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观政要》全文注译(下)

  公平第十六

   

  【原文】

  太宗初即位,中书令房玄龄奏言:“秦府旧左右未得官者,并怨前宫及齐府左右处分之先己。”太宗曰:“古称至公者,盖谓平恕无私。丹朱、商均,子也,而尧、舜废之①。管叔、蔡叔,兄弟也,而周公诛之②。故知君人者,以天下为公,无私于物。昔诸葛孔明,小国之相,犹曰吾心如称,不能为人作轻重,况我今理大国乎?朕与公等衣食出于百姓,此则人力已奉于上,而上恩未被于下,今所以择贤才者,盖为求安百姓也。用人但问堪否,岂以新故异情?凡一面尚且相亲,况旧人而顿忘也!才若不堪,亦岂以旧人而先用?今不论其能不能,而直言其嗟怨,岂是至公之道耶?”

  【注释】

  ①丹朱、商均,子也,而尧、舜废之:尧知道儿子丹朱不肖,不足授天下,所以将帝位传给了舜。舜之子商均亦不肖,舜就将帝位传给了禹。

  ②管叔、蔡叔,兄弟也,而周公诛之:管叔名鲜,蔡叔名度,都是文王的儿子。后因挟商纣之子武庚作乱,周公便杀了管叔,流放了蔡叔。

  【译文】

  唐太宗刚即位时,中书令房玄龄上奏说:“秦王府的老部下没有做上官的,他们都埋怨陛下,说前太子宫和齐王府的部下都比他们早先安排了官职。”太宗说:“古时候所谓的大公无私,是指宽容公正而无私心。丹朱、商均是尧、舜的儿子,而尧、舜却废黜了他们,管叔、蔡叔是周公的兄弟,而周公却把他们杀掉。由此可知,作为治理百姓的君主,要以天下为公,不存偏私之心。从前诸葛孔明,只是蜀国的丞相,他还说'我的心就像秤那样公平,不能因人而轻重有别’。何况我如今治理一个泱泱大国呢?我们的衣食都出自百姓,这就是说,百姓的人力已奉献给了朝廷,而我们的恩泽却没有遍及民间,如今朝廷之所以要选择贤才,就是要安抚百姓。用人只问是否有能力胜任,怎能因亲疏、新旧关系而区别对待呢?凡是见过一面的人尚且感到亲近,何况是旧的下属,怎会一下子就忘掉呢?如果才能不堪胜任,怎能因为是旧的下属而先任用?如今你们不谈论他们能不能胜任,而只说他们有怨言,这难道是至公之道吗?”

   

  【原文】

  贞观元年,有上封事者,请秦府旧兵并授以武职,追入宿卫。太宗谓曰:“朕以天下为家,不能私于一物,惟有才行是任,岂以新旧为差?况古人云:'兵犹火也,弗戢将自焚。’汝之此意,非益政理。”

  【译文】

  贞观元年,有人上书请求把秦府旧兵都授予武职,补充进宫中做侍卫。太宗说:“我以天下为家,不能偏私于一人。只要有才能德行的人就任用,怎能因为新旧关系而有所分别呢?况且古人说:'士兵就像火一样,不控制就会把自己烧死。’你的提议,对治理国家没有好处。”

   

  【原文】

  贞观元年,吏部尚书长孙无忌尝被召,不解佩刀入东上阁门,出阁门后,监门校尉始觉。尚书右仆射封德彝议,以监门校尉不觉,罪当死,无忌误带刀入,徒二年,罚铜二十斤,太宗从之。大理少卿戴胄驳曰:“校尉不觉,无忌带刀入内,同为误耳。夫臣子之于尊极,不得称误,准律①云:'供御汤药、饮食、舟船,误不如法者,皆死。’陛下若录其功,非宪司所决;若当据法,罚铜未为得理。”太宗曰:“法者非朕一人之法,乃天下之法,何得以无忌国之亲戚,便欲挠法②耶?”更令定议。德彝执议如初,太宗将从其议,胄又驳奏曰:“校尉缘无忌以致罪,于法当轻,若论其过误,则为情一也,而生死顿殊,敢以固请。”太宗乃免校尉之死。

  是时,朝廷大开选举,或有诈伪阶资者,太宗令其自首,不首,罪至于死。俄有诈伪者事泄,胄据法断流以奏之。太宗曰:“朕初下敕,不首者死,今断从法,是示天下以不信矣。”胄曰:“陛下当即杀之,非臣所及,既付所司,臣不敢亏法。”太宗曰:“卿自守法,而令朕失信耶?”胄曰:“法者,国家所以布大信于天下,言者,当时喜怒之所发耳。陛下发一朝之忿,而许杀之,既知不可,而置之以法,此乃忍小忿而存大信,臣窃为陛下惜之。”太宗曰:“朕法有所失,卿能正之,朕复何忧也!”

  【注释】

  ①准律:法律规定。

  ②挠法:徇私枉法。

  【译文】

  贞观元年,吏部尚书长孙无忌(长孙皇后的哥哥)曾经被皇帝召见,不解下腰间的佩刀,向东走上阁门,走出阁门之后,监门校尉才发觉。尚书右仆射封德彝认为,由于监门校尉没有觉察,其罪行该当死,无忌失误地带刀进入,判刑两年,罚铜二十斤。太宗听从了他的建议。大理少卿戴胄反驳道:“校尉没有察觉,无忌带刀进入,同样是失误,臣子位于极度尊贵的地位,不可以称之为是失误,按照律法上说的:'供给皇上汤药,饮食,舟船,失误不按照法规的人,都应当死。’皇上如果要将功折罪,从轻处理,这便不是司法部门所能够决定的;如果应当按照律法,罚款铜不符合法理。”太宗说:“法律,不是我一人的法律,是天下的法律,怎么能够因为无忌是皇亲国戚,便想要变动法律呢?”让臣子们更改命令订立议案。德彝坚持他原来的想法,太宗即将跟从他的建议,胄又驳斥道:“校尉因为无忌的缘故以招致罪害,按照法律当从轻处理,如果讨论他的过失和错误,则是为了感情的缘故,然而生死差距巨大,(所以)我才敢于顽固地请求。”太宗于是免了校尉的死罪。

  这个时候,朝廷大力开展选择察举(的活动),有干过奸诈虚伪的事情的人,太宗命令他们自首,不自首(的人),判罪则至死,偶尔有奸诈虚伪的人事情败露,胄根据法律判断他的罪行并予以奏告。太宗说:“我开始下命令,不自首的死罪,如今根据法律来作决断,这向天下显示政府没有信用。”胄说:“皇上应当立即杀了他们,不是我能够做到的,既然已经交付司法部门处理,我不敢不按照法(来执行)。”太宗说:“你自己守法,却让我失信于天下吗?”胄说:“法律是国家用来向天下人布道他的大信用的,说话(只)是说话的时候喜怒的表现而已,皇上发动整个朝廷的愤恨,而许诺杀他们,既然知道不可以,却将他放到司法部门来解决,这是人主小的愤恨而存留大的信用,我私下认为皇上应当珍惜它。”太宗说:“我的法律有过失,你能够纠正它,我还有什么可以担忧呢?”

   

  【原文】

  贞观二年,太宗谓房玄龄等曰:“朕比见隋代遗老,咸称高颎①善为相者,遂观其本传,可谓公平正直,尤识治体,隋室安危,系其存没。炀帝无道,枉见诛夷,何尝不想见此人,废书钦叹!又汉、魏已来,诸葛亮为丞相,亦甚平直,尝表废廖立、李严于南中,立闻亮卒,泣曰:'吾其左衽矣!’严闻亮卒,发病而死。故陈寿②称:'亮之为政,开诚心,布公道,尽忠益时者,虽仇必赏;犯法怠慢者,虽亲必罚。’卿等岂可不企慕及之?朕今每慕前代帝王之善者,卿等亦可慕宰相之贤者,若如是,则荣名高位,可以长守。”玄龄对曰:“臣闻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故《尚书》云:'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无党无偏,王道平平。’又孔子称'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今圣虑所尚,诚足以极政教之源,尽至公之要,囊括区宇,化成天下。”太宗曰:“此直朕之所怀,岂有与卿等言之而不行也?”

  【注释】

  ①高颎(jiǒnɡ)(?—607):隋渤海祷(今河北景县)人,一名敏,字昭玄。北周末,受杨坚(隋文帝)罗致,为相府司录。隋建立后,任尚书左仆射,执掌朝政。炀帝即位后,任太常卿。后因议论朝政,为人告发,被炀帝诛杀。

  ②陈寿(233—297):西晋史学家。字承祚,安汉(今四川南充北)人。少好学,在蜀汉为观阁令史,因不愿屈事宦官黄皓,多次遭谴黜。入晋后,历任著作郎、治书侍御史。晋灭吴后,集合三国时官私著作,著成《三国志》,还编有《蜀相诸葛亮集》等书。

  【译文】

  贞观二年,唐太宗对房玄龄等人说:“我近来见到隋代的旧臣遗老,他们都称赞高颎是做宰相的人才,于是我就去翻阅他的本传。此人真可说是公平正直,能识大体,治国方面尤其突出。隋室的安危,跟他的生死关系密切。可惜遇到隋炀帝这样的无道昏君,却被冤枉诛杀了。我何尝不想见到这样的人呢?就连读书时也时常放下书来对他钦仰、叹息。再者,汉、魏以来,诸葛亮做丞相,也非常公平正直,他曾经上表把廖立、李严罢官放逐到南中,后来廖立听到诸葛亮逝世,哭着说:'我们大概要亡国了!’李严听到诸葛亮逝世,也发病而死。所以陈寿称:'诸葛亮执政,开诚心,布公道,尽忠国家,在当时做了不少有益于国家的事,虽是仇人,该赏的也必须奖赏,对违犯法纪玩忽职守的人,虽是最亲近的人也必须惩罚。’你们难道不仰慕学习他们吗?我如今常仰慕前代那些贤德的帝王,你们也可仰慕那些贤德的宰相,如果能这样做,那么荣耀的名声和高贵的地位,就可以长久保持了。”房玄龄对答道:“臣听说治理国家的关键,在于公平正直,所以《尚书》说:'不结党营私,王道就浩浩荡荡,不结党营私,王道就平平坦坦。’此外,孔子还说:'举用正直的人而废弃邪恶的人,百姓就心服归顺。’如今圣上推崇的治国原则,确实体现了政教的根本,极尽至公的要义,可以用来囊括宇内,教化天下。”太宗说:“这正是我所想的,但我怎能只对你们说说而不去实行呢?”

   

  【原文】

  长乐公主①,文德皇后所生也。贞观六年将出降,敕所司资送,倍于长公主。魏徵奏言:“昔汉明帝欲封其子,帝曰:'朕子岂得同于先帝子乎?可半楚、淮阳王。’前史以为美谈。天子姊妹为长公主,天子之女为公主,既加长字,良以尊于公主也,情虽有殊,义无等别。若令公主之礼有过长公主,理恐不可。实愿陛下思之。”太宗称善。乃以其言告后,后叹曰:“尝闻陛下敬重魏徵,殊未知其故,而今闻其谏,乃能以义制人主之情,真社稷臣矣!妾与陛下结发为夫妻,曲蒙礼敬,情义深重,每将有言,必俟颜色,尚不敢轻犯威严,况在臣下,情疏礼隔?故韩非谓之说难,东方朔称其不易,良有以也。忠言逆耳而利于行,有国有家者深所要急,纳之则世治,杜之则政乱,诚愿陛下详之,则天下幸甚!”因请遣中使赍帛五百匹,诣徵宅以赐之。

  【注释】

  ①长乐公主:太宗第五女,封长乐郡。

  【译文】

  长乐公主是太宗文德皇后所生。贞观六年将要出嫁,太宗敕令有司陪送的财礼,比当年高祖之女永嘉长公主出嫁时高出一倍。魏徵上奏说:“以前东汉明帝准备封赏他的儿子,说道:'我的儿子怎么能跟先帝的儿子得到同样多的封赏呢?参照先帝之子楚王、淮阳王的一半去封赏吧。’以前的史家以此作为美谈。现在皇帝的姊妹称为长公主,女儿称为公主,既然在前面多了一个长字,那么就说明要比公主的身份尊贵,虽然在感情上不尽相同,可是道理却是一样的,没有什么差别。如果公主的礼节逾越了长公主,道理上恐怕是不妥的,希望您能够三思。”太宗十分赞同。于是将这些话告诉了皇后,皇后听完赞叹道:“曾经听说您对魏徵十分敬重,可是对于其中的缘故知之甚少,现在听到他进谏的这番话,可见他能够用道义来抑制帝王的私欲,真是国家社稷忠臣啊!我和您结发做了夫妻,承蒙您的敬重礼待,情深意重,每当有话要说的时候,也要察言观色,尚且不敢轻易触怒您的威严,何况作为臣下,和陛下情谊疏远、礼仪相隔呢?因此韩非子将此称为'说难’,东方朔将其称为'不易’,真的是非常有道理的。忠言逆耳利于行,对于拥有家国的人来说是最重要的事,如果能采纳这些忠言,国家就能长治久安,如果杜绝这些忠言,政局就会混乱不堪,我希望您能够仔细体会其中的含义,那就是天下的大幸了。”于是,长孙皇后请求太宗派遣中使带五百匹锦帛送到魏徵家中赏赐他。

   

  【原文】

  刑部尚书张亮坐谋反下狱,诏令百官议之,多言亮当诛,惟殿中少监李道裕奏亮反形未具,明其无罪。太宗既盛怒,竟杀之。俄而刑部侍郎有阙,令宰相妙择其人,累奏不可。太宗曰:“吾已得其人矣。往者李道裕议张亮云'反形未具’,可谓公平矣。当时虽不用其言,至今追悔。”遂授道裕刑部侍郎。

  【译文】

  刑部尚书张亮因谋反罪被关进监狱,唐太宗下诏,命令百官商议惩处他的办法,许多人都说张亮应该杀头,只有殿中少监李道裕上奏说张亮谋反的证据不足,应赦免其无罪。但唐太宗当时正处在盛怒之下,竟把张亮给杀掉了。不久,刑部侍郎空缺,唐太宗叫宰相精心选择称职的人,可宰相多次上奏推荐人才,唐太宗都没有同意。太宗说:“其实,我已找到合适的人了,先前李道裕在拟议处置张亮的办法时,说'他谋反证据不足’,可见此人很公平。我当时没有采用他的意见,至今仍追悔莫及。”于是就任命李道裕为刑部侍郎。

   

  【原文】

  贞观初,太宗谓侍臣曰:“朕今孜孜求士,欲专心政道,闻有好人,则抽擢驱使。而议者多称'彼者皆宰臣亲故’,但公等至公,行事勿避此言,便为形迹。古人'内举不避亲,外举不避仇’,而为举得其真贤故也。但能举用得才,虽是子弟及有仇嫌,不得不举。”

  【译文】

  贞观初年,唐太宗对侍臣说:“我现在孜孜不倦地寻找贤才,想要把心思都用在治理国家政治上,一听说哪里有贤能的人才,就派使者前去打探。但人们还是议论纷纷,说'那些官员都是朝廷重臣的亲戚、朋友’。但是你们做事不要因此而有所忌讳和回避,古人说,'推举人才对内不避亲,对外不避仇’,只要推举的人是真正的贤才。唯才是举,只要是人才,即使是自己的子弟或仇人,也不可不推举。”

   

  【原文】

  贞观十一年,时屡有阉宦①充外使,妄有奏,事发,太宗怒。魏徵进曰:“阉竖虽微,狎近②左右,时有言语,轻而易信,浸润之谮,为患特深。今日之明,必无此虑,为子孙教,不可不杜绝其源。”太宗曰:“非卿,朕安得闻此语?自今已后,充使宜停。”魏徵因上疏曰:

  臣闻为人君者,在乎善善而恶恶,近君子而远小人。善善明,则君子进矣;恶恶著,则小人退矣。近君子,则朝无粃政;远小人,则听不私邪。小人非无小善,君子非无小过。君子小过,盖白玉之微瑕;小人小善,乃铅刀之一割。铅刀一割,良工之所不重,小善不足以掩众恶也;白玉微瑕,善贾之所不弃,小疵不足以妨大美也。善小人之小善,谓之善善,恶君子之小过,谓之恶恶,此则蒿兰同嗅③,玉石不分,屈原所以沉江,卞和所以泣血者也。既识玉石之分,又辨蒿兰之臭,善善而不能进,恶恶而不能去,此郭氏所以为墟④,史鱼所以遗恨⑤也。

  【注释】

  ①阉(yān)宦:宦官。

  ②狎近:习熟亲近。

  ③蒿兰同臭:蒿,蒿草,有臭味。兰,草名,有香味。蒿兰同臭比喻香臭不分,好坏不辨。

  ④郭氏所以为墟:郭国本是春秋时期的一个小国,被齐桓公所灭。齐桓公问郭国父老郭为什么亡,郭国父老说因为郭君善善而不能用,恶恶而不能去。

  ⑤史鱼所以遗恨:春秋时卫国大夫史鱼临死前因未能规劝君王进贤而抱恨。

  【译文】

  贞观十一年,当时常常有宦官外出担任使者,他们欺瞒朝廷,胡乱上报情况,事情败露后,唐太宗非常生气。魏徵说:“宦官虽然卑微,但他们侍奉在天子左右,常常发表议论,容易使天子轻信,慢慢地,便造成很大的危害。现在陛下圣明,可以无此顾虑,可是为了子孙后代,不可不断绝这种祸患。”唐太宗说:“不是你,我怎么会听到如此中肯的意见呢?从今以后,宦官不可再担任使者。”魏徵事后又写了一篇奏书,进献唐太宗:

  我听说国君贵在表扬善事,贬斥劣迹,亲近君子,远离小人。如果善事得到发扬,那么君子就会为国效劳;贬斥劣迹,那么小人就会自行隐退。亲近君子,那么朝廷不会有劣政,远离小人,则不会偏听。小人并非没有微小的优点,君子并非没有小小的差错。君子小小的过失,是白玉上的瑕疵。小人那小小的优点,则如铅刀上锋利的地方。铅刀上那一点锋利的地方能工巧匠是不会看重的,这小小的优点不足以掩盖许多缺点。白玉微瑕,好的商人不会嫌弃,小小的斑点不会妨碍白玉整体的美丽。赞扬小人的优点,而认为这是对善的正确判断;贬斥君子的过失,而认为这是对恶的正确判断,这如同认为蒿草和兰花的香味一致,白玉和顽石的质地一样,是美丑不分,善恶不辨,这也是屈原投江自尽,卞和吐血的原因。如果认识了玉石的差别,蒿兰的不同,但不能进善退恶,也是不明智的,这也是历史上郭国之所以被齐国所灭、史鱼之所以抱恨终生的原因。

   

  【原文】

  陛下聪明神武,天姿英睿,志存泛爱,引纳多途,好善而不甚择人,疾恶而未能远佞。又出言无隐,疾恶太深,闻人之善或未全信,闻人之恶以为必然。虽有独见之明,犹恐理或未尽。何则?君子扬人之善,小人讦人之恶,闻恶必信,则小人之道长矣,闻善或疑,则君子之道消矣。为国家者,急于进君子而退小人,乃使君子道消,小人道长,则君臣失序,上下否隔,乱亡不恤,将何以治乎?且世俗常人,心无远虑,情在告讦,好言朋党。夫以善相成谓之同德,以恶相济谓之朋党,今则清浊共流,善恶无别,以告讦为诚直,以同德为朋党。以之为朋党,则谓事无可信;以之为诚直,则谓言皆可取。此君恩所以不结于下,臣忠所以不达于上。大臣不能辩正,小臣莫之敢论,远近承风,混然成俗①,非国家之福,非为治之道。适足以长奸邪,乱视听,使人君不知所信,臣下不得相安,若不远虑,深绝其源,则后患未之息也。今之幸而未败者,由乎君有远虑,虽失之于始,必得之于终故也。若时逢少隳②,往而不返,虽欲悔之,必无所及。既不可以传诸后嗣,复何以垂法将来?且夫进善黜恶,施于人者也;以古作鉴,施于己者也。鉴貌在乎止水,鉴己在乎哲人。能以古之哲王鉴于己之行事,则貌之妍丑宛然在目,事之善恶自得于心,无劳司过之史,不假刍荛③之议。巍巍之功日著,赫赫之名弥远。为人君者不可务乎?

  【注释】

  ①俗:风气。

  ②隳:毁坏。

  ③刍荛(chú ráo):割草打柴的人,这里代指百姓。

  【译文】

  陛下聪明神武,天姿英睿,爱护百姓,广开言路。能从各种途径选拔人才,但陛下喜好贤才却不善于选择贤才,痛恨邪恶,但还没能远离小人。并且,陛下言语毫不隐讳,疾恶如仇,听到善行未必全信,听到劣迹就认为绝无错误。虽有远见卓识,但臣恐怕陛下有些地方还有不妥之处。为什么呢?君子愿意表扬别人的善行,小人专门诋毁别人的缺点,如果听到劣迹就确信无疑,那么就会助长小人的气焰。听到善行就怀疑,那么君子会很失望。为了国家的利益着想,急于进用君子而斥退小人,结果反使君子受怀疑,小人得志,那么就会君臣失序、上下隔阂、国家混乱。哪里还称得上政治清明呢?并且,世俗之人,缺乏深思熟虑,喜欢搬弄是非。一般而言,我们把戮力同心做好事称作同德,把一起参与做坏事称作朋党。可现在清浊同流,善恶无别,把奸邪的人视为诚实正直,把同心同德的人称作朋党。被称作朋党的人,他们的言行就不被信任;被称作诚实正直的人,那么他们的一切都是可取的。这就是为什么陛下的恩德没有散布臣子中间,臣子的忠诚没有传达到朝廷上的原因。地位高的大臣们不敢矫正朝廷的偏差,地位低的臣子们又不敢指出来,于是这种做法就形成风气,对国家极为有害,这足以助长奸邪,扰乱视听,如果不断绝这种风气的根源,将贻害无穷。幸运的是,如今国家还没有出现大的祸害,这完全归功于陛下的深谋远虑,国政现在虽然有所偏差,可是必然能够改正。如果现在遇到小的祸害,不加以制止,任由其发展,将来定会悔之莫及,这样的话,既不能将社稷传给后代,又拿什么作为后世的楷模呢?扬善除恶,有利于人,以古为鉴,有利于己。照容貌,要用平静的水面做镜子;照自己的德行,要以前的圣哲作借鉴。如果能以古代圣明的帝王为自己的借鉴,那么自己行为的善恶就一目了然,何须史官的评判,何须百姓们的议论,帝王自然会功勋卓著,声名远扬。国君追求的不正是这样吗?

   

  【原文】

  臣闻道德之厚,莫尚于轩、唐,仁义之隆,莫彰于舜、禹。欲继轩、唐之风,将追舜、禹之迹,必镇之以道德,弘之以仁义,举善而任之,择善而从之。不择善任能,而委之俗吏,既无远度,必失大体。惟奉三尺之律,以绳四海之人,欲求垂拱无为,不可得也。故圣哲君临,移风易俗,不资严刑峻法,在仁义而已,故非仁无以广施,非义无以正身。惠下以仁,正身以义,则其政不严而理,其教不肃而成矣。然则仁义,理之本也;刑罚,理之末也。为理之有刑罚,犹执御之有鞭策也,人皆从化,而刑罚无所施;马尽其力,则有鞭策无所用。由此言之,刑罚不可致理,亦已明矣。故《潜夫论》曰:“人君之治奠大于道德教化也。民有性、有情、有化、有俗。情性者,心也,本也;化俗者,行也,末也。是以上君抚世,先其本而后其末,顺其心而履其行。心情苟正,则奸慝①无所生,邪意无所载矣。是故上圣无不务治民心,故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道之以礼,务厚其性而明其惰。民相爱,则无相伤害之意;动思义,则无畜奸邪之心。若此,非律令之所理也,此乃教化之所致也。圣人甚尊德礼而卑刑罚,故舜先敕契以敬敷五教②,而后任咎繇以五刑③也。凡立法者,非以司民短而诛过误也,乃以防奸恶而救祸患,检淫邪而内正道。民蒙善化,则人有士君子之心;被恶政,则人有怀奸乱之虑。故善化之养民,犹工之为曲豉④也。六合之民,犹一荫也,黔首之属,犹豆麦也,变化云为,在将者耳!遭良吏,则怀忠信而履仁厚;遇恶吏,则怀奸邪而行浅薄。忠厚积,则致太平;浅薄积,则致危亡。是以圣帝明王,皆敦德化而薄威刑也。德者,所以循己也,威者,所以治人也。民之生也,犹铄金在炉,方圆薄厚,随溶制耳!是故世之善恶,俗之薄厚,皆在于君。世之主诚能使六合之内、举世之人,感忠厚之情而无浅薄之恶,各奉公正之心,而无奸险之虑,则醇酽之俗,复见于兹矣。”后王虽未能遵,专尚仁义,当慎刑恤典,哀敬无私,故管子曰:“圣君任法不任智,任公不任私。”故王天下,理国家。

  【注释】

  ①奸慝(tè):奸诈邪恶。

  ②五教:古代指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

  ③五刑:古代指墨、劓、剕、宫、大辟五刑。

  ④曲豉:发酵的曲子。

  【译文】

  我听说,若论道德的崇高,没人可以超过黄帝、尧帝;若论仁义的深厚,没人可比得上舜帝、大禹,如果要追慕黄帝、唐尧的风范,追上虞舜、夏禹的业绩,只有推行道德仁义,择善而从。如果不能选拔有才能的臣子,而把政务委托给凡庸的人,他们没有眼光和胸襟,必然会使国家的大体丧失殆尽。如果严刑峻法,以控制天下的百姓,要想无为而治,也是不可能的。所以圣贤的国君治理天下,移风易俗,不用严刑峻法,只是推行“仁义”二字,没有“仁”就无法广泛地在天下施行,没有“义”就无法端正自身,用“仁”来向天下人施行恩惠,用“义”来端正自身,这样,国家政务就可以不严酷而达到太平,教化就可以不严峻而有所成就。仁义是治国的根本,而刑罚是治国的辅助手段。用刑罚来治国,就像赶马车用鞭子,百姓们都已服从教化,那么刑罚就没有地方可施行了;马能自觉地尽力奔跑,那么鞭子也就没有什么用处了。由此可见,刑罚不能使国家太平,这个道理是很明显的。所以王符在《潜夫论》中写道:“帝王的治国之道没有比道德教化更重要的了。百姓有自己的本性、情感,行为、风俗。本性、情感是根本;行为、风俗是枝节。因此圣明的君主治国,崇本抑末,顺应民心,从而矫正他们的行为。百姓本性纯正,那么奸邪之念就不会产生。所以有着上上智的圣人,无不关注和教化民心,所以说:'听百姓的心声,顺从民意,是为了让百姓没有意见。”君王用礼去教化百姓,使他们本性淳厚,明白他们的心愿。百姓相互爱护,坚守仁义之道,那么就不会彼此伤害怀疑。这些都不是刑罚能够办得到的,只有依赖教化之功。圣人崇尚道德礼仪,轻视刑罚,所以舜命令契推行五教,可是后来又让咎繇设置了五种酷刑。立法的目的,不是为了制裁百姓的短处和错误的,而是用来防范邪恶、补救祸患、约束邪恶从而使其纳入正道的。人们受到好的教化,就会怀有君子之心;受到恶政的统治就会产生邪乱之意。所以好的教化对于人民的作用,就像酿酒工匠手中的曲酵一样。全国的老百姓就像温室里有待发酵的豆麦,怎样发展变化,全在于治政者的善恶啊!遇到好的官吏就心怀忠信而言行仁厚;遇到坏的官僚就心怀奸邪而言行浅薄。人们都忠厚了,就可以使国家太平;人们都浅薄了,就会导致国家危亡。因此,圣明的君主都致力于德化而鄙薄酷刑。德,是用来要求自己的;威,是用来管束别人的。人生在世就像炉中化金一样,铸出来的东西的方圆厚薄全在于模子的形状啊!因此,世事的善恶,风俗的厚薄都取决于一国之君。治世的君主如果真能使普天下的人民都怀有忠厚之情而无浅薄之意,有奉公之善而无奸邪之恶,那么淳朴的风俗就又可以出现了。”后来的帝王虽然不能这样崇尚仁义,也应当慎重地运用刑典,力求公正无私,所以《管子》上说:“圣君用法度礼仪而不用酷刑奸智,用至公之道而不用营私之心。”所以能够取得天下,治理好国家。

   

  【原文】

  贞观之初,志存公道,人有所犯,一一于法。纵临时处断或有轻重,但见臣下执论,无不忻然受纳。民知罪之无私,故甘心而不怨;臣下见言无忤,故尽力以效忠。顷年以来,意渐深刻,虽开三面之网,而察见渊中之鱼,取舍在于爱憎,轻重由乎喜怒。爱之者,罪虽重而强为之辞;恶之者,过虽小而深探其意。法无定科,任情以轻重;人有执论,疑之以阿伪。故受罚者无所控告,当官者莫敢正言。不服其心,但穷其口,欲加之罪,其无辞乎!又五品已上有犯,悉令曹司闻奏。本欲察其情状,有所哀矜;今乃曲求小节,或重其罪,使人攻击惟恨不深。事无量条,求之法外所加,十有六七,故顷年犯者惧上闻,得付法司,以为多幸。告讦无已,穷理不息,君私于上,吏奸于下,求细过而忘大体,行一罚而起众奸,此乃背公平之道,乖①泣辜之意,欲其人和讼息,不可得也。

  【注释】

  ①乖:背弃。

  【译文】

  贞观初年,国家的法令一视同仁,人民如果有违法乱纪的,都依法严办了。即使断案有轻有重,朝廷听到臣下议论,无不欣然接受意见。百姓知道皇帝惩罚他们并非出于私心,所以都心悦诚服;臣子看到自己直言进谏并没有触犯龙颜,于是也更加尽职尽忠。可是近年来,您处理政事慢慢变得严苛,即使仍有网开一面之心,但是仍然过分苛刻地审察,常根据自己的好恶来判断事物、做出取舍,按照自己的喜好来决定赏罚的轻重。对于自己喜爱的人,即使罪过再大也会网开一面,寻找各种理由为他开脱;对于厌恶的人,即使过失非常微小,也会挖空心思加重他的刑罚。执法失去了准确的定罪法则,凭着自己的心情和好恶来减轻或者加重罪名;臣子如果直言进谏,就会被怀疑是结党营私,欺瞒圣上。因此受冤枉的人有口难辩,知情的官员不敢直言。不去想如何使他们心服,反而只是强逼他们闭嘴,这样一来,欲加之罪又何患无辞呢?另外,五品以上的官员犯罪,曹司必须上奏圣上。这样做的本意是想明察真实的情况,从而酌情减刑;可是现在却是一味探求小节,甚至有些反而加重了刑罚,致使掌管司法的官员加大了对那些犯法官吏的打击,甚至因为自己的打击力度不够而深感遗憾。有的事情并没有重罚的法律规定,就在法律之外寻找理由重罚,十有六七都是这样做的,所以近年来犯法的官员都害怕被皇帝知道,一旦得知自己被交付司法纠察的部门,都觉得侥幸。这致使告讦的人接踵而来,加大治理却不能平息,君主在上面按照私心办事,官吏则在下面心怀欺诈,过于追究细节,不顾大体,对一个人处罚,却引起了众人的营私舞弊,这是与刑罚的公正背道而驰的,背弃了大禹对罪人哭泣的初衷,这样却希望人们和睦相处,使诉讼平息,是办不到的。

   

  【原文】

  故《体论》云:“夫淫泆盗窃,百姓之所恶也,我从而刑罚之,虽过乎当,百姓不以我为暴者,公也。怨旷饥寒,亦百姓之所恶也,遁而陷之法,我从而宽宥之,百姓不以我为偏者,公也。我之所重,百姓之所憎也;我之所轻,百姓之所怜也。是故赏轻而劝善,刑省而禁奸。”由此言之,公之于法,无不可也,过轻亦可。私之于法,无可也,过轻则纵奸,过重则伤善,圣人之于法也公矣,然犹惧其未也,而救之以化,此上古所务也。后之理狱者则不然;未讯罪人,则先为之意,及其讯之,则驱而致之意,谓之能;不探狱之所由,生为之分,而上求人主之微旨以为制,谓之忠。其当官也能,其事上也忠,则名利随而与之,驱而陷之,欲望道化之隆,亦难矣。

  【译文】

  所以《体论》上说:“奸淫盗窃,是百姓所痛恨的。我顺从百姓的心意处罚他们,即使过重,百姓也不会认为残暴,这是因为我是出于公心的缘故。怨旷饥寒,也是百姓所痛恨的,为了摆脱这种境遇而触犯法律,我体谅他们而宽大处理,百姓也不会认为是偏私,这也是因为我是出于公心的缘故。法律重处的是百姓憎恶的事物,从轻处罚的是百姓所怜惜的。所以应该奖赏微薄却能鼓励善行,减轻刑罚却能禁止奸邪。”这样说来,刑法如果是出于公心的,那么就没有什么不可以的,量刑过轻也是可以的。如果刑法是出于私心的就没有好处了,量刑过轻就会助长奸恶,量刑过重就会伤害到善良的人。圣人实施刑法都是出于公心了,然而仍然担心有不完善的地方,于是就加上教化来补救,这是古代的人所关注的地方。后世治理刑狱的人却并不这样做;还没有审讯有罪的人,就已经先主观臆断,到了审讯他的时候,就将预先想好的罪名强加给他,并且将这种行为称为有才能;不探究犯人犯罪的原因,却生硬的将其分类,按照皇帝的旨意作为处罚标准,却将这种行为称为忠心。为官有才干之名,事主有忠诚之称,那么名利都会随之而来,这些人再驱逐百姓陷入法网,有这样的风气存在而想要使国家的道德教化纯正、隆厚,恐怕是很难的。

   

  【原文】

  凡听讼理狱,必原父子之亲,立君臣之义,权轻重之序,测浅深之量。悉其聪明,致其忠爱,疑则与众共之。疑则从轻者,所以重之也,故舜命咎繇曰:“汝作士,惟刑之恤。”又复加之以三讯,众所善,然后断之。是以为法,参之人情。故《传》曰:“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而世俗拘愚苛刻之吏,以为情也者取货者也,立爱憎者也,右亲戚者也,陷怨仇者也。何世俗小吏之情,与夫古人之悬远乎?有司以此情疑之群吏,人主以此情疑之有司,是君臣上下通相疑也,欲其尽忠立节,难矣。

  【译文】

  凡是审理案子,都要按照父子的亲情,依照君臣的情分,权衡轻重先后,测量深浅程度。展现自己全部的聪明才智,将忠君爱民之心发挥到极致,如果有疑问就和大家一起商讨。存在疑问就从轻量刑,这就是对刑法的慎重。所以舜告诫咎繇:“你作为一名官吏,在量刑的时候要心存怜悯。”又规定一个案子要经过群臣、群吏、万民三次审讯,大家都认可了,才能定罪。可见,律令必然也参有人情。所以《左传》说:“大小案子,虽然不能明察,但肯定有人情的因素在里面。”但是,那些世俗苛刻、不知变通的官吏,用人情来获取财物,对有人情案子就放宽处理,对于仇人,就加以陷害。为什么世俗小人的人情和古人宽大为怀的情感有着天壤之别呢?主管部门因为这样的人情而对司法官员们产生了怀疑,天子又因为这样的人情而对主管部门产生了怀疑。这是君臣之间上下之间在互相怀疑,这样却想要群臣树立节操,尽忠为国,那就太难了。

   

  【原文】

  凡理狱之情,必本所犯之事以为主,不严讯,不旁求,不贵多端,以见聪明,故律正其举劾之法,参伍①其辞,所以求实也,非所以饰实也,但当参伍明听之耳,不使狱吏锻炼饰理成辞于手。孔子曰:“古之听狱,求所以生之也;今之听狱,求所以杀之也。”故析言以破律,任案以成法,执左道以必加也。又《淮南子》曰:“沣水之深十仞,金铁在焉,则形见于外。非不深且清,而鱼鳖莫之归也。”故为上者以苛为察,以功为明,以刻下为忠,以讦多为功,譬犹广革,大则大矣,裂之道也。夫赏宜从重,罚宜从轻,君居其厚,百王通制。刑之轻重,恩之厚薄,见思与见疾,其可同日言哉!且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权衡所以定轻重,准绳所以正曲直,今作法贵其宽平,罪人欲其严酷,喜怒肆志②,高下在心,是则舍准绳以正曲直,弃权衡而定轻重者也,不亦惑哉?诸葛孔明,小国之相,犹曰:“吾心如秤,不能为人作轻重。”况万乘之主,当可封之日,而任心弃法,取怨于人乎!

  【注释】

  ①参伍:交互错杂,综合比较。

  ②肆志:随心所欲。

  【译文】

  凡是审理案件的情形,必须以犯罪事实为主,不严刑逼供,不节外生枝,不以牵连的头绪多来显示审判者的聪明。所以要对检举弹劾的法律加以修正,多方取证,广泛调查,是为了弄清事实,而不是要掩盖事实;多方调查,听取意见,是为了不使狱吏徇私枉法的奸计得逞。孔子说:“古人审理案子,是为被告的人寻找生存的理由,今天呢,是千方百计地要将其置于死地。”所以,随心所欲地解释法律,任何案件都要定罪,施展手段强加罪名的情形就出现了。《淮南子》上写道:“沣水有十仞深,可是把金铁放在里面也看得见。如果水不清或者很浅,鱼也不会在里面生存。”所以,作为上司,把苛刻当做明察,把功多当做明智,把刻薄下属当忠心,把诽谤他人当功劳,这就像一张大皮,虽然很大,但用来制造用品,就得裁开使用。赏赐应该从重,处罚应该从轻,君王应宽厚为怀,这是历代帝王普遍的治国之术。刑罚轻还是重,恩遇厚还是寡,被人感念还是嫉恨,这两种做法的效果,怎可同日而语呢?法律,犹如国家的准绳和天平,天平是用来称重量的,准绳是用来测定曲直的。法律贵在宽大公平,而判人之罪却极其严酷如今法律轻重全由人的喜怒而定。这就等于舍掉准绳来端正曲直,抛开权衡来确定轻重,怎能不令人迷惑不解呢?诸葛亮只是小国蜀国的丞相,他还说:“我的心是一杆秤,不能因人而使标准有别。”更何况大国的君主呢?在天下升平的时候,怎能随意放弃法律的公平,让老百姓心生怨恨呢?

   

  【原文】

  又时有小事,不欲人闻,则暴作威怒,以弭谤议。若所为是也,闻于外其何伤?若所以非也,虽掩之何益?故谚曰:“欲人不知,莫若不为;欲人不闻,莫若勿言。”为之而欲人不知,言之而欲人不闻,此犹捕雀而掩目,盗钟而掩耳者,只以取诮,将何益乎?臣又闻之,无常乱之国,无不可理之民者。夫君之善恶由乎化之薄厚,故禹、汤以之理,桀、纣以之乱;文、武以之安,幽、厉以之危。是以古之哲王,尽己而不以尤人,求身而不以责下。故曰:“禹、汤罪己,其兴也勃焉;桀、纣罪人,其亡也忽焉。”为之无已,深乖恻隐之情,实启奸邪之路。温舒恨于曩日①,臣亦欲惜不用,非所不闻也。臣闻尧有敢谏之鼓,舜有诽谤之木,汤有司过之史,武有戒慎之铭。此则听之于无形,求之于未有,虚心以待下,庶下情之达上,上下无私,君臣合德者也。魏武帝云:“有德之君乐闻逆耳之言。犯颜之诤,亲忠臣,厚谏士,斥谗慝,远佞人者,诚欲全身保国,远避灭亡者也。”凡百君子,膺期统运②,纵未能上下无私,君臣合德,可不全身保国,远避灭亡乎?然自古圣哲之君,功成事立,未有不资同心,予违汝弼④者也。

  【注释】

  ①曩(nǎnɡ)日:以往的时日。

  ②膺期统运:治理天下。

  ③予违汝弼:我违背了纲纪法制,你来匡正辅弼。

  【译文】

  陛下有时做的一些小事,不想让别人知道,就以威严和权力压人,以此来消除舆论。只要做得对,让老百姓知道又何妨呢?如果做得不对,掩盖又有何用?所以谚语说:“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若要人不听见,除非自己不说。”做了却想不被人知,就像遮住眼睛捕捉麻雀,掩住耳朵去偷铃,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其实是荒唐可笑的举动。又有什么好处呢?我又听说,没有永远动荡的国家,没有不能治理的百姓,国君的善恶是根据教化的厚薄而定的,所以大禹、商汤时天下太平,夏桀、商纣时天下大乱;周文王、周武王时国泰民安,周幽王、周厉王时遭到危亡。所以古代圣明的帝王,尽心尽力却不埋怨别人,严于律己不苟责臣下。所以说:“大禹、商汤责备自己,故国家兴旺;夏桀、商纣怪罪别人,所以迅速灭亡。”苛责过多,与恻隐之心相违,其实是为奸邪开辟了方便之门。汉代温舒曾上书说狱吏太残酷,只可惜不被采纳,我听说过尧专门设置了进谏用的锣鼓,大禹树立了提意见用的木头,商汤有专门处罚官吏过错的史富,周武王在桌几、盘碟、盆盖上写有告诫自己要谨慎的铭文,这样做是防微杜渐,虚心接受各方意见的表现。魏武帝曹操说:“有德的君王高兴听到逆耳的忠言,他们亲近忠臣,厚待进谏的臣子,斥退小人,是希望保全自身和国家,避免灭亡的灾害。”凡是承受天命君临天下的国君,纵使做不到君臣同德、上下一心,难道不想保全自己和国家,避免灭亡吗?然而自古以来能够功成名就、建立伟业的国君,没有不靠君臣上下同心同德、虚心纳谏、改正错误的。

   

  【原文】

  昔在贞观之初,侧身励行①,谦以受物。盖闻善必改,时有小过,引纳忠规,每听直言,喜形颜色。故凡在忠烈,咸竭其辞。自顷年海内无虞,远夷慑服,志意盈满,事异厥初,高谈疾邪,而喜闻顺旨之说;空论忠谠②,而不悦逆耳之言。私嬖③之径渐开,至公之道日塞,往来行路,咸知之矣。邦之兴衰,实由斯道。为人上者,可不勉乎?臣数年以来,每奉明旨,深惧群臣莫肯尽言。臣切思之,自比来人或上书,事有得失,惟见述其所短,未有称其所长。又天居自高,龙鳞难犯,在于造次,不敢尽言,时有所陈,不能尽意,更思重竭,其道无因。且所言当理,未必加于宠秩,意或乖忤,将有耻辱随之,莫能尽节,实由于此。虽左右近侍,朝夕阶墀④,事或犯颜,咸怀顾望,况疏远不接,将何以极其忠款哉?又时或宣言云:“臣下见事,只可来道,何因所言,即望我用?”此乃拒谏之辞,诚非纳忠之意。何以言之?犯主严颜,献可替否,所以成主之美,匡主之过。若主听则惑,事有不行,使其尽忠谠之言,竭股肱之力,犹恐临时恐惧,莫肯效其诚款。若如明诏所道,便是许其面从,而又责其尽言,进退将何所据?欲必使乎致谏,在乎好之而已。故齐桓好服紫,而合境无异色;楚王好细腰,而后宫多饿死。夫以耳目之玩,人犹死而不违,况圣明之君求忠正之士,千里斯应,信不为难。若徒有其言,而内无其实,欲其必至,不可得也。

  【注释】

  ①侧身励行:倾斜身体,忧惧不安,谨慎小心,砥砺言行。

  ②忠谠:赞赏忠直。

  ③私嬖(bì):营私偏爱。

  ④朝夕阶墀(chí):墀,台阶,也指阶面。这里指早晚守在帝王身旁。

  【译文】

  以前在贞观初期,陛下兢兢业业身体力行,虚怀若谷,谦虚待人。因为您闻善必行,即使偶尔有小过失,都可以接纳忠言规谏,每当听到直言良谏,都会喜形于色。因此只要是忠烈之士,都竭尽自己的忠诚来进谏。但近年来,四海升平,外族降服,陛下志得意满,处理事务就跟以前不同了。尽管口中高谈阔论自己如何痛恨邪恶,却只喜欢听阿谀之辞,空口说倡导直言敢谏的行为,却厌恶逆耳之言。私心渐起,公道日消,路上来往的普通百姓,都知道了这种变化。自古国家兴盛与衰亡,无不因此而起。作为至高无上的君主,怎能不小心警惕呢?我数年以来,每次接到圣明的旨意,都非常担忧群臣不能竭尽忠诚直言国政的得失。我认真思考了这个问题,发现近来臣子上书,不敢畅所欲言。如果所述之事有所出入,就只看到您批评他的缺点,而不见表扬其长处的。再加上您的地位至高无上,龙鳞难犯,臣子偶尔有机会,也不敢轻率进言,即使有时上书,也不能全部表达其意,事后再想进言,却找不到机会了。而且就算自己所说的合情合理,也未必能加官晋爵得到荣宠;但是如果万一忤逆圣意,就会落到耻辱的结局。群臣不能尽忠直言,可能就是因此而起的。即使您左右的侍从,与您朝夕相处,但遇到触犯龙颜之事,都心怀顾虑。更何况一些被疏远的下臣百姓,又怎么竭尽自己的忠恳之意呢?您曾经宣称:“臣子有事,只管前来进谏,但为什么任何意见,都希望我能采纳呢?”这其实是拒绝进谏之辞,而非接纳忠言的意思。为什么这样说呢?臣子冒着顶撞圣上的危险进谏,实则在成就君王的美名,纠正君王的过失。如果君主一听见直谏心里就不痛快,所提的建议也未必能实行,即使让臣子们尽情直言心中所想,竭尽全力辅佐帮助,仍然会担心他会恐惧而不能尽忠。如果像陛下的诏书那样,就是一方面要臣子顺从自己言行,一方面又要臣子能够直言敢谏,不知道这样臣子应该根据什么样的标准来进退呢?要想使臣下大胆进谏,关键在于君主是否真正喜好这样做。因此过去齐桓公喜欢穿紫色的衣服,结果国境之内的臣民再没有穿其他颜色的服饰。楚王喜欢细腰的美女,结果后宫佳丽很多都因节食而饿死了。像这些供耳目之娱的行为,国人尚且宁愿豁出性命去追求,何况是明君征召天下忠诚中正之士,那些忠诚中正之士不远千里来应招,必定并非难事。如果只是一句空话罢了,而没有切实实行的打算,却要想听到臣下的忠言,是万万不可能的。

   

  【原文】

  太宗手诏曰:

  省前后讽谕,皆切至之意,固所望于卿也。朕昔在衡门①,尚惟童幼,未渐师保之训,罕闻先达之言。值隋主分崩,万邦涂炭,惵惵②黔黎,庇身无所。朕自二九之年,有怀拯溺,发愤投袂,便提干戈,蒙犯霜露,东西征伐,日不暇给,居无宁岁。降苍昊之灵,禀庙堂之略,义旗所指,触向平夷。弱水、流沙,并通轩之使;被发左衽,皆为衣冠之域。正朔所班,无远不届。及恭承宝历,寅奉帝图,垂拱无为,氛埃靖息③,于兹十有余年,斯盖股肱罄帷幄之谋,爪牙竭熊罴之力,协德同习,以致于此。自惟寡薄,厚享斯休,每以抚大神器,忧深贵重,常惧万机多旷,四聪不达,战战兢兢,坐以待旦。询于公卿,以至隶皂,推以赤心。庶几明赖,一动以钟石;淳风至德,永传于竹帛。克播鸿名,常为称首。朕以虚薄,多惭往代,若不任舟楫,岂得济彼巨川?不藉盐梅,安得调夫五味?赐绢三百匹。

  【注释】

  ①衡门:寒舍陋室,这里是自谦之词。

  ②惵惵(dié dié):恐惧的样子。

  ③氛埃靖息:天下太平。

  【译文】

  看后,唐太宗亲自写了诏书作为答复:

  我仔细看了你前后几次讽喻的奏疏,都情正意切,这本来就是我对你所寄予厚望之处。我当年生长在民间,年幼时,没有得到老师的训诫,更很少听到先哲的至理名言。正遇到隋炀帝荒淫无道,隋代分崩离析,生灵涂炭,天灾人祸,老百姓流离失所。我十八岁,就怀有拯济天下之心,投身军旅,手持刀枪,不畏寒暑,东征西讨,劳碌终日,没有一天过得安宁。幸而苍天护佑,遵守庙堂的韬略,使义军所到之处,都能所向披靡。弱水、流沙这些偏远蛮夷之地都派遣使者来进贡;风俗大相径庭的异族,也都身穿华夏服装。国家法律颁布之后,没有不能到达的地方。我接管天下登上皇位,继承先帝留下的基业,休养生息,崇尚无为而治,四海升平,尘埃不起,已经十几年了。这全都仰仗众位大臣运筹帷幄,善战武将竭尽骁勇,戮力同心,才取得了如此辉煌的业绩。可是我是一个寡德少能的人,却享受着如此洪福,因此一想到自己肩负天下重任,忧患责任深重,于是总是担心政治得失,不能兼听四方民众的疾苦,因此常常战战兢兢,夜不能寐。我常常询问公卿大臣,甚至是下臣小吏,对人推心置腹,以希望自己能够耳聪目明,做出一番能够垂范后世的功德,将其刻于钟鼎碑石之上;让我们大唐的德行,能够永垂史册。能够协助我传播盛名伟业的人,我一直把你当成第一个。我因为自己才德微薄,愧对前世圣君明主,如果不能依靠贤明大臣的辅佐,怎么能够建立起宏功伟业呢?就好像如果不使用船和浆,怎么能够渡过大江大河?如果不依赖你们做的盐和梅,我怎能调出五味?因此,赐给你绢三百匹以示嘉奖。

  【评析】

  君王处理政事,贵在客观公正。处事不公正,奸邪之人就会有机可乘,正直之人难免蒙受冤屈;处事公正,人心归顺统一,久而久之,社会风气就会焕然一新。太宗秉公无私,主持公正,不优先照顾自己的旧部下与亲眷,减少公主的嫁妆,表现出不徇私情的平允作风。

   

  诚信第十七

   

  【原文】

  贞观初,有上书请去佞臣者,太宗谓曰:“朕之所任,皆以为贤,卿知佞者谁耶?”对曰:“臣居草泽,不的知佞者,请陛下佯怒以试群臣,若能不畏雷霆,直言进谏,则是正人,顺情阿旨,则是佞人。”太宗谓封德彝曰:“流水清浊,在其源也。君者政源,人庶犹水,君自为诈,欲臣下行直,是犹源浊而望水清,理不可得。朕常以魏武帝多诡诈,深鄙其为人,如此,岂可堪为教令?”谓上书人曰:“朕欲使大信行于天下,不欲以诈道训俗,卿言虽善,朕所不取也。”

  【译文】

  贞观初年,有人上书请求斥退皇帝身边那些佞邪的小人,唐太宗对上书的人说:“我任用的人,都认为他是贤臣,你知道佞臣是谁吗?”那人回答说:“我住在民间,的确不知道谁是佞臣。请陛下假装发怒,来试一试身边的大臣们,如果谁不怕雷霆之怒,直言进谏,那就是正直的人。

  如果谁一味依顺陛下,不分曲直地迎合皇上的意见,那就是佞邪的人。”唐太宗回头对封德彝说:“流水是否清浊,关键在于源头。君主是施政的源头,臣民就好比流水,君主自行欺诈妄为,却要臣下行为正直,那就好比是水源浑浊而希望流水清澈,这是根本办不到的。我常常认为魏武帝曹操言行多诡诈,所以很看不起他的为人,现在如果让我也这么做,不是让我效仿他吗?这不是实行政治教化的办法!”于是,唐太宗又对上书的人说:“我要使诚信行于天下,不想用诈骗的行为损坏社会风气,你的话虽然很好,但我不能采纳。”

   

  【原文】

  贞观十年,魏徵上疏曰:臣闻为国之基,必资于德礼,君之所保,惟在于诚信。诚信立则下无二心,德礼形则远人斯格①。然则德礼诚信,国之大纲,在于君臣父子,不可斯须②而废也。故孔子曰:“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又曰:“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文子曰:“同言而信,信在言前;同令而行,诚在令外。”然而言而不信,言无信也;令而不从,令无诚也。不信之言,无诚之令,为上则败德,为下则危身,虽在颠沛之中,君子之所不为也。

  【注释】

  ①格:来,至。意谓信服,归顺。

  ②斯须:须臾,一会儿。

  【译文】

  贞观十年,魏徵上疏说:

  臣听说国家的基础,在于道德和礼教;国君地位的保障,在于诚实信用。有了诚信,就不会产生二心。实行德政,边远的人民也会来归顺。由此可见,德、礼、诚、信是国家的纲领,贯穿在君臣、父子关系中,一刻也不能偏废。所以孔子说:“君王以礼对待臣子,臣子以忠心侍奉君王。”还说:“一个人终有一死,得不到人民的信任,国家就无法存立。”文子说:“说出话来能够使人相信,是因为说话之前已经取信于人,发出令来能够得到执行,是因为命令之中含有诚意。”说了却不做,是言而无信,接受了命令却不执行,是没有诚意,如果是君王,就会败坏名声,如果是臣下,就会危及生命。因此,即使身不由己,处境艰难,君子也不会做有失诚信的事情。

   

  【原文】

  自王道休明①,十有余载,威加海外,万国来庭,仓廪日积,土地日广,然而道德未益厚,仁义未益博者,何哉?由乎待下之情未尽于诚信,虽有善始之勤,未睹克终之美故也。普贞观之始,乃闻善惊叹,暨八九年间,犹悦以从谏。自兹厥后,渐恶直言,虽或勉强有所容,非复曩时之豁如②。謇谔之辈③,稍避龙鳞;便佞之徒,肆其巧辩。谓同心者为擅权,谓忠谠者为诽谤。谓之为朋党,虽忠信而可疑;谓之为至公,虽矫伪而无咎。强直者畏擅权之议,忠谠者虑诽谤之尤。正臣不得尽其言,大臣莫能与之争。荧惑视听,郁于大道,妨政损德,其在此乎?故孔子曰“恶利口之覆邦家者”,盖为此也。

  【注释】

  ①休明:原意是美而明,这里是太平盛世的意思。

  ②豁如:豁然旷达,聪明大度。

  ③謇(jiǎn)谔之辈:忠诚正直、敢于直言的人。

  【译文】

  自从陛下登基,实行王道,已有十多年了,神威遍及四方,各国使者前来朝拜,国家粮仓日益充实,国土日益宽广。然而,我认为如今道德和仁义仍然不笃厚,为什么呢?因为朝廷对侍臣子的态度还不够诚信,虽然陛下在贞观初期勤于政务,有一个好的开头,但却没能做到善始善终。贞观初年,陛下听到好的意见就很惊喜,到贞观八、九年间,仍然乐于接受意见。可是,从那之后,陛下您渐渐讨厌直言,有时即使勉强接受,也不像早年那般纳谏如流了。因此,忠正的大臣,逐渐为了避免触犯您不敢直言;而那些奸邪之人,正好大肆发挥他们巧舌如簧的本领。他们诬陷与朝廷同心同德的人是滥用职权,中伤直言进谏的人是在诽谤朝政。说一个人结党营私,即使他忠诚中正也会让人觉得可疑;说一个人大公无私,即使他弄虚作假也不会遭受责备。所以刚强正直的人害怕玩忽职守的罪名,忠诚正直的人担心诽谤朝廷的恶名。于是正直的忠臣不能完全陈述自己的想法,朝中重臣也不能与之争辩是非。圣上被迷惑视听,破坏了治政的原则,妨政害德的原因就在这里吧?因此孔子说:“厌恶那些口齿伶俐毁灭国家和家庭的人。”大概说的正是如今的情形啊。

   

  【原文】

  且君子小人,貌同心异。君子掩人之恶,扬人之善,临难无苟免,杀身以成仁。小人不耻不仁,不畏不义,惟利之所在,危人自安。夫苟在危人,则何所不至?今欲将求致治,必委之于君子;事有得失,或访之于小人。其待君子也则敬而疏,遇小人也必轻而狎。狎则言无不尽,疏则情不上通。是则毁誉①在于小人,刑罚加于君子,实兴丧之所在,可不慎哉!此乃孙卿所谓“使智者谋之,与愚者论之,使修洁之士行之,与污鄙之人疑之,欲其成功,可得乎哉?”夫中智之人,岂无小惠?然才非经国②,虑不及远,虽竭力尽诚,犹未免于倾败;况内怀奸利,承颜顺旨,其为祸患,不亦深乎?夫立直木而疑影之不直,虽竭精神,劳思虑,其不得亦已明矣。

  【注释】

  ①毁誉:诋毁或赞誉。

  ②经国:治理国家。

  【译文】

  况且君子和小人,外表一致,内心不一。君子宽容别人的缺点,表扬别人的优点,危难之时绝不苟且偷生,即使牺牲生命也要成就仁义的美德。小人不知羞耻,不讲仁德,不知敬畏,不守信义,只知唯利是图,诬陷别人于危险境地自己却苟安于世。如果将危险推给别人,那么他还有什么事情做不出来。现在,朝廷治理国家,将重任委托给君子,可是如果政务有所偏差,就向小人打探情况。对待君子,尊敬却很疏远。对待小人,轻视却又亲近。亲近小人,那么小人就会口蜜腹剑;疏远君子,那么朝廷就得不到实情。所以对人诋毁赞誉的权利实际掌握在小人手中,而受到刑罚处置的总是君子,这关系到国家的安危,陛下能不慎重对待吗?诚如孙卿所说的:“让有智能的人谋划,那么愚蠢的人就会议论;让品行高洁的人实行,那么卑鄙的人就会怀疑,要想事情成功,怎么可能呢?”具有中等智能的人,他们也有自己的能力。可是他们非治国之才,缺乏深谋远虑,即使竭尽全力,仍然难免失败。更何况心怀奸邪私利,处处阿谀逢迎的小人呢,这些人难道不是国家的祸患吗?竖立直木,却怀疑它的影子不直,即使耗尽脑力也不能看到歪斜的影子,这是很明白的事。

   

  【原文】

  夫君能尽礼,臣得竭忠,必在于内外无私,上下相信,上不信,则无以使下,下不信,则无以事上,信之为道大矣。昔齐桓公问于管仲曰:“吾欲使酒腐于爵,肉腐于俎,得无害霸乎?”管仲曰:“此极非其善者,然亦无害于霸也。”桓公曰:“如何而害霸乎?”管仲曰:“不能知人,害霸也;知而不能任,害霸也;任而不能信,害霸也;既信而又使小人参之,害霸也。”晋中行穆伯攻鼓,经年而弗能下,馈间伦曰:“鼓之啬夫①,间伦知之。请无疲士大夫,而鼓可得。”穆伯不应,左右曰:“不折一戟,不伤一卒,而鼓可得,君奚为不取?”穆伯曰:“间伦之为人也,佞而不仁,若使间伦下之,吾可以不赏之乎?若赏之,是赏佞人也。佞人得志,是使晋国之士舍仁而为佞。虽得鼓,将何用之?”夫穆伯,列国之大夫,管仲,霸者之良佐,犹能慎于信任、远避佞人也如此,况乎为四海之大君,应千龄之上圣,而可使巍巍至德之盛,将有所间乎?

  【注释】

  ①啬(sè)夫:掌诉讼赋税的地方官。

  【译文】

  如要君王尊礼,臣下尽忠,就必须内外无私,君臣之间相互信任。信任对于治理国家至关重要。过去,齐桓公对管仲说:“我想使酒在酒器中变坏,肉在锅中腐烂,这样做对治国无害吧?”管仲说:“这样做不好,但对治国也无害。”齐桓公问:“那么什么会危害国家呢?”管仲说:“不能识别人才有损于霸业;知道是人才而不能恰当地任用有损于霸业;任用了又不肯信任有损于霸业;信任而又让小人从中掺和有损于霸业。”晋国的中行穆伯攻打鼓这个地方,一年都攻克不下,馈间伦说:“鼓这个地方的百姓,我是知道的。不必兴师动众、出兵打仗,我就可以攻下鼓这个地方。”穆伯不理他,左右的官员说:“不用一兵一卒,而鼓就可以得到,为什么不听馈间伦的意见呢?”穆伯说:“馈间伦的为人,奸诈不仁义。如果他夺取了鼓地,我可以不赏他吗?如果赏赐了他,不是在赏赐奸邪小人吗?如果让小人得志,那就是让晋国的人放弃仁义而宣扬奸邪。即使得到了鼓地,又有什么用呢?”穆伯,是战国时的大夫,管仲,是霸主的得力助手,他们尚且能够如此的被重视信用,疏远小人,更何况陛下是德冠千古的圣明君主,怎能有损于巍巍盛德呢?

   

  【原文】

  若欲令君子小人是非不杂,必怀之以德,待之以信,厉之以义,节之以礼,然后善善而恶恶,审罚而明赏。则小人绝其私佞,君子自强不息,无为之治,何远之有?善善而不能进,恶恶而不能去,罚不及于有罪,赏不加于有功,则危亡之期,或未可保,永锡祚胤①,将何望哉!

  太宗览疏叹曰:“若不遇公,何由得闻此语!”

  【注释】

  ①永锡祚胤:锡,赐。祚,皇位。胤,子孙后代。这里的意思是把帝位长久传下去。

  【译文】

  要使君子小人判然有别,是非分明,君王必须用恩德来安抚他们,用诚信来对待他们,用道义来勉励他们,用礼仪来节制他们,然后表扬善行,摒除劣迹,谨慎处罚,明白赏赐。如果这样做,小人就会无处藏身,君子就会自强不息,推行无为而治的治国方针,就为期不远了。如果表扬善行却不能发扬善行,摒弃劣迹却不能杜绝恶行,刑罚不加于有罪的人,赏赐不加于有功之臣,那么危亡之期,也许保不久就要到来,永远使子孙后代享受昌盛国运、永享太平,还有什么指望呢?

  唐太宗看了奏疏,感叹道:“如果不遇到魏徵,我怎么可能听到这样的肺腑之言呢?”

   

  【原文】

  太宗尝谓长孙无忌等曰:“朕即位之初,有上书者非一,或言人主必须威权独任,不得委任群下;或欲耀兵振武,慑服四夷。惟有魏徵劝朕'偃革兴文,布德施惠,中国既安,远人自服’。朕从此语,天下大宁,绝域君长,皆来朝贡,九夷①重译,相望于道。凡此等事,皆魏徵之力也。朕任用岂不得人?”徵拜谢曰:“陛下圣德自天,留心政术。实以庸短,承受不暇,岂有益于圣明?”

  【注释】

  ①九夷:各个少数民族。

  【译文】

  唐太宗对长孙无忌等大臣说:“我刚刚即位的时候,有许多人上书建议,他们有的要我独揽大权,不要重用臣下;有的要我加强兵力,以使四方少数民族威慑臣服。只有魏徵劝我'减少武功,提倡文治,广施道德仁义,他说只要中原安定了,远方异族自然会臣服’。我听从了他的建议,终于使天下赢得了太平,边远地区异族的首领都前来朝贡,各个少数民族派人前来源源不断。这一切都是魏徵的功劳。我难道不是用人有道吗?”魏徵拜谢说:“这是因为陛下圣德,用心政务所致,我才疏学浅,承受圣意尚且力不从心,怎么会对您有这么大的帮助呢?”

   

  【原文】

  贞观十七年,太宗谓侍臣曰:“《传》称'去食存信’,孔子曰:'民无信不立。’昔项羽既入咸阳,已制天下,向能力行仁信,谁夺耶?”房玄龄对曰:“仁、义、礼、智、信,谓之五常,废一不可。能勤行之,甚有裨益。殷纣狎侮五常,武王夺之;项氏以无信为汉高祖所夺,诚如圣旨。”

  【译文】

  贞观十七年,唐太宗对侍从的大臣们说:“《论语》上说:'宁可不要粮食也要保持百姓对国家的信任’,孔子说:'百姓不信任国家,便不能立国。’从前,楚霸王项羽攻入咸阳,已经控制了天下,如果他能够努力推行仁政,那么谁能和他争夺天下呢?”房玄龄回答说:“仁、义、礼、智、信,称为五常,废弃任何一项都不行,如果能够认真推行这五常,对国家是大有益处的。殷纣王违反五常,被周武王灭掉,项羽因为无信,被汉高祖夺了天下。陛下之言极是。”

  【评析】

  君臣之间如果互相猜忌,就难以齐心协力处理国家大事。太宗待人以诚,任人不疑,魏徵将诚信视为处理国家政务的大纲。这也是贞观君臣能成就“贞观盛世”的重要原因。

   

  俭约第十八

   

  【原文】

  贞观元年,太宗谓侍臣曰:“自古帝王凡有兴造,必须贵顺物情①。昔大禹凿九山②,通九江③,用人力极广,而无怨者,物情所欲,而众所共有故也。秦始皇营建宫室,而人多谤议者,为徇其私欲,不与众共故也。朕今欲造一殿,材木已具,远想秦皇之事,遂不复作也。古人云:'不作无益害有益。’'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固知见可欲,其心必乱矣。至如雕镂器物,珠玉服玩,若恣其骄奢,则危亡之期可立待也。自王公以下,第宅、车服、婚嫁、丧葬,准品秩④不合服用者,宜一切禁断。”由是二十年间,风俗简朴,衣无锦绣,财帛富饶,无饥寒之弊。

  【注释】

  ①贵顺物情:顺乎事理人情。

  ②九山:指九州之山。

  ③九江:传说夏禹治水,疏通九江。具体所指,历来说法不一。

  ④品秩:品级身份。

  【译文】

  贞观元年,太宗对侍臣说:“自古帝王凡是有兴土木的大事,必须以物资人力来衡量利弊。当初大禹凿九山,通九江,用的人力极为多数,而没有抱怨的人,顺应了力量,众人能享受建设成果。秦始皇营建宫室,但人民非常反对,因为(始皇)是为了满足其私欲,不和人民一起享受。朕现在想造一座宫殿,材木工具已经准备就绪,但想想秦始皇的事,所以打算放弃。古人曾说:'不做没有益处的事,只挑有益的做。’'不显耀可以引起贪欲的财货,免得搞乱人民清净的心思’。所以可知显耀财货,他的心一定被污浊了。就像雕镂器物,珠玉服玩,如果只知道享受它们,那么灭亡的时候就能数着日子到来了。自王公及之下,第宅、车服、婚嫁、丧葬,若装饰过于豪华,便一切都停止供应并查处。”所以二十年来,风俗简朴,衣服没有锦绣,财产富饶,没有饥饿的坏情况。

   

  【原文】

  贞观二年,公卿奏曰:“依《礼记》,季夏之月,可以居台榭。今夏暑未退,秋霖①方始,宫中卑湿②,请营一阁以居之。”太宗曰:“朕有气疾,岂宜下湿?若遂来请,糜费③良多。昔汉文将起露台,而惜十家之产,朕德不逮于汉帝,而所费过之,岂为人父母之道也?”固请至于再三,竟不许。

  【注释】

  ①秋霖:即秋雨。

  ②卑湿:潮湿。

  ③糜费:耗费过度。

  【译文】

  贞观二年,公卿上奏说:“依《礼》中所讲的,六月夏日,可以居住在凉台,但是现在夏天暑气没有退却,秋天凉气刚刚开始,皇宫中非常潮湿,所以请求修建一座暖阁让您居住。”太宗说:“朕有哮喘病,难道就不怕潮湿?但如果修建的话,会浪费许多人力物力。以前汉文想修建露台,因为怜惜十户百姓家产(而放弃这个想法),朕功德不及汉文帝,而比他还要奢侈浪费,难道是为人父母的道理吗?”所以再三上书,太宗就是不允许。

   

  【原文】

  贞观四年,太宗谓侍臣曰:“崇饰宫宇,游赏池台,帝王之所欲,百姓之所不欲。帝王所欲者放逸①,百姓所不欲者劳弊。孔子云:'有一言可以终身行之者,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劳弊之事,诚不可施于百姓。朕尊为帝王,富有四海,每事由己,诚能自节,若百姓不欲,必能顺其情也。”魏徵曰:“陛下本怜百姓,每节己以顺人。臣闻'以欲从人者昌,以人乐己者亡’。隋炀帝志在无厌,惟好奢侈,所司每有供奉营造,小不称意,则有峻罚严刑②。上之所好,下必有甚,竞为无限③,遂至灭亡。此非书籍所传,亦陛下目所亲见。为其无道,故天命陛下代之。陛下若以为足,今日不啻足矣;若以为不足,更万倍过此,亦不足。”太宗曰:“公所奏对甚善。非公,朕安得闻此言?”

  【注释】

  ①放逸:游赏玩乐的意思。

  ②峻罚严刑:严酷的刑罚。

  ③竞为无限:都争着这样来做而无限度。

  【译文】

  贞观四年,唐太宗对侍从的大臣说:“用华丽的装饰宫殿,游览、观赏池台,是帝王想做的事情,(也是)百姓不希望(帝王)做的事情。帝王想要做这些的原因是要享乐,百姓不希望的原因是(那样会造成他们)劳弊。孔子说:'有一句话,可以终身施行的话,那就是'恕’!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劳弊的事情,实在不可以强加在百姓身上。我尊为帝王,富有四海,每件事都可以自己决定,如果能自我约束,如果百姓不想做,就能够顺应他们的情况。”魏徵说:“陛下本来已经爱民,每每约束自己来顺应百姓。臣听说:'为别人着想的人能康健,以自私夺利为思想的人不能长存。’隋炀帝思想贪得无厌,只喜欢奢侈,主管官员一旦有大工程,稍不如意,就以严刑待之。上级喜欢的,下级就千方百计奉承,长此恶性循环,直到灭亡的一天,不是书中记载,陛下也亲眼目睹过。因为他(炀帝)暴虐,所以顺应天命让陛下取代。陛下如果能吸取教训,现在就不仅仅是这样了。如果不知足,就比这还要严重得多。”太宗说:“爱卿所说的很好!不是你,朕怎么能听到这番忠言?”

   

  【原文】

  贞观十六年,太宗谓侍臣曰:“朕近读《刘聪①传》,聪将为刘后起凤仪殿,廷尉②陈元达③切谏,聪大怒,命斩之。刘后手疏启请,辞情甚切,聪怒乃解,而甚愧之。人之读书,欲广闻见以自益耳,朕见此事,可以为深诫。比者欲造一殿,仍构重阁,今于蓝田④采木,并已备具,远想聪事,斯作遂止。”

  【注释】

  ①刘聪(?— 318):十六国时期汉国国君。310至318年在位。匈奴族,一名载,字玄明,刘渊之子。河瑞二年(310)刘渊死后,杀兄夺位。在位时穷兵黩武,广建宫殿,浪费民力,沉湎酒色,激起各族人民的反抗。

  ②廷尉:狱官。

  ③陈元达:字长宏,本姓高,因生月妨父,改姓陈。刘聪时官至御史大夫。

  ④蓝田:县名。在陕西省渭河平原南缘,秦岭北麓,渭河支流灞河上游。

  【译文】

  贞观十六年,唐太宗对侍从的大臣们说:“我近来读《刘聪传》,书中说刘聪准备给他的刘皇后建造华丽的宫殿,廷尉陈元达对此痛切地陈词,竭力劝谏刘聪不要这样做,刘聪听后大怒,命令把陈元达斩首。后来,刘皇后亲手写了奏疏替陈元达求情,在文辞和道理上都很恳切,刘聪的怒气这才平息下来,而且内心感到很惭愧。人们读书,都是要增长见识,使自己获得好处,我看这件事,可以作为借鉴。近来我想营建一座宫殿,并加造层楼,现在从蓝田采办的木料,都已齐备。但遥想起刘聪这件事,我就把这项营建工程停止了。”

   

  【原文】

  贞观十一年,诏曰:“朕闻死者终也,欲物之反真①也;葬者藏也,欲令人之不得见也。上古垂风,未闻于封树;后世贻则②,乃备于棺椁。讥僭侈者,非爱其厚费;美俭薄者,实贵其无危。是以唐尧,圣帝也,谷林有通树③之说;秦穆,明君也,橐泉无丘陇之处。仲尼,孝子也,防墓不坟④;延陵,慈父也,嬴、博可隐。斯皆怀无穷之虑,成独决⑤之明,乃便体⑥于九泉,非徇名⑦于百代也。洎乎阖闾违礼⑧,珠玉为凫雁⑨;始皇无度,水银为江海⑩;季孙擅鲁,敛以玙璠;桓魃专宋,葬以石椁,莫不因多藏以速祸,由有利而招辱。玄庐既发,致焚如于夜台;黄肠再开,同暴骸于中野。详思曩事,岂不悲哉?由此观之,奢侈者可以为戒,节俭者可以为师矣。朕居四海之尊,承百王之弊,未明思化,中宵战惕。虽送往之典详诸仪制,失礼之禁著在刑书,而勋戚之家多流遁于习俗,闾阎之内或侈靡而伤风,以厚葬为奉终,以高坟为行孝,遂使衣衾棺椁极雕刻之华,灵冥器穷金玉之饰。富者越法度以相尚,贫者破资产而不逮,徒伤教义,无益泉壤,为害既深,宜为惩革。其王公以下,爰及黎庶,自今以后,送葬之具有不依令式者,仰州府县官明加检察,随状科罪。在京五品以上及勋戚家,仍录奏闻。”

  【注释】

  ①反真:本意是去其外饰,还其本真。这里是死后灵魂升天的意思。

  ②贻则:遗留下来的习俗。

  ③通树:树丧是古代一种丧葬方法,即用树皮把尸体裹起来,架于树木之间,任其腐毁。通树即从简丧葬之意。

  ④防墓不坟:孔子合葬父母亲于防这个地方,只有墓穴而没有坟丘。古时穴地为墓,堆土为坟。

  ⑤独决:即操守。

  ⑥便体:死后安适。

  ⑦徇名:博取名望。

  ⑧阖闾(hé lǘ)违礼:指昊王阖闾死后葬于虎丘山下,动用十万人治丧,“穿土为川,积壤为丘,铜棺三重,湖池六尺,以黄金珠玉为凫雁”。

  ⑨凫雁:像鸭子似的鸟。这里指用黄金珠玉做成假鸟,作为陪葬之物。

  ⑩始皇无度,水银为江海:指秦始皇死后葬于骊山,用水银注于墓下,是为江海。

  【译文】

  贞观十一年,唐太宗下令说:“我听说,死是人生的终结,它让人回归到自然,葬就是收藏,要让别人不能再看到自己。上古的风俗,并没有堆坟树碑。只是到了后世,才在葬礼仪式上下工夫。有人讥刺葬礼奢侈,这并非是吝惜钱财,而是为了提倡节俭薄葬,避免贻害自己和子孙。所以,唐尧很圣明,死后葬在谷林,仅在坟边栽上树木作为标记。秦穆公是明君,去世后葬在橐泉,并没修筑高大的陵墓。孔子是孝子,他把双亲合葬在防这个地方,只有墓穴而不堆坟。延陵是慈父,他本可以在嬴、博两地之间埋葬他的儿子,但他没有这样做,因为他心里怀着长远的考虑,他要使儿子的尸体安然地埋于地下,而不是为了获得后世的赞美之辞。相反,吴王阖闾违背礼制,用珠玉做成野鸭大雁,作为陪葬。秦始皇荒淫无度,坟墓里有水银做的江河大海。季孙在鲁国擅政,他用玛瑙之类的美玉装殓尸体。桓魃在宋国专权,墓葬建造石椁。这些人都是因为在墓里埋藏了大量的财物而招致了灾祸,由于墓里有利可图而遭受折辱。有的坟墓在发掘之后,葬器都被焚烧在墓穴中,有的棺椁被打开,尸骸暴露在旷野。仔细思量往事,岂不让人悲哀。由此看来,奢侈的人可以作为我们的鉴戒,节俭的人可以为人师。我位居四海之尊,承接百王之弊,如果不明白如何教化百姓,睡到半夜都会为之恐惧忧虑。虽然现在丧葬的法规,在仪制中已经有详细的记载,对违礼的处罚,也在刑书中写明了,但是皇亲贵族之中依然有很多人还在沿袭着陈旧的习俗,民间很多百姓也在葬礼时奢侈靡费,伤风败俗,用厚葬来供奉死者,用高坟来表示孝道,衣衾棺椁,力求雕刻华丽,灵车冥器,也尽用金玉装饰。富贵人家破坏法度,相互炫耀,贫穷之家倾家荡产,彼此攀比,这样做有伤风俗,无益教化,造成的危害已经很深了,现在,对此应予惩治革除。凡王公以下,直至百姓,从今以后,希望各州府的官员严格检查,葬礼如有不遵照律令格式的,根据情节定罪。京城里五品以上官员和皇亲贵族如有违反,要写下罪状上奏朝廷。”

   

  【原文】

  岑文本为中书今,宅卑湿,无帷帐之饰。有劝其营产业者,文本叹曰:“吾本汉南一布衣耳,竟无汗马之劳,徒以文墨致位中书令,斯亦极矣。荷俸禄之重,为惧已多,更得言产业乎?”言者叹息而退。

  户部尚书戴胄卒,太宗以其居宅弊陋,祭享无所,令有司特为之造庙。

  温彦博为尚书右仆射,家贫无正寝,及薨,殡于旁室。太宗闻而嗟叹,遽命所司为造,当厚加赙赠。

  魏徵宅内,先无正堂。及遇疾,太宗时欲造小殿,而辍其材为徵营构,五日而就。遣中使赍素褥布被而赐之,以遂其所尚。

  【译文】

  岑文本担任中书令要职,但他的房宅却低下潮湿,没有帷帐之类的装饰,有人劝他买房置地,文本叹息道:“我本来只是汉水南边的一个平民百姓,并没有什么汗马功劳,只是凭借一点文墨,就当上了中书令,我已经很满足了,现在我享受着这么高的俸禄,已经感到很惭愧了,还买房置地干什么呢?”听他这么说,劝他的人叹息着离开了。

  户部尚书戴胄去世后,唐太宗见他的居所很简陋,没有地方祭拜吊唁,于是下令有关部门专门为他营造祭拜之庙。

  温彦博官居尚书右仆射,但是家中贫困没有正室,他死后,只有在旁屋祭奠。唐太宗知道后叹息不已,下令为他营造祭庙,又馈赠给他的家人丰厚的物资。

  魏徵的住宅开始时没有正堂。一次他生病,唐太宗当时正要营造小型的宫殿,于是停下工,用这些材料为魏徵营造正堂,五天就完工了,唐太宗还派使者赠送给魏徵喜欢的素布被褥,以成全他节俭的志向。

  【评析】

  太宗把奢侈纵欲视为王朝败亡的重要原因,因此厉行俭约,不务奢华。贞观二十年间,太宗由于贯彻了“自王公以下,第宅、车服、婚嫁、丧葬,准品秩不合服用者,宜一切禁断”的主张,因此国家风俗简朴,衣无锦绣,财帛富饶,无饥寒之弊。

   

  【原文】

  贞观元年,太宗谓侍臣曰:“自古帝王凡有兴造,必须贵顺物情①。昔大禹凿九山②,通九江③,用人力极广,而无怨者,物情所欲,而众所共有故也。秦始皇营建宫室,而人多谤议者,为徇其私欲,不与众共故也。朕今欲造一殿,材木已具,远想秦皇之事,遂不复作也。古人云:'不作无益害有益。’'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固知见可欲,其心必乱矣。至如雕镂器物,珠玉服玩,若恣其骄奢,则危亡之期可立待也。自王公以下,第宅、车服、婚嫁、丧葬,准品秩④不合服用者,宜一切禁断。”由是二十年间,风俗简朴,衣无锦绣,财帛富饶,无饥寒之弊。

  【注释】

  ①贵顺物情:顺乎事理人情。

  ②九山:指九州之山。

  ③九江:传说夏禹治水,疏通九江。具体所指,历来说法不一。

  ④品秩:品级身份。

  【译文】

  贞观元年,太宗对侍臣说:“自古帝王凡是有兴土木的大事,必须以物资人力来衡量利弊。当初大禹凿九山,通九江,用的人力极为多数,而没有抱怨的人,顺应了力量,众人能享受建设成果。秦始皇营建宫室,但人民非常反对,因为(始皇)是为了满足其私欲,不和人民一起享受。朕现在想造一座宫殿,材木工具已经准备就绪,但想想秦始皇的事,所以打算放弃。古人曾说:'不做没有益处的事,只挑有益的做。’'不显耀可以引起贪欲的财货,免得搞乱人民清净的心思’。所以可知显耀财货,他的心一定被污浊了。就像雕镂器物,珠玉服玩,如果只知道享受它们,那么灭亡的时候就能数着日子到来了。自王公及之下,第宅、车服、婚嫁、丧葬,若装饰过于豪华,便一切都停止供应并查处。”所以二十年来,风俗简朴,衣服没有锦绣,财产富饶,没有饥饿的坏情况。

   

  【原文】

  贞观二年,公卿奏曰:“依《礼记》,季夏之月,可以居台榭。今夏暑未退,秋霖①方始,宫中卑湿②,请营一阁以居之。”太宗曰:“朕有气疾,岂宜下湿?若遂来请,糜费③良多。昔汉文将起露台,而惜十家之产,朕德不逮于汉帝,而所费过之,岂为人父母之道也?”固请至于再三,竟不许。

  【注释】

  ①秋霖:即秋雨。

  ②卑湿:潮湿。

  ③糜费:耗费过度。

  【译文】

  贞观二年,公卿上奏说:“依《礼》中所讲的,六月夏日,可以居住在凉台,但是现在夏天暑气没有退却,秋天凉气刚刚开始,皇宫中非常潮湿,所以请求修建一座暖阁让您居住。”太宗说:“朕有哮喘病,难道就不怕潮湿?但如果修建的话,会浪费许多人力物力。以前汉文想修建露台,因为怜惜十户百姓家产(而放弃这个想法),朕功德不及汉文帝,而比他还要奢侈浪费,难道是为人父母的道理吗?”所以再三上书,太宗就是不允许。

   

  【原文】

  贞观四年,太宗谓侍臣曰:“崇饰宫宇,游赏池台,帝王之所欲,百姓之所不欲。帝王所欲者放逸①,百姓所不欲者劳弊。孔子云:'有一言可以终身行之者,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劳弊之事,诚不可施于百姓。朕尊为帝王,富有四海,每事由己,诚能自节,若百姓不欲,必能顺其情也。”魏徵曰:“陛下本怜百姓,每节己以顺人。臣闻'以欲从人者昌,以人乐己者亡’。隋炀帝志在无厌,惟好奢侈,所司每有供奉营造,小不称意,则有峻罚严刑②。上之所好,下必有甚,竞为无限③,遂至灭亡。此非书籍所传,亦陛下目所亲见。为其无道,故天命陛下代之。陛下若以为足,今日不啻足矣;若以为不足,更万倍过此,亦不足。”太宗曰:“公所奏对甚善。非公,朕安得闻此言?”

  【注释】

  ①放逸:游赏玩乐的意思。

  ②峻罚严刑:严酷的刑罚。

  ③竞为无限:都争着这样来做而无限度。

  【译文】

  贞观四年,唐太宗对侍从的大臣说:“用华丽的装饰宫殿,游览、观赏池台,是帝王想做的事情,(也是)百姓不希望(帝王)做的事情。帝王想要做这些的原因是要享乐,百姓不希望的原因是(那样会造成他们)劳弊。孔子说:'有一句话,可以终身施行的话,那就是'恕’!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劳弊的事情,实在不可以强加在百姓身上。我尊为帝王,富有四海,每件事都可以自己决定,如果能自我约束,如果百姓不想做,就能够顺应他们的情况。”魏徵说:“陛下本来已经爱民,每每约束自己来顺应百姓。臣听说:'为别人着想的人能康健,以自私夺利为思想的人不能长存。’隋炀帝思想贪得无厌,只喜欢奢侈,主管官员一旦有大工程,稍不如意,就以严刑待之。上级喜欢的,下级就千方百计奉承,长此恶性循环,直到灭亡的一天,不是书中记载,陛下也亲眼目睹过。因为他(炀帝)暴虐,所以顺应天命让陛下取代。陛下如果能吸取教训,现在就不仅仅是这样了。如果不知足,就比这还要严重得多。”太宗说:“爱卿所说的很好!不是你,朕怎么能听到这番忠言?”

   

  【原文】

  贞观十六年,太宗谓侍臣曰:“朕近读《刘聪①传》,聪将为刘后起凤仪殿,廷尉②陈元达③切谏,聪大怒,命斩之。刘后手疏启请,辞情甚切,聪怒乃解,而甚愧之。人之读书,欲广闻见以自益耳,朕见此事,可以为深诫。比者欲造一殿,仍构重阁,今于蓝田④采木,并已备具,远想聪事,斯作遂止。”

  【注释】

  ①刘聪(?— 318):十六国时期汉国国君。310至318年在位。匈奴族,一名载,字玄明,刘渊之子。河瑞二年(310)刘渊死后,杀兄夺位。在位时穷兵黩武,广建宫殿,浪费民力,沉湎酒色,激起各族人民的反抗。

  ②廷尉:狱官。

  ③陈元达:字长宏,本姓高,因生月妨父,改姓陈。刘聪时官至御史大夫。

  ④蓝田:县名。在陕西省渭河平原南缘,秦岭北麓,渭河支流灞河上游。

  【译文】

  贞观十六年,唐太宗对侍从的大臣们说:“我近来读《刘聪传》,书中说刘聪准备给他的刘皇后建造华丽的宫殿,廷尉陈元达对此痛切地陈词,竭力劝谏刘聪不要这样做,刘聪听后大怒,命令把陈元达斩首。后来,刘皇后亲手写了奏疏替陈元达求情,在文辞和道理上都很恳切,刘聪的怒气这才平息下来,而且内心感到很惭愧。人们读书,都是要增长见识,使自己获得好处,我看这件事,可以作为借鉴。近来我想营建一座宫殿,并加造层楼,现在从蓝田采办的木料,都已齐备。但遥想起刘聪这件事,我就把这项营建工程停止了。”

   

  【原文】

  贞观十一年,诏曰:“朕闻死者终也,欲物之反真①也;葬者藏也,欲令人之不得见也。上古垂风,未闻于封树;后世贻则②,乃备于棺椁。讥僭侈者,非爱其厚费;美俭薄者,实贵其无危。是以唐尧,圣帝也,谷林有通树③之说;秦穆,明君也,橐泉无丘陇之处。仲尼,孝子也,防墓不坟④;延陵,慈父也,嬴、博可隐。斯皆怀无穷之虑,成独决⑤之明,乃便体⑥于九泉,非徇名⑦于百代也。洎乎阖闾违礼⑧,珠玉为凫雁⑨;始皇无度,水银为江海⑩;季孙擅鲁,敛以玙璠;桓魃专宋,葬以石椁,莫不因多藏以速祸,由有利而招辱。玄庐既发,致焚如于夜台;黄肠再开,同暴骸于中野。详思曩事,岂不悲哉?由此观之,奢侈者可以为戒,节俭者可以为师矣。朕居四海之尊,承百王之弊,未明思化,中宵战惕。虽送往之典详诸仪制,失礼之禁著在刑书,而勋戚之家多流遁于习俗,闾阎之内或侈靡而伤风,以厚葬为奉终,以高坟为行孝,遂使衣衾棺椁极雕刻之华,灵冥器穷金玉之饰。富者越法度以相尚,贫者破资产而不逮,徒伤教义,无益泉壤,为害既深,宜为惩革。其王公以下,爰及黎庶,自今以后,送葬之具有不依令式者,仰州府县官明加检察,随状科罪。在京五品以上及勋戚家,仍录奏闻。”

  【注释】

  ①反真:本意是去其外饰,还其本真。这里是死后灵魂升天的意思。

  ②贻则:遗留下来的习俗。

  ③通树:树丧是古代一种丧葬方法,即用树皮把尸体裹起来,架于树木之间,任其腐毁。通树即从简丧葬之意。

  ④防墓不坟:孔子合葬父母亲于防这个地方,只有墓穴而没有坟丘。古时穴地为墓,堆土为坟。

  ⑤独决:即操守。

  ⑥便体:死后安适。

  ⑦徇名:博取名望。

  ⑧阖闾(hé lǘ)违礼:指昊王阖闾死后葬于虎丘山下,动用十万人治丧,“穿土为川,积壤为丘,铜棺三重,湖池六尺,以黄金珠玉为凫雁”。

  ⑨凫雁:像鸭子似的鸟。这里指用黄金珠玉做成假鸟,作为陪葬之物。

  ⑩始皇无度,水银为江海:指秦始皇死后葬于骊山,用水银注于墓下,是为江海。

  【译文】

  贞观十一年,唐太宗下令说:“我听说,死是人生的终结,它让人回归到自然,葬就是收藏,要让别人不能再看到自己。上古的风俗,并没有堆坟树碑。只是到了后世,才在葬礼仪式上下工夫。有人讥刺葬礼奢侈,这并非是吝惜钱财,而是为了提倡节俭薄葬,避免贻害自己和子孙。所以,唐尧很圣明,死后葬在谷林,仅在坟边栽上树木作为标记。秦穆公是明君,去世后葬在橐泉,并没修筑高大的陵墓。孔子是孝子,他把双亲合葬在防这个地方,只有墓穴而不堆坟。延陵是慈父,他本可以在嬴、博两地之间埋葬他的儿子,但他没有这样做,因为他心里怀着长远的考虑,他要使儿子的尸体安然地埋于地下,而不是为了获得后世的赞美之辞。相反,吴王阖闾违背礼制,用珠玉做成野鸭大雁,作为陪葬。秦始皇荒淫无度,坟墓里有水银做的江河大海。季孙在鲁国擅政,他用玛瑙之类的美玉装殓尸体。桓魃在宋国专权,墓葬建造石椁。这些人都是因为在墓里埋藏了大量的财物而招致了灾祸,由于墓里有利可图而遭受折辱。有的坟墓在发掘之后,葬器都被焚烧在墓穴中,有的棺椁被打开,尸骸暴露在旷野。仔细思量往事,岂不让人悲哀。由此看来,奢侈的人可以作为我们的鉴戒,节俭的人可以为人师。我位居四海之尊,承接百王之弊,如果不明白如何教化百姓,睡到半夜都会为之恐惧忧虑。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