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是最好的独处

  阅读未必是私密的事,却也无须对外公开晾晒,让自己中意的书成为“大众情人”。林语堂称读书是“魂灵的壮游”,还把阅读比作“找情人”,只有情投意合,才能心心相印。

  书房滋味

  “你书房里的那些书,都读过吗?”经常有人这样问,我总是面露尴尬,一笑了之。

  比起藏书家,我的书籍数量不足挂齿,即便如此,我也没有把书房里的书都读过。大致说来,那些书有三分之一读得还算认真,有三分之一只是随意浏览,剩下的三分之一基本只是束之高阁。我相信这个事实并非“个案”,或许孙犁的一句话可用来自我解嘲——“寒酸时买的书,都记得住,阔气时买的书,读得不认真。读书必须在寒窗前,坐冷板凳”。

  中国封建社会,不是所有的统治者都把读书人放在眼里,焚书坑儒的秦始皇就不说了,刘邦打天下时认为读书无用,还往读书人的帽子里撒尿以示羞辱。始于隋唐的科举制度给读书人带来了福音,“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几乎成了金科玉律和至理名言。而今市场经济年代,读书人买书,读书,藏书,甚至满屋书香,坐拥书城,都不再是一件值得荣耀的事了。

  我大约属于冥顽不化的那类迂腐书生。书籍寥寥的名邸豪宅,再富丽堂皇也引不起我的兴趣。我年轻时,最大的梦想就是拥有一间属于自己的书房。这对于许多读书人来说却是个奢望。据说当年的马克思阅读量很大,而收藏很少,是因为囊中羞涩。日本前首相田中角荣早年也买不起书,他凭着记忆力过人,每天背熟一页《和英词典》,“出恭”时再撕掉处理。我的书房诞生于十六年前,“领地”一旦形成,即意味着住房面积“缩水”,三居室相当于两居室,也只好厚着脸皮装聋作哑。几次搬家,最麻烦的就是书,装箱打包,码成小山,堪称一项“工程”,令搬家公司暗自叫苦,搬入新居,拆箱归类,这些活儿不仅费时费力,还需要技术含量,别人插不上手,只能亲力亲为。

  三十年来,买书和送书如同迎新辞旧,已成了我生活的内容之一。这是一个优胜劣汰的机会,孙犁就曾把自己买的《西厢记》《孽海花》送给熟人,然后再购置新书。以前朋友过生日,我最先想到的就是送书,因人而异,投其所好,效果尚可。后来社会风潮有变,兴冲冲买来自认为有价值的书,却忘了读书行为已然落伍,也就不再“一厢情愿”了。我还有过几次大批量送书的经历,最近一次是去年岁末,有朋友新买了大房子,装修讲究,房间过剩,便把一间屋子打造成书房,宽大的书柜占了一面墙,顶天立地,气势不凡,里面却空空荡荡。而我这里早已书满为患,遂装满两只大纸箱送将过去,一举两得,皆大欢喜。

  看一个人的书房,其阅读趣向和品位便可一览无余。我的看法是:既称之为书房,就应以书籍为主,挂字画、摆工艺品并无不可,但多到琳琅满目,喧宾夺主,味道就变了。那样的房间更适合叫作收藏间,展览室,而不是书房。书房总是朴素的、怀旧的、令人敬畏,也使人亲近。如今的一些书房,干脆就是某种门面和摆设,其形式远远大于内容,就像现在的新书包装,套装、精装、礼品装不一而足,开本尺寸各行其是,购书成本节节攀升,让读书人望而却步。去年秋天,我把20世纪80年代初买的《美的历程》(李泽厚著)送了人,送走的是薄薄一册,很快又买回了三联书店的新版本,内容完全一样,厚度却增加了足足三倍,字号、版式、纸张、价格一律膨胀,几乎可用“大部头”形容。恍惚间,隐隐觉出书柜在逐渐萎缩,书房在不断缩小,也只能徒唤奈何。个中滋味,唯有自知。

  有书友告诉我,一些年迈体衰的老教授最忧虑的一件事,就是如何处理“身后”的藏书。那些藏书倾注了其毕生心血,但他们的儿女往往多在国外,根本无暇顾及,即使儿女在身边的,也少有把父辈藏书视为珍贵遗产的,子承父业的情形毕竟有限。有的老先生明察秋毫,捷足先登,把藏书捐献给大学图书馆或公共图书事业,算是一种善终,更多的老人只能望书兴叹。听到这种事,我总会有一种揪心之痛。我买书不为收藏考虑,不讲究版本校勘,不懂毛本书、签名本、藏书票、善本、孤本的奥妙,我最看重的是阅读利用率。我买书、读书全凭个人嗅觉和兴趣,一向随心所欲,市场的蛊惑和媒体的忽悠对我不起作用,只要内容吸引我,就不会在意书的形式如何简陋,对于书的命运,亦无后顾之忧。

  久而久之,我已经习惯了自己的书房“杂乱无章”。那种一尘不染、井井有条的书房,我会不习惯,不自在。书房是我唯一可以做主的地方。书无需多,但要精,关键是投缘。一见如故,相见恨晚,这样的书聚在一起,自然会形成特有的书房气场。我读书喜欢折角、画线、做记号、塞纸条,这样的书仿佛带着体温和气息,我一般不愿意借出去,如果必要,宁肯再买一本相送。一个读书人有理由保留私人阅读的空间。阅读未必是私密的事,却也无须对外公开晾晒,让自己中意的书成为“大众情人”。林语堂称读书是“魂灵的壮游”,还把阅读比作“找情人”,只有情投意合,才能心心相印。我深以为然。进而想到,如果把书读到头悬梁、锥刺股的地步,真是不读也罢。

  必修课程:关于爱

  此生,我们注定会与“星期二”有约。

  掩卷《相约星期二》([美]米奇·阿尔博姆著)一书,已是沉沉子夜。蒙眬间醒来时,清晨的光束伴着春的气息正在窗外跃动。我知道,此刻在这盎然而神秘的大自然中,如同一切物种一样,有人接踵诞生,亦有人相继死亡。这本是生命代谢的寻常过程,我的耳畔却出现了一个不寻常的画外音——死是“一堂人生课”,教程是关于爱。

  主讲者是主人公莫里·施瓦茨教授。一位已静静地安睡在另一个世界的老人。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将属于这样一个时态。但莫里先生的活法却令人唏嘘不已。

  “星期二”是个普通的日子。但在这里,“星期二”成了直视死亡、升华生命的象征。对于非凡的莫里先生,它无疑是一个智慧的、勇敢的、生动的日子。

  死亡的话题曾被中国文化视为最大的忌讳,谈论它便意味着不吉利,也就尽量加以回避。但生死现象毕竟是人生最根本、最重大的事情,无所不晓、无所不谈的孔夫子当然不能视而不见,他也就虚晃一枪:“未知生,焉知死?”连活着的问题还没弄明白,怎么会清楚死是怎么回事?于是在中国就形成了一个怪诞的悖论:人们最回避的是死亡问题,最在乎的也是死亡问题。

  记得年少的一天,当我意识到人终将一死,并永恒地寂灭于这个活生生的世界之后,那种飘忽的恐惧感便成了我内心深处挥之不去的一道阴影。只是那个问题实在虚幻和深奥,远不是我的思维和阅历所能够想通的。人不是神,对死亡的恐惧属于人的一种本能,但人又不愿意只停留在本能的层面。于是,历史上几乎所有的大哲学家,都试图对死亡做出形而上的思考和解释,以理性的智慧超越本能的恐惧。诸多宗教则用不同的说法,以来世、轮回的归宿来抵御和转移人们对死亡的恐惧。

  既没靠哲学阐释,又不具宗教信仰,又该如何面对死亡的来临?“死是很自然的。我们之所以对死亡大惊小怪,是因为我们没有把自己视作自然的一部分。……我们觉得既然是人就得高于自然。”于是莫里很清醒地意识到,“我们并不高于自然,有生就有死”,“死亡跟生命一样自然,它是我们生活的一部分”。

  莫里教授赢了,他的武器便是爱。他甚至要运用生命熄灭的现身说法,保持一种在死亡面前的尊严和从容。他知道生命个体面对疾病和死亡,别人很难帮助,更无法替代,只有自己孤军奋战。而成功的标志并不在于其生命形态是否仍然存在,只要人生的价值仍充盈在这一段有限的时间,便是赢家。如此,哲学的形而上和凡俗的形而下尽在其中。

  许多深刻的人生哲理,并不诞生于历史读本、哲学教程、宗教灌输,而是诞生于正视生命、触摸死亡的最后过程。因而,谈论人生问题,不一定只有教授、学者和牧师才有资格。我是把莫里先生当作一个被剥夺了健康的普通老人,一个被宣判了死刑的病危老人来看待的。但显然,莫里先生又不是一个普通的病危老人。

  书中有多处令我震颤的地方,不只是莫里先生面对疾病、衰老和死亡的步步逼近所表现出的那份达观精神,还有他在失去了最隐私的权利时仍要活得从容的那种健康心态。电视节目主持人特德·科佩尔初次采访莫里教授时,一起谈到了莫里现在吃、坐、移动都需要有人帮助,而且这种对别人的依赖性日甚一日。科佩尔问莫里,面对这种不知不觉在加剧的衰亡,你最怕的是什么。莫里迟疑了片刻,问能不能在电视上谈论这件事。科佩尔说没关系。莫里直视着这位美国最著名的采访记者的眼睛:“那好吧。特德,用不了多久,有人就得替我擦屁股。”

  这算不算没有尊严地活着?女作家黄宗英恐怕会这样认为。她认为,当一个人注定已经无法挽救,行将就木,而仍被人用各种医疗措施使其生命勉强延续的时候,既是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极大浪费,从根本上讲也绝不是真正的人道精神,许多人风光一生、英雄一世,却在生命的垂死阶段尊严丧尽,丑相毕现,未免过于残忍,为此她呼吁法律应当赋予垂危病人选择体面死亡的尊严和权利。我理解黄宗英。但我觉得莫里教授的选择更需要勇气。人在一些特殊时候,死去比活着确实要容易,因为死去可以撒手闭眼,一了百了,不需要再承受一切重压和责任,而活着则要面对活下去的一切困难。仅仅向死亡挑战,在穷途末路的时候,在为正义奋不顾身的时候,在万念俱灰的时候,都不是非常困难的事。只有当身体千疮百孔每况愈下,一切去路都通向了死亡的时候,勇敢地微笑着活下去才显示出了超凡的意义。

  人生的最大困惑就是面对死亡。死亡是天地间最大最深的一门人生学问,之所以难以入其深奥,不在于看破红尘,这是一般洁身之士都可以达到的,不在于及时行乐,这是一般世俗之类都可以想到的,而是能够以绝不消极地以平常心面对死亡的必然降临,既入乎其内又超然物外,实在是对我们凡人的一个极大考验。

  莫里教授自问:我就这样枯竭下去直到消亡?还是不虚度剩下的时光?他的选择是,这最后的时光里他希望自己成为一本“人”的教科书。“走过那座连接生与死的桥梁,并诠释出这段桥梁”。他认为“爱是唯一的理性行为”。这种大悲悯的美丽之爱,当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男欢女爱。爱是一门人类必修的、贯串生命始终的课程。

  意气风发的帅哥靓妹总要变成老态龙钟的垂暮之人,它具有大自然的合理性。“当我是个孩子时,我乐于做个孩子;当我应该是个聪明的老头时,我也乐于做个聪明的老头。我属于任何一个年龄,包括现在的我。”如是,莫里教授关于“学会了死,就学会了活”的不经意说法,才会这般振聋发聩,发人深思。

  主持人科佩尔在莫里教授临终前的最后一次采访中问他,对死神的临近是不是感到更害怕了。莫里说没有。事实上,他反而不怎么怕了。他说他正在远离外面的世界,不再像以前那么多地听人读报,也不太关心来往的信件,更多的时候是听听音乐,看窗外的树叶渐渐地变换颜色。而且,“临死前先原谅自己,再原谅别人”。

  令人感动的不只有莫里。我们应该为他拥有一个默契的学生,也是本书作者米奇·阿尔博姆先生,为他受到家人和朋友的无尽关爱而祝福。这也给我们提出了一个道义问题,如何使莫里教授这样的临终者能够得到社会的关爱,能够有意义、有价值地迎接生命的熄灭?我甚至想,如果临终关怀与新生儿护理受到同等待遇,使之真正形成具体运作的机制,人一生的过程就要完美多了。遗憾的是,我们用于产科医院里新生儿的精力,要远远大于那些需要临终关怀的病人和老人。这便是《相约星期二》给予我们的另一种启示。

  “等待”的况味

  曾为哈金带来世界性声誉的《等待》,讲述的是一个“等待”的故事:每年夏天,军医孔林都要回农村老家办理离婚,却每次都因妻子淑玉的反悔而一无所获。当时部队医院有个雷打不动的规定,夫妻只有分居十八年以上才可以单方面离婚。是的,十八年。此后,等待几乎成了书中几位主人公的全部生活内容:孔林在等待时间的流逝,淑玉在等待丈夫的回心转意,护士长吴曼娜在等待恋人孔林早日“自由”。十八年后,孔林和吴曼娜终于如愿以偿,却青春不再,身心俱疲,摩擦不断,这也使得淑玉燃起破镜重圆的希望,重新开始了对孔林的等待。

  人之所以等待,是因为有形形色色的梦想。等待的尽头是什么,谁都难以预料。《等待戈多》以荒诞剧的形式放大了等待的宿命意味,有人问过贝克特,戈多究竟是谁,代表了什么?贝克特摇头耸肩,回答:“我要是知道,早在剧中说出来了。”哈金却看出了等待的背后还是等待,进而把等待演化成人生的一种隐喻。事实上,等待常常充满了不确定性。人们等来的往往并非自己所期待的,而期待的东西又似乎永远被等待着。如果我们硬要赋予等待一种“形而上”的意味,那其实就是,等待只存在于等待之中。

  我听过这样一个故事。美国西点军校一名青年军官因一次失恋而无精打采,这情形被一个9岁小女孩发现了。小女孩走过去安慰他:小伙子,别难过,我会长大的!小伙子一怔,随即苦笑了:哦,是吗?小女孩点点头:等着我!十多年后,小女孩出落成一个亭亭玉立的漂亮姑娘,她没有食言,给那位青年军官打了电话。昔日的小伙子这时已成为一位中年将军,却仍然单身,经提醒,他恍惚想起了这件事,便问:小女孩,你长大了吗?姑娘说:你来看看好了!结局当然是皆大欢喜,一对情侣携手步入了婚礼教堂。

  人世间,更多等待却没有那么浪漫传奇,而只是属于生活常态。记得三十年前当兵的日子,我在连部当文书,负责分拣全连的邮件包裹。每天接近黄昏,可以名正言顺地站在路边等待团部送信员骑着自行车准时出现,很快我会被盼信的战友们团团围住,成了连里最受欢迎的人。我理解等信的滋味,刚当兵时我曾有过急切等待一位女同学来信的经历,那是一天一天一小时一小时地掐算时间,引颈翘首,可用望眼欲穿来形容。后来也渐渐懂得,等待的过程或许更有诗意,这意味着,不一定所有的等待都必须有结果。的的确确,有些时候,相见不如思念。

  等待也是一面镜子,它让等待者看到了自己的特定状态。充满了主观预期的等待是期待:期待惊喜和奇迹,期待平安和健康。另一类等待则无助且无奈,就像孔林、淑玉和吴曼娜那样。还有的等待使人忐忑焦虑,备受精神折磨,比如,重症患者等待医生的确诊、涉案人员等待法官的裁定、肇事司机等待车祸赔偿的清单、旅途受难者等待远方的救助、农民工等待老板发放拖欠的工资……莫测和变数,未知和悬念,你却别无选择,只能等待下去。

  无论人们是否愿意,形形色色的等待必将伴随每个人的一生。等待甚至构成了日常细节,点点滴滴,真真切切,实实在在,如水流花开,日升月隐。等待是生命中的宿命,谁能说得清楚,人的一生中,要亲历多少次等待?需要怎样的岁月长度用于等待?你当然也可以中途抽身,放弃这一次等待,但同时你又无法不面临另一次等待。

  肖洛霍夫23岁时开始写作八卷本长篇小说《静静的顿河》,1940年出版齐全,用了十二载春秋,并获得包括诺贝尔文学奖在内的十几个重要奖项。但作品一直被种种质疑纠缠,质疑者包括后来的诺奖获得者、同胞作家左琴科、索尔仁尼琴等同样大名鼎鼎的人物。他们认为作者当时如此年轻,而且并未受到过良好教育,怎么可能横空出世创作出如此厚重的史诗巨著?甚至有人指责肖洛霍夫是不光彩的偷窃者,把别人的手稿窃为己有。由于战乱原因,肖洛霍夫拿不出手稿自证清白,只能保持沉默。直到死后十五年,即1999年,悬置七十年的疑案终于有了结果:俄罗斯文献鉴定专家委员会对新发现的《静静的顿河》手稿做了笔迹鉴定,确认《静静的顿河》当属肖洛霍夫所作。近日不经意读到女作家陈染的《谁掠夺了我们的脸》一书,里面有一段话像是专门为这件事写的:“如果你被人误解了,能解释就解释,不能解释就不解释,日子还长,即使去日无多也不必惊慌,死不是结局,生命消失了理解依然继续,有些理解就是来得姗姗,来得遥远……”这是把等待提升到了一个人格境界的层面。

  等待是对耐心的考验,经受住了就可能柳暗花明。面对生命在一次次细碎的等待中悄然空耗,我也曾想过转身而去,自以为能落个“去留随意”的潇洒,其实未必。以前驾车上路,遇到交通堵塞、车行无序,貌似书生的我如同换了一副嘴脸,国骂脱口而出,真正是斯文扫地,事后连我自己都觉得不可理喻。据说这是一种“驾车综合征”,属于“现代病”的范畴。前些年有个休息日驾车外出,居然被堵在高速公路上整整三个小时,那种前后动弹不得的烦恼使我状如困兽,情绪失控。事后检讨,大可不必。既然等待是行车途中的一种常态,既然是否堵车、何时堵车无从知晓,既然本人一无经商二不公干,种种焦虑乃至暴躁,便只能是与自己过不去。等待是无法躲避的,选择却可以因势利导。于是我想出了对策,平时把该读的书刊报纸放在车内,以备对付各类堵车状况,滤掉焦躁,还能浏览学习,何乐不为?有道是“境由心生”,如今再严重的堵车困境也会被我轻松化解。每次我去汽修厂做车辆保养,还可以不慌不忙,悠悠坐在休息室,从包里取出预先准备的《微历史》《文学风流》等书,静心阅读,口中念念,如入无人之境,直到交费取车,意犹未尽。一路返回,竟哼起快意小曲,庆幸若非“见缝插针”,这类书不知会被我束之高阁多少年。

  一次次等待是人生的一个个驿站。等待使我们变得从容和成熟。滚滚红尘之中,我们等待着命运的调度和安置。我们为每一次等待赋予意义,甚至可以把被动的等待变成享受,收获意外的果实,让等待站成一片斑斓的岁月风景。

  他乡时代

  人的意识中,有些事看似寻常,却越细想越困惑,越深究越无奈。比如“故乡”,说起来令人柔肠寸断,其境遇却日渐尴尬。古时候的中国人总喜欢诉说一种“故土难离”的情怀,唐代柳宗元在《钴鉧潭记》中曾云:“孰使予乐居夷而忘故土者,非兹潭也欤?”表面描述“乐而忘忧”,却内含思乡之情。近现代中国人大抵依然如此,如萧乾在《一本褪色的相册·美国点滴》中所说的:“改了国籍,不等于就改了民族感情;而且没有一个民族像我们这么依恋故土的。”而今一切已成过往,尽管于坚仍固执地认为,“除了故乡,世界的一切都是漂泊”,洒脱、务实的现代人也只是听听而已,一笑置之,不会有谁当真,他们会这样想象诗人:那通常是一些“矫情”的患者。

  这个世界最初的“他乡”史,是伴随着欧洲殖民主义者的“地理大发现”而诞生的。移民国家、移民城市、移民社区,早已演变为一道道堪比神话的“他乡”时尚风景。美国是这个地球上最大规模的“他乡”,其中大多数是白人,其次是拉美裔、非裔和亚裔,而“土著”印第安人只有不足百分之一。中国最大的“他乡”为深圳特区,是中国经济发展中的奇迹,这个昔日的南方小城如今已拥有常住和流动人口两千万,绝大多数都是外来者。

  全球化时代,其实也就是“他乡时代”,无数离乡人行色匆匆,大潮般涌向陌生却热闹的“异乡”。对乡土的自觉遗弃,对家园的主动疏远,在现代人看来就是“闯荡”,既然是“闯荡”,自会有一系列励志之词做依据,诸如天涯何处无芳草啦,大丈夫志在四方啦,英雄不问出处啦,都被赋予了新意义。所谓背井离乡、流离失所、浪迹天涯、有家难回、天各一方……不再意味着一种人生境遇中难以言喻的凄凉、痛楚、伤婉、缺失和无奈,而一些我们曾经耳熟能详的词语,比如告老还乡、卸甲归田、荣归故里、衣锦还乡、叶落归根等等,正在成为模糊、远去的历史传说,即使没有被删除,也正在被记忆封存。

  “他乡时代”,由于“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城市的一些父母便有了自认为深谋远虑的举措,为儿女出国做坚强后盾,砸锅卖铁,倾囊资助,将温暖之家沦为冰冷空巢亦在所不惜。子辈在异域奋力拼争,有碍于颜面死撑到底的,有见识了西洋景乐不思蜀的,总之毫无归意,父母终于发现,自己给了子辈一片天空,却抽掉了他们曾立足过的一方土地,使得还乡变得永无可能。

  而在乡村,“父母在,不远游”的古训早已成为乡间笑柄。农耕社会,之所以故土难离,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的看法是,“直接靠农业谋生的人是黏着在土地上的”,他们“搬不动土地,长在土里的庄稼行动不得,侍候庄稼的老农也因之像是半身插入了地里”,这就形成了他们的固化的生存事实,“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但在城市化进程不断提速的今日,迁移是基于发展的需要,定居则已不再是常态。

  最新数据表明,在当下中国,在“他乡”闯荡的农民工已接近两亿。在外打工的日子未必风光,但满足于蜗居老家,躬耕为生,无异于窝囊废,不仅家人轻蔑,朋友小瞧,就连媳妇都娶不上。于是走得越早,离得最远,越被高看。我常去的一家理发店,“小老板”兼理发师,三十出头,白皙,高挑,谦和,却是个来自吉林的农家孩子,我常常从他的眼神里看到与年龄不符的沧桑意味。一次聊天,“小老板”谈到了自己的经历,在天津闯荡打拼了十多年,妻女都已落户,但他的户口还在乡下。我问他为什么,原来“小老板”名下有十几亩地,他这个年龄,是老家最后一批有自己土地的人,转户口就要放弃土地所有权,不如留着地,将来老了若混得不好,还可以回乡务农。我告诉他,最近国家有政策规定,农民进城落户不必退承包地,他“哦”了一声,并无激动之态。我问他,你能回到童年吗?“小老板”眼睛睁得很大,有些迷惑。我说,故乡就像每个人的童年,离开了就回不去了。他叹口气点头说,我一家三口都适应了天津的生活,孩子更是天津生天津长,真回老家,日子不敢想。他提到最近一次回乡,处处冷清,过去学校总会有几百个学生,现在就剩下几十个,有的班里只有几个孩子,这些孩子其实也待不长,他们的父母在外打工,孩子暂时交给老人,以后是要带走的。

  当离乡成为一种主动行为,乡愁也就无关痛痒。“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为什么流浪,流浪远方流浪,为了天空飞翔的小鸟,为了山间轻流的小溪,为了宽阔的草原……”三毛生前远游过世界许多地方,还曾携大胡子荷西在撒哈拉大沙漠与当地土著相邻而居,她的流浪与“背井离乡”不可同日而语,却常常被升华出醉心的诗意。而对于另一些人,乡愁已被岁月冻结,比如木心,年少时离开故乡乌镇到上海学习美术,而后几经辗转远赴美国,暮年回乡心境已非,“在故乡,食则饭店,宿则旅馆,在古代这种事是不会有的。我恨这个家族,恨这块地方”,于是故乡也变成了“他乡”,他感叹自己是“从中国出发,向世界流亡,千山万水,天涯海角,一直流亡到祖国、故乡”,流浪与流亡,一字不同,味道则异。余光中对故乡的感情显得更为豁达,也仅仅流于“纸上还乡”的仪式,这位台湾散文大师年轻时适逢战乱,“生而为闽南人,南京人,也曾自命为半个江南人,四川人”,后来“把一座陌生的城住成了家,把一个临时地址拥抱成永久地址,我成了想家的台北人”,遂戏称自己有九条命就好了,其中一条留在台北老宅陪父亲和岳母,一条专门用来旅行。

  离乡大潮由此造就了一种悖论场景:出走的决绝与回归的无望。每个人的故乡都已模糊,但并不妨碍大家其乐融融地哼着“常回家看看”的曲子,在各自的“他乡”且歌且舞,以至于成为波兰裔社会学家齐格蒙特所描述的那样,“普存的异乡人”已经成为最为深刻的全球性风景。我想补充的是,这个风景的背后,其实是人类亲手创建了堪称辉煌的物质王国的同时,正在与安顿心灵的精神家园渐行渐远。尽管我们及我们的后人,其“故乡”认同感正在悄然流失,或许注定会成为只有居所而无故乡的“异乡人”,却心有不甘,因为我们仍需故乡的维系和支撑,它或许不再具象为现实,却永远是连接过去与未来的栖息之魂。

  谁给时间做了手脚?

  年少习文,常常是为赋新词强说愁。比如“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时光如白驹过隙”之类的句子,随意引用,不知深浅,像在说顺口溜儿。实际情形却相反,过去,人们基本上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歇,遵循着有规律的农耕作息,生活节奏仿佛过去西方人用来测量时间的沙漏,按部就班,匀速运行。那时候,无饭局、无夜店、无电视,更无互联网,日子平淡,时间缓慢。一年中最大的兴奋点就是过大年,可以贴春联、包饺子、放鞭炮、穿新衣。说起21世纪,那简直就是远在天边,虚无缥缈,遥不可及,只属于人们的一种遐想。

  近日某晚,翻着闲书,我的目光不经意间落到2012年的挂历上,心头暗暗一惊:神不知鬼不觉,我们竟然已在21世纪生活了整整十二载!这个过程,我们从“上个世纪”一路走来,谁都想不起时光是如何溜走的。过去听老辈人讲当年打鬼子的往事,觉得八年抗战,实在漫长,而今来看,区区八年时间又算什么。看20世纪90年代春晚小品,有几位故去的笑星令人印象深刻,你能想象他们在另一个世界待了多少年吗?牛振华十六年,赵丽蓉二十年,洛桑则是二十五年,而重温他们的表演,竟有如观看昨天的影像。唏嘘之余,这才对“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多了几许锥心切肤之痛。

  一些智者早就注意到了时间变快的问题。作家韩少功在十年前曾谈道:“安定和舒适加速了时光,缩短了我们的生命,是一种偷偷的掠夺。……雷同的日子无论千万也只是同一种日子,人们几乎已经不能从记忆中找出任何图景或声响,作为岁月存在过的物证。”他认为,人只有让永远处于“被激活”的状态,深切而饱满地看到、听到、嗅到、品尝到、触摸到生活中的实景实物,让感官充分开放,日子才会慢慢下来。他的想法确有创意,却似乎未能“与时俱进”,即对于使时间变快的那些人为因素,缺乏一些预见。这也没办法,正如一句摇滚歌词所唱的,“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

  是谁给时间做了手脚,使它像是被拨快了一般?其实,并不存在鬼使神差,而是我们自己。人人认同时间就是生命,速成几乎成了这个年代的标志性名词,“降速”因不合时宜已被时间字典淘汰。各种速成、培训班四处开花;方便面和快餐成了家常便饭;电视相亲速配、知识抢答节目深入千家万户;闪恋、闪婚、闪离不需要理由。过去,人终老在一个单位稀松平常,而今若无辗转数次的“职场历练”便遭人白眼。现代人如陀螺般被时间的鞭子抽得团团转,停不下,收不住,慢不得,凡事皆要求快捷、便利,恨无分身术,谁都渴望用最短时间谋求最大利益,放手一搏,立竿见影。于是我们无可救药地成了“时间控”。为了榨取时间,各类“提速”应运而生,汹涌而至,全面开花,无孔不入:诸如招商引资、土地开发、项目规划、乡村城市化、股市扩容、房贷审批、生产流水线、转基因食品、手机研发、升学考级、早期幼教、火车、电脑、高铁、宽带、微信……五花八门,铺天盖地。更刺激的说法叫“极速运动”,玩的就是心跳。方方面面争先恐后,疲于奔命,不计血本,不顾后果,必然造成欲速则不达、滥竽充数、粗制滥造、浮夸成风、种种天灾人祸也在同步提速:田野破坏、生态恶化、环境污染、资源透支、伪劣盛行、高碳加剧,以至于恶性循环,后患无穷。试想,本该平缓、匀速流淌的时间之河,却骤然间满是湍流漩涡,惊涛骇浪,该有多么可怕。

  16世纪的意大利诗人亚里奥斯图曾感叹:“一个无知的人,在空闲时是多么悲惨啊。”时间变快,正在造就出越来越多“无知的人”,他们不仅退化了亲近大自然的能力,更无可救药地被绑在失去刹车的时间战车上,身不由己,只能轰然前行,不知所终。我们对时间的过度纠缠和透支,把生活被简化为不断提速的状态,日子就会像一匹脱缰野马,险象环生,危机四伏。本雅明曾在《单行道》一书中为人类生活勾画了一条单方向行驶的车道,并以此警示世人。我忧虑的是,一旦把疯狂提速与单行道融为一体,必然是一条人类自我毁灭的不归路。其实,我们所竭力追求的东西,往往远超出自身的生存必要,更多的则属于奢求所需,地球和大自然是有定速和定数的,幸福的归宿并不需要以时间变快为代价,明白这样一个简单事实,意味着“低耗能现代化”是可行的,意味着尊重时间规律,或许为时不晚。

  口音里的乡愁

  一个人的口音,不是三月五月,也不是三年五年就可以形成。口音有着顽固的记忆功能,如同胎记,极难根除。口音往往与人的地域生存背景有直接渊源,口音越浓重,表明此渊源越紧密。从未有过远离故乡的经历,不觉得家乡的口音有什么好,很容易无动于衷。只有背井离乡,漂泊异地,人对自己熟悉的口音才变得格外敏感和渴念,无论何时想起来,内心都会隐隐作痛。

  小时候,我在一所部队子弟小学寄宿读书,习惯于讲普通话,听到校外的人嚷着“干嘛”“嘛事”,觉得真是“土”到家了。我母亲的祖籍在四川巴中,很早就出来闹革命当红军,口音却一直未改。退休后,她成了街道居委会的大忙人,像是肩负了什么重要使命,其实也只是传达居委会的某个开会通知。她常常走家串户,不知疲倦地扯起悠长的嗓门,用浓浓的川音千呼万唤,直至一条长街上的所有家庭“无一漏网”。记忆中,邻里的小字辈喜欢跟在她后面鹦鹉学舌,搞恶作剧,母亲却毫不在意,激情饱满,照喊不误。母亲的川音使我想到了这样几个词:泼辣、固执、勇敢、真诚,那样的好感逐渐扩展至朱德、刘伯承、陈毅、聂荣臻等几位川籍元帅的形象,并延续至今。

  我15岁那年当了一名小兵,军营在石家庄郊区,大家五湖四海,南腔北调,练就了我一对善于辨别各地口音的耳朵。比如,在北方人听来,云、贵、川、湘、鄂的口音没什么太大区别,我却可以一一分辨。说来奇怪,那几年,所有的方言中,最入耳的竟是过去我并不喜欢的天津话。我的天津口音带有“速成”味道,不那么标准,心里却感觉踏实。因为口音意味着一种认同,更重要的是,意味着本土地域的归属和接纳。没事时,几个同乡操着天津口音聊聊往事,那简直就是享受。一次,我去部队医院看望一位住院的战友,刚进病房坐下,就听隔壁有个女孩在讲天津话,便有些发愣,那声音像是百灵鸟啁啾。战友见状叹道,你好耳音啊。说完出去,领进来一位小护士。小护士相貌平平,一见面就用天津话问候,露出一脸惊喜状,我也用很夸张的天津话激情回应。那一刻我理解了,为什么老兵们总爱说:“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复员回津后,置身于熟悉的口音却充耳不闻,“泪汪汪”的感觉更是荡然无存。两年后进南开大学读书,同学来自山南海北,讲文雅的普通话,难免夹杂不同口音,交流起来却很舒服,那时候,纯正的津腔似乎就显得有些“民俗”了。

  许多时候,口音最容易软化人的情绪。韩国有一个叫金贤姬的年轻女子,她18岁还在读中学时,就不幸被某恐怖组织秘密带走,并进行了八年的强化训练,在完成一次恐怖炸机活动后被抓获。长时间里,她以沉默做抵抗,审讯人员便唱出韩国民歌《故乡之歌》,熟悉的音符和唱词,渐使金贤姬泪眼模糊,良心发现,她已经整整八年没有听到乡音,她以为它们彻底消失了,却原来,那样一种情结蛰伏在内心深处,随时可以醒来,并呼唤自己。两国交兵,乡音甚至还能化作一剑封喉的“利器”,比如公元前203年8月,刘邦、韩信把项羽军队围困在垓下,断绝其粮草,阻绝其出路,然后施以“四面楚歌”的攻心战术,致使楚军瓦解,项羽命绝。

  十六年前,我曾两次远赴美国探亲,加起来大约半年时间。那段日子,身居异国他乡,时常夜半惊醒,天津口音的“泪汪汪”感觉在我心里悄然复苏,也由此对当时的“移民潮”有了切肤的认识。一个人选择了移居异邦,即使那里美如仙境,富比金山,依然会生出被连根拔起的忧惧。当乡音变得遥不可及,那种悬空失“根”的感觉便如阴影一般,你看不到,抓不住,它却真真切切地罩着你,就连那些从来属于气宇轩昂之流、仪态潇洒之士,也会渐渐变得多愁善感。这时候,最能触动内心柔软部位的东西,就是家乡的口音。记得邻宅住着一个女房客,湖北籍,单身白领,收入不薄,英语也佳,看似活得独来独往,沉稳笃定,内心的寂寞却似乎深不见底。某晚,她的房间突然飘来一曲《龙船调》,“正月里是新年哪咿哟喂,妹娃儿去拜年哪喂……哎,妹娃要过河,哪个来推我嘛——我就来推你嘛”,间或,可听出隐约的呜咽声,很显然,那首湖北民歌的旋律和腔调勾起了她的乡愁。一个机会,我还结识了旅居美国的台湾作家纪刚先生。据说,三毛生前有意继《滚滚红尘》之后,将纪刚那部在海外长销至今的著名长篇小说《滚滚辽河》搬上银幕,可惜没有如愿。年逾古稀的纪刚老先生操着一口浓浓的辽宁口音与我快意“唠嗑”。自谓少小离家,曾经沧海,早已心波无痕,说起1949年,节节败退的国民党政府带着六十万军队仓促撤到台湾,也带走了六十万个外省人的乡愁,那乡愁沉甸甸压在心口,有的时候真感觉喘不过气。然后,这位国民党老兵谈到自己的辽阳乡村老家,“乡愁病”骤然发作,以至于老泪纵横,那一幕情景使我终生难忘。

  客居他乡的人越是身处天涯海角,口音的记忆越是容易频频造访,即使改了国籍换了身份,却改不掉换不了原先的腔调。它总会与遥远的乡愁丝丝缠绕,点点滴滴,朦朦胧胧,恍恍惚惚,挂着泪,揪着肺,扯着心,独享在梦醒时分。而古今中外,人同此心,概莫能外。

  物种与人性

  1987年6月6日,当最后一只黑海雀悄然死去,这种南美洲特有的珍稀雀科鸣鸟,就此在地球上永远消失。而最终难以开脱杀手罪责的居然是人类。这绝非毫无根据的耸人听闻。现代科技社会,随着人类欲望的不断膨胀,居住于同一地球的其他物种,其生存境遇已经日益恶化和艰难,这是奢靡无度的人类始料不及,也是难以抵赖的。

  谁都知道,地球是太阳系中唯一有生命物种的星球。地球与太阳保持了生命所需的有效距离,其光合作用、充足的水与适宜的温度,创造了生命物种的诞生和延续的必要条件,但应该明白的是,这些条件惠及的应是生存于地球上的所有物种,而绝不仅仅是人类。况且,动物和植物的新陈代谢,还为人类更舒适的生存环境提供了足够保证,正如美国生物学家戴维·埃伦费尔德所指出的,“我们只是这个星球上数以百万计的物种之一。我们吃的每一块食物,喝的每一滴水,呼吸的每一口气都仰仗生物多样性的恩泽”,人类本应心存感激和感恩才对,而遗憾的是,情况却并非如此。

  据《中国人一定要知道的科学常识》一书记载,科学家普遍认为,地球诞生于四十五亿年前,此后相继诞生了大约十亿个物种,现今留存下来的尚不足1%,那99%的物种,都没有逃过在漫长生物进化过程中因自然灾难而惨遭灭绝的种种劫难。而随着人类的出现,这种灭绝速度更是日趋加快。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几乎每过一小时就有一种生物灭绝。造成这种恐怖后果,相当多的是“人”为因素,诸如生态的破坏、环境的污染、人类的盲目开发、肆意虐杀,以及不断升级的核军备竞赛等等。

  达尔文“进化论”的问世,标志着人类自我认知水平的一大飞跃,其负面影响也显而易见,这就是为自以为无所不能的人类找到了“弱肉强食”的根据。于是人人坚信“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丛林法则,人人奉行“成王败寇”的立身逻辑,于是在登峰造极、无往不胜的人类面前,地球上的任何其他物种必将甘拜下风,成为不堪一击的弱势一方。“地球者人类的地球,天下者人类的天下”,以至于,已经不可能有任何一种力量可以制衡人类的肆无忌惮了。

  而事实上,我们既然承认世界上的所有生命物种都同属地球村和地球家族,都是通过各自漫长的遗传、变异而进化来的,那么彼此之间就应该是一种邻里关系,彼此休戚与共,平等善待。那种把“人权”功利化地仅仅用于人类自身,而对其他物种视若草芥,残酷虐杀,无异于自掘坟墓。由此我们理解了,瑞典儿童文学家同时也是动物保护主义者的格伦女士何以认为:即使猪,人类要杀它吃肉,也不能违背人性,强加其死亡痛苦,而有辱猪的尊严。这样的呼吁,既是遵从最起码的人道精神,也基于一种唇亡齿寒的危机意识。

  因为,我们这个地球的所有角落,所有物种,所有生灵,一切的一切,都像需要阳光一样,需要人性光芒的温暖照耀。

  “减法者”

  “极简”的概念,我原以为专用于评价美国作家雷蒙德·卡佛的小说。卡佛只活了50岁,却被誉为海明威之后美国最具影响力的短篇小说家,他通过叙事形式上的“瘦身”手法,成就了一种具有简约特色的小说美学风格,有的批评家干脆把卡佛及其追随者称为“减法者”。其实不然,“极简主义”的理念源于一种居室设计风格流派,被文学批评家移植于对卡佛的评价,是后来的事。如今,“极简”已成为时下一种颇具影响力的时尚美学理念,外延于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

  曾读过华梅的一首诗,应该是“减法者”在生活中的日常写照。

  我相信

  这是都市的另一种可能

  喝一杯温开水

  吃一碟山野菜

  骑一辆自行车

  穿一件棉布衣

  还让时间稍微慢一点

  这个世界跑得太快

  让自己慢下来

  靠在生活的边上

  我定一定神

  看清了风的来路和去路

  开始明白自己需要的不是太多

  世界能给予的也不是太多。

  物欲时代,人们何以对“极简主义”兴趣日浓,青睐有加,乐于成为“减法者”的一员,显然不是头脑发热,心血来潮。这就涉及当今人类面对的一个基本问题:生存。

  人活一世,究竟需要消费多少物品?这个简单的问题,答案却可以是天壤之别。以美国为例,其人口仅为世界的4.3%,却消耗了全球近三分之一的能源。这个移民国家在19世纪初还崇尚勤奋、节俭的清教徒文化;二战后随着经济实力剧增,美国人的日常生活消费甚至可用穷奢极欲形容。他们曾拍过一部题为《美国人一生的消费》的纪录片,出示的数据令人瞠目。以食品为例,一个正常寿命的美国人,一生平均消费6吨牛奶,2.5吨牛肉,1.7吨猪肉,1423只鸡,100000余枚鸡蛋,44000多听饮料,制造出的垃圾达64吨。此外,每人要消费12部汽车,7台洗衣机,5台冰箱,7台空调,8个微波炉,10台电视,15台电脑。美国人均住房面积是日本人的14倍,中国人的7倍,人均用掉建筑材料55.1吨。这样说吧,养活一个美国人的开销,可供养30多个非洲人,20多个亚洲人。中国人如果达到美国人的消费标准,需要目前5个地球的资源和面积。

  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曾在洛杉矶小住,对美国人没有节约能源的意识深有感触。而且我发现一些华人移民,很快就适应了美国人的消费习惯,即使只洗一件衣服也要扔进洗衣机,再用烘干机烘干,吃饭哪怕只用过两三个碗碟,也要交给洗碗机包办。平日房间里,空调四季常开,电灯昼夜长明,已为常态,其入乡随俗之迅速令人吃惊,真应了那句“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的老话。我们常说“只有一个地球”,美国人的消费习惯,对于更多的“地球村”村民,显然难说公平。叔本华认为人的欲望没有止境,什么悲剧都可能发生。随着地球资源日益紧缺,必然“狼多肉少”,争夺加剧,期待这个世界和平安宁,也只是一个梦想。

  有人认为,美国人的大手大脚,没有节约能源的概念,体现的是某种习焉不察的国民意识,而无关乎浪费。我觉得不尽然,过度消费的根子还是与人的欲望有关。即使这些欲望是下意识的,也需要警惕。弗洛姆曾谈到,我们过去购物,是一种长久持有的购物,后来则被消费时尚取代。正如马克思认为的那样,商品和货币一样,对人有异化作用。物质社会很容易把人异化为物质动物,以至于人们购物不再看重其使用价值。一些并非高收入的工薪族,总觉得拥有高档物品的数量决定了其生活质量,于是陷入某种误区,购物时也要讲究品牌是否入时,无论手机还是汽车,都只是暂时持有,强调更新换代,过程高于目的,形式大于意义,乐于陷入“购买——持有——使用——放弃——再购买”的怪圈。追逐时尚,享受快感,喜新厌旧,循环往复,致使其淘汰率越来越快,“异化”的结果便是唯名牌论,进而由物化而符号化。就像法国哲学家让·鲍德里亚指出的,商品已经被赋予更多的象征价值和符号价值,比如几万元的品牌包,装东西是其次,主要功能是体现富贵的象征符号,致使符号意义覆盖了使用价值,人也由此沦为物质的奴隶。由于人类的奢侈需求,诸如熊掌、鱼翅、燕窝、虎骨、犀牛角等已日趋稀少,身陷绝境。北印度安人有一首歌谣:“只有当最后一棵树被伐,最后一条河中毒,最后一条鱼被捕,你们才发现,钱财不能吃。”中野孝次的《清贫思想》在东亚影响很大,他认为物质富足并不能使人活得充实,人一旦被物质占有欲所控制,整天盘算如何让财富增值,就会变得越来越自私冷漠,过去古语讲“为富不仁”,不是没有道理。

  生活中的“减法者”,就是要向不断膨胀的消费欲望说“不”。他们拒绝一窝蜂地跟风消费,主张“如无必要,勿增实体”。每年11月11日,全国各地都会掀起声势浩大的购物狂潮。据统计,2014年的这一天,阿里巴巴全天交易额达571亿元。一年后的这一天,天猫交易额飙升为912.17亿元。而在2016年的这一天,天猫交易额更是达到了1207亿元,这样的天文数字,商家和消费者自认为通过互动双赢实现了如此的市场奇观。于是许多家庭仓储化,至于那些被当作“战利品”的便宜货会不会成为陈年囤积物,就不去管了。他们不明白,消费的刺激或许会给人带来欲望的满足感,但这也只是瞬间的快感,与真正的幸福感相距遥远。甘做欲望的奴隶,人怎么会有幸福感呢?

  中国古圣贤早就有“大道至简”的思想,百年前的梭罗在《瓦尔登湖》中也谈到,“多余的财富只能够买多余的东西”,认为人的生活所需要的物品是有限的,除了维持基本生存,其他可忽略不计,这也暗合了儒家“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的主张。我曾对张爱玲的晚年生活不解,她不仅自闭于居所,生活用品也是少得不能再少。张爱玲习惯于删繁就简,或许出于天性,其精神世界之幽深,非常人可以理喻。她只坚持自己的简单有序、不受打扰的生活规律,读书,写作,冥思,休息,如此而已,夫复何求。“减法者”并非苦行者,而是享受一种自控的简单快乐,与现代生活潮流融合,应该是返璞归真的好兆头。

  爱情生态

  三十几年前,我还是一名情窦未开的“娃娃”兵。我曾纳闷,有些战友何以一到周末便显得亢奋异常,只有千方百计跑一趟团部小卖部,才能恢复常态。我知道他们是去偷看那位白白胖胖的小个子女售货员的。她大约20出头,细眼睛,厚嘴唇,扎两条小辫子,小小的圆鼻头两侧布满了咖啡色的雀斑,胸脯鼓鼓囊囊的,实在想不出有什么值得百看不厌的道理。但也就是一年过后,我也开始跟在那帮家伙的屁股后面,兴冲冲地往小卖部跑。

  我当时少不更事,后来明白了,部队服役是生活在封闭状态,会给清一色男性同胞带来无穷的青春期烦恼,以至于,我们这里的“男性部落”,走过去任何一位成年异性,都可能引起小小的骚动。那完全是一种性比例失调而造成的生理饥渴现象,与爱情生态无关。那是遥远年代中一道特殊的性欲望风景,受制于军人的天职和使命,且全球皆如此,令人尊敬,也使人怀念。

  爱情生态,作为人类社会独有的精神现象,本取决于两性之间复杂的引力作用,不仅具有神秘的“形而上质”,还是一种反映某一社会“人性指数”的测试仪。且不说历朝历代封建帝制下的“三宫六院七十二妃”和难以计数的“白头宫女”,就在并不久远的过去年代,中国既有抱拥三妻六妾的老爷,也有“拉帮套”(兄弟共娶一妻)的穷汉。可以想象,当那些妻妾之间为求欢争宠而钩心斗角时,当那兄弟俩轮流在夜晚与同一个女人喘息行房时,爱情生态便已被瓦解成了一堆空空荡荡的废墟。

  人类社会的性比例一旦持续失衡,后果不堪设想。这不是一个荒唐推断,已经为多灾多难的人类历史所证实。苏联爱情心理学家尤里·留里科夫曾做过一项调查,在苏联的1924年,女性比男性多出400万,到1939年则多出800万,而20世纪60年代初,更是多出2000万之巨!它意味着,那个国家在当时竟有2000万血肉丰满、生理正常的女人孑然一身,而不能拥有自己的丈夫和男人!在这些惊心触目的数字背后是人性世界的昏暗、坍塌与破碎,里面隐藏着怎样的数以千百万计的非人道的悲惨事件。在一些非常年代,由于战时的极度残酷性,战后重建的迫切性,两性爱情往往被视如草芥,微不足道,甚至羞于挂齿。

  马克思很早就指出:“男女关系是人与人的最自然的关系。它反映出人的自然行为在何种程度上成为人的行为。”这样的常识往往被我们忽略。一个社会对待爱情和女人的态度,不仅能看出每个生命个体的素质和情商,如美国女作家麦卡勒斯所说,“任何一次恋爱的价值与质量纯粹取决于恋爱者本身”,还可以反映出整体社会的人道水平和文明质量。我甚至认为,曾受到理性排斥的所谓爱情“乌托邦”,作为一种深刻的宿命,张扬的正是人类精英意识才会有的精神高蹈。爱情生态需要和谐、健康的性比例为优化前提,更要看一个社会具有怎样水平的人性化程度,比如,男人如何对待人类的另一半——女人,不仅可以反映出社会个体生命的素质和情商,还是其人道水平和文明质量的整体缩影。难道不是爱情,也只有爱情,才把人与一般动物区别开来吗?当爱情生态变得面目皆非,便很难相信,它的社会成员,活得还像不像一个真正的人。

  “玩物”何以“丧志”

  大千世界,红尘滚滚,好玩的东西实在太多。大人物志向高远,规划人生的走向,往往关乎国计民生,潮流趋势,以不坠青云之“志”为宗旨。平民百姓则多属自娱自乐,诸如戏迷、歌迷、球迷、棋迷、拳迷、鸽迷、麻将迷、宠物迷、集邮迷、金币迷等等,不一而足。更“形而下”一些的,痴迷于鸡狗缠斗、蛐蛐撕咬,即使活得两袖清风,一贫如洗,又干卿何事?

  古代儒家经典,历来主张重德轻物。两千多年前,《尚书》记载,西戎向周朝进献了一只叫作“獒”的硕大凶犬,长老太保召公很担心周天子武王沉迷于此而误国,遂以监护人身份写训词,强调“明王慎德”的道理,还把“玩人丧德”与“玩物丧志”相提并论。而历史上,因玩物而疏离朝政的君主也确实不乏其人,沉迷佛法者、醉心器物者、痴恋吟诗作画者皆有之,还有对狩猎、养鹤鬼迷心窍的,大都落了个丢了江山的下场。

  由是,“玩物丧志”的古训绵延至今,一直悬在读书人的头顶,起到了某种“鞭梢效应”。那么,何为“志”?以古代圣贤的标准来看,与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相关的事,都在“志”的范畴,若进一步的表述,大体可用“立德”“立功”“立言”来概括。于是乎“清规”繁多,就连吟诗作赋、琴棋书画这样今人最无争议的雅兴,都曾被列入了不可“玩”之物。《二程语录》中,对杜诗“穿花蛱蝶深深见,点水蜻蜓款款飞”的诗句就颇有微词,“如此闲言语,道出做甚”。而在宋代刘挚眼里,所谓“士”,“一号为文人,无足观矣”,此观点深得顾炎武赞同。在他们心目中,“文以载道”是最重要、最核心的,“道”大过文,“志”胜于“物”,玩文学又算什么。朱熹认为,“明道先生,以记诵博识为玩物丧志”,扬雄则对“雕虫篆刻”不以为然,“壮士不为也”。

  然而古往今来,偏偏就有一些生性浪漫、我行我素的大文人,并不那么“安分守己”。《闲情偶寄》的作者李渔,可称为古代最懂得吃喝玩乐、最不受古训束缚、最缺乏自律的“玩家”。他的一生,很大心思都用于衣食住行的养尊处优,不仅精于花匠、木匠、漆匠等活计,还设计出舒适美观的暖椅、冰凳、箱式马桶和扇形借景窗。他对生活品位的讲究,远远超过了如今所谓的“小资情调”。早年的沈从文热衷于搜集耿马漆盒和各种丝绸、刺绣品种,后来成为一代古代文物史大家,才算洗白了名声。市场经济的当下,玩出名堂的时尚达人不乏其人。马未都以前业余写小说,1981年因发表处女作《今夜月儿圆》,被调到《青年文学》当编辑,其间留心收藏,陶瓷、古家具、玉器、漆器、金属器等无所不包,越玩越大,相继出版多部与收藏有关的畅销书,成为央视《百家讲坛》的常客,荣获“大国非遗工匠文化大使”称号,可谓且玩且励志,最终志得意满,修得正果。西方文化人不懂何为“玩物丧志”,一旦“玩物”,全然忘我。纳博科夫一生对于蝴蝶标本的搜集和研究,几至走火入魔,被描述为“满世界撒欢抓蝴蝶”的老人,平时他常常在居所附近的山脉行走捕蝶,享誉世界文坛的《洛丽塔》就是“收集蝴蝶之旅”间隙的成果。他研究的只是鳞翅目中一个很小的类别——眼灰蝶。年轻时,一连好几年,他每天都在显微镜下工作长达14个小时。76岁那年,他独自一人在瑞士达沃斯山上捕捉蝴蝶,在陡坡处失足摔进山谷,导致健康恶化。弥留之际,儿子德米特里·纳博科夫来医院见了他最后一面,儿子亲吻他的额头时看到了父亲的泪眼。小纳博科夫后来回忆令人动容的最后一刻:他问父亲为什么流泪?老纳博科夫回答,他看到了一只蝴蝶在展翅飞舞。“从他的眼睛里,我明白:他已经意识到自己将要离开,不再想着还能捉到它了。”

  我等凡俗之辈,酷玩围棋,数日不弈,手痒难耐,且不知悔改,业荒于嬉。简直就是不可救药了。古人称围棋为“木野狐”,魅惑力很可怕,一旦这个潘多拉盒子被打开,人就会被其牢牢吸附,难以脱身。聊以自慰的是,梁启超多年来醉心于麻将,曾谓“只有读书可以忘记打牌,只有打牌可以忘记读书”。据说胡适、徐志摩等巨匠、文豪也有打牌的癖好。我们不必为贤者讳,要知道,他们打的可不是扑克牌,而是呼朋引类、四人一桌的麻将。梁实秋的解释是“有任公的学问风操,可以打牌,我们没有他那样的学问风操,不得借口”,令人莞尔。还是张岱说得到位:“人无癖不可与交,以其无深情也。人无疵不可与交,以其无真气也。”这也是张岱的自我写照。《陶庵梦忆》记载,这位明朝遗民,某年在赴兖州的水路上,入夜泊舟上山,正是明月当头,山风清朗,张岱不禁兴致大发,竟换上戏服连唱一通宵,痛痛快快过足了戏瘾。

  贤者、智者尚且难免,我更没什么可顾虑的了。何况,我自以为围棋比麻将更具诗意。这也是事实,相信即使任公先生在世,也会承认吧。有句成语叫“星罗棋布”,能与梦幻般星空相提并论,这个世界,也只有围棋。晶莹剔透的黑白子形状飘逸,动态均衡,熠熠生辉,神秘浩瀚,深不可测,令人敬畏。“千古无同局”,一副小小围棋盘,刻有19道纵横线,361个交叉点,不过一平方米,创造出的棋谱完全没有极限,其景象真是如梦如幻。不过,南帆曾有一段关于围棋的文字,还是使我颇有感慨:“我常常看着棋盘上的纵横19道,心中一阵悚然。我知道,这个棋盘可以不动声色地掠走一个人的毕生心血。这使我警觉地与围棋保持一定距离,……我还想做其他事情。”感慨归感慨,年轻时我没有戒棋,如今进入人生的深秋晚季,这样的活法,也就由它去吧。

  怀旧如斯

  怀旧,不需要特别的原因,如果硬要摆理由,就如张中行先生说的,“老了,仅有的一点点珍藏和兴致都在记忆中”。一个人再强悍,面对岁月的流逝都不可能无动于衷。即使不去主动碰触记忆,却怎奈“往事并不如烟”。

  这个世界,大体只有两类人不会怀旧,一是儿童,内心还只是一张白纸,无旧可怀;一是失忆症患者,由于脑部受损,不具备怀旧的生理机能。怀旧的词性为动词,本来自医学,据说属于一种由大脑神经元病变所导致的疾病,发作时可伴随心律不齐、食欲不振、失眠、焦虑等生理和心理症状。《新牛津英语词典》解释,“怀旧是对过去的饱含情感的一种渴望感”,其“症结”在于混淆了过去与现实、真实与想象的界限。就是说,怀旧的意义主要体现在社会学层面。美籍俄裔学者斯维特兰娜·博伊姆在《怀旧的未来》一书中将怀旧分成两大类:修复型和反思型。反思型怀旧注重于“怀”,很像一个人在废墟上徘徊游荡,试图在脑海里重构曾经的时光。修复型怀旧则更强调“旧”,渴望恢复旧有的事物、观念或习惯等。生活节奏不断提速的当下,人们崇尚复古,幻想超越,用情很深,喜欢凭吊、回望逝去的岁月风华。比如七八十年前的民国风,比如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港台元素,不仅凝结成中老年人的诗意记忆,一些臆想中的唐装汉服,还被部分年轻的时尚达人所追捧。

  并非凡“旧”就美,而是时间往往有一种奇特功能,所有的纷扰、恩怨、利害在化作烟云的同时,也会被人们的想象加以美化和升华,值得回味。故此约翰·韦恩认为,“童年记忆是诗意的谎言”。年轻时,我曾把流传甚广的苏联作家奥斯特洛夫斯基的一句名言记在日记本上,当作座右铭,“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属于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该这样度过,每当回忆往事的时候,能够不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应为碌碌无为而羞愧”,不知诵读过多少遍,年长了才明白,这里说的“回忆往事”,与怀旧无关,奥氏只活了32岁,尚属青年。今天看来,他的名言更多的是具有励志作用,或许还夹杂了一些“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意思。

  人这种社会动物,论其坚强,能用钢铁、岩石形容;言其脆弱,可被影影绰绰的往事压垮。过去年代,总看到喝了二两小酒的父辈们红着脸大吼大叫,当年如何如何,其实未必就是自夸“当年勇”,不过是某种怀旧情绪的适时释放。前些日子,分别四十多年的中学同窗相约一聚,却原来,谁也绕不过岁月的捉弄。昔日的“祖国花朵”面目皆非,少男少女已变成大爷大妈,每个人的现身都会引起惊悚、猜疑、唏嘘。随之绰号、糗事都翻出来了,想不怀旧都不可能。

  “从前的日色变得慢,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木心的这段文字打动过无数读者。并不因为“从前慢”,而是感慨“当今快”,一慢一快之间,深藏着太多的天翻地覆,世事沧桑。也由此,我对作家这一类“职业怀旧者”的工作有了更深认识。如果给文学写作下个最通俗易懂的定义,那就是“怀旧”。没有怀旧就没有文学。高尔基的文学启蒙老师是会讲出许多迷人故事的外祖母,能讲出故事的人都有一大把年纪。格林说,作家的经验,在其前二十年的生活中已经完成,以后的岁月不过是观察和记录而已。这意味着,所谓文学,永远都是在写已然发生的事,是记忆的纸面结晶——即使是面向未来的科幻文学,也是人们在已经掌握的经验、逻辑和规律之基础上的合理想象。孙犁先生在《老家》中自谓“梦中每迷还乡路,愈知晚途念桑梓”,不知不觉间,他年轻时文字的华彩风流荡然无存,而变得浅白、易懂,有如拉家常,题目也不讲究,直奔主题,只为怀旧,诸如《报纸的故事》《牲口的故事》《住房的故事》《夜晚的故事》《昆虫的故事》《钢笔的故事》《包袱皮儿》《小贩》《吃菜根》《拉洋片》,几乎写尽了记忆中的所见所闻和亲朋故友。张中行先生在75岁才出版了第一部书,80高龄文名大起,笔耕不辍,几乎一年一本书,助推写作的动力便是往事和记忆,内蕴苍凉,味道醇厚,笔墨劲道。除了少数科幻作品和童话,文学的永恒主题,诸如爱与死,战争,还有乡愁,皆为“一般过去式”的怀旧内容。学者也常常如此,最典型的要数钱锺书先生,著述多引经据典,无一字无来历,并非卖弄学问,而多是思古之幽情使然。只是怀旧并非作家、学者的专利,而为人类通性,也因而有了共鸣的社会心理基础。

  常听到一种说法,“鱼的记忆只有七秒”,它们经历的永远是崭新的、快乐的、生机勃勃的,人应该像鱼一样学会遗忘,这其实是没有科学根据的以讹传讹。美国生物学教授托尼皮册曾带领自己的学生做过一个实验,证明金鱼有着良好的彩色视觉,然后把它们放回到水族箱里。不过,事情并没有结束。转年,教授把参加过实验的金鱼跟一些新伙伴混在一起进行相同实验,却意外发现,老金鱼很快找到了之前的管子,包括管子的颜色和位置,似乎很有些轻车熟路的架势。这个有关鱼的记忆的说法,含有心灵鸡汤味道,用心良苦,不无善意,我们权且当一回真,也是可以理解的。

  “盛名”、水分及其他

  名气这个东西,一经岁月的深究,常常捉襟见肘,破绽百出,所以大可不必当真。细想,人还是那个人,脸还是那张脸,腹中还是那些货,怎么可能因名气的骤然飙升而脱胎换骨?范晔在《后汉书·左周黄列传》感叹“盛名之下,其实难副”,可谓一语道破玄机。一个人,因某种机缘巧合有了光环,继而涟漪被扩展,形象被放大,若在适度范围,也并非不能接受,一旦“盛名”神乎其神,天花乱坠,不可理喻,人们就要警惕了。

  现代资讯社会,在“近水楼台”的位置上处处占先者,想不出名都难。记得某位前央视主持人曾深情回忆,当年如何在小地方辛苦打拼,如何通过个人努力进入央视,最终收获了事业的回报。这里面有个错觉,该主持人忽略了一个事实:平台越大,越容易有社会的辨识度和知名度,以央视主持人来说,由于“脸熟”,轻而易举就可以成为公众人物。或者说,名满天下,大致是其工作性质决定的,个人努力与之不能说没有关联,但不起决定作用。我在鲁院学习的时候,听过一种“外省批评家”的说法,曾被大家认同。“外省”的概念来自巴尔扎克小说的启发,在19世纪的法国,巴黎往往象征着中心、权力、高贵、傲慢,“外省”则意味着偏远、弱势、落后、卑微。所谓“外省批评家”,是指那些身处边缘,远离文化中心背景,缺少权威平台和话语权的“二三线”批评家。切莫小看“中心”与“边缘”的区别,同样是勤奋努力禀赋突出的批评家,身处“外省”,在全国成名只能是小概率事件,否则不会有那么多为暴得“虚名”的地方学者,争先恐后地扎堆京城。

  一些头脑清醒的世界级大作家对“盛名”的弊端洞若观火,不希望自己的写作受其干扰。米兰·昆德拉认为突然而至的“盛名”,“就像一场可怕的灾难,比一个人家里失火还要糟”,因为“名誉毁了作家的灵魂”。斯坦贝克对诺奖带来的虚名很恐惧,他对记者诉苦,“我害怕得它,怕得要死,我不在乎它有多么令人垂涎……我感觉,似乎获奖者之后就再也写不出什么好东西或有勇气的东西来了。这个奖就仿佛让他们退休了似的”。福克纳也曾遗憾,初进文坛时,没能像伊丽莎白时代一些作家那样回避署名,而仅仅为了让自己的文章流传下去。

  “盛名”还会带来社会心理的偏差、倾斜,以及社会资源分配的不合理。《新约·马太福音》中记载了一则寓言:某国王出门远行前,交给三个仆人每人一锭银子,吩咐道:“你们去做生意,等我回来时,再来见我。”国王回来后,第一个仆人报告:“你给我的一锭银子,我已赚了十锭。”国王遂奖励他十座城邑。第二个仆人报告:“你给我的一锭银子,我已赚了五锭。”国王遂奖励他五座城邑。第三个仆人说:“你给我的一锭银子,我怕丢失,一直包在手帕里。”国王于是命令,将第三个仆人的一锭银子赏给第一个仆人,由此衍生出“马太定律”,即“凡有的,还要加倍给他叫他多余;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1968年,美国科学史家罗伯特·莫顿用此概括出了一种著名的“马太效应”,质疑一种社会现象:“相对于那些不知名的研究者,声名显赫的科学家通常得到更多的声望,即使他们的成就是相似的。同样地,在一个项目上,声誉通常给予那些已经出名的研究者。”

  水分永远是水分,总会被岁月滤尽和风干,就好比修史这件事,当朝者的书写难免失真,需要未来岁月的纠偏和矫正,才能取信于后世。人们相信“是金子总会发光的”。伦勃朗和凡·高分别生活在17世纪和19世纪的荷兰,一生籍籍无名,穷愁潦倒,同时代人没有谁认为他们的作品有多么了不起的价值。只活了41岁的卡夫卡落魄一生,贫病缠身,他在写给好友勃罗德的信中预感自己的下场很惨,“我的路一点都不好,我必将(据我所见)像一只狗一样完蛋”。他留下的遗嘱也很决绝,“凡是我遗物里的所有稿件,日记也好,手稿也好,别人和自己的信件也好,草稿也好,等等,毫无保留地读也不读地统统予以焚毁”,所幸勃罗德违背了卡夫卡的遗愿。他们生前寂寞孤苦,身后尊享“盛名”,历史老人的火眼金睛,实在令人叹服。

  “过度”的危险性

  关于“过度”,《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超越适当的限度”,并举例“过度疲劳,过度兴奋”。而事实上,“过度”的种种危险性远不止这些,有的“过度”能量惊人,却集体无意识地很容易被忽略,只有自食苦果之后,人们才如梦初醒。

  我的一对邻家夫妇最近刚有“弄璋之喜”,不料孩子没满月时就染上肺炎,本来医生说输一输液就可以,那对爱子如命的父母却很惊恐,非联系住院不可。于是孩子终于躺在了新生儿隔离病房,小鼻孔被插进饲管,小脑瓜被接上吊瓶,用的抗生素也是顶级的。经过一番结结实实的治疗,半个月后,孩子总算出院了,看上去却精神萎靡,眼神涣散,食欲大减,原先的胖脸蛋尖成了枣核状,身子仿佛也缩小了一圈儿。邻家夫妇这才揪心地意识到,实在不该给孩子“过度治疗”。

  凡事一旦“过度”,相应的惩罚便随之临头。但人们很容易当局者迷,总是不自觉地陷入“过度”的种种怪圈,以至于屡屡遭遇不堪和不测。然而,没有积累足够的人生经验和智慧,防范“过度”又谈何容易。我曾领教过“过度沉迷”的可怕,有一度,我的日子被欲罢不能的“围棋瘾”闹得晨昏颠倒。浑浑噩噩之中,却还要摆出张潮在《幽梦影》的说辞——“花不可以无蝶,山不可以无泉,石不可以无苔,水不可以无藻,乔木不可以无藤萝,人不可以无癖”为自己的非理性行为开脱。后来偶然间,看到徐志摩居然把“玩人丧德,玩物丧志”相提并论,震动之余,悔过自新,日子才变得正常起来。

  大千世界红尘滚滚,如果我们不加警觉和设防,“过度”的阴影便会乘隙而入,四处滋事。盆景再精致,绢花再逼真,比起风生云起、水流花开的大自然风光,也会黯然失色。

  关于“过度”,还可以举证许多:比如“过度崇拜”,通常表现为对某偶像的伏地称臣,导致一个人的思维弱化、精神软骨和人格矮化;中外文坛,“过度自我”型的作家并非鲜见,只要不妨碍和危及他人利益,倒也不存在负面效应,然而一旦进入回忆录或自传的写作,就常常有意无意地陷入自恋或自大,其可信性也会大打折扣;文学批评界,我们对形形色色的“过度阐释”者并不陌生,诸如那些微言大义的挖掘,捕风捉影的展示,喧宾夺主的发挥,凌空蹈虚的逍遥,总不免使人疑窦丛生,不敢恭维;戏剧舞台上,角色的“过度表演”是艺术审美的天敌,必然带来虚假失真;新闻媒体,“过度报道”的结果往往适得其反,令人生厌;体育比赛,运动员的“过度紧张”对其竞技发挥几乎是致命的;司法审判,“过度防卫”意味着当事者逾越法律界限、危及他人生命安全的过失行为,势必要承担法律责任。

  回到日常生活,我们会发现在与社群相处和人际交往中,“过度表白”者常常越描越黑,喋喋不休容易使其信任度不断流失;“过度敏感”者则“水至清则无鱼”,容易受到无谓伤害;“过度化妆”和“过度包装”的深处,往往裹着共同的潜台词——“缺乏自信”,一般都有着形式大于内容的属性,效果很可能适得其反;“过度依恋”的一方,在爱情跷跷板中通常是被动的,很难收获相等的爱情回报;“过度发育”,意味着个体生命违背自然生长规律的不正常形态,不免后果堪忧。

  “过度”的对立面是“适度”。相对于偏颇和极端,“适度”意味着人与自我、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万事万物之间的均衡状态。“适度”肯定事物的复杂性,尊重差异,灵活多变。如同真理再跨越一步即成谬误,“适度”向世界描述的是一道饱含哲学寓意的人生课题,也为人们提供了一种协调关系、优化决策的方法论。

  “诤言”的魅力

  回避不中听的诤言,喜听顺耳之语是一种“胎里带”的人性弱点,这似乎没有道理可讲,古今中外就连某些大智者也未能免俗。

  海明威曾在给批评家考利的一封信里毫无掩饰地这样谈到年长自己一岁的福克纳:“福克纳比谁都有才华可是有点靠不住,因为他疲倦之后还继续不断地写,而且似乎从来不舍得丢弃没有价值的东西。要是让我来管管他我是非常高兴的。”其实海明威曾多次夸奖福克纳,认为“福克纳理应得到更多的注意和最高的评价”,写这封信也并无恶意,但信的内容后来由考利传达给福克纳之后,味道就有些变了。这是一位没落的南方贵族难以接受的,也注定了海明威必将为自己的放肆付出代价。福克纳先是拒绝海明威为自己的书写序,后来在与密西西比大学学生的访谈中被问到美国当代最重要的五位作家是谁?这带有排座次的性质,福克纳随即依次列出:1.托马斯·沃尔夫;2.威廉·福克纳;3.多斯·帕索斯;4.海明威;5.斯坦贝克。不仅把海明威贬为第四,还加了如下评语:“海明威——他没有勇气,从没有用一条腿爬出来过。他从未用过一个得让读者查字典看用法是否正确的词。”此后,两人心结越缠越紧。这两位都曾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大文豪,虽生活在现代交通条件非常便利的美国,却终生未见一面。

  既然是诤言,就不会那么入耳,即使“话糙理不糙”,确有价值,也会让人难以咽下,而能够生生咽下的,往往不是寻常之辈。胡适推荐梁启超来北京大学做演讲,不料自己在台下听到的几乎是劈头盖脸的一通批评。梁启超的讲题是《评胡适的〈中国哲学史大纲〉》,结论是:“这个著作者,凡关于知识论方面,到处发表石破天惊的伟论;凡关于宇宙人生方面十有八九很浅薄或谬误!”胡适把梁启超的当众批评当作诤言,以一贯的谦和雅量做了真诚回应,并在后来的《四十自述》中写道:“我个人受了梁先生无穷的恩惠。”

  人们习惯于“顺情说好话”,宁肯言不由衷,虚情假意,毫无价值,只要彼此感觉舒服,便多多益善,皆大欢喜。久而久之,人们会丧失从诤言中汲取智慧的能力。诤言含着独特的“魅力”,却不是谁都可以“尊享”。诤言不同于箴言,尽管箴言的“箴”同“针”,但两者还是有很大不同。比如,“人丑就该多读书”,比如尼采说,“你要认识清楚自己人生的剧本,不是你父母的续集,不是你子女的前传,更不是你朋友的外篇”,含有普泛的警示、规劝、告诫意涵,可视为之箴言。诤言却是“独家”的、“特定”的、指向具体的,对于当事者每每有醍醐灌顶,瞬间警醒的作用,所以不同寻常。这意味着,享受诤言的魅力需要机缘,需要物以类聚,同频共振,需要说者和听者双方的胆识皆备,互为知己,缺一不可,方可相得益彰。一个人享受到诤言的“魅力”是一种幸运,说不定,这位诤言者还是你生命中可遇不可求的贵人。

  有“傅大炮”之称的傅斯年曾“告诫”胡适,别让自己“在中国知识界的地位”成为“魔障”,并强调“人的幸福我以为全在学问与事业之进行中,而不在成就之后”,胡适欣然接受。傅斯年“训导”乃师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当胡适面临国民党“国府委员”兼“考试院长”的要职取舍不定时,傅斯年写信痛彻直言:“借重先生,全为大粪上插一朵花!”胡适终于不再犹豫,决定拒官不做。

  徐复观前半生从军,后来“华丽转身”成为一代国学大家,与熊十力的一番“痛骂”有关。徐复观初次拜见熊十力,求教读何书,熊十力推荐王夫之《读通鉴论》,徐复观说已读过,熊十力让他再读。徐复观再见熊十力,说此书有好多处写得不好,遭到熊十力怒斥:“你这个东西,怎么会读得进去书!任何书都有好的地方,也有坏的地方,你为何不先看好的地方,却专门去挑坏的,这样读书就是读了百部千部,又有何益?”后来徐复观在回忆中慨叹,此乃起死回生的一骂。

  我知道的最令人难堪、最生猛也最有“魅力”的诤言,与仙逝的作家陈忠实有关。《白鹿原》问世之前,比陈忠实年轻的路遥、贾平凹佳作频频问世,风头正健,陈忠实有一种关中人骨子里的倔强,发誓要写出一部能垫棺材做“枕头”的小说,然而这样的作品似乎遥遥无期。据邢小利《陈忠实传》记载,1991年初,路遥的《平凡的世界》获第三届茅盾文学奖,且名列榜首,接下来在省里有关部门为路遥举办的作品座谈会上,时任《小说评论》主编的李星问坐在身后的陈忠实,你手头的长篇“咋样了”,回答是“还没有弄成”,李星说“几年了,你躲在乡下都干了些啥?”陈忠实说“不急”。李星招手让陈忠实伸过头来,附耳说:“今年再拿不出来,你就从这七楼跳下去!”这话够狠的,带着几分恨铁不成钢的羞辱意味,但李星是诚心的,他了解陈忠实的实力,最重要的,他是一位文学批评家,知道文学批评存在的意义,陈忠实这样志向宏大的重量级作家,需要的不是无关痛痒的锦上添花,而是能起扬鞭奋蹄作用的当头棒喝。好在陈忠实头脑清醒,懂得知耻后勇的道理。不久,还是这位李星,读了陈忠实给他背来的沉甸甸的五十万字《白鹿原》手稿,当面对着眼巴巴心里没底的陈忠实,猛地吼出了一句:“咋叫咱把事弄成了!”二十年来,这句话已在陕西作家中传成了名言。李星同时还对陈忠实大胆做出三个预言:一、今后不用找评论家了,评论家会找你;二、十年之内不会有超过这部作品的小说;三、《白鹿原》能得茅盾文学奖。三个预言,一一应验,已经是中国文坛佳话。夏衍主张“作家把批评家当作诤友”,此为最有观赏性的一道“诤言风景”。

  最优美,也最危险

  由人工智能引发的围棋话题最近持续升温,其影响远远超过棋类圈子和体育竞技界,而大面积波及文化、科技、金融、伦理、现代文明诸多领域。

  何以如此?话就长了。

  我常想,世间恐怕没有任何一样东西比围棋更难以归类了。它属于文化、启智,抑或属于竞技、娱乐?还是集数种非凡功能于一身?始终见仁见智,难以定论。世间也没有任何一样东西遭遇过如此的毁誉参半,爱恨莫辨,它可能是妙不可言的“天使”,也可能是令人生畏的“魔鬼”。

  围棋曾被西人惊叹为通鬼神之变的“天外之物”,它诞生于人类的古老东方和遥远年月。关于围棋发源地的归属问题,中韩之间曾有过小小争议。韩国语言学家陈泰夏曾在韩媒著文,声言“围棋发源于韩国”,应向世界有关组织开展申遗活动。就此,中国围棋协会掌门人王汝南悠悠笑道,“如果韩国和日本将围棋申请为他们国家的文化遗产,他们见到我们都会不好意思”。果然,韩国棋院事务总长韩相烈随之表示:“我们不会和中国抢的,因为中国是公认的围棋发源地。”

  中国古人讲“琴棋书画”,最早起源于“三皇五帝”时期,指琴瑟、围棋、书法、绘画,这是四大国宝,又称雅人四好,也是四种古代艺术性技艺。关于围棋,沈括曾在《梦溪笔谈》中从数学角度提到下一盘围棋所包含的种种变化,绝对是不可想象的天文数字,而写过《三十六计与围棋》专著的马晓春九段更认为,围棋的所有变化根本就是无法穷尽的。围棋反映了中原龙山文化时代的一段历史,“纵横十九无奇,却无千古同局”,那散落棋盘上状如玛瑙的黑白子,就像星空那样的神秘,魔幻,玄奥,深邃,那一幅幅经典棋谱使多少痴迷者为之沉醉,竟至于沉沦,其是非功过,实难尽数。已故的日本名誉棋圣藤泽秀行先生曾被记者问到“您对围棋掌握多少?”秀行先生的回答是,“棋道一百,我只知七”。正因为围棋的无法穷尽,古往今来才会“引无数英雄竞折腰”。当世界围棋第一人柯洁完败于“阿尔法狗”而潸然泪下时,无数国人与之一同痛心疾首。也可以理解了,当“阿法元”并未研习过人类棋谱,从零开始,无师自通,以100:0的绝对实力打败其兄“阿尔法狗”时,柯洁又何以发出“人类太多余”的仰天长叹了。

  不过,人类之间对弈带来的刺激、快感与趣味,无论如何是冰冷的人工智能所无法比拟的。古人和今人,都有把围棋比喻为“木野狐”“妖狐”的说法,其爱恨交织之情,非亲历者而无法知晓。如果我们对围棋从无接触,也就罢了,每天照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并没有觉出有任何不适,而你一旦进入它的磁场,就等于打开了一个潘多拉的盒子。道理很简单,围棋如果仅仅是“天使”,而不同时具有无法抗拒的鬼魅之力,怎么会如此难缠?这是一种可以定性为“瘾”的精神依恋,很类似“麻瘾”“网瘾”,甚至“毒瘾”。事情一旦到了嗜“瘾”成性的地步,就有些麻烦了。

  我并不打算把它妖魔化,“尧造围棋以教子丹朱”“舜以子商均愚,故作围棋以教之”,难道围棋不是一剂可以启智养心的东方灵丹?难道围棋不是集哲学、数学、兵法、艺术于一身的人间瑰宝吗?难道围棋不曾为我带来过乐而忘忧的销魂时光吗?那种不可名状和不可理喻的快乐不是也曾涨满我每一根神经和每一个细胞吗?正所谓“何以解忧,唯有弈秋”。我甚至想过,如果没有围棋,我的人生乐趣将会大打折扣。既如此,又何来“魔鬼”的说法?我只是想说,最优美的东西,往往也最危险。围棋本应是醉人的“天使”,只适于欣赏而不能贸然近身,更不可全无设防的投入。

  梁实秋在《雅舍》中提及梁任公极嗜好打麻将,且曾有过“只有读书可以忘记打牌,只有打牌可以忘记读书”的名言,我不免大感诧异。据说徐志摩、潘光旦、胡适等大家的牌桌技艺也都不错,尽管如此,却不能增加我对“搓麻”的好感。卓有才华的“70后”女作家魏微曾表示自己一生最在意的事情有两个:一是写作,一是打扑克,也令我小有惊讶。我这样想,如果他们倾心的对象是下围棋而不是打牌,就是另一回事了。很明显,搓麻将、打扑克与下围棋虽然都具一定的娱乐性质,但其品位与境界还是不可同日而语,硬要比较,也仅仅在“瘾”和“魔”的方面有得一拼。

  聊以自慰的是,作家行当里也确有很多围棋“爱好者”。川端康成就写过不止一篇有关围棋的小说,金庸不但常和梁羽生激战棋枰,还在年事已高的时候分别拜林海峰、陈祖德、聂卫平等大棋手为师,且一一跪拜行弟子大礼。据我了解,江苏的储福金是棋力最强的当代作家。朱苏进、李洁非、王干在他们的散文中都记述过自己彻夜大战的经历,那种对围棋的迷恋之情溢于言表。在朱苏进看来,“弈棋甚至比读书写作更有意义,读书与写作都要接触与思索人生,都因其严肃而逼近痛苦。而棋枰却如同伊甸园,让你精赤条条地、如小兽般如花朵般匿入其中,得到片刻羽化成仙的感觉”,并慨叹“老年来临,有围棋陪着,心里有多舒坦”,此乃肺腑之言,令人动容。

  我也很佩服某些智者,即使喜欢围棋,也从不会失去理性,南帆一直“警觉地与围棋保持一定距离,以免为纵横19道编织出来的魔网密密麻麻地罩住。我还想做其他事情。”陈村曾说过假如入狱,自己只会带两样东西,其中之一就是围棋名谱,但陈村和南帆一样基本上比较理性,通常是以审美的角度欣赏围棋,绝不会深陷其中。更多的弈者没有这样的定力和道性,往往不知深浅地一头栽进去,从此神魂颠倒,悄然被围棋魔鬼所“吞噬”,而悔之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