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神第一部》中费翔饰演的商王殷寿是一个怎样的人?

  商王殷寿(理论上应该是殷受)有两个形象,一个存在于历史之中,一个来源于《封神演义》。

  《封神演义》中暴虐昏君形象已经深入人心,不需再着墨,我们主要来看历史上的殷受。

  帝辛(?—前1046年),子姓,帝乙之子,殷氏之始,名受。

  后史随从周人称他为纣王、商纣王、殷纣王,是“大邑商”最后一代的君主。夏商周断代工程认为他在前1075年至前1046年在位。

  帝辛高大威猛,力大无穷,自幼聪敏过人、反应敏捷,智谋足可使人拒绝规劝,言辞足可文过饰非。从这一层面上看,《封神》用费翔饰演殷受,也算是尊重史实。《荀子·非相篇》:“长巨姣美,天下之杰也;筋力超劲,百人之敌也。” 《史记·殷本纪》:“帝纣资辨捷疾,闻见甚敏;材力过人,手格猛兽;知足以距谏,言足以饰非;矜人臣以能,高天下以声,以为皆出己之下。”

  帝辛继位后,定都于沬(前1082年),后改沬邑为朝歌(今河南淇县)。他重视农桑以及社会生产力发展,商朝国力逐渐强盛。在位期间继续对人方(周人称之为东夷)、林方、虎方等用兵,在经历了长期的战争之后最终取得了胜利,并将商朝势力扩展到江淮一带。然而,对人方的战争导致了国内空虚,最终导致了商朝的灭亡。

  公元前1046年(武王元年,周文王十五年),周武王联合西方11个小国会师孟津,对殷商发起进攻。商军主力在东南,无法征调,只得将战俘临时武装起来进行抵抗。而此时帝辛已经受到了众多贵族和巫师等的集体反对,军心涣散,周武王以在距离朝歌七十里外的牧野与商军交战,商军倒戈而前军攻击后军。商军因而大败,史称牧野之战。

  周军随即攻至朝歌。帝辛自知大势已去,便登上鹿台,穿上宝玉衣,以纵火自焚的方式以成“天命”献祭了自己,商朝就此灭亡。帝辛死后头颅被周武王斩下,悬在白旗,两位妻妾的头颅悬在红旗上,被送入周太庙祭拜周人祖先。

  周武王在帝辛生前称他为“商王受”,而在周建国之后,却给了他一个恶谥之名“纣”(“纣”,绑马臀的皮带,引申为残义损善),由于历史为胜利者书写,因此帝辛以纣王一名为后世人所知。“纣”是周朝统治者给帝辛的谥号,很多影视作品在他活着的时候就称他为“纣王”,显然是不合理的错误。

  周朝灭商以后,纣王与夏桀一起被当作是暴君的典型,但真实情况如何,从古至今其实一直有很多很多质疑。诸多文献表明,对纣王行为的描述是随著历史推演才变得越来越残暴,新增的情节也越多,不能排除后人丑化的可能。东汉的王充在《论衡》中就认为“酒池肉林”之说并不可信,南宋的罗泌在《路史》中也认为桀纣的罪状大多相似,而梳理各类文献后认为存在增衍、夸大的情况。

  进入现代之后,随着对商周时期研究的不断深入与甲骨文(特别是卜辞)、青铜器等地下史料的发掘出土,学界质疑帝辛“暴虐”记载真实性的声音越来越大。

  据考证,在西周时期的文献中,所宣扬的帝辛的形象虽然负面,但却并没有实质残暴的内容,《尚书·牧誓》中列举的商纣王的罪状也只有六条,分别是:听妇人的话、不用亲戚为官、任用逃犯为官、不认真祭祀、酗酒和相信自己有命在天。而对于这些罪状,文物挖掘及考古发现,并无法提供足够的证据,甚至提供了反证。

  ”酗酒“是自部落文明以来,中原华夏民族一直以来的传统,周朝亦然,现在也一样,离开酒桌谈不成事,这个罪名实在不能单归于商。

  ”不用亲戚为官“,在封建观念里,是商纣王打击守旧派贵族的手段。用现代观念看,不任人唯亲,简直是明君之举,实在也称不上什么罪名。

  而”任用逃犯为官“,则是因为商代方国联盟为主的制度下,政治组织不甚严密的原因。尽管商代存在管理、征集兵众之行为,如甲骨文中有“登人”、“登众”之句,但整体政治组织形式仍较为松散,诸侯中常有犯人逃往他国,别国逃犯有时则被商王任用。而到了周代,政治组织变得严密,如《周礼》有“司民”之官,“掌登万民之数,自生齿以上,皆书于版”,周文王也已实行“有亡荒阅”,即在全天下搜捕逃犯,将抓到的逃犯归还给各国,因此获取了部分西土诸侯的支持。周人在《牧誓》中指责帝辛“乃惟四方之多罪逋逃,是崇是长,是信是使,是以为大夫卿士”,大约也是为了显示自己的政策和组织更为严密罢了。

  ”听妇人的话“这一罪名,用现代的观念看,非常反女性运动,绝对不能称之为罪名。历史上,殷周时代虽然都存在由妇女担任的官职,如“世妇”可掌管祭祀、宾客等礼仪,受国君尊崇,但商朝依然深受母系社会的影响,女性地位比西周高出很多,不仅可以掌管祭祀,也可以带兵打仗,在朝堂担任官职,甚至还有封地。而到了西周,女性的整体地位相对于商朝大幅下降,周朝主张“妇无公事,休其蚕织”,将妇女被排斥于军政事务之外,并开始趋于伦理保守和礼教束缚。周朝由男女平权向父权社会全面转型,为了巩固父权理念,攻击商朝的平权政策,或许才是安给商纣这一罪名的真正原因。《尚书·牧誓》中周武王指责商纣王“惟妇人言是用”、“牝鸡之晨”,以及后世儒家排斥性开放的“郑卫之音”并将其视为“纣俗”,大抵都是这个原因。用现代的观念看,正是周朝,造成了女性几千年来的地位低下。

  另外一个罪状”不认真祭祀“,分析起来也很荒诞。考古发现,商晚期墓葬中,明器越来越多,用于祭祀的器物越来越少,的确明显有“薄葬化”的趋势,且从祖甲实行周祭改革以后,更多采用谷物祭祀和舞蹈祭祀,祭祀中用人和用牲逐渐越来越少,祭祀仪式流程也愈发简化,商朝末期人牲和人殉比较少见。此后周人作为后进民族,吸收并继承了商人和东夷的腰坑殉狗和人祭、人殉等习俗,又由于神道设教的需要,人祭、人殉习俗重现,又在各个诸侯国保持了数百年以上。对比来看,商纣王不认真祭祀在当时背景下反而是比较进步的表现,而周人指责其“不肯事上帝鬼神”、“昏弃厥肆祀,弗答”,其实是为了自己重拾”厚葬“的说辞。另外,商代只祭祀祖先神和自然神,“天帝”只表现为自然性,周代出于神道设教才祭祀天帝,清华简《系年》第一章会指责商纣王“不恭上帝”,其实是站在”周礼“的角度指责,其实无从谈起。

  “天命”的罪状,是争议较大的话题。部分学者认为商朝并没有后世的决定朝代兴亡命运的“天命观”,《商书》中的“天命”实际上是“祖宗之命(祖先神的在天之灵能保佑和弃绝自己的生命)”,按这种理解,帝辛虽然不认真祭祀祖先,却始终相信祖先的在天之灵不会弃绝自己。

  综上,顾颉刚等疑古派学者认为,后世文献中有关于商纣王的罪状经历了一个“古史不断层累”的过程,越是晚的时代,其罪状就越多越详细。春秋战国时期作为“古史累积”的爆发期,诸子百家和游士说客不了解历史真相,在寓言故事和杂谈的举例论证中,把作为前朝亡国之君的商纣王当成一个反面教材下的箭垛子,为了宣扬“恶有恶报”,相对于西周时期的原始文献又给纣王增添了不少新罪状,甚至张冠李戴,例如作炮烙之刑、把人剁成肉酱、剖割孕妇之胎等。《列子·杨朱》中说“天下之美,归之舜禹周孔。天下之恶,归之桀纣”。到了汉代以后,统治者继续把帝辛作为反面形象宣传,经过千年积毁,商纣王才被塑造成暴君的典型。出土的上博简中的《容成氏》作为成作年代相对较早的文献,其所描述的炮烙之刑只是一种低级趣味的游戏而非酷刑。炮烙之刑详细纪载为夏桀发明,后不知怎么也成了纣王。“剖割孕妇之胎”也是《诅楚文》中秦王宣称的楚怀王的罪状,可见这只不过是战国时期常见的扣给敌人和亡国之君的一种帽子。“把人剁成肉酱”的醢刑在战国秦汉时期也是常见酷刑之一,所以才能在当时的寓言杂说中加到商纣王的身上。《董子》佚文中缠子声称“桀为天下,酒浊而杀厨人。纣王天下,熊蹯不熟而杀庖人”,这是将晋灵公的罪状张冠李戴到作为亡国之君的“桀纣”的身上。关于比干之死,夏商周断代工程等研究指出其存在疑点。比干以谏言而死是到春秋时期才有纪载,被商纣王所杀和挖心则是战国晚期的寓言中才出现的说法,距离商末已相隔甚远;《楚辞·天问》则认为比干是投水而死。

  1949年8月18日,毛泽东在《别了,司徒雷登》中,由于当时的特定语境,曾将武王伐纣类比于此时的人民解放战争。但到了1958年11月,在阅读了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之后的谈话中又说:“其实纣王是个很有本事、能文能武的人。他经营东南,把东夷和中原的统一巩固起来,在历史上是有功的。纣王伐徐州之夷,打了胜仗,但损失很大,俘虏太多,消化不了,周武王乘虚进攻,大批俘虏倒戈,结果商朝亡了国。”“商纣王是很有本领的人,周武王把他说得很坏。他的俘虏政策做得不大好,所以以后失败了。”

  以上。