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教育十篇
青少年教育篇1
一、青少年普法工作的必要性
青少年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是建设伟大社会主义祖国的接班人和生力军,是民族的希望、祖国的未来。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过程中,我们不仅要使他们成长为有知识、有文化的一代,更要使他们学法、懂法,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公民。青少年自身的特殊性决定我们必须加强普法教育。同时,随着社会的发展,青少年学生不可避免的受到社会中不良因素的影响,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有一定比率的上升,引发了法制教育危机。青少年学生可塑性极强,如果,不抓住时机加以引导,而放任自流,必然要导致社会问题。青少年普法教育是维护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需要。十五大以来,党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方略,要实现建设法治国家的宏伟目标,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几代人共同努力,青少年普法教育更是刻不容缓。
二、青少年普法教育的特征
1.青少年普法教育的主体具有广泛性。政府普法机构、学校、社会等都负有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的义务。2.青少年普法教育的客体具有特定性,未满18周岁的青少年学生,是普法教育的重点对象。3.青少年普法的内容具有确定性。《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青少年普法的重要内容。4.青少年普法的途径具有多样性。学校是进行青少年教育的主阵地,家庭是对青少年教育的主渠道,社会是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的重要力量。
三、青少年普法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是重视不够,法制教育流于形式化。在校学生是青少年的主流,学校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阵地。但在学校教育中,应试教育的影子和教学大纲缺编,虽有对素质教育重要性的认识,与其他课程相比,法制教育仍然得不到相应的重视。
二是形式简单,教育方法缺乏多样化。近年来,大多数学校都不同程度地开展了法制教育,增设了法制课程,但教育仅局限于课堂教学,且教学方法简单,缺乏直观的教育,法制教育取不到好的效果。
三是标准不一,教学内容缺乏规范化。没有确定统一的法制课时,即使是有安排上法制课,在时间安排上也往往视情而定。没有成套、统一的教材,除了初中开设的《思想政治》(内含少量法律知识)外,小学和高中均无法制教育正式教材,小学、高中甚至大学的法制教育基本流于形式。
四是质量不高,教师队伍缺乏专业化。目前绝大多数学校的法制课教师基本上其他教师兼任,缺少必要的法学理论、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仅靠课本照本宣科,解答不了学生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教学质量大打折扣。而聘请的法制副校长或兼职法律教师,又因受课程安排和时间、精力的制约,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五是职责不清,教育管理缺乏整体化。学校的法制教育没有硬任务、硬指标,没有明确的责职和目标,在教育管理中缺乏合力,学校、家庭、社会的教育不能有机结合,特别是已离开学校而未找到工作的青少年,学校管不了,家庭管不好,只有社会环境来约束,法制教育严重脱节。
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建立一套完整的运行机制。根据近几年来在青少年普法方面取得的经验来看,我们认为,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部门重视。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对减少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具有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及其青少年家长要引起足够的重视,特别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一个具体的意见,把法制教育列入法制化管理轨道,要设立法制教育专门机构,做到有人管、有人具体抓,同时要加大检查督促力度。
二要丰富内容。各学校要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如播放法制教育电视片,电影和专题广播,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组织有奖征文,组织模拟法庭,开办法制宣传园地,印发普法小册子,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参观监狱,旁听有关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审判活动,请政法干警讲法制课,开展学生“带‘法’回家”普法实践活动等,让学生在实践中增强法的观念。
三要规范教学。要全面贯彻中央《关于基础教育与发展的决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德育教育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精神和中央两部“四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加强中小学法制课程建设,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法制教育教学内容,要把法制教育课纳入教学大纲,规定具体的课时安排,争取在升学考试中加入法律知识的内容。司法、教育等部门要根据学生的不同年龄、心理特点、接受能力、知识结构编写出统一标准、通俗易懂的法制课教材。
青少年教育篇2
关键词 养成教育 青少年 法律信仰
中图分类号:G40―012 文献标识码:A
一、青少年法律信仰教育的重要意义和现状
法律信仰是主体基于社会生活的经验和情感体验而产生的对社会生活的终极意义和目的的一种主观把握方式,是社会主体对法律和依法治理方式的一种理性的自觉把握,是主体对法的一种心悦诚服的认同,并体现在行动中对法律严格遵循和对法律尊严的维护,是法治社会的精神蕴含和心理基础,是法治社会中的最高层次的理念问题。法律主体的法律信仰培育尤其是青少年法律信仰对整个法治建设具有基础性、全局性、未来性,青少年对法律的认同和信仰昭示了法治建设的根本和未来。法律信仰对法律主体包括青少年的影响不仅包括宗教般虔诚的内心信念,还包括对自身行为规范、遵守法律规则的习惯养成,其影响是全面和深刻的。“法律乃是自然中固有的最高理性”,法律是理性的代名词。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是马克思主义法律理性观的本质。培育合格的理性公民是各国教育目标的共性。法律信仰的教育无疑有利于培养青少年的社会意识和公民意识,使其成为有责任心和担当能力的合格公民;青少年的法律信仰教育有利于青少年民主意识的养成,提高青少年权利义务观念;公平民主的法律精神有助于青少年树立自由、民主、平等、博爱的价值观。行为科学认为行为主体的状态决定了行为选择现象的客观必然性,其中,行为主体的心理、观念、知识、信仰等理性活动占主要地位。法律规范不仅是人们行为的理性总结,也是社会秩序的概括。秩序是法的价值之一,秩序的存在是人类活动的必要前提。任何时期或阶级的法律对秩序的维护都包含了对正常生活秩序的维护、对人类基本文明行为的维护。青少年法律信仰有助于青少年文明行为习惯的德性养成。
针对青少年这一特殊群体的法制教育(法治精神、法律信仰的培养)起步晚,力度不够而且不够深入系统,偏重于“支离破碎”的法律知识灌输,法律信仰的培养不够重视,忽略了最根本的法律理念教育。目前,我国青少年犯罪率居高不下,与青少年养成教育、法制信仰教育缺失、滞后有重要的关系。
二、养成教育对青少年法律信仰的借鉴作用
养成教育理论对青少年的法律信仰教育具有独特的借鉴作用。“养成”这一词汇涵盖了“手段―目的”或者“条件―结果”的逻辑关系。在这个逻辑关系中“养”规定着“成”,“成”是“成长”、“长成”、“构建成”,而不是“规定成”、“约束成”或者是“制造成”。唐凯麟教授和刘铁芳博士认为:个体道德品性的养成包含着两个基本过程:一是个体道德理性的形成;一是道德理性引导下的个体道德行为习惯的养成。前者是后者的精神基础,后者是前者的生活外化。没有道德理性作为基础的行为习惯,就不具备真正的道德意义,个体行为不过是没有内在灵魂的“创制”,而不是个体道德精神的实践;没有个体日常道德行为习惯养成,个体道德理性终究是肤浅的。两个过程是相互交织渗透的。加强青少年遵守法律规则生活的养成教育,应当是是当前青少年养成教育的基本内容。“教育要通过生活才能发出力量而成为真正的教育”,遵守法律规则生活的养成也必须通过生活发出习惯的力量才能成为真正的教育,日常生活是个体品性的养成之所。遵守法律规则生活的养成就是青少年把个人的理性启蒙与现代法治生活结合起来,在生活中验证、丰富、实践自身的理性信念,并且逐步形成稳定的生活行为习惯,形成个人在日常生活中稳定的符合现代法治精神的思考、判断、选择、行动的基本方式。遵守法律规则生活的养成是青少年作为生活的主体自觉地实践个人的理性信仰,养成行为习惯的过程,其与日常生活紧密相连,突现个人在生活中的主体性。养成教育具有长期性和渐进性,必须常抓不懈,持之以恒。
三、青少年法律信仰养成教育的路径分析
青少年法制教育包括法制观点、法律信念和法律信仰的教育,其中以法律信仰教育最为匮乏。而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途径也仅限于课堂教学中,其实效性不强。
(一)宣传法治精神和宣传法律知识并举。
对青少年而言,课堂是法制教育的主要场所,主要课程有初中二年级开设的思想政治课、大学一年级开设的思想道德基础与法律基础课,这些课程的内容、授课方式、考核方式都仅仅体现了法律知识的宣传,却很难体现对法律信仰、现代法治精神的弘扬,缺乏对青少年进行法律信仰的理性启蒙。法律信仰是建立在理性基础之上的一种精神和心理需求,只有使青少年从内心深处认识到法律的信仰价值,从理性上认同现代法治的精神,才能从行为上养成遵守法律规则的习惯。
(二)法律援助对青少年的法律信仰理性的启蒙。
“能够为人们所信仰的法律必须是能够给人们或至少是绝大多数人带来利益的。”法治建立的过程是逐步树立法律权威、坚定公民法律信仰的过程。青少年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之一,其权益容易受到侵害,权利的救济也显得尤为重要。法律只有给予青少年以力量,青少年才会形成法律信仰的坚强基础,社会才会形成稳定和谐的法治秩序,进而才会形成民族法治未来的一片晴空。
(三)加强青少年规则意识教育。
规则是人们的行为规范,它包括道德规则、法律规则、宗教规则、技术规则、游戏规则等,其中与人们日常生活最为紧密的是道德规则和法律规则。理性的启蒙需要用习惯的养成来落实,法律信仰的作用需要制度和规则去实现;制度和规则的遵守会深化对法律信仰的虔诚。青少年的规则意识教育应以法律规则、道德规则教育为主线,技术教育规则为补充,把尊重青少年与严格要求结合起来,坚持长期性和一贯性原则,循序渐进由繁到简地进行,只有这样才能更有利于青少年遵守法律规则生活的养成,成为建设法治国家的中坚力量。
(作者: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法律系,讲师)
参考文献:
[1]张文显:《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出版。
青少年教育篇3
关键词:青少年 校外 教育
校外教育是校外教学机构在学校教育以外,利用青少年学生的课余时间和节假日,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通过多种形式的活动对青少年学生开展的教育活动。校外教育是教育社会化、社会教育化的产物,特别是随着终身教育、终身学习以及学习型社会思想与实践的不断发展,教育概念的内涵和外延都发生了重大变化。教育已经不能够仅仅局限于学校教育了,它扩展到人生的各个阶段和学校以外的社会各个领域,教育发展成为一个覆盖全时空的复杂的社会子系统。教育的纵坐标是指学前教育、学校教育、成人教育、老年教育――时时受教育;横坐标是家庭、学校、社会――处处受教育。校外教育已被纳入了整体教育体系的发展之中,成为国民教育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校外教育的教育系统是不完整的。我国的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就是由学前教育、学校教育、成人教育和校外教育构成的。校外教育和学校教育有共同的教育本质,二者都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培养人的社会实践活动。但与学校教育相比,在很多方面校外教育又有着自身的特点,具有特殊的功能和价值,在实施素质教育的实践中具有独特的地位和作用。
一、青少年校外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对校外教育的认识程度不够
青少年校外教育在我国已历经近60年的发展,从建国初期的少年宫到现在的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科技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等各类青少年活动场所,校外教育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从总体来讲,全社会对校外教育的意义认识还不够准确,大多数人仍停留在校外教育是校内教育的补充,是少年儿童课余假日娱乐的场所。基于这种认识,对校外教育的重视程度远远不及校内教育。因此,在经费投入,政策制定等方面,长期处于边缘地带。
(二)校外教育内容单一
大多青少年活动场所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活动内容单一,教学范围狭窄,把素质教育简单地理解为琴棋书画,为了应对市场,大量的开展美术、书法、音乐、舞蹈等艺术特长班,而锻炼少年儿童心态、胆量、体能或科技创新等科目却很少涉猎,这对拓展孩子的视野、健全心智,或综合能力的提高都或欠缺。一些校外教育机构为了创收,针对应试教育开设数学、英语等文化课辅导班,这已经完全背离了校外教育的意义,与校外教育的宗旨南辕北辙。种种错误认识导致长期以来我们青少年校外教育单打一,少创新。这种狭窄的专业设置,既不能达到素质教育的目的,也不能适应知识积累的需求。
(三)青少年校外教育设施薄弱
青少年校外教育场馆在建设初期,大都是依赖地方财政投入建设起来的,随着时代的发展,一些老的青少年活动场馆,建设初期配套的各类设施日益陈旧老化,基础设施没有后续资金的投入改造,对新的活动项目因资金制约也不能及时开展,无法承担目前日益增长的青少年校外教育的需求。绝大多数青少年校外教育机构属于财政差额补贴的事业单位,也有一部分是完全的自收自支性质。因此受经费来源制约,青少年活动中心就得搞创收,与市场化接轨。这在某种意义来讲,背离了青少年校外教育阵地公益性的原则。为了谋求经济利益,各“中心”不得不开办各类迎合市场的培训班,出租教学场地,招商,招租,使得青少年活动中心内部鱼龙混杂,失去了原有的为青少年服务的单纯性质。一些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发展,提高综合素质的项目因受经费制约和不挣钱也被忍痛割爱。
二、强化青少年校外教育的措施
(一)开展文化夏令营活动
夏令营是青少年最喜爱的活动之一,利用暑假时间开展各种文化夏令营活动,让青少年通过愉快的亲身体验学习中国的各种优秀传统文化,接受道德教育,培养优秀品质。比如,我们可以开展“北京快乐游”夏令营,通过游览参观长城、故宫、天安门、北京大学等地,使青少年了解中华民族的悠久历史,感受中华文化的魅力,增强民族自豪感,培养爱国主义精神。也可以开展国学夏令营,让青少年参加国学故事会、国学诵读、国学小游戏、国学影视观摩等活动,学国传统文化的精髓,培养志向高远、诚实守信、刚正不阿、自强不息、重德贵义、律己修身等传统美德,养成健康的人格与高远的精神境界。
(二)开展游戏类文化体验活动
以游戏的方式开展文化体验活动,简单易学,生动活泼,趣味性强,符合青少年的身心发展特点,青少年通过参与游戏提高各种能力,受到潜移默化的道德教育。以我们磐安青少年宫为例,我们经常深入学校和社区,以体验、实践和竞技为主要途径,开展消防体验、安全闯关、环保闯关、跳羊角球、欢乐袋鼠跳、贴鼻子、夹乒乓球、无敌风火轮、灌篮高手、电子百拼等多种游戏式文化体验活动,通过这些形式多样、内涵丰富、寓教于乐的游戏项目,让青少年在享受丰富的公益性文化大餐过程中培养了团结协作、自强不息等良好的道德素质。
(三)开展艺术类文化体验活动
我国的传统文化艺术品种多样,内涵丰富,通过艺术活动培养青少年健康的审美观念和审美能力,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增强爱国主义精神,促进青少年各项素质全面和谐地发展。比如,我们可以通过开展书法学习活动,让青少年提高书法艺术水平和审美能力的同时,学习历史人物的传统美德,加强对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使青少年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培养勤学苦练的品质,进一步陶冶青少年情操,净化青少年心灵。
三、总结
总而言之,青少年校外教育是对校内教育的弥补,也是促进青少年成长、发展的重要措施,而开展丰富多采的公益性校外文化体验活动,则是全面贯彻素质教育方针、全面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不仅仅有利于青少年道德素质的养成,还有利于青少年综合素质和综合能力的提高,将为青少年今后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从而真正的为国家、社会培养出全面发展的人才。
参考文献:
[1]卢晓明.让学生喜欢成为校外教育的重要指标[J].上海教育,2011,(06).
青少年教育篇4
一、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重要性
青少年犯罪问题已向家庭、学校、社会敲响警钟,成为全社会所关注的社会问题。有效地预防青少年犯罪,牵涉到千家万户,青少年能否健康成长,更是关系到国家存亡、民族兴衰的大事,加强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已刻不容缓。
众所周知,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是新世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少年强则国家强,少年智则国家智。把青少年培养成为有文化、有理想、有道德和守纪律的“四有”新人,是国家兴旺和民族崛起的保证。“人生有好多十字路口,紧要处只有几步”。青少年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学做人的人生关键时期,容易接受新事物,思想非常活跃,但其生理和心理发育尚未成熟,辨别是非观念差,自控能力弱,在外界的不良诱因下容易冲动,对自己的行为往往不计后果,甚至会误入歧途。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突出,根据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统计,年以来,我国未成年犯罪呈现明显上升趋势,且向低龄化、智能化、团伙化方向发展。究其原因,有家庭、学校、社会等诸多因素,其中不学法、不懂法,缺乏法制观念确是一个重要方面。法制教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民基础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一种养成教育,需要从小抓起,通过不间断地教育、灌输,逐步形成遵纪守法、恪守规范的行为习惯,使青少年自强自律、自重自爱,养成向上、向善、向美的心理素质和优良品格。把住人生的每一个关口,这是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措施。
二、当前青少年法制教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缺乏一个良好的运行机制。主要表现在:一是没有形成党委领导、齐抓共管的局面,社会各界和各部门没有形成合力。尽管政法委设立综治办,有关部门设立“关工委”,在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方面作了不少努力,但在实际运作中各有关职能部门缺乏共同支持配合,法制教育工作落实不到位,未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二是职能部门对法律教育工作的职责不明,缺乏统一协调的主管部门,无法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导致对一些青少年,特别是社会闲散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教育出现真空,既没有抓到位,也缺少有效的方法。
(二)学校教育和管理方面存在弊端。主要表现在:一是学校法制教学中没有统一、规范的教材。除学校开设的《德育》、《思想政治》课中有少量法律知识外,小学到高中均无法制教育的正式教材;学校对法制重视不够,本来法制课程应该从《德育》和《思想政治》课中独立出来。二是中小学缺少法学专业教师。大多数学校的法制课教师,基本上是由思想品德或政治课的教师兼任,个别学校是由班主任或校长兼任,各校按照规定都有聘任法制副校长,但实际上名不符实,并没有发挥应有作用;三是校园文化单调,学生厌学情绪加剧,导致学生极易受到外界环境的不良影响;四是部分学校教师对“问题”学生帮助教育不够,把后进生、双差生和失足生归为“问题学生”,视为“包袱”,置之不理,甚至歧视对待,助长了“问题学生”不良品行的发展;五是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脱节,学校与家长缺乏稳固的联络渠道,部分学校不重视家访工作,根本就不知道学生课外究竟在做些什么?六是职业技术教育观念淡薄,一些初中毕业生踏入社会后,由于文化水平低、竞争能力弱,在充满竞争的当今社会,难有立足之处,加上不良因素影响,很容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长期以来,我国在人才教育培养上存在“三过”现象:过重的知识导向,过窄的课程教育,过弱的文化陶冶。这些缺陷直接影响我国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深入发展,也制约着法制教育在更大层面上发挥作用的实践效果。学生的书包越来越重,青少年体质和道德法制观念不容乐观!身体是学习和工作的本钱。“没有良好身体素质的学生是废品,没有良好智力素质的学生是次品,没有良好品德素质的学生是危险品。”
三、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具体措施
(一)以提高认识为关键,形成良好氛围
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必须全社会和各级党政组织高度重视,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各级党政组织要制定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总体规划和阶段性工作计划,要成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并责成专人负责对青少年普法工作的领导,要把青少年法制教育作为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把加强社区教育、家庭教育、法制教育、德育教育纳入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议程,定期研究,狠抓落实。社会、学校、家庭要努力形成三结合的教育网络。社会要宣传积极健康的内容,加强优秀精神产品的生产和基地文化设施的建设,弘扬法纪,倡导正气,努力向青少年灌输各种社会规范和价值观念。学校要切实关心每一个在校生的健康成长,真正做到先育人后教书。作为家长,要为子女创造一个健康的生活环境,用科学的方法管教子女,要关心孩子的品德表现、学习状况和交友状况,要善于发现孩子违法犯罪的早期征兆,重视子女的心理健康和良好的日常行为规范的养成,还要加强自身的法制学习、道德修养,以身作则作垂范,以增强子女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
(二)以学校教育为主阵地,培养合格学生
积极发挥学校对青少年教育的主阵地作用,树立以学生为主体的现代教育观,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学校法制教育要做到“三结合一联系”,即加强法制教育必须同落实普法工作相结合;加强法制教育必须同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相结合;法制教育必须同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相结合;密切学校同家长、社区的联系。
一是加强法制教育必须同落实普法工作相结合。按照国家“五五”普法规划,以教材为载体,把法制教育纳入课堂教育,主要学习与青少年有关的法律法规。如《宪法》、新《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
二是开展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由学校组织播放法制教育电视片、电影或者专题广播,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组织有奖征文,组织模拟法庭演练,开办法制宣传园地,制作图文并茂的黑板报、墙报和宣传栏;印发普法宣传材料,采取“请进来、送出去”形式,与当地街道司法所、法庭和公安派出所结成友好共建单位,利用每年“12·4”法制宣传日,配合司法行政主管部门上街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参观监狱或者劳教所进行现场警示教育,聘请有办案经验的公、检、法人员和律师开办法制讲座,深入浅出,以案析法。向家长印发宣传材料,让学生送法回家,与父母共学法,开展“争当守法公民”的主题实践活动。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充当小警察,协助交警维持交通秩序,学习交通法的基本常识,从小养成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
三是学校法制教育必须同青少年思想道德和心理健康教育相结合。坚持把思想道德品质放在首位,把德育教育落到实处。教育者必先接受教育,学校老师都应当是德育工作者,要真正履行教书育人职责。学校既要关心品学兼优的尖子生,又要更多的关爱落后学生。在具体工作中必须从以下几方面做起:一是学校法制教育必须长期化、制度化。二是加强学生道德教育。任何违法犯罪都是从不遵守道德规范和社会公德开始的,学校要抓住青少年品德、个性、世界观、人生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加强思想道德和社会公德教育,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树立远大的理想和奋斗目标,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和高尚的道德情操。三是努力提高教师法律素质,不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真正做到为人师表、文明执教。四是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开通心理咨询热线,主要解答青春期的心理卫生知识,加强学生自我保健和自我调节能力,增强心理素质,培养坚强的意志和毅力,拒绝各种不良的诱惑。
(三)以家庭教育为主渠道,养成良好习惯
要努力提高家长素质,不断改进家庭教育。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教师,家长的素质会影响子女的素质,拥有良好的家庭教育,就不易走上歧途。“养不教,父之过”,据统计,父母离异家庭子女犯罪率是健全家庭的4.2倍。家庭要创造健康向上的生活环境,给青少年儿童以潜移默化的良性熏陶,家长要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严格管理,不让学生打电脑游戏,不长时间地看电视或者上网QQ聊天。引导子女把课余时间的旺盛精力投入到有益的学习或者体育活动中去。家长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法制意识,培养高雅的兴趣爱好,注重言传身教,与子女建立平等的关系,尊重小孩子的隐私权,创建良好的家庭氛围,认真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与学校保持密切联系,共同关注子女的成长。
(四)以社会教育为主格局,优化学习环境
青少年教育篇5
一、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优势
青少年法制教育是我国普法工作的重点,历来受到社会和政府部门的极大重视。相对于社会层面上对成人的普法教育,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的优势十分明显,效果更加明显,往往事半功倍。主要表现在:
(一)易接受,有针对性
青少年时期,非常容易接受新生事物,这对于他们法律意识培养十分有利。一是“三观”尚未定性,有的还是一张白纸,正需要我们去绘最新最美的图画。通过适当的法治意识培养,能促成他们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促进他们形成依法行事的强烈法制意识。二是年纪轻,正是好学的年龄,容易学的进去,学法的效率高。
(二)好组织,有广泛性
青少年大多数是在校生,有开展系统的法制教育条件,得天独厚,学校的法制教育在政府部门的指导下,能做到有计划、有地点、有师资、有教材,工作既系统又规范,履盖面100%。而对于校外的青少年,针对他们好学好动的特点,组织他们参加各种丰富多彩的普法活动,也是相对容易组织的。
(三)效益高,有普遍性
青少年法制教育,一般来讲效果是非常显著的,而且相对于成人的社会化教育,往往是事半功倍。青少年时期法制意识的初步形成,不仅一生受益无穷,更是对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的极大推进,社会效益也十分显著。
1、从小教育,普法成本效益最大化。我们从小培养青少年的法律意识,让他们从小知法、懂法、守法,并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而一定的普法成本也因此将使他们终生受益,社会效益也因他们走上社会就具备良好的法律意识而得到最大化的回报。
2、以点带面,青少年普法教育社会效益最大化。青少年一般具备以下特点:一是积极性高;二是执着、认真。他们的这些特点在普法学习和宣传中将使他们不自觉地成为普法的小宣传员、小督查员。将起到一个学员一个点带动全家一个面,进而达到推动周围一片的良好普法宣传效果,有效地促进普法工作。
(四)全面发展,有积极性
二十一世纪是知识经济的时代,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的时代。二十一世纪的新人要求德、智、体、美、劳等多方面发展,而青少年的全面发展如果缺少了法律那将是不完整的或是不完全的不懂法的“人才”,在如何应对日益市场化的经济生活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将是不可以想象的。不懂法的“人才”不仅不能称其为人才,而且都根本不能算一个合格的公民。他们必将在人生道路上碰得头破血流。懂法律成为一个合格的公民,是二十一世纪我国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中对我国公民的最基本的要求。因此,普法教育,对提高青少年的综合素质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
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现状与不足
现阶段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得到了政府的高度重视,司法行政、教育主管部门、关协和综治等主要职能部门均投入了大量的精力,齐抓共管,大力开展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但离建立高素质的法制社会的战略目标还有较大差距,出现这样差距的根源就在于社会各层面缺乏较高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没有真正认识到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的极端重要性。因此,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有需要、有要求,但缺乏战略眼光、缺乏历史使命感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具体表现在:
1、重文化教育,轻素质教育。
在高考、中考的指挥棒下,小升初、中考、高考无不唯分是论。考分、升学率是“硬件”,其他都是“软件”,分数不仅是学生的命根,也是老师的命根,教育部门的考核就是以分为准、以分为据、以分为俊的,只要有分,有升学率,自然一俊遮百丑。分数上去了,学校有名,主管部门有誉,教师有利,学生有奖,“好处”都有了。因此也就不太在乎素质教育的成效了。素质教育也说没有数理化那么重要,那么全力以赴了。追根溯源,重分数、轻素质的教育弊端就是官员的偏面的政绩观和整个社会的急功近利的心态的突出体现。最终将导致培养出一批又一批高分低能,有才不懂法的不法人才或温室人才,如此低素质的人才是难以承担起二十一世纪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重任的,在未来的法治社会将举步维艰。
2、教育的切入点跑偏。
学校的法制教育工件中,学校的出发点多数是为学校的教学服务和学校校园治安环境服务的,而从培养学生的法制意识这个层面上来考虑的较少。因此在教育活动中,一是重遵纪守法规范,提要求多。纯灌输式的教育,效果差;二是轻权利教育,讲义务多。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只讲义务,不讲权利,不利于培养学生正确的法制观;三是淡意识培养,讲知识多。知识多,只能说明知法,不能说明其他问题。知法并不等同于守法、依法。意识的培养是最重要的,要培养青少年的自觉守法、依法意识。
3、小学生的教育不应忽视。
学法也要从小抓起,要从小培养他们法制思想、法治观念。忽略了小学生意识形态初步形成的最佳时期的法制教育是非常可惜的。千万不要认为小学生不懂事、好管理,人单纯不会出漏子,少上点法制课没关系。培养意识越早越好,意识的培养胜过单纯的知识培训,法制教育从小学生抓起,千万不能放松。
4、社会上的青少年法制教育。
这部分青少年正值青春期,正在成长的阶段,正需要社会的关注和帮助。他们失学后,流入社会,没有了学校的约束,没有了老师的管束,也脱离了家长的视线,极易受不良因素的影响,养成坏习惯,甚至误入歧途。因此,对他们的教育,既是难点,也是重点。对这部分青少年的教育,人难找、难组织,是社区教育的薄弱环节。
三、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建议
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不仅政府部门要抓紧抓好,更要进一步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重视。要在教育的形式上、内容上和组织的方式、方法上寻求突破和创新。把青少年的法制教育进一步扎实有效地全面推进。
1、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引入全日制教育机制。
引入全日制教育机制可以做到自上而下的工作有布置,实绩有考核,能做到教育中“四落实”、“四到位”。“四落实”:有计划、有地点、有材料、有师资。“四到位”即课时到位、内容到位、责任到位、实效到位。确保教育的相对系统性、连续性和针对性,确保法制教育的全面落实。
2、抓住重点,切实抓好青少年在校生的法制教育。
在校生的法制教育应是我们当前普法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在校生法制教育在教育的投入上、教育的效果上相对于社会层面上的成人法制教育,具有十分明显的优势。在校生的法制教育成本低、效果好,社会效益更加显著。
3、群策群力,齐抓共管,以社区为平台,解决好社会青年的法制教育这个难题。
流入社会的青少年有相当多数部分是因家庭有问题或是学业差、在校表现差、缺乏上进心、升不了学的那一部分流失生和落榜生。这部分流入社会的青少年尚未成年,无技能、无专长,没有职业,终日在社会上游荡,缺少了学校和家庭的有效管束,他们极易误入歧途,甚至走上犯罪道路。他们应该是法制教育重点的帮教对象。我们要以社区教育为依托,把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办好。家长和社区要共同努力,法律援助重点倾斜,动之以情、晓之以法,确实做好这群法律上的弱势群体的帮教工作,在他们成长的道路上保驾护航。
4、观念和意识的培养是教育的首要目标。版权所有
法律常识好教好学,也容易考核、容易操作,但常识学习能让大家知法、懂法、用法,但不能保证他们以后能守法、依法。而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维护法律的尊严,不是单靠法律知识来就能保证的,更重要的还是要靠增强和提高人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我们知道观念和意识的形成是需要经过长期有效针对性的培养,潜移默化和熏陶,是从思想上、观念上、意识上给予不断的渐进的强化和固定。因此我认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应在教育的内容上适当调整,把观念和意识的培养作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努力方向。
5、寓教于乐,强化效果。
青少年教育篇6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跨世纪的建设者。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是关系到祖国前途和民族命运的大事,尤其是在新旧体制转变过程中,如果不认真地抓好青少年公德教育,将要贻误一代人甚至几代人,所以对青少年进行公德教育,全社会都有义不容辞的责任。
诚然,在老一辈革命先驱的高尚道德垂范下,相当部分青少年的公德观念正逐步形成,他们热爱集体,乐于助人,文明礼貌,维护秩序。但由于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带来的负面影响,种种破坏社会公德的思想和丑恶行为时有发生,正在腐蚀着青少年的公德心。据某校在一节政治课中对“看见发生车祸时你怎么办?”进行问卷调查时,初三级39名学生竟有27人是回答看热闹或尽快避开的,占69.2%,只有8人是回答报警或救人的,仅占20.5%。可见,近百分之七十的同学公德观念是有待加强的。此外,社会上某些现象常常令人触目伤怀:路灯或其他公共设施被无故破坏;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现象;乘车争先恐后,不但不听从指挥,甚至恶言相向,动辄喊打喊杀;违反公共秩序,不听劝告,甚至辱骂殴打他人……这些现象发生在青少年身上的并不鲜见。
不可否认,青少年公德意识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思想道德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究其原因:其一,学校德育工作目标空泛,强调共性有余,注重个性不足,可操作性不强;其二,内容单一,缺乏针对性,理论偏多,理论与实践相脱离,养成教育少;其三,模式迂腐,一般化工作多,一体化建设少,致使学校德育工作疲于应付,难于营造各具特色的氛围;其四,社会上拜金主义、个人主义等不良思想以及黄、赌、毒等不良现象的影响,也往往使学校的德育工作“毁于一旦”。WwW.133229.coM
可见,我们亟需要新观念,改进方法,开创学校德育新格局,强化社会公德教育,保证青少年的身心得到健康成长。
一、言传身教,从教者做起。 加强公德教育,教师家长必须做到言传身教,而且身教重于言教。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教者本身的道德形象如何,不仅影响青少年,而且对教育起着强化或弱化作用。要求青少年如何去做,自己一定要实实在在地做好。教师的身教作用,表现在严于律己,给学生做出榜样。加里宁说过:“老师必须好好检点自己,他应该感到,他的一举一动都处在最严格的监督下,世界上任何人也没有受着这种严格监督。”教师在平时必须注意自我修养,完善自我的人格,加强“身教”意识,言谈举止做到文明健康、真诚和谐、亲切得体,并在爱校爱班,关心集体,遵纪守法,遵守秩序,爱护公物等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做好表率。这样,教师的身教就可以在学生心目中得到确立和认同,最终达到示范教育的目的。正所谓“率先躬身,不令而行。”另外,家长的教育指导和自身行为是子女的重要影响源。因此,家长同样必须用自己的行动去实践自己讲的道理,如在遵纪守法、讲究卫生、互廉互让,为善助人、杜绝黄、赌、毒等方面做子女的表率。很难想象,父母讲话言行不一,他的话又怎能使子女信服呢?又怎能起到教育的效果呢?
二、大处着眼,从小事做起。 公德教育必须从大处着眼。教育者必须认识到青年是继往开来的一代,是跨世纪的建设者,是祖国的未来。新一代的青少年必须是关心社会、关心集体、关心他人、爱护公物、遵守公共秩序、文明有礼的一代。青少年公德能否做到这一点将关系到祖国的兴衰成败。“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如果一个人连起码的社会公德都不具备,又怎能有崇高的理想、高尚的情操呢?为此,公德教育又必须从小事做起。我们不妨从青少年学生碰到的小事抓起,在关心班级,遵守纪律,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物,讲究卫生,帮助身边有困难的人等事做起,使学生人人参与,抓自我管理,促行为养成。只要我们能持之以恒地从细微处要求,从小事做起,定能达到“促其思、晓其理、激其情、导其行”的教育效果。另外,还应当充分利用社会舆论作用,通过大众媒介大力宣传道德高尚的楷模式的好人好事,抨击和抵制违背道德的言行,逐步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建立以遵守公德为荣,破坏公德为耻的舆论导向,从而逐步营造一个维护和遵守社会公德的良好氛围。
三、齐抓共管,重在落实。 青少年公德教育工作一定要整体化、网络化。作为培养人才的学校,对青少年学生思想觉悟的提高、道德修养的形成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它是青少年学生成长的圣地,又是磨炼青少年学生身心发展的熔炉,倘若学校的德育工作不形成综合育人的整体网络,是不可能形成学校德育工作新熔局的。为此,学校德育工作必须把握整体性原则,形成党政工团各组织既齐抓又共管,实施教学管理双管齐下,锐意使德智体美劳相互渗透的整体观念,抓好校风建设,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行以法治校,从而使学校为培养青少年公德发挥积极的作用。比如学校可实行《德育量化考核评分制度》,通过标语、板报、校会、班会等形式宣传制度的内容,形成共识、统一行动、落到实处。
青少年教育篇7
关键词:生命教育;青少年
[中图分类号]C913.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9646(2011)11-0064-02
一、残酷的现实对生命教育的呼唤
近年来,我们经常看到、听到社会上许多未成年的青少年死于各种事故或自杀,数量之多,令人触目惊心。我国卫生部门在2007年"世界预防自杀日"公布的调查数据显示,自杀在中国人死亡原因中居第5位,15岁至35岁年龄段的青壮年中,自杀列死因首位。另外,我国近十年伤害死亡状况分析表明,5至24岁人群死亡原因的60%为各类意外伤害死亡。与此同时,未成年人犯罪也与日俱增,日益严重。
二、对青少年生命困惑原因的追问
笔者认为,种种青少年对生命的漠视和生命困惑现象的出现,主要与整个社会极端功利化的教育理念相关。长期以来,我们的教育一直被功利所包围,当孩子们的脑子被越来越多的学科知识填塞的时候,却没有给生命教育留下一点空间,生命教育已成当前教育的盲点。
先看看我们的学校吧,这里是教导孩子成长的专业机构。一位校长这样说:“各种考核看的主要还是分数,面对分数这个紧箍咒,我们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一位老师这样讲:“生命教育的重要性我们不是不知道,在平时教学中,我们也想对学生开展一些此类教育活动,可在考试这根‘指挥棒’的影响下,都不得不把主要精力放在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上。”作为教师,我们有同感,这位校长和教师的话反映了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心声。
再看看我们的社会吧,在一切以经济利益为上的导向下,种种丧失道德底线的文化和商业行为泛滥,罔顾孩子的健康,腐蚀着青少年的幼稚的心灵,比如当前涉及暴力的网络游戏名目繁多,不健康的影视作品充斥荧屏,都在很大程度上对青少年造成误导,对他们的健康成长带来了消极影响。
当然,我们还要看看对孩子影响最大的人――父母。有人曾向家长做过一个调查:“你认为孩子最珍贵的是什么?”得到的答案各不相同:学习好、上进、聪明、漂亮、多才多艺、懂事等等,而回答“生命”的少之又少。毋庸置疑,生命是其他一切事物的载体,没有生命就没有一切。可是,当生命珍贵性受到世俗压力的挤压而在不经意间被遗忘时,外在事物就很容易僭越生命本身,致使许多家长常常将生命的重要属性遗忘。现实中的一些家庭教育不但没有关照和提升生命,甚至遗忘、忽视、摧残和压抑生命,与生命教育背道而驰,父母竭尽全力去追求世俗的成功,当孩子的成长出现偏差甚至失去生命的时候,才捶胸顿足,可是悔之晚矣,生命是不可重复的。
三、如何推动生命教育的全面展开
1.全社会应统一认识:教育的起点是“人”,生命教育是教育的基点
要推动生命教育的真正开展,我们必须认识到,教育不能仅仅成为学生获取知识的工具,更应该促进和培养学生个体生命的精神成长。现实教育中知识本位、技术至上,加上政治、经济等外在于教育自身的因素的强行介入,使教育演化为工具的教育,教育谋求的是“何以为生”的本领,放弃了“为何而生”的思考,忽略了对生命的尊重、对生命意义的探寻,教育的终极使命被大家忽视。[1]教育把学生变成了考试的机器,而没有教会学生理解生命的意义,欣赏生命的美好。这样的教育,最终只能造就没有理想、没有目标、没有追求的灵魂。一个人如果漠视理想层面的探求或随便选择生命目标,就很容易让各种无名的欲求牵着鼻子走,而做出本末倒置的抉择来。正因为如此,现实中才会有那么多青少年因为自己一时的需要得不到满足而选择结束宝贵的生命,或随意残害别人的生命。让我们谨记雅斯贝尔斯在他的《什么是幸福》一书中说的一句话:“教育的过程首先是一个精神成长的过程,然后才成为科学获知的一部分。”[2]
2.在生命教育这个舞台上,家庭应该唱主角
学校生命教育已提上了日程,但我们从人的发展规律来讲,一个人生命理念的形成,家庭的影响远远大于学校,在生命教育这个舞台上,家庭应该唱主角。
老舍说过,“父母的教育是生命的教育”,家庭教育是全方位的教育。孩子生命问题凸显与家庭生命教育缺失的矛盾不断提醒家长:必须填补家庭生命教育的空白,让生命教育走进家庭。家长要引导孩子从小树立热爱生命、尊重生命、敬畏生命的意识,学会珍惜和保护自己的生命,懂得善待和关爱其他的生命。为此,家长需要学习有关生命教育的理念和经验,并渗透到孩子生命成长的全程中。
3.各地成立青少年心理危机干预中心
南京、北京等地心理危机干预中心相继成立,对预防和干预青少年自杀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有人对这种做法表示质疑,认为很多人对生命教育的理解多停留在教育青少年珍惜生命、预防自杀的工具理性层面上,把生命教育作为防止青少年自杀的权宜之计。我们应该看到,从生命教育近四十年的实践历程来看,它首先是从人们要求控制青少年自杀率不断上升的这一残酷现实开始的,所以笔者认为,在现实条件下,预防和干预青少年自杀是进行生命教育的必经阶段。在此基础上,我们尽可能地实践对生命教育更科学、更完整的理解,实现生命教育的终极价值,不仅教育青少年珍爱生命,还要帮助他们认识生命的本质、理解生命的意义、创造生命的价值。
4.重视生命教育师资队伍的建设,积极开展生命教育研究
建设一支有力的师资队伍,是开展生命教育的重要保证。我们在倡导生命教育的同时,还要经常组织专家、学者、中小学教师等就有关生命教育的内容、途径、方法、教材、实施状况等方面开展研究和探讨。这些研究必将有力地促进我国生命教育的发展。
参考文献:
青少年教育篇8
青少年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关系到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本文从纪念馆与青少年教育之间的密切关系出发,结合宋庆龄陵园多年来在青少年教育工作中的些许经验,就如何发挥纪念馆的社会教育功能提出个人意见,与广大从事爱国主义宣教工作的同仁探讨和交流。
一、纪念馆与青少年的关系
(一)纪念馆作为青少年的“校外课堂”,有承担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的职责并具备多种优势
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曾明确提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主要任务是从增强爱国情感做起,弘扬和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深入进行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教育和中国革命传统教育、中国历史特别是近现代史教育,引导广大未成年人认识中华民族的历史和传统,了解近代以来中华民族的深重灾难和中国人民进行的英勇斗争,从小树立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
纪念馆担负着对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任并具备多种优势。首先,我国各类纪念馆真实记录了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文化,展现了近代中国人民英勇奋斗的壮丽篇章,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影响力,是激发青少年爱国情感和弘扬民族精神的重要阵地,了解祖国灿烂文明和掌握历史知识的十分重要的且十分理想的“校外课堂”。
其次,我国纪念馆大都地处风景区,环境优美,或临山傍水,视野开阔;或绿树成荫,鸟语花香。青少年在这里可以陶冶情操,舒展身心,在愉悦中感受山河之美,体验华夏民族的博大精深,从而进一步加深其爱国情感。
(二)纪念馆如何改变教育观念来适应时展
爱国主义是个人对祖国的一种深厚的感情,它反映的是个人与祖国相互依存的关系,不仅要强调个人应该怎样对待祖国,同时也要让青年人感到祖国在关心他,感到爱国主义精神是自我实现的根本条件和基本需要。
传统的纪念馆的爱国主义宣教方式是坐等观众上门,对青少年往往采取“我讲你听”、“我给你讲道理”等单方面的生硬灌输的方法来进行爱国主义的宣传,这种靠枯燥的说教来教育影响下一代的做法,事实证明,效果并不理想,同时还极大地妨碍了青少年自主意识的形成。世界著名教育家霍姆林斯基曾说过:“道德准则,只有当它们被学生自己追求、获得河亲身体验过的时候,只有当它们变成学生独立的个人信念的时候,才能真正成为学生的精神财富。”
如今的时代是一个信息大爆炸的时代,也是一个思想多元化的时代,随着改革开放步伐的不断加快,青少年接受信息的来源越来越多,个人的自主意识也越来越强。单方面说教式的爱国主义教育模式显然已经不能够满足青少年的精神文化需求。在这样的形势下,纪念馆为了避免遭到时代的淘汰,就必须注重研究社会需求变化,坚持做到贴近观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不断加大对社会的开放力度,了解青少年的精神文化需求,加强馆馆、馆校的合作交流。
随着党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全国纪念馆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对未成年人实行免票参观,大大降低了青少年接受爱国主义教育的门槛,面对逐年递增的青少年观众群体,纪念馆如何才能留住他们的脚步,以更好地发挥其社会教育功能?怎样帮助青少年创造一个了解祖国历史和文化,培养民族自豪感的良好环境?还有许多的课题需要探讨和实践。
二、宋庆龄纪念馆对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工作的开拓与创新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青少年教育创造良好环境
鉴于宋庆龄陵园是全国百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之一,原宋庆龄生平事迹陈列室馆舍空间相对较小,陈列手段相对落后,免费开放以来,游客逐年递增,原来的陈列已经不能满足广大青少年观众的参观需求。2012年,宋庆龄陵园在陈列室原址上建立新馆,即宋庆龄纪念馆。新馆参观面积较原来陈列室面积增加了近1/3,根据青少年的参观特点,陈列展览变原来的编年体式展览为现在的专题式的宋庆龄生平事迹展,即是将她一生所做的贡献分为矢志民主革命、为新中国奋斗、缔造民族未来等6大专题,每个专题都贯穿她的一生,主题更加鲜明,内容更加精炼。
展览借助艺术品场景及多媒体科技等展示手段,将文物、图片、音像资料等展品进行整合再创新,达到使人耳目一新的良好效果。幻影成像《广州脱险》、大型艺术玻璃人物群雕——宋庆龄与国际友人以及将声音识别系统与LED视频反馈系统创意组合的展项——宋庆龄影像互动……都是青少年学生流连最多,驻足最久的地方。其中幻影成像《广州脱险》叙述的是军阀陈炯明叛变革命,炮轰广州总统府,宋庆龄和孙中山九死一生,终于逃脱险境的故事。此幻影成像系统的主体模型场景,采用了最为先进的电机转盘系统,在有限的空间内展现了三幕不同的历史场景,再配以灯光、音效,还原了紧张、激烈的战斗场景和历史事件的全过程。此展项深受广大学生观众的欢迎,常有学生慕名来看“微电影”,觉得这样的展项相比较纯文字或图片的介绍,更真实,更形象!高新科技的加入不仅丰富了展览形式,也增强了展品展项的趣味性和艺术感染力,给青少年观众以美的享受,符合青少年的审美情趣,更使他们在欣赏艺术品的同时体会到宋庆龄的崇高品质和深邃思想,潜移默化地接受爱国主义教育。
新馆还配套新建了临时展厅、报告厅,纪念品销售部、高标准的游客服务中心、观众休息区,旅游厕所,安防监控及门禁系统等一批基础设施。景区基本满足了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硬件需要,成为青少年观众接受伟人精神熏陶和革命优良传统教育的理想课堂。
(二)编撰科普读物,为青少年教育提供优秀教材
2013年,宋庆龄诞辰120周年之际,我馆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在原有科普读物《宋庆龄》、《孙中山》的基础上,开全国百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之先河,特编撰有声小说《冬日里的幽兰花》,选取宋庆龄波澜壮阔的一生中16个故事,讲述她从一个普通的爱国少女成长为一名坚强的共产主义战士的坎坷的心路历程。在这漫长的岁月中,宋庆龄为了实现建立共和国的理想经受了无数的苦难与挫折,但这些磨难也将她淬炼成一名勇敢的、为中国的独立和自由而战的伟大女性!
小说以浅显易懂的语言与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相结合,配合恰到好处的音效,爱国主义教育成为了一种感官上的享受。同学们在聆听的过程中不仅能感受到宋庆龄浓浓的爱国情怀,更重要的是感受到她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坚持不懈地努力,不畏难,不怕险的优秀品质。
小说录制完成后,我们将其链接放在宋庆龄陵园的官方网站上供大家免费下载收听,受到宋庆龄陵园广大粉丝团的热烈追捧。有声小说这样一种新型的爱国主义宣传媒体不但增加了宋庆龄陵园官网的点击率,提高了我馆的受关注度,同时也丰富了我馆对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宣传的方法和渠道。
除了普通的青少年观众,我馆也考虑到向盲童这样特殊的青少年群体进行社会教育,而有声小说就是适合盲童的优秀教材。今年10月,我馆和上海盲童学校举行联谊活动,把有声小说《冬日里的幽兰花》赠送给盲童学校,藉此也打开了我馆向盲童这样的青少年中的弱势群体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宣传的大门。
(三)加强文化服务圈建设,使青少年教育受众范围最大化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推动上海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科学化发展,提高教育基地服务社会水平,努力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成为培育和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阵地,市委宣传部、市教委、团市委经与各上海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协商,共同制定三公里文化服务圈公约。
《公约》规定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要“充分挖掘盘活资源存量,开发推出文化系列服务,……针对不同年龄段青少年设计讲解内容、改进陈展方式,开发活动项目。”
目前,我们在上海市内建立共建关系的学校包括虹桥中心小学、市西小学、共康中学等17所学校,形成一个以宋陵园为轴心,向外辐射的“三公里文化服务圈”。尽可能使青少年教育受众范围最大化。
遵照《公约》的规定,我们不仅编写了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的宋庆龄陈列展的讲解词。也一直努力策划趣味性强的主题活动。从2007年以来,我们秉承宋庆龄“关爱儿童”的思想,每年“六·一”儿童节前夕邀请同学们参加由宋陵园主办的“相约在宋庆龄的旗帜下”系列活动,包括环保知识普及活动、绘画比赛、中外儿童民俗游园会等活动,同时把爱国主义教育的内容融入在主题活动中,内容丰富多彩,形式生动有趣,同学们参与热情度很高。
为了进一步深化建设“三公里文化服务圈”,2013年,我馆以安葬在宋庆龄陵园名人墓区内“三毛之父”张乐平的名人资源为契机,与海盐张乐平纪念馆签订了共建协议,并以共同举办“一切为了孩子”——张乐平先生纪念展实现了首次合作。展览以“三毛乐园会”、“我爱儿童”等4个专题,近百幅照片、作品和“三毛”各时期可爱生动的剪影形象为内容,旨在宣传宋庆龄“把最宝贵的给予儿童”和张乐平先生一切为了孩子的思想和理念,同时也希望孩子们通过与“三毛”苦难童年的对比,感受到自己幸福生活的来之不易,从而达到让孩子们懂得珍惜生命,热爱生活,热爱国家的教育目的。展览展出后,宋庆龄陵园管理处官方微博,张乐平纪念馆官方微博,海盐县县政府手机报、微信公众平台均相继有关展览信息,以吸引更多的公众视线,海盐县教育局也将陆续组织学生前往参观。海盐县广播电视台专程采访宋陵园和张乐平纪念馆相关负责人,就展览情况作专门采访,并作了专题报道。展期2个多月,海盐县共计有近10000人参观了展览。
(四)建立青少年志愿者服务梯队,发挥青少年在爱国主义教育工作中的主体作用
开发针对青少年的活动和展览,撰写青少年版本的展览讲解词仅仅是把我们的爱国主义宣教工作做的更个性化,更符合青少年的年龄特点。如何使青少年真正融入我们的宣教工作?招募志愿者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从2005年起,我馆开始招募学生志愿者,通过网络媒体宣传及到周边学校进行宣传,到2012年为止我馆共招募到来自不同学校的学生志愿者累计713人次,服务观众12156人次。2011年,宋庆龄陵园正式被评为市级志愿者服务基地。学生志愿者的加入,不仅充实了我们的讲解服务队伍,无形中也拉近了青少年观众与我们的距离,便于我们的爱国主义宣教工作的开展。
志愿者加入以后,我馆不仅对他们认真做好上岗前期培训,发放志愿者服务手册,配备相应的志愿者服装和吊牌。另外,我们还定期给他们举行联谊活动,听取他们对在宋陵园做志愿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帮助我们把志愿者服务队伍建设得更完善。
青少年教育篇9
青少年时期是人生的一个关键时期。青少年在这个时期长知识、长身体,生理和心理变化都非常急剧,特别是在两性问题上表现更为显著。他们从一个天真幼稚的孩子,逐渐地感受到了异性的吸引力,他们惊奇地发现自己身体的各种变化,而且对异性喊声了开始是朦胧的、以后越来越明确的追求和向往。在这个时期,他们的心理发展往往落后于生理的发展,即身体发育已经象个大人了,但思想仍旧很幼稚,心理发育仍旧很不成熟。
通常,在青春期时,对有关性问题的关心和注意与性生理发育是相关联的,他总是出现在第二性征发育成熟的稍前或稍后。1988年进行的青春期教育调查统计结果表示,在1053名男中学生中,有36.37%(383人)的学生自我报告关心性的问题。最初关心性问题的最小年龄为10岁,最大年龄为19岁,平均年龄14.64岁;在1092名女学生中,有32.23%(352人)自我报告关心性问题或青少年性意识形成的平均年龄均迟于初次遗精(14.4岁,标准差2.01)和月经出潮(13.04岁,标准差为1.16)的平均年龄。
由于对性问题的关心,青少年便也会特别想了解性知识。2001年,北京海淀区计生委对泉区4000余名中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表明90%以上的中学生渴望获得行知识。1988年的青春期教育调查结果表明,各种文化传播媒介成为青少年性知识的一个最重要来源,其中男生为76.6%,女生为70.1%,而在各种文化媒介中,医学书籍占首位,报刊杂志次之;而在对中学生产生影响的各种人物中,同学与朋友的影响居首位(男生为11.3%,女生为10.0%),详见表(1-1)
环境因素男女
人数%人数%
父母362.9816.3
老师685.6503.9
同学、朋友13811.312810.0
兄弟姐妹60.5161.3
医学书籍35929.329523.1
报刊杂志26721.827121.2
影视856.91189.2
广播423.4836.5
文艺书籍17214.115412.1
学校课程332.7483.8
其他181.5342.7
合计人数1224100.01278100.0
值得注意的是,父母的影响(男生为2.9%,女生为6.3%),学校课程对中学生的影响甚微(男生为2.7%,女生为3.8%),所占比率不到4%。家庭是儿童社会化的起点,父母作为家庭的主要成员对儿童的社会化具有潜移默化的作用;而当儿童进入学龄期后,学校的影响逐渐上升到首要地位,成为最重要的社会化因素。最为最重要的两个场所的家庭和学校却不是青少年性知识的重要来源,真是让人痛心疾首。
而且当前社会上一些丑恶现象的泛滥,传播媒体(如影视、书籍、杂志等)和网络上的那些之作,所散布的虚假的迷信的伪劣的性信息就像细菌一样在迅速的传播。在儿童时期或青少年时期,如果受到一些环境的不良刺激,就会形成一种不良的“心理定势”,甚至终生难改。在社会生活中看到的一切“性别同一性”的倒错现象、同性恋等,这大都和性心理有密切关系。针对这种情况,如果我们不能及时开展必不可少的青春期教育,不通过正常的渠道给青少年提供科学而准确的信息不为他们提前打“预防针”,提高他们的免疫力,而让他们在虚假的、迷信的、伪劣的性信息中去选择和学习,让他们在色情商品中去了解两性关系,又怎能防止他们出现行为和心理方面的问题呢?
让我们来看一组针对“大学生对我国性教育的评价”的调查表(1-2)吧!(p=0.02)
性别总人数很适当太保守太开放
人数%人数%人数%
男18301246.8167591.5311.7
女12181179.6107888.5231.9
表中可见,大学生认为我国性教育的状况“太保守”的,在全部调查对象中占85.1%,认为很适当的占7.9%,认为“太开放”的占1.7%。这至少说明了目前所进行的这种性教育不能满足大学生的需要,远未起到应有的效果。广东省性学会副会长也多次指出,现青少年性成熟的时间比以前大大提早,但性教育仍然没跟上,一涉及“性”问题,有关方面总是“放不开”。所有这些都不利于青少年学生正确认识和对待性问题。
海淀区计生委的调查结果表明,90%以上的家长面对儿子第一次遗精,女儿第一次月经来朝不知该说么。家长们都表示把握不好对孩子生理教育的尺度,说多了恐怕孩子受到不良影响,说浅了又不足以解释清楚。又不少学校,虽然开设了青春期生理课,但一涉及性知识,老师就挑着讲,或者让学生回家自己看书。这样,学生无从了解性知识。又写同学就通过黄色录像带、庸俗书刊等非正常的渠道填补性知识的空白,以致引发了越来越多的性犯罪等社会问题。
青少年教育篇10
(一)青少年自身因素
1、青少年具有强烈的好奇心理
青少年对外界的新鲜事物具有强烈的好奇心,他们渴望得到满足。网络的便捷性、内容丰富性,正好迎合了青少年的好奇心理需求。同时,网络上有很多色情的内容,网络群体的匿名及缺乏统一性,削弱了社会规范及约束,也促进了网上无拘无束的色情活动。许多青少年不会利用合理的渠道获得科学的性知识,而是在黄色网站上寻找感官刺激,满足性的欲望,但因缺少抵制诱惑和分辨能力,在黄色网络中不可自拔。
2、青少年具有强烈的沟通和交友心理
青少年正处于一个相对的“心理断乳期”,他们渴望摆脱父母和家庭转而向家庭外寻找情感的寄托,有时他们甚至认为父母的关爱已经成为一种羁绊。他们有心事喜欢向朋友倾诉,而伴随着计划生育的普及,独生子女们都难以找到现实中的同龄人作为沟通和交流的对象。而网络这一虚拟世界正好弥补了这一缺憾。青少年尤其是中小学生,课余时间三五成群对网络游戏、网络视听等津津乐道,眉飞色舞,如若不谈网络、不懂网络,则会让人觉得不合群,显得落伍,为了合群必须上网。
3、青少年具有强烈的“观众效应”心理
青少年在成长过程中,生理正迅速发育,他们会很留意自己的外表,注意别人的评价,潜意识里会觉得别人都在关注自己,进而渴望表现自我、乐于被人赞赏甚至崇拜。这种心理就是“观众效应”思维模式。同时,青少年时期叛逆心理也表现得最为强烈,他们会与父母、老师等发生较多的对抗行为。网络成为了青少年展现自我的平台,充分满足了对自我的认定和因为叛逆而带来的快乐体验,使青少年得到极大的心理满足。
4、青少年具有潜在的逃避心理
由于受教育观念的影响,现在的学校、家庭和社会所关注更多是学生学习成绩的好坏,并把它作为考核的重要标准。必然造成一些后进生,总是受到学校和家长的责备,给他们造成极大的心理压力。即使是优秀的学生,面对家长的高期盼,也会产生压力。同时,青少年在现实生活中,还会遇到各种冲突,如与恋人分手、与朋友吵架、遇见其他困境等,这些压力都会使他们产生一种逃避心理,而沉迷于轻松无压的网络世界。
(二)外部因素
1、政府对网络监管的力度还不够大
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首先,青少年使用网络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这几年,我国已经建立了网络管理法律的初步框架。相关法律法规强化了对网络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对网上行为的规范和保护可以起到积极的作用。但是和实际的网络问题相比,这些法规还存在覆盖不全,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有待进一步完善,特别是还没有出台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的专项法规,对青少年网络法制教育的力度还不够大。其次,行政管理还没有形成统一有效的管理模式目前,网吧管理主要由文化、工商、公安、通信管理四部门协同进行,部门的执法权限出现了交叉重叠,对最为重要的业务管理—网吧的服务对象及经营时间的监管,各部门缺少统一有效的合作协调模式,造成对黑网吧的打击不力,违规经营的黑网吧屡禁不止。虽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对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有明确规定,但从现实情况看,大量的未成年人正是在网吧染上网瘾而不能自拔的。最后,文化稽查力量薄弱黑网吧隐蔽性强,大多隐蔽在居民楼中、城乡结合部、都市村庄或农村庭院中,检查难度大。他们“关门”营业,以接纳未成年人为主。这些以家庭式经营为主的黑网吧通常大门紧锁,经营者通过锁孔看到熟悉孩子的面孔才开门。所以检查人员很难进入,非常难查,有时网吧业主听到风声便把机器藏起来或挪作他用以逃避检查。政府部门虽然也对黑网吧进行查封和清理,进行集中的整顿和打击,但清理整顿不久又会死灰复燃。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一些政府执法部门和人员,与黑网吧暗中勾结、串通一气,把黑网吧当成本单位和个人谋取私利的“财源”,甘愿充当保护伞。出现了风声紧、上级查得严的时候,黑网吧就销声匿迹了,查也查不出来;风声松、上级查得不严的时候,黑网吧又悄悄登场,逐步兴旺起来。
2、学校的传统教育方式跟不上时展
传统的德育工作是在封闭或半封闭的状态下进行的,教育者对教育环境、内容、手段、效果等起到控制作用,德育效果由教育者随时监控。学生对外界的接触,除了自己极其有限的生活环境,就是受到严格控制的极其有限的媒体。学校只对学生进行所谓的正面教育,负面的东西,只要老师不说,学生也就不得而知。虽然明知学校教育与社会现实之间存在巨大落差,但至少学生在学校期间还是单纯而可爱的,学校也聊以,并没有及时跟上时展。但随着全方位开放的网络时代的到来,对封闭的传统的德育工作模式提出挑战。首先,网络打破了信息垄断,使传统教育受到挑战目前学校还广泛采用“面对面”教育形式,这在信息相对封闭的时代,学校、教师和德育工作者是教育主体,掌握着信息的主导权,学生的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主要通过教育主体的引导,教育内容容易被教育对象所接受。但在以互动性、开放性、快捷性、多元性为基本特征的网络时代,教育对象平等获取信息的速度快、容量大、渠道广,有时教师没有知道的事情,学生已经先知道了,德育工作的说理性在应对这些问题上,有时变得苍白无力。其次,网络空间拓宽了思维空间,对传统的教育方法形成强烈冲击随着青少年民主意识、平等意识、参与意识的增强,更加青睐于交流式、谈心式等教育方法,在平等交流中求得思想共鸣和道理认同。传统的德育工作仍然是传统的课堂教育方式,以说教、灌输和强迫执行为主,缺少灵活性,忽视学生的主体参与和情感态度的培养,不能很好地将知识传授与行为养成密切结合。最后,网络提供了多元的价值取向,对正面的理论灌输带来挑战网络就像一条未被过滤的河流,良莠并存。青少年在尽情享受网络带给他们充足信息资源的同时,大量的文化垃圾也在吞噬着青少年的思想阵地,一些“黄、赌、毒”等有害信息和电子出版物防不胜防,聊天室里尽情宣泄低俗的情感,游戏软件让人在虚拟世界里流连忘返,电子信箱传递的有害信息,敌对势力利用网络拉拢诱惑青少年,等等。面对这种现实,传统的德育工作如何把握主动、积极应对,真正把握青少年价值观念形成的主导权,实施正面疏导,带来严峻挑战。
3、家庭对子女教育缺乏感情沟通
首先,独生子女缺少固定玩伴,导致青少年选择网上娱乐当前青少年中大多是80后独生子女。在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后,特别是在城市中,很少有家庭有两个以上孩子。只有一个孩子在家中,那么要么自娱自乐要么出去找伙伴玩,但是出去找伙伴玩也不是经常能找到的。现代生活中人口流动越来越频繁,青少年在现实中找到比较固定的玩伴不是那么容易。而网络则为参与个体不必面对面、不必相识而共同娱乐创造了条件。再加上电脑渐渐普及,电脑网络方面的知识也不断普及,至少在城市中的中小学已经开始普及计算机课程。在这种情况下,青少年很容易就会选择网上娱乐。其次,家长期望值高、青少年多重压力不堪重负,导致青少年沉迷网络释放情感网络游戏互动,为青少年释放情感和心理压力,实现成功扮演社会角色提供重要舞台。在网络游戏中,青少年在网络游戏提供的近乎完美的虚拟世界中,当从现实的疲惫中走进另一个虚拟、刺激的战斗场景时,往往会变得异常兴奋和激动,全身心地投入其中体验现实中并不存在的,通过角色转移和身份转嫁等来获得自我身份认同和心理满足,收获和享受游戏带来的快乐和刺激以宣泄学习和生活中的烦恼、郁闷、暴躁等情感和心理压力。即使失败了,也可以重新再来,直至成功,而在虚拟世界中获得成功的概率是远远高于现实生活中的。最后,家长计算机水平不高,导致对孩子上网缺乏指导和帮助青少年的家长处于中年时期,大多数人在他们完成学业的阶段内,对电脑、对网络还很陌生,有的还根本没有接触过,既不会到互联网上去浏览信息,也不想在互联网上获取资料。有些家长把电脑搬回了家,自己却对电脑知之甚少,没有能力指导和监督孩子的上网情况,全凭孩子自主学习和操作。孩子打电脑、玩游戏时,家长只能成为旁观者,既缺乏与孩子交流的兴趣点,也失去了与孩子沟通的共同语言。
二、对青少年网络教育的建议
(一)树立适应网络时代要求的家庭教育观
1、树立适应网络时代要求的家庭教育观
家庭教育观是父母教育素质的核心,对家庭教育的目标、方向以及父母的教育行为起制约和指导作用,是影响家庭教育质量的决定因素。网络时代的家庭教育观主要包括儿童展观、人才观和亲子观。
(1)树立全面发展观,着眼子女综合素质的提高
面对网络时代对人才素质的要求,家庭教育中的子女发展观、成才观日益落后凸显。长期以来,家庭教育围绕着子女的分数和考试做文章,只重他们的分数和考试成绩,忽视品德个性的培养和创新能力的发展;重视高压、灌输和说教,忽视他们的主动性和主体性的发挥。因此家庭教育必须改变这一狭隘落后的观念,培养他们学会求知、学会做事、学会共处、学会做人。
(2)树立平等和谐亲子观,两代人相互学习共同成长
网络传媒的广‘泛影响,使得子代能够从父母、学校、老师、课堂的书本以外获取大量的知识和信息、使他们在与父母的互动中获得了“话语权力”,提高了他们在家庭中的地位。同时,也开阔了父母的眼界,提高了其社会适应性。因此,网络时代的亲子关系应从“听话”转变到“对话”模式,从单向转变到双向互动模式。父母要尊重孩子的权利、爱护他们的积极性,树立两代人相互理解、相互学习、共同成长的新理念。
2、掌握现代网络知识,构建学习型家庭
(1)家长要提高自身网络素养
现代父母必须了解网络文化,赢得家庭教育的主动权,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才有资格讨论如何影响孩子,如何教育孩子,如何指导孩子。家长网络素养的提高有多种途径,例如,积极参加各种信息技术的培训,尤其是学校举办的家长培训;虚心向孩子请教,在日常工作和生活实践中提高。
(2)构建学习型家庭
台湾嘉义大学廖永静教授在《建构学习型家庭》一文中,将学习型家庭归纳为两大要素,即学习的家庭与家庭的学习。学习的家庭是指有助于学习的硬件环境,例如电脑、书报等;家庭的学习是指家庭成员的学习活动,包括上网、读书看报等个人自主的学习,参加进修、研讨会等团体学习以及参观、游览等生活中的学习口创建学习型家庭的关键是父母应首先带头学习,成为家庭学习的主体。
3、掌握有效的指导方法、提高自身的教育和监护能力
互联网作为现代科技的产物,对青少年学生造成的影响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关键在于如何引导。家长对子女的上网行为负有很重要的监管和引导责任,父母的积极干预和引导,可以有效利用家庭网络教育资源,在抵消网络对孩子的消极影响上会产生巨大的作用。对此,家长需要做到:
(1)了解孩子的内心世界,要引导而不是一味地指责
青少年价值观还未形成,缺乏判断是非善恶的能力,对网络环境的影响缺乏抵抗力,他们的个性和心理尚未成熟,自立性、控制力差,喜欢模仿,容易受到不良因素的伤害,容易引发“不良网络行为”。发起“挽救上网成瘾者行动”的陶宏开教授强调,家长要懂得用什么样的方式引导孩子,多和孩子进行精神上的交流,更多地理解关爱孩子,赢得他们的信任和尊敬。
(2)加强网德教育
家长在学习和掌握网络知识的同时,也要学习相关的网络法律知识,配合学校对子女进行法制教育、网德教育、自我保护意识的教育,倡导网络文明。要帮助子女正确认识网络,教育子女学会选择,认识网络中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的区别,提高自控能力。
(3)指导孩子有效利用网络
家长要同孩子一起制定上网条约,对网做出规划,包括每周、每天上网的时间以及上网的目的和内容,养成孩子守信用、重承的品质。在制定条约乃至执行条约时,一定要采用协商的方法。通过协商,父母容易达到们的目的,并满足孩子符合情理的要求,同时,协商有助于帮助孩子建立自尊,掌握沟通巧,为其日后进入社会做好准备。上网的频度和花费的时间要适合孩子的学习要求和身心发育情况,不能过于频繁,用时太多。每天上网平均不要超过1.5小时,对于预防网络不良行为有积极作用。家长应该要求孩子在学校或家里上网,上网电脑不要放置在孩子的卧室,以防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发生不良网络行为。
(4)使用绿色上网软件,屏蔽不良网站及信息内容
绿色上网软件可以有效识别、色情文字等不良信息,并对之进行拦截屏蔽,同时具有控制上网时间、管理聊天交友、管理电脑游戏等辅助功能。
(5)养成健全人格,加强闲暇指导
父母应与青少年增强沟通,帮助他们掌握在现实社会中的交往技巧。再者家长要引导孩子逐步树立起科学的闲暇意识,合理地安排自己的闲暇活动,并通过闲暇活动促进其思想品质的提高,培养良好的个人业余爱好和兴趣。
(二)发挥学校教育的功能,培养学生的信息素养
1、培养和提升学生的信息素养
学校要适当调整计算机基础教学的内容,加大实践环节,加强学生信息能力的培养,强调评价主体的多元化,让学生参与评价,进行自评和互评,在此过程中渗透信息意识和信息道德,全面提升学生的信息素养。
2、加强学生元认知的培养
学校对学生要进行元认知的介绍,网络课程设计也要注意加强对网络学习各阶段进行元认知指导,培养和提高学习者对网络元认知学习的白觉性和能动性。另外,教师要鼓励学习者经常参与网上学习讨论,因为讨论可以达到互教的效果,可以帮助学习者用心思考新知识与原有知识之间的细节,从而对课程内容作更深入地加工,运用和反思恰当的学习策略,产生良好的元认知体验过程,从而提高学习者元认知能力。
3、完善网络学习的外部监控机制
网络学习的内在因素固然重要,但由于其过程全部开放,还必须加强外部监督机制。基于网络的自主学习,从学习者登录网络教学平台开始,到退出网络教学平台结束,这一完整的过程中都可以实施监控。具体而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监控:建立学习日志;进行测试与评价;参与讨论情况;教师与学习者进行交流。
(三)发挥社会功能,清除网络资源的不良因素
1、加强网络立法与网络监管,净化网络环境
政府要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保证立法具有一定的超前性,同时兼顾与其他领域的关系。部门要加强对网络的检查、监督和管理力度,对违反相关法律者要坚决依法制裁;此外要发挥整个社会的力量,尤其是依靠广人网民的力量,进行必要的舆论宣传,坚决抵制网络不良信息的诱惑:清除文化垃圾,规范网上行为,为青少年学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网上生活空间。
2、加强网络安全使用教育,规范和保护青少年的网上行为
家庭、学校和社会各界要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网德教育、自我保护意识的教育,倡导网络文明。要帮助学生正确认识网络,教育学生学会选择,认识网络中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的区别,提高白控能力。引导他们遵守《少年网络文明公约》,真正做到: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诚实友好地交往,不侮辱欺诈他人: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努力做到不抛信息垃圾,不传播黄色下流的图片,不要在网上有恶作剧的举动,不乱放电子炸弹,上网聊大时语言要文明,自重自律,严格遵守网络秩序,形成干净、健康、文明、有序的网络环境,把自己的注意力从消极上网转移到积极的学习活动中来,养成良好的上网习惯;把用于上网聊大、游戏的时间用来从网上汲取丰富的知识营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