋盖乘舆,出入拟於天子,擅为法令,不用汉法。

  无独有偶,在此前薄昭在与刘长的通信中同样提及了汉法:汉法,二千石缺,辄言汉补,大王逐汉所置,而请自置相、二千石。

  回顾汉初政局,朝廷和诸侯国对于官吏的掌控同样是观察后战国时代重要的切入点。在高帝时期,异姓王们可以自行任命丞相在内的各类官职,其中的典型便是赵相贯高。在惠吕时期,朝廷对于同姓王们收回了置相权,因此在历代斗争中,诸侯国丞相都是左右局势的关键。

  而根据薄昭的通信来看,文帝时期进一步扩张了汉法,以“补缺”的渐进方式,逐步回收朝廷对诸侯国二千石官吏的任命权,而刘长的抗拒姿态,以及由此揭示出的朝廷与诸侯国的对峙,或许正是其悲剧的根源。

  早在文帝即位之初,便驳回了陈平、周勃的反对,再次下诏废除连坐与妖言令。然而在惠帝和吕后时代,便已有诏令废除过三族罪、妖言令。一种解释认为,这说明三族罪和妖言令曾经在吕后后期恢复过。

  然而结合汉初的历史背景,我认为存在另一种可能:即朝廷的立法对于诸侯国的影响有限,吕后时代废除两罪的诏令在诸侯国未能得到有效执行,因此文帝即位之初需要再次下诏。如果基于这样的视角,我们会发现,文帝时代的“汉法”成为观察朝廷与诸侯国关系的重要依据。

  文帝朝与汉法关联最为紧密的事件,无疑是“缇萦救父”。在关于缇萦救父和刑法改革中,往往将其视为文帝仁政的体现,这种说法固然不错,但是如果站在后战国时代皇权扩张的角度而言,它同样体现出了文帝时代,汉法向诸侯国内部的扩张。齐太仓令淳于公有罪当刑,诏狱逮徙系长安。

  在汉初的政治体制之下,除了谋反等重罪,诸侯国往往可以自行处置国内的罪行,然而齐国人淳于意却被“狱逮徙系长安”,这意味着正是在文帝时代,朝廷开始回收了对于诸侯国的司法裁判之权。

  缇萦救父之后的一个重要改革便是为徒刑设置了刑期,汉法中的这一规定可能源于秦律,秦律中徒刑为终身劳役,并无刑期。但是根据银雀山汉简,战国时代齐国《田法》便有“罚为公人一岁”的规定。因此,文帝接受缇萦的建议为徒刑设置刑期,或许正是在秦律的基础之上吸纳关东地区的法律内容。

  就此而言,缇萦的上书可能意味着,汉法进入齐国后,基于齐国固有风俗,民众对于以严苛秦律为基础的汉法的抵抗,而文帝的改革则是通过在法律内容上对诸侯国的让步,推动汉法能够更为顺利的融入诸侯国之中。

  文帝时代对于汉法的强调,对于汉初政治有着两个重大意义:其一,汉法的权威性构成了后世削藩的基础。如果我们观察景武之际的削藩行动,我们会发现朝廷往往是以诸侯王违反法律为理由没收领土,因此只有在汉法本身的权威性得到认可的前提下,削藩行动才得以成立。

  其二,汉法本身就构成了朝廷强化权威性的重要来源。就像我们始终强调的,汉初去战国时代未远,关于大一统帝国的认同远远没有定型,这也是秦朝二世而亡的重要原因。

  汉初的同姓王格局很大程度上是依靠刘氏的内部联系,而非帝国本身的权威维系的。而当汉法成为不同国家的共识,大一统帝国的权威才真正深入人心,并从而将所有诸侯整合为一个国家。

  文帝朝政治文化的第二个重要变化在于:“公共”在文帝朝的政治语境中始终占有具有地位。

  让我们再次把目光放回到淮南王刘长一案上。文帝十二年,在刘长去世整整六年后,民间再次出现关于刘长的歌谣:孝文十二年,民有作歌歌淮南厉王曰:“一尺布,尚可缝;一斗粟,尚可舂。兄弟二人不能相容。”上闻之,乃叹曰:“尧舜放逐骨肉,周公杀管蔡,天下称圣。何者?不以私害公。天下岂以我为贪淮南王地邪?”

  在听到这一歌谣后,文帝所感叹的“天下岂以我为贪淮南王地邪”尤为值得注意。这句话语一方面说明,文帝朝毕竟仍属于后战国时代,其对于朝廷和诸侯国关系的认识与后世仍存在明显不同,在当时人看来,朝廷直接回收诸侯国领地,仍属于“贪”的行为。

  或许正是受制于这种观念,文帝在对济北国、淮南国置郡的次年,都在其故地上对齐王、淮南王的亲属大量封侯,希望以此消除外部的影响。

  到了文帝十六年,文帝做出了对诸侯国局势的最后一次大调整,其正式采用贾谊“众建诸侯而少其力”的策略,将分齐国为六、分淮南国为三,至此将自己对齐王系与淮南王系的处理告一段落。

  纵观文帝朝对于诸侯国的处理,我们会发现最为明显的特征便在于一退一进之间的政治的平衡:在第一次吞并诸侯国土地的同时,文帝延续传统大肆封其子弟为侯;在持续打击齐国与淮南国的同时,又以众建诸侯的形式将故地还给诸侯。

  正是这种平衡,使得文帝在延续吕后时代“众建诸侯”“以亲御疏”两大策略的同时,呈现出与吕后、景帝时代完全不同的特征。

  吕后执政八年,其身死不到一月便发生了诛吕之变,其所做出的集权努力全部付之一炬,景帝执政三年便造成七国之乱,险些人亡政息,唯有文帝,在其执政的二十余年间,在维护了政局的基本稳定的同时,稳步逐步推进集权事业,成为推动汉朝走出后战国时代最重要的拐点。

  如果我们将视野放的更宽广些,我们会发现类似的“公共性”不仅仅体现在文帝对于诸侯国的考量中,而是贯穿了文帝一朝始终:宋昌曰:“所言公,公言之。所言私,王者不受私。”上曰:“今不选举焉,而曰必子,人其以朕为忘贤有德者而专於子,非所以忧天下也。朕甚不取也。”释之曰:“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张苍免相,孝文帝欲用皇后弟窦广国为丞相,曰:“恐天下以吾私广国。”上闻之,乃叹曰:“尧舜放逐骨肉,周公杀管蔡,天下称圣。何者?不以私害公。天下岂以我为贪淮南王地邪?”孝文皇帝临天下,通关梁,不异远方。

  如上所述,“公共”的重要性成为战国诸子的共识,然而当历史真正进入帝制时代,无论是秦始皇还是高帝、吕后,似乎都并未将公共视为一个重要的命题,直到文帝时代,公共性才重新回到秦汉时代皇权体制的视野中,而文皇帝,也真正成为令后代称颂的贤君。

  最后,在结束对于文帝的讨论之前,让我们讲一个故事吧。

  高帝迁徙山东诸国时,齐人田南与狱吏阑相爱,但由于田南户籍被迁至关中,而阑仍为齐国人,两人分属于不同户籍。

  汉律“禁从诸侯来诱者,令它国无得娶它国人也”,两人的婚姻违反汉律,两人分别被认定为“诱汉民之齐国”和“亡之诸侯”。最终阑因“娶妻非法及藏匿亡人罪”被黥为城旦。

  类似的规定在惠吕时代被进一步固化为《津关令》。《津关令》明确禁止私自在关中购买马匹、禁止携带黄金或金属器物出入津关,如“禁毋出黄金、诸奠黄金器及铜”,“禁民毋得私买马以出扜关、郧关、函谷、武关及诸河塞津关。”贾谊在《新书·一通》中将此种形势描述为:所为建武关、函谷、临晋关者,大抵为备山东诸侯也。天子之制在陛下,今大诸侯而多其力,因建关而备之,若秦时之备六国也。

  十二年三月,文帝正式下令“除关无用传”,关中与关东彼此分隔的局面才终于打破。景帝朝在纪念文皇帝功业时,第一条便称赞了孝文皇帝“通关梁,不异远方”,其顺序甚至在“除诽谤,去肉刑”之前。

  尽管景帝高度赞扬了文帝“不异远方”的胸怀,但是在七国之乱后,景帝仍然选择了“复置诸关用传出入”以防备关东诸侯。甚至以“王者无外”自诩的武帝对此也未作变更,直到昭帝时代,汉朝才最终“罢天下亭母马及马弩关。”

  只有基于这样的视角,我们才能理解文帝“除关无用传”的超前性与理想主义,正如贾谊所言:因行兼爱无私之道,罢关一通,示天下无以区区独有关中。

  站在汉初的背景下,人们早已习惯朝廷与诸侯国彼此防备,习惯同属于一个国家的人不得流通,相爱的人也难得终老。人们似乎忘了,这天下,属于同一个国家啊。

  而文皇帝真正伟大之处,正是在于,在汉初的背景下,他真正将整个天下都视为自己的子民,真正将关东与关中两个视若仇雠的地区整合为同一个国家,从此后战国时代,走出了最重要的历史拐点。

  无论世人怎样看待这位心思深沉的皇帝,我想,至少对于田南而言,

  文皇帝,一定是个好人。

  宣帝曾宣称:“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就霸王道杂之的本意而言,文帝可谓当之无愧了。

  就文帝的伟大而言,我想最为重要的,不是他的谋略,不是他的隐忍,甚至不是他如艺术般精妙的政治平衡,而是因为他是第一位,真正胸怀天下的“皇帝”。

  从此战国诸子著作中虚构的理想君王,有了现实的化身,那些附会于上古圣王的故事,有了真实的载体。

  文皇帝,为后世树立了典范。

  在年轻的代王忐忑的踏上入京旅程之前,他曾询问卜者何谓天王。

  “无私无外,方为天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