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书 | 《当代税收名家丛书》
本套丛书的每一分册均具有两大结构:一是学术研究篇,二是人文情怀篇,即从这两个视角反映入选者的学术思想和人文情怀。我们期待各路神仙指点,更希望结识、聚集各方神圣。
最后,让我们为那些推进国家治理和社会进步而坚守理想、永不言弃的公共知识分子们点赞,正是他们的思想和行动辉映着时代的曦光。
01
作者:刘剑文
定价:52.00
ISBN:978-7-5095-7528-4
作者简介
前 言
一、法治与财税
“法治财税”这一概念的提出,首先离不开对“法治”和“财税”的承认和重视。法治与财税联系紧密。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中,法治作为一个国家的治理方式已经逐渐得到认可。法治既具有法律保留、正当程序等形式上的要求,又强调法律的道德基础,维护秩序与安全,还有公平正义与人性尊严。财税所需要的,正是这样的法治。现代财税制度需要建立在法治的基础上,财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不仅需要有法可依,而且需要有良法善治。财税制度的宗旨是保障公民财产权,由此衍生的控权理论则需要以完善的法治佐助。
法治推进良法善治的落脚点是维护公民权利,而财税作为私人财产权与公共财产权的连接点,对法治进步的推动作用自然不可小觑。因此,建立财税制度能推进中国的法治建设,只有维护好公民的私人财产权,保护纳税人的基本权益,满足政府的合理开支需要,才能实现民富国强。从这个意义上讲,财税正是实现法治中国梦的重要“助推器”。
“法治财税”这一概念却不仅仅是“法治”与“财税”的简单拼接,其立足于“从管理到治理”的时代语境变迁,同时伴随着社会制度的结构性变化也即法治重要性的不断提升,建基于公共财产治理与社会利益平衡的基本立场上。
二、法治财税的理念飞跃
从“财税法制”到“财税法治”再到“法治财税”,是观念、制度和行为方式的两次飞跃。财税法制是由财税法律法规构成的体系,从动态演进的角度出发,如果财税领域基本事项都能“法定”,那么实现“财税法制”是迟早的事。然而,由“财税法制”上升到“财税法治”,却不那么容易。法制既指一国的法律制度,也可以指严格依法办事的一种方式,主要指向的是具有实体性的法律制度,属于制度的范畴;而法治则主要是主张执政者应该严格守法、依法办事,是一种治国理念、原则和方法。 周旺生:《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520-521页。两者的主要联系则是:法治的实现,需要以健全法制为前提条件,没有健全的法律制度,则不可能产生真正的法治。财税法制强调健全基本财税事项的立法,使财税方面的事项有法可依;财税法治还强调各级政府应当在财税法律规范的框架内进行活动,体现对政府财政权力的制约。
不过,仅做到财税法制或财税法治仍然不够。前者限于法律文本的范畴,仅对“有法可依”提出要求,而对“良法善治”在所不问,这样无法有效适用于实践的法律体系又能起到什么作用?后者则更多关注制约公权力,忽略了财税领域中复杂的权力与权利关系。在现代治理语境下,“权力”并非受到“单向限制”,更强调“权力”对“权利”的助推和保障。从本质上讲,“财税法制”和“财税法治”都难以脱离法律工具主义之窠臼,仅仅揭示出财税事项在经济层面的规律从而制定法律,这与一般的财税制度有何区别?
有鉴于此,我们所提出的“法治财税”,正是在前两者的基础之上,努力做到以下四点:第一,一切财税行为,都必须纳入法治轨道,易言之,涉及公共财产的收入、支出、管理等全过程的一切事项,都须缘法而治;第二,“法治”作为定语修饰“财税”,这里的“法”是整全性概念,不限缩在狭义“财税法”视域,法律适用情事下,存在具体财税法律规范时自然直接适用该规范,相反情形下可借鉴相关法律部门的制度规范,如其他法律部门也无相关规定,则依循一般法理或基本法律原则,并据以推进相关规则建构;第三,“法治财税”突出财税的基础地位,即任何与财税相关的事项,都纳入考量范畴,不限于传统观念中的狭义财税活动;第四,这里使用“法治”而非“法制”,全面涵盖静态的法律制度和动态的法律实践,而且,要求财税领域的规范生成、运作、变迁,必须既在形式上符合法治要求,又在实质上体现法治的价值理念。
三、法治财税的理论基础
“法治财税”这一概念筑基于公共财产法、私人财产课税权、财税法定等多个理论之上,这些正是我们在本书第一部分所概括的学术理论。
法治财税对财税法制化提出了更高要求,不仅要求财税事项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还要求在治国之时将法治化的财税制度作为基本的立足点,进而在宪法中明确规定重大财税事项。在推进法治财税的过程中,首要解决的便是公民财产权与国家课税权之间的冲突,而这正在公共财产法的理论范畴内。作为财税法核心范畴的“公共财产”,从形式上看,是可以货币形式表示的“公众之财”;究其实质而言,“公共财产”体现了国家与纳税人的关系、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立法与行政的关系和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公共财产区别于私人财产在法律制度构建中的核心要义便是控权,而建构于公共财产权概念之上的公共财产法,是经由私人财产转化而成的公共财产的正当化及其运行规则,其核心要义也是控权。
对公共财产权力的控制,具体体现为公共财产的取得和支配应严格遵循法定主义。例如,当前财税体制改革重点推进的“营改增”、消费税、资源税改革以及研究推进的房地产税和环境保护税改革,都应纳入税收法定原则的调整范畴,逐步实现税种立法。
控权说到底还是为了保护私人财产权,而私人财产权的私法与税法的双重保护是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宪法地位的应有之义。以私法和税法的双重保障为依托,私人财产权不仅有权对抗其他平等市场主体,更有权对抗国家征税权的非法侵夺。这恰恰是法治财税所强调的对纳税人的扶持,也恰恰体现了纳税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和谐统一——既有利于国家的稳定、社会的和谐,又保障了个人的生存和发展。
四、法治财税与国家治理
近年来,法治财税的观念和价值愈来愈得到重视,这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也紧密相关。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彰显着财税体制在理财、治国、安邦中发挥着基石性和制度性作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强调“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面守法”的全过程、全覆盖,体现了从静态的、形式的和立法上的“法制”到动态的、实质的和全面的“法治”的飞跃。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政治报告中进一步明确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定位”;“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如此种种,无不显示出法治财税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也说明法治财税为时代所需,为国家治理所需。法治财税建设的机遇与挑战并存,财税法学者应充分发挥自己的学术智慧,融理论与实践为一体,为推动国家的财税问题的解决贡献力量。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仅仅是概念的阐发,还不足以解决实际问题,法治财税与财税改革息息相关。财税体制改革从四个维度拉开序幕,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构建现代预算制度,完善税收制度,推进财税法治化进程。具体而言,《预算法》历经波折终于2014年8月完成首次修订,并于2015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新法在立法宗旨、预算编制、预算公开、地方债、预算法律责任等方面都有明显的完善;单行税种如房地产税、环保税、增值税、资源税等,在立法或学说上,都掀起了一股改革浪潮;税收征管法的修改则应着眼于对纳税人权利的尊重与保障,实现税收征管领域的“良法美治”……在法治视野下,我国的财税改革过程,应当同时也是税收法定的实现过程。法治作为一种规则的治理模式,能够最大限度地表达民情、反映民意、汇聚民智,最为广泛地统合分歧、赢得理解、凝聚共识,最为有效地增强改革成果的权威性、科学性与可接纳度。特别是随着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面对思想观念的障碍与利益固化的藩篱,用法治思维指导改革进程就尤显重要。我们相信,法治框架下的财税改革,一定能够回应时代需求,构建起科学的财税体制,最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转型。
在财税领域的各个层面,“法治财税”具有广阔的运用空间,机遇与挑战并存。法治思维在财税改革过程中至关重要,财税法学者应当结合中国发展的现有问题与实际需要,在现实基础上提出具有可行性、超前性的学术观点,使其能够为执政者和民众所接纳,通过智慧来推动法治财税理想的实现。有鉴于此,本书收录了我这几年来的相关理论学说,包括基础理论、预算制度革新、税制改革等多方面内容,以期展现法治财税研究的最新成果,助力当下和未来的法治财税建设。然而,要实现真正的“法治财税”,尚有很远的路要走。在探索法治财税的进程中,我们应当融通理论与实践,为解决中国的财税法实际问题贡献力量!
第一部分学术研究篇
第一章财税法基础理论
一、理财治国观理论
二、领域法学理论
三、公共财产法理论
四、财税法的功能理论
五、财税法定理论
六、纳税人权利保障理论
七、税收之债理论
第二章财税法治与财税分权
一、财税法治建设的破局方向
二、新时期财税改革的四维取向
三、财税体制改革的路径展开
四、源头防范腐败的财税法思路
五、财税分权的法治化建构与运行
六、财政均衡与转移支付的规范化
七、事权划分法治化的中国路径
第三章预算治理制度革新
一、预算治理的观念、原则和机制
二、预算公开的内涵、功能和保障
三、人大预算监督职能的建构
四、地方债的法律规制路径
第四章税制改革重点突破
一、税收法定主义:从文本到实践的挑战与路径
二、税收立法民意吸纳机制的构建
三、实质课税原则与商业创新模式
四、房地产税改革正当性的多维建构
五、遗产税开征的难题与思路
第五章税收征管改革展望
一、税收征收管理的一般经验与整体方案
二、税收滞纳金制度改进的立法思路
三、纳税前置制度与复议前置制度的反思
四、非营利组织涉税监管
五、税务行政诉讼的证据效力
第二部分人文情怀篇
担学者师长责,追法治财税梦——访北京大学法学院刘剑文教授
一、学高为师,德高为范
二、学术强国,赤子之心
三、法治财税,利民为本
附录刘剑文论著一览表
后记
02
作者:盖地
定价:35.00
ISBN:978-7-5095-7024-1
作者简介
前 言
税收与会计,在理论上,当然分属两个学科,但在实务中,尤其对纳税人来说,却是密不可分。企业既要按照会计准则向投资人、债权人等提供财务报告,同时又要按照税法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纳税申报表——税务会计报表。理论的研究应该反映实务的需求,这就逐步形成了介于税收学与会计学之间的一门交叉学科——税务会计学。因此,站在纳税人的角度研究税收与会计,既可以说是“跨界”,又可以说是必然的“联结”。
2008年11月22日,《潘序伦文集》首发式在上海立信会计学院(现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举办。在该文集收录的62篇文章中,有9篇是税收内容的文章,首篇文章就是潘老(被誉为“中国会计之父”)1931年7月发表在《会计季刊》创刊号的《营业税的征收和资本额的计算》。而且在潘老的诸多著述中,就包括一本《所得税原理及实务》。我系李宝震教授在20世纪初期就对美国联邦所得税有研究,1937年用英文发表了《中国之所得税》专著,探讨所得税基本理论,同时还教授“所得税会计”课程,“既要讲租税理论,又要讲会计原则”。公司会计准则的世界经典名著《公司会计准则导论》的两位作者之一——威廉·安德鲁·佩顿(会计理论先驱,被誉为“美国现代会计理论之父”)也对与会计相关的税收有涉猎,1965年,其著作《公司利润的计量、分配、报告与税收》出版发行。在加里·约翰·普雷维茨等著《美国会计史——会计的文化意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一书的第3章、第7章中专门阐述了“税务、政府会计和非营利组织会计”“税收:新的增长点”问题。艾尔登·S亨德里克森的《会计理论》(立信会计出版社2013年版)是专门研究会计理论的世界名著,在该书中,多处论及税收与会计的问题,其中第16章“所得税与养老金”(中译本未录入)专门阐述了税收与养老金会计问题。《美国联邦税制》(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的第一作者凯文·E墨菲,当时就是一位会计学助教授。可见,国内外的会计大家们,不仅在会计理论研究方面有杰出贡献,在关注会计理论与实务的同时,也对与会计关系密切的,或者说不能摆脱的税收也颇有研究,多有建树。“‘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然心向往之。”(司马迁《史记·孔子世家》)
税收离不开会计,会计焉能无视税收。在《中国会计报》和瑞华会计师事务所联合主办的2016年度中国十大财会新闻中,排在第二位的就是“营改增全面实施,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全面推开“营改增”本来是一项重要的税制改革,但它也成为重要的“财会新闻”,充分说明税收与会计的紧密联系。
当年读本科时,我学的是“财政金融”专业。毕业留校任教时,系领导征求意见,我选择做了会计教师,讲授会计课程,当时认为会计比较具象。1983年和1984年进行第一步、第二步“利改税”时,我主要承担“工业会计”课的授课任务。当时的会计原理及各门专业会计(如工业会计、商业会计等)的内容均不涉及税收及其会计处理,财政系老师给我系讲授的“国家税收”课程也不是站在纳税人的角度,即会计与税收没有交集。作为当时会计系的负责人,我将专业课程稍作调整,即以“税务会计”取代“国家税收”,改由本系老师任课,转眼已有30余年。随着我国税收与会计法规制度建设的一个又一个进步,相关教材建设体系日趋成熟,相关理论研究日渐深入。
30年来,有过迷惘,经历彷徨。一路走来,就是坚持与坚守。宏观探道,微观探真,永远在路上。本书仅是本人对税收、税务筹划和税务会计的一点所思、所感和所悟,诚望不吝赐教。
全书目录
第一部分学术研究篇
第一章纳税人视角看税收
一、人类历史长河中的税收
二、税收的产生和发展
三、税收特征
四、税收本质
五、纳税人意识
第二章税务筹划——理性经济人的必然选择
一、税务筹划主体和定义
二、税务筹划的发展趋势和学科定位
三、税务筹划的动因和诱因
四、税务筹划是纳税人的基本权利
五、税务筹划的意义和特点
六、税务筹划的目标和原则
七、避税及其法理分析
八、避税与其他减税方式比较
第三章税务会计——政府税收会计与企业财务会计的桥梁和纽带
一、税收与会计
二、税务会计基本认知
三、税务会计模式
四、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关系
五、税务会计概念框架
六、税务会计目标与假设
七、税务会计原则
八、税务会计要素
九、税务会计程序
十、涉税信息与纳税信息、纳税会计信息与涉税会计信息
参考文献
第二部分人文情怀篇
一、桃李不言下自成蹊
——记全国会计先进工作者盖地教授
二、税务会计教材的引航者
——访天津财经大学盖地教授
三、盖地先生印象
四、师者·学者·长者
——记天津财经学院会计系盖地教授
五、与书为伴
附录
附录一学路事记
附录二发表的相关论文
附录三出版的相关教材、著作
03
作者:李炜光
定价:40.00
ISBN:978-7-5095-7529-1
作者简介
前 言
眼下,税收制度改革和政策实践问题正在成为人们密切关注的焦点、媒体追逐的热点,相关的学术研究也正在成为我国的一门新兴“显学”。就在几年前,人们对税收还很陌生,也没见谁热切议论相关话题。如今全然不同了,税收已经是人们日日关心,也不能不关心的热门话题之一,恍惚之间,竟让人有隔世之感。我们从中感受到的是中国这个古老民族正在发生的实质性的变化。
在我看来,税收本就是一国政治权力的核心部分,不仅极其重要,还相当“敏感”。在我国当前的改革开放进程中,征税权力的合法性、纳税人权利、税制改革、政府公共服务功能的发挥等许多问题正在成为人们的共识,促动着这个社会的进步。所以,原先一直致力于赋税史教学和研究的我也就把目光转向了当今社会,把历史和现实联系起来观察、思考,或许构成了我学习和研究工作的一个特色。虽然做得并不好,但毕竟还是产生了一点社会影响。
在税收学领域,我的方法论稍许与众不同,属于财政社会学范畴,既注重多学科的综合交叉研究和从历史视角切入,同时不忘在税收政策层面上适当运用一些实证技术和方法。本书收入了我关于税收“元规则”的建立、经典作家关于税收正义、征税权力来源、税收基本原则以及税收征收量问题等文章;在税收政策方面,收入了近期关于减税和建立轻税机制的最新观点,并部分收入了有关宏观税负和企业整体税负测量方法的论文,以及部分税收政策时评文章。我的专业方向主要是赋税史,本书特地收入了一些代表性论文的部分内容,既包括早期国家西周时期国人的纳税问题,也包括较为深入剖析皇权社会赋税制度本质的部分论述。说起来,我说得上是个有一定人文精神的专业学者,平时为报刊撰写了大量杂文和历史散文,并且是央视《百家讲坛》“正说包公”系列节目的主讲人,本书挑选了其中几篇作品展示给读者。
注重学术分析工具和注重思想文化的探究,可以说是当今中国学术界流行的两种基本倾向,并且前一个倾向似乎占据如今大学科研的主流,而我选择走的是后一个路子。说到“研究”,我们平时喜欢用“学术研究”来表述日常所做的研究工作。其实,学术说到底还是“术”,关键还得有思想的深入探究。许多领域的问题,不是靠数学模型能够推导得出来的。我只相信一点,研究者的本土意识、思想探索与研究方法以及学术的规范化应当是并行不悖的,也只有思想和学术的有机结合,才可能产生于社会、于理论真正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本书的许多观点和部分篇章内容的撰写,直接受益于学者之间当面的思想探研,以至激辩,让我感受到学人之间的相互启发和交流有多么重要。我时常怀念与他们在一起的时光,珍视这种难得的友谊并因此真诚地感谢他们。在此还要谢谢我的母亲、我的夫人和女儿一家,还有我可爱的小外孙宽哥,是她们给我创造了比常人优越得多的条件和环境,让我这个“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书呆子能有充足的时间做我想做的事情。没有她们的关心、理解和照顾,单凭我一己之力,我的多种学术专著和个人文集是无论如何也写不出来的。
我一直以为,新的理论要素,最初应该是从本土社会的实践中产生的,再借鉴其他民族的智慧以相互融合,才能提炼出适应中国制度演化所需要的理论。用这样的理论来阐释中国社会的变迁,应该是最适宜的,也是最需要的。我只是循着这个路子做了一点尝试而已,因学识、能力均有限,更多更大的事情,还得靠大家去做。所以,就利用这个机会,求教于每个读过这本书的朋友,并谨致谢意。
全书目录
第一部分学术研究篇
第一章税收的“元规则”
一、切实推进我国的税收法治进程
二、税收正义何以实现?——致维克塞尔先生的一封信
三、米塞斯的立场
四、未来几年我国税制改革和税收立法问题
五、税收法定进入较真时代
六、房产税收的法治化问题
第二章减税政策和轻税机制的建构
一、我国宏观税负与经济长期增长的关系
二、对“拉弗曲线”的理解
三、Deadweight Loss效应及其政策启示
四、供给学派的税收逻辑
五、供给学派和凯恩斯主义的分歧在哪里?
六、积极的财政计划:增支不如减税
七、寻找合理的企业税负衡量标准
第三章赋税史与赋税思想史
一、初税亩运动中“国人”的全面退却
二、皇权专制的赋税之弊
第四章税制改革与税收政策调整
一、20年中国税制演化:从效率走向公正
二、间接税是个局,直接税是个梦
三、中美个人所得税,孰轻孰重?
四、不能给税收穿上隐身衣
五、税收政策调整和民间创新
六、谈房产税改革
七、下车镇里找新房
八、印花税传奇
第二部分人文情怀篇
一、中国的自由秩序原理之父
二、有请端木赐
三、商圣范蠡的生意经
四、为什么不起诉那个家伙?
五、极权主义之路的尽头
六、重启改革议程
七、学生眼中的老师
八、别挡了税收的阳光
九、野渡无人舟自横
十、业外闲笔
附录李炜光著作一览表
04
作者:汤贡亮
定价:52.00
ISBN:978-7-5095-7766-8
作者简介
前 言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新辟“当代税收名家丛书”,我很荣幸地被邀请列为作者之一,谨此表示感谢,同时,借此机会梳理一下我从事税收教学和科研、融入财税改革大潮几十年来的研究成果和心得体会,与广大读者交流,恰也是很有意义的事。
我1964年从上海位育中学毕业考入中央财政金融学院(现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系,从此与财政税收结缘。
难忘的是在我1992年回到母校中央财经大学后,恰逢财税改革大潮的蓬勃兴起和发展,使我有机会于1993年年初参与了国务院研究室主持的“财税改革研究”课题的研究工作,以后又有机会直接参加或主持、承担了财政部/世界银行“中国增值税分项目实施方案”“中国增值税转型问题研究”,国家税务总局/世界银行“加入WTO后中国税收法制体系的改革和完善研究”“中国税法监督基本问题研究”,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财政部“中国税收基本法研究”,中国法学会“财税宏观调控立法研究”,中国税务学会“税收中性与税收调控问题研究”,财政部“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项目及标准问题研究”,中国税务学会学术研究委员会“加快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的研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全面‘营改增’背景下地方税体系完善的研究”,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积极借鉴国外地方税制建设经验,加快完善优化我国地方税收体系研究”等课题的研究(收入本丛书的多篇文章摘自这些课题的研究成果)。
细心的读者可以发现,以上各项课题基本上是围绕“税制改革”与“税收法治”展开的。面对税制改革与税收法治建设千载难逢的良机,中央财经大学和中国财政税务界、中国财税法学界活跃的学术平台和财税学人的责任感使我愈发关注财税改革与财税法治的一系列理论与实践问题,承担了一个接一个的研究课题。我们为自己的研究成果可能对中国的财税改革和财税法治尽绵薄之力而感到兴奋,同时,特别深切地感受到了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的“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完善税收制度”的无比重要性。
“改革开放是决定中国命运的一招”《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68页。。中国自1978年掀起的改革开放大潮及其给中国带来的巨大变化,无疑是20世纪后半期以来世界范围内最具影响力的伟大事件之一。税收收入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税收制度的改革是中国经济体制总体配套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可以说,税制改革是一个永恒的主题,任何一个国家的税收制度总是要植根于一定的经济社会环境并随着经济社会环境的变化而作出调整或改革。完善税收制度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环节——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
回顾中国1994年以来税制改革的历史,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正是1993年召开的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才使1994年及以后中国的税制改革迈上了创新之路。1994年税制改革的重要成就和深远影响已为大家充分肯定,使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税收体制初步形成。而2003年10月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重要问题的决定》推出了新一轮税制改革:这就是我们亲自经历的个人所得税改革(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额的调整)、取消农业税、增值税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和增值税转型在东北等地区的试点以及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等多项改革。
特别振奋人心的是2013年11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提出要“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决定》从国家治理的总体视角,站在前所未有的历史高度给予财政税收全新的定位,并以建立与现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相适应的现代财政制度的全新理念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做出了全面、系统的部署。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营改增”改革、房地产税改革、环境保护税改革、资源税改革等正在全方位展开,积极推进,税制改革对中国社会经济生活的影响现正日益显现出来。
几十年来财税改革的实践证明,财政税收工作由于其本身的特性决定必须要有财政税收法律引领,政府征税必须要有法律根据,财政税收工作与财政法、税法是紧密联系、须臾不可分离的。政府预算法治化和税收法治化是实现财政法治化的基本途径。为进一步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积极推进税收法治化进程已经成为决定我国未来税制改革方向的一个根本性因素。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将“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在党的文件中第一次公开表述,意义非同寻常,使我国财税与财税法学界感到分外振奋。我们欣喜地感受到了税收法定的时代张力,税收法定原则已被我国现行立法实践所确认。2015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立法法修正案》,其中第八条原先规定的实行法律保留的“税收基本制度”被进一步细化为“税种的确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且单列为第六项,位次居于公民财产权保护相关事项的首位,这使税收法定原则在法律层面得到更为清晰、更为明确的确定。而后,《关于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税制改革依法前行”。新开征的税种(及原三个已经全国人大立法的税种)须经全国人大立法,并大致规划在2020年全面落实税收法定,这就从法律上框定了未来税制改革必须遵循的原则,也成为评判税制发展的准绳,在依法治税与税制改革问题上一切与税收法定相违背的问题都要在深化税制改革和税收法治化进程中不断加以解决。推进我国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深化税制改革、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税收法定原则的实现路径已经清晰地展现在我们面前。
当前深化税制改革与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加强税收立法应是相互推动、相得益彰的。只有税制改革推进了,到位了,税制要素才能统一、规范,才能推动税收立法。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税制改革与税收法治犹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只有并行不悖地推进税制改革与税收立法,落实好税收法定原则,才能推动财税体制改革在更高层面上取得新的进展,真正发挥好“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的职能作用。
据于此,我将本书以“税改双轮驱动——税收法定与税制改革”为题,框定了本书的内容,第一部分学术研究篇包括上篇税收法定(含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理论与实践意义,关于税法监督、税收基本法、税收征管法研究),下篇税制改革(含税制改革以及国际税改趋势等);第二部分为人文情怀篇。本书各章将我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对税收法定原则、税收基本法(税法通则)、税法监督的理论探讨以及关于税制改革的理念和各项具体税种税制改革的研究(如增值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房地产税、地方税体系的改革与完善等),以“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理论与实践意义”“税制改革依法前行”等为题呈现给广大读者。
期望读者能从本书中体会到:“深化税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和“深化税制改革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内在联系。税收问题的解决,希望以法来规范,要靠深化改革与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我国当前正在进行的深化财税改革、加强财税法治、建设现代财政制度的努力,正是在打通由法治财税走向法治中国的圆梦之路上的探索,在中国的财税事业和改革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和价值。
感谢为中国财税改革与财税法治建设事业、为中国税收教育事业矢志不渝、不懈努力的中国财税学人及中国税务学会、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中国税收教育研究会的各位领导和同仁。
感谢母校中央财经大学,感谢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各位老师和我的妻子李淑湘教授一直以来对我的教学、科研事业的无私支持。
感谢中国财经出版传媒集团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对财政税收事业的无私奉献。感谢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会计分社樊清玉社长对本书出版的独特创意、热情支持和精心编辑,感谢会计分社夏志禹、罗伶一编辑的辛勤工作。
全书目录
第一部分学术研究篇
上篇税收法定
第一章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一、对税收根据理论主要观点的评析:政府征税应凭借税收法律
二、坚持税法至为重要的基本原则
——税收法定主义原则
三、税收法定原则的时代张力与实现路径
四、推进税收立法,完善税法体系,深化税制改革
五、中国税制改革:迈向国际化与法治化的趋势
六、税收授权立法亟须调整
七、试论深圳前海税收立法试点改革设想
八、两岸贯彻税收法定原则的实践与借鉴
第二章税法监督、税收基本法、税收征管法研究
一、税法监督的价值目标和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二、关于完善我国税法立法监督、执法监督和司法监督机制的探讨
三、税制改革呼唤税收基本法
四、纳税人权利保护与《税收征管法》的修订
下篇税制改革
第三章税制改革依法前行(上)
一、正确认识税收调节机制在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中的职能作用
二、税收中性与税收调控
三、依法治税,实现税收与经济的良性循环
四、世界性税制改革的相关理论评析与中国现行税制的进一步完善
五、着眼入世调整税制
六、关于入世后加强中国农业保护和推进农业税收制度改革的思考
第四章税制改革依法前行(下)
一、中国实施增值税转型问题研究
二、我国增值税转型试点经验与转型方案选择
三、“营改增”前瞻性研究与推进增值税立法
四、从消费税职能定位看“营改增”全面实施后的消费税改革
五、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项目及标准问题研究
六、论中国大陆个人所得税制的进一步完善
——兼及两岸个人所得税制的比较与借鉴
七、新企业所得税法:中国市场经济体制迈向成熟和规范的标志
八、关于合理划分税收立法权与税收管理权的思考
九、赋予省级政府(人大)适当的税政管理权与完善地方税体系
——兼论推进《税收基本法》立法的必要性()
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全面“营改增”背景下地方税体系的完善
十一、房地产税改革应遵循税收法定与税收公平原则
十二、关于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的若干思考
十三、中国大陆开征遗产税的探讨
——兼论海峡两岸遗产税“设想”与“税制”的比较
第五章国际税改趋势
一、关于国际税改趋势与国际税收治理规则
——对廖体忠、龚辉文主题发言的点评
二、反避税立法、管理与前景展望
第二部分人文情怀篇
一、财税天地中的深耕者
王敏(中国税务杂志社)
二、融入财税改革的时代浪潮
——访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院长汤贡亮教授
尹情(财政监督杂志社)
三、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深化财税改革
——对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有关内容的解读
孙晓璇(人民日报海外网)
四、学而不厌诲人不倦
——访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院长汤贡亮教授
时茗王洋(06税务)
五、传承与希望
——致青年税收学人(在首届全国中青年税收学术研讨会上的致辞)
汤贡亮
附录学术概览
一、著作年表(1989年—2017年5月)
二、论文简表(1993年—2017年5月)
三、主要社会活动、科研课题、获奖情况
05
作者:蔡昌
定价:46.00
ISBN:978-7-5095-7516-1
作者简介
前 言
我从没想过自己会和“税”结下不解之缘,读税法,讲税课,做税案,游弋于税收天地,“税”及其衍生物成了我工作、生活的主旋律。曾记得儿时父母问及未来的志向,我一向说自己喜欢神秘莫测的宇宙,想做一名天文学家,研究隐藏在宇宙深处的奥秘。那份对自然科学的好奇与执着,至今仍存于我的心灵深处。读中学时,父辈们“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的谆谆教导一直激励着我,我也因此培养了对自然科学的浓郁兴趣,有一颗敬畏自然之心。自然科学那种缜密、求真的境界一直深深地吸引着我。中学时代唯一的梦想就是能考进南京大学攻读天文学专业,因为那里有我向往的紫金山天文台,那里有我探究深邃宇宙苍穹的梦想。
世事往往并不如愿,中学毕业后阴差阳错地走进了财经院校,而且学的是我最不喜欢的会计学,自此后账房先生的形象和算盘的印记在脑海里从未消失过。税收总是与会计共生依存,演练会计账务时也必然操练税收业务。直到快要大学毕业了,才真正培养出一点对会计和税收的兴趣。但直到今天,我还对自然科学情有独钟,偶尔还兴致盎然地翻阅自然科学著作,像霍金的《时间简史》、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斯科特的《数学史》等,阅读这些著作能够锻炼思维能力,培养一种想象力。后来我才恍然大悟,原来一个人在青少年时期学什么专业无所谓,关键是培养一种敏锐的观察力和缜密的思维力,在复杂的事态变化中抓住主线、理出思路,培养一种解决问题的能力。
曾读日本管理大师大前研一的《专业主义》,很受启发。大前研一先生说,专家“不仅具备较强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及伦理观念”,而且“具有永不厌倦的好奇心和进取心”。其实,如果一个人学有所专,铸就浓厚的学科兴趣,并具备一点钻研精神创新意识,那么取得成功就是一件可望而可即的事。我喜欢创新,真正的创新是思维创新。思维创新有三种类型:一是引进式创新,即吸收外来思想、借鉴其他领域的知识实现创新;二是组合式创新,即把已有的知识、技能组合起来,创新形成新的知识;三是原创式创新,这是一种最高境界的创新。李嘉诚先生创办的长江商学院推崇“取势、明道、优术”,这体现着中国文化中特有的思维模式。在此基础上,长江商学院针对中国现状又倡导“从月亮上看地球”的差别化思维,这的确值得称道。视角独特,视野开阔,不仅展现着思维的深度和广度,还代表着一种思维的创新力。
创新离不开思想,思想富有价值。世人早已熟知“劳动创造价值”,其实在逻辑上,首先是“思想创造劳动”,后续才有“劳动创造价值”。因此,假如我们径直说是思想创造价值,不仅说得通,而且更接近于事实真相。当然,就人类而言,思想和劳动是密不可分的,当我们把人类本身看成是生产力的要素时,就可以把同为生产力要素的“劳动工具”的出现理解为“智力活动”的产物了。“智力活动”离不开“思想”,“思想”从一开始就参与生产力的构成。后来在人类漫长的进化过程中,“思想”似乎被逐渐从生产力那里剥离出来,竟至于不再有人把它当作生产力的诸要素之一。直到20世纪80年代,一位伟人提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人们这才重新审视生产力的构成要素,从而“思想也是生产力”就成为顺理成章的事。试想想,没有思想,何来科技?既然科技是第一生产力,那么作为“科技”的母体的“思想”无疑也是生产力了。
大象无形,思想也是无形的。思想具有穿透力,蕴含着无穷的力量。思想通过书籍被记录,一本好书往往凝聚着作者的思想,蕴藏着作者的灵魂。我很喜欢林语堂先生的一句名言:“读书只读两极”。即读书要读最上流的和最下流的,中流的书不读。最上流的书如老庄孔孟之道,最下流的书如童谣民歌。两极的书清新自然,流淌着思想;而中流的书往往缺乏真性情,多人云亦云。透过林语堂先生的名家名传《苏东坡传》,我们依稀感觉到一位超凡脱俗的智者向我们走来,林语堂先生盛赞苏东坡先生,他“具有一个多才多艺的天才的深厚、广博、诙谐,有高度的智力,有天真烂漫的赤子之心——正如耶稣所说具有蟒蛇的智慧,兼有鸽子的温柔敦厚。”不容置疑的是,苏东坡的诗文辞赋之所以脍炙人口,流传至今,不仅在于其文采斐然,更多地缘于其真性情的自然流露。苏东坡对他弟弟子由说:“吾上可陪玉皇大帝,下可陪卑田院乞儿。眼前见天下无一个不好人。”虽千载而下,我们亦能与东坡先生神交,享受先生那份真性情。
我对“税”的理解源于历史,“税”敛之于民,民以“禾”为兑。美国法学家奥利弗·霍尔姆斯曾说过:“税收是我们为文明社会付出的代价(Taxes are what we pay for civilized society)”。可以说,税收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我们观察社会经济不能忽视税收的存在。税收是显性的,但税收是人类文明演化的产物,有其内在的逻辑规律:货劳税伴随着商品流通和服务过程,像缓缓细流一样,公平而合乎逻辑,体现着经济的繁盛;所得税体现着“量能”原则,税负取决于盈利能力,展示着税收公正的魅力。
税道深邃,犹如甘洌清泉,有其源头。马克思说:“捐税体现着经济上的国家存在,官吏和僧侣、士兵和女舞蹈家、教师和警察、希腊式的博物馆和哥特式的尖塔、王室费用和官阶表这一切童话般的存在物于胚胎时期就已安睡在一个共同的种子——捐税之中了。”任何事物的产生和存在都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否则就不可能产生,更不可能长期存在。纵观人类发展史,税收始终和国家联结在一起,税收是政治权力的产物,也是国家运行的基础,无国无税,无税无国。唐代理财家杨炎认为:“财赋者,邦国之本,如生人之喉命,天下治乱轻重系焉。”
税道苍黄,亦如一盘棋局,有其思想人文。税收涵盖征纳双方以及社会民众,动态博弈无处不在。Klepper和Nagin(1989)有一句经典名言:人的一生中有三件事情是确定的:死亡、税收以及人类为逃避这两件事所作出的不懈努力。税道蕴含诸多税收原理,从契约根源到产权基础,从税制设计到税收征管,从税务风险到税收筹划,无处不昭示着税道光华。一部税收史,就是一部税收抗争史。税法犹如一张渔网,再结实的渔网都有网眼过大乃至破损之处,再完善的税法都有缺陷和漏洞。税收筹划体现着纳税人捕捉“税法漏洞”、寻觅“税收空间”的洞察力,是纳税人对税收环境的反应和适应。税收筹划也是税制公平与效率的试金石,能使政府意识到修补“税法之网”的迫切性,进而将其演变成一种税制变迁的推动力。
这部作品,是笔者观察经济社会中的税收现象以及研习税收学的一些思考和总结,更多的是对税收专业的探索和感悟。本书从经济学视角研究税收问题,围绕税收基本原理展开,共分为四个专题:“产权税收理论”“税制改革前瞻”“税务管理创新”“税收筹划前沿”,将研究视野拓展到经济学、法学、伦理学和管理学等领域,从战略理论、契约理论、产权理论、博弈论等角度重构税收理论框架,将税收放到一个更为开阔的空间里,从更深层次上提供一个理解税收与产权、契约、战略、法律之间彼此影响的理论框架。
本书以“税道溯源”为题,为探索税收之道,追根溯源之意。笔者的多数观点得益于研读经典著作,亦受益于和税务界前辈及同仁们的交流,笔者对此铭记于心。在此,特别感谢中央财经大学副校长李俊生教授,国家税务总局刘磊司长,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全国政协蓝逢辉委员,北京大学刘剑文教授,国务院参事刘桓教授,天津财经大学盖地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施正文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李为人主任,首都经贸大学丁芸教授、吴少平教授,中国税务学会副秘书长焦瑞进研究员,南京财经大学李林木教授,京东集团蔡磊副总裁,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邓远军处长,国家税务总局科研所付广军研究员,中国财经传媒集团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会计分社樊清玉社长,以及中央财经大学乔宝云教授、汤贡亮教授、王雍君教授、马海涛教授、杨志清教授、白彦锋教授、樊勇教授、温来成教授、杨虹教授、王玺教授、何杨教授、姜爱华教授等多年来的支持与厚爱。
最后,希望本书的出版能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引发关心税收事业的政府、学术界和实务界换个角度、更深一层地去思考和实践。正如法国作家马塞尔·普鲁斯特(Marcel Proust)所言:真正的发现之旅不在于寻找新的风景,而在于拥有新的视角(The real voyage of discovery consists not in seeking new landscapes but in having new eyes)。
全书目录
第一部分学术研究篇
第一章产权税收理论
一、科斯定理、税收与资源配置
二、税收与中国产权转型
三、产权税收论的一个分析框架
四、我国不同所有制企业实际税负比较研究
第二章税制改革前瞻
一、结构性减税、普遍性降费的关联与匹配
二、房地产税的经济效应与未来趋势
三、“营改增”的减税效应、政策缺陷与制度重构
四、增值税立法的经济学分析
五、税收征管法修订的六大建议
六、个税改革方向与关键性制度设计
第三章税务管理创新
一、税务管理变革与“税控三角形”
二、VBM:引领理财变革
三、税收与会计的相互影响及其协调机制
四、会计规则与税收筹划
五、经济学视野下的税收信用治理
第四章税收筹划新思维()
一、税收筹划:大棋局的妙手之招
二、税收筹划的诱因、动因与形成机理
三、“税收链”在税收筹划中的应用
四、税收筹划的契约思想
五、产权安排、企业边界与税收筹划
六、税收筹划的博弈均衡
第二部分人文情怀篇
一、税收筹划是门大学问
二、用“第三种眼光”看税收筹划
三、知行学者的上下求索
——记中央财经大学蔡昌教授
四、简约刚毅大师风范
——诺奖得主迈伦·斯科尔斯教授侧记
五、期权定价有效筹划()
六、我与财经社的“情缘”
七、“营改增”是税改里程碑:专访蔡昌教授
八、强化电商税收征管加快公平税制建设
九、公平视角下的电商税收博弈
十、电商公平缴税应如何实现?
附录蔡昌著作一览表
06
作者:焦瑞进
定价:36.00
ISBN:978-7-5095-7517-8
作者简介
前 言
时逢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编辑出版“当代税收名家丛书”,很巧,在一线工作者中选我为样板,尝试着看看能整理出些什么与实践工作有关的内容。不巧,我偏科,不入税收改革30年来所谓的征管主流,而是长期从事税收分析工作。因此,也给我提出了一个挑战,能否从税收分析、税收数据应用的角度,反映我国税收管理的发展和变革呢?我整理了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发表的一些文章,答案是肯定的:税收分析开创和引领了我国税收管理的一系列革命性的变革和发展。这种变革和引领可划分为五个阶段:一是通过数据应用分析了解税源、掌握税源,科学地提出组织税收收入原则;二是通过数据应用分析监管税源,防范税收流失,系统地建立了我国重点税源管理体系;三是开发数据应用分析模型和工具,推动税收专业化管理,引入了分类分级、企业纳税评估专业化管理手段和措施;四是针对大企业管理,引入风险管理理念,推进税收治理现代化建设;五是引入大数据思维,引导税制和征管突破传统的束缚,去挑战和适应数字经济环境下的系统改革。
从20世纪90年代末时任国家税务总局局长金人庆入主税收工作以来,就提出基于“税收看经济”的思想,在经济决定税收内在关系的基础上,通过税收统计情况更客观地反映经济运行状况,排除经济虚假统计信息,科学组织税收收入,并相应地在国家税务总局计划统计司组建了宏观分析处,专司重点税源监控与分析管理工作。虽然后续换了几任局长,提出一系列工作思路,侧重于税收征管改革的不同领域,但税收经济内在关系中“经济决定税收”的基本内涵始终主导着税收征管各项改革内容的大思路。
1999年,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决定,为系统开展税源管理工作,在计划统计司组建成立了宏观分析处,专门负责重点税源的监控管理和税收数据分析应用工作,树立了我国第一块税源管理的里程碑。2004年的全国税收征管会议提出“建立以税源管理为基础的征管体系”,把税源管理工作作为税收的基础性工作向全系统推开。2006年,为了进一步深化税源管理工作的影响,有史以来特别召开以“税源管理”为主题的全国专业工作会议,并指出“税源管理是税收征管的基础和核心,是反映税收征管水平的重要方面,也是落实科学化、精细化的最终落脚点”,明确了税源管理工作的作用和地位。2007年,全国纳税服务工作会议进一步指出“纳税服务与税源管理都是税收管理基础,都是构建和谐征纳关系,提高税法遵从度的手段”,提出了税源管理伴随纳税服务的思想。2008年全国企业所得税管理与反避税工作会议在强调原有税收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基础上,提出了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思路。同年,国家税务总局分别成立了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和纳税服务管理司,标志着分类分级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开启,提出了依托信息化手段实现大企业扁平化和分类管理的思路。2011年召开全国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会议,开启了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新时代,首先在8个省份推行税源专业化试点工作,紧接着于10月28日布置了18个省级单位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的工作。2009年《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国税发〔2009〕90号)和2011年《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试行)》(国税发〔2011〕71号)两份文件的推出,标志着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促进纳税遵从的管理理念正式引入税收征收管理工作。2013年王军局长来国家税务总局工作,于当年12月12日在《人民日报》发表题为“以科技创新推进税收管理现代化”的文章,开启了税收管理现代化的进程,此后历年的工作报告均是以税收管理现代化为主题。直到2016年的工作报告仍以税收管理现代化为主题,从某种角度反映了:税收管理现代化是大趋势,必须跟进税收管理工作才能有所发展;税收管理现代化工作推进确实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历时几年无所进展,必须突破传统束缚,创新改革才有出路。
在充分认识大数据时代对经济转型影响的基础上,结合国务院研究出台“一照一码”制度的契机,本人先后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信息网发表了“从税制改革谈信息管税的前景”“大数据时代以资金信息流为控制链条的简化税制研究”和“大数据时代大金融统领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研究”三篇文章,从经济转型对税制改革的迫切需求、优化税制与简化征管的关系,以及现代信息手段的可行性等方面,以大数据思维提出了突破传统征管模式的系统深化改革方案,开启了引导税收治理现代化与时代同步迈进的全新思路。
人类社会的进步与发展,自从有了组织管理和财富分配行为,就始终伴随着数据的统计应用和分析;各个历史时期的发展变化,也是由数据才能精准地反映其时代特征。所以,从数据的应用分析入手引领我国税收管理的发展变革,不是奇谈怪论,更不是异想天开,是实实在在的历史事实,是社会实践赋予数据思维和数学思想的魅力所在。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数据的分析应用将有更广阔的发挥空间,大数据治税必将是引领社会发展的主流思想。
为此,本人整理了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以税收经济分析为专题的系列文章供大家参考。本人学识有限,欢迎大家批评指正。
全书目录
第一部分学术研究篇
第一章税收计量分析
一、税收收入分月滚动预测模型
二、税收CGE模型
三、同业税负分析理论及其在税收管理工作中的应用
四、正确认识和使用税收负担
五、关于年初税收预测模型的研究
六、申报率推算——税源分析的新途径
七、税收经济关系时间协调性分析
八、税收分析的两大误区
九、税收经济关系分析的基本框架内容
十、微观与宏观税收经济关系
第二章税收管理
一、税源质量与税收征收效能
二、税收贡献率:让小企业登上纳税排行榜首
三、纳税评估的基本思路与方法
四、浅谈税收经济关系与税制改革
五、浅谈经济发展水平与税收管理的关系
六、税务风险和税务遵从的概念差异与关联
第三章涉税健康指标体系
一、企业健康与税务风险
二、建立企业涉税健康指标的考虑因素
三、企业涉税健康评价指标体系的原则与方法
四、指标的应用
五、企业涉税健康评价指标体系
第四章大数据与税制改革
一、大数据时代深化税收改革的系列思考
二、数字经济时代电子发票的法理关系及未来展望
三、分享经济税在哪里
四、数字经济倒逼税收管理法律关系的先进性
五、大数据时代促进纳税申报资料真实性改革路径
六、乘“十九大”东风,扬大数据思维加速推进
税收治理现代化
第二部分人文情怀篇
一、三临黄山
二、夸夸自己:生命中的三座白塔
三、快乐网球生活
四、追风逐雪激扬人生
五、水兵舞的风采与情怀
附录
附录一税收系统工程研究成果及其应用
附录二无为人生
附录三焦瑞进著作一览表
07
作者:姚轩鸽
定价:52.00
ISBN:978-7-5095-7898-8
作者简介
前 言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只有“法治财税”的理论框架和制度建设,才能张扬财税制度在现代治理体系中的积极功用。
一、法治与财税
“法治财税”这一概念的提出,首先离不开对“法治”和“财税”的承认和重视。法治与财税联系紧密。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中,法治作为一个国家的治理方式已经逐渐得到认可。法治既具有法律保留、正当程序等形式上的要求,又强调法律的道德基础,维护秩序与安全,还有公平正义与人性尊严。财税所需要的,正是这样的法治。现代财税制度需要建立在法治的基础上,财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不仅需要有法可依,而且需要有良法善治。财税制度的宗旨是保障公民财产权,由此衍生的控权理论则需要以完善的法治佐助。
法治推进良法善治的落脚点是维护公民权利,而财税作为私人财产权与公共财产权的连接点,对法治进步的推动作用自然不可小觑。因此,建立财税制度能推进中国的法治建设,只有维护好公民的私人财产权,保护纳税人的基本权益,满足政府的合理开支需要,才能实现民富国强。从这个意义上讲,财税正是实现法治中国梦的重要“助推器”。
“法治财税”这一概念却不仅仅是“法治”与“财税”的简单拼接,其立足于“从管理到治理”的时代语境变迁,同时伴随着社会制度的结构性变化也即法治重要性的不断提升,建基于公共财产治理与社会利益平衡的基本立场上。
二、法治财税的理念飞跃
从“财税法制”到“财税法治”再到“法治财税”,是观念、制度和行为方式的两次飞跃。财税法制是由财税法律法规构成的体系,从动态演进的角度出发,如果财税领域基本事项都能“法定”,那么实现“财税法制”是迟早的事。然而,由“财税法制”上升到“财税法治”,却不那么容易。法制既指一国的法律制度,也可以指严格依法办事的一种方式,主要指向的是具有实体性的法律制度,属于制度的范畴;而法治则主要是主张执政者应该严格守法、依法办事,是一种治国理念、原则和方法。 周旺生:《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520-521页。两者的主要联系则是:法治的实现,需要以健全法制为前提条件,没有健全的法律制度,则不可能产生真正的法治。财税法制强调健全基本财税事项的立法,使财税方面的事项有法可依;财税法治还强调各级政府应当在财税法律规范的框架内进行活动,体现对政府财政权力的制约。
不过,仅做到财税法制或财税法治仍然不够。前者限于法律文本的范畴,仅对“有法可依”提出要求,而对“良法善治”在所不问,这样无法有效适用于实践的法律体系又能起到什么作用?后者则更多关注制约公权力,忽略了财税领域中复杂的权力与权利关系。在现代治理语境下,“权力”并非受到“单向限制”,更强调“权力”对“权利”的助推和保障。从本质上讲,“财税法制”和“财税法治”都难以脱离法律工具主义之窠臼,仅仅揭示出财税事项在经济层面的规律从而制定法律,这与一般的财税制度有何区别?
有鉴于此,我们所提出的“法治财税”,正是在前两者的基础之上,努力做到以下四点:第一,一切财税行为,都必须纳入法治轨道,易言之,涉及公共财产的收入、支出、管理等全过程的一切事项,都须缘法而治;第二,“法治”作为定语修饰“财税”,这里的“法”是整全性概念,不限缩在狭义“财税法”视域,法律适用情事下,存在具体财税法律规范时自然直接适用该规范,相反情形下可借鉴相关法律部门的制度规范,如其他法律部门也无相关规定,则依循一般法理或基本法律原则,并据以推进相关规则建构;第三,“法治财税”突出财税的基础地位,即任何与财税相关的事项,都纳入考量范畴,不限于传统观念中的狭义财税活动;第四,这里使用“法治”而非“法制”,全面涵盖静态的法律制度和动态的法律实践,而且,要求财税领域的规范生成、运作、变迁,必须既在形式上符合法治要求,又在实质上体现法治的价值理念。
三、法治财税的理论基础
“法治财税”这一概念筑基于公共财产法、私人财产课税权、财税法定等多个理论之上,这些正是我们在本书第一部分所概括的学术理论。
法治财税对财税法制化提出了更高要求,不仅要求财税事项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还要求在治国之时将法治化的财税制度作为基本的立足点,进而在宪法中明确规定重大财税事项。在推进法治财税的过程中,首要解决的便是公民财产权与国家课税权之间的冲突,而这正在公共财产法的理论范畴内。作为财税法核心范畴的“公共财产”,从形式上看,是可以货币形式表示的“公众之财”;究其实质而言,“公共财产”体现了国家与纳税人的关系、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立法与行政的关系和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公共财产区别于私人财产在法律制度构建中的核心要义便是控权,而建构于公共财产权概念之上的公共财产法,是经由私人财产转化而成的公共财产的正当化及其运行规则,其核心要义也是控权。
对公共财产权力的控制,具体体现为公共财产的取得和支配应严格遵循法定主义。例如,当前财税体制改革重点推进的“营改增”、消费税、资源税改革以及研究推进的房地产税和环境保护税改革,都应纳入税收法定原则的调整范畴,逐步实现税种立法。
控权说到底还是为了保护私人财产权,而私人财产权的私法与税法的双重保护是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宪法地位的应有之义。以私法和税法的双重保障为依托,私人财产权不仅有权对抗其他平等市场主体,更有权对抗国家征税权的非法侵夺。这恰恰是法治财税所强调的对纳税人的扶持,也恰恰体现了纳税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和谐统一——既有利于国家的稳定、社会的和谐,又保障了个人的生存和发展。
四、法治财税与国家治理
近年来,法治财税的观念和价值愈来愈得到重视,这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也紧密相关。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彰显着财税体制在理财、治国、安邦中发挥着基石性和制度性作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强调“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面守法”的全过程、全覆盖,体现了从静态的、形式的和立法上的“法制”到动态的、实质的和全面的“法治”的飞跃。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政治报告中进一步明确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定位”;“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如此种种,无不显示出法治财税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也说明法治财税为时代所需,为国家治理所需。法治财税建设的机遇与挑战并存,财税法学者应充分发挥自己的学术智慧,融理论与实践为一体,为推动国家的财税问题的解决贡献力量。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仅仅是概念的阐发,还不足以解决实际问题,法治财税与财税改革息息相关。财税体制改革从四个维度拉开序幕,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构建现代预算制度,完善税收制度,推进财税法治化进程。具体而言,《预算法》历经波折终于2014年8月完成首次修订,并于2015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新法在立法宗旨、预算编制、预算公开、地方债、预算法律责任等方面都有明显的完善;单行税种如房地产税、环保税、增值税、资源税等,在立法或学说上,都掀起了一股改革浪潮;税收征管法的修改则应着眼于对纳税人权利的尊重与保障,实现税收征管领域的“良法美治”……在法治视野下,我国的财税改革过程,应当同时也是税收法定的实现过程。法治作为一种规则的治理模式,能够最大限度地表达民情、反映民意、汇聚民智,最为广泛地统合分歧、赢得理解、凝聚共识,最为有效地增强改革成果的权威性、科学性与可接纳度。特别是随着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面对思想观念的障碍与利益固化的藩篱,用法治思维指导改革进程就尤显重要。我们相信,法治框架下的财税改革,一定能够回应时代需求,构建起科学的财税体制,最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转型。
在财税领域的各个层面,“法治财税”具有广阔的运用空间,机遇与挑战并存。法治思维在财税改革过程中至关重要,财税法学者应当结合中国发展的现有问题与实际需要,在现实基础上提出具有可行性、超前性的学术观点,使其能够为执政者和民众所接纳,通过智慧来推动法治财税理想的实现。有鉴于此,本书收录了我这几年来的相关理论学说,包括基础理论、预算制度革新、税制改革等多方面内容,以期展现法治财税研究的最新成果,助力当下和未来的法治财税建设。然而,要实现真正的“法治财税”,尚有很远的路要走。在探索法治财税的进程中,我们应当融通理论与实践,为解决中国的财税法实际问题贡献力量!
全书目录
第一部分学术研究篇
第一章导论
一、“税制”内涵与本质辨析
二、为什么要从伦理视域研究“税制”
三、伦理视域税制研究的主要内容
第二章税制结构与类型
一、税制结构分析
二、税制类型分析
三、税制结构与类型之异同
第三章税制核心价值
一、税制核心价值的内涵与本质
二、税制核心价值分析
三、税制核心价值特性分析
第四章税制创建的目的
一、“税制目的”辨析
二、“税制目的”的类型
三、税制目的理论的历史考察
四、税制目的研究之价值
第五章征纳行为之“事实”
一、征纳行为的内涵
二、税收行为的结构
三、税收行为的类型
四、征纳行为之“事实”
第六章伦理视域之优良税制
一、优良税制的制定过程
二、伦理视域之优良税制
三、小结
第七章“税痛”与税制
一、“税痛”的内涵与本质
二、“税痛”的结构
三、“税痛”的性质与特征
四、“税痛”的类型
五、“税痛”的价值
第八章税制异化论
一、何谓“税制异化”
二、“税制异化”产生的根源与类型
三、消减“税制异化”的一般途径
四、结语
第九章先秦诸子的税制观分析
一、先秦诸子税制观的共同特征
二、先秦诸子税制观的具体主张
三、先秦诸子税制观的伦理检视
第十章全球化时代的税制竞争与融合
一、行为视野的全球税制竞争与冲突形态分析
二、结构视野的全球税制竞争与冲突形态分析
三、类型视野的全球税制竞争与冲突形态分析
四、契约视野的全球税制竞争与冲突形态分析
五、全球税制竞争与冲突形态分析的价值
第十一章大数据对税制之影响
一、大数据时代的基本特征及其影响力
二、“税制”及其“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内涵与本质
三、大数据与“信息不对称”的关系
四、大数据对税制影响机理分析
五、大数据视域下税制优化与纳税人权利保障体系构想
六、结语
第十二章中国税制现状与未来改革构想
一、中国税制建设现状评估
二、中国税制改革的未来抉择
三、结语
第二部分人文情怀篇
附录一人文情怀访谈录
附录二学术概览
1、著作简表(1989~2017年6月)
2、论文简表(1989~2017年6月)
3、随笔、时评简表
附录三社会活动
媒体访谈与报道情况简表(2004~2016年12月)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