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学中的概念问题
邱仁宗
摘要:本文首先对精神病学伦理学作了简单的介绍,然后对美国新版《精神障碍诊断和统计手册》进行了评论,接着讨论了精神病的概念问题,精神病概念的分析以及精神病的医学模型。
关键词:精神病学 精神病学伦理学概念 概念分析 医学模型
精神病学伦理学
精神病学伦理学(ethics of psychiatry)是生命伦理学(bioethics)内临床伦理学(clincial ethics)中一个分支学科,它探讨精神病学临床实践、研究以及预防(作为公共卫生一部分的精神卫生)中的伦理问题,即“应该做什么”的实质性伦理问题和“应该如何做”的程序性伦理问题。“应该做什么”和“应该如何做”表明伦理学以人的“行动”而不是“知识”为焦点。与生命伦理学的其他分支一样,这些伦理问题既是从事精神病学的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应该做什么和应该如何做的问题(即专业伦理学professional ethhics),也是管理精神病学的决策者和立法者应该做什么和应该如何做的问题(即管理和政策伦理学 regulatory and policy ethics)。精神病学伦理学的内容有精神病概念、精神病学中的医患关系、精神病的诊断、精神病人的不自愿入院[1]、精神病的治疗、精神病的护理、精神病的研究、精神病学中的知情同意、精神病人的隐私、精神卫生系统、精神卫生事业的筹资、精神卫生服务的提供、物质依赖和成瘾的预防和治疗等伦理问题。因此,精神病学伦理学也许改称为精神卫生伦理学更为合适。
精神病学伦理学与精神病学不同,后者是医学学科,解决对于患有精神障碍的病人,我们“能”做什么的问题;前者是规范性学科,解决对这些病人,我们“该”做什么问题。法律也具规范性,但它们解决对这些病人“准”做什么问题。与法律不同,“该”做什么的结论是伦理学家伦理探究的结果,而法律则是立法者的决定,具有强制性。精神病学伦理学具有如下特点:(1)规范性(normative)。伦理学探讨人的行动的社会规范(应该做什么和应该如何做),而规范是负荷价值的,科学证据不能直接导致伦理问题的解决。“是”什么与“应该”做什么之间没有逻辑通路。否则就犯有自然主义的谬误。(2)理性(rational)。精神病学伦理学是理性的学科,依靠人的理性能力,包括逻辑思维、推理、理解的能力。其理性活动主要依靠论证(argumentation),而不是“引证据典”的说教。(3)实用性(practical)。精神病学伦理学是为了解决上述领域的伦理问题而为行动提出规范性建议的实践伦理学,有别于在伦理学理论中发现问题试图完善伦理学理论的理论伦理学。解决伦理问题需要应用伦理学理论,但应用时不是从给定的伦理学理论用演绎法推演出实践中伦理问题的答案。(4)证据/经验知情性(evidence/experience informed)。精神病学伦理学的研究必须脚踏实地,必须了解精神病学和精神卫生实践中提出的伦理问题的实际情况、相关的数据和典型的案例。 (5)世俗性(secular)。精神病学伦理学不是宗教或神学的,而是世俗的,它帮助人们解决实践中的问题,而不是脱离现实的道德说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